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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出租代理協議書(通用3篇)

房產出租代理協議書(通用3篇)

房產出租代理協議書 篇1

出租方:

房產出租代理協議書(通用3篇)

代理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

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一)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

1.產權證明;

2.房主身份證;

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4.其他有關證明等。(如由代辦人代辦必須有房主委託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二)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

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面積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裝修狀況 。

第三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乙方具體獨家代理權限為:

(一)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四)甲方允許乙方在代理期內對房屋進行維護、維修、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認可。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

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滿,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租金、佣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按 繳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賬户、並且提供準確的賬户信息。

4、甲方賬户開户行名稱:

户主姓名:

賬户號碼:

(二)出租代理期內甲方同意預留出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後於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給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

第七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收視費;6.衞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範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出租代理期開始後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二)出租代理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到房間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設施使用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於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四)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於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得據此賠償。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間內出現違法、違規、擾民等行為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

(二)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後其客户並賠償乙方客户的直接損失。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代理期內及代理期滿合同終止後三個月之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户自行成交否則應向乙方交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產出租代理協議書 篇2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由甲方製造並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__國_________。

1.3 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係指(商標全稱)_________。

第2條 委任及法律關係

2.1 委任: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願意接受並承擔此項委託。

2.2 法律關係: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於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並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或合夥人。雙方明確和理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於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 甲方的責任

3.1 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 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户發盤。

3.3 轉介客户: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户轉介乙方聯繫。

3.4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儘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後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户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並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後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 乙方的責任

4.1 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並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 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户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於_________元。以後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 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4.5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後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户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 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户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後,將按發票淨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為了結算方便,佣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佣金退還甲方。

5.2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淨售價”係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後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税及貨物税,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户,雖已瞭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係,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與乙方,並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户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 超額佣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並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佣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佣金:

(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佣金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佣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佣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後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 協議的終止

7.1 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或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

(3)如發生違反本協議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註冊的情況;或

(4)如發生本協議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並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協議的影響。乙方特此聲明:由於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協議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佣金仍應照付。

第8條 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註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關於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協議並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 仲裁

凡有關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 轉讓

要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後方能生效。

12.3 標題: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協議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 全部協議:本協議系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後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貿易:本協議不適用於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於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出租代理協議書 篇3

甲方: 東莞市申龍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石排分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訂購機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範圍:甲方為乙方提供國際國內機票售票、送票及售後服務。

二、 甲方的責任:

1、為乙方提供最新最快的航班信息諮詢服務,承諾將提供與市場持平或更低的即時折扣。為乙方提供及時、周到的訂票、送票及改簽服務。

3、機票售出後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包括行程單的配送、及時的改簽、變更、退票等服務。甲方承諾,盡最大可能配合乙方減少因此產生的損失。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提前以網絡或電話以及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出訂票要求,並提供正確的旅客名單、證件號碼、乘機日期、時間,聯繫電話等。

2、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的機票價格按合同規定付款時間及時結算票款。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誤機、更改、籤轉、退票等特殊情況,按照民航客運規定處理。

4、結算方式:甲乙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

四、乙方待遇:1、售出每張機票甲方將返20元提成給乙方,累積30張,將送400元獎勵。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壹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東莞申龍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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