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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預防特殊天氣的應急預案

國小預防特殊天氣的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災害性特殊天氣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災害性特殊天氣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國小預防特殊天氣的應急預案

一、 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大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成立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揮全校救災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下設五個處理解救小組;

指揮組:

職 責:負責協調、指揮各職能小組迅速開展搶救、維護工作,力爭將損失、傷亡程度降到最低。

警界組:

職 責:在發生災害時,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助值日教師維持學生秩序,組織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救護組:

職 責:及時救護受傷學生,撥打120急救電話,協助送治傷員。

事故處理組:

職 責: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並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脱險的師生。

宣傳組:

職 責:負責向學生宣傳講解遇到災害性天氣時的注意事項,對學生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專題教育,提高學生的防患意識。

善後處理組:

職 責:負責分析學校在設施和管理中的漏洞,協調善後傷亡處理工作,上報處理情況。

後勤保障組:

職 責:負責籌備救助災害的工具、設施、設備,提供物質保證。

三、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社會事業處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四、 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大風、暴雨、地震、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 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

六、 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處置流程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物質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廣播或笛哨)。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 學生後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衞聽到信號後及時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標籤: 應急 預案 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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