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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的應急預案(精選9篇)

火災的應急預案(精選9篇)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火災的應急預案(精選9篇)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註冊安全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的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公司行政副總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保安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滅火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保安員和各車間的基層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滅火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或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當班保安和安全負責人(本司由人資部主管擔任);

3、當班保安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保安組長迅速調集全體保安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水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繫電話和姓名等信息),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指揮設備維修組把電梯迫降到底層,並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各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7、人資部立即組織司機疏散本廠內停放的車輛和廠門口的障礙物,以確保救災現場的暢通和車輛用急。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搶救組、供水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繫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員詳細彙報火災情況,協助消防隊制訂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各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或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或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向廠安委會彙報,安委會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以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或車間)人員對受損設備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做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險地,不: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濕毛巾或濕毯子掩鼻匍匐撤離;

5、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儘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台、窗台、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樓脱險;不可進入電梯逃生;

6、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窗門,用濕毛巾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濕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傳遞信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儘量在陽台、窗口(白天可用鮮豔的衣物在窗口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出聲音求救)傳遞信號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9、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樓層起火後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牀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濕後,從窗户或陽台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並且要求樓層在四層以下才考慮這一方式。還可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打開大傘跳下。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

一、酒店內一旦發生火情,要迅速將火災信息傳到消防控制中心:

A)中控室人員迅速通知總機(房務中心)報火警情況;

B)中控室人員迅速通知保安員到達火災地點進行火災初級撲救;

C)組織保衞人員對酒店內客人進行疏散。

二、當接到總機(房務中心)報火警情況時(可羣呼各部門通知發生火災地點),酒店應立即成立火災撲救疏散指揮小組;

A)白天由酒店總經理擔任火災撲救疏散指揮小組總指揮,組員各部門經理及中控室消防人員;

B)夜間由酒店值班經理擔任火災撲救疏散指揮小組總指揮,組員各部門在店經理、主管及中控室消防人員;

C)火災撲救疏散總指揮根據火情及時報119火警;

D)火災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人員看守監督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2)指揮參戰人員疏散、滅火及搶救傷員;

(3)根據火勢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源。

(4)掌握各部門實施情況。

三、工程部:

A)指派一名技術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啟動、關閉消防泵,並確保消防泵正常運轉,消防用水不間斷。

B)派出電工控制失火部位的電源,該切斷的要及時切斷,並設法解決滅火搶險現場必要的照明,同時保證消防用電不間斷。

C)將客梯沉到底層關才,消防電梯切換為手動控制交公安消防隊或保衞部門使用。

D)關閉空調裝置和煤氣總閥

四、房務部: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並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準備足夠的濕毛巾(用於個人防煙嗆),組織人員投入滅火。

C)搶救、疏散着火層的賓客並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層的各到達指定的案例區域酒店車場空地,在前台人員的配合下準確的統計撤離人員和安撫客人的情緒。

五、營銷部: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並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按指令或視火情轉移客人存放的貴重物品和行李;

六、餐廳部: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並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停止營業,管好錢物;

C)廚房應關閉煤氣閥門;

D)準備、提供滅火人員及賓客所需食品。

七、財務部:

A)前台結賬停止營業,管好錢物、帳冊和旅客登記簿單;

八、消防控制中心和電話總機(房務中心):

在未接到總指揮撤離的命令前,必須堅守崗位,快速、準確、無誤地傳遞火災信息及指揮部的指令,保證報警、通訊設備的完好。

九、火災撲滅後,接到火災指揮救疏散指揮小組指示,總機呼8119解除消防警報。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目標

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員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安全。

二、指標

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消防管理條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標誌,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強對的管理。

2、做好崗前安全消防培訓,做到勤宣傳、勤檢查、勤考核、勤監督,早發現、早治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購原材料,燃料要嚴格把關,符合標準要求,嚴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倉庫設立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居住區和火源,倉庫温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備隔熱通風設備,電源開關必須安裝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災爆炸。

5、庫管員必須懂火災的危害性、預防措施和滅火對策,必須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報警、會處理險肇事件。加油員、庫管員由專人、專職負責,做到心中有數,嚴防跑、漏和蒸發。

6、各種化工漆品存放庫房,保管員必須保持庫房通風,温度保持35oC以下,嚴禁與其它物質混合儲存,保管員要嚴把入庫關,入庫危險品嚴防跑、冒、漏現象,確定無變質、分解、助燃方可入庫。

7、在防火重地,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車、油箱和儲存易燃氣體、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焊、割作業、脱桶導熱油作業範圍等場所需要動火,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報單,並擬製防火措施方案,報主管安全的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8、所有項目區域的電力設施,安裝要符合規定,標識標誌警示齊全明顯,嚴禁私拉亂接線路,線路嚴禁搭鐵、接地、短漏,防止人員觸電和引起火災。

9、電焊工及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證,方可上崗,並嚴格操作規程,電、氣、焊操作時必須遠離易燃物,並把周圍的易燃物品妥善處理乾淨方可作業。

10、司機、機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對機械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杜絕跑、漏油現象,嚴禁機車帶病作業,司助人員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勞仗。

11、試驗室化學品要有專人負責,隔離存放,遠離火源,嚴防碰撞,跑漏蒸發,做好領用、回收處理等日常事宜,並詳細記錄,以備查閲,試驗室嚴禁吸煙,明火。

12、對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作業的人員,由項目部勞資考核制定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到專職門市購買。(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罩、焊接手套、膠鞋、護蓋、絕緣鞋、安全帶、腳釦、電筆、絕緣拉桿、防毒面罩、防護手套)。消除火災隱患,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發生,並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每年進行體格檢查,對不適合再從事本工種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13、對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配備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業面主管部門做好各自的危險源分佈圖,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數,有備無患。

四、應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職安全員:

2、成立義務消防隊

消防隊長:

副隊長:

隊員:

3、配備充足合格的消防設施

(1)滅火器、消防砂、鐵鍬、鎬、鈎、消防桶

消防吹風機

(2)消防水車:解放水車三輛

4、建立與當地人民醫院的“綠色通道”。

電話:

成立臨時急救小組:

並配備急救箱、氧氣袋、繃帶和相應的救急藥品。

5、易發生火災的部門及責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認證記錄,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並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

6、保證消防器材及物資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發現短缺,及時補充。

7、勤監督、勤檢查,早發現、早整改,提高防火災意識,掃除麻痺大意思想,把隱患消滅於零的狀態。

8、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預案演練,做到消防隊員及員工懂得火災火情應急措施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消防隊員發現火情能夠合理,有序疏散人員,並實施滅火。

五、應急響應

1、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並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

2、應急領導組接到報告後,立即通過高音喇叭緊急哨音,召集人員搶險救災。

3、應急領導組要迅速疏散人員,搶救傷員,設立隔離帶,警戒線控制火災漫延,加強滅火,儘量降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

4、發現電源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再採取救火措施,嚴防觸電傷害。

5、如有人員傷害,應迅速進行搶救,本着“先重後輕、先急後緩”的原則,疏散搶救。

6、火災撲滅後,應進行認真排查,嚴防死灰復燃。

7、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處理、整改,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六、資金投入

1、特殊工種人員勞動保護用品,金額20xx元;

2、消防器材物資,金額1500元;

3、急救培訓、藥物配備,金額150元;

4、其它投入,金額1500元;

總計投入金額5150元人民幣。

七、職責與權限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並組織實施。

3、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項目經理強白亮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和預案的監督實施。

4、財務部長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到位。

5、材料部長負責各類物資、燃料、化學品的購進,嚴把質量關。

6、庫工、試驗室主任負責各自所轄物資的保管、使用、檢查。

7、辦公室責項目部辦公區域臨建設施和用電線路的日常檢查、監督、整改,協助項目經理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8、路基隊負責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操作,保證消防車輛的完好使用率,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和對外聯繫。

八、實施控制階段

從駐地臨建開始到工程結束轉移為止。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4

為確保全體在園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範消防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消防部門文件與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園消防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全體教職員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為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副組長和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園各教室、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組長:,成員: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組長:,成員:(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園各辦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組長:,成員: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幼兒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組長:,成員:各班保育老師(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所管教室幼兒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 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法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 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幼兒園領導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設備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對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師生的安全逃生。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5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推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聯動、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跨區增援等社會整體資源優勢,高效有序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消防隊伍執勤戰鬥條令》、《天津市消防條例》和《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1.3.1 依據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規定,火災事故一般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Ⅰ級(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Ⅱ級(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Ⅲ級(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Ⅳ級(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2 事故等級確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信息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信息,並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火災事故等級。

1.4 工作原則

(1)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滅火救援現場應當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採取科學、正確的措施,第一時間實施救人,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

(2)政府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各方滅火救援力量,負責火災現場的具體處置工作。

(3)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專業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滅火救援行動。公安消防部門組織企業專職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具有應急救援和保障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

(4)練戰結合,注重實效。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認真落實組織機構、人員編配、裝備器材、物資供給、資金保障,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火災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需組織多部門共同應對的火災事故。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2.1.1 設立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各項工作;受總指揮委託,協調各成員單位參與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的秩序穩定;負責組織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排爆、案件偵破和消防設施遭受人為破壞、劫持人質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承辦市指揮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項。

市公安消防局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和現場指揮部管理工作;受總指揮委託,負責市指揮部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火災事故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區縣開展一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等。

2.2 辦事機構

2.2.1 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長擔任。

2.2.2 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組織落實火災事故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建設管理工作;研究確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等級;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成員單位

市公安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調集屬地直升飛機協同作戰,調派屬地公安分局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實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警總隊、屬地公安分局進行現場秩序警戒,預防因救援事故引發的羣體性騷亂事件;刑偵部門負責涉及火災的刑事偵查工作;公安的網監部門密切關注網上輿情,對於相關違法有害信息及時處置。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指揮部的命令,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將滅火應急物資調撥供應到位。

市商務委:負責市場監測,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保市場供應,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市建設交通委:負責提供工程設備,組織專業施工人員,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對有關建築物、構築物實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來水集團保證供水範圍內的市政管網滅火供水壓力,保證滅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團切斷火場內部及周邊區域燃氣輸送,搶修受損設備和管線,排除一切影響滅火戰鬥和給滅火人員帶來危險的燃氣泄漏隱患。

市市容園林委:根據需要提供灑水車等大型供水車輛,協助火場供水和現場洗消。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佈火災事故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加強對網絡的監控和管理;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市安全監管局:參加重特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火災救援協調、指導和善後評估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和現場衞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

市民政局:指導區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緊急避險、救助服務,依據有關規定為因火災造成的無家可歸人員安排臨時食宿。調集殯葬車輛,轉運火災死亡人員屍體。

市交通港口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參與保障緊急、特種物資以及搶險救災物資交通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做好應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進行環境監測,協助檢測有毒氣體,提出預防次生災害對策。

市氣象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市水務局:根據現場滅火救援需要,視情排除道路積水。

市人力社保局:為火災事故中參保傷亡人員落實醫療保險待遇;對於參保人員因火災傷亡被認定為工傷的,及時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電力公司: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供電、斷電措施。

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隨時對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2.4 現場指揮部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發生的區域、火災事故類型和規模,組織參與滅火作戰的有關人員組建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兼任現場總指揮;一般火災事故由到場的公安消防隊伍最高長官擔任現場總指揮。主要職責是:

(1)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火情偵察和分析,制定總體作戰方案,視情況設立作戰指揮組、通信聯絡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必要時劃分戰鬥段(區),分別組織實施滅火救援任務;

(2)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指揮參戰單位(含企業專職消防隊)協同作戰;

(3)根據現場救援的需要和情況變化,及時調集和適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可組織羣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4)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連(鄰)建築物、構築物的決定;

(5)調動公安、交通、衞生、環保、通信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救援;

(6)指揮各種車輛及設備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現場的主要道路暢通,保證各種救援車輛、人員通行;

(7)決定採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2.5 技術專家組

技術專家組一般由公安消防隊伍滅火救援專家和建築、環保、化工、燃氣、供電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確定技術專家組組長。技術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觀察、蒐集現場相關情況和信息,判斷火災事故發展趨勢,配合滅火與應急救援行動;

(2)評估火災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發生的後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3)參與制定作戰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解決技術難題。

3 監測與預防

3.1 監測

3.1.1 各區縣和有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市內重點消防保衞單位的建築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後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築類、地下建築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類型建築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建立全市重點單位的火險隱患、重大危險源數據綜合分析、風險評估數據庫,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信息接收、報告和統計分析等處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信息監控工作;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信息經核實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3.2 預防

區縣人民政府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帶隊,深入轄區內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火災隱患高危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節慶活動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等開展聯合檢查。推動指導轄區內行業、系統落實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督導檢查。組織街道、鄉鎮、社區、村以及其他基層力量開展羣防羣治,全力消除火災隱患。推動各部門、行業、系統開展具有特色和影響力的社會宣傳活動,堅持搞好“流動宣傳”、“户外陣地宣傳”、“生命通道體驗”等專項行動。豐富羣眾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羣眾的火災自救能力。

4 應急處置

4.1 先期處置

一旦發現火災,火災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迅速準確地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該場所管理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滅火救災。市公安消防局接到報警後,迅速調集滅火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根據現場人員傷亡情況,調派市急救中心組織救護車輛和急救人員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調派供水、電力、燃氣、運輸、氣象、環保、通信等專業搶險和保障部門到場配合滅火救援工作。

4.2 指揮協調

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火災救援工作;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單位與區縣人民政府的關係和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跨行政區劃或全市性的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

4.3 應急響應

4.3.1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級別,火災事故響應分為4個級別,啟動標準如下:

Ⅰ級響應:通常為火災事故已經蔓延擴大,可能造成羣死羣傷、財產重大損失等影響社會穩定的惡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和天津市轄區內滅火救援力量(包括專職消防隊)不足,需要其他省(區、市)公安消防隊伍跨區域調集增援力量的火災事故。

Ⅱ級響應:通常為賓館、飯店、學校、幼兒園、醫院、候機樓、影劇院、體育館、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圖書館、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的火災事故;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發生的火災事故;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場所)發生的火災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災事故。

Ⅲ級響應:通常為黨政機關、檔案樓、電力調度樓、通信樓、廣播電視樓、車站、碼頭、倉庫(堆場)、財貿金融樓、高層和三級耐火等級以下的多層住宅、地下建築、古建築等發生的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的火災事故;缺水地區發生的火災事故,以及其他較大火災事故。

Ⅳ級響應:通常為農村或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城市多層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場所)發生的初起火災事故,以及報警中不能確定的其他一般火災事故。

4.3.2 響應等級確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信息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信息,並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響應等級。

4.3.3 響應啟動與調整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和區縣人民政府。內容主要包括火災接報警信息、氣象信息、可能發生火災的種類、各種滅火救援作戰力量、全市重點火災隱患單位、城市重大危險源等信息。

市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對響應級別進行調整。

4.3.4 響應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場實施救援。根據火災類型和規模,由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供水、供電、燃氣、環保等相關部門到場協同作戰。

(2)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各自應急保障預案或行動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滅火搶險、人員搜救、羣眾安置、交通管制、基礎設施搶修等工作,形成應對事故的強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偵等部門,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開展各項專業處置工作。各參戰部門、各專業應急隊伍要指定專人負責通信聯絡,確保指令暢通。

4.4 應急結束

4.4.1 火災撲滅經現場指揮部確認並報市指揮部批准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應急結束指令。

4.4.2 火災撲滅後,參戰公安消防隊伍應全面檢查火場,清除殘火。實時檢測火場温度及周圍的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防止復燃或爆炸。恢復水源設施,向事故單位或有關部門進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門應責成火災發生單位或有關部門保護火災現場,事故調查完結前,未經市指揮部同意,火災發生單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壞火災事故現場。

4.5 信息發佈

需由市指揮部發布的火災事故信息,由市指揮部辦公室配合市委宣傳部研究擬定新聞報道的意見和口徑,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發佈。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佈、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佈、散佈未經核實或者沒有事實依據的火災信息和傳言。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1.1 火災事故發生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要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並妥善安置災民,保障基本生活條件。避難場所可以選擇空曠地或臨時借用有關辦公場所、招待所及學校等場地。

5.1.2 財政、民政、衞生等部門要根據災害損失程度,依據職責明確災民申請救濟的程序和要求,確保救濟工作迅速到位。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災民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實施。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企業專職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5.2 調查評估

5.2.1 火災事故救援結束後,由市指揮部指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寫出書面報告。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調查評估。

5.2.2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總結,並在24小時內將火災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指揮部。火災事故報告應包括:

(1)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發生火災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發生火災事故的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火災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火災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理的有關事宜;

(7)火災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2.3 各單位根據實踐經驗,修訂各自應急預案,並報主管部門備案。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找火災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必要時繼續進行環境監督與監測。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總隊的領導指揮機構,市公安消防局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業專職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6.2 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市財政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為參保傷亡人員的醫療救治、工傷待遇等提供資金保障。

6.3 物資裝備保障

滅火救援物資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片儲備、分級管理和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區縣公安消防支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滅火救援物資。市公安消防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通過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6.4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療急救人員和設備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對傷員開展現場急救和轉運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6.5 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火場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後,依託通信部門確保通信暢通。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撲救時間較長、難度較大的火災時,通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區縣滅火救援指揮系統,組成滅火技術專家組。建立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 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

7.1 宣傳與培訓

公安消防部門要積極組織大型宣傳活動,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羣眾宣傳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對策、處置知識和自救常識,有組織、有計劃地為人民羣眾提供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擔負火災應急救援職責的各級領導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系統的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瞭解和掌握滅火救援的工作原則、方法和程序。

7.2 應急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組織1次滅火救援演習,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演習方案應包括基本情況、火情設定、力量部署、撲救對策、注意事項等內容。

滅火救援演習結束後,對演習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總結演習的基本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應急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演習總結報告和整改措施一併報送演習批准部門和預案管理部門。

8 附則

8.1 責任與獎懲

滅火救援戰鬥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對在滅火救援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滅火救援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救援不力而導致火災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8.2 預案管理

8.2.1 本預案由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2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本部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並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3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後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2.4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建立健全貴陽市火災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保證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貴陽市轄區內發生的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3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科學施救。建立健全羣防羣治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貴陽市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1.4火災分級

特別重大Ⅰ級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重大Ⅱ級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較大Ⅲ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一般Ⅳ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

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級別火災後,立即成立市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本預案適用範圍內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市長委託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市政府祕書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市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和屬地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職責:組織、指揮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審批總體應急救援方案;綜合協調各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等滅火救援力量和資源;組織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負責向新聞媒體統一發布信息。

2.2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辦: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營救現場被困人員,並負責滅火前沿指揮,參與事故原因調查。

市安監局:負責滅火救援過程中的有關協調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負責對事故現場實行警戒,疏散羣眾,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協助相關職能部門作好滅火救援工作,保障救援道路暢通,保證滅火救援物資和設備順利到達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衞生局:負責提供足夠的醫療救護人員和醫療搶救設備,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使傷亡減少到最低限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地區適時的氣象資料,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依據,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市生態文明委: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進行環境監測,提出預防次生災害對策。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羣眾的臨時安置工作。

貴州燃氣公司:負責事故地區燃氣管道的緊急處理,配合消防部門滅火,並就事故中涉及的燃氣安全提出科學有效的搶險救災措施,避免更大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貴陽供電局:負責事故地區的電網安全,根據總指揮部命令,切斷事故區域內電源。

市供水總公司:負責事故地區供水系統的正常使用,保證滅火用水不受影響。

中國電信貴陽分公司、中國移動貴陽分公司、聯通貴陽分公司:負責保障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信息發佈通道通暢。

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區(市、縣)政府根據總指揮部要求,做好火災處置中的相關工作。

2.3各專業處置組的建立和職責

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市應急指揮部主要下設以下專業處置組進行處置:

2.3.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辦、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

主要職責:做好事故災難信息的彙總、分析和報告工作,及時傳達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等。

2.3.2應急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事故災難發生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報應急指揮部審定後實施,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災難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統一指揮施救隊伍,迅速開展現場應急等。

2.3.3安全保衞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民政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災難現場羣眾的防護指導,引導羣眾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組織好特殊人羣的疏散安置,維護安全區域內的穩定和治安;迅速對事故災難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實行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災難現場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保障應急指揮部工作的正常開展等。

2.3.4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衞生局

成員單位:各醫療衞生機構等

主要職責:負責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並及時轉送到醫院救治,對現場救援人員進行醫療監護等。

2.3.5後勤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辦、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供水、電力、通訊、物資供應部門和事故災難發生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及生活、醫藥等後勤保障。負責應急救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等。

2.3.6社會維穩組

組長單位:市維穩辦、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安監局、市信訪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對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和慰問工作及傷亡人員善後事宜,做好羣眾的思想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消除不穩定因素等。

2.3.7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公安消防支隊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市級新聞媒體、通訊運營商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災難救援信息的統一發布,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保護措施的緊急公告,播放疏散詞,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等。

2.3.8環境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文明委

成員單位:市氣象局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發生地的環境影響後期處置工作。為指揮部提供必要的天氣預報和環保信息等。

2.3.9專家技術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專家學者為滅火救援和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等。

3預防預警

3.1重大危險源管理

3.1.1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火災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火災事故的險情,或其他災害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重要信息,應進行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按有關規定做好預警信息發佈和上報工作。

3.1.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的火災事故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建立檔案;制定並完善本地區火災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做好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建立應急專業技術人員聯繫制度,提供應急避難場所。

3.2預警行動

各級人民政府及消防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火災的信息後,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預防行動。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隊接到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事態可能演化為較大事故災難時立即按照相關規定上報市政府。

3.3預警的級別

按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火災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等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信號表示。

3.4預警發佈

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政府報經上級批准後,按照上級要求發佈。

黃色預警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報經市政府同意後發佈。

藍色預警由事故可能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發佈。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向消防部門報告,並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事故災難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

消防部門和屬地政府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研判分析,達到報送標準的要在事發1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市安監局。

4.2分級響應

火災事故發生後,屬上級政府組織應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發生事故災難的單位及其當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救援工作,並根據事故災難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災難,啟動Ⅰ級響應,市政府在國務院、省政府的指揮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災難,啟動Ⅱ級響應響應,市政府在省政府的指揮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災難,由公安消防支隊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啟動Ⅲ級響應,並按照本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一般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由事發地區(市、縣)人民政府啟動Ⅳ級響應。

當發生超出其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火災撲救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由於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專業性強、各種力量需在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火災事故具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易快速發展蔓延,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調度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戰鬥展開快,以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講究科學、穩妥果斷的原則。由於火災事故中,常伴有毒氣、爆炸等情況,成功處置必須要有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專業技術過硬的攻堅力量進行攻堅作戰。為此,要切實加強消防隊伍的裝備建設和攻堅組人員技、戰術訓練,提高隊伍的攻堅作戰能力。

以人為本,及時疏散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當不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先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再行解救疏散被困人員。

4.4處置程序

4.4.1接警出動。消防部門接到火災和災害事故報警後,應當根據災情、預案,迅速調派力量,及時瞭解災害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向市政府彙報,並通知公安、供水、供電、燃氣、醫療、通信等有關單位、技術專家到場配合作戰行動。

4.4.2外部觀察。在進入事故現場前,首先應進行外部偵察瞭解查清現場的一些基本情況。

4.4.3警戒。查清現場基本情況後,要根據需要立即劃定警戒區,由公安機關實施外圍警戒,消防支隊負責內部警戒,設立警戒標誌和警戒崗。

4.4.4進入現場。應查清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被困、中毒人員位置、數量;物質燃燒蔓延速度等;進攻路線和水槍陣地位置;現場危化品濃度區域,如低濃度區、爆炸濃度極限區和高濃度區。

4.4.5制定處置方案。總指揮部根據現場偵察情況,組織專家制定處置方案。方案內容主要包括:確定處置方法及程序;明確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具體任務;確定進攻路線和水槍陣地;預測、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險情並制定相關的措施;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4.4.6現場處置。全力以赴救助傷員和被困人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並用最快速度有效控制事故發展,同時要注意保護救援人員安全。

4.4.7救援結束。火災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災難隱患消除,經應急指揮部確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人員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終止。

4.4.8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防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保險

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監管部門負責督促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單位及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3事故調查

特別重大、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按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較大火災事故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由屬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4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和滅火工作結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災難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火災事故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災難發生。市公安消防支隊會同屬地人民政府要對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和總結。

6應急保障

6.1裝備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利用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建立和完善專家數據庫和火災危險源信息數據庫系統,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綜合實戰能力,保障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指揮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統,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無線通信技術、衞星技術等現代化手段,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和計算機網絡軟、硬件設備,確保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聯絡暢通、迅速、高效。

6.3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完善專家庫,通過經常性的研討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對在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有關部門、相關地方社會單位等應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未及時報警,玩忽職守導致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公安消防支隊要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並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

本預案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解釋。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公司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增強對突發性火災事故的處置能力,協調各類資源及時、高效的撲救火災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因火災事故而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員工的身體健康,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2.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2.6國家環保總局《放射源分類辦法》

1.2.7國家環保總局《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暫行辦法》

1.2.8《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9《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01月24日)

1.2.10《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1《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2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  預防為主。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全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考核到位,健全應急體系,在強化預防工作的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力爭使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1.3.2  統一指揮。在公司和當地政府及消防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統一組織、領導、指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應急救援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3.3  分級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有系統、分層次、上下協調一致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保障體系,加強應急宣傳與教育、培訓與演練、實施與評估等各項工作。

1.3.4  措施果斷。如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就可能危及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重大損失,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職責與分工,反應及時,動作迅速,措施果斷,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1.3.5  依靠科技。加強“三防”工作,同時加大“技防”的投入,不斷提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1.4適用範圍

公司所屬各部室、各項目部、各分公司。

2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2.1安全風險

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如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2.1.1  焚燒廢棄物;

2.1.2  臨時取暖防範措施不當;

2.1.3  流動吸煙;

2.1.4  電氣設備使用不當;

2.1.5  動用明火;

2.1.6  配電盤櫃因負荷過載;

2.1.7  電火焊作業點周圍有易燃物;

2.1.8  充油或充氫區違章動火;

2.1.9  其它可能的火險隱患。

2.2發生事故的條件

2.2.1  電器產品不合格;

2.2.2  沒有及時清除易燃物;

2.2.3  在危險區域使用明火作業;

2.2.4  違規存放易燃品;

2.2.5  氧乙炔氣瓶放置距離太近;

2.2.6  違規存放易燃品;

2.2.7  其他行為性和管理性違章活動。

3.組織體系

3.1領導機構

公司消防保衞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機關本部的突發火災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公司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保衞科負責人

成  員:保衞科全體人員

3.2專項工作機構

保衞科設立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公司消防和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消防保衞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3.3.1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電力公司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省電力公司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3.3.2  統一領導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所管類別的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3.3  組織制定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  發佈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3.5  發佈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3.4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3.4.1  及時瞭解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3.4.2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3.4.3  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掌握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3.4.4  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3.4.5  組織開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3.4.6  負責相關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範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並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危險源監控總體要示,公司系統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4.2預警行動

建立組織機構,實行人防、物防與技防相結合,在人防上加強安全值班、按時巡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監控到位和保障有力。

5信息報告程序

5.1信息報告程序

現場火災事故知情人→報119火警、項目級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司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省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

5.2信息報告方式

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項目級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應當立即通過電話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同時,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通過電話立即向省公司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形式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為四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Ⅰ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規定的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10人及以上(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省政府及有關部門設定的 Ⅲ級(較大)類型事件。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國家電網公司設定的Ⅲ級(較大)類型事件。

6.1.2  發生下列情況,公司進入Ⅱ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和死亡5人以上、9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3  發生下列情況,公司進入Ⅲ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和死亡5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4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Ⅳ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從業人員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2響應程序

6.2.1  Ⅲ級及以上響應程序

 在發生或可能擴大為特大火災事故時,事故單位在搶險救災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應急辦公室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安全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並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事態發展,應當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安全應急辦和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在決定進入Ⅲ級及以上應急狀態之後,應當立即將有關事故情況按照要求報告省公司應急領導組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持和幫助,並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  IV級響應程序

 在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時,事故單位在搶險救災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安全應急辦公室事故簡要情況。

 安全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司消防保衞應急領導小組,並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安全應急辦公室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做出應急處置要求,並進入事故調查程序。

6.3處置措施

6.3.1  在應急狀態下,應急辦、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奔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6.3.2  在應急狀態下,公司應急辦、事故單位應當調動一切積極力量,努力控制、降低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6.3.3  事故單位幾點應急處置重點要求: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切斷或隔離危險源,防止救援過程中發生次生災害。

 切斷或隔離危險源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開展現場急救工作,同時請求應急救援和上報事故信息工作。

 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後,應當立即進一步採取措施,徹底隔離危險源,設置警戒線,為其他人員應急救援工作創造一個安全的救援環境。

 醫務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有燒傷人員,應當進一步採取措施開展現場急救工作,同時,提出下一步醫療救援的建議。

 保衞人員赴現場後,應當立即隔離、保護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入內發生意外事故。

 安監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在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開展事故調查,為儘快事故恢復創造條件。

6.3.4  當事故有可能出現擴大、惡化苗頭時,必要時及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申請,請求社會支援。

6.3.5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佈解除應急狀態:

 火災撲滅,人員傷亡情況得到救護與控制,時間達一個月及以上;

 事故隱患得到消除,防範措施得到落實,設備設施得到恢復,應受教育者受到教育,事故責任者受到責任追究。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7.1人員保障

7.1.1所有從業人員符合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具備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要求的消防知識,並經考試合格,特種工應當取得相應資格證,熟練掌握緊急救護法。

7.2物資與裝備保障

7.2.1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要求,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為所有工作場所、區域配備足夠的符合有關標準的消防器材。

7.2.2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省公司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組織措施與安全技術措施,為從業人員提供一個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2.3   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應當根據本項目施工區域的特點,配備必要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隨着國家和國家電網公司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修訂,或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以及管理體制的變化,公司將及時組織修訂本應急預案。

8.2  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公司保衞科制訂與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8

目擊報警

1.1 小區任何區域一旦着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 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 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 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 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 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 帶電物品着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 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 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 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 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 ,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 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 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 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報警要求

3.1 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 起火部位; 燃燒物品; 燃燒範圍 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3.2 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 . 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火災發生部位;. 燃燒物品; 火勢狀況; 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 物業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 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 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 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 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 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 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 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 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 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 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後工作

7.1 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 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 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户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 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 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9

為確保廣大師生安全度過非常時期,能從容處理不可預料的突發事件,幼兒園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人員準備

1、 成立應急工作組。

組長 : 周燕娟

組員 : 王悦芳 蔣曉紅

2、實行首問負責制。不推諉,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如第一時間緊急上報;撥打119;穩定師生情緒、與幼兒家長聯繫等)。

二、應急物資準備

應急物資儲備。如室內消火栓、滅火器等。

三、應急程序準備

1、火警一旦發生,必須立即呼救,並利用報警器材向單位內部報警,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警戒火災現場。

2、若幼兒未曾離園,先啟動幼兒緊急疏散應急預案。

2、單位領導必須趕赴現場組織並指揮滅火撲救工作。組織職工攜帶滅火器材到火災現場集合,根據火災情況有針對性進行滅火。 3、撲救前必須根據火情,果斷切斷電源、關掉煤氣閥,緊急轉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4、火場撲救指揮應迅速判明火勢走向、火場特點,明確主攻方向和圍截;方位。要審明形勢,在滅火力量大於火勢時,果斷採取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在火勢大於滅火力量時,採取“先控制,後撲滅”的滅火戰術,全力控制火災範圍,等待後援力量。

5、在公安消防隊趕到後,火場指揮改由公安消防隊指揮,單位領導要全力配合,並組織內部力量進行救護、疏散、警戒等,直至火情得以完全撲滅。

6、火災撲滅後,要組織力量保護現場,特別要注意防止死灰復燃。

7、密切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調查火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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