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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精選20篇)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精選20篇)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精選20篇)

立協議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甲方承接的供水管道安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確保工程質量如期完工,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根據責、權、利、相結合原則。現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以下條款,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和承包範圍

1、 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該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所有條款和補充文件條款;

3、

4、 施工依據:按浙江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圖紙施工 二、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承包造價:乙方按(鑽孔樁)單價/m3計算,水上支架平台單價按/m2計算,機具進退場費按元/座計算,蓋樑、承台及立柱按1730元/m3計算,衝擊鑽孔按1750元/m3計算向甲方計取工程款,總造價暫定200萬

2、 工程款支付辦法:甲方在每條管橋施工前給予乙方工程備料款%;在橋管架設完一個月內,工程款支付到%,餘款%作為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3、 工程質量按有關合同條款進行,如有返修,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保脩金不計利息;

4、 乙方在結算該工程款時以收據為憑,不提供税務發票;

三、 工程質量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工程總包合同中的質量要求進行組織施工,要主動接受業主、工程設計、監理、質檢等部門單位的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

2、 如屬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就應遵守業主方的要求來進行返工直至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工程質量驗收報告,以有關工程質量管理職能部門出具的書面文件為準;

4、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如出現因工程質量的問題而發生意外,其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四、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充分體現安全經費到位,責任到人,乙方在工程造價中提取合同總價的1%作為安全經費資金投入本過程使用,乙方並要做好各項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 乙方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為指導思想,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全面採取安全、文明施工標準佈置現場及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等工作並承擔費用;如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責任和費用;

五、 工期:乙方應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合同規定的完工時間進行組織施工,確保工程如期竣工,如未按期完工,有關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因政策處理問題與工程款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遲,乙方概不負責。

六、 施工材料和竣工資料:該工程項目的施工資料和竣工驗收資料,均由乙方整理齊全,交一份給甲方歸檔,其費用有乙方負擔。

七、 責任承諾

1、 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條款的義務,不得違約或停止執行,如有發生,其帶來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如果沒有履行本協議中的條款要求,如不負責任、不服從指揮、有損公司聲譽等客觀事實出現,乙方將無條件地由甲方收回工程的施工權利,甲方也不得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各種損失。

八、 附則

本責任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2

承 包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分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分包工程概況

1、分包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地點:

3、分包工程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

第二條:分包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三條: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為: 天;開工日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達到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並滿足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對工程質量的約定。

第五條 安全文明、環保施工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衞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的關於安全、環保、現場文明施工方面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環保標準組織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要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證件,才能上崗。

(三)乙方在整個施工期間要為其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保護用品,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統籌安排、協調解決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3.組織對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進行過程檢驗和竣工驗收,進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報送工作;

4.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若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可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從乙方相應款項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認為乙方無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二)乙方:

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等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2.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按時提交施工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4.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不得將本工程分包範圍內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禁止轉包。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7.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業主、監理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

8.對本工程內容、合同條款、價格等所悉信息賦有保密義務;

第七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除不可抗力情況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承擔違約金 元/天。

2.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從質保金中扣除。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採用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一)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第十條 分包合同解除

(一)由於乙方轉包、分包其承包的工程,足以使甲方認為乙方無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三)分包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分別保存 貳 份。本合同雙方約定經雙方蓋章、法人或委託代表簽字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決定將馬尾西提麗府居住小區1、2、3、5、10、15#樓及B區地下室泥水勞務工程交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就本工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馬尾西提麗府居住小區1、2、3、5、10、15#樓及B區地下室 工程地點:馬尾區君竹路

二、 承包單價及內容

① 地下室部分按單項計算

墊層35元/ m3;地下室砌磚模120元/ m3;地下室磚模粉刷6元/ m2;倒樁芯砼18元/ 個;澆築柱、牆、板砼13元/ m3;地下室內牆粉刷8元/ m2;樑面板底粉刷10元/ m2;地下室砌體96元/ m2,地下室底板面墊層砼35元/ m3,墊層面抹平壓光5元/ m2;其餘地下室地面水泥砂漿找平(含壓光)9元/ m2。

② 3、5#樓安置房上部按建築面積綜合包乾價61元/ m2。包含內容為澆築砼、砼養護、砌體工程、刷界面處理劑、釘鋼絲網(鋼絲網、錨釘、膠水材料甲供)、室內粉刷、地面找平、樓梯間地面、天棚泥水修補、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牆粉刷、屋面工程等。(除外牆面磚、室內地磚外的所有泥水項目)。如以後業主變更,施工內容同商品房,則上部單價按58.5元/m2。

③ 1、2#樓商品房

上部按建築面積綜合包乾價58.5元/ m2。包含內容為澆築砼、砼養護、砌體工程、室內粉刷、樓梯間地面、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牆粉刷、天棚泥水修補。(除地面找平、衞生間隔牆、幢號內隔牆、外牆面磚、室內地磚外的所有泥水項目)。

④ 10、15#樓及周邊一層裙房

按建築面積綜合包乾價按67元/ m2。含地樑砼、地面墊層。(除墊層、澆築樁芯砼、砌磚模、二層地面找平、室內100厚隔牆、外牆面磚、室內地磚外的所有泥水項目)。

⑤ 其它説明

以上單價均為現金價。工作內容中均不含門窗邊塞縫、水電洞填塞、煙囱洞塞縫等。乙方所用鐵釘由乙方自己負責,樓面高低差處需粉刷的由乙方負責施工。如外牆做內保温,內牆面邊角及門窗邊線條由泥水班組負責,自保温牆體加厚處不另加錢,保温層處內牆面粉刷面積不扣除。

考慮到市場勞務工資變化,如施工時間超過2年(至合同簽訂日起算),2年後如工資上漲,甲方根據市場行情適當補償乙方。

⑥ 計算方法

單項計算範圍至地下室頂板砼止,頂板以上(含找平層)為綜合包乾價包乾內容。

面積計算規定:無全封閉的陽台面積按50%計(具體位置詳附圖),屋面建築層高大於2.2m計算面積,小於2.2m不計面積,其餘屋面工程不另計面積。

三、 付款方式

1、地下室墊層、磚模、磚模麪粉刷等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2、地下室主體工程完成後按完成量的85%支付進度款。

3、上部結構後按月付款,結構施工時按建築面積27%*85%付款,結構封頂(砌體完按37%*85%付款,內外粉刷按85%,工程驗收合格後,付給乙方已完成量97%的勞務工資,剩餘3%的勞務工資在竣工驗收一年內付清。

四、 工期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供的進度安排計劃施工,配備滿足施工所需的勞力及相關資源,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償甲方人民幣1000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則工期順延。因其他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五、 進場時間

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接甲方通知後,兩天內到場正常施工。

六、 質量等級

各方責任主體(含質監站)驗收均達到合格。

七、 雙方的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協助配合辦理相關證件。

2、 甲方負責提供與乙方施工有關的各種資料,結合本工程特點,根據設計要求,施工規範要求,操作規程要求,驗收標準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 甲方僅負責提供施工班組垂直運輸塔吊、人貨電梯及二級配電箱(每三層一個),用水接頭每層一個。其餘所有施工機具(砼攪拌機、砂漿攪拌機等)、器具,施工用架子(層高超過3.5m的架子材料由甲方提供)、工人宿舍佈置,照明設施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且其費用均已含於承包價中。

4、 甲方只承擔合同條款約定的義務。

乙方責任

1、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員應按當地有關部門規定辦理外來人員勞務工許可證。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條例進行施工,落實安全責任制,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經綜合評估認定乙方施工範圍內安全文明不達標時,甲方有權另派完善以上工作,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條例進行施工,落實安全責任制,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接受甲方每次500-3000元的罰款。

4、乙方自帶所有的施工工具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以及工作面上用的照明電線及燈具。乙方使用甲方的設備要認真維護、保養,如因不當使用,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止使用,造成工期延誤乙方要負全責。

5、乙方要建立質量管理控制制度,必須配備足夠的現場管理人員(2~4人),乙方派駐現場代表 ,負責施工現場管理及與甲方協調工作。現場管理人員要加強現場施工管理,消除質量通病並自覺接受甲方及監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現場代表應保證24小時手機開機。

6、施工中出現的的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加氣砼砌塊損耗控制管理,砌築過程對非整模數的砌塊應講究切割方法,降低損耗,甲方要求乙方對加氣塊損耗按預算定額進行包乾,超損耗部分乙方應負責賠償。

7、乙方人員進場應編制職工花名冊、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工程款支付時乙方應按有關部門要求提供工人工資花名冊,甲方按乙方簽字後的花名冊支付工程款。乙方保證及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向勞動局舉報或採取其它極端措施,甲方可先行墊付工人工資,並對乙方處以1000-5000元的處罰。

8、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管理,及時做好落手清工作,當天做到工完料盡。如落地灰,拌制後的砂漿以及砂漿配合比造成浪費的經測算按造成浪費的價值雙倍罰款,由當月進度款中扣除。

9、乙方若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質量及安全事故或拖延工期時,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直至拒付工程款。

10、若因乙方原因(人力、資源、質量、安全文明等)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權劃分工作面給其他施工隊伍施工,並可依據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扣除工程款。

11、若因乙方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達不到甲方要求,經甲方書面整改通知仍無改善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2、甲方提供二級箱至材料加工場及施工樓層,二級箱之後用電線路及開關箱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保證其二級箱之後用電線路及末級箱符合要求,如不符要求經甲方書面通知後仍未整改,甲方可派電工重新安裝,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13、甲方提供四間宿舍給乙方(可居住40人),乙方其餘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場外解決,本工地現場不設食堂,也不允許乙方在工地生火,如發現乙方在場內自行生火,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八、 違約責任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出現分歧,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在工程所在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九、 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

2、本合同至工程驗收按約定條款履行後自然失效。

3、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擬訂補充條款實施。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消防法》的規定,甲方將 承包給乙方安裝,經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承包範圍: 2個室外栓、1個室內消火栓 。

四、工程內容:室內消防栓工程 。

五、工程總造價: 叁萬玖仟元整(¥39000.00元) 。

六、(包乾不含税)。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乙方工程款總價的40%給乙方,餘款60%待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清。

八、工程質量:乙方所安裝的產品必須是國家認可的合格產品,質量以消防部門驗收為標準。

九、工期: 。

十、施工要求:甲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及乙方施工電源,配合乙方在施工現場的相關協調事項。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簡安裝。市政管網由甲方自負接通。

十一、服務承諾: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保修一年。如果人為損壞或凝凍損壞由甲方負責所需一切費用。保修期滿後乙方實行常年維護,維修材料由甲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月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5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年 月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

分包工程地點: ;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範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採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後,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後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範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後,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並且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於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範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瞭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閲。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並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係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後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於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7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並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後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繫時,分包項目經理應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徵得承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閲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後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准,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後應儘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 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採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並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並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後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係。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後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並經承包人確認後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並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複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於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並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後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後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並且不排除採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後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後,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覆,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並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於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於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採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採取保護措施,並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範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後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2.1 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語言文字。

2.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2.3 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於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 年 月 日。

3、圖紙

3.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

3.2 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託範圍及費用承擔:

3.3 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3.4 關於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5、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6、承包人的工作

6.1 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年 月 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4)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7、分包人的工作

7.1 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2)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准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 年 月 日。

(3)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4)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5)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8、工期延誤

8.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9、質量檢查與驗收

9.1 雙方關於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0、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0.1 本合同價款採用 種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2)採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3)採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10.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11、工程量確認

11.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12、合同價款的支付

12.1 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_x001f_

扣回時間和比例: 。

12.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六、竣工驗收及結算

13、竣工驗收

1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 份。

七、違約、索賠及爭議

14、違約

14.1 本合同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4.2 本合同關於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5、爭議

15.1 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保障、保險及擔保

16、保險

16.1 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16.2 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17、擔保

17.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 ; 擔保額度

17.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 擔保額度

九、其他

18、材料設備供應

18.1由分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19、合同份數

19.1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20、補充條款: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年月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6

總包方(甲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分包方(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福佳斯國際花園2#、3#、11#樓_ 二、工程地點:安陽市東關街以南,朝陽路以東

三、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福佳斯國際花園2#、3#、11#樓內牆粉刷、外牆粉刷。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工期 天。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____計算,下月結算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前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進行付款,工程竣工後按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並付清95%的工程款。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甲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 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嚴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 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於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 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房租及水電費),生活用具乙方自備。

二、 生活需用之糧食、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方便。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內牆粉刷實行單方平方米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___元。

二、外牆粉刷實行單方平方米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___元。

三、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元(超出3天)。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讓費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清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或認為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要的運輸設備,一台機械應配置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由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準合同外人員出人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 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除甲方材料及其它原因影響工程外,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 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貨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

第(1)項解決:

(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內牆洞口超出1.5㎡的應扣除。

2、外牆按實際粉刷面積計算。

第十二條 合同有效期

一、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根據建設單位對擬修建的危橋改建的規劃要求和危橋現場的實際情況,甲方選定由乙方承建該工程,經甲乙雙方反覆磋商後達成一致意見,為了明確雙方在此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縣**鎮**村會仙橋危橋改建工程;

二、工程內容及建設標準

本工程全長 13 米、寬 9 米、橋涵洞 1 個;

技術標準:舊橋拆除,新橋建設(詳見工程量預算清單);

三、合同工期

20xx年日至況,工期順延,但必須確保在20xx年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雙包方式;

五、工程造價

本工程造價為 62 萬元,以縣交通局等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長度、寬度、涵洞計算總金額;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①甲方應將危橋改建的範圍及現狀向乙方交代清楚;

②負責處理危橋改建佔地處理,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③根據工程建設需要,負責落實“三通”、料場和攪拌場,並保證建設佔地無償提供給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順利;

④配合縣、鄉有關部門做好質量檢測。

2、乙方責任:

①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機械設備,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保質量完成工程建設;

②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出現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③自覺接受甲方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若甲方發現乙方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藝不符合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經縣交通局和有關部門認定核實,必須立即整改,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④工程建設中涉及有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後墊資開工建設,工程款在工程結束合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違約,違約方承擔總工程款20%賠償金額。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鎮政府、縣交通局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鎮政府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利、務,在建築施工合同基礎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長航藍晶綠洲”一期工程樓及地下室裝修。

2、工程地址:武漢市洪山區楊園路。

3、建築規模:以單棟建築面積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質量、包安全、包進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場清、包斗車、拖砌塊磚車和小型工具。驗收和質量保修、包一次性驗收竣工。

第二條:承包範圍及單價

1、 #樓主體結構封頂,場地清理乾淨後接手施工。

2、 以單棟樓拆散全包。

3、 磚砌體含二次結構砼澆搗/m³,內牆抹灰 /㎡,地坪含清鑽(收光或正糙) 6 元/㎡,外牆收光 30 元/㎡,外牆貼面磚/㎡,外牆保温元/㎡,梯間踏步水泥收光元/層,梯間踏步貼面磚 元/層,公共部分貼面磚/㎡,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條:合同工期

1、開工時間11+18層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達到驗收標準,16+22層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達到竣工驗收標準。

2、如乙方在承包棟號內因勞力技術達不到竣工時間要求,甲方有權 指派其他隊伍進入其棟號分割單項工作量進行突擊施工,單價按第二條中 的單價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搶工費給搶工隊伍。

第四條:工程質量

1、乙方所承擔的棟號確保優質爭創黃鶴杯。

2、乙方承擔的棟號必須派施工員、安全員各一名,抓質量、管安全。

3、嚴格控制施工過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如工程竣工驗收一次性達不到優質工程,扣除總價5%作罰款處理。

第五條:工程付款

1、乙方人員進場壹周後開始借生活費,每人每天按15元飯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飯票在內)承包內容全部完工,並基本達到合同要求付至總金額80%。工程竣工經甲方及質檢站收達到合同要求後支付至總金額95%,剩餘5%六個月後付清。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運輸及砂漿拌和機。

2、乙方負責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線鐵絲、線、水管。進場施工人員不要有老弱、病、殘、幼及神志不清人員,如發現類似人員立即退場,若屬於類似人員在進場後出現問題,一切後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完工款清後自動失效。

甲 方:電 話:

乙 方: 電 話:

年月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甲方將以下施工項目及內容的工程量分包給乙方實施。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施工協議,甲乙雙方要嚴格遵守。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一、 在施工過程中除遇到設計變更的原因造成的材料短缺或無法施工等特殊情況外,人為造成材料短缺的,短缺部分由乙方賠償:乙方必須在單項工程施工完畢後5日內將單項工程剩餘料、拆舊料交回乳山聯通公司,如發現沒有及時交回現象,5日內扣發500元,再拖延一天追加扣罰100元。

(1) 工程圖紙由甲方提供,竣工後5日內乙方應提供詳細的施工技術資料,具體要求為:

(一) 電纜工程

(1) 施工完畢的實際施工圖紙,必須清楚標布放的每條電纜的長度以及每條電纜兩端的尺碼數

(2) 每條電纜的引上,餘留的長度必須在圖紙上標明電纜的引上,餘留的長度必須在圖紙上標明

(3) 每個分線箱的箱號、線號要在箱上用紅油漆標明,並在圖線上標明。

(4) 箱號、線號要與交箱內的線路統一。箱號的配置要根據情況,按户線多少來配置

(5) 做完箱、線完頭,要從交線箱與分線箱的兩頭末端進行對線;主幹線電纜必須按要求提供測試記錄

(6) 最後由乙方把竣工材料裝訂成冊(詳細見竣工資料樣本),竣工時做好餘料點交工作。

(二) 光纜工程

1、 施工完畢後實際是施工圖紙。必須標明光纜的實際布放路由。

2、 竣工圖紙中必須標明布放的光纜長度,即每條光纜兩端的尺碼數必須標明清楚;標明每條光纜餘留的實際位置和長度。

3、 必須提供真實的光線曲線圖,並在曲線圖上標明兩端位置。

4、 最後乙方把竣工資料裝訂成冊(詳細見竣工資料樣本),竣工時做好工餘料點交工作。

二、 驗收時每發現一項不合格處扣工程款10%。

三、 施工中,乙方應執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定,必要時應設立明顯的施工標誌,如出現因乙方違章而出現的傷人事故,其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出面協助處理。甲方為下屬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四、 乙方在施工中要按甲方要求的時間竣工,不得無故推遲工期,推遲一天扣工程款10%

五、 對電源工程,施工人員需持有有電工證

六、 工程費用的結算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 按承包工程決算綜合工日x23元記取工程費。

(2) 隱蔽工程及簽證工日按現場實際發生情況計取工日。

(3) 承包工程決算綜合工日依據乳山聯通公司定審的工日為準。

七、 在工程驗收時發現問題需要返工的,由乙方負責整改,待全部驗收合格,決算到位後20日內向乙方付清工程款。

八、 乙方超過規定日期驗收,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工程款日千分之5計算。

九、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十、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部分

甲方將以下施工項目及內容的工程量分別包給乙方實施。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施工安全協議,甲乙雙方要嚴格遵守。

一、 工程名稱:小型(或零星)管道工程及線路設備工程。

二、 工程內容:20xx年度鋪設管道、砌入孔;布放光、電纜等

三、 雙方職責:

(一)甲方:

1、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有權提出並要求乙方整改。

2、定期想甲方及建設單位(業主)通報工地安全生產情況。

3、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上報,並協助甲方按要求及時處理。

(二)乙方:

1、乙方所用施工人員必須是勞動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的合法勞動人員,不得趙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等,所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智力正常;乙方必須將所用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交給甲方,由甲方裝訂成冊備案。

2、在施工前,乙方必須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操作,並在施工過程中定期進行安全總結、教育、檢查及消除隱患。

3、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勞動所需的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及用品不到位嚴禁施工。

4、嚴格按照部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施工。

5、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有關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及要求,對指出的安全隱患和缺陷要掀起改正。

6、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工程質量,並保護線路上原有的設施。嚴禁損壞原有的通信設施及線路,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造成通信電路的阻斷,乙方在承擔經濟責任的同時,還有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進行處罰,對違反紀律的責任人由執法部門進行處置。

7、乙方主要管理好自有及租用的車輛,確保行車及人身安全,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要根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必要時甲方派人協助,但此後發生的費用及賠付由乙方負責,嚴禁酒後駕駛。酒後施工,否則出現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

8、乙方要教育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治安條例,嚴格酗酒滋事。打架鬥毆,如發生違法亂紀現象責任自負。

9、要管好建設單位所提供的材料,要有明細賬,不得浪費,丟失賠償,嚴禁監守自盜,嚴禁變賣工程料、剩餘料、廢料及拆舊料。如有違反除沒收非法所得,還將視情節輕重扣罰工程款,直至終止合同,或交司法機關處理。

10、乙方要做好防火、防爆預防工作,採取措施防止各類火災、爆炸事件的發生,若因乙方責任引發火災及爆炸,責任及所示由乙方賠付。

11、乙方要做好防中毒工作,採取防毒措施,施工中做好人井通風及毒氣檢測工作,注意觀察及防範周圍環境中有無害、有毒物質、氣體,注意飲食衞生,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中毒事件的發生,否則責任及損失自負。

12、乙方要做好放防觸電安全工作,在施工過程中,按規定進行聯繫停電,採取必要的防電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夏季施工同時做好防雷擊事件的發生,嚴禁在雷雨時進行施工。

13、乙方在進行攀、等高作業時,必須要有正規的攀、登設備。並按照相關安全規定,做好防護措施。

14、乙方因安全問題引發的責任事故造成人員的傷亡,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15對於本文未涉及的方面所出現的安全問題及事故,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及上述原則進行處理,因乙方原因引發的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責任自負,甲方不負擔責任及損失和賠付。 若乙方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薄弱、各類安全隱患較多、問題及事故頻發、出現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等,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施工協議,終止合作關係,今後不再將工程分包給乙方。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項目及方式:

4、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總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語言文字、標準和法律

1、合同語言文字:漢語。

2、適用標準、規範:《市政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國標CJJ1-20xx、CJJ3-90。

3、適用法律、法規:《合同法》、《建築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現金;

四、爭議的解決: 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五、合同份數共計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

新建鐵路段站前工程第三標段橋樑工程工程地點: xx縣境內

承包方式:包清工方式

工程內容包括:挖土方、挖石方、挖孔樁(含挖孔、護壁、爆破、灌注)、鑿除樁頭、承台鋼筋製作及安裝、基礎及承台混凝土、墩台身鋼筋製作及安裝、墩(台)身混凝土、橋台頂防水層、熱瀝青防水層(兩層)、台揹回填、幹砌片石、開挖台階、碎石墊層、漿砌片石錐體、基坑回填(原土)、橋頭檢查台階(M10漿砌片石),按相關環保要求佈置施工、整理;承台、墩台身混凝土及防護工程混凝土構築物及漿砌構築物的灑水養生、保養;施工便道在使用過程中的維修保養;臨建施工場地工後恢復(繳納復耕押金);大橋附近包括大橋底施工廢棄物、殘留物的清理等工作。

2、開工日期:200 x年x月xx日 竣工日期:200x年xx月xx日

3、工程質量:按甲方承諾的質量標準及現行工程施工規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等執行。

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工程一次驗收優良,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不能達到標準,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適用的標準和規範由乙方自備,費用自理。

4、工程數量:按設計要求施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且不超過設計數量的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5、合同價款:見附表“橋樑清包工程項目單價表” 第二條 雙方責任

1、甲方

(1)甲方負責整個工程的進度安排、質量控制、資金運用、對業主的聯繫等。

(2)在開工前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工程量的複核,同時下達施工任務,並派人員負責施工安排、質量監督、進度控制。

(3)負責乙方承包工程的交接樁、貫通測量和試驗管理等工作。

(4)工程完工後,負責組織驗收和結算工作。

2、乙方

(1)乙方在進場時,要根據公司的管理要求,辦理准入證,繳納註冊會員費20xx 元,治安聯防費1000元,安全教育、質量培訓費1000元。

(2)乙方在進場前,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納20xx0元的履約保證金,待業主的履約保證金返還甲方後,甲方再將履約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

(3)乙方接受任務後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技工、勞力、機具設備等。同時要提供主要人員及主要設備表。同時提供特殊工種的有效上崗證件。

(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監督,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施工要求、規定要嚴格完整的執行,對不接受甲方正確意見者,甲方有權隨時辭退有關人員。

(5)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技術服務費1000元/月。

(6)本合同單價中已包含人身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發生意外及傷亡事故或發生第三人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施工中技術資料由乙方按甲方及施工規範的要求填寫、整理,經監理籤認後交由甲方保存。

(8)施工中工程所需乙方自購的材料,除必須有合格證外,還需經甲方所指定的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檢測費用由乙方負擔。

(9)施工中,如乙方使用、租賃甲方的材料、機具、設備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交付押金,簽訂租賃合同。乙方嚴格按機械、機具操作規程使用,並負責日常的保養,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機械、機具的丟失、損壞等,由乙方賠償。

(10)施工中乙方與當地發生衝突或經濟糾紛,責任自負。乙方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未經甲方授權,嚴禁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協議。

(11)在甲方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為保證工程進度,乙方自己應有資金墊付能力。

(12)乙方在施工中的飲食、住行自行解決。

(1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一個月作為試用期,如在此期間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辭退。乙方的撤場費用及其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所有關於本工程的圖紙、技術資料均由甲方保存管理,乙方無權擅自修改或以其它圖紙代替。如乙方需要查閲圖紙,須經甲方同意。

(15)乙方在施工中遇到與設計不符需變更設計,要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擅自做主。在變更批覆後方可繼續施工,並承擔由於變更設計可能引起的相應費用。變更增減的工程內容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業主不承認、不補償則其費用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16)施工完畢,撤離現場前,要對現場進行清理,費用自理。

(17)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問題,造成業主、監理等單位對我方的罰款,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甲方的等額罰款。

(18)施工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撤離現場,甲方有權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所完工程將只按合同中第一條第5款規定的單價的50%的價格結算,且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乙方現場負責人為 。乙方現場負責人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否則將受到甲方500元/天的罰款。

(19)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負責為乙方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應繳的各種税費,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

(20)主要材料如由甲方代購,材料質量由甲方負責,材料數量由乙方在現場點收,乙方向甲方交納材料費3%~5%的管理費。

(21)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

(22)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並對甲方工程項目負責到底。

第三條 安全、環保、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絕不能有損甲方的形象。具體規定如下:

(1) 安全目標:零事故。

(2)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3) 參加施工的人員精神面貌良好,語言文明,嚴禁酒後作業等。

(4) 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部位必須有提示標識。

(5) 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盡,並清理好施工現場。

(6) 施工過程中注意環境保護,不得污染周圍環境和擾民。

(7) 鑽孔樁的泥漿要按甲方、業主及環保要求進行排放,不得污染環境,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結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1)本項工程的結算方式,每月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及監理認可的工程量結算。

(2)工程款季(月)支付:甲方按業主撥付此項工程款的75%按季(月)支付給乙方。若業主未能及時撥付工程款,為保證工程進度,乙方應能墊付資金保證正常施工,不得中斷施工。

(3) 竣工工程款支付:工程全部完成,經建設單位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結算至工程價款的95%。留5%作為質保金,待業主支付甲方質保金後,甲方再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

(4)乙方與進料方簽定的合同(指大堆料或經常性料,如白灰、油料等),須交甲方備案。甲方將核實乙方實際進料量,根據甲方核實的數量及合同單價,經乙方確認數量、單價、總金額及履行完相關手續後,甲方將直接向乙方的進料方付款。

第五條 竣工驗收及維修

(1)乙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2)甲方審查,確認資料齊全,工程達到交接驗收標準時,組織驗收、交接,進行質量評定。

(3)乙方負責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出現問題及時修復(三日內派人維修)。否則,甲方將派人修復,費用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要嚴格履行合同。

(2)由於乙方的不認真履行合同而導致工程進度緩慢、停工,則乙方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3)乙方不得將此工程分包或轉包,如果乙方將此工程分包或轉包,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要求,乙方要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並賠償經濟損失。

(5)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的技術要求、質量要求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如工程不能按期完成則每推遲一天,罰款合同總價的1~2‰。

(6)對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政策性調整,工期可順延,甲方應積極與業主聯繫,爭取得到適當補償。但不管是否補償,乙方不能據此而不履行合同,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1)雙方一旦就合同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機關(即:中鐵三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

(1)所有發生的經濟往來及工作意見均以書面形式且甲方經理或總工簽字後生效,其餘人員籤認的無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制定補充條款。

(3)本合同所附附件,施工中發生的籤認紀要,補充條款等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附件中須附上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授權委託書等相關資料。本工程經建設單位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工程款結清後,此合同自動失效。

(5)補充條款: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中鐵三局五公司玉蒙第一項目經理部 地址:

甲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電力線路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市區路

二、工程性質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

四、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於乙方提供税票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內容:將原16平方線改裝成50平方線。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派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理人員的現場技術監理,對不符合質量的施工路段及時進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項協調工作,保證乙方能順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合格上崗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穿戴絕緣勞保用品(如勞保鞋、手套等),如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

4.乙方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凡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電線、電纜材料指定為廣東電纜廠產品。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每延長一天罰款元。

2.工程完工後,經驗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路段,由乙方無條件修復或返工。

3.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甲乙雙方約定時間,甲方必須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餘款,否則乙方將終止向甲方該工程供電,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3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條款內容應當規範、具體、具備可操作性,否則,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或差異大時,則訂出的合同內容不全,權利義務不均衡,那麼這些都在以後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埋下伏筆,在訂立分包合同時,可以諮詢專業律師,避免某些條款遺漏,或者設計不嚴謹,造成不必要損失。

依照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工程的分包事項達成一致,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編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範圍:

5、工程造價:

二、工程期限

1、雙方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開工通知書。

3、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順延工期: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業主、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三、施工準備

甲方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

2、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

3、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乙方

1、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風險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工程設備的,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出廠證明,對材料、工程設備質量負責,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四、物資供應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設備,並繳納相應的保險。

除發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甲方供應、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

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

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

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五、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餘款一次支付給乙方。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3、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八、安全條款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

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風險提示:

允許分包的工程範圍應當在依據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

各項專業工程分包的總量超過承包人合同工程總量的30%的,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管理費超過30%的(招標文件規定的税費除外),這是底線,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

同時,這裏也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另外,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違法分包的工程,當出現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那麼承包人也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將該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的履行,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規定支付逾期罰款。

一、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調解;

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有關工程量變更及單價調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損失承擔,相應工期,竣工驗收條件、方法、標準,結算的條件、標準,質保金比例、支付,違約責任等必須與總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內容一致,特別要堅持大多數分包合同的結算必須在總包合同結算之後進行,降低資金支付風險,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總包單位額外損失的發生。

建議在起草或者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意見,以防止風險出現。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責任人:

地址:

聯繫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甘南工貿大廈水暖分項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甘南工貿大廈

二、工程地點:合作市盤旋路

三、工程承包內容及範圍:

1、乙方負責按照設計圖紙、變更文件規範要求驗收標準,玻璃幕牆的製作、安裝、保證正常使用。

2、施工所需各種材料、加工機械設備、各種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20__年10月5日;竣工日期:20__年11月5日

工程總日曆天數:30天

2、施工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工期相應順延;

五、工程質量及材料要求:

1、各種材料下料、製作安裝,接頭位置、焊接等均應符合規範要求。如不按要求發現一點罰款50元。

2、對現場監理提出的問題應立即安排人員處理,嚴禁拖延或不整改。

3、如某部位存在嚴重問題,須返工的罰款3000元。

4、若返工造成延誤工期的除按上述第4條罰款外,如對下道工序的工種造成停工,停工的工人人工費由乙方賠償。

六、工程價款:伍佰伍拾元/平方米;(¥:550元/m2)(按實際面積進行結算)

七、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1)、乙方施工人員及型材全部進場後由業主付三萬元工程款2)、全部工程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由業主付至全款的95%,留5%作為工程質保金。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本合同約定的工程款外乙方不得再產生其他任何費用;如因工程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量增減,按相關規定進行相應增減。分項分部工程人工費小於1000元的不予增加工程款,人工費大於1000元的由現場管理人員確認簽字後按預算定額直接費進行結算,不計取任何其他費用。

八、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以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決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傷亡事故,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須經甲方、監理認可,否則不得使用。

5、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九、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衞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對整個工程的運行計劃指揮。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如乙方需要,生活用品及炊事用具由乙方自理。

3、材料進場時,由乙方卸料,配合甲方項目部收料人員共同驗收,核對材料的合格證、標牌、規格、數量,並按材料的規格不同,有序、合理的堆放整齊,做好防鏽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將廢料堆放入池,做好工完料淨場地清工作。

6、本工程所需的機械及勞動防護用品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班組在其相關工序開始前和結束後,與其工序相關的班組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檢手續

8、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乙方必須按月將工人工資發放,如乙方遲延支付工人工資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給工人。

9、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10、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十一、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息;

(2)因甲方原因延誤工期超過十日的,應向乙方支付怠工費,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0.5%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賠償甲方材料損失費、工具、機械租賃費以及因工期延誤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還造成其他損失也應予以賠償。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三、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工程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工程負責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項目及方式:

4、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總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語言文字、標準和法律

1、合同語言文字:漢語。

2、適用標準、規範:《市政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國標CJJ1-20xx、CJJ3-90。

3、適用法律、法規:《民法典》、《建築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現金;

四、爭議的解決: 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五、合同份數共計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主(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海原縣李旺中學宿舍樓和餐廳。

1.2工程地點:海原縣李旺中學。

1.3承包範圍及內容:海原縣李旺中學宿舍樓和餐廳。

1.4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總計374天。

第三條 管理費用收取方式

1.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費用的總中標價2%。

第四條 質量

4.1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合格(好) 。

4.2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4.3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4.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順此產生的責任。

4.5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和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若發現乙方有毀損甲方聲譽、品牌、形象將終止合同。

第五條 環境安全標化

5.1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 合格 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5.2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5.3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規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5.4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同有效期為工程結束,保修期止,此期間未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甲方與開發商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違約赴任並向對方償付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2、乙方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時,應提前半月向對方提出書面商函,經協商後可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七條 附則

6.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6.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3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説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天內支付_____%的價款,留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鑑(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友好、誠信、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為大包乾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場地的要求及困難性。乙方需保證將施工場地原有的消防聯動報警點全部更換完畢,保證消防聯動系統能正常運行,並且能通過梧州市消防大隊的消防檢查。若消防大隊提出因消防聯動報警點不夠所以未能通過消防檢查,由乙方負責增加消防聯動報警點,並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所有增加的報警設備的費用,以達到能通過梧州市消防大隊的消防檢查為準。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災自動報警聯動系統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含税價)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預付款為合同價款的10%,全部貨到現場經甲方工作人員點算核實後付至合同價款的30%,安裝調試完畢經過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後付合同價款的30%,消防檢測合格後付至合同價款的25%,工程結算總金額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質量標準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且乙方必須能確保通過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最終驗收。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試驗、檢驗報告單,使用説明,檢測、國家消防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1992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範。

4、消防報警主機應設置及可兼容聯動甲方現有設備的遠程手動啟動及自動聯動防火捲簾門、消防水泵、消防風機功能。消防報警主機應具備監視泵故障功能。火災自動報警聯動系統中的消防電話系統應正常通話。火災自動報警聯動系統必須正常工作,一旦出現故障,無工作報警的,經過查證原因是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時,乙方須負責修復和處理賠償相應的損失。

5、消防主機移交使用時如廠家所生產的主機操作系統存在需要密碼開啟操作的所有系統,乙方須無條件提供使用密碼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現須要密碼開啟至甲方消防主機系統無法正常使用時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無條件全部負責修復和保證甲方消防主機能夠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應做48小時的試運行試驗。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及質量問題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質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簽字驗收後報警主機三年、前端設備兩年。期滿後須提供零部件採購渠道和相關供應廠商的聯繫電話。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必須修復正常。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至少1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3%的勞務費。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___

4、保脩金支付方法

(1)質量保脩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2)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本條第二點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並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後,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3)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於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繫,按照上一款執行。

九、甲、乙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必須向甲方提施工組織設計、質保服務措施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

4、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6、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後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7、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範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8、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負責為甲方培訓操作維護人員4人,正常維修維護處理人員2名。直至能夠完全獨立處理操作和維護工作。

十、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後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超過5個工作日的,工期順延推遲。

3、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5、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説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19

甲方(全稱):建築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範圍及內容: 。

1.4 建築面積: 。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3 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範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採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後的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合同造價

合同造價:暫估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最終造價以最後竣工結算為準。

第六條 合同價款計算約定

6.1 本合同價款計算約定為:

6.2 材料單價的確定:

6.3 本工程人工單價:裝飾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裝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費:乙方按結算造價中的裝飾部分 %,安裝部分 %上交甲方,作為本工程的管理費。本工程税金另計,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合計: 元整。

6.6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審計費和經雙方協商認定的經營費。

6.7 凡屬於乙方工作範圍內工作量未施工完畢,甲方按實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交納各類規定費用,如進交易中心的手續費、檢查費、環保費等,並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中的水電費按實際扣除。

第七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7.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7.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7.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預付款: 萬元。

8.2 預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的工作量應按合同條款第六條有關合同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印章,並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准後,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後十天內,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脩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後,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並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後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脩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脩金到位後支付。

8.4 乙方保證收到工程款後專款專用。

8.5 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工程款的支付,並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但乙方有義務會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資金風險的業主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第九條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簽發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9.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週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並做好相應台帳。

9.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9.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9.6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的一週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9.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9.10 甲方在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有關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9.11 及時辦理好隱蔽工程驗收和各種資料的簽證手續。

9.12 施工現場內停電、停水應在24小時前書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間,組織乙方共同處理好附近單位和居民的協調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號文件《關於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為乙方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10.3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台帳工作,並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複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關費用。

10.4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後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主未核定的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採購資源的優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並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説明的單價分析表。

10.5 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與業主的階段結算和竣工結算工作。

10.6 提供和維修施工用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保衞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10.8 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並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並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業主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在此期間如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修復。產品保護費由乙方承擔。

10.10 施工場地周圍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0.11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的人數,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閒

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

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複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複印件,並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10.13 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

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並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複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作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週歲未成年工及55週歲以上老年工,由於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

10.15 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後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並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0.16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並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於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0.17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温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10.18 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工程建設有關專業分包/材料採購必須進當地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應的費用。乙方須委託甲方與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憑證手續,以及乙方需直接委託甲方實施採購(如鋼材、商品砼)和發包的,每委託甲方簽訂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書面委託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甲方直接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交易合同並辦理交易憑證。乙方承諾但不限於如下內容:

①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

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擔;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並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後,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後,乙方須先認真複核應付金額數後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複核後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10.20 乙方應負責辦妥各專業分包的各類報批文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經營手冊、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批准後方可進場施工。專業分包隊伍進場時,甲乙雙方都要對專業分包方的進場人員資質、設備、材料進行驗證;對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核審批。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10.21 對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專業、勞務、材料採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後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的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複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不得瞞報。

10.22 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分包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也是乙方的義務和責任,在任何時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該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10.23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0.24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擅自與業主達成的書面及口頭合同、協議、承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5 乙方對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範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6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十一條 圖紙

11.1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

套。

第十二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2.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

方自檢互檢合格後,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後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三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設備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採購,所選擇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應商)名錄內,必須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在採購前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採購。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的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甲方有權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2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分包承建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作地點:

三、 工程內容:室內田徑館和室外田徑場地鋪設7cm瀝青砼,室內田徑館面積暫定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徑場地面積暫定為8919平方米。

四、 承建方式:根據甲方審定工程造價,乙方對工程實行包質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 建設工期:20天

六、 工程造價:

1、 底層為重膠瀝青砼單價:4cm*12元 /cm*平方米=48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 面層為改性瀝青砼單價:4cm*14元/cm*平方米=42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42元/平方米=585102元 13931平方米麪積為暫估面積。待工程完工後,應按實際鋪設瀝青砼面積據實結算。實際工程造價為:底層實際面積*單價+面層實際面積*單價

七、 付款辦法:乙方機械全部進場後,跑道底層乳化瀝青噴灑完畢,甲方付工程造價30%進度款。乙方底層重膠瀝青砼鋪設完畢後,甲方再付工程造價40%進度款。面層改性瀝青砼鋪設完畢後,經北京綠茵天地體育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技術負責人和甲方代表驗收合格後三日內甲方再支付至實際工程造價總額的95%,餘額5%質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項工程資料必須按規範及監理收集、歸整。整理完善後移交項目部歸檔。

八、 材料供應:乙方自行採購。

九、 技術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工程施工規範施工,在施工中需要變更、修改厚增減項目必須經過業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 質量要求: 甲方駐派一名項目經理配合現場質量管理,並接受業主委託的監理公司指派現場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質量監理,工程質量實行工序、部位、單位三級質量檢驗制。乙方應按有關技術規範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礎上交業主質監代表,對質量不和格的,無條件返工或停工,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乙方在開工前須按建設工程建設標準向業主及監理投送施工組織設計及開工報告,經監理批准後方能開工,乙方要積極配合搞好施工協調工作,協助辦理有關手續,搞好施工期間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證交通暢通,要進行硬質打圍,保證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由雙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工程驗收後,乙方對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合同簽章後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結清尾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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