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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整改方案(通用10篇)

車輛整改方案(通用10篇)

車輛整改方案(通用10篇)

車輛整改方案 篇1

**年1月28日,遼寧省建設廳、公安廳聯合頒佈了《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遵循了《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立法精神,結合遼寧省實際情況,在小區機動車輛停車位設置、車輛管理、停車位內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保護及物業過失致車輛受損賠償等幾個方面做出詳細規定。遼寧槐城律師事務所丁達鵬律師就該《規定》相關內容做如下解析,小區車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參考。

一、《規定》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範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着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於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着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於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託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衞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物業管理企業的過失致車輛受損,物業管理企業負責賠償。

《規定》首次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對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機動車人為損害承擔管理過錯賠償責任。該條款為業主主張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業主主張該權利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必須有證據證明物業管理企業未盡到本文第四項列明的6項管理義務,同時要結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企業應承擔的義務,如24小時門禁管理、夜間巡邏、錄像監控等等,即管理過錯。

2、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賠償,因此在制定《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一定要將賠償事由、賠償標準約定清楚。

車輛整改方案 篇2

一、車輛管理規定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

1.對X項目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X項目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X項目設有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X項目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X項目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X項目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X項目限速標誌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後進。

9.X項目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X項目的出租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後,謝絕出租車進入X項目。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X項目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污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X項目。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X項目,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X項目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X項目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X項目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二、停車場守則

為規範停車場的使用及管理,營造規範的購物環境,制定本守則。

1、月租車的車主應於每月月底前繳交各種費用;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轉借他人。

2、臨時停放車輛先收費,出場時驗發票後放行。

3、月租車的車主只可將車輛停在其所屬月租車位範圍內。臨時停放車輛必須按車場保安員指定地點停放。

4、停車場只能作為停車之用,不能用作維修車輛、儲存貨物或其它用途。

5、車場內嚴禁吸煙,嚴禁在車場內加油。

6、載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在車場停放。

7、在車場內必須按限速行駛和按車場指定路線行車。

8、在車場內行車必須注意安全,以免損壞停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如有損壞,物業服務處有權向損壞者索賠。

9、車主如遺失停車卡,應馬上通知物業服務處,物業服務處會於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後補發新的停車卡。

10、本處不負責保管隨車物品。

11、車主如違反車場守則,物業服務處有權拒絕其車輛停放;此外,物業服務處可隨時修訂此《停車場守則》。

三、物業服務處裝卸貨物管理規定

裝卸區域的位置:

1、1/F東面裝卸區設在1/F東門入口外;

2、-1/F北面裝卸區設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裝卸區的使用範圍:

1、1/F東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家居”的貨物裝卸使用;

2、-1/F西北面裝卸區是提供給“超市”及其商場等貨物的裝卸使用;

裝卸區的管理:

1、商場裝卸貨物時,必須在指定的裝卸區內進行裝卸貨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裝卸的進出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3、不得在商場的入口處,樓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電梯內留置任何貨物、物品、箱櫃等將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貨物、物品只能在物業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及在特設的貨物裝卸台,通道及電梯裝卸和運送。

5、商鋪內的傢俱,設備及裝置等搬離該商鋪前,須事先取得物業服務處的書面同意,憑物業服務處發出的放行條從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電梯運送貨物時:

①、不得超載超長或運送危險物品。

②、運送液體貨物需用容器裝好以防泄漏。

③、粉狀貨物需用密封袋裝好以防外泄。

④、貨物若為尖鋭物品應墊好,避免刮花電梯。

7、當裝卸貨物高峯期,貨物和車輛較多時,必須遵守商場貨物裝卸區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進出車輛必須掃次序排隊進出。

四、車輛管理工作標準

1.道路線型、斷面與整個建築羣體佈置相協調;

2.車行道通暢,出、入口標誌明顯;

3.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可進入;

4.進入停車場內的車輛,均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車輛或2.5噸以上貨車,一律不準駛入;

6.駛入停車場的車輛均需減速,時速不超過15公里,無鳴笛現象發生(救護車、警車、救火車除外);

7.停車場內的所有車輛均納入物業公司管理範圍,作到車證齊全,見證/票放車;

8.車輛管理人員禮貌待人、熱情周到;

9.車輛管理員熟知車主姓名、車型、車牌號、鋪號、車位;

10.車輛管理人員隨時巡查車輛停放情況及車輛的車況,遇有門未鎖、燈未關、漏油、漏水等現象發生時,10分鐘內通知車主;

11.停車場內無貨物堆積、道路阻塞現象;

12.停車場內地面無水、無油、無污、無紙屑、無煙頭等雜物;

13.停車場道路平整無坑、無尖鋭物、無金屬釘狀物;

14.停車場內有明顯禁煙標牌,且消防器械及設施均配備齊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轄區內交通事故年發生率不超過2%,丟失事故發生率為0%;

16.地下停車場光線明亮,能見度高,目測距離50米以上;

17.臨時停放車輛收費率100%;

18.每車位文字檔案齊全、資料準確率100%;

19.外來進出車輛有登記,完成率100%,準確率100%。

五、停車場班長職責

1、接受主管的直接領導。

2、領導下屬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情況,認真檢查,有效阻止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3、熟悉停車場的建築設施及固定車位的情況。

4、熟悉停車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應急方案。

5、迅速、妥善處理好社會性事件、事故、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6、組織、指導下屬參加各項培訓。

7、在工作中要運用禮貌用語文明服務,積極為顧客解決各種困難,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後會議,認真做好工作日記和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停車場值班員職責

1、積極指引車輛安全駛入車位停車。檢查並提示車主鎖好車門窗,並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時間,車況及車牌號。

2、做好對機動車的監護及車場的安全巡邏工作。

3、按規定對地面停車場收取車輛管理費,並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機嚴格遵守停車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和使用規定。

5、嚴格杜絕停車場內有明火作業的情況發生。

6、認真檢查停車場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7、對車場周圍的施工情況進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響到X項目的正常停車秩序。

8、阻止未經許可或未辦理停車位的機動車輛使用車庫。

9、阻止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駛入停車場,發現問題應立即向班長或主管報告。

10、阻止無關人員,閒散人員(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員工)穿行車庫、逗留。

11、對停放一天以上的車輛要記錄,並報告班長和主管。

12、嚴格禁止在停車場內停放非機動車和存放貨物。

13、認真做好當班各種記錄,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主管進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並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5、調遣指揮門崗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7、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保安部經理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並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車輛整改方案 篇3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市)縣房產管理局(辦、所),各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各物業管理企業:

為規範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保障車輛停放管理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麼問題,請及時與我局聯繫。

附:《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保障車輛停放管理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非機動車輛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輛停放設施按以下原則實施管理:

(一)建設單位按規劃要求配置的機動車停放設施(包括地面停車庫,地下停車庫,立體停車庫等)應當提供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應當出租,不得閒置不用。

(二)凡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場地予以車輛停放的車位,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出售。建設單位擁有車場、車庫所有權的,停車位要轉讓的,受讓對象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租用停車位的業主享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建設單位在未滿足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停車需求前,不得將車位出售、出租給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車位有空餘的,可以臨時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出租時,租賃雙方應在停車位出租合同中約定:當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時,出租人可終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車位。但出租人應在終止合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設置停車位的,應當符合國家交通設施安全標準的規定,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礙行人和其他車輛通行。

第四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輛停放,按以下原則實施管理:

(一)業主、使用人的非機動車輛應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擔市政公用等專業維修、房屋裝飾裝修等需停放非機動車的,應當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未就停車管理作出約定的,由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依據相關規定決定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停車管理方案。

第六條物業管理企業或者其他停車管理單位(以下統稱停車管理單位)受託提供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遵守本市停車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和業主大會的決議等;

(二)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停車管理的約定;

(三)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車管理單位的職責、停車位和臨時進出車輛停放的管理方案、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等;

(四)在地面、牆面設有交通標識,引導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

(五)有專人對進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進行登記,進入時查驗車身狀況併發放停車憑證,離開時查驗停車憑證後放行;

(六)維護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停放秩序,保證車輛整齊,行駛通暢;

(七)24小時有專人看管停車場或採用電子監控手段進行不間斷監視,勸阻、制止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防止停放車輛丟失。

第七條車輛停放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衞、軍用、郵政等特種機動車輛執行公務時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不得收費。

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設施進行車輛停放,屬業主所得收益的,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或者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條車輛停放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業主大會決議、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管理制度,聽從停車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車輛停放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礙消防設施的使用,不得影響行人和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機動車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車位;

(三)按照規定或者約定交納車輛停放費用。

第九條除臨時進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放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停放人應與停車管理單位訂立機動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協議,該協議一般應包括雙方當事人機動車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收費價格、管理責任、管理服務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管理單位,應及時對停車場地、道路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證正常使用。

對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需要的,停車管理單位應在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結合實際,採取措施提高停車場地利用率。

第十一條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影響住宅物業管理區域道路暢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車管理單位可以按照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合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或者業主大會決議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非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停放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車輛整改方案 篇4

為了保證惡劣天氣下應急處置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水平,發揮最大潛能抗災救災,確保儲備倉庫、儲備物資、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江鈴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單位抗災救災的組織領導工作。其成員組成為: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 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搶險救災組、人員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衞組、通訊聯絡組,各自擔負抗災救災的具體工作。

(一)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後勤保障組:負責搶險抗災期間的後勤物資保障

工作。

組長:

成員:

(三)人員救護組:負責抗災救災期間人員受傷時的急救工作。

組長:

成員:

(四)安全保衞組:負責抗災救災期間的安全保衞工作。 組長:

成員:

(五)通訊聯絡組:負責向當地有關部門、聯防單位聯絡,請求增援。向各小組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精神。事故結束後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部門上報有關材料。

組長:

成員:

三、適用範圍

氣象災害,是指由於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温、高温、連陰雨、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捲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儲備倉庫和儲備物資損失、職工傷亡的氣象災害。在本單位開展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四、災前準備

及時與當地氣象部門取得聯繫,瞭解災害性天氣情況,及時獲取當地的災害性天氣預警,做到有備無患。

(一)對庫區、貨場排水系統進行檢查清理,疏通涵洞,確保涵洞、水溝暢通無阻。

(二)檢查倉庫、站台庫,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確保倉庫、物資安全。

(三)檢查專用線路基、護坡及周界圍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四)對電力線路、通訊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採取應急措施。

(五)對辦公樓的避雷裝置、配電、供水設施、車輛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做好搶險救災物資和生活物資的儲備。

(七)加強安全保衞工作和巡邏工作,發現險情,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組織人員進行搶險。

五、搶險救災

(一)在上班期間,職工或巡邏人員發現災情應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發佈有關禁令,動員全體幹部職工緊急行動起來,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同時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後、雙休日、節日期間,值班巡邏人員發

現災情應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一方面命令值班領導立即啟動抗災救災預案,組織在處人員對災情進行搶險;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車輛,組織不在單位值班人員趕赴單位,進行抗災救災。

(三)受災現場指揮人員、救災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接受指令,協調和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四)對壓壞的倉庫屋面要及時組織修復,使物資受損降至最低限度。

(五)對突發災情,在崗人員沒有接到相應指令,一定要堅守工作崗位,並根據災情情況採取相應的搶險保庫和自救措施。

(六)災情特別嚴重,搶險救災力量有限時,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取得聯繫,爭取支援。

(七)搶險救災中如遇人員受傷時,應立即進行救護並送就近醫院救治。

(八)加強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衞工作。

六、善後工作

(一)做好受傷人員和家屬的安撫和慰問工作。

(二)及時動員全體人員恢復生產,做好受損工程的修復。

(三)做好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七、獎懲

(一)參戰人員表現突出的由單位給予表彰或向上級請功嘉獎。

(二)搶險救災中無故不到場,不服從命令,不聽從指揮,臨陣脱逃者視情節輕重以予經濟、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管理部編制、修改和釋義,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車輛整改方案 篇5

一、簡介

地下停車場位於中心地下一、二層,預計200個車位(不包括地面車位)供中心之酒店、公寓、辦公樓、商場使用,車位產權屬發展商所有,目前暫時只租不賣,並委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停車場管理者(委託協議見附件一)。 地下停車場正式對外投入運行開放時間暫定為20xx年9月。

二、

停車場管理軟件系統

1、 供應商名稱:漢軍智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2、 車庫管理總體思想:現場無人看管,完全智能化,管理人員可以在車場環境外的任意固定地點對於車場執行完全控制權,完成各種統計、監視、報警、引導等功能。

3、 系統內容:自動識別卡內身份、自動開啟與關閉閘機、自動儲存記錄、自動核算費用、自動LED屏信息提示等功能。

如系統涉及臨時停車收費,則需在停車場現場設置收費管理人員。 4、系統解決方案:  管理中心安裝停車場系統數據庫系統及應用程序;  對內部車輛進行登記、分配、髮卡等工作;

停車場一側安裝非接觸式讀卡器,使卡片在15~20cm內被系統讀到並送到工控機進行處理;(注:也可根據內部需要選用2~6米遠距離讀卡器,實現不停車出入停車場)

有一進一出雙車道一條,每條道安裝對開道閘兩個,共需2個道閘。

5、車輛實行憑卡出入管理。內部車輛首先到管理中心進行領卡,卡類型有長期卡、月卡和臨時卡。

6、安全管理:車輛資料存檔,保證車場停放車輛的安全。採用自動控制管理系統,“合法”車輛均在電腦中記錄了相應的資料,卡丟失後可及時補辦。卡丟失也可隨時檢索,及時處理。

停車場系統防止道閘砸車,採用地感檢測器控制方式,確保不出現道閘砸車。

7、主系統設備:自動擋車道閘、數字式車輛檢測器(地感)。 三、 車位申請及收費管理 1、

月租車位

1) 使用對象:辦公樓、酒店、公寓、商場、發展商內部用户 2) 分配辦法:

a. 辦公樓:單個公司用户可獲得一個月租車位申請額度,200平方米以上單元公司用户可額外獲得一個月租車位申請額度,依次類推;國際中心可依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配置面積比。

b. 酒店:以社會臨時車輛停放為主,預留30個車位作為長期固定車位; c. 公寓:根據停車場剩餘容量及用户需求分配; A. 商場:原則上不安排月租車位申請額度。 3)申請:

車位租户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管理處根據停車場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停車位。

物業公司受發展商委託代辦車位租賃手續,並代辦租賃合同的簽訂。

車位租户支付租金後,獲發停車磁卡和停車證。

4)租金收取

車位租金採取先付後用的原則收取,車位租户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的同時,應

支付本月的租金和一個月的押金,以後應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根據上海中心商務區辦公樓一般月租金在RMB20xx元左右,中心可結合蘇

州當地情況及政府相應規定、本停車場實際運作使用情況,合理制定固定車位租金價格。 5)租賃期限

建議:半年至一年

6)收入管理

物業公司作為被委託管理者,租金收入為代收性質,由發展商提供發票。物

業公司收取租金後,出納直接繳款至發展商財務部,並接收發展商財務部定期核賬。

2、臨時停車位

1) 使用對象:中心各用户臨時使用、社會車輛臨時使用及訪客車輛臨時使用。 2) 臨時停車位使用程序:

車輛進入停車場 發臨時停車卡 停放車輛 付費 車輛離開停車場 3) 付費方案

從有利於停車場管理、方便客户、降低成本角度考慮,現提供4個收費方案供參考,有關方案分析可作為附件三。

4) 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建議:臨時停車以時租為單位計算,一次半小時以內可免費,半小時以上按一小時計算,依此類推,一個半小時以上即按2小時收費,超過8小時的可減半收費;

有關具體收費請依據蘇州當地情況及政府相應規定、本停車場運作使用情況合理制定時租價格。 5)收入管理

物業公司作為被委託管理者,上述臨時停車收入為代收性質,由發展商提供

發票,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後,物業公司出納將當日停車費直接繳至發展商財務部,並接收發展商財務部定期核賬。

3、分區收費、分區管理

1)為便於管理,2層地下停車場分為3個區域:

A區:地下1層北面,約 00個車位,因毗鄰酒店和公寓,建議可劃為酒店

和公寓專用區域,併兼臨時停車位使用;

B區:地下1層南面,約00個車位,因毗鄰寫字樓,建議可劃為寫字樓專用

區域,如果尚有空位,也可作臨時停車位使用;

C區:地下2層,約00個車位,建議可作臨時停車位使用。

2)為便於管理,上述3個區域,應指定專用出入口,即A區、C區為北出入口,B區為南出入口,平常時段,A區與B區之間應使用活動欄杆予以封閉,而臨時停車高峯時段(6:00PM~10:00PM),區域之間可以開放。

3)建議將A、C區域作為主要的臨時停車場,除寫字樓訪客以外,應儘量將社會車輛引導至A、C區域,而當高峯時段,A、C區域車輛停滿時,才將車輛分流至B區域空餘車位。

四、 停車場管理措施 1、 基本方針 1)

物業公司接受發展商的委託對中心地下停車場物業管理,物業公司根據委託合同無論停車位使用與否向發展商全額收取物業管理保底費; 2) 物業公司對停車場經營管理並不負責;

3) 為發展商提供便利,物業公司可以提供代收費服務;

4)

停車場物業管理收支賬務獨立,與中心其他部分物業管理收支賬務無關。

2、 人員編制:

主管:1名

保安員:出入口兼收費8名 巡邏4名 計12名 萬能工:2名(由物業工程部承包) 清潔工:2名 3、

管理預算 分析可作為附件四 4、 崗位職責

可作為附件五 5、 停車細則

可作為附件六

車輛整改方案 篇6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採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並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並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儘量採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並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餘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並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後,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誌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整改方案 篇7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提高項目應對冬季低温雨雪冰凍災害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工程進度和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冬季低温雨雪冰凍天氣時,G206桐安段改建工程的應急預防和發生突發事件(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成立冬季施工防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姚明華 副組長:侯祥林、周東濤

成 員:李召蒙、孔維鬆、葉昆、姚堯、張興葉、季維洋、王超、洪飛、丁毅、劉綵球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學習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應能迅速準確地做出反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並參加預案的定期演練;

(2)在組織搶救時,做好人員的救護和疏散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事故救援後,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積極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調查材料。

(4)各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協助落實本應急方案。

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姚明華

(1)負責本 “預案”的制定和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實施;

(3)檢查督促做好低温雨雪冰凍災害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侯祥林、周東濤

協助組長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組長因故不在時,代理組長職權。 成員:李召蒙、孔維鬆、葉昆、姚堯、張興葉、季維洋、王超、洪飛、丁毅、劉綵球

(1)現場組織人員負責組織小組其他成員進行搶險工作;

(2)協調人員負責對聯繫各相關單位,圍護現場秩序;

(3)搶救人員應根據傷者情況,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對傷員進行現場急救,並及時送往就近醫院,使傷者接受進一步治療;

(4)交通疏導人員負責指揮現場交通秩序,以使傷者能及時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5)物資保障人員負責材料物資的準備,保管及維護,物資消耗後及時補充。

三、雨雪冰凍天氣值班表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通訊聯繫通暢。

四、應急物資配備

五、應急預案保障措施

1、加強值班和信息溝通。在雨雪、大風、降温天氣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暢通聯繫渠道,隨時瞭解和掌握有關情況,隨時報告。

2、物資保障。後勤保障組要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做到周到細緻、及時到位、保障有力。

3、技術保障。及時準確瞭解天氣情況,及時做好防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技術準備工作。

4、宣傳教育。對各施工人員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工人安全知識、自我防護意識。

六、應急救援響應

對雨雪天氣在工作人員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清掃道路積雪、結冰,保持道路清潔。低温雨雪冰凍災害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督促各參建單位作好以下工作:

1、冬季雨雪天氣防機械傷害應急方案

(1)加強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雪天過後及時檢查機械設備,及時對機械進行積雪、冰碴清理作業,應遵守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

(3)施工前再進行進一步檢查,確保施工機械工況良好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4)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現場作業人員應及時向公司項目部彙報,同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急救人員應迅速到達對傷者進行初步救治。

(5)如出現重傷等情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院取得聯繫,將傷者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2、冬季雨雪天氣防觸電傷害應急預案

(1)及時聽取天氣預報,對事故現場的電閘箱等提前做好防低温雨雪冰凍災害的保護。雨雪天氣之前必須對不使用的設備拉閘斷電。

(2)雨雪過後要及時清理積雪、冰碴,檢查電源、電線是否損壞漏電。如發現用電設備存在損壞,及時修復,避免發生觸電傷害事故。

(3)當施工現場有人觸電時,應及時通知現場電工及急救人員,必須在確保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搶救,或使用乾燥的木棒使觸電者脱離電源,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坍塌應急預案

(1)雨雪過後,及時清理基槽、方溝上方的積雪,防止積雪過多發生基槽坍塌現象。

(2)對當發現有坍塌跡象時,發現人應立即招呼其他人員及時撤離坍塌區。

(3)如發生坍塌事故,立即封閉現場,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立即組織人員清理坍塌土方,並對土體脆弱部位加固。

(4)如發生人員傷害,應立即聯繫現場急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雪後發現路面有積雪、結冰現象,立即組織施工人員,清理事故道路,並對重要路口路段進行清理。保證施工道路通暢的同時,確保社會交通的安全,避免發生社會交通事故而影響工程施工。

(2)根據現場情況,主要路口路段要安排交通疏導人員,指揮交通,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3)雪後對設備機手要進行鍼對性單獨交底,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4)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組織交通疏導人員,將交通恢復,避免影響施工及社會車輛通行。

(5)如發生人身傷害,現場急救人員應立即進行初步救治,並及時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

5、臨建防護應急預案

(1)雪後及時清理臨建設施上的積雪,防止發生坍塌事故。

(2)施工人員清理積雪期間,必須做好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人員傷害。

(3)如發生臨建設施損壞,施工人員不能在進入建築物內,且要及時清理積雪及損壞的建築物。

七、災後自救

1、對因災損失情況進行全面調查,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

2、及時做好低温雨雪冰凍過後的生產、生活自救工作。

3、及時總結低温雨雪冰凍工作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預防處置能力,減少損失。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未列的突發事件,可參照以上幾種情形靈活處理。

2、本預案所涉及的各支隊伍,有時預案雖未提及,但在事發時也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待命。

3、領導小組成員,先到現場者即為現場指揮員,應負指揮責任。

車輛整改方案 篇8

一、車輛管理設想

停車場的合理使用以及車輛的管理是影響管理服務質量的具體問題,物業處將從規範化操作方面為辦公區提供方便和車輛安全保障。針對辦公區交通停車設施情況,對車輛管理作如下設想:

1、合理制定車輛流向

根據擬訂的車輛流向,規定車輛按統一的路線行駛,車輛高峯期,派秩序維護員現場車輛疏導,保證現場不堵塞。

2、車輛疏導

負責車輛的交通疏導工作。採用封閉式管理,主要是對車輛出入口及與共用道路、地面交通車輛的指引、疏導;

車輛主出入口,設立固定的車管崗,由秩序維護員負責進出車輛的登記,配套道路、地面交通,物業處設置巡邏崗對車輛進行疏導。

3、停車場統一管理,停車位合理使用

車輛管理實行卡證管理,通過停車證進入相應的停車位,其它車輛辦理臨時停車卡後停車。

4、交通設施的維護:包括路牙、路面的完好,交通標識的維護和完善。

二、交通管理的原則

1、規範管理的原則

秩序維護員按管轄區內各路段的交通設施要求,對轄區內的車輛進行規範停放及行駛管理,秩序維護員必須按交通管理的正規指揮方法指揮。

2、文明服務的原則

秩序維護員在維護交通秩序、糾正違章停車或行駛時,必須以禮待人,文明服務。具體工作時按《物業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執行。

3、時效性原則

當值秩序維護員在接到交通事故等求助時,按《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時效原則進行

三、車輛管理措施

1、業主車輛管理

物業處為中心用車辦理“車輛通行證”,車輛進入時,將“車輛通行證”放置於車輛醒目處,車庫門崗秩序維護員核實身份及車輛通行證後放行。秩序維護員有責任在最短的時間內,牢記辦公區內部所有車輛的車號、車輛特徵和車主。

2、外來車輛及人員管理

外來車輛在地面停放。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前,門崗秩序維護員對車輛、來訪人員進行登記,檢查證件、問清來訪事由,並通知巡邏員做好引導準備, 經安全檢查後進入停車場,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

3、上、下班高峯車輛指揮

物業處在上、下班高峯期時將增派秩序維護員在停車場車輛停放處指揮,以便讓業主安全、有序地進出停車場;道閘出入口由當值班長協助秩序維護員管理。

4、車輛行駛與停放管理監督進入轄區的車輛不超過10km/h慢行、禁鳴喇叭,並指揮車輛按規定方向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以便於車輛停放整齊。

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應及時通知駕駛人員。

漏油車輛及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轄區。 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對轄區內路面的一切車輛實行統一停放管理。

5、交通設施管理

秩序維護員在接班前對轄區各道路標誌,禁鳴喇叭標誌,禁止駛入標誌等交通標誌牌、減速線、停車線、讓行線、人行道線等進行檢查,發現有損壞的應予以記錄並及時報部門處理。

秩序維護主管對當值人員報告的交通標識的損壞進行核實報修。 當發現交通設施有損壞、歪斜移位等變化時,應及時報告秩序維護部主管以便及時修復或更換。

秩序維護部主管應負責建立轄區交通設施的管理台賬,對整個轄區內的交通設施的效能和合理性做出評價,報主任以便為改進和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系統提供依據。

對過失造成交通設施損毀的責任者,責令其賠償。

6、停車場管理

(1)車輛進場停放

當有車輛進場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提醒車主鎖好車鎖、隨身帶走車上的貴重物品;

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他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主提出,並作詳細記錄。

(2)車輛離場

當有車輛離場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及時檢查車主證及相關資料;檢查車主證件與車輛是否相符;

若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攔截車輛,並及時主管前來協助處理;

收回停車卡;及時登記。 (3)巡視

當值秩序維護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一次,發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同時報告主管處理;

發現無關人員和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若出現緊急情況按緊急情況預案處理;

協助保潔員維護好車場衞生。

7、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保障停車場的正常使用,使用停車場的車輛應嚴格遵守管理規定,服從指揮調度,規定如下:

對外停車區域僅限地面停車場,臨時停車須按秩序維護員指揮進行停放,固定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停車場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管理,巡邏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

本車場車輛出入實行停車證制度,車主憑物業處發放的停車證(IC卡)刷卡或由秩序維護員開啟車場道閘系統,對強行進入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承擔全部責任;駕駛員應嚴格遵守指示牌上規定的行車路線及停車場規定,其中包括車線、限高、出入口等,停車場內車速限10公里/小時;貴重物品請勿放車內;

停車場區域內嚴禁鳴喇叭,不允許在車場內進行加油、洗車、修車、吸煙、吐痰、亂扔果皮、清理車上雜物;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發現有漏油、漏水時,負責通知車主進行處理;

嚴禁裝載汽油、柴油、煤氣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停車場,必要時必須得到物業處的批准,並有安全措施。場內嚴禁存放危險品,如:汽油、柴油、油漆、腐蝕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超越車位或跨位停放,更不能停放在出入車道上; 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造成其它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損壞照價賠償;

車輛整改方案 篇9

為提高公司各級人員工作效率,合理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現對公司車輛管理及交通費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責任人(管理部經理為公司總體責任人):

1、總部車輛:

1)、第一責任人:管理部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管理;

2)、協同責任人:車隊隊長(鍾慶章),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繳費、辦證、保險等。

2、辦事處車輛:

1)、第一責任人:辦事處經理,負責辦事處所有車輛管理,若因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不善造 成費用超標和車輛重大損失,由區域經理負責解決(出現違法犯罪及不可抗力因素除

外);特別是因車輛日常定期更換機油、水缸加水未及時造成車輛損失的,處車輛第一責任人500-1000元/次,同時造成的車輛損失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2)、協同責任人:車輛使用人,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日常維修、維護保養等。

二、車輛管理:

1、公司的車輛由管理部負責管理與調度。

2、管理部對車輛進行登記管理,每輛車應登記車號、購買日期、上牌時間、年審日期、保險購買、所屬區域、車輛負責人等。---車輛管理登記表

3、管理部有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使用予以處罰,並負責所有車輛費用審核、繳費、年審、過户、辦證、保險等。

4、公司車輛鑰匙、證件統一由管理部管理,領用或歸還時必需辦理相關手續並檢查證照是否齊全,若有遺失追究使用人責任(各區域車輛由區域用,每台車只發一條鑰匙)。

5、車輛的領用人要先向公司管理部申請,再由管理部通知倉庫發車。還車回倉庫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反映還車情況。在不徵得公司同意自行隨意換車的行為,公司將給予沒收車輛並予罰款1000元。----車輛使用(領用)申請登記表

6、部門需使用車輛,由使用人員申請,並填寫好車輛外出派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後,交管理部批准,派車單交管理部存檔,並領取車輛鑰匙及相關證件。

7、各區域因業務需要,要領用車輛作為公務車的,必須經管理部同意,總經理批准,並填

寫好車輛領用責任書,交管理部存檔。

三、車輛維修保養

1、車輛出車時,如有貨物,需從倉庫處領取放行條,並由保安檢查屬實後方可出車。

1)、車輛駕駛員用車前要先檢查車況,包括機油、水箱、剎車系統等。

2)、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 全,由於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1)、駕駛員出車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

2)、公司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人員或物品。

3)、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安全駕駛車輛,除貨物超越及客車運貨兩條外,其餘 因違章事故造成後果,由駕駛員全部承擔。交通事故中,若經公安交警部門判定責任權益及保險公司賠款外,其餘損失由駕駛員負擔。

4)、公司車輛只能作為業務開展及其它工作用途,私自用車而按規定審批程序的發現一次 罰款200-500元。

5)、非本公司人員及持非有效駕駛證者,不得駕駛公司車輛,一經發現,處罰車輛審批人 員或授權人100-300元。 3、日常維護

1)、駕駛員及車輛責任人須定期清潔車輛,至少每週洗車一次, 保持車內整潔,不得零 亂堆置雜物。

2)、車輛負責人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車輛安全。一般情況下車 輛發現小故障,日常例保工作須在公司指定維修點進行,車輛責任人須做好維修保養

記錄。若車輛出現較嚴重問題不能到達公司指定地點或其它特殊情況時,須經公司同 意方可在其它維修點維修。

3)、車輛的保養如定期加機油水缸加水等由車輛負責人進行保養,如發現因為沒有保養而 造成的車輛損壞,車輛維修費用一律由車輛負責人負擔。

4)、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由車輛使用人負責,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各區域用車由區域經理 負責監督。公司不定期派人巡查各區域用車情況,對車輛車容車貌較差,未按規定審批使用等情況,處罰本車輛責任人100-200元/次

4、費用核銷

1)、各車輛的油費、過橋路費報銷,由使用人填寫報銷單,交區域經理審核,再交管理部 核對,經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報銷。行駛卡應與行車裏程表相符,不符的部分不予報銷。

2)、各車輛維修費必須憑原始單據報銷,由管理部核對,交管理部門審批後交財務報銷。 3)、財務部對每輛車每月費用作好賬目,便於清查(費用標準參照公司規定)。

四、汽車福利

1、車輛個人制:

對符合條件的公司員工可實行車輛個人制,提供購車發票由公司付實際購車款的三成首期,車輛的所有權歸個人;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可申請購買最高價值為8萬元的小車或麪包車,經理級以下人員可申請購買最高價值5萬元以下小麪包車,品牌不限制;超過公司規定標準部分由個人承擔。

2、車輛個人制的達標條件 :

1)、區域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凡在公司工齡滿四年以上、銷售業績達標、無不良誠信記錄者,通過公司申請並簽署有關合同後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購買車輛的待遇;

2)、業務員工齡滿五年以上,表現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者,通過公司申請並簽署有關合同後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購買車輛的待遇;

3、享受車輛購買補助相關責任和義務:

1)、享受公司購車補貼員工,公司將不再配置車輛使用,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2)、享受公司自購車補助人員需為公司服務年限最少三年,自購買車之日起,若為公司服 務期不滿三年,則個人須退還未服務滿三年差額之購車補助款,即:退還額=享受自購 車總補助額 /36個月*(36月—已服務月),車輛歸個人所有。

4、現有公司車輛個人制(公司現有車輛可申請歸個人所有):

1)、區域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或工齡滿兩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員工可向公司申請此福利;

2)、根據車齡、車況直接估價一次性賣斷,如果願意一次性支付的則可以以公司定價買下或分12期由公司財務扣款,一年後車輛所有權歸個人所有。如果不一次性支付的可在籤協議併為公司服務滿5年後,車輛完全歸其所有;

3)、所有面包車必須做車身廣告,廣告費用由公司承擔。

交通費用管理制度

一、交通費補助

1、業務員每月享有300元的交通費補助,憑票報銷;

2、業務主管每月享有300元的交通費補助,憑票報銷;

3、摩托車每月300元油費補助,憑票報銷;

車輛整改方案 篇10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儘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後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彙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複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羣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後,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後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佈響應終止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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