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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精選19篇)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精選19篇)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精選19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1:_________________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_________________

2、界址:_________________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元/年.畝,每年共______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關於林地承包合同書的範本請參考以上內容。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傢俱廠承包合同  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憑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廠方基本情況。  甲方廠房座落在____區北____鎮前過村變電站對門。甲方廠房設備租給乙方使用。在承包期內乙方擁有設備的使用權,但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設備的維修及維護乙方全權全權負責。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保證金5000元。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退回。  

第二條租憑期限  租憑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  設備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承包費及保證金。  

第五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和損壞房屋的設施,如有房屋裝修、裝飾 穿牆、打洞,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損失照價賠償。  

第六條:其它事項。  1甲方只提供廠房及設備使用,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存在任何經濟連帶責任。  2、甲方只提供水、電設施給乙方使用,一切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自行繳納。  3、如因國家需要徵地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必須終止合同時。按實際承包時間結算承包費。  4此合同到期後,乙方需要續租時,按市場物價的增長面增長,增長的幅度為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租。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租金的 %作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包字[ ]第 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組

負責人村委會主任: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組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發包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為 元,繳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後發現原發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採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税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包方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雙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承包合同期滿後,乙方在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付林地承包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承包經營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進行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准的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准或備案(簽證)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鎮(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二O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

1. 承包林地四至範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

2. 甲方屬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的“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發包本集體山林的應提供:①甲方《林權證》複印件;②甲方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複印件;③鎮(鄉)政府批准意見書。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按期、按質完成,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標準

1、該塘長_______米,寬_______米,挖深_______米,總土方_______立方米,工程總招標價______________元。

2、該塘內底平、坡光、埂齊、線直。

3、塘內坡比1:2——1:

2.5,埂內坡1:2,外坡1:

1.5。

4、工程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工程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規劃,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甲方負責協調相關佔地清障等矛盾處理,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2)工程施工中,應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和水利工作人員對工程質量全面監督,對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要求,負責無償返工。

(3)施工期間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一律由乙方自負。

三、工程驗收

1、有甲方組織本組代表驗收,然後寫報告給村(社區),請市督查組並一起參加驗收。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市建辦、水利站、村(社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____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____%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____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____%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____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____%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___%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6

發包人:重慶建工四建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一標段  

2、工程地點:____市____縣  

3、工程規模:㎡,框架結構。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機具、包工期、包驗收,乙方自行提供乙方承包範圍內所使用的一切機具、設備、移動電纜。  

2、承包範圍:本項目工程施工圖及設計變更中所包含的所有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安全防護工程、砼工程。  

3、乙方提供的輔料:對拉螺桿、樑卡、鐵絲、釘子、雙面膠、封口膠、c套管、砼套凳、內撐、蝦扣、手套、雨具等低質易耗品。(結算單價中已包含本項所有內容,結算時不再計費)  

4、乙方的輔助用工:

(1)配合甲方分墨放線、施工管理及複查;

(2)搭拆四口五臨邊、人行通道口安全防護棚;

(3)週轉材料的維護、保管;

(4)卸料平台安裝和拆除;

(5)結構尺寸誤差20以上的剔打;

(6)不同砼標號間的鋼絲網隔斷或後澆帶鋼絲網割斷;

(7)刷脱模劑。

(8)外架標杆刷漆。

(9)水電、消防、放線孔預埋盒安裝、拆除;

(10)外架爬梯搭拆及臨時檢查樓梯搭設;(1

1)乙方所用材料的上、下車、週轉及分類堆碼、人工二次及多次轉運;(1

2)爆模後的砼清理乾淨後重復使用;(1

3)樓層泵管加固,地錨埋設;(1

4)天棚望板砂磨;(1

5)管道安裝、拆除、樓層除渣,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乙方自備的機具、材料、設備自己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三、工程工期:  乙方必須在60天內完成七星樓主體工程施工,45天內完成踏步、平台及錨杆擋土牆主體結構的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工期以滿足甲方現場要求為準。(工期計算以乙方進場時為準)  

四、工程質量:  合格,力爭優良。  施工工藝為木模。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規範標準進行施工,並且各項工序必須通過質檢站、建設方、監理方和施工方的驗收,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如在施工中不聽指揮,不嚴格把好質量關,甲方有權進行罰款和辭退,罰款從乙方當月工資中扣除。  甲方提供的木模板,乙方須按甲方指令進行合理配置,嚴禁浪費。甲方將按1層柱模和2層樑板模的標準進行配置,如有損壞,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進行更換,如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切割木板,甲方將按模板原價的雙倍進行罰款。乙方配置好模板後,一律不準將圓盤鋸放在樓面施工作業區內,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開出的配合比配料,嚴格控制水灰比、坍落度,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施工,造成板厚度不夠、超厚、平整度不夠、板面開裂、蜂窩、麻面等一切費用(含材料費和人工費)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結算辦理:  

1、計算方式:以所澆築的砼立方量綜合價進行計算。  

2、計算單價:有模板部份按綜合價160元3(砼立方米計算),無模板部份按綜合價50元3(砼立方米計算,含塔吊或泵送)。  

3、以上單價為綜合價,此價格已包含的內容有:

1)綜合腳手架、外腳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砼攪拌、振搗、收面、養護等工序;

2)四口五臨邊、安全文明施工、掛安全網、鋼管刷漆、人工二次及多次轉運、乙方自用的卸料平台安拆、防護用工等;

3)乙方提供的輔料、輔助用工、施工機具、攪拌站搭拆、蓄水池砌築等。以上項目乙方不再另行計費。  

4、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工期內完工,甲方將按結算總價的90%支付工程款。  

5、因甲方需要的計時工,乙方必須給予配合,甲方按60元天按實簽證。若乙方不配合,甲方按實際產生的費用對乙方進行雙倍罰款。  

6、乙方所有承包項目施工完畢,並且通過驗收後甲方____月內和乙方辦理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每月按工程進度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80%,乙方進場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民工身份證複印件,並每月向甲方提供發放工人工資清單備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竣工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付清所有工程款。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後不按實發放給工人所造成的責任和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定期對工人組織安全學習,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整改後再進行施工。施工單位或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質量隱患(事故)的處罰,乙方必須全額接受。如在施工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八、違約責任:  施工過程中,凡因乙方自身如資金、勞動力、技術力量、管理等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緩慢和停滯,經甲方催促仍不見效果,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按乙方總產值的60%辦理結算手續後,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施工現場,60%的工程款甲方在____日內付清。  本工程乙方自願繳納履約保證金伍萬圓(:50000元),該保證金在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無息退付。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違約金及罰款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不按甲方要求組織勞動力或施工機具入場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退付。  甲方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後,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施工、爬塔吊、關閘限電,如有違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罰款從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九、特別約定條款:  

1、乙方工人不得偷盜和私拿工地的所有材料,如有發現,將以原價的10倍進行賠償,並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並追究刑事責任。  

2、如乙方施工工人在現場發生打架、鬥毆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勸阻,否則甲方將按1000元次進行罰款。  

3、乙方必須在約定工期內完工,並經建設方、監理、質檢站、施工單位、甲方驗收合格。如發生停水、停電、原材料缺乏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按實際延誤的天數給予工期順延,不作其它任何賠償。  

4、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後不按實發放給工人所造成的責任和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工人進場____日內必須向甲方交付其與工人簽訂的用工合同和第____月工資表,否則甲方第一次工資不予支付。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1、本合同屬雙方自願行為,雙方均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違約糾紛經協商無效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

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作實質性的變更或訂立補充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  

2、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後合同失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慶建工四建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項目部乙方: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電話:身份證號碼: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7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 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xx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為:從付先榮採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週年止。(最好是寫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採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餘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採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户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税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範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簽約日期:20xx年10月4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村組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集體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護經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管護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木經營權及林地使用權發包給乙方管護經營。

單位:畝、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經營期滿後,承包方不能結束林下經營項目歸還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費標準的基礎上,重新協商林地使用費的繳納標準。到經營期滿林下經營項目已結束的,終止合同。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護價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乙方應逐塊落實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依法享有林地、林木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保護好森林、林木;

(二)負責對乙方進行《森林法》、《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教育,並適時派技術人員進行指導。

(三)甲方給乙方管護經營區須四至清楚、林權明確。

(四)甲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合同規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在不毀壞林木、不破壞水土的前提下,按規定審批程序經批准後,有權在本經營區內開發種植業、養殖業、旅遊等行業。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和繼承,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履行變更手續。

(四)乙方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管護好本經營區的森林資源,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承包經營區內毀林開墾、採石、採土、採砂及進行其它毀林行為,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嚴禁濫砍盜伐林木。

(五)認真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在防火期必須根據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上報甲方,同時積極組織撲救。

(六)認證貫徹執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積極開展森林病蟲害防治,一旦發生森林病蟲害,應立即向當地林業管理機構報告,並積極組織防治。

(七)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擅自終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賠償損失並支付_____%違約金。(三)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給乙方經營的森林、林木、林地有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內還林或造林,保存率達不到國家標準,補植補造兩年後仍達不到國家保存率標準,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權宣佈轉讓無效,並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造成林地、林木破壞,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林木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內,隊在乙方經營區發生的野外違章用火或森林火災,除按規定對當事人處罰外,甲方對乙方按發生野外違章用火的次數,過火面積和損失程度收取違約金。發生與乙方有直接責任的森林火災,除終止承包合同外,還要按規定追究經濟和刑事責任。

(九)在乙方經營區內發生亂砍盜伐林木或毀壞幼樹等違法行為時,除對當事人追究責任外,甲方對乙方按毀壞林木、幼樹的林齡、株數或材積相應收取違約金。如果乙方參與亂砍盜伐林木,無論數量多少,一經發現,除依法追究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十、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二)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內還林或造林保存率達不到國家標準,補植補造兩年後仍達不到國家保存率標準,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 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承包合同權。 (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縣(區)林業局、縣(區)檔案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發包方(簽字並蓋章):承包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審核機關(簽字並蓋章):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為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發揮林地的經濟效益,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通過,甲方願意將屬於甲方的 林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柑桔、速生豐產樹等。現經甲方、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 林地面積約為 畝,承包租金為每年每畝 元。

二、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承包款及支付辦法:甲方每一年的林地承包款一共為 元。乙方每 年付一次款,即每一次應付 元。

四、在承包期限內:

(1)乙方享有全部承包經營權,乙方享有林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權,種植管理收益,甲方不得干擾破壞乙方的生產,未徵得乙方同意不準任保單位或個人進入承包林地砍伐、放牧等。

(2)乙方為了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的林地範圍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甲方不得干涉破壞,如有發現甲方有意搗亂的要負全責。

(3)乙方承包的林地發生權屬爭議的,甲方負責調處糾紛,並明確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積因權屬爭議有減少,甲方應當減少部分的面積數量對乙方投資費用和預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經濟賠償給乙方,如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4)甲方允許乙方將本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本合同各項條款不變,承包期限不變,由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款。

(5)如乙方必要經甲方小路運輸,甲方應無償提供土地築路,路面不少於貳米伍拾公分(2.5米)寬。

(6)如果有羣眾進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亂砍亂伐,侵害乙方的經營權益的,甲方村幹部必需協助處理。

五、承包期滿,乙方要按時將承包的土地,果樹一併無償交回甲方,乙方不得毀壞,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如果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加倍賠償。

(1)如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則要甲方賠償乙方承包期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要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不得在土地上從事種植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要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放棄對林地不管理在一年以上,也不交承包款的,視乙方自動棄包,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果樹、木及其他設施,合同解除。

七、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承包期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貨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二年止。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在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1

發包方(甲方): 鄉 村民委員會 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 鄉 村 社 承包方代表:

為了明確責、權、利,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集體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體林地的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序號小地名四址界限及相鄰權利人名稱面積(畝)林木資源現狀樹種/年齡(年)/株數(株)蓄積(立方米)承包方式(家庭、其他)承包期限(年)/起止時間(年、月、日)

東/相鄰人名稱南/相鄰人名稱西/相鄰人名稱北/相鄰人名稱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並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資源的行為,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義務

(1)確認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後發現原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開展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務工作。

(5)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收益權,享有承包經營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與其他農户聯户,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户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牛羊進林、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積極監測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包、出租、互換或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三)共同遵守的職責:

1、甲乙雙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雙方必須堅持“六個禁止”,即:禁止林內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變林地用途;禁止林內建房、起灶、用火、點火燎荒;禁止亂砍濫伐;禁止非法種植;禁止狩獵、圍獵、非法捕殺野生動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 元(大寫: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甲乙雙方簽字並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司法部門公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鄉(鎮)政府調解。

4、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監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合02 號 :  甲方(發包方)聯繫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範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魚塘的使用限制  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 承包面積、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於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 35.825 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牆邊 1 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 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 自 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 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 承包金為每年 1600 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叁佰貳拾元整 。(57320 元) :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後養殖”的原則)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________年的承包費用。

(2)第________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____月____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後10 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税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財務室。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並自行承擔承包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並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佔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X、竇X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 2 萬元,並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 1000 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並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於何種原因,由於魚塘排出的鹹水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徵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____區(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4

發包方:______村______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年,即年月日—年月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裏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佔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後,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第1條 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承包本合同。

第2條 甲方將其隊權屬所有的位於 一幅土地

第3條 乙方依據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範圍內。

第4條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條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總共人民幣 元(¥ 元)。

第6條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籤齊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幣 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定於當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計至付清當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來的年度承包金時,出具《收條》給乙方;《收條》為一式兩份,甲方一份備存。

第7條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徵用時,政府補償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財產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8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動解除,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9條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進行的林、農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10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1 發包給乙方依法經營農、林業;該幅土地的面積 畝。

第11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包、轉讓、轉租該土地給第三方經營,否則,甲方單方有權終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權屬無爭議,若因土地權屬與他方爭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並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但最高賠償數額不得超過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經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數額。

第13條 本承包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雙方認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一致,以達成的書面協議為準。

第14條 本合同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15條 從合同承包期滿的第二日起,乙方遺留在原承包土地內的一切財產全部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16條 本承包合同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本承包合同未約定的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18條 本承包合同從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x村委會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6

委託單位: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國有(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畝,中幼林___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__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釐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 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莖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____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___%向乙方付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7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 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xx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為:從付先榮採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週年止。(最好是寫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採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餘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採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户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

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税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範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8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情況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權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權。

2、有權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檢查、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上乙方擅自損害承包林地、林木行為。

4、承包期滿,有權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組織發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產品。

2、享有承包林地經營權依法流轉權利。承包林地經營權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經甲方同意;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有權與其他農户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合作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獲得林木補償費。

4、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5、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享有繼續承包經營的權利。

四、雙方義務

(一)甲方

1、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乙方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不得濫砍亂伐林木,如需採伐必須依法辦理手續,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能採伐。

5、積極預防森林火災和病蟲害。如一旦發生火災或病蟲害,除積極組織滅火和防治外,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五、特別約定

1、承包期內乙方將承包的林地流轉他人,應自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原頒證機關作變更登記,並將流轉合同報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內,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無林木或依法採伐林木後的採伐跡地,均應當在兩年內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時,應保留國家規定標準的蓄積量。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林地評估價值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依法確認的或雙方認可的損失為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

七、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存檔一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户主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9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權證號坐落:林地類型: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代表人(簽名):年 月簽證單位(蓋章)

受讓方(簽名):代表人(簽名):年 月 簽證人(簽名):

年 日 日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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