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擔保合同 >

擔保合同包含內容與履行責任

擔保合同包含內容與履行責任

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擔保合同包含內容與履行責任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擔保的方式;

(4)擔保的範圍;

(5)擔保的期限;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的履行責任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保證的方式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質押合同的履行責任

質押合同包括動產質押合同和權利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訂立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移交於質權人。對於動產質押合同,當主合同的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對於權利質押合同,當主合同的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債權人有權處理權利憑證,以兑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用於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定金合同的履行責任

定金合同的當事人就是主合同的當事人。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danbao/3oopg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