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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採購合同(通用3篇)

電動車採購合同(通用3篇)

電動車採購合同 篇1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車採購合同(通用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由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電動車採購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採購基本情況

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該合同總額含購買貨物及其相關服務的費用和所需繳納的所有税費,幷包含了貨物發運到指定地點所需的一切費用以及包裝、運輸、裝卸及驗收、質量保證期發生的所有費用。

2.本條第1款中的合同總金額為預計總金額,若合同執行期間,甲方的採購數量發生變化,按採購明細中的單價調整合同總價。

3.採購明細:

第二條 交貨

1.交貨地點:__________。

2.合同生效後,乙方在天內完成供貨。由乙方承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交貨,乙方送貨前小時應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組織人員驗收,貨到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天內驗收完畢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並簽署《貨物入庫單》、《驗收單》作為結算的憑證。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質量及配送要求

1.數量要求:合同內約定的數量為本次採購的數量,若實際採購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並以本合同約定的相應物品單價調整合同總價。

2.質量及驗收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3.配送要求

(1)乙方按合同要求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即要求送貨上門),甲方驗收合格並辦理交貨手續後簽署《貨物入庫單》、《驗收單》,作為雙方結算憑證。

(2)在保證貨物安全運輸、裝卸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據貨物品種、性能自行考慮包裝運輸;但須適合長途運輸、防濕、防潮、耐粗暴搬運,免受搬運、惡劣天氣及其他情況引起的損毀。由於乙方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損壞,甲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並且不能作為延遲交貨的豁免條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等額完税發票後日內,支付合同標的的%作為預付款。

2.供貨完畢後,乙方憑《貨物入庫單》和《驗收單》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請,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請及等額完税發票後日內支付合同標的%。

3.質保金為%,質保期為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滿後如應支付質保金,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請,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請及相應金額完税發票後日內支付應付款項。如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負責免費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委託他方維修,相關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予支付。

第五條 售後服務

1.乙方被視為保證其所供應的貨物是用優質材料和工藝製成、全新、未曾用過、並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並保證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維修的情況下,貨物在品質保期內仍是良好的。

2.在品質保證期內,若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要求更換的指示後天內,須進行更換。貨物已獲滿意地更換後,甲方鬚髮出“修補完成證書”以資證明,貨物質保期從更換貨物簽收之次日重新算起。

3.若上述的缺陷,乃由於本供貨合同的材料或技術不符合本供貨合同的規定,或是由於供應的責任而造成的,貨物本身的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拆除、運輸及修復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在使用乙方產品過程中,如因違規操作造成事故,或因保養不當而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因不可抗力造成產品毀損、滅失或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合同總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所送貨物合同總金額的%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逾期超過日未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直接和間接費用;凡因乙方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並向甲方支付存在質量問題貨物合同總金額的%作為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超過日仍未調換或退貨的,或者調換之後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4.甲方無理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若非乙方原因,甲方在天內不驗收貨物時,應向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車採購合同 篇2

甲方: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電動車的市場銷售,維護經銷商和製造商的共同利益,明確營銷原則和雙方責任,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製造商

“”牌電動自行車製造商———天津市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二、產品名稱

“”牌電動自行車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三、經銷價格

因涉及商業祕密,產品經銷價格見甲方出具之電動自行車全國統一價格表(另附)。

四、銷售地區及時限

本公司授權乙方為甲方生產“”牌電動自行車省市區(鄉、鎮)的獨家經銷商,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銷售目標及獎勵政策

(1)、銷售目標:

1、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確保經銷區域銷售總量輛,大寫2、乙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沒有完成上表所列目標銷量,本協議自動終止。

(2)、乙方首批定貨量為輛,首批定貨的到款時間為年月日前。

六、經銷場地要求

1、乙方展銷甲方產品的專賣店(或經銷點),需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統一形象和材料要求進行裝修。專賣店面積不低於100平方米,經銷點面積不低於50平方米。

2、在取得甲方裝修費用支持的甲方產品專賣店(或經銷點)內,乙方不得展銷其他品牌之同類產品。如經發現,甲方將保留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追究權(視具體行為後果處以相應之罰款,直至取消經銷權,終止本協議。

七、促銷及廣告費用規定1、甲方全國性活動,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參加。

2、乙方根據本地區市場實際情況提交的促銷活動和廣告宣傳活動方案,均須事先(提前15天)報之服務於該地區的甲方區域經理,填報標準形式的廣告活動審批表,經甲方指定責權人審核並回復後乙方可實施,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結算方式

1、乙方必須提前訂貨,乙方以現款方式一次性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經甲方財務確認到帳後,在7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2、乙方定貨的款式和顏色以及其他特別要求,均須用甲方提供的標準定貨單詳細填寫,並加蓋公章或乙方指定責權人簽字確認後傳真到甲方,甲方將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回覆。乙方定單如經甲方確認後,無特殊情況,乙方不得更改訂單內容(包括顏色、款式幾其他)。否則延誤造成產品延遲到貨,以及影響乙方銷售等諸多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運輸及交貨方式

1、甲方的交貨地點:工業園。

2、乙方可自己提貨,也可委託甲方代辦託運(須乙方出具委託書,運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接貨後應及時(在晚於到貨的次日)驗貨,如發現問題必須當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便於甲方及時處理。

4、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有關問題。

十、售後服務

乙方在協議期內銷售甲方“產品”之售後服務,甲乙雙方應完全遵照售後服務協議之條款(售後服務協議另行簽定)。

十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1、 根據市場情況有調整產品價格及銷售政策的權利。 有對各級經銷商日常營銷工作進行指導、考核和處置的權利。 有對經銷商各類廣告宣傳促銷進行規範的權利。 有參與總經銷商篩選經銷商的權利。 若分銷商經營行為違反經銷原則及相關規定,有權對總經銷商進行處置。 根據建立戰略伙伴關係的基本思路,有對經銷商、服務人員提供培訓的義務。 有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及三包政策的義務。 有對產品質量及客户服務等提供技術諮詢及支持的義務。 有在其所轄區域發展分銷商的權利。 有對分銷商經營行為進行規範和管理的權利。 在製造商限定價格範圍內有調整分銷價格及零售價格的權利。 有向製造商就銷售思路及政策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有嚴格遵守制造商市場營銷、客户服務方面有關規定的義務。 有對製造商派駐人員予以尊重和支持的義務。 在合作期內甲方產品的專利、商標、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為甲方獨家擁有。乙方十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十三、知識產權如發現甲方上述知識產權遭受侵權,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採取措施保護甲方權益。

2、

3、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有關部門申請或註冊甲方的任何知識產權內容,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經銷協議。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必須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進行任何交易。 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四、關於退貨

1、甲方商品如確有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無法實現正常銷售(未銷售的產品1個月內;已銷售使用過的產品1周內),經甲方確認後可以辦理退換貨。但退貨產品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列明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連同問題車輛及時退還甲方,以便甲方儘早檢測確定後為乙方及時沖帳或補發同類型合格產品。

2、乙方因商品滯銷(屬經營者自身問題)要求甲方予以調價,甲方有權拒絕。

3、乙方因商品滯銷(專指因甲方新產品上市等原因造成)要求甲方予以調價,甲方有權拒絕。 十五、特別約定

1、凡是甲、乙雙方的傳真件(乙方的訂貨單、簽收的交貨單或收貨單,甲方發出的商品價格書面通知,各類審批表等)都視為本協議內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不得答應甲方業務及服務人員在乙方處借貸現金(含

貸款)、各類有價物品等。未經甲方蓋章及指定責權人簽字認可的任何書面材料、單據以及口頭承諾等一律無效,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其非經銷區域範圍內發生竄貨現象,經甲方或第三方查實後,處以乙方每輛500元的額度罰款,罰款補償於被竄貨的第三方。如發現兩次竄貨以上,一經查實,公司將強制性取消其經銷權。

4、本經銷協議終止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7天內將專賣店、經銷店中有關甲方的商標圖案等標誌拆除,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十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中任意一款均為違約。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後,違約方仍未改正,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乙方未經甲方指定責權人同意,拖欠甲方貨款,按所欠貨款總額,以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要求賠償全部貨款及相應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及解約手續。甲方產品在乙方地區的產品售後服務,在甲方或第三方沒有承接該地區的售後服務工作之前,乙方有責任繼續做好該地區的產品售後服務工作,直到甲方或第三方承接該地區的售後服務工作為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未完成雙方制定的月度目標銷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資格。十七、所有支持(廣告裝修)等不予以現金形式支付,待落實完畢後按協議內容作為貨款抵充。

十八、協議的終止

1、協議期滿或協議期內一方違約或雙方一致同意不再繼續合作,可終止合作。

2、為保障經銷商利益和維護市場秩序,因經銷商無力經營,經制造商或原經銷商找到合適的當地新經銷商的前提下,在製造商確認包裝完整、產品合格(出廠期1個月以內的貨物),製造商承諾予以退貨。自經銷商至製造商廠內或就近指定地點的運費由經銷商承擔。製造商按結算金額的5%收取手續費。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經制造商驗收確認無誤後,予以退款。

3、因產品質量在三包範圍內的保修、維修事宜,在產品保修卡中予以明確。

4、中途終止協議的,不再享受公司任何政策,已簽訂的合約約定也不再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和糾紛由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管轄。

二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生效後,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協議在乙方執行第五條第(2)款後自動生效,否則協議自動解除。 二十三、本協議的簽署地: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二十四、甲方指定責權人為銷售部最高職位者。

二十五、補充協議

甲方:(章) 乙方:(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電動車採購合同 篇3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現將______________車轉讓於買受人。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1、該電動車目前已行駛_________公里,車況已由買受人認可,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該電動車轉讓後出現的一切問題(維護修理或被盜等)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3、該電動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4、該電動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5、協議規定該電動車只能買受人本人使用,買受人不得轉賣(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備用。

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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