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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現場安全應急預案(通用3篇)

活動現場安全應急預案(通用3篇)

活動現場安全應急預案 篇1

在“六一”國際兒童節來臨之際,為了讓孩子們在自己的節日中快樂地展現自我,體驗成功,感悟成長,我校定於6月1日在本校舉行慶“六一”系列活動。鑑於安全工作的嚴峻態勢,經過多方面考慮,與潘山村兩委會、校董會、聯防隊商議後確定在本安全活動預案。

活動現場安全應急預案(通用3篇)

一、慶祝六一國際兒童節活動安全領導及成員名單

組長:劉(潘山村書記)

副組長:(潘山村村長)、(董事長)、(校長)、(總務)

成員:xx村兩委、xx村聯防隊員、xx國小保安、門衞、誠xx國小全體教師

(具體活動場地及項目安全負責人見以下安排)

二、預案流程:

活動時間:6月1日7:30——22:30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提前全體到位,排查安全隱患,保安及聯防隊員輪值監控學校大門7:30——22:30。(活動期間隨時提高安全警惕)

各班在活動前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事故上報機制如下:學校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各部分安全負責人在保護學生安全情況下及時有效處理,並上報學校領導組或保安,學校領導組立即上報教委辦,在明確事故大小情況後上報派出所及公安機關。

三、主要活動及安全負責人:

6月1日上午(學校操場):

1、新隊員入隊儀式。(安全負責人:、)

2、表彰各類積極分子。(安全負責人:、)

3、遊園活動。(安全負責人:、)

學校教室遊園區:

1、搶凳子。(設在二年級:安全負責人:)

3、踩氣球。(設在三年級:安全負責人:)

4、猜謎語。(設在四年級:安全負責人:)

5、夾球子。(設在五年級:安全負責人:)

6、貼五官。(設在六年級:安全負責人:)

7、學前班遊園。(設在學前班:安全負責人:)

四、大門值勤:

潘山村聯防隊、保安、門衞

五、注意事項:

1、講安全:服從負責老師的安排,按要求活動。

2、講文明:自覺排隊,不亂擠,禮貌謙讓。

3、講衞生:搞好個人衞生,不亂丟果殼、紙屑、包裝袋等廢棄物,並能主動收拾身邊垃圾,活動結束後,打掃乾淨活動場所。

4、講紀律:統一校服着裝(天熱,着夏裝;天涼,着秋裝),戴紅領巾,遵守學校各項規定,有事要先向班主任請假。

5、全體老師要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安全事項等多方面教育,確保無事故。

活動現場安全應急預案 篇2

1 總則

1.1 目的及依據

為了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迅速採取正確和有效的措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危害和影響,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公共文化場所和在公共文化場所舉辦或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文化活動中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1.2.1 本預案所指公共文化場所,是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向公眾開放的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站)、文化廣場等建築物,以及歌舞娛樂場所、網吧、電子遊戲廳、錄像廳、劇院(場)、影院等場所。

1.2.2 本預案所指文化活動,是在本預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場所舉辦或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規模較大的羣眾性文化活動、演出活動、展覽活動和文化娛樂活動。

1.2.3 本預期案所指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建築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擁擠踩踏等事故災難;爆炸、恐怖襲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1.2.4 境內涉及外國駐公款文化機構、來華文化團(組)人員、境外涉及我駐外文化機構、出訪文化團(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按照《國家涉外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成立由文化部牽頭並擔任總指揮部辦事機構,啟動應急響應機制和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程序,確保國家處置涉外文化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體系和救援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

1.3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加大宣傳普及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細緻排查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2)依法管理:公區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屬地負責:按照分級負責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條塊結合的文化管理體制,處置公區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總責;當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政府處置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文化部指導協調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主辦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是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成立的、負責事件處置的決策領導機構。

2.1 文化部應急指揮部

文化部設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文化部部長擔任。

2.1.1 文化部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本系統各有關部門參與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制定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決定或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信仿發佈的時間、方式等。

(3)加強與省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繫,及時報告、通報有關情況和信息。

(4)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

2.1.2 相關業務司局的工作

(1)文化市場處在分管廳長的領導下牽頭負責研究處置營業性演出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伯和發生在歌舞娛樂場所、網吧、電子遊戲廳、錄像廳等場所的突發事件。

(2)社會文化圖書館司牽頭負責研究處置社會羣眾文化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3)對外文化聯絡局(港澳台文化事務司)牽頭負責研究處置在國內舉辦的中外文化交流演出展覽活動或在內地(大陸)舉辦的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地區交流的演出展覽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協助文化市場司研究處置涉外和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地區的營業性演出展覽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藝術司牽頭負責研究處置大型節慶演出展覽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5)機關服務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處理中的後勤服務工作;

(6)機尖黨委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政治叻想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2.1.3 文化廳應急指揮3 文化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文化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由文化廳辦室承擔。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及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

2.2 設區市、縣(市、區)應急指揮部

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比照文化部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文化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各級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主辦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儘可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救援力量應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3.2.2 公共文化場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衞工作主案、安全責任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3.2.3 大型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化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當地公安部門登記務案。

3.2.4 各級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對文化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進行安全檢查,並負責當地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的治安管理工作。

3.2.5 大型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場地出租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和安全保衞責任制度;負責事前安全保衞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2.6 大弄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化活動之前主動聯繫當地衞生主管部門,制定醫療衞生保障方案,落實具體措施,保障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3 預警支持系統

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訓別標誌;在售票處、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4 突發事伯等級劃分

4.1 特別生大突發事件(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突發事件。

4.2重大突發事件(i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10—29人死亡(含失蹤),或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中毒、重傷50—90人的突發事件。

4.3較大突發事伯(ii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3—9人死亡(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比較大,或中毒、重傷30—49人的突發事件。

5 應急響應

5.1 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的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文化部。文化部在迅速核實情況後,啟動本預案,並上報國務院,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1.2 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的情況在4小時內上報文化部。文化部視情啟動本預案,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5.1.3 iii級突發事伯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處置工作,文化部及時掌握信息。

5.2 信息報送

5.2.1 基本原則

(1)迅速

突發事伯發生時,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後應及時向當地省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文化部應爭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4小時。文化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信息並核准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2)真實

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

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憂兼報。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5.2.2 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伯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5.2.3 報送形式

(1)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採用分級報送原則。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當地省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文化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文化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國務院報告。

(2)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可採用音像攝錄的形式。

5.3 指揮和處理

5.3.1 文化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票據事件的性質和嚴懲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5.3.2 文化系統各有關部門應主動參與南場應急工作,在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人員搶救和現場搶險,並隨時向上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的情況。

5.3.3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社會文化圖書館司、對外文化聯絡局(港澳台文化事務司)、藝術司、機關黨委、機關服務局等相關司局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的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5.4 信息發佈

嚴格按照黨中共、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6 後期處理

6.1當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助開展突發事件傷亡羣眾的醫療救治和善後處理,協助處理好突發事件的經濟補償,協助組織對突發事件的社會救助和災後重建工作。

6.2事件處理結束後,文化部及時起草報告報國務院。

6.3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提出修改或補充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

6.4獎懲有關人員

7 應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單位、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7.2 各地建立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

7.3人員保障

文化部系統各有關部門應組建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在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

7.4 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佈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依靠廣大羣眾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加強對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人員消防、衞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識技術培訓;積極組織突發事件預備隊進行技能培訓,提高他們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定期進行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活動現場安全應急預案 篇3

1、應急目標

項目部所屬施工工地,避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必須加強監控管理。一旦發生高墜傷害事故,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立即搶救,儘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所有項目人員進行預防高處墜落的技術知識教育,使他們熟悉操作時必須使用的工具和防護用具,同時,在技術上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要以預防墜落事故為目標,注重防範,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確保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項目部所屬標段區內工程建設活動過程中易發生高空墜落事故區域。

3、防高空墜落分析與要求

3.1防高空墜落的分析

根據工程施工作業的地理環境及工作性質,結合自身防高空墜落的各項措施和本項工作的特點,以及在工地上已採取安全管理監控的基礎上,制定防高空墜落應急預案。

3.2防高空墜落要求

①要求各施工隊要根據本隊工作特點、作業面的地理環境等,分析找出本施工區內的防高空墜落措施的不足與缺陷,並事先進行修改和整改,並針對其制定本隊防高空墜落應急預案。

②建立逐級反映制度,服從指揮。

③作好本項目應急搶救的各項統計工作,及時上報。

4、應急準備

4.1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侯世臣 副組長:趙紀遠

組員:楊東東 何佔磊 王強 張芙銘 黃金來 張利君

4.2應急組織職責

4.2.1組長職責

①緊急情況發生後,負責緊急救援現場的指揮工作

②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4.2.2副組長職責

①掌握瞭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②對高空墜落事故進行評估,建立應急步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③在搶險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搶險活動。

④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

4.2.3組員職責

①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②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保護受害人財產。

③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保護現場,維持現場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保持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繫。組織施工人員進行生產

5、應急響應

5.1高空墜落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第一人應大聲呼救,並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現場監理人員。

5.2項目部召集應急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後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實況,制定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方案。

5.3啟動應急預案

①指令醫療救護組和搶險搶救組、消防保衞組到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

②同時指令通訊聯絡組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彙報事故發生情況,公司分管責任人,帶領施救組、醫療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③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聯絡撥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並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事故現場,儘快將傷員送到醫院救治。

5.4當醫院的救護車未到達之前,搶險搶救組展開救護工作,對受傷人員流血部位進行包紮止血,有骨折的部位予以固定,有顱腦、胸腹部為損傷者,必須給予相應處理。特別骨折者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避免二次傷害。對停止呼吸的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也可用氧氣直接呼吸,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生命。

5.5當救援結束,應急小組組長召開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後組織工作,做好傷者家屬的接洽善後處理工作事宜安排,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6、應急搶救措施

當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後,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馬上組織挽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認其安靜、保暖、平卧、少動,並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尺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出現顱腦損傷時,必須維持呼吸道暢通。昏迷者應平卧,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及時送往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搬運時,將傷者平卧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發現傷者手足骨折者,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的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用夾板,也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子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腱側下肢縛在一起。

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紮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底腳高的卧位,並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

①一般傷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塗上紅汞水,然後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紮。

②加壓包紮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作成軟件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紮,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③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紮在上臂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紮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紮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紗布棉墊。每隔25—40分鐘放鬆一次,每次放鬆0.5—1分鐘。

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儘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7、防墜落措施

7.1腳手架材質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的杆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扣件。

7.2鋼管腳手架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5m,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m,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m,腳手架必須與施工面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m,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於雙股8號鋁絲的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片,離牆面不得大於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杆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杆,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為1.2m。

7.3人工挖孔樁施工過程中,嚴禁人站在調土裝置中上下作業。孔口處要按設防護裝置。

7.41.5X1.5以上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或加固定蓋板,1.5X1.5 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杆,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電梯井口必須高度不低於7.5 2m 金屬防護門。電梯井內首層和首層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安全網應封門嚴密,樓梯踏步及休息平台處,必須設兩道牢固防護欄杆或用立掛安全網防護,陽台欄杆應隨層安裝,不能隨層安裝的,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杆或立掛安全網加一道防護欄杆。 7.6臨邊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危險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高處作業使用的鐵凳、木凳間需搭設腳手板的,間距不得大於2m,高處作業,嚴禁投扔物料。 7.7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經過現場培訓、交底、安裝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交底時按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交底,並確定指揮人員,在施工時按作業環境做好防滑、防墜落事故發生。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8、應急資源

8.1急救箱及常用救援裝備的配備

項目部備常用的藥品:止血藥、剪刀、棉籤、紗布、安全繩等

8.2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訓

對施工隊和項目部所有人員均進行鍼對性的應急知識培訓。

8.3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為在出現高空墜落事故時,能反映迅速,有條不紊的實施搶險搶救工作,項目部對預設高空墜落事故進行模擬演練,演練安排在施工相對空閒的時間進行,使高空作業人員均參與其中,並填寫應急演練記錄表,記錄演練內容、人員分工、方案、處理程序等。

9、應急搶險總結

事故處理完畢和生產恢復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的整個過程進行評審、分析和總結,找出預案中存在的不足,並進行評審及修訂,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使以後遇到緊急情況等能處理及時,將安全、財產損失降低到最底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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