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承包合同 >

造林承包合同書

造林承包合同書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對於造林承包合同書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造林承包合同書,歡迎參考閲讀。

造林承包合同書
造林承包合同書範文一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營林施工需要,經與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以議價方式,將造林作業發包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承包費,雙方簽定以下合同諸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序言

造林作業包括第一階段:清山(含砍山、開防火線及煉山、清雜)、第二階段挖坎(含定坎、挖坎)、第三階段回坎施基肥、第四階段栽植及第五階段撫育及追肥。採取一次承包,分段施工、分段驗收,分段付款方式進行。施工項目如需要調整,或需要另外增加工序,甲、乙雙方需簽訂補充合同;若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同的約定,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二條 造林地點、地塊編號、合同面積及樹種如下表(附地圖一份)。 造林地點

合 計

第三條 作業規範

在每一工序開工前,乙方應會同甲方人員向所招募工人詳細講解作業規範,未作講解不得進行作業。作業規範如下表:地塊編號 小 班 合同面積(畝)樹種

五、 次撫育及追肥 撫 及 第二次撫 追 育及 追肥 肥

第三次追肥

第四條作業方式及要求分述如下: 撫育:以植株為圓心,在半徑50釐米的圓內將雜草全部鏟淨放於植株的周圍(雜草不得壓倒植株)。再以植株為圓心,在半徑20釐米的圓內,做高5釐米的培土。培土同時把傾斜的植株扶正,但不得折傷。另將林地內其餘雜草鏟盡,灌木全部砍斷,留存高度不得超過15 追肥:在植株樹冠外緣左右兩側各挖一長30釐米,寬15釐米,深15釐米的施肥溝,按甲方規定量以容器將肥料均勻施放於施肥溝內 ,待甲方現場人員檢查後覆土。 以植株為中心上下、左右各50釐米,進行鬆土,深度15釐米;在植株30釐米左右兩側各挖一長30釐米,寬15釐米,深15釐米的施肥溝,按甲方規定量以容器將肥料均勻施放於施肥溝內 ,待甲方現場人員檢查後覆土。 在距植株30釐米上坡處挖一長30釐米,寬15釐米,深15釐米的施肥溝,按甲方規定量以容器將肥料均勻施放於施肥溝內 ,待甲方現場人員檢查後覆土。 開、完工日期如下表:

説明:1、如一個施工隊全部或部分林小班的開完工時間相同,則在此表林小班欄填入林小班號,若不相同,另行列表寫明。2、甲方如因作業需要可調整各階段開工、完工時間。如因天氣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如期開工、完工者,乙方應於原因發生次日通知甲方,並重新確定開、完工日期。3、其中撫育方式甲方可視林木生長情形,決定:①是否必須作撫育②撫育作法③撫育次數④是否由乙方執行撫育。撫育各階段,另定補充合同,而撫育面積依成活率決定,並修訂用肥量。對撫育階段甲方之決定,乙方應該遵守。

第五條 肥料、苗木的中轉與管理規範

一、肥料中轉與管理

1、乙方把每天的施肥量、施肥地點事先通知甲方林務人員,於施肥當天至甲方指定倉庫領取當天用量的肥料,並負責運到工地,分配給工人搬運至各植穴;運肥工具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肥料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挪用,否則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3倍肥料成本費。

二、苗木的中轉與管理

1、乙方應以當天栽植完畢為原則,到甲方指定提苗點提取相應數量的苗木,並負責將苗木運至林地穴邊;運苗工具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2、栽植前,乙方應將苗木充分淋濕;栽植完畢後,如倘有餘苗,應集中灑水保濕,妥善管理。

3、未栽植的折損苗木、小苗、細苗、分叉苗、剩餘苗應集中保管,病苗則應另外集中,留待甲方派人清點,以計算乙方總栽植株數。如有丟失,乙方應負賠償每株0.2元。

4、供苗量及運苗時間,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安排,並至甲方指定地點運回苗木栽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安排。如乙方抗拒安排,甲方現場管理員可自行安排其作業,其運到工地的運輸費、管護費甲方如數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回。

第六條 承包費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費,已包括乙方工人工資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含税、費等),乙方不得再以與造林工作有關的任何支出,向甲方索取費用。

二、造林承包費在合同期限內,不因物價變動而調整。

各階段承包費單價

説明:1、如一施工隊全部或部分林小班的單價相同,則在本表中林小班一欄中寫明各林小班號,若不相同,另列表寫明。

2、甲方如因作業需要可簽訂補充合同調整撫育方式,撫育單價也隨之調整。撫育單價為全撫__元/畝;穴撫__元/畝;施追肥__元/畝;全撫施追肥__元/畝;穴撫施追肥__元/畝。

第七條 監督、檢查和驗收

一、甲方技術管理人員應隨時監督,檢查各項作業的進行,乙方應接受甲技術指導並改善缺失。

二、驗收按階段進行,以林小班為驗收單元;如林小班面積較大,可經甲方核准,分次驗收付款。但清山階段不分次驗收。

三、乙方於各林小班每一階段作業完工後(但栽植階段在完工半個月內需

補植,補植完工15天后才驗收),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報告,甲方技術管理人員代收。

四、甲方於收到報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派人會同乙方辦理驗收,驗收後向乙方出具驗收單:驗收單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驗收單上由甲方驗收人員寫明驗收結論。乙方應在驗收單上簽名確認或簽署對驗收結論的意見,否則即視為默認驗收單的有效性。

五、第一階段(清山)、第二階段(挖坎)和第四階段(栽植)完工驗收時,甲方對作業面積進行現場核對。測量時乙方應會同,對核對結果,乙方應予簽字確認或簽署意見。乙方不會同核對,或會同核對後不在核對結果上簽字或簽署意見,即視為默認核對面積的有效性。

六、驗收時,採用系統採樣法對作業質量進行調查:

1、第一、二、四階段驗收調查採用圓形樣區,圓形樣區面積定為1畝(半徑14.5米);第五階段驗收調查採用方形樣區,方形樣區面積仍為1畝(邊長25.8米)。

2、林小班作業面積不足500畝者,每100畝取一個樣區;500畝-1000畝者,每增加250畝,則增加一個樣區;超過1000畝者,每增加500畝,則增加一個樣區。樣區應平均分佈全區,樣區數目至少2個。

七、驗收不合格者,甲方可限期乙方返工後,申請重新驗收或按本合同第九條違約責任處理。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後,第一階段作業甲方可對乙方視情況預付定金,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壹萬元,乙方應於組織好足量作業工人進場並完成部分工作後,始得申請預支。預付定金在核發該階段承包費時充抵承包費。

二、承包費結算以結算面積為準。

三、甲方向乙方核發各階段承包費時,分別扣留5%的承包費作為保證金,待下一階段作業驗收合格後,與該階段的承包費同時發放,第三次撫育驗收合格後,承包費全額結清;若乙方僅執行至栽植階段,則於栽植驗收合格後,承包費全額結清,保證金均為無息返還。

四、栽植驗收需檢附中心苗圃所作“運苗框回收報告”才能申請付款。

五、乙方向甲方請領承包費時,應提供合法發票,甲方於收到發票及手續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付款時,將承包費直接匯入乙方帳號後即為結算。

乙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開、完工

各項工序,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或甲方調整的時間開、完工者,每逾一日須向甲方支付該項工序承包費的1%作為違約金(或從承包費扣抵);逾10天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清山和栽植工序,如因天氣原因無法按時開、完工者,乙方可要求甲方調整開、完工時間,甲方應視具體情況重新安排合適的開、完工時間。

三、清山

喬木、灌木、雜草等高度超過規定標準,甲方可限期乙方返工後,申請重新驗收或按逾期開、完工處理。

四、挖坎

1、每畝坎數應依規定挖足,挖坎率介於98%以上至105%者不罰,挖坎率介於98%~90%者,每少一坎扣0.5元;挖坎率少於90%,每少一坎扣1元。挖坎率多於105%者,每坎罰0.25元。

2、挖坎規格(尺寸)偏差在5%之內者,視為合格;超過5%者,甲方限期乙方返工後再報驗,返工後仍然不合格者,每穴扣0.5元。

五、回坎施基肥

1、若未將表土回填只將心土或穴旁土壤回填者,甲方驗收不合格,限期乙方返工,否則依逾期開、完工處理。

2、如施肥方法不當而造成肥料散落穴外,施肥量不足或不均勻,多施或漏施等情況,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限期內採取補救措施後申請重新驗收,否則扣罰該項工序承包費的50%。

3、施肥完畢後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清點肥料袋和剩餘肥料,與施肥面積進行核對,乙方領用肥料,如有丟失、挪作他用,乙方應賠償甲方3倍肥料成本費(包括購價和倉儲、運輸、管理等費用)。情節嚴重者,甲方將向執法機關報案。

六、栽植

1、供苗總數限制:以實測挖穴畝數乘驗收每畝平均穴數計算供苗總數,甲方以栽植株數110%供應苗木給乙方;乙方提苗總數未達110%者,苗木少提數量,甲方以0.10元/株獎勵乙方,提苗總數超過110%者,苗木超出數量,以0.20元/株扣回苗木成本費。

2、未將薄膜袋剝開即行栽植者,一經發現除應補種外,另處以5元/株的罰款。

七、撫育

1、培土、剷草、施肥及草頭留存高度不符合第三條規定者,視為驗收不合格,乙方需在規定期限內返工後,重新報驗。

2、乙方於撫育作業時,如傷及苗木,每株賠償10元。

第十條 獎勵

一、乙方依合同約定,按質按量提前完成栽植項目的工作,經驗收合格,甲方依成活率計算面積,給於乙方1元/畝的獎勵。

二、合同履行完畢,乙方同時達到下列條件時,給於1元/畝的獎勵:

1、無逾期開、完工。

2、每一工序均達到施工要求,無驗收不合格者。

3、保存率達到95%以上(造林當年的12月下旬調查)。

4、幼林平均樹高達到4.5米以上(造林當年的12月下旬調查)。

三、若同時達到第二條中的前三項條件,且幼林平均樹高達到5.5米以上(造林當年的12月下旬調查),再追加1元/畝的獎勵。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解除和終止

一、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合同暫時中止,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造林作業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其已完成之作業不核發承包費,並沒收保證金。

三、乙方倘若工作進度嚴重落後或工作質量嚴重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沒收保證金或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四、本合同於各階段工作,均實行完成,經驗收合格,完成付款手續後,自然終止。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應照政府規定辦理乙方人員勞動保險,及做好勞工衞生、安全等事項,如乙方人員發生傷亡、疾病事件,均由乙方負責並自行處理。

二、若乙方拖欠所屬勞工工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若因設備欠缺、施工不良或勞工行為偏差,而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其他不良後果時,甲方概不負責。

四、作業地區之森林火災等,如為乙方或其所僱勞工造成,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所受損失連同滅火費用,在乙方的承包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償。

五、乙方在承包項目期間內,各項工作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範,作好預防各種災害發生,如因乙方作業失當,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八、乙方(代表)應提供其本人簽字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經常居住地地址作為合同之附件。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造林承包合同書範文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地利用 縣豐富的林業資源和乙方的技術、管理和勞動力優勢,促進資源的開發利用,推動當地的經濟發展。甲方決定將位於 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務交給乙方負責實施。

此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如下協議:

一、造林面積、地點、樹種和時間

1、造林面積:約1:1萬的地形圖勾繪計算的造林面積為準。

2、具體地點:。

3、造林樹種:優良速生桉樹。

4、造林時間期限: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二、造林技術要求

雙方認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及《甲方造林技術規程》,並同意按此附件的規定和要求進行施工及管理。

三、管理投資和造林資金支付辦法

1、雙方接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的所有規定和要求。

2、甲方不承認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規定範圍以外的費用開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驗收,並經甲方驗收或抽樣檢查合格後才由甲方簽字確認工程完成,按照驗收結果支付工程款給乙方。每個單項工程完成後,經雙方驗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該單項工程款的80%,每個單項工程餘下的20%,待到定植、補植工程完成後,甲方結清上個工程的餘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個造林承包任務完成,並經全面驗收合格後才能統一結清。

四、施工監理及驗收

1、甲乙雙方將依據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術規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和本合同對乙方各項工作進行施工監理及驗收。

2、乙方在對每一道工序自行驗收後,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各項工序抽樣驗收,合同後同甲方出具工程驗收單,乙方憑驗收單結算工程款。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造林項目所需的各種報批手續。

2、將沒有山權林權糾紛的可直接用於整地造林的林地發包給乙方。

3、採購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負責運到造林所在地通車的山頭。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過程中若遇到人為的干擾和阻撓,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解決。如因糾紛村民干擾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繼續施工造成乙方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實施本造林項目過程中,有義務對從事造林施工人員進行造林技術培訓和指導。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術規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各項工程款給乙方。

7、按合同規定及時到造林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落實施工所需人員、組織實施造林。甲方發包造林工程後,最遲不超過15天即要進場施工。

2、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施工,按時完成合同造林任務,並通過驗收。有特殊情況的及時電話彙報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實施方案。

3、乙方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要遵守當地政府的各種規章制度要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與當地羣眾搞好團結。不能在林區內進行違法活動。發生治安問題,要及時報告甲方及當地政府處理。

4、有權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範圍的費用,實行費用包乾,超支不補。

5、乙方必須與所聘用的承包者和僱請的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負責支付他們的一切費用。

6、為甲方管理人員到造林現場進行檢查、驗收、技術指導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過程中自學接受甲方的施工監督。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在工地裏面必須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須在95%以上,低於95%要自行補植。補植後成活還低於80%,甲方按80%價格支付,低於70%,按70%價格支付。低於50%,返工重種,費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乙方中途違約或不能按時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拒付任何款項給乙方,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所負責的造林不達到附件規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首先按相應比例在投資中扣減,其次再計算相應的損失,由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付給甲方。

2、造林過程中因乙方不能嚴格執行造林技術要求,或有意將某些問題隱瞞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條款執行或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負全部經濟責任。

3、因甲方的責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因雙方共同過失,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颱風、龍捲風、戰爭、火災、地震、山體滑坡、毀滅性病蟲害、土地糾紛及惡壞人畜破壞活動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員所營造的林木不達標的,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

造林承包合同書範文三

為搞活林業經濟、提高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雙方通過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萬安縣窯頭鎮城江村六小組,組長劉祥奎

乙方:泰和縣澄江鎮 康華鋒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積大約200畝承包給乙方造濕地松(土地不流轉,山上所有林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林業部門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負責林業部門驗收合格。

四、雙方責任

乙方在造林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造林驗收合格後應協助乙方向林業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項

在林業局驗收合格後,退回造林押金後,合同雙方就無任何關係。如有其它事項,還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 承包合同 造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hengbao/wjorx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