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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分包合同書(精選8篇)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精選8篇)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1

發包單位(甲方):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精選8篇)

承包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⒊承包範圍和內容:

按照設計圖中包含的如下工程項目:

第二條 工程期限

⒈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以合同簽訂後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進場施工之日為準)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為 天。

⒊如遇下列情況,經監理、甲方代表現場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⑴重大變更設計,提供的如工程等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⑵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⑶非乙方原因。

⑷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⒈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⒉合同價款:

3.預算報價清單見合同副件。

第四條 質量標準

⒈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強制性標準施工,並接受監理單位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監督。

第五條 甲、乙雙方義務

⒈甲方義務:

⑴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肆套。 ⑷提供施工現場施工面的交接。

⑸委派項目部進行現場管理工作

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辦理驗工計價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⒉乙方義務:

⑴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⑵制定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報告等,並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⑶按合同約定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⑷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合同約定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⑸乙方負責在甲方指導下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工程的施工和竣工資料。 ⑹已完工的工程,在驗收交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乾淨施工場地。

第六條 材料供應

⒈全部工程材料、施工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⒉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設計、施工驗收規範要求和質量標準,附有產品合格證,並按國家規定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合格證及試報告據作為竣工資料交甲方)。

⒊對乙方自行採購的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清理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合格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且工期不予延長。

第七條 施工質量及安全

⒈隱蔽工程以及其他關鍵工序,乙方必須按規定提出申請,等甲方、監理人員檢查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無檢查簽證的隱蔽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

⒉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和監理公司,乙方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一切責任。

⒊工程竣工後,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

⒋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和建設單位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持保護,保障施工人員和人民羣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設置照明和保護,警告信號標誌和看守,避免人身傷亡事故。

⒌乙方應根據國家現行安全操作規程及甲方工地的有關安全制度要求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進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若發生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和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結算依據:本工程造價根據設計圖紙等相關的設計文件,按照雙方約定及本市的材料信息價和相關的取費標準計算。

2、結算方式:工程按工程總價的85%和甲方結算,由甲方負責交納所有的和本工程有關3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五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給甲方辦理工程交工手續。

4、付款方式:

乙方的材料進場後, ;

鋼結構部分安裝完畢後, ;

鋼結構工程通過合格驗收後, 。

4、保脩金支付:

第九條 合同價款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合同價款可作相應調整:

⒈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⒉原預算批准單位和建設單位批准的經甲方認可的變更設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⒈乙方責任:

⑴嚴禁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將工程分包或轉包,違約將追究有關責任。

⑵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的,負責無償整修或返工,直至工程驗收合格,並擔負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

⒉甲方責任:

⑴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⑶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⒈竣工驗收,以國家對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和施工設計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和質量保證資料為依據。

⒉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及工程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解決,經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和未列入事項,由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款結算清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發包人: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內容

1、 廠房地腳螺栓,主鋼結構,次鋼結構和維護結構的製作和安裝,具體工作內容:(按圖紙所包含的所有鋼構相關的內容)。

2、 乙方包,材料採購供應,加工製作,運輸安裝等,以單價包乾形式承包該工程。(本合同內容不包含窗、樓梯護手、土建、水電及所有裝飾部分)。

三、 工期

1、 以本合同生效,施工人員和主鋼結構件進場的第二天開始算,總工期為____天完成製作安裝,並達到驗收標準。(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遇雨天、停電和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應順延)。

四、 質量和材料採購要求

1、 主鋼結構材質(除吊車樑、抗風柱為Q235B)以外,其他所有主鋼結構材質均為Q345B,所有材料厚度下差不得低於50絲。

2、 所有次鋼結構材質均為Q235B。

3、 屋面和牆面彩板厚度均按圖紙要求加工安裝。

4、 乙方所採購材料要符合國家相關規範。

5、 施工質量按照國家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其他標準及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為合格)。

五、 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

1、 本合同工程單價為:___________計算,工程全部完工按實際建築四周滴水為界收方,以現場實際所收方量為準(夾層不另行計算)。

2、 本工程總建築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工程總造價約為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 整)。

3、 合同結算方式為:(合同約定單價包乾)。

六、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主鋼構材料的預付款,款到開始購料。

2、 主鋼材料進入工廠並通知甲方,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最遲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到工廠取樣送檢。

3、 甲方取樣後乙方開始正式加工生產。

4、 主鋼構全部進場並開始正式安裝,(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次鋼材料的購料款。

5、 所有次鋼和檀條安裝完畢,(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本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維護材料的購料款。

6、 餘下本工程總造價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質金。

7、 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自驗收之日起(一十二)個月內,無其他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工程10%保質金,合同終止。

四、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工作。

2、負責為乙方提供施工場地、電源、水源。道路場地平整、職工住宿等與本工程相關的良好施工條件。

3、負責協調乙方和土建、設計及其他部門的配合工作。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每日工程量總造價的0.5%比例付給乙方作為逾期違約金,直至按約定付清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超過合同約定日驗收,結算,按每日工程量總造價的0.5%比例付給乙方作為逾期違約金,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及時採取措施彌補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經濟損失,並順延工期。

7、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造成的質量和其他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責任,同時視為(本工程合格)。

五、乙方責任

1、在施工中乙方應積極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安全施工管理,避免一切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因乙方自身原因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及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的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規範,甲方有權勒令停工、返工,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工程拖期,每日向甲方支付每日工程量的0.5%違約金。

4、服從業主、監理及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隨時提供施工資料和工程實物檢查。

5、遵守業主,甲方的規章制度。

6、施工安全設備、勞保用品和機具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六、工程變更

1、設計圖紙經會審後,原則上不準變更,如需變更時,應提前十五天辦理變更手續,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造成的追加工程量應及時簽證,並加以計算。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或説明不符合設計要求,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處理,若不能正常施工,應順延工期。

七、 工程驗收

1、 工程驗收交接工作由甲方組織,依照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説明、設計變更通知書、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進行驗收、評定交接。

2、 工程完工後,乙方向甲方提出進行竣工驗收,甲方七日內未組織進行驗收的,視為合格;驗收合格七日內,乙方應將完成的竣工資料交與甲方。

3、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驗收、結算,甲方應按本工程總造價的0.5%付給乙方作為逾期違約金。

八、 工程質量及保修

1、 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間有任何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 在保修期間,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到場維修,如乙方不按時到場維修,甲方有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 違約條款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除賠償對方預付款外,另罰預付款的50%罰款。

2、 工程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有好精神,協調解決,協調不成,可以提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協調,若調解無效,可依據程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 本工程經雙方認可的清單以及往來文件、圖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文件。

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增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與合同精神相牴觸。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6、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驗收自合格,結算全部工程款後失效。

十、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或授權委託人:

簽訂日期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3

發包方:

承包方: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具體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況

(一)名稱:綠城翡翠湖玫瑰園3#樓鋼結構樑柱工程

(二)工程地點: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工程形式及內容:

工程形式:地下室至17層所有鋼結構堅心樑柱

第二、工程合同範圍

(一)工程合同範圍:

鋼結構樑柱的製作、運輸、安裝、檢測,以及預埋件的製作安裝等工程。

(二)本合同不包括內容:

1、照明設施,水、電、暖氣、通風、土建工程;

2、鋼結構防火塗料及施工。

第三、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本合同簽訂後,如果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由發包方負責;

2、負責對基礎、預埋件埋設工程的施工及質量的驗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現場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施工場地構件運輸進場的平整,拆遷障礙物,便於承包方進場施工; 現場的垂直運輸塔吊費用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要合理調配好塔吊,配合好承包方的現場施工。

(二)承包方:

1、組織現場施工人員熟悉圖紙,察看工地,編制鋼結構部分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教育,進行施工技術、工程圖紙交底;

4、協助發包方做好施工場地周圍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的保護,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第四、材料、設備供應:

(一)本工程合同範圍內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鋼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均由承包方採供;

(二)用於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設備應附有合格證,嚴禁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

第五、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為 按照土建進度要求工期同步進行 。

(二)開工前七天,發包方向承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承包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六天後進入施工現場。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現場施工。

2、不屬於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邊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工程進度款影響施工。

5、如遇外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災害等)而延誤工期。

第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一)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

(二)工程竣工後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主體竣工驗收通知書及驗收資料,發包方應在十五日內組織驗收,如十五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視為合格。

(三)發包方按施工圖及説明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承包方提供質保單。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方可使用,未經驗收投入使用視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內發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現質量問題,承包方為發包方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損壞,發包方應承擔材料及人工費用。

第七、工程造價

(一)本工程為包工包料,鋼構部分按照每噸鋼結構綜合單價8096元/噸結算。 全部工程總造價為暫定人民幣3500000.00 元整(大寫叁佰伍拾萬元整),採用固定綜合單價結算,工程量按圖紙及現場簽證部分實際發生量進行理論計算決算(綜合單價包括材料費、製作費、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圖紙深化費)。

(二)該工程開具的發票,70%為材料發票,30%為人工勞務費。

(三)發包方不得向承包方收取現場施工配套費及其他管理費用。

(四)現場水電由發包方向承包無償提供使用。

第八、風險責任

(一)本工程承包方從原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責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

(二)在施工當中,由於施工不當或質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

(三)承包方負責圖紙深化設計,深化設計費用包含在綜合單價內,承包方對其所深化設計的圖紙負全責。

第九、付款及結算方式:

(一) 合同簽定後三天內,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總額40﹪的工程預付款。

(二)鋼結構進場施工時且主構件製作完成50%時,付合同價款的30%。

(三)全部構件製作完成付合同價款的15%,)。

(四)全部安裝完成7日內付至決算價款的95%,

(五)發包方預留決算後總額的3%為質保金,此款在主體結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付清。

發包方:翡翠湖玫瑰園項目部 承包方: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4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xx

五、合同價格

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大寫) 五十五萬元整

六、付款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材料到達甲方的施工現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40 %,計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工程進度每星期報一次進度,按進度的80% 預付給乙方

3、其他約定: 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繫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後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後 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繫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並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後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並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製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並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製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築規範,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 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颱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製作施工。

(3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採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採購材料和配套件,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築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於工程建築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附則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木結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合同各項條款。

一、分包範圍及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甲方承包範圍內的鋼製品供應、加工、製作、安裝等工作內容。

4、承包方式:全額承包(不包含甲供)。本工程範圍內所有人工、機械、材料、轉運等全部內容及工程資料收集的配合、整理、製作、工程結算、質保養護維修等內容。

二、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時間按照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三、合同暫定總價: 元(大寫: ),清單見附件。

四、工程款支付

1、預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

2、進度款:

1)工程進度款於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甲方審核後於次月15日前支付審定金額的80%。乙方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款項不予支付。

2)甲方支付的進度款總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80%,如果現場工程量增加導致合同總價的增加,必須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辦理進度款支付。

3)如乙方不能按時上報進度報表或不報進度報表,甲方不辦理借款。

3、結算款: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結算,待甲方對各項工作驗收合格並簽字認可後,辦理支付乙方結算款項總額的 95 % (扣除已付款和借支款),餘下 5 %作質保金。(待甲方與業主方結算辦理完成後,如甲方與業主方結算數量低於乙方結算數量,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夠部分從乙方與甲方其他項目工程款中扣除)。

2)質保金:本項目質保期2年,甲方與業主方質保期結束,本合同質保期方結束。質保期到後,乙方提交質保期退還申請,辦理質保金退還手續,甲方扣除各項應扣款項後退還乙方。質保金不計利息,乙方必須出具正規發票方能支付。

五、結算方式:

1、甲方對各項工作驗收合格並簽字認可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結算。

2、結算總價=合同清單單價×按實收方工程量-其他扣款+獎勵。

3、乙方提供結算資料包含合同原件、竣工圖、收方單、核價單、獎勵及罰款依據、結算書、分包質量檢查記錄、工程款支付承諾書等。

4、結算要求:

1)收方需施工員、成控員、資料員、乙方相關人員參與,共同簽字確認,後由甲方項目部上報到經營部複核。

2)新增核價需施工前報甲方確認後才能進行施工。

3)施工範圍增加時,需簽訂補充合同。

六、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只提供施工必備使用的水電接口,並協調落實好乙方的施工條件。

2、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作好技術、安全交底工作,乙方不明之處應及時請示甲方工長給予解決,以免造成嚴重後果。

3、甲方負責監督質量,對不合格工程實行否決權和處罰權,並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管理,甲方可對乙方實行安全監督權和違章處罰權。

七、乙方責任和權利

1、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遵守工地現場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每天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嚴禁違章操作。若因乙方原因違章作業、違章施工,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一切工傷、火災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須立即書面報告甲方。

(3)乙方禁止酒後和穿拖鞋上班。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

(5)若場地緊鄰水邊及懸崖,乙方施工期間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6)甲方要求乙方的用工年齡在55歲內,身體無慢性疾病的人員(如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若未按要求用工發生的安全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日內提供該項目用工花名冊。(附件:勞務用工花名冊)

2、質量責任

(1)乙方負責按圖紙及施工驗收規範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對質量的監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驗收不合格,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人工費、材料費、索賠等),甲方並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2)工程施工注重過程和施工程序,乙方應通過嚴格的工藝流程來保證施工質量,全部分項工程完成後由項目部組織驗收。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相關規範施工並及時報送隱蔽、質量檢查記錄等。甲方隨時檢查乙方工程質量:材料規格、防鏽漆的處理、焊接工藝等。乙方必須按設計規範及相關工藝要求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施工,產生的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以110%扣除。

3、進度責任

乙方負責組織協調安排施工,配備足夠的班組人員,保證工程按計劃進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進度。若因乙方組織不力、人員配備不夠、技術力量不夠而達不到進度要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終止合同;工期每延誤一天罰款500元。

4、安全、文明施工和材料使用

(1)乙方須嚴格按照相關的國家標準及重慶市政府部門所頒發的文件、條例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應遵守市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衞生、防塵和場外污染等的管理規定,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罰款由乙方負責。

(3)作好施工現場管線、鄰近建築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安全保護,若乙方防護不利而發生事故,則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組織施工過程中,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乙方在使用完材料後,按甲方要求集中堆碼。若乙方使用材料到處亂仍,甲方安排人幫助清理,清理人工費和亂扔材料費從乙方所獲工程進度款中雙倍扣除。屢教不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自行負責施工項目的圖紙研討、材料計劃、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等問題,甲方只是協助乙方和業主方進行溝通,如因乙方自行溝通或者管理不到位,導致材料浪費、費用增加、工期延遲、返工等一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成品鋼製品(非安裝類)到場後需完善送貨單手續,結算時以雙方簽字認可的送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7、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變更及其他原因產生的材料移交,必須辦理與業主方簽字確認的正式移交清單,否則結算時不予認可此項費用。

8、若業主方給甲方辦理了簽證,甲方才能給乙方辦理對應簽證,否則乙方不能因任何原因辦理任何簽證。如有業主方委託產生的簽證,必須附業主方工程及成本簽字認可的簽證單作為附件,方能辦理。

9、合同單價均包含成品保護費,若項目正式移交甲方前因成品保護不當造成的返工維修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其他班組對所施工成品有所破壞,班組要自行提供依據舉證(照片等)。無法提供的,不予辦理簽證。

10、項目完工後15日內乙方必須完成竣工圖電子版發給甲方。

八、工程質量與售後服務

1、工程的設計、施工及工程質量遵從雙方共同商定之標準。

2、如果施工過程中,因交叉施工造成的返工,都由乙方自行承擔費用,不再辦理簽證。

3、本項目質保期2年,兩年內發生的任何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屬業主方管理責任的,甲方可協助乙方與業主方進行溝通。

4、質保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與乙方聯繫解決,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派人來現場維修,保證一次性修理達到合格並滿足使用要求(維修部位的質保期與約定的質保期相同,從維修工作完成之次日起計算),維修整改後進行書面回覆,並且經過建設方現場總代表和建設方物業公司(商管公司)相關人員確認後才能確定本次維修工作結束,乙方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甲方加收違約金(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除是否發生維修之內容外,乙方不得對甲方造表記載的費用提出異議。但不等於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質保期為兩年,質保期滿,根據建設方或建設方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簽字確認單支付質保金。

九、其他約定

1、凡運輸到施工現場的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場內轉運、堆放到指定地點。

2、按有關規定,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出現意外事故後,乙方應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承擔意外傷亡事故的任何賠償責任。

3、若發生自然災害,應根據本工程業主對甲方賠償結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在建工程項目乙方不得轉包給其他勞務方施工,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勒令乙方無條件退場,並扣除應付乙方的全部工程款。

5、合同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證件正本,並複印原件存檔記錄(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6、水電費:甲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按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條款進行辦理。

十一、合同份數及效力

1、如出現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該合同無法執行,該合同自然失效。

2、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工程開工後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共同友好商議下解決。(注:乙方可簽字、按手印生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6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及地點: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國家經濟合同法條例規定,同意訂立合同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方式及內容

(一)、承包方式:總價包乾

(二)、承包內容:乙方包鋼結構、屋面、圍護的材料、製作、生產運輸、安裝。但不含土建配合費和防火。

第二條: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 (¥ 元,含總包費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發票,在總造價的基礎上加5.72%作為税金。

第三條:工期:

工期初定為 天, 從 到 。

第四條: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後兩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二)、鋼結構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四)、工程進度達到80%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5%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額的5%的餘款,即人民幣: 整(¥ 元)

第五條、工程技術條件:(詳見圖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鋼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

(二)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相應的國家規定進行設計,生產和安裝。

(三) 乙方應嚴格保證材料質量,加工產品嚴格檢驗,檢驗記錄留廠內備查,出廠產品附備查驗文件。

(四) 乙方設計圖紙需及時提交甲方確認後方能製造安裝。

(五) 所有鋼結構表面必須作防腐處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對鋼結構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負責。

第七條、驗收和資料:

(一) 驗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後報甲方組織驗收,並以竣工驗收為準。

(2) 驗收方法採用國家標準及本合同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驗收。

(二) 資料

(1) 驗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關的產品合格文件及有關質檢評定資料一式三份,作為整體工程資料備案,資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來往文件、通知、請示等資料均需有對方工地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如有發生爭執當以有效文件為依據。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進行結算.

(2) 及時組織審核乙方的設計、施工等有關圖紙和工程竣工驗收。

(3) 組織鋼結構安裝用工作面的驗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安裝並順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礎平面等)不屬於乙方承包內容,甲方必須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責任。

(4)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土建等方面的關係。

(5) 組織有關單位檢查和處理四邊建築物情況,做好防護和善後工作,因此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6)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各方面的關係。負責與有關方面協調,提供本工程水電接駁以及生產臨時場地,提供安裝人員住宿。

(二)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組織材料,生產和安裝。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和進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因製作安裝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質量、安裝事故,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理。

(3)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並對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負責。

(4) 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的成品保護。

(5) 指派專門工地代表或負責人,以便聯繫工作。

(6) 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理現場(包括生產,生活的材料和臨時設施)。三日內全部退出現場。

(7) 乙方負責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免費保修。

第九條、其它

(1) 本工程為專業較強的工程,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者。

(2) 本工程以總價包乾,竣工後按合同不變總價結算。

(3) 甲方由於資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沒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應順延。

(4)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可根據甲方工地代表簽證後順延。

第十條: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執,經協商不能調解時,由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滿自行失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項條款禁止單方改動,如需改動,雙方代表人同時簽字,並蓋雙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條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7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及地點: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國家經濟合同法條例規定,同意訂立合同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方式及內容

(一)、承包方式:總價包乾

(二)、承包內容:乙方包鋼結構、屋面、圍護的材料、製作、生產運輸、安裝。但不含土建配合費和防火。

第二條: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 (¥ 元,含總包費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發票,在總造價的基礎上加5.72%作為税金。

第三條:工期:

工期初定為 天, 從 到 。

第四條: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後兩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二)、鋼結構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四)、工程進度達到80%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5%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額的5%的餘款,即人民幣: 整(¥ 元)

第五條、工程技術條件:(詳見圖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鋼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17-88)進行設計選材、製造和安裝。

(二)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相應的國家規定進行設計,生產和安裝。

(三) 乙方應嚴格保證材料質量,加工產品嚴格檢驗,檢驗記

錄留廠內備查,出廠產品附備查驗文件。

(四) 乙方設計圖紙需及時提交甲方確認後方能製造安裝。

(五) 所有鋼結構表面必須作防腐處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對鋼結構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負責。

第七條、驗收和資料:

(一) 驗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後報甲方組織驗收,並以竣工驗收為準。

(2) 驗收方法採用國家標準及本合同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驗收。

(二) 資料

(1) 驗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關的產品合格文件及有關質檢評定資料一式三份,作為整體工程資料備案,資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來往文件、通知、請示等資料均需有對方工地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如有發生爭執當以有效文件為依據。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進行結算.

(2) 及時組織審核乙方的設計、施工等有關圖紙和工程竣工驗收。

(3) 組織鋼結構安裝用工作面的驗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安裝並順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礎平面等)不屬於乙方承包內容,甲方必須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責任。

(4)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土建等方面的關係。

(5) 組織有關單位檢查和處理四邊建築物情況,做好防護和善後工作,因此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6)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各方面的關係。負責與有關方面協調,提供本工程水電接駁以及生產臨時場地,提供安裝人員住宿。

(二)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組織材料,生產和安裝。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和進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因製作安裝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質量、安裝事故,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理。

(3)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並對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負責。

(4) 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的成品保護。

(5) 指派專門工地代表或負責人,以便聯繫工作。

(6) 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理現場(包括生產,生活的材料和臨時設施)。三日內全部退出現場。

(7) 乙方負責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免費保修。

第九條、其它

(1) 本工程為專業較強的工程,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者。

(2) 本工程以總價包乾,竣工後按合同不變總價結算。

(3) 甲方由於資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沒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應順延。

(4)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可根據甲方工地代表簽證後順延。

第十條: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執,經協商不能調解時,由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滿自行失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項條款禁止單方改動,如需改動,雙方代表人同時簽字,並蓋雙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分包合同書 篇8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景德鎮近現代陶瓷工業遺產綜合保護開發項目――A、B、C區鋼結構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 景德鎮市新廠西路150號(原宇宙瓷廠)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A1、A2、A3、C1、C2、C3、C5、C6、C8、C11、C15樓號鋼結構(樑、柱、樓梯等)的深化設計(出圖及計算書)、製作(含除鏽塗裝、防火塗料)、運輸及安裝 。

二、 分包合同價款(暫定):

大寫金額:人民幣 壹仟柒佰叁拾萬 元整,小寫: 17300000.00 元。

本合同價款為含税綜合單價,閉口包乾(詳見附件分包人的報價單)。

三、 分包工程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20xx 年 11 月 20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20xx 年 05 月 20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90 天。分包人必須根據承包人節點工期要求,落實好各項材料、設備、勞動力等調配工作,不得因承包人或發包人工期的調整而增加任何額外的費用。

四、 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一次性驗收合格 。

五、 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招標文件、補遺文件、澄清文件、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 分包人的投標書及報價書、承諾書及其他附件;

4. 除工程價款及與造價、付款有關條款之外的總包合同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本合同專用條款;

7. 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 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六、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質量等級,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全部責任。

十、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分包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的充分授權)、施工本工程的相應資質、能力,並承諾提交給承包人的資格、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書及授權書均為真實、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份數及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11 月 15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上海市寶山路888弄12號303室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各執二份,正本不得省略通用條款,副本可以省略通用條款(通用條款對正副本均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本合同在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法人公章,並由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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