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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石方工程主要是指在土木工程的施工項目當中,對土石進行運送、開挖、壓密、填築以及排水、土壁支撐和棄土等有關操作的總體概述。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 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__日內進行驗收。

6、 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 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 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 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同獎同罰。

5、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種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七條 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第八條 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2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共和國合同法》、本建設工程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工程

二、施工地點:

三、承包範圍:

3.1 ,挖方不計鬆散係數,挖方量約 方(含土石方的放炮作業、挖運等),填方約 立方米。

3.2道路路基範圍內積水、淤泥和雜草的清除。

3.3餘土外運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距3公里以內。

四、質量要求

4.1 平基土石方道路路牀以外,須按給定的平基標高,誤差±10cm以內為達到合格;平基土石方道路路牀範圍內的平基標高誤差應符合設計圖相應標準的規定。

4.2 回填每層厚度控制在0.8米以內,回填的土(石)塊直徑應小於50cm。

五、質量保修及履約保證金

平基土石方工程無質量保修及履約保證金

六、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有效工期為日曆天數30天,但階段性工期應滿足甲方的要求。

七、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委託測量平基標高,甲方組織竣工驗收。

八、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工程承包範圍內(按照甲方提供的紅線圖、帶地形的土石方計算地點,實行挖方 元/立方米,回填方 臨時道路的修建、大型機械進出場費等全部工作費用,和企業管理費、合法利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税金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所需的全部費用。回填完成後超過的外運部分增加運費1.05元/立方米。

九、付款辦法

9.1 工程全部竣工並經驗收合格7日以內,支付至合同總造價的80%,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餘款。

9.2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儘快提交工程結算書。

十、雙方責任

10.1 甲方責任

10.1.1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地下管線資料。

10.1.2組織對工程的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0.1.3 及時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協調解決工程中的技術問題。

10.1.4 按合同約定及時辦清工程結算。

10.1.5 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10.1.6 因擋工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矛盾,但甲方不承擔因停工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10.1.7 施工期間,因連續下雨或停水、停電造成停工,工期不予延長,甲方亦不承擔因停工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10.1.8甲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

10.2乙方責任

10.2.1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 為技術負責人。

10.2.2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交的設計施工圖和現場的實際情況,作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文明方案,並在工程動工前五個工作日內提交甲方審批。

10.2.3按施工圖及甲方有關要求組織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相應的質量標準的合格的規定。凡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費用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10.2.4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管理規定,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0.2.5 乙方必須按甲方雙方確認的總工期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

10.2.6 保證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延長。

10.2.7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本合同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10.2.8 完工後,乙方必須書面報請甲方竣工驗收。

10.2.9工程施工中及時形成完整、準確、真實的工程技術質料,一式三份,竣工驗收後提交給甲方。

10.2.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擔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2.11 因供水供電部門的原因停水或停電導致的停工,乙方應調整好施工組織設計,並組織好施工管理,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不予延長。

10.2.12未經甲方及相關部門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及分包工程。

10.2.13 乙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1.1 乙方違背10.2.2、10.2.4款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1.2 乙方違背10.2.10、10.2.11款的規定,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

十二、爭議解決

本建設工程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營山縣仲裁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及時向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一式捌份,蓋章簽字即生效,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尾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13.3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主要是挖土(石)方,土(石)方內運及外運、場地平整等,(具體內容包括: )

(四)工程方量:工程完工後按實際開挖部分現場測量為準 (暫約75000立方米)。

二、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議,工程開工日期自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道路狀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

三、工程質量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場地及開挖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65元/立方米,全部工程包括挖、填土(石)方費、裝車費、平整費、運費、衞生費、棄土費、税金及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上述單價為綜合單價,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機械、運輸方式、挖填方式、碾壓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機械(含機械進出場費、過路、過橋費、油費、機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續的辦理等)、破碎、空回、場內轉運、安全防範措施費、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費、各種風險防範等完成工程範圍和工程內所含的一切費用及合理利潤、相關税費,無論工期長短均按本單價執行結算。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條款約定單價乘以確定的挖土方工程量進行計算。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乙方以全墊資方式承包本工程,甲方以合同簽訂日起兩年內付清工程款給乙方。

2、本合同的工程量按變更通知單及雙方共同現場測量成果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開挖過程中如未達到甲方開挖要求,欠挖不影響工程施工的情況則根據實際情況扣減工程量;如超挖、欠挖造成施工影響由乙方負責,超挖不另計工程量;

3、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辦理變更籤證;工程承包範圍以外的零星工程需辦理現場簽證;工程變更涉及工程量減少的,以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簽收後的工程變更資料作為結算依據。變更籤證、現場簽證按規定簽字蓋章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三)工程價款撥付方法:現金或者銀行轉賬支付。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施工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如甲方發現乙方未按時安排人員進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處理。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範圍座標。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完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15日內進行驗收;

5、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乙方根據甲方給定的軸線點進行施工測量;乙方配備車輛沖洗設備並設臵洗車槽;

3、負責施工區域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與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環境管理和安全生產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與現場無關的任何剩餘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涉及到材料運輸用工等當地羣眾關係由乙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由其發生的一切費用;

10、雙方約定的由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工期完工,每延誤1日,按每天1000元的罰款;

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5、中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連續停工5日以上,視為中止工程,甲方按實際驗收合格的工程計算工程價款,從合格工程價款中扣除20%作為罰款,並取消承包資格,後期工程重新選擇隊伍;

6、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長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八、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或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調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向惠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3、依法向惠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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