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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承包合同樣本(精選20篇)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精選20篇)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

發包方 (甲方):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精選20篇)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青海鹼業旺尕秀煤礦I工區礦建工程、井下機電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青海省德令哈旺尕秀煤礦I工區。

三、資金來源:自籌。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旺尕秀煤礦I工區,+2900m井底車場及以上礦建工程(不含+2900m水平與II工區聯接石門)、井下 +2900m水平以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礦井初步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租 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原礦井開採資料及隱蔽障礙物資科。

2.辦理採礦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 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

4.協調地方工、農、牧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司簽訂後5天內提供完整的礦井初步設計説明書和安全專篇及施工圖;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5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 負責辦理施工中使用的炸藥、雷管的審批手續及管理,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7 為乙方的員工向當地政府部門繳納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8、甲方應派管理團隊,對工程進度、質量、文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實行監理的工程,委託總監理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總監理工程師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9、甲方可隨時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要求,並對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定的情況,按規定給於乙方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招錄各種作業人員,必須符合勞動法關於企業用工的規定,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上崗作業。

2.負責施工區域內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作。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探放水措施等,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上述內容必須由甲方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會審,評審合格後方可實施。

4 嚴格按照施工説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5、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設備計劃,月份施下統計報表。

6、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潔。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

7、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成立管理團隊,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1、自國家或地方相關主管部門頒發開工口期起,工期24個月完成。

2、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個、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乙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3、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期不予順延。

第四條 工程驗收

1 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通知單及國家頒發的《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標準化驗收評定標準》規定進行施工。工程必須達到合格品。力爭達到優良。

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所聘用的有國家認可資質的“監理單位”代表的監督、檢自,並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監督。對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須及時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隱蔽工程及變更設計,必須經甲方代表檢查驗收,認可後方可進行下工序作業。

4、工程驗收:工程驗收以本合同內容為依據,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以設計要求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為標準。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説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返工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拆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

4、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 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第六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中,要認真執行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發佈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項日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信息。

第七條 違約及責任

乙方違約及責任

l、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為保障工程順利進行,乙方應對甲方提供 萬元的工程違 約押金。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存在違約現象,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企。

4、乙方在合同期內使炸藥、雷管,應嚴格管理,造成流失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5、由於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緩建,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減少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3、甲方由於受到不可抗拒、政策因素影響,造成工程停工,由甲方、乙方協商後,工期可順延,但由此造成的違約情況,甲方不負違約責任。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乙方一定的補助。

第八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煤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由青海德令哈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在施工中發生微傷、輕傷、重傷時,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所需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解決。1萬元以上——3萬元,乙方支付80%,甲方支付20%; 3萬元以上——5萬元:乙方支付70%,甲方支付30%; 5萬元以上——l0萬元:乙方60%,甲方40%;10萬元以上時,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附件),甲乙雙方各執正本 一份,副本一份.並報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允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理人(籤寧)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為了建設“安全、高效、優質、和諧”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本着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目標,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經營承包給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標

2.1 承包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一個承包週期,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測算指標後續籤合同,也可實行滾動承包。

2.2 承包形式:實行承包費用與噸煤成本和原煤產量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掘進工程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和單位工程造價進行結算。

2.3 承包指標

2.3.1噸煤成本承包費用:包括材料費、水電費、洗煤廠運行費、工資及各項附加費、煤礦管理費。(具體構成見附表)

材料費是指乙方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和掘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材料費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錨杆、錨索、金屬頂樑、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支架、金屬網等支護用品;炸藥、雷管、導線等火工品;鋼絲繩、鋼軌、鋼管、運輸膠帶、電纜等大型材料;機電設備備品備件;礦燈、小電機、小水泵、局扇、低壓防爆開關等12中小型設備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運輸車輛用油、設備用油等油脂;勞保用品;五金、工具、電料、雜品等其他材料。

水電費是指乙方在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井上下區域所發生的一切水電暖費用支出。包括採煤、掘進、機運、機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污水處理、供水、物資管理、經營管理、後勤物業生活等一切與煤礦相關的水電費開支。

洗煤廠運行費是指乙方為完成原煤洗選及儲運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用於洗煤廠的人工工資及附加、水電費、材料費、管理費。

工資及各項附加費是指乙方直接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各種補津貼、勞動保護、月度季度年度獎金以及安全兑現獎等一切項目和名稱的獎金),以及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基本養老基金、住房公積金、公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甲方按照下表確定的定員編制支付給乙方工資及各項附加,超編人員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勞動定員編制及用工表

煤礦管理費是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為組織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以及通訊電話費。

2.3.2 原煤產量:在承包期內乙方要確保兩個綜採工作面生產,完成原煤生產指標120萬噸。甲方根據煤質和用煤需求情況,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產量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3 掘進進尺:在正常接續時間內,滿足兩個綜採工作面接續所需完成的掘進工程量。一般斷面煤巷平均進尺不低於150米/月、巖巷平均進尺不低於90米/月,特殊斷面另行測定。甲方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進尺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4煤質:根據實測情況,制定煤質月度考核的具體指標。甲乙雙方根據此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兑現。

2.3.5 安全生產:

井下生產力爭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級非人身事故;

地面消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達到“兩無兩杜絕”要求。“兩無”指:①無火災事故,②無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泄露和無火工品丟失、爆炸事故;“兩杜絕”指:①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絕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生產責任事故。

2.3.6質量標準化:考核年度達到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標準。礦井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辦字

[20xx]24號文執行。

2.3.7 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2.3.8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依法生產經營,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不得出現損害企業形象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範圍

3.1 承包範圍

3.1.1 乙方負責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煤炭回採、工作面設備安裝回撤、巷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原煤洗選儲運、礦井水處理、矸石外運以及物業後勤管理,並對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和相應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1.2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外購煤系統、地面儲煤場、旁路輸煤系統由甲方管理,乙方有義務配合。

3.1.3 煤質檢驗由甲方管理,負責原煤、商品煤的取樣、制樣和化驗工作。若乙方對於化驗結果產生疑義時,雙方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重新化驗並以第三方化驗結果為準,所需化驗費用由熱值差距較大者承擔。

3.1.4 乙方負責洗煤廠煤矸石外運工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外運費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提出建議和方案。

3.1.6 甲方負責特儲和進口備品備件的採購,負責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的物資採購,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包責任內的物資採購(必須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的原始增值税發票)。

3.1.7 乙方領用甲方的進口物資和特儲備品備件,實行採購原價計入乙方材料承包費用的辦法(構成固定資產的除外)。

3.1.8 對於重大技術管理問題,實行乙方提報方案甲方審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執行的辦法。對於煤礦日常的技術管理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監督指導。

3.1.9 煤礦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定編定員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執行。

3.1.10 乙方負責礦井地面生產、生活設施和場區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綠化工作;乙方負責的生活物業後勤等管理工作,可以實行社會化管理運作,一切費用均包括在噸煤成本費用內,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3.1.11 煤礦“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煤礦高管人員資質證件、火工品領用手續及特殊工種證件等由乙方辦理,甲方給予協助。

3.1.12 甲方負責公司對外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村莊搬遷、塌陷區治理、地質補勘、排矸場確定、井田範圍內水庫等相關事宜,但以下工作除外:

安全生產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由乙方為主協調解決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對外關係的協調。

乙方自身需要協調解決的地方關係。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管理

4.1乙方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按照“高產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則組建切合實際的白龍山煤礦管理機構。

4.2乙方承諾: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是乙方的分支機構,基於本合同所為的一切行為均已經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權,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

4.3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即:礦級管理人員,下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並接受甲方任命及管理。

4.4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乙方文件任命為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甲方文件則任命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

乙方所派的高管人員必須已經取得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4.5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在接受乙方領導的同時,還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4.6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連續3個月完不成甲方審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建議調整乙方派駐的高管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對於情況嚴重、直接影響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1 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5.1.2負責審定煤礦的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5.1.3 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滿足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對乙方違反國家規定和甲方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負責對乙方設備使用和保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負責定期抽查乙方物資購進與使用情況。

5.1.5 負責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計劃,並負責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5.1.6 負責對原煤、商品煤的數量、質量及其他合同指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考核。

5.1.7 負責審定採區設計、接續回採面設計方案。

5.1.8負責組建礦山救護隊,並及時完成礦井所需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5.1.9 負責各類設備儀器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5.1.10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期兑現、撥付乙方承包費用。

5.1.11 有權制定針對乙方的管理辦法並進行日常考核。

5.1.12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產設備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1.13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活後勤等物業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 負責落實甲方審定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5.2.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負責對甲方提供的保證煤礦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安全和生產設備以及生活後勤物業設施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維護與小修,費用自負(費用已經核定在噸煤承包費用中),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使用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設備大中修,大中修費用自行承擔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設備和設施大、中修理界限,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5.2.4 有權根據煤礦的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及國家規定提出安全技措計劃,報甲方審定。

5.2.5 有權確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員工的內部分配製度。

5.2.6 有權委派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需同時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與任免。

5.2.7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承包收益,並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承包虧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 乙方作為全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承擔全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乙方委派的經理(礦長)是乙方承包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認真組織和切實抓好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礦各個系統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2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內的安全目標的全部內容。

6.3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嚴格組織落實。

6.4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職能單位和部門的要求配備齊全的安全管理和檢查人員,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定期組織全礦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組織處理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對於乙方的安全活動,甲方有權監督管理和考核。

6.5 乙方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和各種生產技能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學習,確保各工種按規定持證上崗。

6.6 乙方負責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組織學習、演練,特別對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須制定詳細的針對性預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設計、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批,並報甲方備存。

. 6.8 乙方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管和檢查,確保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關於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以及礦領導下井制度。

6.10 乙方負責抓好礦井生產範圍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品達到80%以上。

6.11 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發放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本項費用均包括承包費用內,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6.12 乙方負責確保各類安全資料和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6.13 乙方負責隨時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併為檢查人員創造方便的檢查條件,及時落實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

6.14 在上級和甲方安全檢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存在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停工整改、停產及其他處罰,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6.15 乙方負責全礦工傷救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而且礦長及乙方其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工作。

6.16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及時、如實地彙報有關安全、隱患、質量、違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與安全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重傷及以上和一、二類非人身事故,甲方有權參加分析。

.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兑現

7.1 原煤產量

7.1.1 原煤產量承包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獲得相應的承包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噸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原煤產量承包指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1.2甲方審定的月度原煤計劃產量合計等於本合同規定的年度產量總計。

7.2掘進工程費用

7.2.1掘進工程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掘進進尺任務,獲得相應的工程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進尺的部分,甲方按照1000元/米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掘進進尺任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掘進進尺計劃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3 煤質

7.3.1 甲方對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熱值進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個百分點,分別按照0.1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商品煤低位熱值(以下簡稱熱值)每提高和降低100大卡/千克,分別按照0.3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熱值為當月每次檢測結果的加權平均值。

7.3.4煤質按月考核按月兑現。

7.4 安全生產

7.4.1 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發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事故費用外,甲方同時扣減乙方承包費用5-10萬元和煤礦高管人員年薪1-5%,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2 根據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之規定,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執行情況。凡乙方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減其承包費用1000元—1萬元;凡乙方末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每次扣減其承包費用5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3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和礦領導下井制度。每違反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4 每發生一次無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每發生一次末持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每項培訓記錄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5 安全生產分別按照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兑現。

7.5 質量標準化建設

7.5.1 年內通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煤礦質量標準化一級煤礦”驗收,甲方給乙方20萬元獎勵。因乙方自身管理責任末能通過驗收的,扣減承包費用20萬元。

7.5.2 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年度進行考核兑現。

7.6 設備完好率

7.6.1 完成設備完好率考核指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減承包費用5萬元。

7.6.2 設備完好率考核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7.6.3 設備完好率按季度進行考核兑現。

7.7 資產損失

7.7.1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資產損失,按照資產損失額(審計認定數)的100%扣減承包費用,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7.2 資產損失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兑現。

7.8 綜合管理

7.8.1 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統計不實,各類報表(會計報表除外)、規劃、計劃和總結等信息編制質量和上報時間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視情況視情節每次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

7.8.2 違反財經紀律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違紀金額的5—10%扣減承包費用。

7.8.3 末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協調確定事項的,末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每發生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

7.8.4 綜合管理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兑現。

7.9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

7.9.1 發生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事件,每人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萬元。

7.9.2 發生集體上訪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5—10萬元。

7.9.3 發生被新聞媒體報道且查證屬實的不良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4 發生影響企業穩定和聲譽的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按月考核兑現。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3個月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指標以及甲方審定的月度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8.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安全生產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承包運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8.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承包期結束,白龍山煤礦如若繼續對外承包經營,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第九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承包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本章沒有規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條款執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完成承包指標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應的停工損失。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合同其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並及時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允許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無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對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其他方損失擴大,該方仍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提請合同履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原則進行仲裁。

10.2爭議發生後及在爭議解決構成中,本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並及時依照程序修訂合同。

1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解決。

(簽字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控股的温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年產9萬噸的經營許可證,新辦理的經營許可證不在此範圍)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該煤礦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人員,安全生產、銷售等全部事務,乙方向甲方所繳納承包費用(從銷售煤款中計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除乙方聘用之外人員的安臵和處理因煤礦承包引起的勞資糾紛。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負責組織承包期間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原煤礦管理人員擇優錄用。原有人員解聘由甲方負責。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杴、錘、鑽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內容及價格

承包內容:甲方將經營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全權處理在承包期間温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的生產、銷售和日常經營管理和全部工作。

承包費用包括:採礦權價款、資源補償費、環保費、安全費用、區地縣收取的其他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具體計提方式如下:

⑴煤炭市場價格在200元/噸時,承包費按20/噸計提;

⑵煤炭市場價格在300-400元/噸時,承包費按30/噸計提;

⑶煤炭市場價格在400元/噸以上時,承包費按40/噸計提;

(煤炭市場價格為税後價格,承包期間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該煤礦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簽署至甲方售賣時截止,如因政策原因(如強制關閉該井口等),或乙方原因(資金不到位或經營不善等),則本條款自動終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算方法

按温宿縣煤炭局設立的過磅處統計數據為計算依據,次月20日前結清上月銷售煤炭承包費用。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處理及費用工作由甲方負責,之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收取的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承包期為三年。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為表達合作誠意,甲方承諾在該煤礦出售時(無論承包期間還是承包期之後),以10%的出售價款無償支付給乙方。

2、本承包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其承包費優惠10%。

3、乙方在承包期間,為煤礦長期發展而投資建設和開挖的井下工程,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甲乙雙方現場評估決定。

4、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和礦上技術資料、庫存機電材料等一併交付給乙方使用和管理,在承包期間因公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本合同生效後進行煤礦資產及技術資料移交工作,並列書面清單,雙方簽字存檔。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投資人,並擁有100%的股份並控股,保證無任何權屬糾紛;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甲方保證提供的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和完整的;

3、庫爾歸魯克煤礦擁有的採礦權不受任何抵押、質押、留臵等擔保權益或第三人權利的限制;

4、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任何偷税漏税、拖欠税款的事項,亦不存在任何導致重大税務行政處罰事項;

5、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任何未決或潛在的訴訟及仲裁,截止到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的債務(包括採礦權價款及滯納金、或有負債和税務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如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甲方如違反1-5項之規定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果造成損失時,由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籌措資金並管理好庫爾歸魯克煤礦。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1.3因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本合同被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無效。

2、本合同因一方違約而解除,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和補充。對本協議的變更和補充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構成違反本合同:

1.1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的任何義務或承諾;

1.2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事實不符或有誤導成份(無論出於善意或惡意);

2、如果發生前述的違反本合同的情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正;如果違約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內補正,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並應向守約方承擔100萬元的違約金。此外違約方還應賠償給守約方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一切索賠、損失、責任、賠償、費用支出。

第十條 糾紛處理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控股的温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年產9萬噸的經營許可證,新辦理的經營許可證不在此範圍)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該煤礦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人員,安全生產、銷售等全部事務,乙方向甲方所繳納承包費用(從銷售煤款中計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除乙方聘用之外人員的安臵和處理因煤礦承包引起的勞資糾紛。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負責組織承包期間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原煤礦管理人員擇優錄用。原有人員解聘由甲方負責。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杴、錘、鑽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內容及價格

承包內容:甲方將經營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全權處理在承包期間温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的生產、銷售和日常經營管理和全部工作。

承包費用包括:採礦權價款、資源補償費、環保費、安全費用、區地縣收取的其他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具體計提方式如下:

⑴煤炭市場價格在200元/噸時,承包費按20/噸計提;

⑵煤炭市場價格在300-400元/噸時,承包費按30/噸計提;

⑶煤炭市場價格在400元/噸以上時,承包費按40/噸計提;

(煤炭市場價格為税後價格,承包期間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該煤礦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簽署至甲方售賣時截止,如因政策原因(如強制關閉該井口等),或乙方原因(資金不到位或經營不善等),則本條款自動終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算方法

按温宿縣煤炭局設立的過磅處統計數據為計算依據,次月20日前結清上月銷售煤炭承包費用。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處理及費用工作由甲方負責,之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收取的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承包期為三年。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為表達合作誠意,甲方承諾在該煤礦出售時(無論承包期間還是承包期之後),以10%的出售價款無償支付給乙方。

2、本承包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其承包費優惠10%。

3、乙方在承包期間,為煤礦長期發展而投資建設和開挖的井下工程,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甲乙雙方現場評估決定。

4、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和礦上技術資料、庫存機電材料等一併交付給乙方使用和管理,在承包期間因公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本合同生效後進行煤礦資產及技術資料移交工作,並列書面清單,雙方簽字存檔。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投資人,並擁有100%的股份並控股,保證無任何權屬糾紛;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甲方保證提供的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和完整的;

3、庫爾歸魯克煤礦擁有的採礦權不受任何抵押、質押、留臵等擔保權益或第三人權利的限制;

4、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任何偷税漏税、拖欠税款的事項,亦不存在任何導致重大税務行政處罰事項;

5、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任何未決或潛在的訴訟及仲裁,截止到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的債務(包括採礦權價款及滯納金、或有負債和税務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如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甲方如違反1-5項之規定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果造成損失時,由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籌措資金並管理好庫爾歸魯克煤礦。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1.3因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本合同被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無效。

2、本合同因一方違約而解除,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和補充。對本協議的變更和補充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構成違反本合同:

1.1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的任何義務或承諾;

1.2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事實不符或有誤導成份(無論出於善意或惡意);

2、如果發生前述的違反本合同的情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正;如果違約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內補正,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並應向守約方承擔100萬元的違約金。此外違約方還應賠償給守約方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一切索賠、損失、責任、賠償、費用支出。

第十條 糾紛處理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控股的温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年產9萬噸的經營許可證,新辦理的經營許可證不在此範圍)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該煤礦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人員,安全生產、銷售等全部事務,乙方向甲方所繳納承包費用(從銷售煤款中計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除乙方聘用之外人員的安臵和處理因煤礦承包引起的勞資糾紛。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負責組織承包期間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原煤礦管理人員擇優錄用。原有人員解聘由甲方負責。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杴、錘、鑽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內容及價格

承包內容:甲方將經營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全權處理在承包期間温宿縣庫爾歸魯克煤礦的生產、銷售和日常經營管理和全部工作。

承包費用包括:採礦權價款、資源補償費、環保費、安全費用、區地縣收取的其他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具體計提方式如下:

⑴煤炭市場價格在200元/噸時,承包費按20/噸計提;

⑵煤炭市場價格在300-400元/噸時,承包費按30/噸計提;

⑶煤炭市場價格在400元/噸以上時,承包費按40/噸計提;

(煤炭市場價格為税後價格,承包期間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承包費用算方法

按温宿縣煤炭局設立的過磅處統計數據為計算依據,次月20日前結清上月銷售煤炭承包費用。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處理及費用工作由甲方負責,之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收取的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_年8月30日至20_年8月30日,承包期為三年。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為表達合作誠意,甲方承諾在該煤礦出售時(無論承包期間還是承包期之後),以10%的出售價款無償支付給乙方。

2、本承包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其承包費優惠10%。

3、乙方在承包期間,為煤礦長期發展而投資建設和開挖的井下工程,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甲乙雙方現場評估決定。

4、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和礦上技術資料、庫存機電材料等一併交付給乙方使用和管理,在承包期間因公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本合同生效後進行煤礦資產及技術資料移交工作,並列書面清單,雙方簽字存檔。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投資人,並擁有100%的股份並控股,保證無任何權屬糾紛;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甲方保證提供的庫爾歸魯克煤礦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和完整的;

3、庫爾歸魯克煤礦擁有的採礦權不受任何抵押、質押、留臵等擔保權益或第三人權利的限制;

4、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任何偷税漏税、拖欠税款的事項,亦不存在任何導致重大税務行政處罰事項;

5、庫爾歸魯克煤礦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任何未決或潛在的訴訟及仲裁,截止到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的債務(包括採礦權價款及滯納金、或有負債和税務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如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甲方如違反1-5項之規定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果造成損失時,由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籌措資金並管理好庫爾歸魯克煤礦。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1.3因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本合同被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無效。

2、本合同因一方違約而解除,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和補充。對本協議的變更和補充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構成違反本合同:

1.1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的任何義務或承諾;

1.2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事實不符或有誤導成份(無論出於善意或惡意);

2、如果發生前述的違反本合同的情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正;如果違約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內補正,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並應向守約方承擔100萬元的違約金。此外違約方還應賠償給守約方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一切索賠、損失、責任、賠償、費用支出。

第十條 糾紛處理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_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羣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為了建設“安全、高效、優質、和諧”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本着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目標,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經營承包給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標

2.1 承包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一個承包週期,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測算指標後續籤合同,也可實行滾動承包。

2.2 承包形式:實行承包費用與噸煤成本和原煤產量掛鈎的承包

2.3 承包指標

2.3.1噸煤成本承包費用:包括材料費、水電費、洗煤廠運行費、工資及各項附加費、煤礦管理費。(具體構成見附表)

材料費是指乙方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和掘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材料費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錨杆、錨索、金屬頂樑、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支架、金屬網等支護用品;炸藥、雷管、導線等火工品;鋼絲繩、鋼軌、鋼管、運輸膠帶、電纜等大型材料;機電設備備品備件;礦燈、小電機、小水泵、局扇、低壓防爆開關等12中小型設備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運輸車輛用油、設備用油等油脂;勞保用品;五金、工具、電料、雜品等其他材料。

水電費是指乙方在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井上下區域所發生的一切水電暖費用支出。包括採煤、掘進、機運、機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污水處理、供水、物資管理、經營管理、後勤物業生活等一切與煤礦相關的水電費開支。

洗煤廠運行費是指乙方為完成原煤洗選及儲運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用於洗煤廠的人工工資及附加、水電費、材料費、管理費。

工資及各項附加費是指乙方直接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各種補津貼、勞動

煤礦管理費是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為組織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以及通訊電話費。

2.3.2原煤產量:在承包期內乙方要確保兩個綜採工作面生產,完成原煤生產指標120萬噸。甲方根據煤質和用煤需求情況,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產量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3掘進進尺:在正常接續時間內,滿足兩個綜採工作面接續所需完成的掘進工程量。一般斷面煤巷平均進尺不低於150米/月、巖巷平均進尺不低於90米/月,特殊斷面另行測定。甲方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進尺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4煤質:根據實測情況,制定煤質月度考核的具體指標。甲乙雙方根據此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兑現。

2.3.5 安全生產:

井下生產力爭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級非人身事故;

地面消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達到“兩無兩杜絕”要求。“兩無”指:①無火災事故,②無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泄露和無火工品丟失、爆炸事故;“兩杜絕”指:①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絕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生產責任事故。

2.3.6質量標準化:考核年度達到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標準。礦井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辦字

2.3.7 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2.3.8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依法生產經營,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不得出現損害企業形象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範圍

3.1 承包範圍

3.1.1乙方負責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煤炭回採、工作面設備安裝回撤、巷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原煤洗選儲運、礦井水處理、矸石外運以及物業後勤管理,並對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和相應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1.2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外購煤系統、地面儲煤場、旁路輸煤系統由甲方管理,乙方有義務配合。

3.1.3煤質檢驗由甲方管理,負責原煤、商品煤的取樣、制樣和化驗工作。若乙方對於化驗結果產生疑義時,雙方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重新化驗並以第三方化驗結果為準,所需化驗費用由熱值差距較大者承擔。

3.1.4 乙方負責洗煤廠煤矸石外運工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外運費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提出建議和方案。

3.1.6甲方負責特儲和進口備品備件的採購,負責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的物資採購,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包責任內的物資採購(必須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的原始增值税發票)。

3.1.7 乙方領用甲方的進口物資和特儲備品備件,實行採購原價計入乙方材料承包費用的辦法(構成固定資產的除外)。

3.1.8 對於重大技術管理問題,實行乙方提報方案甲方審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執行的辦法。

3.1.9 煤礦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定編定員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執行。

3.1.10 乙方負責礦井地面生產、生活設施和場區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綠化工作;

3.1.11 煤礦“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

3.1.12 甲方負責公司對外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村莊搬遷、

安全生產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由乙方為主協調解決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對外關係的協調。

乙方自身需要協調解決的地方關係。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管理

4.1乙方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按照“高產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則組建切合實際的白龍山煤礦管理機構。

4.2乙方承諾: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是乙方的分支機構,基於本合同所為的一切行為均已經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權,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

4.3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4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乙方文件任命為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甲方文件則任命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

4.5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在接受乙方領導的同時,還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4.6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連續3個月完不成甲方審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建議調整乙方派駐的高管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對於情況嚴重、直接影響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1 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5.1.2負責審定煤礦的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5.1.3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滿足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對乙方違反國家規定和甲方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負責對乙方設備使用和保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負責定期抽查乙方物資購進與使用情況。

5.1.5 負責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計劃,並負責落實資金

5.1.6 負責對原煤、商品煤的數量、質量及其他合同指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考核。

5.1.7 負責審定採區設計、接續回採面設計方案。

5.1.8負責組建礦山救護隊,並及時完成礦井所需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5.1.9 負責各類設備儀器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5.1.10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期兑現、撥付乙方承包費用。

5.1.11 有權制定針對乙方的管理辦法並進行日常考核。

5.1.12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產設備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1.13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活後勤等物業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 負責落實甲方審定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5.2.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負責對甲方提供的保證煤礦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安全和生產設備以及生活後勤物業設施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維護與小修,費用自負(費用已經核定在噸煤承包費用中),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使用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設備大中修,大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4 有權根據煤礦的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及國家規定提出安全技措計劃,報甲方審定。

5.2.5 有權確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員工的內部分配製度。

5.2.6 有權委派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需同時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與任免。

5.2.7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承包收益,並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承包虧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乙方作為全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承擔全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乙方委派的經理(礦長)是乙方承包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認真組織和切實抓好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礦各個系統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2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內的安全目標的全部內容。

6.3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嚴格組織落實。

6.4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職能單位和部門的要求配備齊

6.5 乙方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和各種生產技能

6.6 乙方負責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組織學習、演練,特別對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須制定詳細的針對性預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設計、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批,並報甲方備存。

. 6.8 乙方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管和檢查,確保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關於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以及礦領導下井制度。

6.10 乙方負責抓好礦井生產範圍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品達到80%以上。

6.11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發放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本項費用均包括承包費用內,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6.12 乙方負責確保各類安全資料和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6.13 乙方負責隨時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併為檢查人員創造方便的檢查條件,及時落實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

6.14 在上級和甲方安全檢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存在不符

合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停工整改、停產及其他處罰,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6.15 乙方負責全礦工傷救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而且礦長及乙方其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工作。

6.16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及時、如實地彙報有關安全、隱患、質量、違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與安全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兑現

7.1 原煤產量

7.1.1原煤產量承包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獲得相應的承包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噸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原煤產量承包指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1.2甲方審定的月度原煤計劃產量合計等於本合同規定的年度產量總計。

7.2掘進工程費用

7.2.1掘進工程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掘進進尺任務,獲得相應的工程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

7.3 煤質

7.3.1 甲方對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熱值進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個百分點,分別按照0.1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熱值為當月每次檢測結果的加權平均值。

7.3.4煤質按月考核按月兑現。

7.4 安全生產

7.4.1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發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事故費用外,甲方同時扣減乙方承包費用5-10萬元和煤礦高管人員年薪1-5%,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2根據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之規定,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執行情況。凡乙方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減其承包費用1000元—1萬元;凡乙方末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每次扣減其承包費用5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

7.4.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和礦領導下井制度。每違反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4每發生一次無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每發生一次末持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每項培訓記錄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5 安全生產分別按照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兑現。

7.5 質量標準化建設

7.5.1年內通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煤礦質量標準化一級煤礦”驗收,甲方給乙方20萬元獎勵。因乙方自身管理責任末能通過驗收的,扣減承包費用20萬元。

7.5.2 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年度進行考核兑現。

7.6 設備完好率

7.6.1 完成設備完好率考核指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減承包費用5萬元。

7.6.2 設備完好率考核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7.6.3 設備完好率按季度進行考核兑現。

7.7 資產損失

7.7.1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資產損失,按照資產損失額(審計認定數)的100%扣減承包費用,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7.2 資產損失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兑現。

7.8 綜合管理

7.8.1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統計不實,各類報表(會計報表除外)、規劃、計劃和總結等信息編制質量和上報時間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視情況視情節每次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

7.8.2 違反財經紀律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違紀金額的5—10%扣減承包費用。

7.8.3 末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協調確定事項的,末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每發生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

7.8.4 綜合管理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兑現。

7.9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

7.9.1 發生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事件,每人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萬元。

7.9.2 發生集體上訪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5—10萬元。

7.9.3 發生被新聞媒體報道且查證屬實的不良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4 發生影響企業穩定和聲譽的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按月考核兑現。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3個月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指標以及甲方審定的月度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8.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安全生產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承包運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8.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承包期結束,白龍山煤礦如若繼續對外承包經營,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第九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承包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本章沒有規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條款執行。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合同其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無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對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其他方損失擴大,該方仍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提請合同履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原則進行仲裁。

10.2爭議發生後及在爭議解決構成中,本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並及時依照程序修訂合同。

1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9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1、按銷售煤炭金額比例分成以甲方 %乙方 %。甲方提供乙方煤礦現有的設施、設備如需要增添設備由乙方自行解決。

2、乙方負責組織生產人員,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殘人員,不得收留疑犯。

3、乙方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4、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萬元(大寫),並且從乙方當月煤款提留 %作為安全保證金。

5、工傷在一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負責,超出一萬元以外按承包比例分攤,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6、本合同從簽訂日期起到 年 月 日終止。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乙方代表: 地址:

就甲方XX煤層回採工作面採煤工程承包給乙方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如果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存在違章操作、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讓其停止施工,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協議。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相關《作業規程》和各《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遵守礦方及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甲方給予的安全生產任務。

三:乙方負責採煤工作面所需人員的組織,並接受甲方培訓合格,經檢查身體符合要求,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送勞動局報備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安排人員上崗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安排人員上崗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平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做好各項迎檢工作。(注:體檢費用,工作人員工作滿1年的,由甲方負責報銷,否則自己負責。)

四:工程承包情況:

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人民幣的工程保證金,且每月扣除工程款的3%作為安全風險低押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以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如因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工作不能正常繼續進行,甲方不再退還其工程保證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特殊情況下離礦人員,經甲方同意,可退還其該人員穩定保證金)如該協議履行完畢,甲方退還其工程保證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

2、乙方保證完成的採煤產量為:

(1)M29號煤層每月5000噸。採煤工程工資以98.00元/噸計。每月以26個工作天數計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數不足26天的,按比例減除產量。如果乙方超額完成產量,每超出1000噸,所採出的煤炭的採煤工資統一增加2.00元。每超出20xx噸,統一增加4.00元,以此類推。同樣,未完成產量任務,每少1000噸,統一扣款2.00元每噸,最低以94.00元/噸計。

(2)M18號煤層每月120xx噸。採煤工程工資以45.00元/噸計。每月以26個工作天數計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數不足26天的,按比例減除產量。如果乙方超額完成生產任務,每超出1000噸,所採出的煤炭的噸煤工資統一增加1.00元。每超出20xx噸,統一增加2.00元,以此類推。同樣未完成產量任務,每少1000噸,統一扣款1.00元/噸,最低以40.00元計。

3、採煤工作面前期準備工作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人員由乙方負責組織,切眼貫穿後採面的一切工作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打炮、放炮、打柱、回柱、移溜、增減刮板、開停刮板、皮帶機、採面上失效支柱的更換、運送、進、迴風巷工字鋼支架的撤除運送、採面所需的支護材料的運送。乙方負責把所採出的煤炭運至煤倉。煤炭在其他地段的運輸由甲方負責。

4、採面所需的支護材料由乙方負責。各類損壞的機電設備,由乙方負責運送到井外或其他指定地點且運送費用由乙方承擔。

5、採面整體搬家所需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人員由乙方組織。搬家時回撤採面的材料費用,一般以下列規定標準執行:搬運距離在200m以內的,支柱2.0米以下的10元/棵,2.0米及以上的20元/棵,絞樑10元/棵;刮板機機頭三大件以400元/件為準。機尾過渡槽200元/件;溜槽40型30元/塊,30型20元/塊。搬運距離超過200m的,按比例增加費用。回撤採面材料時,根據回撤時的難易程度雙方協商確定價位。

6、採面回撤的失效支柱,損壞絞樑等需送出修理的材料、設備,乙方負責運送到地面。乙方必須負責採面兩巷工字鋼的回撤,並負責運送到地面。每個採面兩巷的工字鋼以編號計。工字鋼回撤每班由現場管理人員確認後由帶班礦長簽字認可。丟失的工字鋼乙方以300元/架作為賠償。(經甲方認可正常丟失的,乙方不負責賠償)如出現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7、支柱的遺失必須控制在萬噸煤5根,絞樑7棵的基數為正常損耗。(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回收的支柱超過規定的經甲方確認,責任不在乙方的,乙方不負責賠償)。支柱遺失超過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間無支柱丟失現象,甲方給予獎勵。

8、採煤產量以實際銷售量為準。銷售煤除去掘進煤量,為採面所出的煤。(掘進煤以每掘進1米10噸計)。如果甲方在此期間進行矸石粉碎,還應扣除矸石量。

9、乙方必須保證所採出的煤炭的質量。煤矸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內,超過千分之五,雙倍扣除其產量。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的工傷,非骨折傷,由乙方負責。骨折以上人身傷害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出現工傷視其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按《X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如乙方履行協議期間未出現傷殘等級鑑定為八級以上傷亡事故的給予安全獎勵20xx0.00元,如出現一例扣除10000.00元,出現兩例全部扣除,出現死亡事故取消安全獎,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工程工資的發放,於次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遲發放,但不得超過30日(平時乙方因經濟困難,經甲方同意,可以適當借支,但借支額度不能超過餘留工資的40%)。

12、如工作期間,乙方無正當理由,造成曠班達一天的扣除乙方1萬元賠償甲方損失,不足1天的按比例扣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連續停工達3天以上的,礦方每天補助每位工人生活費20.00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負責。

13、甲方如無故解除協議,支付20xx0.00元違約金給乙方。

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聘乙方,並扣除乙方20xx0.00元保證金。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共同等效力。簽字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7月10日——20xx年春節放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範本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xx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羣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1、按銷售煤炭金額比例分成以甲方 %乙方 %。甲方提供乙方煤礦現有的設施、設備如需要增添設備由乙方自行解決。

2、乙方負責組織生產人員,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殘人員,不得收留疑犯。

3、乙方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4、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萬元(大寫),並且從乙方當月煤款提留 %作為安全保證金。

5、工傷在一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負責,超出一萬元以外按承包比例分攤,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6、本合同從簽訂日期起到 年 月 日終止。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6

根據XX煤礦現有實際情況,決定將井下掘進任務實行承包。為確保雙方權、責、利的有效保障,經雙方協調,特制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發包方:XX煤礦(以下簡稱甲方或礦方)

承包方:實施掘進任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承包

1、現井下-15水平三石門前運輸巷四石門及煤鬥及行人道(估計250米左右,上山,坡度300)五石門根據情況另定。

2、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或主斜井延伸工程)。

三、承包範圍

1、工作任務:乙方負責掘進巷道的打眼、出子、砌碹、軌道鋪設、風水管安裝、風筒懸掛、材料裝卸(如主斜井延伸包括抽水)、水溝。

2、材料

(1)甲方負責提供軌道、料石、水泥、河砂、風水管、風險筒、電纜和負責為乙方提供火工產品。

(2)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鑽、氣腿子各一套(合同終止後,乙方需退還各一套能使用的給甲方)、放炮線100米、起爆器一台。

(3)乙方負責移動式壓風機的開啟,必須根據實際進行停開,否則造成空壓機空轉運行,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空轉運行的電費和機械磨損等費用。

(4)乙方負責掘進所需火工產品費用(炸藥每公斤6.8元,雷管1.5元/個)及鑽頭、鑽桿和各種工具以及風鑽、氣腿子的維修費用等。

(5)甲方提供乙方住宅及水電等生活場地。

四、巷道規格及質量要求

1、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的巷道規格為(2.2米(寬)×2.0米(高),水溝深0.3米,寬0.3米,軌道枕木間距為0.6米。

2、石門煤鬥及人行通道上山規格為1.6米(寬)×1.8米(高)。

3、質量要求:按礦制定的作業規定及有關制度執行。

五、工資結算及獎懲制度

1、大巷和石門:裸體巷道,甲方按558元/米結算,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巷道按 738元/米結算,砌碹支護巷每月完成 米。

2、煤鬥和採區行人通道:上山都採用砌碹支護,在15米以內按658元/米結算,超過15米的加價40元/米。

3、帶班費每月完成規定進尺,每月計帶班費500元,如果未完成規定井尺,每月只補助300元帶班費,少於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不享受帶班費。因停電和其它提升空壓機故障誤工2天以上減進尺基數。

4、安裝道岔每個補助100元。

5、乙方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每月完成 米,乙方按規定完成進尺,甲方獎勵乙方 元,乙方沒有按規定完成進尺,罰款 元。乙方未完成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按每少1米罰款50元計算,乙方完成規定進尺外,按每超1米獎勵20元計算。

6、乙方鋪設軌道,每付軌道枕木不得少於7根枕木,否則每少一根枕木罰款20元。

7、乙方掘進出子,不得用煤車裝石子,每出一車罰款20元,在掘進過程中,如遇煤層可作三、四號煤,對提煉的煤按每噸5元計算。

8、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1000元,乙方要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聽從指揮,確保安全,保證工程質量,完成規定進尺,如果連續二個月未完成規定進尺,將自動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9、每月1號收上月的方,按礦發放工資的日期一次性給付乙方上月的工程的工資。

10、乙方需按收方結算的工程款,造出工資表交財會室,所有乙方工作人員須按工資表直接去甲方財會室領取工資。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佈置和調整掘進的方向、坡度、地點以及安全措施的制訂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和實施。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三違現象”和工程質量等問題予以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和生活條件。

4、甲方管理人員有義務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並進行嚴格監管,務使工程質量達到要求。

5、乙方有權力根據有關制度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6、乙方有權利根據上述工資結算條款,要求甲方按時結算工資。

7、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會議及進班會,協助甲方管理人員抓好安全生產,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和處理。

七、安全

1、安全生產是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也是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所在,要求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執行,確保安全,保證萬無一失。

2、如遇意外,按以下條款執行:

(1)費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甲乙雙方各負責50%。

(2)費用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甲方負責60%,乙方負責40%。

(3)費用在5000元-1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20%。

(4)費用在10000元-3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10%。

八、未盡事宜及情況有變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7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

1 、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全套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和廚工住宿。

2 、乙方負責廚房設施的維護,若財產發生人為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3 、乙方自行採購、加工,自負盈虧。

4 、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並負責廚房員工工資福利。

二、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協調工作。

2) 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衞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2 、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食堂人事、菜餚的搭

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衞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餚的新鮮和衞生。

3)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4) 餐後認真清洗食具並消毒工作,食堂內部、用餐大廳環境衞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經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 做好消除蚊、蠅、鼠害。

6) 冰櫃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品分開存放。

7) 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8) 所有食堂工作員工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9) 廚房員工應遵守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三、合同終止條例:

若甲方有意終止合作關係,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終止合作關係,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1 、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 、甲方無故未按時結清乙方賬款超過15日(以結算確認單日起)的,應承擔違約金0.3%/天。

3 、一方有意終止合作而沒有提前通知對方,須賠償對方1000元

七、 其它: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8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標定巷道中腰線,編制、修改作業規程及貫徹,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按月及時結算乙方應得的工資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生產人員,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並遵守礦規礦紀。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殘人員,不得收留疑犯。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杴、錘、鑽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培訓費由甲方負擔,誤工費甲方按每天30元補助,不足部分由乙方出資。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工程內容及價格(另立附本規定)

第三條 工程款結算方法

甲方每旬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工程進行全面驗收,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審查乙方工資表,乙方保證將工資及時發到職工本人,不準拖欠職工工資。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____萬元(大寫),並且從乙方第一個月結算工程款起每月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按總額的3%扣除作為安全保證金,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專款用於人身事故的處理。另外從乙方如發生重傷以上事故之月起每月提取1000~1500元大病互助金用於風險金及保證金的不足部分補貼。

2、若發生事故,乙方應迅速電話報告調度室,把事故原因及人身傷害情況説清楚,以便甲方積極組織搶救。並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開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劃分事故責任。

3、有下列十一種情況之一者導致發生事故,責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救治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

⑴、乙方違反“三大規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⑵、當遇到井下工作地點地質情況變化或有突透水危險預兆時不向調度室彙報而冒險作業;

⑶、乙方工人破壞井下通風設施及瓦斯監測監控設施;

⑷、乙方瞞報有病人員帶病上班或因事先有病通過下井榦活時會誘發病情加重;

⑸、乙方私招新工人不報告甲方進行安全培訓私自下井及使用年滿55歲以上人員;

⑹、乙方工人亂摸亂動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操作的電器設備而造成的觸電、擠壓;

⑺、乙方工人違章進入盲巷、溜煤眼、水倉、老塘區、冒落區或單獨一人遊走於非本人工作區、斜巷開車又行人、扒車、蹬車、跳車、坐皮帶、坐溜子、違章放炮及處理瞎炮;

⑻、乙方不堅持隊長(副隊長)、班長跟班制,由工人無組織無紀律自行作業或乙方不把作業規程、崗位操作規程逐人學習、貫徹、考試、簽字而造成工人無知冒險蠻幹;

⑼、乙方工人不使用臨時支護,不認真敲幫問頂或工程質量不合格致使頂板巖石掉落、支架垮塌;

⑽、乙方不堅持“三固定、四保險”,造成斜巷提升跑車;

⑾、乙方不按照甲方規定的採煤工藝及質量標準作業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而引發頂板垮落推倒支架;

4、有下列四種情況之一者導致發生人身傷害,責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救治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

⑴、乙方違反火工品管理制度,保管不善造成火工品被偷竊在社會上引發案件;

⑵、乙方工人在宿舍私拉亂扯電線造成觸電、火災或私自生煤火爐造成煤氣中毒;

⑶、乙方工人下班以後不在礦安排的宿舍休息而回家,出礦門後所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

⑷、乙方工人因私造成的其它人身意外傷害;

5、嚴格按照事故分析會劃分認定的甲乙雙方責任大小百分比來等比例分擔甲乙雙方處理事故所需費用。

6、對於責任無法明顯區分的傷害賠償,事故費用在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由乙方自行處理,超出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

7、年底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沒有用完部分,年底一次退還乙方,大病互助金到事故全部處理完畢後停止提取。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被甲方採納後效果明顯,經研究每次獎勵起步價300元。

2、凡發現安全隱患,處理果斷,措施得力,有效避免事故發生的,經甲方調查研究認定,每次獎勵起步價300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

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賠償工程總承包費用20%的逾期違約金。

3、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2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及其他連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給乙方200元/天的補償。

3、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的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不服從甲方管理;

2、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拒不整改;

3、工程進尺或產量連續5天完不成甲方下達任務;

4、聚眾滋事;

5、其他對甲方造成損失的行為。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新密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到法院起訴,雙方約定由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工程不到一年結束,施工隊需按期離礦者除外)。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工程監理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19

簽約地: 市

甲方:

乙方:

為對職工食堂綜合管理,提高職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職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

承包經營甲方職工食堂,負責供應甲方職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後,可根據職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煙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作其它用途。

二、 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管理人員: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普通員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其它人員: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 年。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 場地使用及有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目前屬於甲方廚房所有的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破爛部分及廚房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好配齊,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後,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3、承包期內,甲方(乙方)負責(水、電、燃料面議),其費用標準需根據本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料供應商統一標準核算,水每公噸 元,電每千瓦時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隨之每年市場的價格調整收取費用。

4、如乙方要佔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定批准。

五、 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 飯菜供應分類:a刷卡進餐;b憑現金進餐;c憑飯卡進餐;d憑飯卡進餐;

2、 憑 進餐每餐價格 元, 葷 素 兩米飯,例湯自取。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於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於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於 個。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温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 衞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衞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衞生整潔。

2、 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捨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衞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並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衞生管理、物流採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衞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 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 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 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後,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

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合同樣本 篇20

根據xx煤礦現有實際情況,決定將井下掘進任務實行承包。為確保雙方權、責、利的有效保障,經雙方協調,特制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發包方:xx煤礦(以下簡稱甲方或礦方)

承包方:實施掘進任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承包

1、現井下-15水平三石門前運輸巷四石門及煤鬥及行人道(估計250米左右,上山,坡度300)五石門根據情況另定。

2、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或主斜井延伸工程)。

三、承包範圍

1、工作任務:乙方負責掘進巷道的打眼、出子、砌碹、軌道鋪設、風水管安裝、風筒懸掛、材料裝卸(如主斜井延伸包括抽水)、水溝。

2、材料

(1)甲方負責提供軌道、料石、水泥、河砂、風水管、風險筒、電纜和負責為乙方提供火工產品。

(2)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鑽、氣腿子各一套(合同終止後,乙方需退還各一套能使用的給甲方)、放炮線100米、起爆器一台。

(3)乙方負責移動式壓風機的開啟,必須根據實際進行停開,否則造成空壓機空轉運行,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空轉運行的電費和機械磨損等費用。

(4)乙方負責掘進所需火工產品費用(炸藥每公斤6.8元,雷管1.5元/個)及鑽頭、鑽桿和各種工具以及風鑽、氣腿子的維修費用等。

(5)甲方提供乙方住宅及水電等生活場地。

四、巷道規格及質量要求

1、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的巷道規格為(2.2米(寬)×2.0米(高),水溝深0.3米,寬0.3米,軌道枕木間距為0.6米。

2、石門煤鬥及人行通道上山規格為1.6米(寬)×1.8米(高)。

3、質量要求:按礦制定的作業規定及有關制度執行。

五、工資結算及獎懲制度

1、大巷和石門:裸體巷道,甲方按558元/米結算,裸體巷道每月完成米;砌碹支護巷道按 738元/米結算,砌碹支護巷每月完成 米。

2、煤鬥和採區行人通道:上山都採用砌碹支護,在15米以內按658元/米結算,超過15米的加價40元/米。

3、帶班費每月完成規定進尺,每月計帶班費500元,如果未完成規定井尺,每月只補助300元帶班費,少於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不享受帶班費。因停電和其它提升空壓機故障誤工2天以上減進尺基數。

4、安裝道岔每個補助100元。

5、乙方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每月完成 米,乙方按規定完成進尺,甲方獎勵乙方 元,乙方沒有按規定完成進尺,罰款元。乙方未完成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按每少1米罰款50元計算,乙方完成規定進尺外,按每超1米獎勵20元計算。6、乙方鋪設軌道,每付軌道枕木不得少於7根枕木,否則每少一根枕木罰款20元。

7、乙方掘進出子,不得用煤車裝石子,每出一車罰款20元,在掘進過程中,如遇煤層可作

三、四號煤,對提煉的煤按每噸5元計算。

8、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1000元,乙方要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聽從指揮,確保安全,保證工程質量,完成規定進尺,如果連續二個月未完成規定進尺,將自動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9、每月1號收上月的方,按礦發放工資的日期一次性給付乙方上月的工程的工資。

10、乙方需按收方結算的工程款,造出工資表交財會室,所有乙方工作人員須按工資表直接去甲方財會室領取工資。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佈置和調整掘進的方向、坡度、地點以及安全措施的制訂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和實施。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三違現象”和工程質量等問題予以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和生活條件。

4、甲方管理人員有義務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並進行嚴格監管,務使工程質量達到要求。

5、乙方有權力根據有關制度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6、乙方有權利根據上述工資結算條款,要求甲方按時結算工資。

7、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會議及進班會,協助甲方管理人員抓好安全生產,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和處理。

七、安全

1、安全生產是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也是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所在,要求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執行,確保安全,保證萬無一失。

2、如遇意外,按以下條款執行:

(1)費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甲乙雙方各負責50%。

(2)費用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甲方負責60%,乙方負責40%。

(3)費用在5000元-1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20%。

(4)費用在10000元-3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10%。

八、未盡事宜及情況有變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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