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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精選16篇)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精選16篇)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

委託人:監 理 人: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精選16篇)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 橋改造工程 。

2、工程地點: * 區境內 。

3、工程規模:橋樑全長12米,寬5米 。

4、總 投 資: 。

第2條 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3條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包括補充合同)。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4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5條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第6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本工程備案驗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監理期為日曆日 天)。

第7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託人 三 份,監理人 三 份。

委 託 人: 監 理 人:

(簽章) (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 表: 代 表:

開 户 銀行: 開 户 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築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路基槽下處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穩 7cm油麪及

水簸萁、綠化、標誌、標線、恢復原有路口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範圍: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發包人要求的工程內容為準。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59天

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質量標準

1.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 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認真遵循現行操作規程、施工規範及國家有關驗評標準,不得偷工減料。接受工程建設質量

3. 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承包人負責將施工資料整理成冊,並一式兩份交與發包人,否則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資料保證金。

五、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大寫):

1. 北環路:壹仟捌佰陸拾肆萬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標段、

2. 孔西路至馬營橋段(馬營路):壹仟零陸拾肆萬陸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標段馬營路外購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付合同總價的30%;油麪

2.工程款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户,否則視為工程款未到帳。

六、 機械設備及其他要求

1.攤鋪設備:攤鋪機採用ABG,雙鋼震動軋路機或同級別攤鋪設備。

2.水穩碎石必須採用廠拌。

3.灰土拌合必須使用灰土拌和機。

4.標誌、標線、標牌由公路處指定廠家製作。

5.工程設計中線、設計高程等發包人按線路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的

6.單項簽證變更造價超過萬元(不含5萬元,以財政最後審核為準)可以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7.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制度,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損失均與發包人無關。

8.發包人派出的監理人員監督和檢查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人員做出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七、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辦理土地徵用、拆遷工作、平整場地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的接駁。

3.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建設。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遲一天扣合同總價額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諾人無條件修復,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條第1款執行。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關招投標文件、適用的技術規範和標準、設計圖紙、質量保修書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4月8日

4.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5. 本合同訂立地點:南大港管理區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送財政局、建設局各備案一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開户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傳 真: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3

工程承包人:  (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大瀏公司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甲方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如實告知對方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甲方將在本合同中如實告知乙方相關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後,已瞭解相關情況並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同時,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均為真實有效。

1、 勞務分包人情況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發證機關:經營範圍: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施工工程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箱梁橋施工的準備工作、場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支架、模板、鋼筋加工製作就位、砼工程、預應力張拉以及與該橋箱梁施工有關的本協議中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

3、分包工作期限及進度控制

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 20xx年 7 月 30 日,結束工作日期:20xx年11月30日。 總工期為4個月,甲方根據工期要求,兩橋箱梁同步進行施工,支架、模板一次性搭設、安裝。如不能滿足進度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等投入以補滯後工期,確保總工期內完成所需工程。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公路工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公路工程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優良 等級。

5、圖紙

5.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與勞務分包人的勞務分包任務相關的圖紙 1 套。

6、項目經理

6.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6.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為 唐貴軍 。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可以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的住房、用水、用電問題及其他方面的協調工作,費用由乙方自理。其中項目部已把低壓電送至橋的附近。

7.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負責提供鋼筋、鋼絞線、砼與大型設備(吊車、泵車);

7.6、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工程承包人的階段、月、旬、周施工計劃,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保證按時完成任務。

8.3、勞務分包人全權委託本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實施結算等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活動。

8.4、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8.5、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6、勞務分包人所施工工程,如因質量不合格而產生的返工費,由勞務分包人自負。

8.7、在施工期內,如勞務分包人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計劃工程,經工程承包人勸告後仍無明顯改進,工程承包人有權調整其承擔的工程任務,如仍然不能完成計劃工程,工程承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的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8.8、勞務分包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得轉包他人,否則,工程承包人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已完工程驗收合格後按本合同單價結算,並應按工程承包人規定的期限退場。

8.9、勞務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安排,不得向工程承包人施工人員行賄同時不得有欺詐行為,一經發現將清退出場。

8.10、勞務分包人不得拖欠勞務分包人自己及施工關聯方的人工工資,機械台班費用,材料費等。

8.11、勞務分包人不得與當地發生任何經濟糾紛和任何勞務往來。

9、安全施工與檢查

9.1、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並遵守甲方對安全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

9.2、乙方應按甲方安全管理作業,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辦法,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若引發安全生產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有費用。

9.3、鑑於該施工的箱梁橋與正在施工的長瀏高速相交,分包人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如設密閉的安全通道)確保橋下行車安全,若引發事故和矛盾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以及所有費用。

10、安全防護

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並按甲方對乙方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和相關要求進行各種安全防護。

11、事故處理

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保險

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3、承包工作內容

按照本協議工程業主技術規範和圖紙要求完成本橋樑箱梁施工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

13.1、箱梁橋施工的準備工作、用水、用電、施工工棚、鋼筋加工棚、場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為20cm其他區域為10cm)的所需人工以及機具。

13.2、支架工程:提供支架所需材料,並架設拆除,按要求預壓,確保滿足支架的承重要求

13.3、模板工程:乙方提供模板,箱梁外露面必須用經大瀏公司、監理處確認的優質的模板,且有足夠的剛度確保不會形變。模板安拆、塗脱模劑等。

13.4、鋼筋工程:鋼筋加工製作,安裝就位、包括綁紮,焊接,所需的機具和耗材,電焊機不少於8台。鋼筋不考慮損耗。

13.5、砼工程:澆注砼;振搗砼;砼養生。

13.6、預應力工程:預應力鋼絞線的安裝、張拉、壓漿等所有工作。

13.7、以及與該橋箱梁施工有關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如保衞等)。、

14、勞務報酬

14.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4.2 採用上述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14.3.1甲方僅進行質檢、試驗、測量及施工過程控制等工程管理,單價中包括乙方設備、人員的進退場、施工場地清理、工程施工的人工費、設備費、耗材、施工人員的保險費以及意外事故風險金、安全保衞以及協助甲方測量、質檢和試驗等一切與此相關的作業的費用;甲方僅供所需設計鋼筋、鋼絞線、砼的材料。同時甲方負責吊車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權部分或全部扣除工期質量獎。

14.3.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否則與本協議工程範圍內鋼筋安裝、砼澆注(前台)有關的任何分項工程細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結算細目中,則是乙方為完成本協議工程內容所必須完成的附屬工程義務,其費用已包含在上述有關承包細目單價中,不再另行結算和支付。

14.3.3本合同單價已包含因天氣、環境等方面的影響而造成的誤工費用。

15、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5.1、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甲方施工員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甲方負責人,由甲方現場負責人複核並由甲方項目副經理確認。

15.2、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甲方施工員和乙方按月或約定時間將實際完成但不超過設計數量的工程量報甲方工程科審核,經甲方主管副經理認可,項目經理批准方可給予結算。對乙方未經甲方主管副經理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16、勞務報酬的支付

16.1乙方與甲方雙方約定支付方法按以下方案進行。

16.1.1、在結算時,應扣除甲方為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數量和協助乙方完成工程量的費用。 16.1.2、工程完工後,乙方施工的工程經過監理驗收合格,攜相關資料到工程科結算。結算後須出具工程款項已結清的書面證明。

16.1.3、本工程甲方不預付款,乙方開工後,甲方按乙方每月工程進度付款,付至約總價款的50%~70%(含價撥款),每月付款一次,剩餘工程款待工程中間交工驗收後90日內付至95%,總價款的5%作為保證金,待總體工程(指整個14標)竣工驗收後退還乙方。

16.1.4、如乙方對其所做工程的質量問題不維修或乙方未作答覆,甲方可直接維修,其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接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監理、業主書面批評指令,甲方將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

16.1.5、甲方以轉帳支票形式或雙方認可的方式支付乙方款項。

17、施工變更

17.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乙方按照甲方(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按照變更進行施工: 17.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因變更減少工程量,乙方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

17.3 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17.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17.5 變更的計價:本合同中有規定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單價,直接套用;合同中無規定的,可以套用甲方與其他乙方簽訂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單價;均無套用的,雙方協商確定。

18、施工驗收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後14天內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

19、爭議

19.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 長沙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0、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0.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置,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1、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2、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23、違約

2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合同條款以外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所籤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共同遵守,若單方面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量不超過本合同金額的10%。

24、合同終止

24.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及發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5、合同份數

25.1本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26、補充條款

26.1 雙方約定:遵守甲方的勞務結算管理的規定。

26.3 雙方約定:遵守甲方的與勞務分包相關的其他規定。

27、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勞務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辦公室裝修合同範本

六、 付款方式

完工一次性結算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饒市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5

(編號:ZS--[20xx]-號)

甲方:(項目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2、合同範圍2。1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號項目單位數量備註

2。4合同工期

2。4。1開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節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節點工期要求

序號項目名稱完工日期備註

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b。不可抗力;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採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個日曆天之後,因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並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於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含%税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B《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税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税費的承擔

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税金%;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5。1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甲方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甲方負責向乙方發佈書面開工通知,並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8就承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計價結算,並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3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乙方採取整改措施。

5。1。14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並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複印件一併報送甲方備案。

5。2。8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並向甲方書面報告,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設備,並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以上。在設備進場後日內及退場前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範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衞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後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複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並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並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並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乙方確認為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託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後方可離開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瞭解並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輔助設施6。1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處,由方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電壓或容量)的電源端口(盤櫃)至處,由方在端口處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面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並拆除。結算時甲方按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佈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並報甲方批准,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為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准並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

元/KWh,生活用水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6其它:。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採保費、運雜費;若採購時價格高於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採購時價格計算)加計%費用收取材料款。

統供材料表

序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統供價格備註

7。2上述統供材料,乙方必須提前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使用時由乙方書面授權指定專人出示身份證明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進行調撥,發生的轉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3若屬構成工程實體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須委託甲方代為採購。並提前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材料價款為採購價格加%採保費、運雜費,在每次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7。4乙方從甲方倉庫領用的材料,出庫後材料管理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領用及採購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總體規劃的要求,並且按甲方標準化要求設置標識。

7。5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服從甲方有關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週轉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備週轉性材料必須在甲方物資部門進行備案,退場時由甲方物資部門對其週轉性材料進行核實,辦理週轉性材料退場的相關手續。

乙方使用甲方週轉性材料另行簽訂租賃協議。

7。7乙方領用的材料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變其材料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7。8其他:。

8。施工設備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設備,並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按照本合同第5。2。9條及第14。2條要求)。乙方施工設備進場後,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並備案。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設備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設備,必須書面申請,由甲方統一安排,並簽訂租賃合同,雙方按租賃合同進行管理和結算,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上報運行記錄。零星使用甲方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計量方式及台時費標準,費用在工程款結算時扣除。

8。4對於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機械設備,由甲方部門簽證及審查後按第8。3條同等原則結算。

8。5乙方每月應將自有主要設備的完好、使用、維修等情況上報甲方部門,供甲方對施工資源與生產進度進行及時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設備應安全裝置齊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設備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施工設備造成損壞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8。7其它:。

9、質量要求

9。1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執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優良率達%)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標準。

(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並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項目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測量由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方承擔(視工程項目具體情況約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9。2。4乙方須允許並配合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進入乙方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工程具備覆蓋、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要求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以後,及時申請甲方驗收。乙方的施工必須經過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9。2。5工程經甲方驗收後,仍需業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視為正式驗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整改,並有權將發生的全部費用直接從乙方結算款項內扣除。

9。2。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本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C,並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0。2乙方負責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乙方必須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作出指導,並對其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0。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若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0。6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10。7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搶救傷員,並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減少損失,同時須立即報告甲方。

10。8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須將保單複印件在簽訂合同後天內報送甲方備案。超過天未辦理保險的,由甲方代為購買,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扣除。

10。9乙方應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遵紀守法,服從工地各種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0。10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應保持自己生活區及施工區內的環境衞生,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場時,要清理施工場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環境衞生乾淨、整潔。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財產和人員(包括乙方僱員、乙方施工範圍內其他人員)生命、健康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第三者負責,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從保險公司的賠償中補償,甲方給予協助,不能補償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10。12其它要求:。

11。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

11。1職業健康

11。1。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

D,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乙方應為自己僱用人員配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防塵面罩、雨衣、雨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防護標準和防止污染環境的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並承擔由於自身有關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環境保護

11。2。1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2乙方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工業垃圾按照指定要求進行堆放棄渣,生產生活產生的廢棄物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危險廢棄物/不可回收的廢物/可回收廢物分類收集、按規定統一處理。

11。2。3乙方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源實行有效管理、專人負責,放射源實行有效存放,專人負責,有效控制。

11。2。4乙方對生產生活廢水做到規劃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和滿足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環境,生產生活廢水必須經沉澱池、化糞池、隔油池處理。

11。2。5乙方在工程項目設計要求範圍內進行施工,不發生施工設計規劃以外的破壞環境保護性質的施工行為。

11。2。6乙方對工作生活場所大氣污染環境因素(源)進行控制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1。2。7乙方生產、施工場界噪聲控制指標應符合《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

11。2。8乙方應加強節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設備和超產品能耗設計性能設備的使用。

11。2。9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現場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環境意識。

11。2。10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在施工活動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法規。

11。2。11乙方應遵守甲方環境管理規定,適時接受並配合甲方對環境管理工作實施的監督檢查活動。

11。2。12其他要求:。

11。3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於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於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E。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放形式

a。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其施工人員工資。每月由乙方製作“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代發金額視為乙方收到工程款數額。

b。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甲方對其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進行監管。每次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上月“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不提交“員工工資發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實的,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工程款。

13。2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剩餘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工程項目實施的要求,併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設備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項目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設備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人力資源投入

序號崗位數量進場日期簡要工作業績備註

14。2機械設備資源投入

序號設備型號/規格數量進場日期現在何處備註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約定完成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計量原則及工程量確認

16。1計量原則

16。1。1甲方按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規範規定的計量方法和標準為依據,對乙方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驗收、計量。隱蔽工程部分,乙方須通知甲方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辦理現場簽證方可計量。

16。1。2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責任(含業主、監理的罰款等)。對於規範允許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計入單價中。

16。1。3甲方與業主主合同的結算簽證,均不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結算的依據。

16。1。4(根據本合同的專業性質逐條列明清單項目的計量原則)

16。2工程量確認

16。2。1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核,經部門審核,經批准方作為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7。1結算方式

本合同執行按(按月結算或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結算。

(本合同不設預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結算均採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必須在(地點)

銀行開設結算專門賬户,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提供現金。

17。2。2工程結算時段為每月日至日,過期不予辦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工程量、驗收報告及庫房領用材料結算單統一結算,從每月結算款扣除%為質保金、%為履約保證金、%為安全生產保證金、%為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

17。2。3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税金%,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書價款、單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17。2。4原則上工程款支付與業主給甲方結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實際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過12個月,則在每年1月份須對前一年的完工項目進行清算。乙方能夠按合同履行義務,在年度清算時,返還已扣留履約保證金的(不超過25%)。

17。2。6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返還按照本合同13。2條執行。

17。2。7在本合同項目施工結束後,乙方按期足額發放了本單位工人的工資、並清理完自己的債務後,甲方在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剩餘履約保證金。

17。2。8施工期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驗收後,甲方在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安全生產保證金。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規定進行部分返還或罰沒處理。

17。2。9在本工程保質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質保金。

18、變更

18。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

18。2在緊急(防洪、搶險、救災等)情況下,乙方應立即執行甲方的變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8。4變更處置原則

a若變更引起工期變化時,則按以下原則調整工期:

若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2。4。2、2。4。3款的規定辦理;

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甲方認為應予提前變更項目的工期時,由雙方協商確定,但確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於業主對該項工作批覆的完工日期。

b若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則由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並簽訂補充協議。

19、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19。1竣工驗收

19。1。1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在日內組織驗收。若由於業主、監理原因不能及時驗收,乙方應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但甲方應該積極協調,儘快組織驗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或修復。乙方如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或修復時,由甲方組織人員返工或修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否則,由甲方組織人員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3乙方應注意成品的防護工作,不以中間交工驗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護責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結算

19。2。1完工結算時,乙方須遞交證明不拖欠僱傭人員工資的文件、已完成與工程有關債務的清算文件、與項目部各部門手續清理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統計表、完工結算統計表等其他甲方認為應該遞交的相關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相關文件,在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無誤後再進行完工結算,乙方遞交的工程量統計表經乙方簽字、甲方審核後生效,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9。2。3經完工驗收合格後,天內雙方完成完工結算。

20、質保期

本合同質保期為年,時間從完工驗收之日算起。

21、擔保及保險

21。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5。2。16條及10。8條的要求為其進場人員辦理保險。

21。2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中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a.人員的傷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a。由於乙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b。由於乙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c。由於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暫停施工與補償

由於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及進度安排的暫停施工引起的誤工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擔暫停施工的施工人員、設備停工補償。

發生暫停施工事件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將暫停施工發生的人員、設備儘可能協調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減少因暫停施工發生的施工人員、設備的窩工。

本工程對業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均不予補償。

23、違約責任23。1甲方違約責任

23。1。1若由於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23。1。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23。1。3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3。2乙方違約責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範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3由於乙方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甲方由此發生的全部損失。甲方根據乙方履行情況推斷出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經甲方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後天內仍未提供確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應按逾期天數以元/天向甲方計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並被甲方認為有重大偷工減料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返修及賠償損失責任;當乙方質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約保證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條執行。

23。2。6如發生乙方拖欠僱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僱員,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

23。2。7如乙方煽動所使用的農民工鬧事或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聚眾鬧事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增加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乙方履約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23。2。8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3。3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於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4。2免責條款

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5、爭議與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後被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並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6、合同解除與終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日通知違約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終止,則甲方與乙方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天內辦理退場,甲方根據業主賠付情況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發生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情況時,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26。2合同終止

自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約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畢竣工結算價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特別約定

27。1甲乙雙方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各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他人員未經書面授權簽字無效。

27。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負責繳納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的税費(如地方税、暫住費等)。

27。3因甲方企業文化建設需要,乙方人員、設備使用甲方標誌時,不代表設備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員與甲方有任何勞動關係。

27。4乙方應按甲方的質量、環境、健康要求和認證體系運行,執行甲方相關的體系文件和管理辦法,並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27。5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須按其規定執行。

27。6甲乙雙方應簽訂《保廉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其規定。

27。7本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往來的通知、指示、要求、確認、決定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通知,後補充書面材料;並應送達約定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為:;

業主指:;

監理指:;

設計指:。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區(縣)

甲方:(項目部全稱)乙方:(營業執照標註的單位名稱)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6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測設計合同條例》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甲方對十天高速公路建設標段的臨時施工用電,委託乙方進行勘測設計並施工。為明確雙方在勘測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 、 工程名稱:十天高速A-4標合同段施工用電工程

二、工程地點:石泉縣

三、承包範圍及規模:

承包範圍:十天高速A-4標合同段施工用電,35KV線路勘測設計施工(“T”接點至變壓器高壓樁頭)。

工程規模:架設35KV線路2106米,由35KV長曾線“T”接,安裝35KV/0.4KV變壓器1台,總負荷為1600KV/A,低壓出現分散輻 射

五、合同價款:伍拾萬元整(¥77.922萬元)。

第二條 取費標準

1、 勘測設計費用計取標準:

定額按照《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第三冊電氣設備安裝和第四冊送電線路工程、第六冊調試工程(20xx年版)執行,取費按照陝西省電力公司陝電基建(20xx)56號文件執行。

第一條工程期限

一、 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20天(日曆天),自20xx年4月22日開工至20xx年5月12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3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 、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合格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佈發的建設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該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單位工程結果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進行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 、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詳見附件);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 、發包方供應 、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 七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 50% 備料款,計人民幣 肆拾萬元整(¥ 40萬元)。工程進度款由發包方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付。

二、工程完工驗收後,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三、工程竣工後,承、 發包雙方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工程結算款應在竣工後一週內付清。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 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擅自修改。

二、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經發包方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 、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修。

二、 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發包方的責任:

一 、青賠 、徵地費用和變壓器土建由發包方負責。

二 、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 工程中途停建、 緩建造成的返工、 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窩工、 返工、 倒運、 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 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四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此包方承擔責任。

五 、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七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有關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合同附件 四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方執兩份,承包方執四份。

二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 、本合同簽訂後,承 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7

發包人(全稱):貴州佛龍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四川三和恆生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貴州凱里小區建設項目

工程地點:貴州凱裏市

工程內容:由建築設計院設計施工圖中確定的工作內容:土建工程、安裝工程、消防工程、小區環境、市政管網工程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設計圖所列的施工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説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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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家政服務合同範本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9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後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係。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將西吉縣什字鄉俊娃肉牛養殖合作社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按期交付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西吉縣什字鄉俊娃肉牛養殖合作社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西吉縣什字鄉馬溝村

3、工程內容:建設暖棚牛舍1座495平方米,冷配改良點1處40平方米。

4、工程造價: 元(大寫: )。

5、資金來源:合作社自籌

6、合同附件:施工圖紙。

二、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內佔用户的搬遷和有關手續。

2、指派專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施工驗收。

(二)、乙方職責

1、認真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2、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技術要求以及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保證施工進度,按期完工。

3、組織好安全施工,施工中發現的一切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4、工程竣工前,負責現場清理,並按時提交完整的施工驗收資料。

5、本合同不得轉主承包。

三、工程質量,施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要求,隱蔽工程完成後,由甲方檢查驗收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及時負責無償停工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或移交。

3、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工程款項待完工後一次性付款。

四、質量保修及違約嘗賠

1、承包人應按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合同要求辦事,不按合同要求造成損失的,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罰。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驗收並結算尾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監製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91-0201)擬定的。

-------------------------

(貼印花税票處)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91-0201),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見“工程項目一覽表”(附後)。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________

批准文號(有權機關批准工程立項的文號):__________

1.3 定額工期總天數:________天。

1.4 開工日期(雙方約定的符合開工報告規定的具體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羣體工程以第一個開工的工程為準):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羣體工程以最後竣工的工程為準):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價為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施工圖紙和本市現行確定及調整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

6.按可填單價的工程量清單承包的建設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7.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8.國家和本市關於施工合同管理的規定。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

3.2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有約束力。

3.3 適用標準、規範:按國家和本市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第四條 圖紙

4.1 甲方提供圖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圖紙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承擔:______

4.4 工程竣工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雙方另行簽訂繪製工程竣工圖的協議。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委派書作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會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如甲方委託監理公司監理時,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應在監理合同中明確,並將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經理)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作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和完成的時間:

7.2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7.3 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應支付的費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三十二條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對施工安全保衞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3 向甲方提供的辦公和生活設施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須遵守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現場整潔衞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下同”)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12.1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地區限電除外)、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時,甲方可認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約定如下:

13.1 按本協議條款1.4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________天,比本協議條款1.3定額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獎勵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

15.1 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優良、合格)____。實行按質論價和獎罰對等,由此增減的費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違約責任: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6.2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應按承包範圍確定)

17.1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7.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如乙方承包時),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7.3 雙方責任:

由於設計原因(包括設備的選型)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購置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設備由甲方採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3條執行。設備由乙方採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4條執行。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造價可做調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預付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及開始抵扣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執行。

20.1 在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及甲方按建築(安裝)工程工作量開始抵扣工程款的時間、比例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時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按工程進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屬本協議條款第19條發生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導致合同價款增減時,其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後支付。

22.3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款(進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無支付能力,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按雙方約定(招標發包工程按招標文件確定)的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甲方按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23.2 違約責任: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乙方派人蔘加驗收後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應材料與一覽表規格型號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應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一覽表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一覽表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設備經試車後)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24.1 乙方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24.2 違約責任:

對乙方採購材料設備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設備經試車後)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准後,應在變更前15天(重大設計變更前20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和有關單位批准後方可實施。乙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根據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協議條款第25條發生的設計變更、並按第22條中確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變更價款:

26.1 乙方收到變更通知後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

26.2 甲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予以籤認,無正當理由不籤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6.3 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本協議條款第4條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羣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甲方於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核定,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經核定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予返修重新進行核定,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承包方式,及約定的工程價款變更方式,由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羣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後15天內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8.2 甲方自簽收竣工結算報告資料之日起15天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後撥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結算尾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於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該工程視同進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額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8.5 由於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時結算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並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實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後,將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時,與甲方簽訂工程保修合同(羣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並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結算工程尾款時抵扣)。

第三十條 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三十一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以書面形式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合理化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雙方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並按有關管理部門具體規定處置。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工程分包價款除雙方另有約定,應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發佈為準。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 保險(如有時)。保險內容、保險金額、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39.1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9.2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籤合同履約,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雙方已簽訂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____份。

第四十二條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一覽表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參照《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並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後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着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徵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範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佈線子系統、小區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佈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佈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籤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控系統中的遠程監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採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説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託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採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説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於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幹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幹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生增減項,雙方補籤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曆天(公曆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週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於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11.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24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13.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係,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並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主幹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幹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幹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餘以電信部門規範為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8.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乾,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後,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後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2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説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 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2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後,發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後服務説明。

29.2 保修責任範圍:凡屬於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範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包人(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3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3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1.2.3、31.2.4規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 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

36.2 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築法》。

36.3 適用標準、規範

1)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徵求意見稿)、《智能建築設計標準》、《建築通用佈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築佈線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2)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 發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築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週內向發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3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蘭殿濤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蘭學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蘭殿濤,需建房屋三間,由承包施工方乙方蘭學東磚工師傅承包建築。經甲、乙雙方協商,條款如下:

一、甲方建築範圍

整棟房屋建築及乙方施工範圍:房屋、牆體、陽台內部需鋼筋樑柱,樓梯結構、水泥板、前後天溝、雨棚、一樓、二樓、三樓地面內外粉涮,內牆面涮白、天蓋、房屋前面磁磚、階基都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甲方要求建築標準及質量

1、甲方要求一樓高度暫為地面到樓面3.5米,二樓高度為3.3米,三樓陸抖牆縮飛。

2、內部結構需鋼筋樑柱,必須由甲方確定,乙方不得擅自變更。

3、乙方施工必須保證施工質量,誤差不得超過0.5公分。乙方施工期間,甲方視為質量不滿如需返工,乙方得遵守甲方意見,損失材料費得由乙方承擔賠償。

三、乙方承包施工價格及收費範圍

1、按照雙方磋商,乙方收費為每平方米為壹佰零三元整(103元),乙方收方一樓、二樓按照東邊牆角到西邊牆角,附加西邊檐邊30公分,側面按照前面牆角到後面牆角,附加後面檐邊40公分,三樓按照一層平方米的三分之一收方。一樓實體牆附加施工費壹千陸百元整(1600元)。

四、甲方要求期限、付款

1、在甲方材料滿足情況下,乙方不得拖延時間,須按期完工,期限為農曆五月竣工。

2、甲方付款必須照乙方施工進度進行支付。整棟房屋完全竣工,甲方驗收合格後一切款目付清給乙方。

五、甲方提供

甲方只提供房屋材料、茶水,不提供施工期間早、午、晚餐以及乙方施工工具和跳架。

六、安全措施

甲方要求乙方承包施工,必須安全施工,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杜絕事故發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要求證明人、村委證明。上述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5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範圍:

二、承包方式:

三、質量標準: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為 天。

五、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議,本工程總量為 米,收費標準為 , 共計: (大寫: )

2、合同總價依據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

六、變更及工程費用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本工程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時,發包人應在變更前 天內發出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變更後 天內予以確認。

2、變更後及承包增加施工費用,發包方按市場價予以調整。

七、發包責任:

1、發包方在開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與要求、設計圖紙及放線定點軸線。

2、開工前,發包方應辦理開工許可證、工作場地使用等手續,及時解決好有關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的有關問題,並承擔相應費用。

八、承包方責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內容

2、嚴格按本工程設計方案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3、施工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經發包方確認後進行施工。

4、負責好現場測量放線、樁體定位、施工技術資料記錄工作,並如實及時提交發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承包方應負責補救並承擔相應責任,情況嚴重時,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相應損失。

5、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管理規定,服從現場指揮與領導。

九、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條款約定履行各自的各項責任及發生與本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材料與設備

1、發包人及承包人對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機械設備進場負責,並經雙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窩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責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負責,是乙方的由乙方負責。

十一、報告、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1、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與驗收。

2、承包方應對其所確保提交的報告、成果、文件的真實性進行負責。

3、隱蔽工程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與驗收,經發包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進行修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後終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建設工程合同樣本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裝飾工程施工責任合同書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聯繫電話: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承包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經考察,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裝飾工程任務。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條例:

一、工程地址:商丘--

二、工程概況:玻璃雨棚及其它部位的型材

三、人工費項目及價格:材料及人工費單價為每個雨棚20元,具體數量以現場項目經理審核為準。

四、材料:雨棚玻璃為55鋼化加膠玻璃,管材為10215;10加厚鍍鋅管,連接為不鏽鋼駁接爪,收口為中性結構膠。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工具乙方自備,必須齊全有效。

六、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支付訂金20元。竣工合格後支付全款。

七、工程驗收與保修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材料進場後的材料驗收;

2、基層驗收;

3、飾面驗收;

4、細節驗收及修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根據合同約定的施工期限,乙方承包的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視為甲乙雙方解除承包關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代表:責任人:________年____月 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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