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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保證金質押合同(通用3篇)

反擔保保證金質押合同(通用3篇)

反擔保保證金質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反擔保保證金質押合同(通用3篇)

出質人(甲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質權人(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住所: 郵政編碼: 負責人: 傳真: 電話:

鑑於乙方與 (下稱“保函申請人”)簽訂了編號為的《出具保函協議》或《轉開保函協議》(下稱“主合同”),並同意依照主合同約定出具或委託第三方出具保函或備信用證(下稱“主合同項下保函”),甲方願意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專户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保證金專户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幣種)(金額大寫)的保證金存入保證金專户。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户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户名稱:

保證金專户賬號:

開户銀行: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利率標準對保證金計息:利息由乙方直接計入甲方保證金專户,也為乙方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如保證金專户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或扣劃,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三條質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的擔保範圍為以下第 種:

一、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本金、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函申請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二、主合同項下本金(幣種)(金額大寫)及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函申請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主合同或主合同項下保函變更

一、如果主合同簽訂後,實際出具的保函與主合同的約定不一致(包括保函金額),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二、如果出具的保函未約定確定的保證金額或保函有效期,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三、主合同項下保函出具後,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與保函申請人同意增加保函金額或延長保函有效期的,甲方僅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變更前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條款或主合同項下保函發生其他變更的,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四、當事人變化

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一)乙方或保函申請人發生改制、合併、兼併、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託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五、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及該第三人辦理相關手續。

六、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對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二、乙方根據前款約定進行劃收後,應在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劃收的時間和金額。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妨礙乙方實現質權。

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反擔保是否由保函申請人自己所提

供,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五、如果甲方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反擔保,則甲方同意,即使因保函申請人清償、乙方實現其他反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

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擔保範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六、如果甲方只為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反擔保,甲方在其承擔反擔保責任後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仍未獲完全清償的,則甲方承諾,其向保函申請人或其他反擔保人主張(包括預先行使)代位權或追償權,不應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損害,並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於甲方代位權或追償權的實現。具體而言,在乙方債權未被全部清償前,

(三)若保函申請人或其他反擔保人為甲方提供了反擔保,則甲方基於其反擔保權利而獲得的款項應優先用於清償乙方尚未獲償的債權。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且甲方與保函申請人不是同一人,則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對保函申請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與保函申請人承擔連帶責任。

八、甲方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果乙方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的利率政策變化而調整利率水平、計息或結息方式,導致保函申請人應償還的利息、罰息、複利增加的,對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擔擔保責任。

九、如果除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保函申請人對乙方還負有其他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劃收保函申請人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户中的人民幣或其他幣

種的款項首先用於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債務,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此發生任何減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3、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法律許可的其他救濟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質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保證金專户被凍結、扣劃,或者導致乙方未及時且充分實現質權,且甲方與保函申請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擔保範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保函申請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其他條款

一、應付款項的劃收對於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户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需要辦理結售匯或外匯買賣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匯率風險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並同意乙方將甲方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甲方並同意,乙方為業務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並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對甲方發生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記錄的證據效力

五、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並不因此減免,但是乙方若減免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相應減免。

六、甲方如發生分立、解散、進入破產程序、被撤銷、被註銷工商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保證金專户的資金權屬發生爭議,均應立即通知乙方。

七、保函申請人解散或破產

甲方知道保函申請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後,應當立即通知乙方申報債權,同時自己應及時參加解散或破產程序,預先行使追償權。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函申請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但未能及時預先行使追償權的,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儘管有本條第五款第二項的約定,在保函申請人破產程序中,如果乙方與保函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同意重整計劃,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權利不因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而受到損害,甲方的擔保責任不予以減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協議、重整計劃規定的條件對抗乙方的權利主張。乙方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中對保函申請人作出讓步而未能獲得清償的債權部分,仍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八、甲方解散或破產

甲方發生解散或破產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權參加甲方清算或破產程序,申報權利。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約定事項

若甲方或債務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規或規章,或者可能發生耗能、污染風險,乙方有權提前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並採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措施;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

第八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閲讀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備擔保人的合法資格,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行為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規章和甲方章程或內部組織文件的規定,且已獲得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及/或國家有權機關的批准。因甲方無權簽署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全額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四、甲方確認自己對保函申請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信譽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質押擔保不損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違背甲方的法定與約定義務。

六、保證金專户的資金為甲方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七、保證金專户的資金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雖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該質押擔保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保證金質押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均是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年 月 日

反擔保保證金質押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反保字號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寧夏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

1、甲方與公司(借款人)簽署的《委託擔保合同》。

2、鑑於甲方與銀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甲方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3、乙方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並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願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現與甲方簽訂以甲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現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其後的含義:

借款人:指(填向銀行借款的企業或自然人名稱):

貸款人:指(填貸款銀行稱);

《委託擔保合同》:指借款人與甲方簽訂的寧農投委字號《委託擔保合同》;

《保證合同》:指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號《保證合同》;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主要要素為:簽訂日期:年月日;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大寫);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率:年%(月%。);借款用途:

通知:指書面方式的通知;

同意:指書面方式的同意;

告知:指書面方式的告知。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為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2甲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委託擔保合同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3.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即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3.2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無論該物的擔保系借款人提供還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甲方既可要求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亦可就全部債務要求物的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和物的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任何原因導致甲方對物的擔保喪失優先受償權益,乙方承諾仍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保證金質押合同 篇3

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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