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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常見的土石方工程有路基填築以及基坑回填。那麼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篇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沅江市三眼塘土橋子的養殖場進入第二期工程建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公平、公正、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承包形式:

三、價款:

按雙方協商土方挖運、填方(運距1KM內),按每立方米壹拾壹元捌角(11.8元)結算。

四、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後路基土方結算方式以壹萬立方米為結算單位,按壹萬立方米總價款的85%付款。其它工程量每半個月按實結算,每次按實際完成進度款的85%計算,工程價款甲、乙雙方現場協商解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總價的95%,餘款本年度底全部付清。

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48小時內進場。

六、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協調好與工程駐地及各方的地方關係,如因此造成乙方工程受阻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如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則處以工程總價的1%倍賠償。油價以乙方進場施工為準,壹個月後如有變更,以國家牌價,甲方予以增減。

七、乙方責任:

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按時進場,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及對機械設備、運輸、人員的調配,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設計文體進行施工。遵守法規、施工安全規範,乙方因違反規章制度、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人員、設備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履約金:乙方進場施工路基土方,貳天內向甲方支付工程履約金伍萬元。乙方完成伍萬立方米土方,甲方返還履約金貳萬元。路基土方工程量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後履約金餘款甲方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

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裁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協商,與本合同互補,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高安大城太徽大道項目經理部

簽約時間: 20xx 年 10 月 日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高安大城太徽大道新建工程第二期

(二)工程地點:高安大城鎮江西省昌西文化產業園內

(三)工程內容:土石的挖、裝、運、排水、灑水、邊坡修整、便道的修建、養護、清表、棄方清運、溝槽開挖清運等相關項目。

(四)工程數量:以圖紙數量為準

實際結算數量以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為基礎,並以乙方實際完成經甲方依據技術計量規範測量確認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

第二條 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 甲方指定開工時間。

(二)竣工日期 甲方指定開工時間開始4個月。

(三)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90 天。

(四)對於工程總量不確定時按照業主要求,依據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第三條 合同價款

(一)以項目部工程量清單上所有挖方子目的單價為準。

本合同單價是該支付細目全部作業的綜合報價,包括工、料、機及現場管理等完成工程本體及保修期內缺陷修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風險(包括地質類別、運距、道路,施工條件的變化等)。此單價是工程達到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所需的全部價格,單價一次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作任何調整。

①本合同單價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納。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管委會業主、監理、高安市質檢站、項目部技術人員檢查驗收合格。

施工具體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須按本工程採用的施工技術規範,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據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中有關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業主質量罰款等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四)路基挖方要保證路塹的邊坡穩定,坡比符合設計要求。挖土方根據設計圖紙自上而下進行,並將挖出的利用方與棄方嚴格分開。

(五)路堤填筑前,按照設計規範要求進行基底處理,剷除草皮、樹根、拆除地界內的構築物。

(六)保證路基橫向、縱向的坡度,做好路基臨時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暢受雨水浸泡。

(七)在路基施工期間,為防止工程或附近農田、建築物及其他設施受沖刷、淤泥,應修建臨時排水設施,以保持施工場地處於良好的排水狀態。

(八)臨時排水設施應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施工場地流水不得排入農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應引起淤積、阻塞和沖刷。

(九)因天氣下雨,為了保證路基的施工質量,乙方必須在甲方及業主、監理工程師允許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工程施工。

第五條 材料供應及機械租賃

(一)甲供材料:

1.甲方按照業主供應材料情況或甲方為保證整體工程質量認為有必要供應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應材料或指定供應商。

乙方自購的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並經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運至工地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應立即清除出場。

(三)週轉材料及機械租賃:

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週轉材料。

第六條 安全文明、環保施工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佈的一切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衞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標準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和保護器材,製作安全警告標示牌,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三)乙方要設專職的安全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施工作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四)乙方在整個施工期間要為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並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甲方對乙方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傷殘、疾病或財產的損失等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對以上事件負責,費用自理。關人員的檢查審核。

(六)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作業,遵守環境保護法,對已完工的各類建築物,在交工前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第七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樁座標控制、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安全、質量和環境標準。

2.負責施工測量、施工放線等。

3.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彙總。

4.負責工程的施工監理,對施工安全、質量、環境、進度等進行監督檢查。

5.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

6.向工地派駐施工技術監督人員,負責現場技術、安全、質量監督,但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安全、質量、管理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明確責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臨時設施的修建。自行承擔乙方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2.尊重監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對本工程內容、合同條款、價格保密。

3.無條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主、甲方和監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質量、環保達到標準。

4.施工期間設專人維護好甲方的水、電管線等,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賠償。

5.不得將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轉包其他單位和個人

6.乙方應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組織人員、材料、設備進場並納入甲方經理部統一管理,工程承包人(或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並常駐現場進行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

7.上道工序完成後,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違反者

,8. 執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驗制度)

9.負責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直至合格。

10.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境干擾,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1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乙方責任而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執法部門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處理。

12.在本項工程中,業主對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業主的承諾,具有同樣的制約作用。

13.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資,否則甲方有權在結算時代其支付。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預付款,乙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工程的流動資金。

乙方開工前必須支付人民幣伍萬元作為保證金,在開工10天后,甲方返還保證金伍萬元給乙方。

(二)乙方必須在在甲方工程計量完成後並且資金到位時才可進行進度支付,結算前應填報已完合格工程數量清單,甲方組織有關人員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審核確認,路基土石方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該工程金額的50%。工程全部交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該分項工程款的70%;經高安市審計局對本工程進行審計完成後支付到該分項的工程款90%;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和審計完成滿一年後支付至該分項工程款5%。二年後支付該項目工程款的全部尾款。工程結算款在收到業主付款後一律通過開户銀行轉帳支付。

(三)乙方應保證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專款專用。甲方可隨時監督乙方本工程的資金使用情況,若發現乙方將工程款挪作它用或出現因乙方不及時支付本工程所發生的人工費等其他費用,而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時,甲方有權在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辦理委託付款手續並提供應付款名單,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應付款名單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須配合並服從。 (六)本工程保修期為 24個 月,保修時間從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驗收日期算起。

甲方對乙方的收方結算隨時進行檢查,當發現問題時將對結算進行修正,乙方必須接受修正或處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除不可抗力情況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將處以 1000 元罰款。

2.施工管理混亂,不聽從甲方及監理檢查監督發現一次扣 500 元。

3.進入施工場地的主要人員、材料、機械設備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場,發現一次罰款 200 元。

4.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所有糾紛均由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業主、監理、甲方所編制的施工計劃,對工程質量、工藝、安全、環境、進度等方面的書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雙方簽約人的授權委託書均作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2.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從 年 月 日開始生效,保修期滿且工程結算完後終止。

4.本合同書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

發包人(簽字): 承包方(簽字):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範文篇三

發 包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合同各項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應具體到工程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三)工程內容:土石的爆破,挖、裝、運、排水、灑水、填築碾壓、邊坡修整、便道的修建、養護、清表、棄方清運等相關項目。(具體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工程數量:(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決定)

本數量是合同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為基礎,並以乙方實際完成經甲方依據技術計量規範測量確認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

第二條 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對於工程總量不確定時按照業主要求,依據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第三條 合同價款

(一)合同總價值暫定(大寫):元(人民幣)¥: 元

(二)承包方式:

(三)分項單價如下:(或另附工程量清單)

路基挖土方: 元/m3

路基挖石方: 元/m3

路基填土方: 元/m3

路基填石方: 元/m3

本合同單價是該支付細目全部作業的綜合報價,包括工、料、機及現場管理等完成工程本體及保修期內缺陷修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風險(包括地質類別、運距、道路,施工條件的變化等)。此單價是工程達到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所需的全部價格,單價一次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作任何調整。

(税金的交納方式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採取以下兩種方式之一,並建議採用第二種,進入合同文本時要將序號刪掉)

①本合同單價包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②本合同單價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納。

本工程税金僅指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税,除此而外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我單位向業主的承諾填寫)。

施工具體要求如下:(以下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採納)。

(一)乙方必須按本工程採用的施工技術規範,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據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中有關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業主質量罰款等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三)路基施工前,乙方要對線路控制樁、水準點、高程進行全面的測量並適當加密,繪製橫斷面圖並將橫斷面圖和土石方調配表及時報送甲方。

(四)路基堅曲線、平曲線線型要流暢,路基、路面基層、面層標高及中線誤差要符合驗收規範。

(五)路基挖方要保證路塹的邊坡穩定,坡比符合設計要求。挖土方根據設計圖紙自上而下進行,並將挖出的利用方與棄方嚴格分開。

(六)路堤填筑前,按照設計規範要求進行基底處理,剷除草皮、樹根、拆除地界內的構築物。

(七)路堤填築時,填料材質、分層厚度、有效寬度、配合比、密實度要符合規範要求,確保路堤穩定和坡比符合設計要求。

(八)保證路基橫向、縱向的坡度,做好路基臨時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暢受雨水浸泡。

(九)在路基施工期間,為防止工程或附近農田、建築物及其他設施受沖刷、淤泥,應修建臨時排水設施,以保持施工場地處於良好的排水狀態。

(十)臨時排水設施應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施工場地流水不得排入農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應引起淤積、阻塞和沖刷。

具體質量要求如下:(根據業主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由項目部提出)

第五條 材料供應及機械租賃(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填寫)

(一)甲供材料:

1.甲方按照業主供應材料情況或甲方為保證整體工程質量認為有必要供應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應材料或指定供應商。 本工程甲供料為:(填寫名稱和規格,包括水電費,如無甲供料應在此條款註明)乙方負責卸車並承擔材料採購、運輸及保管費用。

(除業主規定甲供材料外,合同中請儘量不要發生甲供材料)

2.甲方按照業主供應價或材料市場價加運雜費,並收取 %的材料採購及管理費後的材料價格向乙方結算,且在每次工程結算時及時扣回。

(二)乙方自購材料及要求:

乙方自購的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並經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運至工地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應立即清除出場。

(三)週轉材料及機械租賃:

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週轉材料。

第六條 安全文明、環保施工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佈的一切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衞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標準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和保護器材,製作安全警告標示牌,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三)乙方要設專職的安全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施工作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四)乙方在整個施工期間要為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並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甲方對乙方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傷殘、疾病或財產的損失等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對以上事件負責,費用自理。

(五)乙方在進行爆破作業時,應嚴格遵守經甲方和監理批准的爆破作業方案和操作規程。對所有的人身、工程本體和甲方財產採取保護措施,並對由於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對工程本體或甲方財產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及《鐵路施工現場爆炸物品管理暫行辦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工作。

(七)乙方要按照甲方“三標一體”管理體系組織實施本工程,自覺接受有關人員的檢查審核。

(八)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作業,遵守環境保護法,對已完工的各類建築物,在交工前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九)自行承擔甲方安全部門或地方部門按規定所徵收的一切費用。

(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應自行承擔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須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樁、水準點、座標控制、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安全、質量和環境標準。

2.對乙方施工測量、施工放線進行復測。

3.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彙總。

4.負責工程的施工監理,對施工安全、質量、環境、進度等進行監督檢查。

5.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

6.向工地派駐施工技術監督人員,負責現場技術、安全、質量監督,但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安全、質量、管理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明確責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臨時設施的修建。自行承擔乙方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2.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半成品需求計劃、用水、電計劃等,並報甲方審批。

3.將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名單及特殊工種操作證複印件報甲方備案。

4.尊重監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對本工程內容、合同條款、價格保密。

5.無條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主、甲方和監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質量、環保達到標準。

6.施工期間設專人維護好甲方的水、電管線等,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賠償。

7.不得將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轉包其他單位和個人。

8.乙方應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組織人員、材料、設備進場並納入甲方經理部統一管理,工程承包人(或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並常駐現場進行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

9.上道工序完成後,未經甲方質檢人員或監理同意,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違反者,損失自負。

10. 施工現場實行標示牌管理,寫明工作範圍、作業內容和質量要求,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驗制度)

11.負責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直至合格。

12.自費做好施工中各項目、各環節及分工序的監測、量測和試驗,若委託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應的費用。

13.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境干擾,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14.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乙方責任而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執法部門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處理。

15.在本項工程中,業主對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業主的承諾,具有同樣的制約作用。

16.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資,否則甲方有權在結算時代其支付。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預付款,乙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工程的流動資金。

(二)本工程實行按 月 結算(結算方式分月/季/次,根據具體情況填寫),乙方在每次結算前應填報已完合格工程數量清單,甲方組織有關人員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審核確認,按照結算程序計量支付。工程結算款在收到業主付款後一律通過開户銀行轉帳支付。

(三)甲方在每次結算時扣除文明工地宣傳費2‰、勞動競賽獎1%、安全風險金 %(按大合同要求,但不得低於1%),同時由物資、機械部門扣除當期發生的材料及機械租賃等其他費用。

文明工地宣傳費由經理部統一使用,不再返還。勞動競賽獎按照每 (同結算週期)評比情況進行集中統一獎勵,不屬於債權債務關係。安全風險金代工程竣工後視其安全情況予以返還,不計利息。 (四)乙方應保證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專款專用。甲方可隨時監督乙方本工程的資金使用情況,若發現乙方將工程款挪作它用或出現因乙方不及時支付本工程所發生的人工費等其他費用,而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時,甲方有權在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辦理委託付款手續並提供應付款名

單,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應付款名單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須配合並服從。

(五)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 %(不得低於大合同要求)作為工程質保金,經雙方驗收合格且保修期滿後,業主返還甲方質保金時視其工程質量情況支付乙方(不計取利息)。

(六)本工程保修期為 月(保修期要與大合同保持一致),保修時間從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驗收日期算起。

甲方對乙方的收方結算隨時進行檢查,當發現問題時將對結算進行修正,乙方必須接受修正或處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除不可抗力情況外。

(二)乙方:(本條款中罰款標準可參照大合同,但不得低於大合同,違約金總額不得高於法律、法規允許的最高限額)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將處以 元罰款。

2.分部或分項工程不能滿足施工規範和監理(或甲方)的要求,出現一次罰 元,若乙方承擔的總體工程不能滿足質量要求,將罰以合同總價的 %.

3.施工管理混亂,不聽從甲方及監理檢查監督發現一次扣 元。

4.進入施工場地的主要人員、材料、機械設備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場,發現一次罰款元。

5.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所有糾紛均由陝西省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填寫。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明確路基的基底處理、棄土場、取土場、土石方調配、臨時用地、復耕、電力線、變壓器、拆除舊結構物、便道、便橋等問題的責任和費用)

第十二條 獎罰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及甲方管理制度,明確獎罰條款)

第十三條 附則

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業主、監理、甲方所編制的施工計劃,對工程質量、工藝、安全、環境、進度等方面的書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雙方簽約人的授權委託書均作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2.合同簽訂前乙方須繳納合同總價 %(不得低於3%,絕對值不小於1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視其履約情況予以返還。

3.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從 年 月 日開始生效,保修期滿且工程結算完後終止。

5.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方(蓋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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