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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本

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本

獨家代理是代理制度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一種代理類型,產品獨家代理協議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本
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文1

甲方名稱: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乙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絡的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規範,經甲方初步審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備條件,雙方同意簽署本代理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代理體系,保證乙方銷售或提供的甲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本協議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為自己全權代理人的權限。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成乙方獲得了甲方的全權代理權,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義面對任何層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甲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甲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但不得對外宣稱自己是甲方的全權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網絡產品代理商資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銷售甲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相關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2.1.2 乙方辦理業務時由乙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乙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約,甲方有權不提供。

2.1.3 依照甲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乙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要求中止協議的,帳上餘款可以退還。

2.1.4 依照甲方規定,乙方享受甲方產品的代理價格。乙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公開報價。

2.1.5 向甲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甲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1.7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網絡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甲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絡”與乙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地區代理的字樣。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全權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1.8 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1.9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乙方與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 本協議所稱“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甲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 乙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絡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2.1.13 乙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乙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乙方的行為,甲方將直接向乙方追究責任。

2.2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乙方與客户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户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甲方不與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2.2.2 乙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乙方遞交,甲方便視為乙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甲方將在乙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乙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甲方接到乙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乙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2.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後服務只對乙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時將與乙方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乙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 向乙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 對因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於乙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户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管理規範;乙方保證接受甲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相關管理條款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甲方會提前_________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甲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3 客户要約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3.1 甲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主動提出與乙方客户(以下稱“客户”)建立直接的經濟關係。

2.3.2 應客户的書面要約,甲方可以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建立服務關係,尤其在下述情況下:

(一)客户提交了自己作為域名、網站、服務器的所有權人的證明;

(二)客户有證據證明乙方提供的服務不能達到乙方與客户所簽訂的合同要求。沒有合同要求時,不能達到本行業一般人士認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户提交了已經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的通知書。

2.3.3 甲方不對客户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終止承擔任何責任,由合同簽訂一方直接向對方承擔責任。

2.3.4 甲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向該客户提供服務的所有約定自行終止。

2.3.5 甲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對乙方就該客户的服務向甲方交納的費用作如下處理: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約定,乙方未繳納的部分不再繳納;

(二)乙方已經繳納給甲方的費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佔合同約定的總服務時間的比例計算的相應費用後,作如下處理:a.客户書面提出請求,要求將該部分費用轉為與甲方簽訂合同中規定的應交服務費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將此費用自動轉為該服務費;b.客户向甲方出具書面同意書,同意將此費用退還乙方的,甲方將此費用退回乙方。

第三條 對代理商的獎懲

3.1 依據美滿網絡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產品價格優惠。

3.2 乙方成為甲方代理後,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5.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乙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認可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

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認可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甲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稱、商標、域名的用途僅限於對其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的描述,不得進行使人聯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商為甲方的任何行為。

5.2 乙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甲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甲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乙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5.3 乙方承諾,若與甲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甲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權代理商。

5.4 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六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6.4 在6.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6.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6.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訴。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電信原因等。

第九條 附則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9.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9.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9.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協議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文2

本協議繫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當事人一方叢魚a、b、c公司按中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

與他方當事人x、 y、 z公司,按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以下簡稱代理商)所簽訂。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 委任與接受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代理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代理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代理商同意並接受上述委任。

第二條 代理商的義務

代理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於代理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範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代理區域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區域是:________ (以下簡稱區域)。

第四條 代理商品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 (以下簡稱商品)。

第五條 獨家代理權

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賣方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銷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到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於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代理商。

第六條 最低代理額和價格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代理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於_______ ,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第七條訂單的處理

在招攬訂單時,代理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代理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對於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佣金請求權。

第八條 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於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佣金

賣方接受代理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後,就應按商品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以______(貨幣)支付給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第十條商情報告

賣方和代理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信息的報告,以儘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代理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第十一條 商品的推銷

在代理區域內,代理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工業權保護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於代理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後,代理商地銷售庫存代理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代理商也承認使用於或包含於代理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於賣方所有,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浸權,代理商應及時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採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代理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文件,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十四條 協議的中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座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後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併,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準據法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 incoterm90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 仲裁

對於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獨家代理協議範文3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__國_________經銷__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____年為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於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佣金:

訂單額少於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佣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_________個月用_________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於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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