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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裝修合同(精選3篇)

建築施工裝修合同(精選3篇)

建築施工裝修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建築施工裝修合同(精選3篇)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承包範圍: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擬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二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證手續和其他事宜。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甲方指令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安全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邊單位(住户)的關係。

第四條:工期約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2、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甲方指令、設計變更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2)種:

(1)固定價格。

(2)可調價格:按照國家工程規定和 工程建築計價規定計算總造價,並按實際工作內容、工作量進行調整和總價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進場後,支付合同總價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後,支付合同總價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且工作量經審計審核確認後支付至工程審核總價的95%,5%的餘款為質量保證金,半年質保期滿後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定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第七條:有關安全生產沒和防火的約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的相關法規、規範。

7.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8.1、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3、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連續停工7天以上,甲方應按照國家及上海市建築工程的有關規定向乙方怠工費。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竣工的,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賠償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工程竣工結算

執行上海市20xx定額;費率參照上海市發佈的費率參考標準並考慮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漲價因素,土建裝修執行9%(記取基數為直接費)、安裝執行48%(記取基數為直接費),措施費按5%執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磚瓦工90元/工日、其餘工種80元/工日,加班費不再另計;材料按合同工期內市場綜合信息的有關價格並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結算,其規格、式樣、主材價格須經甲方認可。總工程款按總隊審計部門審定金額結算。

10.2、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採購,但所購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技術及質量標準。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場地及水電費由甲方提供,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按實結算。

10.4、其他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蓋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築施工裝修合同 篇2

發包方:

承包方: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具體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況

(一)名稱:綠城翡翠湖玫瑰園3#樓鋼結構樑柱工程

(二)工程地點: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工程形式及內容:

工程形式:地下室至17層所有鋼結構堅心樑柱

第二、工程合同範圍

(一)工程合同範圍:

鋼結構樑柱的製作、運輸、安裝、檢測,以及預埋件的製作安裝等工程。

(二)本合同不包括內容:

1、照明設施,水、電、暖氣、通風、土建工程;

2、鋼結構防火塗料及施工。

第三、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本合同簽訂後,如果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由發包方負責;

2、負責對基礎、預埋件埋設工程的施工及質量的驗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現場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施工場地構件運輸進場的平整,拆遷障礙物,便於承包方進場施工; 現場的垂直運輸塔吊費用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要合理調配好塔吊,配合好承包方的現場施工。

(二)承包方:

1、組織現場施工人員熟悉圖紙,察看工地,編制鋼結構部分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教育,進行施工技術、工程圖紙交底;

4、協助發包方做好施工場地周圍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的保護,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第四、材料、設備供應:

(一)本工程合同範圍內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鋼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均由承包方採供;

(二)用於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設備應附有合格證,嚴禁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

備、鋼構配件等,用於本工程。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及經濟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

第五、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為 按照土建進度要求工期同步進行 。

(二)開工前七天,發包方向承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承包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六天後進入施工現場。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現場施工。

2、不屬於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邊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工程進度款影響施工。

5、如遇外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災害等)而延誤工期。

第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一)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

(二)工程竣工後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主體竣工驗收通知書及驗收資料,發包方應在十五日內組織驗收,如十五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視為合格。

(三)發包方按施工圖及説明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承包方提供質保單。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方可使用,未經驗收投入使用視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內發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現質量問題,承包方為發包方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損壞,發包方應承擔材料及人工費用。

第七、工程造價

(一)本工程為包工包料,鋼構部分按照每噸鋼結構綜合單價8096元/噸結算。 全部工程總造價為暫定人民幣3500000.00 元整(大寫叁佰伍拾萬元整),採用固定綜合單價結算,工程量按圖紙及現場簽證部分實際發生量進行理論計算決算(綜合單價包括材料費、製作費、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圖紙深化費)。

(二)該工程開具的發票,70%為材料發票,30%為人工勞務費。

(三)發包方不得向承包方收取現場施工配套費及其他管理費用。

(四)現場水電由發包方向承包無償提供使用。

第八、風險責任

(一)本工程承包方從原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責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

(二)在施工當中,由於施工不當或質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承包方負責。

(三)承包方負責圖紙深化設計,深化設計費用包含在綜合單價內,承包方對其所深化設計的圖紙負全責。

第九、付款及結算方式:

(一) 合同簽定後三天內,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總額40﹪的工程預付款。

(二)鋼結構進場施工時且主構件製作完成50%時,付合同價款的30%。

(三)全部構件製作完成付合同價款的15%,)。

(四)全部安裝完成7日內付至決算價款的95%,

(五)發包方預留決算後總額的3%為質保金,此款在主體結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付清。

發包方:承包方: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施工裝修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計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憑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金期租金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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