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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精選27篇)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精選27篇)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

建設單位(甲方):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精選27篇)

施工單位(乙方):

X煤業有限公司

礦建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X煤業有限公司。

3、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4、承建範圍:井巷工程

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有效施工圖紙限定工程量及技術參數為準。乙方要嚴格按工程設計的技術特徵、工程量、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工期:從 起至 ,合同期限 個月,開工日期,甲乙雙方簽字確定。

2、乙方要加快施工進度,按規定完成公司下達的月度任務,如遇以下影響到施工進度時,經甲乙雙方簽字確定,甲方可調整

進度指標。

(1)甲方原因停電、甲方管轄範圍內的運輸設備故障,每次兩小時及以上。

(2)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產。

(3)甲方調整施工計劃。

(4)甲方認可的其他因素。

甲方調度室要對以上影響因素做好記錄,月末礦方進行月度任務核減後報公司審核。

3、如乙方連續兩個月完不成甲方下達的進度指標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對乙方進行處罰。

如發生以下情況,另接受以下處罰:

(1)乙方人為原因造成停工,停工一天及以上,每天處罰10000元。

(2)乙方組織生產不力、人員配備不足,嚴重影響礦井建設進度,對乙方加倍處罰。

4、礦調度室要做好各工作面每班的出勤人數、任務完成情況等統計工作,如有異常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

第三條 工程結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計價依據:定額執行《煤炭建設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額》(20xx基價)及《煤炭建設井巷工程輔助費綜合定額》(20xx基價),取費詳細説明:企業管理費15.79%(一般支護)、8.92%(金屬支架支護),利潤7.26%,社會保障費6.7%,住房公積金

0.75%,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0.28%,税金3.35%,組織措施費6.71%,輔助費60%;機械折舊大修0,經修、安拆不扣;輔助材料中的攤銷0,輔助材料中的經修、安拆不扣;輔助機械折舊大修為0 ,經修0.5 ,安拆不扣;另行承包工程費率按以上規定。人工工資調整,井下直接工117.36元,井下輔助工97.25元,地面輔助工70.28元,其它未説明的以定額規定為依據進行結算。

2、工程竣工驗收

1) 月度結算:每月26日由甲方組織乙方、監理共同對月度工程進行驗收,簽定月度工程驗收單。結算部門以簽定的月度驗收合格工程量及工程合同延米單價,確定月度工程進度結算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工程資料後辦理竣工結算。竣工結算依據為固定延米單價,以驗收工程量進行結算。對於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憑現場簽證單可調整變更部分的單價。

3、工程款支付方式:自開工之日起,每月按審定的月度工程進度報表,逐月支付工程進度款的80%。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工程資料、辦理竣工結算後,工程價款付至結算價款的95%,其餘的5%為質保金,待質保期(一年)滿無質量問題,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乙方質保金。如出現質量問題(自然因素除外),扣除質保金做為維修費用,質保金不夠維修費用時,乙方補齊。

4、任務考核:每月根據甲方下達的月度計劃及獎罰標準對乙方進行獎罰。商定月度計劃時,甲方要組織乙方參與。

5、工程單價中包括以下費用:(1)巷道的掘進和支護工程費用;(2)巷道開口、拐彎發生的費用;(3)由於乙方支護原因造成的'巷道冒頂處理費用;(4)乙方管理人員、後勤人員的費用。

6、如甲方安排乙方用工,按甲方批准的人數, 井下人員180元/工,地面人員120元/工結算。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職責

(1)辦理煤礦施工建設相關證件。但不包括乙方施工企業的相關證件。

(2)保證水、電、壓風的正常使用,水、電、壓風供乙方免費使用。

(3)組織乙方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及技術交底,做好交底會審紀要。

(4)監控、測量、探水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配備防治水機構,乙方按甲方要求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工程地質資料及初設資料。甲方負責瓦斯檢查和測風工作。

(5)開工前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三份施工圖。

(6)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火工品,乙方嚴格按照火工品的管理規定進行使用和運輸,火工品費用按實際購買價格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如遇政策性停產,甲方補助乙方生活費規定如下:停產3天以內不補。如超過3天,甲方補助乙方由甲方認可的人員生活費,補助時間從停產3天以

外至復工。補助人員按50元/天補助。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

合同編號:116417

建設發包發(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省____市茅台鎮私人房屋亮化建設施工項目發包給乙方,雙方秉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特簽訂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採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設工期、承包範圍及工程款計算方式

工程建設從乙方進場當日開始計算,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以前完成,乙方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建設進度。承包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1、甲方只提供建設材料到施工場地路邊,乙方自己負責施工原材料的搬運使用。

2、砌磚按塊數計算,單價為:零點五五元一塊,(0.55元塊);外牆磚單價為:五十八元每平方米,(58元㎡)。

3、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1至2條承包項目工程,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甲方將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費,並且由乙方賠償因延誤工期造成甲方的損失。

三、甲方職責

根據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時提供房屋建設所需建築材料,以保證乙方按約定的工期順利施工。

四、乙方職責

乙方自帶砌牆和外牆磚施工用具(運費由乙方負責)和師傅、小工等施工人員,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五、工程質量要求

砌牆平面平整垂直牆角,頂角垂直,砂漿飽滿,澆灌平整、牢實,外牆磚必須平實、整齊,縫隙合理。以上工程質量如驗收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檢查、驗收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對工程作業進度、質量進行全程監督檢查,並於工程建設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對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款。

六、工程款支付辦法

工程款採取分結方式,房屋施工開始10天后甲方保證支付乙方施工生活費,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款。

七、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認真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必須佩戴甲方提供的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安全設施,並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堅持安全第

一、質量第

一、預防為主,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其他情況

施工期間乙方伙食自理,甲方只提供住房。

九、其它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愛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費。

3、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問題雙方協商更改。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尚若違反,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再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執行。若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秉着友好的原則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3

甲方:X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以實際施工量為準。

二、工程內容及工期

1、工程內容:土石方巖爆破。

2、工期: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應保證不影響甲方的實際工期。

自公安部門批准爆破手續後開始爆破作業,如遇中雨以上(以氣象部門發佈的氣象資料為準)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順延。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價:工程爆破單價6.5元/m3。(該單價為綜合單價,不作任何調整,不承擔任何税費)。

2、實際核算方式:按雙方一起共同測量的方數計算×單價。

3、工程合同一經簽訂,不受任何價格調整影響,按合同標準進行結算。

4、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進場爆破作業開始,第一次爆破完成後,支付爆破方應付額的一半,以此類推,以後按每月底結算,在次月5日支付應付額的70%,餘款30%在工程完工後一月內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與確認

1、爆破施工前,甲乙雙方按照實際需爆破的位置進行測量收方,並經雙方確認後簽字;

2、施工如遇甲方臨時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雙方測量共同認可後方可爆破,單價不變;

3、實際發生的總爆破工程量由上術兩款方量相加後得出。

五、質量、安全及驗收

(一)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爆破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證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安全爆破相關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條件方面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項工作。甲方在施工質量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指導,並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進行爆破工作並達到設計標高。

4、乙方爆破塊石大小滿足機械清運要求,石塊體積不大於0.6立方米。

(二)安全管理及責任

1、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以前,應辦理好爆破的一切相關手續,並報甲方審查備案。乙方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須注意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照相關國家頒發的`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業時,必須要有防護措施。架設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由乙方自備。

3、乙方採取先進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藝及有利的技術措施,確保周圍建築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現場代表:

甲方: 乙方:

(三)爆破機械及現場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帶的爆破相關機具(如鑽孔機具、防爆毯、厚鋼板等),乙方在開工作業前,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全面的施工技術教育和技術交底,做到每個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種機械的性能、操作規程、安全知識,指定專人操作。

2、乙方應對機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損壞和丟失,施工中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施工,聽從現場施工員的指導。測量、放線由甲方負責,施工爆破現場所有從業人員嚴禁吸煙及用火。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各種款項。

2、乙方進場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層,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如不能及時提供爆破所需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負責。

3、以劃線或木樁的形式,標明爆破範圍和標高。

4、協助乙方負責爆破時的人員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2、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爆破證件方能上崗作業。

4、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爆破施工,標高及範圍達到甲方設計規劃及合同中的質量要求。

5、做好爆破時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擔爆破器材、物品的運輸、存放及管理。

6、採取必要的技術及防護措施,嚴禁產生飛石,如飛石直接造成周圍建築及在建設施工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現違規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圍建築物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一切與甲方無關。

7、乙方施工人員食宿自理。

8、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給第三方。

七、附件: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執,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4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僱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僱主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僱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僱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 工程師是指僱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定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稱)。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説明書、圖紙、規範、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範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範,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對規範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並經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僱主提出併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僱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於本合同之後幷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並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僱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僱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僱主提供的用於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曆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複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複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説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於任何此類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範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範圍

_________。

第七條 僱主的工作範圍

_________。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2 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僱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僱主的具體批准,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僱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並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託給工程師代表並可隨時撤回此種委託。任何此類委託或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且在其副本送達僱主和承包商之後,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託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併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任命任意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工程師代表應將此類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權力範圍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無權對承包商發佈任何指示,除非此類指示對他們行使助理的職責和確保他們根據合同規定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質量進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為此目的的發出的任何指示均應視為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示。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於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後,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於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髮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准,或

(c)確定價值,或

(d)採取可能影響僱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併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准、確定的價值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複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僱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裏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併為之負完全責任。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採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14.1 當分包商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商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後的任何期間須繼續承擔的任何連續義務時,承包商在根據僱主的要求和由僱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後的任何時間,將上述未終止的此類義務的權益轉讓給僱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_________(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_________(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於本合同並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_________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説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並應就此向承包商發佈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函;

(c)投標書;

(d)本合同;

(f)規範和圖紙;

(g)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複製件。承包商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17.2 承包商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商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給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商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並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並同時向僱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説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説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後,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於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並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准: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範、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後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僱主能夠對採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獲得工程師批准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並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准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准,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24.1 承包商應按照合同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對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承包商應為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所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內已有規定或可以從合同中合理地推論得出。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儘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准,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並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僱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後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註明的金額取得擔保,並將此保函提交給僱主。當向僱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僱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據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並修補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約保證將一直有效。但在根據本合同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之後,即不應對該擔保提出索賠,並應在上述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後14天內將該保函退還給承包商。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説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書之前,僱主應向承包商提供由僱主或僱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資料,但是承包商應對他自己對上述資料的解釋負責。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並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範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應當認為承包商的投標書是以僱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資料和承包商自己進行的上述視察和檢查為依據的。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收到此類通知後,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並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工程師應將上述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此類決定應將工程師可能簽發給承包商的與此有關的任何指示,以及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的情況,承包商可能採取的並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合理恰當的措施考慮在內。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係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採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説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後,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36.1 向工程師提交併經其同意的上述進度計劃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説明或現金流通量估算,並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1 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必需的,承包商應在工程的施工期間及其後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商或經工程師批准的一位合格的並授權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對該工程進行監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師隨時撤回。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後,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儘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後也不得再僱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僱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儘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並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b)上述規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其準線的正確性。

(c)提供與上述工作有關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裝置和勞務。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準線出現任何差錯,當工程師要求對此進行糾正時,承包商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類差錯,以使工程師滿意。若此類差錯是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確數據所致,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39.2 工程師對任何放線工作或任何基準或標高的檢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對上述各項的精度所負的責任,承包商應仔細保護和保留好一切水準點、視準軌、測樁和工程放線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條 鑽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鑽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衞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並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並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並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後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僱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僱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僱主在現場還僱用其他承包商時,僱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僱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僱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於什麼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於僱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5.1 當任何此類損失或損壞是由於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風險造成的,或是與其他風險相結合造成時,若工程師提出要求,則承包商應按該要求的程度修補這些損失或損壞,而工程師應按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並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如果是由於多種風險相結合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則工程師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考慮到承包商和僱主的責任所佔的比例。

第四十六條 僱主的風險

46.1 僱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騷亂或混亂,但對於完全侷限於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僱用人員中間且是由於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於僱主使用或佔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範圍

48.1 對於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並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僱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於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裏收回的金額,應由僱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51.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保障僱主免於承受與上述有關的任何損失或索賠: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系在工程實施和完成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過程中發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時還應保障僱主免受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況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有的土地;

(b)僱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僱主、僱主代理人、僱員或不是該承包商僱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僱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僱主、其僱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僱主提供的保證

52.1 僱主應保證承包商免於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名義,對由於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僱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54.1 承包商應對他為此工程僱用的任何人員進行此種責任保險,並應在全部僱用期間內持續上述保險。但對於任何分包商僱用的任何人員,如該發包商已對上述人員進行了責任保險,這樣僱主就根據保險單得到保險,則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時,承包商應要求此分包商向僱主出示此項保險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僱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於分包商僱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僱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僱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麼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僱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56.1 承包商應在現場工作開始之前向僱主提供證據,説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險種已經生效,並應在開工之日起84天之內向僱主提供保險單。在向僱主提供上述證據和保險單時,承包商應同時將此情況通知工程師。上述保險單應與中標函簽發前所同意的總條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據僱主同意的條件,在承保人處投保其負責的所有保險項目。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範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並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在需要時,向僱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進行任何投保並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內向僱主提供各項保險單,則在任何此種情況下,僱主均可以進行任何此類保險並保持其有效,支付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險費,並可隨時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費用,或視為到期債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費用。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僱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髮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60.2 承包商應保證僱主免於承擔由於違反上述任何此類規定的任何罰款和責任。但僱主應負責獲得工程進行所需要的任何規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准,並應根據第52.1款的規定對承包商給予保障。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61.1 在工程現場發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築結構以及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蹟或物品,就僱主和承包商之間而言,均應被視為屬於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商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此類物品,並且一旦發現上述物品,應在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類發現通知工程師,並執行工程師關於處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於此類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應在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並應保護和保障僱主承擔由於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於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範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範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於僱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

64.2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證僱主免於承擔由承包商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樑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於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儘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樑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於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並支付費用,並且應持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樑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僱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並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65.3 儘管有65.1款的規定,但如果發生因運輸材料或設備而對通往現場或位於通往現場路線上任何橋樑或道路造成任何損害時,承包商在得知此類損害之後,或者收到有權提出此類索賠機構的任何索賠要求之後,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將一份副本呈交給僱主。當根據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要求該材料或設備的承運人給予道路管理機構損害賠償時,僱主不應對與此有關的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負責。在其他情況下,僱主則應協商解決和支付有關此類索賠的全部金額,並且應保障承包商免於承擔此類和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任何索賠或其中的一部分實屬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規定的承包商的義務所致,則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確定因上述失誤應賠償的總額,僱主應從承包商處收回該款項,亦可由僱主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但無論何時,僱主應將要協商的解決辦法及承包商可能償還的任何總額通知承包商,僱主應在此類解決辦法達成協議之前與承包商進行協商。

65.4 在工程性質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運輸時,本條上述各項規定的術語“道路”應解釋為:包括水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相應的效力。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僱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僱主僱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僱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a)將承包商負責維修保養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給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僱主或任何此類機構使用;或

(b)允許上述各方使用臨時工程或承包商在現場的設備;或

(c)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規定確定一項追加到合同價格中的費用,並應將此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並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餘的材料並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並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並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僱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僱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八、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第七十條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為合同中所規定的相應的品級,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要求;

(b)隨時按工程師提出的要求,在製造、裝配或準備地點,或在現場、或在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若干地點,或在上述所有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

70.2 承包商應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提供通常需要的協助、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並應在用於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第七十一條 費用

71.1 如果説明書或工程清單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應由承包商自費提供。

71.2 若檢驗屬於下列情況,則承包商應負擔任何此類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夠詳細的説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標書中標價或便於標價的。

71.3 若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規定者;

(b)在上述情況下未作出專門説明者;

(c)雖已指明或規定,但工程師所要求的檢驗是在現場以外的任何地點,或在被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製造、裝配或準備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者;如果檢驗表明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未按合同規定使工程師滿意,則其檢驗費用應由承包商負擔。否則,應按第71.4款規定處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規定者,本款即應適用,工程師應在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作出決定,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增加有關費用總額。

第七十二條 檢查和試驗

72.1 工程師及其任何授權人員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應能進入現場及進入正在為工程製造、裝配或準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商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並協助取得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72.2 工程師有權對按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在其製造、裝配或準備過程中進行檢查和檢驗。如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製造、裝配或準備的車間或場所不屬於承包商,則承包商應取得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或場所進行此類檢查或檢驗的許可。此類檢查或檢驗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72.3 承包商應同工程師商定對按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或檢驗的時間和地點。工程師應將其進行檢查或參加檢驗的意向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師或其正式授權代表未在商定的檢驗時間參加檢驗,除工程師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進行此項檢驗並應認為是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承包商應立即將該項檢驗數據的正式核實的副本送交工程師。如果工程師未參加該項檢驗,工程師應對檢驗數據的準確性給予認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檢查和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未準備好,或者按本款規定所作的檢查或檢驗結果,工程師確認材料或工程設備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工程師可拒收這些材料或工程設備,並應立即通知承包商。該通知書應寫明工程師拒收的原因,承包商應立即糾正所述缺陷或保證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規定。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應對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按相同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檢驗或重複檢驗。工程師應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確定出僱主為進行該項重複檢驗所需的全部費用,並由僱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僱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2.5 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委託給一名獨立檢查員進行。根據第9.4款規定,任何此類委託應是有效的,並應把為上述目的委託的獨立檢查員看作是工程師的一名助理。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這種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經工程師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使之無法查看。承包商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覆蓋或無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檢查或測量。以及對工程的任何部分將置於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或測量,無論何時,當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礎已經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師,除工程師認為無必要檢查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檢查和測 量或此類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72.7 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能隨時發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蓋物,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並應將該部分恢復原狀使之完好。如果任何這部分根據84.6款的要求已覆蓋或掩蔽,並經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確定承包商由於該項剝露、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恢復原狀和使之完好所開支的費用總額,並應將此總額增加在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將此情況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承擔。

72.8 工程師有權隨時對下列事項發出指示:

(a)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或分幾次將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從現場運走;

(b)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取代;以及

(c)儘管事先已對其進行過任何檢驗或臨時付款,但對工程師認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工程,均應拆除並適當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或(2)由承包商設計或承包商對其負有責任的設計。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若指示中未規定時間,則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執行上述指示時,僱主應有權僱用他人執行該項指示,並向其支付有關費用。工程師應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及時協商之後,確定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並由僱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僱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九、暫停

第七十三條 暫行停工

73.1 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在暫時停工期間承包商應對工程或其一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保護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況以外的暫時停工,應適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於承包商某種違約引起的或由其負責的必要停工;或

(c)由於現場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據第73.1款而適用本款規定時,工程師應與僱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並作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增加由此類暫時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費用款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3.3 如果暫停是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並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的許可,除非停工屬於第73.1款規定的情況,則承包商可向工程師遞送通知,要求工程師自接到該通知後的28天內准許已中斷的工程或其部分繼續施工。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批准復工,則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條規定,將此項停工視為可刪減的工程,同時對此再次向工程師遞送通知,或者當暫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時,承包商則可將此項停工視為僱主違約,並根據合同第101.1款規定終止其被僱用的義務,此時應執行第101.2和101.3款的規定。

十、開工和延誤

第七十四條 工程的開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通知後,應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儘快開工。開工通知應在中標函頒發日期之後,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此後,承包商應迅速且毫不遲延開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條 現場佔有權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規定外;

(a)隨時給予承包商佔有現場各部分的範圍;以及

(b)承包商可佔用現場各部分的順序。並根據合同中對於工程竣工順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僱主應使承包商佔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現場;以及

(d)按照合同由僱主提供的此類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夠根據第34條提到的工程進度計劃開始並進行施工,否則,將根據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此時應將該建議通知工程師,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僱主應隨工程進展,適時讓承包商佔用工程施工所需現場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應有的速度並視具體情況或按上述進度計劃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議進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於僱主未能按75.1款規定給出上述佔有權而導致承包商延誤工期和/或付出費用,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中增加此類費用總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5.3 承包商應承擔其進出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承包商還應自費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於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備。

第七十六條 竣工時間

76.1 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某一具體時間內竣工的整個工程及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規定的從開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內竣工;或在第77條可能允許的延長工期內竣工。

第七十七條 竣工期限的延長

77.1 如果由於:

(a)額外或附加工作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誤期原因,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由僱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阻礙,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違約或由他負責的以外,其他可能發生特殊情況,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區段或部分,則工程師應在與僱主和承包商適當地協商之後,決定竣工期延長的時間,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7.2 但工程師不一定必須作出任何決定,除非承包商已經:

(a)在此類事件開始發生之後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後的28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內,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認為他有權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申述的情況進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續性的影響,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內提交詳細申述成為不可能時,如果承包商以不超過28天的間隔向工程師遞交臨時詳情,並在事件影響結束後28天內提交了最終詳情,承包商仍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工程師在收到上述詳情報告後,不得無故延誤,應作出關於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在收到最終詳情之後,工程師就複查全部情況,並提出有關該事件所需的延長全部工期的決定。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後作出決定,並將此決定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終審結果不應導致減少工程師業已決定的任何延長工期的時間。

第七十八條 工作時間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無相反規定的條件下,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非經工程師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施工,但為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絕對必要的作業除外,在此情況下,承包商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但本款規定不適用於習慣上採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5

甲方:____________(建設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稱)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第二條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工程造價計算公式:工程造價=(______定額直接費+材料差價)(1+______%)。即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套用______定額計算直接費,加上施工期間相對應的__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治理信息信息價計算出的材料差價,另外取______%綜合費為最後決算價(人工費和機械費不另調整)。

與本項目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築統一税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

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結算。

2、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繫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繫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繫單。

第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開工後,乙方一週內拿出預算。甲方接到預算後一週內完成預算審核,憑審核後的預算造價付備料款30%,以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進度款,並扣回備料款。實際完成工程量(即工程進度)由甲方現場治理員確定,如乙方有嚴峻異議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完成的工作________量參照審定後的預算書進行計算確定。工程竣工時,進度款不超過預算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審核決算後一個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餘5%作為質保金,滿一年後付清。每筆工程款必須全額憑建築統一税務發票進行付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好付款審核手續,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並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______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_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後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後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於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_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施工組織治理:

1、甲方委派為本工程治理負責人,委派為本工程現場治理代表,並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治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乙方委派為項目經理,指派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治理,並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治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聽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治理代表(或委託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①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築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②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並在驗收前1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治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承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並作違約處理: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隱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後仍然不合格的;

3、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築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於施工的;

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後,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決算後,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餘20作為彌補甲方損失,並處沒收全部合同履約金。

第七條施工現場管理責任乙方對現場管理,安全生產,保衞等工作負全部責任。所有安全事故責任乙方自負。如果違章施工,甲方有權制止,制止不服從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

第八條合同履約金及違約處罰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履約金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週內退還乙方(剔除處罰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有明顯延誤工期或有嚴重偷工減料等質量問題,且不採納甲方建議又不積極採取措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執行合同、並沒收履約金。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但尚未構成嚴重違約的,每次處以200元的罰款,從工程決算款或履約金中扣除。

第九條前期要求:

乙方在開工前、必須與甲方和設計部門進行施工圖交底,並向甲方遞交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質量保證書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6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鋼筋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承包範圍:根據甲方提供的建施、結施圖紙中的一切土建泥水部分(如有更改圖紙增減工程量相應增減),場地周圍臨時排水溝、場地平整等全部泥水工程及相關工作。

(2)、承包方式:按合同單價包工不包料、包輔材(砂鏟、灰桶、灰線、沙板及灰匙、吊錘等)包質量、包進度、包風險、包工具、包小型機械費(砂漿機、攪拌機、手推車、小型切割機、混凝土振動器、平板振動器等)、包安全文明施工等全包形式。

三、質量管理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工程施工及驗收

規範》、《建築工程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混凝土澆灌、磚砌體、抹灰、地磚及面磚粘貼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操作進行,密實度、平整度、垂直度其尺寸不得超過規範允許偏差;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磚砌體及抹灰平整度不能滿足要求和混凝土澆灌時出現蜂窩等現象造成的質量問題,其返工的一切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因返工影響工期的責任損失一改由乙方負責,並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具體細節詳見工地制定的處罰條例。

四、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內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及住宿範圍內的清潔衞生;

(2)、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規定,做到每天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廢料垃圾及時清掃乾淨。如乙方忽視管理造成現場零亂污染,甲方有權派人員進行幫助整理清掃,因此而產生的人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處以相應罰款;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作業層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及打赤膊、穿拖鞋、爭吵鬥毆等不文明行為,如有發生,甲方將視情節輕重按工地相關管理制度給與罰款;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協助乙方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手續及相關證件,所需費用

由乙方承擔;

2、向乙方提供本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

3、督促乙方愛護工地設備,有權對乙方浪費材料、水電及破壞其他公益設施予以罰款;

4、提供現有水電、食宿設施供乙方人員食、宿的便利(伙食費、牀上用品及洗漱用品由乙方自理);

(2)乙方責任

1、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監理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等情況;

2、根據工程圖紙、工藝標準、技術交底及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項工程;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調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否則不得進入現場;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本着節約、不浪費的原則進行施工,如發現浪費材料現象,甲方按照損失的材料價值分別處以10倍罰款;

5、積極配合甲方的其他配套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條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配套工程的進度,或損壞其成品及半成品造成返工的,乙方負責返工造成的材料、工資等所有費用。

六、結算依據

(1)、本工程所有泥水勞務及與泥水相關工作的'人工費包乾按建築面積計算為:元/m2;

(2)、上述結算單價包括泥水勞務的人工費、輔材費、安全責任及意外傷害保險、勞保及防護用品、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的各種工資、高温補貼、趕工補貼、醫療費、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費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承包範圍內全部工作的費用;

(3)、本工程的勞務結算價款均為一次性包乾,甲方不應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若因設計變更或其他非本班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計算計時工的情況,必須按甲方的計時工管理辦法及簽證程序,由甲方現場代表簽字認可,並註明工時和單價。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日向甲方提交本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甲方在收到進度報表後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審核完畢後個工作日內按審定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乙方月進度款;

(2)、剩餘的%進度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個月內付清。

八、履約保證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綜合履約保證金;

(2)、履約金保證金退還: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承包人。

九、其他

(1)、對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要求賠償損失、終止合同等處罰。有下列情況之一,均屬乙方違約:

1、乙方屢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務而影響總體施工進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內容,並經一再催促無效的;

3、乙方施工質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費、進度滯後和信譽損害的;

4、乙方中途放棄承包或將工程轉包給第三者的;

5、乙方聚眾鬧事、哄抬工價、纏索工費、擾亂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經常擅離工作崗位,或乙方施工人員嚴重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的。

(2)、若因自然不可抗力原因及施工中業主及政府原因造成停工、停建,甲乙雙方結算清實際工程量總費用,乙方人員退場,不再計任何其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工程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甲方支付了乙方全部勞務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發生爭議糾紛,無法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7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長安風情街123號店鋪裝修工程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狀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資料:

1。3工程施工日期: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

1。4質量等級:合格

1。5合同價款: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此價格為不含税價格,按預算書項目,工程款項以最後實際面積核算為準,由乙方開立收據)

1。6任一方不可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前改變合同價款,若合同價款如因設計改變或其它因素增減,由甲乙雙方協商後比照本合同12。2項辦理。

2、合同文件組成:合同正本、圖紙、預算書

3。適用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4、圖紙:圖紙應由甲方審籤方可使用;

5、甲方工作

5。1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申請施工許可證,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批件。

5。2清除施工場地內影響進場施工的障礙物。

5。3承擔施工現場的水電費用。

5。4違約處理:因甲方違反本條各款造成工期延誤時,職責由甲方承擔。

6、乙方工作

6。1成品的保護要求:對施工現場需要保留的設施及乙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乙方有職責予以保護;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2在乙方已完工的項目中,甲方已驗收的或使用的,如遭受損壞時,由職責方承擔。

7、工期

7。1延期開工:因甲方原因(如變更方案)而造成延期開工,可將竣工期限向後順延;如甲方堅持按原竣工期限完工時,甲方除了帶給趕工條件外,還應承擔乙方的趕工費用(如工人的加班費和新增工人的工資等費用)。

7。2暫停施工:因甲方原因(如資金不按期到位)而造成的停工,除總工期按竣工的天數向後順延外,甲方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若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則由乙方自行負責趕工費用,竣工期仍持續不變。

7。3因天災或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停工時,可經雙方協商並透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程期限。

8、工程款的支付

8。1 工程款項最後結算(即8。2。3與8。2。4部分)支付,以實際面積核算為準,合同簽訂時之

8。2部分先以先期預算表填寫,工程完工後再進行後期更改。

8。2工程款分五期支付:

8。2。1 在合同簽定時,甲方應付工程款項總額的5%(即人民幣 元)作為施工手續費用備用款項。

8。2。1乙方進場當天內,甲方應支付工程總額的'25%(即人民幣 元)作為首期工程備料款。

8。2。2。基礎工程快要完工時甲方再付給工程總額的50%,(即人民幣 元)。作為木材等大件工程材料備料款。

8。2。3完工驗收後甲方再付給工程總額的15%,(即人民幣 元)。

8。2。4剩餘尾款5%(即人民幣 元)甲方於驗收日起算六個月後付予乙方,此期間視同保留款,以保證裝修質量。

9、設計變更

9。1甲方變更原設計方案時,需在該項目施工前2天通知乙方,並在該變更圖紙備忘錄上簽字。

9。2甲方要求增加或減少項目時,應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光內向甲方提交增加或減少部分的圖紙和報價,甲方認可後應在圖紙上簽字。

9。3凡甲方未在變更備忘錄和增補圖紙上簽字的變更及增補工程,乙方可拒絕施工,並按原圖紙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其職責由甲方承擔。

9。4因上述的原因影響工期時,雙方經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程期限。

10、質量與驗收

10。1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驗收報告後,應在2天內作出答覆。如逾期不答覆,乙方即視為同意驗收合格。

10。2未經交付驗收而甲方擅自使用的,視作驗收合格使用,乙方概不負責。

10。3驗收標準以雙方認可並附於本合同附件之施工圖紙、預算書、效果圖等為準。(效果圖為參考效果,驗收時應排除電腦繪圖之感觀)

11、違約職責

11。1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違反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2甲方不按時付款時,乙方有權停工。甲方在接到乙方停工書面通知,2天內仍未付款時,乙方能夠撤回工程隊,其職責由甲方承擔。

12、其它條款

12。1乙方要完善安全措施,禮貌施工。

12。2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增訂補充條款,若補充條款與原合同中有關條款相牴觸時,則以補充條款為準。

12。3本合同自雙方完工驗收合格,雙方結清各種款項時失效。

12。5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8

甲 方:x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礦區花崗巖荒料開採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採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於xx縣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採,礦山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採、取料要求:

1、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並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台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採質量:荒料的開採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並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採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雜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台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採工作區附近並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合同範本《礦山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採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採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採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並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採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採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採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採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採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税)。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採面積計價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採、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採平台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並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後,於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採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採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9

合同編號:11790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購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給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形式:

5、工程期限: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________天(日曆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價款:

7、支付方式:

二、工期順延

1、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誤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三、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3、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五、工程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安全施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七、質量保修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_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乙方違反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3、本工程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標準。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圖紙,若想修改圖紙,則須與甲方協商決定。

2、甲方不得延遲支付工程款,若因甲方遲延支付工程款,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作業的,由甲方自行承擔損失。

3、甲乙雙方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均屬違約,都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下列方式,雙方擇一選擇:

(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方(簽章):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地址: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逸臣桃源清理疏通工程。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着友好合作、緊密配合的精神,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1、工程地點及範圍:甲方管理的小區紅線範圍內。

2、工程內容:

①、將上述區域內地下所有化糞池進行清理,從出户井到幹線、到化糞池由乙方全權負責。

②、負責將上述區域內雨水井、污水池、地下污水管道進行檢查、疏通、清理。

第二條:合同期限(工期)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款項支付

1、工程造價:本合同工程施工費用為元。人民幣大寫:。

2、款項支付:每半年結算一次。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由乙方開局有效發票,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四條:施工質量

1、正常情況下,每兩年專車吸糞和人工下池清理垃圾(含建築垃圾、沙、石、油渣等)一次,各化糞池需將糞渣、垃圾清理乾淨直至見到清水。

2、所有雨水井、污水井及管道每月檢查一次,將所檢查的情況書面報知管理處存案,並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及時保養、疏通,保證所有井道時時暢通。

3、管道疏通程序:

①人工下井清理雨水井、污水井的泥沙和垃圾一次;

②用竹片連接通管一次;

③用竹片連鋼絲繩、鋼絲球拉管一次;

④用消防水清管道一次;

⑤人工下井將油漬和垃圾清理上井打包。

4、清理出來的污物、垃圾用袋打包當天運走,並保證工完場清。所有施工內容憑施工驗收單結算。

5、在承包期內,發生化糞池、管道堵塞等緊急情況,乙方保證全天候隨叫隨到,及時解決所發生的39;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無正當理由,在30分鐘內不能按時到達,甲方可扣1個月的工程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必須提供現有小區化糞池及管道線路圖,便於乙方施工。

2、施工期間所需水、電由甲方無償提供(清洗地面用水、夜間照明用電)。

3、甲方負責派人員監督乙方承包範圍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成口頭或書面意見。

4、如出現化糞池、管道堵塞,及時通知乙方。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通知及時組織驗收並依次認真填寫工程驗收單,當所有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6、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內容按施工方案和標準進行監督和驗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按合同要求完成化糞池、雨水井、污水井的清理和管道檢查、疏通、清理工作,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不受影響。

2、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將污水流到地面,如不慎污染地面應立即清理。

3、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小區花草樹木、車輛及其他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4、乙方工作時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定,不得發生違反小區管理規定的行為。

5、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自行做好安全措施和現場防護措施,特別要防止氣體中毒和缺氧引起的人員傷亡事故,如若再工程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員傷亡,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工程驗收乙方施工完畢,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人員在叁天后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驗收單須經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有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甲方評定乙方工程質量有不合格項的,乙方必須立即糾正,如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扣除該項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同時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無法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解決時,雙方同意選擇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3、本合同與附件共肆頁,原件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1

(一)工程總承包合同

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市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市衞生局局長 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 先生(  年 月 日由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 (國家)

國籍: (國家)

總部: (國) 市

在A國的通訊地址: 

信箱

鑑於甲方要興建的 學校     平方米的教學樓,乙方提交報價已於 年 月 日被 市衞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並已中標。根據A國      號決議,雙方締約於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 市對 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傢俱、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 第納爾。兑換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税法、關税及税務,在A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税。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號附件的説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    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於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説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紀要的複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於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2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後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後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後,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採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範完善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説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乙方應親自審查規範、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並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採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方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方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否則,等於放棄權利。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並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是適當的時候。

(十)支付條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函並辦完合同註冊登記付税手續之後,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預付款。支付預付款應在乙方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後,該保函應該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一家A國的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並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續,同時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異議。預付款應從支付給乙方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按預付款在合同總價中所佔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為止。保函額度也可以按預付款收回的金額遞減。

2. 乙方運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實際需要並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費用中的 %應付給乙方。條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應是優質、適用、符合規定,為甲方工程師所接受,並須妥善儲存在倉庫裏。上述規定同樣適用於乙方運到工地的機器設備,這些機器設備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在安裝時應是完好無損的,但屬乙方所有的機械則不包括在內,因為這些機械並非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只不過是為了施工而引進到現場。上述預付款要首先從乙方用庫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進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為止。

3. 對符合條件與規範而且是實際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雙方確定的單價基礎上,向乙方支付其造價的 %。這些支付款項的金額應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報表而定。這些款項要在扣除本條第一款所述的預付款比例和先前業已支付的入庫材料費後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額不少於 第納爾。甲方支付本條規定的月工程進度款,要在工程報表得到甲方認可的45日之內進行。條件是完成的工程應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

支付要在審查報表、支付申請單、並證實無誤後進行。支付遲於45天時,乙方可按 銀行規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於乙方對工程量的統計欠及時,或者在製作工程量表時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認定工程的進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現差,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不負責支付利息。同樣,由於報表出現缺陷、疏忽和錯誤不管是被甲方發現還是在支付前被A國任何稽核、監督單位發現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擔支付利息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可將支付(月進度)款的時限適當推遲,以便對報表進行校正。本文規定的因遲付而享受利息的規定不適用於預付款、合同決算款、過期退回保證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這個規定只適於月工程進度款。

4. 乙方應向A國有關方面交的款項,可從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從每月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5%的金額,作為保證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條規定進行初步驗收後,遂將這個比例金額付還乙方。也可以依據一份符合本規定且與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這個比例的金額付給乙方,該保函自初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開出有效。

6. 在遵守貨幣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把用於工程而從國外購來的進口材料款、機構設備款匯往國外。也可根據現行規定和狀況,把本合同的盈餘款額匯往國外。

(十一)信用證

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從國外進口的材料費、設備費,乙方可以用一家A國的銀行所開的信用證兑換外匯。

這個金額的確定要根據乙方開信用證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單子總價而定。

信用證可以分着開。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須進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設備的時間表而確定支付金額和日期。同時根據該表確定信用證的有效期。

在確定受益人之後,開給乙方的信用證,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給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證的每次支付通過下列方式進行:

1. 每次裝運支付75%金額時,要提供下列憑證:

(1)五份認證的原始帳單。

(2)一套貨運單據,證實已按正常的海運價付過運費。

(3)由A國一國保險公司為甲方開的為之承擔一切風險的保險文件,從製造廠到A國項目現場均在保險範圍。

(4)裝運清單。

(5)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承認和批准的檢查證明。

(6)製造廠家的證明和A國駐國外領事館或領事館在原件上認證。

2. 當這些材料和設備根據工藝要求和技術規範安裝完畢後,甲方通知銀行並支付15%比例的信用證金額。

3. 信用證金額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驗收結束時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銀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權檢查材料及其種類,只有甲方開了證明以後才允許啟運。

海關税收以及所有儲存費,運往現場的開支,裝卸費只要沒有得到有關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據法律交付。

為辦理信用證及付款手續上的需要,乙方負責向其在A國國內外的開户銀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應根據工程圖紙、技術規範和施工計劃及專業技術規定的要求認真地進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優質材料、設備、機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給甲方工程師提供所有樣品,並給予充分時間進行認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製造粗糙,或施工錯誤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對之進行修理或拆除時,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十四)第三方保險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對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財產蒙受損失的責任進行保險。不論什麼情況,保險金額均為 第納爾。為避免可能發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員傷亡,避免給社會和個人造成損失,乙方須採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規定設置白天與夜晚的路標(用標記和指示燈)。由於施工,由於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職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損傷,乙方要負直接責任,並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索賠和補償。

(十五)工程保險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交納保險金,對現場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壞、失火或被竊進行保險。保險文件要為承包商承擔一切風險。根據本合同第五十四條,到工程初步接收時此項保險才可結束。

(十六)乙方未盡保險義務

乙方在開工時,要為其前兩條所規定的保險義務提出已履行的證據。如對保險未盡義務,或沒有支付這筆款項,甲方可以代為保險,承擔這筆費用,可將這些費用從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在所有情況下,甲方都應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直至乙方確實已經承擔此項保險義務並支付這筆款項。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許乙方將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允許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經驗的專業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簽訂分包合同。在所有情況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終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對執行本合同共同負責。

(十八)轉讓合同

不允許乙方向他人轉讓整個或部分合同,如乙方違反這一條規定,合同就被廢除,履約保險金就被沒收。這無須經過任何法律手續,也不影響甲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如有必要,甲方還有權向乙方索取因物價上漲所增加的費用。但允許簽約人將其應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轉讓給A國的一家銀行,條件如下:

1. 針對甲方的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成立。

2. 這種轉讓不影響甲方對乙方的權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銀行轉讓,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銀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監督

對簽約工程的施工監督和對乙方施工的檢查,由甲方工程師或管理機構授權的職員承擔。如甲方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展緩慢,可以向乙方提出書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機械設備,加班以及採取其他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按時竣工的措施。所有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工程師和他的職員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現場,對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管理,乃至發佈旨在使施工順利進行的命令和指示;這些指令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記入現場記錄;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應執行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條件或附件條件的材料。為了保證按技術規範和合同條件進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他們有權書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議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時允許在不影響工程造價、不違反合同宗旨的情況下,根據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細小的調整和修改。對於那些需要增加費用的工程應經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師有權要求乙方做材料試驗、材料分析、檢查材料強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對這些材料進行檢查和試驗,而且兩次試驗結果都符合技術規範要求時,甲方才承擔這筆費用。

為繼續施工起見,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師進行任何一項必要的檢查。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交一份書面報告,由後者在報告的複印件上作收訖簽字。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工程師應作必要的檢查,並儘快提出意見,把檢查結果記入工地記錄。

(二十)甲方工程師辦公室

乙方應在現場為甲方工程師提供辦公室。該辦公室應完全符合條件,包括全套設備。建立辦公室、供電、安裝設備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一)乙方的現場代表

乙方應指定現場代表,負責接收並執行甲方工程師的指令,同時應為他設立一個具有同等施工經驗、有高度技術水平的技術機構,該機構成員在整個工作期間均應在現場。

對於現場代表和技術機構成員的選配和更換,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選,這不影響乙方完美施工的責任。

(二十二)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屬的工地負責人、代表、職工,要為甲方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現場進行檢查、測量、試驗及其他工作,同時還應照顧到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併為他們的施工創造有利條件。

(二十三)維護工地秩序

乙方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對那些玩忽職守,拒絕執行工程師指示,或者技術能力差,或有關當局要求解僱的職工,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命令後的24小時內把他們送出現場,對任何擾亂工地治安的行為應馬上報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應保存在工地

乙方現場至少應保存兩套合同文本、技術規範、工程圖紙及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師或他的代表需要時參閲。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計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出資對完工部分進行計算,同時應由甲方代表參加。工程計算必須由雙方代表簽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計算,他就要服從甲方的算法並承擔計算費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種估算,用上述計算方式計算出來的實際完成的工程,才是實際工程量。

乙方應保存專門的記錄,把由雙方簽字的月統計表中反映出來的工程量記錄在案。

(二十六)設備處理

未經甲方同意不允許乙方將他運入現場的材料、工具、機械、設備、臨時設施運走和處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時為止。上述材料設備丟失、損壞、被竊等,甲方概不負責。

(二十七)保護公共設施

如果在現場挖掘土方工作的過程中,發現電線、水管管道,或者其他東西,乙方應立即停止挖掘工作,並及時報告甲方或專門機構。乙方根據有關指示,負責修理那些被破壞的公共設施,並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八)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在採取防止損壞、打碎的措施的同時,應立即告訴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這些文物不易搬動,應就地停工,並通知甲方代表和專門機構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據甲方的書面命令,才允許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間,乙方負責保護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屬於乙方,那麼甲方應向乙方補足相當於停工時間的工程,如果停工時間超過6個月而原因又歸結於甲方,那麼乙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在這樣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索取他已經施工的工程費用和停工期間的實際損失,但不許要求其他方面的賠償。

(三十)誤期罰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或在其他業已議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他應承擔誤期罰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認為可以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佔延期工程總價的1%,如果甲方認為不能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得收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佔工程總價的0.1%。

在所有的情況下,罰款均不應超過合同總價的5%。即使未因延誤工期而造成損害,誤期也要罰款,無須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採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響甲方因誤期使自己蒙受的損失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如果甲方證實乙方誤期是由於意外原因所致,那麼誤期罰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罰款可以從保證金或者乙方在甲方處的應得款項或者從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機構的應得款項中扣除。任何罰款的扣除並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擔施工以及完成議定工程的責任。

在乙方於甲方處還有足夠款項償還延期罰款的情況下,甲方根據自己的全面估計,可以延期索回罰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請,並闡明延期交納罰款的詳細理由和延遲期限。

(三十一)廢除合同

在不影響甲方取得誤期罰金和賠償權利的條件下,在遇到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廢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1. 乙方延期開工,或施工很慢,雖然給予書面提醒,甲方仍認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特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採取大包乾做法(發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為準)。以承包臨時便道的路面結構及兩側排水溝施工以及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並自行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施工期間乙方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並完成,

二、工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天。

三、甲方責任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協調工作,甲方現場代表定為:

項目負責: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業務負責: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施工負責: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協調工作,乙方現場代表指定為:

項目負責: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業務負責: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施工負責: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2.服從甲方指揮,接受甲方監管,按質量完成工作;

3.對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對乙方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4.遵守法紀,文明施工;

5.負責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電接口以後的所有乙方自用臨時水、電設施設備的提供,安裝和使用維護管理;

6.負責乙方施工用水電的水電費;

7.負責乙方所有人員的吃、住、交通安排;

8.負責乙方自用臨時設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設備的管理;

9.道路起點接________公司路口便道,終點在一號中。

10.路面結構採用________mm碎石面層(______cm厚),級配開山石基層(______cm厚),路面寬______米。

11.臨時路面的平整度必須嚴格按設計及施工驗收規範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實度達到________%.

13.臨時路兩邊各修一排水明溝,明溝內不允許出現倒坡積水等,邊坡要求機械拍打。

14.負責(______)年的工程質量保證維護。乙方承擔工程完工後(______)年內的質量保證和質量維護,保質期內發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若發生需立即搶修、無法等乙方到來的情況,甲方也可委託第三方搶修。事故維修或搶修的費用,若事故屬施工質量問題引至,由乙方負責。

五、處罰責任

1.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其責任範圍的施工條件或其他甲方責任造成誤工時間工期順延。

2.因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並罰款____元/次,屬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並有權終止責任書。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不聽從甲方勸阻的',罰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乙方除需承擔所處罰金額外,並罰款______元/次,被登報點名批評的,甲方並有權終止責任書。

4.因乙方責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擔甲方因此受到罰金外,並罰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總工期延誤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終止本責任書。

5.保質期內,乙方未能按時對工程進行維護,或發生事故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到場維修,罰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機械設備以及承包方人員不得退出,不得討價還價。否則,全部工程量不予結算,當作賠償。

六、工作內容及單價

1.臨時便道長度暫定____m,總價____圓,結算時按實際長度按比例多除少補。

2.乙方負責________處砼排水管的安裝(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給乙方增加費用。工程款____

七、付款方式乙方必須於工程完成後將工程進度報給甲方,甲方____日內審核完畢並將結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____%後支付____萬圓工程款給乙方,餘下工程款驗收合格後兩個月付清。

八、其他

1.該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後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工程面積:  

3. 工程內容及做法:  

4.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  

3.甲方在結清工程尾款時,留5%的滯納押金在三個月之內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四)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1

2.5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幾項具體規定  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_________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  身份證複印件  工程單價報價表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一. 工程項目

乙方承包甲方開發建設的瑞成萬方園小區14#、15#、16#、18#、19#水暖工程(包括給水、排水、消防水管、地暖等一切水暖工程,除消防電和噴淋),臨時水暖部分由乙方免費安裝和維護。

二. 工程期限和交工日期

水暖工程部分開工日期是按甲方的實際開工日期,交工日期由土建合同定。總的平方米是按照圖紙的實際面積計算。

三. 工程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法

此水暖工程按國家優級質量標準驗收,爭取創杯工程,經甲方,工程監理和工程師,質檢站驗收合格後,此水暖工程方為竣工。

四. 工程量和價格

工程量按實際發生和完成工作量計算,磚混結構為每平方米7元,框架剪力牆結構為每平方米9元。

五. 付款方式

15#、16#樓磚混部分:預埋結頂付1元/㎡,給水、排水、採暖立管橫管做好付2元/㎡,經甲方、工程監理和質檢站驗收合格後,付2.5元/㎡,同時扣除每棟樓總金額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的交付,用於維修,工程保修期為兩年。兩年內水暖工程無任何漏水和其他故障,甲方將工程質量保證金退還給乙方。高層框架部分:預埋結頂付1.5元/㎡,給水、排水、採暖立管橫管、消火栓管等做好付3.5元/㎡,經甲方、工程監理和質檢站驗收合格後,付2元/㎡,同時扣除每棟樓總金額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的交付,用於維修,工程保修期為兩年。兩年內水暖工程無任何漏水和其他故障,甲方將工程質量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六.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供應水暖工程所需的各種材料,機器設備除外。

2. 工程在進行中和驗收合格後,甲方會按時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特殊情況除外(可以延長5-7天)。

七. 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水暖部分安裝過程中,省材省料,避免出現浪費現象和重複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2. 乙方組織人員認真按圖紙施工,保證質量按時按質完成。外牆管道由甲方安排施工,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在質量保修期內水暖工程出現的問題,乙方要及時維修和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維修不夠及時,甲方有權用質保金請他人維修並扣除乙方所有質保金,並按違約責任處理。

八. 獎罰措施

乙方在施工過程結束後,經甲方,工程監理和質監站驗收認為該工程水暖部分完成的優質,給予5%的獎勵,相反則罰5%。

九. 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

1.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2. 向當地衝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 主體工程粉刷工程承包給泥工作業班組,承包價為 元/m2,訂立以下協議:

一、 承包內容:

1、包括所有的泥工工程,自帶泥工所有機械設備,及臨時設施和增減工程量(包括基礎開挖時平土和少量開挖)不加所有任何臨工。

2、其它,包括平屋面和坡屋面。主體裝刷施工過程中樓內衞生的打掃。

二、工程質量等級:

該工程質量等級為優良。

三、合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文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彙報。乙方要提前一週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生事故的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保管員准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

5、乙方認真按照施工技術交底施工,做好下班前的質量檢查和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負責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質量驗評標準中優良的規定,教育本組人精心施工保護成品。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的一律不給予計算工資,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並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6、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須經項目部技術質量人員複檢合格之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有權對不合理的進度安排提出異議,但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必須按時完成。

8、乙方簽訂協議後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按工程保證金總造價 %,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規及安全條例,班組作業完工後,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違反現場安全規定,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9、為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條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按工程保證金總造價 %,作業完工後乙方未違反文明施工條例,甲方將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

乙方必須每月3日前報上月工作量(如在3日後上報則與下月一起結算),履行簽字手續後結算完成工程量的 %工資,工程全部竣工後經有關單位驗收達到優良標準後一年後結清全部承包款。

五、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確保承包範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種質量達到《國家建築工種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並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成活,凡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責令其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扣罰款500元/次。

2、嚴格執行質量:“三檢”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首先進行自檢,互檢,交檢並做好記錄,合格後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員驗收,對不進行自檢,互檢,交檢或無記錄與事實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員驗收,每發生一次罰款200元。

3、甲方質檢員,施工員在施工過程或驗收評定時提出的整改的整改不及時的,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每次扣除押金200元。

4、牆,柱,樑嚴出現移位和錯位現象,若出現類式現象,按每處500元進行罰款,並承擔返工及材料費用。

5、所有預留洞,預埋件,包括拉牆筋埋設不合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負責,不合要求每處罰500元/處。

六、進度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下達的控制工期的進度作業指今計劃按期或提前完成。

2、甲方每7天對乙方施工進度進行檢查考核,對乙方連續2次達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無條件退場,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可結算,乙方必須服從。

3、甲方下達的進度計劃,乙方班組必須按計劃提前完成,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由甲方另派人員完成,人工費按市場工資的2倍計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並視情節給予100~500元處罰。

4、整體工期控制0.00以上到封頂 天。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和項目制度的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細則,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條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乙方檢查後方可使用。

2.乙方必須做好進場及日常安全工作,有兼職安全員。

3.乙方必須定期做好班內安全教育,使班組人員有很強的安全意識,必須嚴禁和杜絕違章操作。

4.由於乙方操作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等自身原因造成人員傷害費用單次在20xx元內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屬乙方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等自身原因發生重傷或傷亡事故,甲方在扣除底數20xx元后承擔事故30%,其它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班組內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及住宿範圍內的衞生。

2.乙方作業層及施工現場材料堆場的堆放必須在甲方指定地點做到整潔,整齊有序。

3.乙方下班前,應將作業層的垃圾運至工地指定地點。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作業層違章作業,野蠻施工以及赤膊,穿拖鞋,罵人,爭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為。

5.在施工現場嚴禁無理取鬧,工地上嚴禁大小便,嚴禁酒後或帶病及不戴安全帽上班,工人在上班時被甲方發現不戴安全帽當場罰款每人每次50元,所有工人上崗必須持身份證跟甲方登記辦理手續後,進行安全教育,再進入工地作業,否則違章違規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刑事責任。

九、雙方責權:

1、甲方責權

(1)甲方負責乙方辦理有關證件〈包括外來就業證,暫住證,項目出入證等〉辦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安排乙方工作,並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及技術指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3)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一套。

(4)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聽指揮和不聽安排人員,有權勒令乙方停工直至終止合同,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結算工資給乙方。

(5)由於建設方原因,外界因素或不可抵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停工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乙方責權

(1)乙方必須提供合格及經驗豐富的生產工人,年齡在18-50歲以內,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必須按照工程圖紙,甲方施工方案,工藝標準技術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進行施工作業,按期保質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擔的施工任務。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調度,領班及負責人必須參加每星期舉行的例會,不得遲到和請假。

(4)乙方承包人及組長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必須保證28天出勤,且每日早晚均向甲方管理報到,偶爾離開須向甲方負責人請假,並委託代理負責人。

(5)乙方應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甲方由於其它原因未能按時付款,乙方應自行保證施工人員1個月的生活費。

(6)乙方人員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如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對其工期,質量,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各種要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7)乙方在施工操作時,須戴好安全帽,不準赤腳或穿硬底鞋進入施工現場上班,如違反每人每次罰款50元,乙方操作人員如在外架上將架管件,建築材料垃圾拋下架,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次,造成後果一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中做到節約材料,不得長材短用,不得浪費偷竊,否則按損失材料價值加倍罰款。

(9)乙方必須愛護施工機械凡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10)在施工期間若遇春插,雙搶,晚收,乙方不管任何條件應保證滿員,甲方不發任何津貼。如乙方違反,造成工程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損失費用在結算中扣除。

(11)在階段性領工資時乙方向甲方施工組提供該組工人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十、其它:

1.簽訂勞務合同一週內,乙方必須將進場人員造冊並身份證複印件,照片2張,辦理有關證件,費用乙方自理。以保證隊伍人員穩定。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隨時進行檢查核對,一旦發現乙方人員與花名冊不符所發生的傷亡施工,甲方將視其為私招僱,勿論原因,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並按項目規章制度對其處罰。

2.雙方簽訂勞務合同後,乙方須向甲方交納貳萬元質量信譽保證金,否則雙方所籤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分別在主體封頂後返回保證金的50%,其餘部分在竣工驗收後一個星期內返回剩餘保證金。

3.乙方承包工程內容不得轉包,否則不予結算,並清退出場。

4、乙方自備所有勞保用品: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掃把,雨雪施工準備(費用在工程結算中扣除)工具。

5、乙方自行交納政府扣繳勞務税(個人所得税)不由甲方扣繳。

6、乙方不得在施工中途中進行罷工和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挾甲方加工資,如有類似發生,且不聽勸告,甲方有權無條件辭退乙方,不退還信譽保證金,只付給乙方結算工資的50%。

7、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另作補充條款。

8、本合同一 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付清工程餘款後自行失效。

十一、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6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範圍:

工程所有施工內容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開竣工時間:

開工時間20__年月__日

竣工時間:

20__年__月__日

五、質量要求:

六、驗收標準:

依據現行相應工程施工規範,以甲乙雙方驗收為準。

七、保修日期:

一年,即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算起。

八、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提供水電源至現場50米;

2、負責及時按照形象進度進行工程撥款;

3、負責保證現場滿足施工要求;

4、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有關協調工作等。

乙方:

1、負責施工人員安全,由於施工過程違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搞好工程管理,施工過程中,一切執行現行有關規範規定,保證施工工期,保證工程質量合格要求。

3、愛護甲方原有設施,損失照價賠償。

九、結算辦法:

1、本工程結算均執行20__年4月1日頒佈的山東省安裝(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淄博市價目表》。

2、施工企業按照三類丙級取費。

3、建設單位定價部分,執行定價進行結算。

4、合同定價部分:

十、撥款方式:

1、工程開工按照預算的`%撥款;

2、工程竣工驗收後,內按照預算值的%撥款;

3、工程竣工驗收後,內結算完畢,按照結算值的__%撥款,餘款__%一年後付清(一個月內)。

十一、雙方爭議:

若發生爭議,由淄博法律仲裁部門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款付清後失效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日期: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並如期竣工,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鄭東新區路勁中央特區三期景觀花崗巖切拼鋪裝工程,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內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負責工程,單價元/㎡(含機械及材料轉運、垃圾清理)。

三、工期要求

1、按甲方指定工期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2、工期超出合同工期要求,甲方給予乙方1000元/天罰款,罰款款項付款時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施工中對施工分項技術交底

2、審核乙方上報的各種施工材料,對工程進行驗收,保證工程進度的落實

3、乙方在施工中違規操作造成甲方材料損失,甲方按市價處罰

4、甲方負責總體計劃和日計劃,指揮和督管工程質量進度,並有權調動施工人員施工操作程序和清除不稱職管理人員及不合格的施工人員。

5、如乙方不按規範施工,或達不到設計及甲方要求的工程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並不負責一切損失。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向甲方提供進度計劃和材料計劃

2、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除事故隱患。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質量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服從甲方指揮及調動。

4、施工期間使用的所有機具、工具、及其他所有零星材料均有乙方自購。

5、每個工隊所有工人,必須提供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整理成冊報項目部備案,每月所發工人工資必須報工資表。六、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以國家行業標準及相關驗收標準達到合格標準

2、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部分,乙方必須重新施工,由此產生的材料損失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按要求做到工完場清,否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罰款。

七、工程付款:進場後甲方給予乙方每人10元/天生活費,工程完驗收合格付款95%。質保期一年,質保期結束後剩餘款項一次性付清。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施工隊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8

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築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本工程施工圖的深化、優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並經乙方確認為準,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19

甲方:(出租方)____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__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________年,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

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________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安__執章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因甲方資金及基地始終未落實,雖多次延緩開工時間但仍未能滿足乙方進場開工的條件,故雙方決定廢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裝飾裝修工程合同並重新商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現已收取乙方合同定金___萬元。

二、甲方現已確定選址在________。

三、甲方承諾將基地周邊圍牆建設、鋼網結構廠房建設或部分裝飾裝修工程內部議標後發包給乙方。

四、開工時間:甲方將以上工程發包給乙方,確定的`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至少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作進場準備。

五、取費標準及付款方式:甲方將工程發包給乙方,乙方嚴格以________年____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為取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承包費用。乙方進場後甲方在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單項工程款的25%作為預付款,以後每月按工程進度支付已完工程總額的75%,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97%,剩餘3%作為質保金________年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此次甲乙雙方商定的各條款均受以上合同定金的束縛,任何一方違約都將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例如:以上項目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甲方除了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向乙方退賠合同定金外還須承擔自己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又如:乙方在提前一週收到甲方開工通知後若不能按約定的時間進場開工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乙方無權向甲方退還合同定金等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有效,凡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1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____市衞生局局長____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____先生(19 年 月 日由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____(國家)

國籍:_____(國家)

總部:_____(國)_____市

在A國的通訊地址:______信箱

鑑於甲方要興建的____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乙方提交報價已於19 年 月 日被_____市衞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並已中標。根據A國__部1983年2月5日第318議,雙方締約於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市對___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傢俱、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第納爾。兑換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階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税法、關税及税務,在A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税。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號附件的説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於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説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紀要的複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於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2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後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後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用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後,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杯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採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範完善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説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乙方應親自審查規範、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並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採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方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方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否則,等於放棄權利。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並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是適當的時候。

(十)支付條件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承並辦完合同註冊登記付税手續之後,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的預付款。支付預付款應在乙方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後,該保承應該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一家A國的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並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 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負責建築物內配套工程的施工。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合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水暖預留、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範圍內的以下工作內容:

(1)、給、排水系統預留

(2)、暖氣預留

(3)、施工現場臨時接水、用水安裝。(包括施工現場臨水全部工作內容)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範圍包人工、包輔材、保工期、保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

第二條 結款方式:

(1)、人工費總額按照工程進度和甲方付款情況支付80%。整體工程驗收完畢後,以10%的人工費總額為後期保脩金,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二個月內付清保脩金。如有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費用自付,若乙方未修復,則甲方另派人予以維修,產生髮的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補充。

(2)、剩餘款項在工程交工驗收完畢後,質保期結束無返修項目的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提供一套施工圖紙

2、按照本合同規定組織各階段的工程驗收與竣工驗收

3、乙方在開工前七天提供材料單,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照圖紙設計、圖紙會審、變更單,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進場後乙方要對施工人員的人生安全做好防範,要求要給施工人員購買相應的個人意外保險。

第五條 工期管理

1、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與費用。

3、乙方不得以工程付款或其它方面的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否則將視為違約。

第六條 工程質量與檢驗

1、本合同規定由乙方承包及結算範圍內的各分部分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範規程及驗收標準和國家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和要求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規定要求及標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結算按照施工圖紙建築面積結算,承包單價為每平米10元(人工費及輔材)

第七條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檢查、發現、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必須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對特殊工種要進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進場的施工人員要進行進場的登記。

3、施工現場部安排施工人員的住宿。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項目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3

一、承包項目:

本工程地塊土方的開挖、運棄、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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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運、平整,不得轉包。

三、承包價格:

開挖、運輸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月日開始施工,在天內完成基地土方的挖、運、填土方均需按圖紙要求整平。

五、質量與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範允許範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

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回填土時,應清除草皮、雜物和排除積水,並應分層夯實,夯實後的密實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4、土方挖完後須經設計、建設(監理)、公司、質監站檢查符合要求後,方為合格否則承擔整修、返工費用。

六、安全要求: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並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

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開挖的土方應按指定的地點堆放。

保證施工道路暢通。

5、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擋土板。

6、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並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結算方式:

採用現金支付形式,開挖完成經驗收合格後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與調解: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本協議書一經簽定雙方均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反悔。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後自然失效。

單位工程負責人(甲方):

承包班組長(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4

工程地點: 合 同 書 生產區BOP二次結構所有混凝土工程 陽江核電廠一期工程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 (以下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稱為乙方)

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分包合同。

一. 工作內容:

1.按照施工圖紙及混凝土施工技術要求澆築、收面、打磨、養護、保護、鑿毛、預留施工縫及場地清理等有關工作;

2.對所出現的質量問題(露筋、蜂窩、麻面、孔洞)修補,打磨等。

二.承包方式:

勞務計量承包。包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三.單價及結算方式:

(1)單價:按構件澆築後並經檢驗、試驗合格的成品實體積計算,每立方砼 元/立方米

(2)按每 層作為結算段,每層混凝土工程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各方面工作都符合甲方要求後由項目部技術員核對工程量,簽發結算書。領取工資時,乙方須由操作工人親自簽字按食指手印領取,嚴禁代領。

(3)按分項承包項目商定的綜合單價(包安全、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等)計算。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的形式增加單價或要求額外籤工;

(4)凡乙方工作範圍內不按時、按質完成的工作,如甲方另行安排其他班組去完成,則所有的用工從乙方工程款內扣除。如有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質量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罰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5)本合同價款為綜合單價,已含人工工資,停工期待料,超高補貼,高温補貼,工人退場車旅費等各項費用在內;

(6)本合同價款已包括夜間施工、交叉施工、非不可抗力惡劣自然條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費;

(7)本合同價款已包括工完場清的所有費用,並負責在各級政府及有關管理部門和甲方組織的各種檢查或參觀前,施工現場及所屬管轄區內的住宿及施工現場場地清理;

(8)按照甲方有關現場施工管理規定應辦理的進場證、工人保險金、安全帽、安全帶、服裝等由甲方統一辦理,費用按人數從工程款中扣除;

(9)根據本合同其他條款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四、工期要求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月、周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員下達的施工任務單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予以處罰。

五 第三條承包價格系乙方的施工質量達到甲方質量目標要求的完全價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

四.甲方責任:

(1)負責審核乙方的簽證單和預結算資料,及時發放生活費和辦理進度款支部及結算;

(2)負責現場的施工調度和管理,質量、安全 的檢查監督和工程驗收;

(3)甲有權對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需調度的人員,隨時清退出場,乙方應在該人員退場一週內提供補充人員。

五. 乙方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甲方技術交底的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並達到規範驗收標準。各道工序完成後需報經項目部技術員驗收同意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若驗收不合格,整改時間耽誤了工期計劃,則該段工作量單價下調20%磚牆基層表面的污染部分應清除乾淨,並澆水濕潤,加氣砼塊抹灰前應將牆面清理乾淨。如違反規定,視情況輕重每次給予200—500元罰款。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體檢,並出具體檢證明,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以及罰款等,乙方應承擔所有經濟責任、損失和費用由於乙方使用、包管和維護不善甲方提供的臨時設施、現場材料和設備,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與施工機械,乙方經檢查後方可使用,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待甲方修復或更換後,方可進行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分段分項工程完成後,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工長驗收符合要求,並簽字、認可後才能予以結算。

六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2).使用機械設備必須要用有責任心、有經驗得人來操作,操作人必須具有機械操作證,嚴禁違章作業及冒險蠻幹。

(3).對於電動工具、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來維修,其他人員不得亂動,有問題馬上找項目部經理或電工、安全員來處理,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4).高處作業時禁止打鬧,所帶工具用具必須有可靠的防掉落措施。

(5).嚴禁酒後作業,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七. 違約責任:

1)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按甲方制定的工程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形象進度和質量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達不到甲方的環保,職業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 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須獲得雙方的同意,方能生效。否則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4) 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提出終止合同的,均屬單方違約,違約方除承擔給對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

八. 爭論

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論,應本着實事求是,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採用下列方式解決(只能選一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 發生爭論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6)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7)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8)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9)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合同終止及終止後的結算: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無能力繼續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終止,按已完工程量結算,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時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儘快將其人員和設備撤離現場;

2) 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要求完成工程,經甲方督促,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整改後仍未達到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結算按已完工程的80%計算;

3) 乙方單方要求終止合同,結算單價按合同單價的70%計算。另賠償合同單價10%的違約金;

十.其他

(1)、甲方委託 為現場負責人,負責處理與該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事務;除現場負責人外,其它現場人員在無該負責人授權時均無權向乙方發出指令或簽署任何協議、同意合同外發生款項,除非甲方書面通知變更現場負責人。

(2)、乙方委託 為現場負責人,負責處理與該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事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共4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交總包一份存檔。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及誠信的原則,就海濱村四組《自用地建設》排水溝及圍牆附屬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意見,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程計量、計價及工程款結算與支付

1、工程計量、計價

①、排水溝單價為450.00元/米,現場預估長度約330.00米,總金額約148500.00元(大寫:壹拾肆萬捌仟伍佰元整)人民幣。

②、檢查井單價為810.00元/座,現場預估約6座,總金額約4860.00元(大寫:肆仟捌佰陸拾元整)人民幣。

③、圍牆單價為620.00元/米,現場預估長度約200.00米,總金額約124000.00元(大寫:壹拾貳萬肆仟元整)人民幣。

④、排水溝、檢查井及圍牆的預估總金額合計約277360.00元(大寫:貳拾柒萬柒仟叁佰陸拾元整)人民幣。

⑤、所有單價均為含税價格,不另算税金。

2、工程款結算與支付

①、預估總金額不作為結算依據,工程完工後應根據現場實際收方工程量進行結算。

②、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本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於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結算金額的97%,餘下的3%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③、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按結算金額開具工程税票並提交給甲方,甲方根據開票金額轉賬給乙方。

三、承包方式

乙方採取單價包乾方式一次性包定工程範圍內的所有人、材、機,單價不隨市場的起伏而漲跌。

四、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為 個日曆天,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質量及保修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按照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質保金額為本工程結算金額的3%;保修期間,如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發出維修通知,乙方必須在3個日曆天內進場維修,若超出規定時間,甲方有權組織維修,維修費在質保金中扣除。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依據本合同,“工程內容”中規定的各項工作,乙方須自行落實、協調並完成。若有其中一項達不到要求,使合同無法履行或停止施工連續達到3個日曆天及以上(包含3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只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

②、甲方派駐工地代表,有權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要求乙方依照施工圖施工,未達到質量要求必須返工。

③、乙方若以本合同條款之外任何一個理由,拒不按時完成工程施工,或找任何藉口故意不施工,以此要求甲方加價或增加工程款等任何行為;甲方有權立即採取果斷行動,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合同關係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以確保整體工程的工期。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派駐工地代表解決應由甲方負責的所有問題及事項。

②、在施工過程中變更原定施工方案,甲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③、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甲方接到書面申請後應組織專業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與乙方一起到現場收方並核對工程量。

⑤、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時,除支付合同中應付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每天0.1%支付滯納金。

3、乙方的權利

①、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排水溝及圍牆附屬工程施工圖。

②、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4、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編制施工方案,報經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方同意並簽字確認後,按審查後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②、乙方應單獨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方審核同意後,按審核後的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安全施工方案中,要有安全施工領導小組,並明確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人進場進行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每班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所有上班工人必須購買意外險、工傷險等項內容。

③、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④、乙方應服從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若不服從指揮,野蠻施工,發現一次罰款500.00元(大寫:伍佰元整)人民幣,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⑤、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負責編制結算資料並及時提交給甲方。

⑥、工程交付後,由施工質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質量維修由乙方全權負責。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應首先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雙方之間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若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八、合同生效和未盡事宜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6

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關事宜,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概況:

三、工程工期: 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達的進場通知書的時間開始計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承包工程範圍:

六、工程價款:

1、工程單價計算方式

2、工程總價款:元。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向乙方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 萬元預付款;此後,每 個工期甲方向乙方付款 萬元,全部竣工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超過付款時間三個月內不計利息,超過三個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過________年按5%月息計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行業合格標準。

九、工程竣工驗收: 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完成,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等相關資料,視為乙方所完工程驗收合格。

十、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計施工圖二套,並組織進行設計施工技術交底。

2、對乙方的日常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擔任甲方現場技術總工, 協助工作。

3、聘請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

2、所購主要建築材料,如鋼材、水泥等必須是大廠產品,以確保工程質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誌記錄,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自覺接受甲方現場工作人員和監理公司工作人員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工程無條件返工重做,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按建築工程操作規程規範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違規操作。若出現不規範施工行為被相關建築管理部門查處,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及損失。

6、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7、不得擅自轉包、分包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

一、特別約定

因不確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現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況時,雙方應即時協商尋找資金,把工程及時竣工完成,不得窩工、停工。

二、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局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執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一份。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承包合同彙總 篇2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以及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英德市石牯塘河堤基礎混凝土。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合同工程包工不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通過。澆搗混凝土所需一切工具及施工所需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工程承包範圍:

為本合同工程按施工圖紙內容施工:自帶機具澆拌澆搗混凝土 四、工程計量及單價:

1、工程量以施工圖紙基礎尺寸以立方計算;如施工圖變更工程量增加或減少應另計。

2、工程單價:混凝土元/m3;(大寫:每立方米伍拾元整),其它項目單價日後發生另定。

五、付款方式:

工程按進度計算支付完成工程的80%,全部完工支付的總工程量的90%,工程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付清所有工資款。

六、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必須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做到無安全事故。 七、其它規定:

1、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若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擅自做主,給項目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權負責。

2、施工過程中由乙方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丟失,由乙方全權負責,按原價從工程款里扣除。

3、乙方應按甲方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業主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

4、本合同簽訂後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相關規定進行協商。

5、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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