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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山地承包合同(精選20篇)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精選20篇)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地址)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精選20篇)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石頭村小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東起王義華、王義平、楊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溝;西至王雲飛、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計38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 25 年,自 20xx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6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400元,每年共計15200元(面積38畝),20xx年共計 380000 元(大寫:叁拾捌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為2年,包費共計30400元,於20xx年12月31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為3年,包費共計45600元於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為5年,包費共計76000元,於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為20xx年,包費共計228000元,於20xx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並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其餘所有補助如退耕還林等屬於甲方享受)。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隨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將原鋪設的水管的使用權一併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時做好對水管維護管理和對水管的更換,費用乙方負擔,如有糾紛由甲方協助解決。

十、土地承包後,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承包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二、違約責任:

1、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0xx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 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三、協議生效後,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後生效,並各持一份。

十五、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

甲方 (手印)

乙方

中證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附地形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村委會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石頭村小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東起王義華、王義平、楊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溝;西至王雲飛、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計38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 25 年,自 20_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6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400元,每年共計15200元(面積38畝),20_年共計 380000 元(大寫:叁拾捌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為2年,包費共計30400元,於20_年12月31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為3年,包費共計45600元於20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為5年,包費共計76000元,於20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為20_年,包費共計228000元,於20_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並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其餘所有補助如退耕還林等屬於甲方享受)。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隨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將原鋪設的水管的使用權一併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時做好對水管維護管理和對水管的更換,費用乙方負擔,如有糾紛由甲方協助解決。

十、土地承包後,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承包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二、違約責任:

1、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0_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 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三、協議生效後,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後生效,並各持一份。

十五、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

甲方 (手印)

乙方

中證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土地資源的利用,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種養業和其它業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鎮 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土地上有一口魚塘和部分磚瓦結構的建築物,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土地資源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和甲方改變用地性質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要求徵用土地方(第三方)賠償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附地形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村委會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附地形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村委會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1條 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承包本合同。

第2條 甲方將其隊權屬所有的位於 一幅土地

第3條 乙方依據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範圍內。

第4條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條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總共人民幣 元(¥ 元)。

第6條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籤齊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幣 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定於當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計至付清當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來的年度承包金時,出具《收條》給乙方;《收條》為一式兩份,甲方一份備存。

第7條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徵用時,政府補償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財產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8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動解除,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9條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進行的林、農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10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發包給乙方依法經營農、林業;該幅土地的面積 畝。

第11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包、轉讓、轉租該土地給第三方經營,否則,甲方單方有權終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權屬無爭議,若因土地權屬與他方爭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並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但最高賠償數額不得超過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經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數額。

第13條 本承包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雙方認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一致,以達成的書面協議為準。

第14條 本合同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15條 從合同承包期滿的第二日起,乙方遺留在原承包土地內的一切財產全部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16條 本承包合同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本承包合同未約定的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18條 本承包合同從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X村委會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甲方將耕地發包給乙方經營,並簽訂本合同。

一、 承包期限

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貳拾年。

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二、 承包價格

所發包土地的承包費總計為壹拾捌萬元。每畝每年300元,共30畝。

三、 承包費的繳納

1、 交款時間:20xx年10月15日,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交清。

2、 交款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3、 交款金額:180,000元,大寫:壹拾捌萬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逾期未交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未交付部分參照當地農村信用社同期貸款利率標準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

3、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承包期內,涉及所承包土地的國家政策性補貼資金(糧補、綜合補貼等)由乙方享受。

五、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9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了進一步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山地資源,促進農林業生產發展,建設高效綠色產業。現決定在甲方所位於: 開發農林業。甲、乙雙方特訂立山地承包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範圍:甲方自願協商將其所位於 的山地出包給乙方農林業開發,共 畝。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5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可順延至下一個承包週期。

承包費每年付款一次。以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計算,共 元/年,於本合同書生效之日付款,今後以此類推,在每年該日一次付款當年承包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經過村委會同意,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範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並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並協調與當地的關係,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有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佔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採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採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在10天內自行清理髮包山地範圍內一切作物和建築,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該承包山地範圍內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採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山地範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

4、由於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後,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户追討。如該農户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户個人。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的續包權。

6、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乙雙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6、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包括生產、生活設施)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清理完畢。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2、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徵得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並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書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稱)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單位全稱)

姓名或法人:

聯繫電話:

為加快現代林業旅遊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德化縣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推進綠色生態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林 班小 班森林類別林 種

樹 種 樹 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單位 林權證號 林木蓄積量 (待登記發證後填寫)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並監開發旅遊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遊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1

根據《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 公開、 公平、 誠信、 平等、 自願的原則。  

一、甲方將位於 以東、以西毗鄰的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 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 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保護其合 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 700 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 700 畝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 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農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 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 700 畝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 700 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 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 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 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 700 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

一、 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 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

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 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

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 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

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 一份,經 五家____市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項目及數量:

甲方以山田及山地約___畝。(楊家莊深籠片)租給乙方開發,農、牧、林基地。

二、承包期限:(30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向甲方繳交承包款為每年山地30元/畝,山田150元/畝。共款_元。(大寫:___)。(注:地方面積由國土局、林業局提衞星投影面積計,

四、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在使用期內,承包或轉讓部分股權甲方無權干涉,應協助乙方供電照明(線路費用由乙方負責)開路、指明路線、路道通過農作物不能索賠。

五、租金計算:

按每畝(山地30元/畝,山田150元/畝)___人民幣計。

從開始10年後,以10%提升,5年一提,如此類推。

付款方式:1年按金,1年上期(即一次付2年租金)以後租金每年1月份交付。

六、在乙方使用期內,國家如徵收土地作其它使用,賠償土地由甲方所有,土地上農作物、固定財產賠償歸乙方所有,不得爭議。

七、合同期滿後,土地動產,不動產,農場設施(不包括資金)以股份制共同合作,乙方佔股份51%,甲方佔股份49%股權,保持原狀,共同發展、管理,再重新籤合約。(注:雙方不再合作的情況下,果樹,建築物歸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動產一切由乙方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助交接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九、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20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立約人:___

甲方名稱:___

乙方名稱:___

地址: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經辦人:___

地址: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 公開、 公平、 誠信、 平等、 自願的原則。

一、甲方將位於 以東、以西毗鄰的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 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 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保護其合 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 700 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 700 畝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 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農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 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 700 畝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 700 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 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 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 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 700 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 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 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 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 一份,經 五家____市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 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 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伍拾年.從20_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伍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後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 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於每年的 月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並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並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佔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並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徵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後乙方按實際徵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範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佔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後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複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於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自鑑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芒章鄉中心國小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國小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xx年4月3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承包方)

為響應縣委、縣政府“興果富民”的號召,本着以開發荒山,發展果業的宗旨,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費。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上,通過協商,簽訂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利,並確保按時交納山地承包費。

二、地點、界址及面積

1、地點:

2、界址:

東:

南:

西:

北:

3、面積:

三、承包經營費和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承包費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承包費的交納方式為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當年承包費。

2、承包經營期限:承包經營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至年月日共計伍拾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時收取山地承包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發經營活動,如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經營山地範圍內進行有礙乙方生產經營的行為。

4、甲方應將所承包給甲方經營的山地林權轉給乙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承包的山地範圍內自主獨立經營,不愛他人干涉。

2、有權在承包的山地範圍內建造所需的生產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範圍內開發生產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乙方按有關政策繳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有轉包自主權。

5、乙方應按時足額將承包費交甲方。

6、承包經營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包權。

五、違約責任

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格守合同的約定,自覺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對方經營損失,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賠償。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計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按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2、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協商解決,作出決定,所做的決定與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進一步調動廣大林農生產的積極性,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片林地發包給乙方,地名 大班號 小班號 面積合計 仟 佰 拾 畝 分 釐,(詳見附表)

二、該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承包方只能用於種果樹,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從20_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林地使用費,林地使用費標準每畝每年 整,合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費一次性繳清。

1、承包經營期間內,乙方不得違法將林地用於非農建設或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也不得違法將林地連續拋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採石、取土、築墳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時,應該事先徵求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其他方式流轉的,必須在天內將合同報發包方備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下列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現拋荒2年以上時,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拋荒費,從連續拋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畝按元標準收取,若出現違法將林地用於非農建設,依法給予處罰。

2、甲方干涉乙方經營自主權或不提供應盡的義務的服務時,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協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業站一份,縣林權辦執一份。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一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點

詳見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臵圖》。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山地面積

承包山地的林權證上勾圖面積 畝,如林權證上勾圖面積與實際造林面積差距越過±的範圍,以實際造林面積為準,實際造林種植面積是乙方種植完畢,扣除林地內低窪濕地、水源地、石塊地、墳墓地、高壓線以及相應範圍內水田、旱田、村莊佔地後,由甲、乙雙方協同林業部門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的面積(見下表)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三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

合同期滿後,甲方山場如繼續對外發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金及支付辦法

承包期為30年,承包金按 元/畝,並在簽訂本合同時結算本年租金及預交一年租金,往後每年的租金在每年 月 日前結算,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把林權證提供給乙方。

五、承包用途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所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生態林,無糾紛,沒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並複印有關權屬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權屬證明覆印件》。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准,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範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並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並協調與當地的關係,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所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佔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乙方負責適當的佔地補償費。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如林權證、採伐許可證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採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採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如國家規定因林地而補償給農村的扶貧款歸甲方所有。

2、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採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範圍。

4、由於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後,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户追討。如該農户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户個人。

九、其它

1、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返還已收取的相應承包金給乙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旱地或農田的,按照地上農作物的具體情況,乙方負責適當的補償費,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3、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4、甲方村民承包經營林地所餘時間不足本合同規定的林地租用期,甲方作為林地所有權人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決議及取得鎮人民政府批准,以確保乙方租用林地達到本合同規定年限。

6、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及甲方所在村委會共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報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申請書,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再向所在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書。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並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五年內,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營致使丟荒的林地,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已丟荒的林地,歸還村民使用,承包金不予返還。由於甲方的責任或雙方對出現的問題存在爭議除外。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19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了進一步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山地資源,促進農林業生產發展,建設高效綠色產業。現決定在甲方所位於:開發農林業。甲、乙雙方特訂立山地承包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範圍:甲方自願協商將其所位於 的山地出包給乙方農林業開發,共 畝。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5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可順延至下一個承包週期。

承包費每年付款一次。以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計算,共 元/年,於本合同書生效之日付款,今後以此類推,在每年該日一次付款當年承包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經過村委會同意,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範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並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並協調與當地的關係,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有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佔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採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採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在10天內自行清理髮包山地範圍內一切作物和建築,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該承包山地範圍內一切地上附着物。

9、乙方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10、乙方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採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山地範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11、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

12、由於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後,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13、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户追討。如該農户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户個人。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的續包權。

14、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乙雙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15、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包括生產、生活設施)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清理完畢。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2、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徵得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並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書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鄉村山地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推進家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發(20_)6號文件《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流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依法有償自願”的原則,甲方經村 組同意,報經 人民政府批准,將該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發包給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山地古堡一帶。

二、承包期限:20_年09月22日至20_年09月23日止,共計 14 年。

三、承包金額核算:

水田: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山地: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四、付款方式:滿一年即付清當年承包金。

五、合同簽字後,甲方必須終止該宗土地上的種植,管理權交與乙方。乙方具有根據市場經濟規律進行種養業及經濟與作物全理佈局安排,包括家禽養殖。

六、甲方應認真做好乾部羣眾工作,依法維護乙方的合法生產、經營、管理權利,村負責協調村民及外地人員在乙方租賃的地內葬墳、取土、開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擾障礙,否則視為農户違約,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七、甲方應協調乙方與當地農户一樣享受水源、道路、電力、通訊、電話等自然資源和公益設施的權利,水力資源和電力資源由乙方自己和相關人員協調,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於生產、生活、經營及畜禽養殖的基礎設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八、乙方在承包生產經營期間,享有完整的、獨立的自主經營權和用工權,甲方應保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九、該宗地國家的補助政策(包括資金補貼)由乙方享受(必須由農户認可)。

十、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屬國家總體規劃建設需要,乙方必須服從,該承包合同隨即終止。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負責賠償給乙方,其徵地費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滿後若乙方需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若終止合同,乙方投資基礎設施及產業根據物權法歸乙方所有,自行處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按累計投資150%的經濟價值負責賠償對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要求對該宗承包土地的剩餘租期以同樣的內容實行流轉和傳承。(必須經過甲方和農户認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費支付結算,承包期內前20_年按每年每畝人民幣小寫元,人民幣大寫元計算。20_年內,根據國家發改委所定物價不管上漲或下降5%內照原價不變。如超過5%則按5%浮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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