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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防範應對工作的通知》(鄂政辦電〔20xx〕1號)精神和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認真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切實把各項防範應對措施做實、做細、做到位,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旅遊市場安全、有序,特制訂本檢查方案。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一、檢查時間

20xx年1月8日,時間1天。

二、檢查對象

全市景區(點)、星級賓館、旅行社

三、參檢人員

由旅遊委分管領導帶隊,各股室負責人組成檢查組。

、:赤壁古戰場、觀音寺

、:龍佑温泉度假區、玄素洞、鳳凰山莊石窗博物館

:赤壁大酒店、陸水湖景區、三峽試驗壩、威尼斯商務酒店、萊克假日酒店、金橋賓館

、:全市旅行社

四、檢查形式

現場檢查與查看資料相結合

五、檢查內容

1、景區(點)。旅遊景區加強對事故易發路段的巡查,做好道路結冰的清除工作;做好山體滑坡應對工作,加強重要地區、重要時段的巡查力量,開展隱患排查和動態監控;對旅遊設施設備及特殊旅遊項目進行全面的檢查。達不到旅遊安全要求的,不得接待遊客。

2、旅行社。旅行社加強惡劣天氣下團隊用車管理,明確旅遊汽車公司的安全保障責任,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車輛和責任心強的駕駛員,導遊、領隊要及時制止駕駛員的不安全行為。

3、星級賓館。星級賓館及時做好災害性天氣防範應對工作,搞好賓館周邊環境衞生,注意關心遊客冷暖,開展人性化、個性化、特色化服務,切實營造賓至如歸的飯店氛圍。

六、工作要求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牢固樹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明確,落實責任,確保檢查整治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對檢查出的問題,被檢查單位要立即進行整改,與此同時,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幹部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員要堅守崗位,隨時關注氣象信息,密切跟蹤動態情況,及時妥善地處理各種旅遊突發事件。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哈爾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延壽縣範圍內暴雨、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温、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衞生事件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依規、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延壽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指揮、決策部署、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信科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需要,指揮部將臨時增加有關部門和單位。

2.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要領導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議、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應對;及時進行信息收集、核實、傳遞和報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佈。協調媒體弘揚各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採取的積極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和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安排災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

2.3.3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進行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教學秩序,必要時根據氣象預警防禦指引和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部署學校停課或提前放學;組織做好氣象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3.4縣工信科局: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協調通訊運營企業做好通信網絡保障。

2.3.5縣公安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維護搶險救災的現場秩序;組織警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羣眾安全、快速轉移;維護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車輛通行,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2.3.6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範,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負責籌措撥付嚴重氣象災害搶險救災補助資金。

2.3.7縣自然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組織開展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基礎地理信息和測繪服務。

2.3.8延壽生態環境局:與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會商,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地區的環境監測,及時發佈監測信息。

2.3.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區範圍內危險房屋隱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離工作,及時組織人員排除道路和低窪地段積水;因氣象災害引發城市內澇時,負責管轄範圍內排澇工作和城市排澇設施的安全。

2.3.10縣交通運輸局: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防禦;負責優先運送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受災人員撤離提供交通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水毀公路(橋樑)的搶修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運輸保障。

2.3.11縣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和汛情預警。

2.3.12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運,協調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參與農作物旱情、墒情監測,開展病蟲害監測分析,指導農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災前準備,及時發佈農業災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2.3.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對救災所需成品油料緊急調撥。

2.3.14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督促屬地文化旅遊管理部門,指導轄區內各旅遊景區、酒店等採取應急措施保護景區遊客安全;指導受災旅遊景區主管部門,做好景區內由旅行社組織的旅遊者安全撤離工作;指導旅行社妥善安置旅遊者;指導旅遊企業對行程推遲、暫緩或取消的旅遊者做好解釋説明和相關服務工作。

2.3.15縣衞生健康局:組織調度衞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準備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2.3.16縣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聯席會商機制及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網格員廣泛宣傳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並進行災害信息收集及應急情況反饋。逐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及預警信息發佈平台建設。

2.3.17縣林業和草原局:與應急、氣象部門聯合發佈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巡查、監測和預警,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處置等工作

2.3.18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信息發佈;承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全程氣象服務保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性天氣跨部門的聯防工作;組織開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縣政府指揮應急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等。

2.3.19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檢查、電網運營監控和電力調度,及時調集力量排除電力設施危險和故障,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2.3.20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負責通信網絡保障工作,對受損壞的通信設施和線路及時調集力量進行搶修。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佈的“綠色通道”,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全網快速發送氣象部門高級別預警信息。

2.4鄉鎮級應急指揮機構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要納入鄉鎮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銜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禦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機制,組織和實施本區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各鄉鎮社區、村屯設立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員或聯絡員隊伍,負責氣象災害事件先期處置、動員以及負責氣象災害情報收集、應急宣傳等工作。

2.5專家工作組

由氣象部門及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負責對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處置措施提出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體系建設

配合哈爾濱市氣象部門組織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佈局、建設和維護,各鄉鎮政府協助氣象設施的選址,為氣象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並配合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及環境的保護,齊抓共管,共同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並與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教育、水務、農業農村、工信科、文廣旅遊、衞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電力、通信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水務、林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的監測信息實時提供氣象部門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2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佈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和Ⅳ級預警,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佈單位、發佈時間、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持續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防禦指南等。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氣象災害程度不符合預警條件時,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

3.2.3發佈途徑

縣有關部門應通過網站、短信平台、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息,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同時,廣播、電視、互聯網等相關媒體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應根據應急需求,在氣象部門發佈高級別暴雨、暴雪等預警信號時,通過預警信息發佈的“綠色通道”及時向公眾免費發送預警信息。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傳播媒介的所屬單位、企業或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關注預警信息發佈情況,及時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後,縣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政府和社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4.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負責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衞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局以及電力部門與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災情互通共享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通報、實時共享。

5.應急響應

5.1響應級別

按照氣象部門發佈的氣象災害預警分級,對應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的氣象災害分級,劃定應急響應級別:

Ⅰ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Ⅰ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Ⅱ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Ⅱ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氣象災害。

Ⅲ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Ⅲ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氣象災害。

Ⅳ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Ⅳ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一般氣象災害。

5.2分級響應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縣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執行相應預案,採取聯動措施。

5.3響應升級

(1)因氣象災害影響加重,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氣象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採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及時上報當地應急部門。

(2)當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控制能力,需要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其他省或中國氣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縣委、縣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3)當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行動。

5.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防禦、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衞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6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5.7響應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恢復與重建

6.1善後處置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遭受氣象災害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方案。

6.2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縣氣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3恢復與重建

氣象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後,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城市基礎設施。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縣政府、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不斷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職能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7.3物資保障

根據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聯共享、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預警信息傳播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預警信息覆蓋面進一步拓寬。

7.5應急用電保障

擔負重要應急機動處置保障的單位,應通過發揮移動發電裝備的功能,結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號提前部署,為應急處置提供電力保障。

7.6技術保障

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水平。針對我縣的氣象災害風險特點,鼓勵和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與方法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8.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預案制定部門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保障和防控體系,提高全鄉應對各類冰凍雪災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冰凍雪災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鄉黨委、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冰凍雪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

(2)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鄉村聯動、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3)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村、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4)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5)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採用預測、預警、預防等措施,提高應對冰凍雪災的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冰凍雪災的綜合素質。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並與《湫山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4適用的範圍

本預案是《湫山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下的專項預案,是我鄉應對冰凍雪災的緊急行動方案,適用於降雪前、降雪過程中已預測將要發生冰凍雪災及雪災發生後的應急反應。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指揮機構

鄉政府成立以鄉黨委書記為總指揮,鄉長為副總指揮,鄉領導班子成員及鄉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湫山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鄉防冰凍雪災的應急救援工作。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黨政辦。

2.2指揮機構職責

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職責:研究確定應對冰凍雪災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負責抗擊重大冰凍雪災的組織和指揮;負責審定全鄉冰凍雪災總體應急預案;負責抓好全鄉應急重大項目建設,並檢查落實情況;當冰凍雪災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並請求上級支援;應對冰凍雪災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貫徹執行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全鄉冰凍雪災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依據辦事處突發雪災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辦事處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組織、指導和檢查各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冰凍雪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領導和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冰凍雪災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指揮部的聯絡;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毗鄰鄉鎮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繫和協調工作;承辦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鄉武裝部:根據冰凍雪災處置救助需要,協調各行政村民兵及預備役人員投入救災工作。

鄉防指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冰凍雪災處置救助中的緊急會議,向縣政府報送有關文件和材料,並履行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同時負責組織冰凍雪災處置救助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等後勤工作。

鄉農(林)業服務中心:檢查、指導各行政村冰凍雪災處置救助工作及農林業受災情況統計上報及相關事務的處置。

鄉城建、土管辦公室: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危房人員的轉移安置,加強地質災害點的安全監測和人員轉移安置。

鄉紀委: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查處冰凍雪災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鄉民政辦:負責災民安置與社會救濟工作,按規定做好傷亡人員的撫卹事宜。

鄉財辦:負責籌措解決凍雪災處置救助工作經費,將救災隊伍裝備、救災物資儲備(供應)以及災後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鄉中心校:負責做好學校師生預防、處置冰凍雪災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鄉衞生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災區實施現場醫療救護,做好災區衞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三、運行機制

3.1要建立應對冰凍雪災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全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台;加強農村、林區應對冰凍雪災能力建設。

3.2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防冰凍雪災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上一級政府的命令發佈或信息監測部門預警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冰凍突發雪災時,報請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組織召開會議,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佈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預測與預警方面

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雪災,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突發雪災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冰凍雪災相關情況,由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

(2)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雪災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報告,並將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各成員單位和各行政村,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冰凍雪災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冰凍雪災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彙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

(4)突發雪災中出現重大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科室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二)先期處置

(1)冰凍雪災發生後,相關科室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雪災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三)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揮與協調

根據冰凍雪災處置救助需要,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職責是迅速落實上級關於冰凍雪災處置救助的各項指示,現場統一組織指揮冰凍雪災的處置和救助。各工作組組成和主要職責:

綜合調度組:全面掌握並及時報告災情信息、災區天氣狀況和救助情況;協調組織各科室落實救災力量調動、物資調配、通信聯絡等具體處置措施。

後勤保障組:做好冰凍雪災處置救助中食品、飲水、燃油、電力、被褥等物資供應工作,協調交通、運輸部門快速運輸救災人員、救災設備及救援物資、藥品等。

醫療救護組: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冰凍雪災的處置中的醫療救護以及災後衞生防疫等工作。

宣傳報道組:按照國家對冰凍雪災處置的有關規定,根據冰凍雪災處置和救助工作需要,適時發佈災情信息,組織宣傳報道工作。

專家諮詢組:對冰凍雪災情況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處置救助方案;根據鄉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授權,開展災情調查、災情損失評估,做好處置績效評價。

現場督導組:深入災區一線,對各行政村、各單位和人員在冰凍雪災處置和救助中的職責履行情況實施跟蹤監督檢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前線指揮部和鄉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

恢復重建

(一)善後處置

(1)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會同事發地村黨支部、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對冰凍雪災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會救助

(1)民政班會同有關科室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辦要建立健全冰凍雪災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

(三)調查與評估

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組織有關科室及人員成立冰凍雪災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由鄉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四)恢復重建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由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統籌安排,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具體實施。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覆後再行實施。

四、責任與獎懲

4.1冰凍雪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實施。鄉政府應對突發雪災,運用緊急權力,採取應急措施依法實施監督。

4.2鄉防冰凍雪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4.3鄉黨委、政府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依規對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附則

5.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湫山鄉人民政府制定,鄉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鄉全體機關幹部和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各單位、各村具體制定相應的預案。

5.2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鄉黨政班子擴大會議審議通過實施。

5.3預案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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