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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

承包合同(Contract)是指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承包合同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xx年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借鑑參考。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

20xx年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一)

工程項目名稱:

委 託 方:

服 務 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

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託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託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託,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諮詢單位:指業主委託的負責本工程造價諮詢並取得相應工程造價諮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諮詢:指具有造價諮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託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係: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係。

1.22管理關係: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週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後,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後,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説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於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併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文件。

第三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託乙方並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諮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諮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

1、 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經業主批准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範、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

6.1總則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採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項目建設策劃

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徵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衞、衞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築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繫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

6.4.1聯繫、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係。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項目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審核意見、專家諮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項目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組織起草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4監理合同執行台帳,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

6.6.1協助業主審核支付申請。

6.6.2審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諮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

6.7工程進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項目總進度網絡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6.7.3嚴格按計劃進度進行動態管理,一旦發現進度脱期趨向,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積極措施予以調整,確保總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質量管理

6.8.1根據甲方意圖指定工程質量目標,並制定相應的分解目標,提出相應措施,貫徹到相應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關單位制定相應的質保體系,及達到相應目標的對策措施。

6.8.3監理質量管理部門並落實具體人員和措施。

6.8.4組織各類質量檢查和驗收。

6.8.5組織工程竣工備案各項工作。

6.9文物古蹟

本項目實施工程中發現文物古蹟,乙方有責任督促施工單位保護,並及時報告甲方,不得私自處理。

(二)施工階段

6.10施工準備

6.10.1辦理施工圖委託審核手續,並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甲方和設計單位。

6.10.2審查施工單位資質、考察施工單位實力。

6.10.3對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10.4審查施工合同條款,報甲方審定。

6.10.5辦理監理登記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質監、安監報建手續。

6.10.6督促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審查簽發交底會議紀要。涉及工期費用、建設標準或使用功能的應報甲方認定

6.10.7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建設監理規劃,督促監理單位按審批的規劃。

6.10.8督促監理單位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6.10.9按規定協助甲方辦好項目及人員保險。

6.10.10協助業主辦理開工儀式的有關事宜。

6.11施工實施

6.11.1督促監理單位做好建築灰線驗收。

6.11.2審查設計修改文件,涉及費用、建設標準的報甲方同意。

6.11.3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建設監理實施細則,督促監理單位按審批的細則開展工作。

6.11.4負責合同條款的解釋(有經濟條款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5審核、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補充(有關經濟條款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6審核合同的索賠和反索賠(提出索賠報告、報甲方個審定)。

6.11.7處理合同糾紛(有關經濟糾紛的處理意見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8根據業主要求對未計價材料提出產品的標準和檔次要求。

6.11.9協調各獨立承包單位,市政配套單位及甲供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進退場時間以及相應的施工週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順序。

6.11.10收集有關實際工期的詳細記錄,定期向甲方提供進度分析報告。

6.11.11審核有關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報告。

6.11.12做好甲供設備、材料的質量預查,按質量標準要求組織驗收後提供給相關單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情況報告。

6.11.14組織各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6.11.15參加處理工程質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報甲方備案並督促和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實施。

6.11.16協調施工總平面佈置,為各獨立施工單位能夠按時進場施工提供現場條件。

6.11.17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協助甲方個與其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6.11.18定期組織檢查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

6.11.19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檢查相關單位做到“三不放過”原則。

(三)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驗收

6.12.1組織參建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辦理項目竣工備案。

6.12.2督促監理審核竣工圖及工程施工竣工資料。

6.12.3組織工程聯動試車。

6.12.4辦理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衞、衞生防疫、交通、勞動保護、人防、上水、電力、檔案、房產證、氣象、靜電監測等竣工、報驗備用手續。

6.12.5協助業主進行竣工決算。

6.12.6配合業主開展項目審計工作。

6.12.7按有關要求整理竣工資料、拍攝工程錄像。

6.12.8資料歸檔。

第七條 甲方職責

1. 資金落實

負責本工程建設資金的落實,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要求,按期核定、確保工程款、材料設備採購款和市政配套費及本工程中發生的各類行政主管部門所收的各項費用等及時到位,並支付給本工程各施工、供貨承包單位和其它合同單位。

2. 確定功能定位和設計方案

由甲方負責確定項目功能定位,經設計招投標後由專家評議提出中標建議,由甲方最終確定設計中標方案,並對擴大初步設計的優化內容、建議標準予以確認。

3. 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

4. 主要設備材料確定

5. 瞭解、掌握工程進度情況

6. 工程驗收

7.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辦公條件和與項目

管理相關的技術資料。

8.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按期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八條 服務班子的組成

乙方人員由 為項目經理,並配備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工作班子,名單在項目管理計劃中明確,進行本工程的項目管理,根據工程進度逐步到位隨時進行補充調整,乙方人員如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更換。

第九條 服務期限

自項目立項報建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歸檔止,時間自 至

第十條 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1、本工程項目管理暫按 元工程項目總投資為計費基數,項目管理費率為 ,項目管理酬金為 萬元(大寫: 萬元)。

2、建安總投資主要包括:建築安裝工程費、估算土地費、配套增容費、綠化景觀費、工程預備費等。建安費包括:土建及建築工程設備費、二次裝飾費等。工程建安投資以批准的可行性報告中有關費用之和為準,屆時按本條第一款費率進行調整。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3、乙方暫履行本合同期間,凡屬乙方範圍之內的工作所產生的勞務費、工資、獎金、津貼、個人保險、車輛使用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支付給政府管理部門及與工程有關的費用,如設計、施工招標管理費,施工招標代理費、監理費、設計費、設計方案補償費,設計、施工招標過程中的會務費,工程竣工資料編制費,增補曬圖費,市政配套費與之相關的辦證費、質監費、工程和相關人員的保險費,由乙方代甲方辦理的設備材料採購時所發生的報關、税金、保險、倉儲、商檢、國內運輸等費用以及應甲方要求,乙方參加供設備材料的調研和談判活動所發生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承擔本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期間範圍之內不應獲取超出本合同範圍外的與本項目相關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項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於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項目項目管理費以人民幣結算,按項目進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數額規定如下:

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的 %,此後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額的 %,餘額在 結清。

7、由於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於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變更,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的調整而導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減,根據實際工作量的增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如項目管理組提出合理化建議確實產生經濟效益,甲方給予所產生經濟效益的30%作為獎勵。

8.1“合理化建議”:是指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運用本公司的資源、技術或專利等對甲方認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術成果進行優化,經論證是可行的,且不影響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標準,經甲方審核採用的意見、建議、技術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議”採納後,經實踐證明達到了優化的目的,且經對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運行費等的計算,與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運行費等的計算比較,而為甲方節省的費用,並經甲方審核認可。

8.3操作實施辦法:合理化建議實施後,由提出合理化建議的乙方向甲方報告,將合理化建議的內容、產生、形成過程的文件以及產生效益的計算書作為附件一同報甲方,經甲方審核認可後,其中節省費用的15%以項目管理費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項目項目管理費按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項目項目管理費的萬分之五違約金。(上級撥款逾期日期不計在內)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本協議第二條條款,應對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責任,賠償額為該分享損失費×項目管理費率-税金。

3、除非甲乙雙方協議將合同中止,或因乙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否則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即使會同甲方和施工等單位研究搶險,修復方案,測算損失、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受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及施工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施工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施工方承擔。(由甲方在與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確)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別承擔。(乙方承擔相應比例的項目管理費)

第十三條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保修期滿,且雙方工程款項結清之日起終止。

3.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副本貳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20xx年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後,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合同價款:

1、工程名稱:XX

2、工程地點:XX

3、承包方式:以勞務方式包設備、油料

二、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項目按規定的工期、進度工程量結算辦法、質量驗收標準,施工圖紙執行。

1、工程項目內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裝、零至公里內路基路面工程,運輸、大約 萬方。

2、合同單價:固定單價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 元。

3、驗收標準:甲乙雙方簽證為準。

4、結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萬元產值工程量結80%,滾動支付,以此類推。工程竣工後,雙方在30天內完善竣工結算。

三、甲、乙雙方的開工、竣工時間

1、開工的時間為

2、本工程開工時間以甲方下達書面“進場開工通知書”為準,乙方應準時進場施工。

3、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嚴禁破壞周圍的莊稼、樹林和已徵紅線區以外的土地,不得傷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雙方簽訂的進度付款與竣工結算辦法:

1、勞務安全保證金:本工程勞務保證金、勞務生產保證金、項目施工保證金為人民幣共計該勞務安全保證金在第二次付款時返還。

2、進度付款與竣工結算以甲、乙雙方現場管理人員簽收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3、乙方生產資金元在進場三天內轉入甲方項目帳户,專款專用。

五、材料、設備供應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實際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採購,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機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負責購買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責任:

1、乙方作為工程施工主體,在施工過程中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亡等),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2、甲方因宏觀管理不當,督促檢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管理部分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進場開工前五天內必須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現場行政與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特殊工種的人員名單,同時乙方將現場行政與技術、質檢、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以便雙方在施工管理中聯繫解決問題。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將施工現場用電、用水,接至距施工地點50米。現場內乙方負責水、電的所有費用。

2、保證乙方正常施工。如遇當地居民刁難阻擋施工,或當地有關管理部門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電、停水、阻路時,均由甲方及時出面解決。

3、乙方每月25日保證準時將施工進度報表給建設單位。

4、甲方保證自己的人員在乙方施工期間堅定在現場工作,以便隨時處理施工中的有關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責任導致乙方停工超時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負責按實際天數給乙方現場實有工人的綜合點工工資和實際的機械設備停置台班費,按實際發生天數給乙方順延工期。補償標準為:挖機每台每天元,鑽機每天元,人員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設單位(業主方)有工程內容變更時,甲方應在15天內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調劑施工內容給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責任

1、準時按開工時間進場施工,完善臨時辦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儲水池、洗澡室、配電房、廚房、公廁及庫房設施,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

2、配備完善的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相關的資質證書並持證上崗。

3、服從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調整。

4、嚴格搞好施工現場的保證值班工作。積極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關部門的綜合檢查工作,嚴禁發生任何不良行為。

5、乙方做好施工記錄並完善有關資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進度統計報表(超過25日歸到下月再提交),當月不予結算。

6、嚴格按國家膠在的施工法規驗收標準施工,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責任。

7、不得隱瞞、謊報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傷亡人數。

8、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做好安全生產措施,文明施工,如發現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通知停工並按違章事實處罰5000元。

9、乙方不得轉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任何一項轉包和分包項目,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保證金不予退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後自行失效。

發包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手機號:身份證號:日期:

勞務承包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字): 手機號: 身份證號: 日期:

20xx年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三)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四)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 公路工程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本工程的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承包範圍和內容:

(1)承包範圍: 公路K0+000-K3+600段路面工程,路線長度

3.6公里,路基寬度5.5米,路面寬度4.5米,路面結構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內容:

本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培路肩。

4、承包方式:本站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工程計量以監理檢驗合格並籤認範圍內的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工程中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各項費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之中。

(2)工程承包單價為含税單價,税款由乙方向有關税務部門交納,或由甲方向有關部門代交,但費用將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價款為按招標確定的單價乘以實際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計算。

第二章 工程期限

1、本項工程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於20xx年6月10日開工,至20xx年8月10日結束。

2、乙方進場後,甲方將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況。如因人工、機械數量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增補。乙方進場後要服從甲方技術人員及各職能部門的領導。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屬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運的材料應滿足工程的質量要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拉運的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費用不得結算。

第三章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檢查消除施工現場所有安全隱患,做好防火、防洪、現場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措施,按照業主及監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3、施工場地嚴禁賭博、吸毒、販毒、偷盜、鬥毆等違反社會治安活動。

第四章 雙方義務

1、甲方合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指導、質量檢測及工程測量工作。幫助乙方協調與監理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及羣眾的關係。幫助乙方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及其它需要甲方解決的問題。

(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依照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義務

(1)按照施工圖及相關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從事工程項目建設,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2)服從甲方派出的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執行工程建設的各項規範標準。

(3)乙方在施工期間食宿自理。

第五章 工程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合同單價為 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 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 元/平方米,培路肩 元/米。工程結算價款以檢驗合格的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單價計算。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及時進入施工現場開工後,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預付款,以後根據完成工程的形象進度,可逐步預借不大於完成工程造價的10%作為乙方生活費和工程款費用。待該項工程全部完成後,經甲方有關技術人員會同監理人員驗收符合本項工程所應達到的質量要求後,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

第六章 糾紛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發生經濟糾紛時,應按合同條款本着友好、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1、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到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將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簽章)

法人 或 授權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人 或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20xx年公路建設承包合同範本(五)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建方: (下稱乙方)

甲方為了完成村通鎮砼硬底化道路及搞好生態文明村建設,把該村砼道路工程發包給乙方承建,依現有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規模及質量要求:

1. 工程全長約2.3公里,混凝土路面寬度4米,厚度為0.18米,結算時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2.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3. 該路按現狀必須用機械及人工平整,才能進行砼路面施工砼強度為C30。

三、資金來源:移民年度專項資金。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

1. 工程造價:該工程按20xx年《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及《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結合當地造價部門公佈的主要材料市場單價及材料實際動距交由縣財政局審核中心結算價。

2.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進場,甲方先付備料款27萬元,不足部分由乙方帶資施工,待項目專項資金到位,甲方要及時把資金轉給乙方。

五、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開工將道路全部工程承包給乙方建設,乙方承建工程中所需的人員、機械、材料等均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材料購置:

水泥用有出廠合格的32.5R普硅“建霸”牌水泥,碎石2-4cm,砂用海南中粗砂。

七、工程開、竣工時間:

合同簽訂後10天動工40天內完成全部工程量,如屬甲方原因影響,完工時間可相應順延。

八、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兩天內,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及有關人員進行丈量驗收。

九、雙方職責:

1. 甲方職責:

①必須提供搭設臨時設施及材料堆放場地。

②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良現象,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③負責路面鋪草,以便乙方淋水養護,保證工程質量。 ④負責接通水、電到工地,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⑤負責規劃拆除道路障礙物。

2. 乙方職責:

①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②要安全施工,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③負責工程中的水電費用。

十、其它:

1.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實施中協商解決。

2. 本合同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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