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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思路

政法工作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及省、市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一條主線(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突出兩大主題(和諧、發展),樹立三種觀念(正確的大局觀、科學的維穩觀、積極的羣眾觀),深入推進四項重點工作(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政法隊伍建設),做到四個統籌兼顧(基層基礎建設、社會面防控、嚴打整治、服務經濟建設),深化細化五大機制(社會風險評估、情報信息分析研判、羣防羣治工作、黨政聯席會議定期研究綜治維穩工作、督導督辦),全力維護全市的持續和諧穩定,為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創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環境。

政法工作思路

二、目標任務:在全市各級政法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力爭實現“三下降、三提升”和“四個不發生”。“三下降”,即:重大刑事案件明顯下降、羣體性苗頭事件明顯下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明顯下降;“三提升”,即:政法隊伍綜合素質明顯提升、政法機關公信力明顯提升、人民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明顯提升。“四個不發生”,即:努力做到不發生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治事件、不發生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不發生大規模羣體性事件、不發生影響惡劣的重大刑事案件。

三、主要工作

1、突出四項重點工作,推動政法工作深入開展

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政法隊伍建設四項重點工作,緊緊抓住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關鍵,充分體現了中央、省委抓源頭、抓根本、抓基礎、抓保障的戰略思維,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抓好落實。

第一,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和諧穩定,必須抓源頭,深入推進社會矛盾排查化解。

一是超前排查,控制增量。各級各部門要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要針對軍隊退役、銀行協解人員等重點羣體,企業改制、徵地拆遷、農村事務等重點矛盾,結合現階段的形勢任務,重點排查五方面的問題,即涉民、擾民、礙民問題;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問題;特殊羣體和無利益訴求羣體的怨氣表達問題;因經濟糾紛、相互拖欠、執行不到位等引發的不穩定問題;可能引發羣體聚集和羣體性苗頭事件的隱患問題。

二是主動化解,減少存量。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隱患,要充分發揮縣區黨委、政府統攬和“三位一體”調解體系作用,特別是要強化行政調解的力度,做到三位並行,一體推進,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難事基本不出縣”的工作目標。對近年來發生的涉法涉訴“骨頭案”、執行積案等疑難案件,各縣區主管領導、各級政法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包案,逐案制定化解措施,加大協調和辦理力度,力爭在年內基本解決完畢。對新發生的涉法涉訴案件,要逐件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穩妥處置,防止激化。羣體性事件具有影響大、危害大、解決難度大的特點。對此,必須慎重對待,超前工作,嚴防發生和激化。縣區黨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門要認真研究新時期羣體性事件的特點、規律,建立有效的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要以關注民生、解決問題為重點,努力拆除“社會隔離牆”,消除“社會隔離笆”。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解決處置好羣體性事件。

第二,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社會的發展,秩序的建立完善,必須抓根本,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一是強化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隨着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快速推進,外來人員、流動人口明顯增多,城市的吸附容納能力明顯增強。對此,縣區黨委、政府要按照公平對待、服務至上、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原則,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長效機制。要堅持寓管理於服務之中,認真解決他們就業、就醫、就學、住房等方面的問題,公安、勞動、街道辦事處要依託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做到信息共享,管理互動。要借鑑奧運、國慶安保的成功經驗,進一步細化和規範房屋中介、用人單位、出租人的管理辦法,落實承租人、用人單位和監管部門的責任,做到“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

二是強化特殊羣體的幫教管理。對刑釋解教、假釋、社區矯正和社會閒散人員等特殊羣體,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育幫扶體系,防止犯罪和重新犯罪。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以迴歸社會、促進就業、防止重新犯罪為重點,着力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對假釋和社區矯正人員,要積極研究探討關愛、教育、幫扶、監管的有效之路,建立銜接機制,落實安置政策。各縣區在全面推進的同時,要注重總結經驗,選樹典型,以此提高整體工作能力。

三是強化重點部位和行業的管理。縣區黨委、政府和政法部門要按照整治先行,服務到位,管理落實的要求,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礦區、治安混亂地區的管理作為重點,制定長效性的剛性規定。要通過加大社會投入、健全基層組織、延伸公共服務、改善生活環境等辦法,完善保障措施,實施動態管理。要進一步加強歌廳、網吧、旅店、洗浴、廢舊金屬回收等特種行業的管理,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健全管理機制,規範經營活動。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強化督導檢查力度,消除安全隱患,整治和規範行業治安秩序。

四是強化重點物品的管理。油、氣、水、電事關經濟發展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須強化監管。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事關生命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嚴格審批程序,嚴格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五是強化網絡虛擬社會的管理。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明確電信運營企業和用户的法律責任。要加強對互聯網、手機短信的監管,及時刪除封堵有害信息。要建立網評員隊伍,加強正面宣傳引導,防止別有用心人員借網滋事。

第三,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提高政法系統的整體素質和水平,必須抓基礎,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

一是改進執法方式。在當前複雜的執法環境下,政法機關執法活動必須着眼於“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從切實保障羣眾的合法權益出發,積極主動地按照羣眾的意見和要求調整執法方式,改進執法手段。既要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又要堅持理性、平和、規範執法,做到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加強執法管理。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政法幹警執法瑕疵檔案,對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執法瑕疵的幹警,要進行辦班學習,並探索停職、取消辦案資格等有效辦法。要把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作為加強和改進執法活動的重要內容,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要進一步加大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促進和諧穩定。年內,市公檢法各部門都要選樹一批寬嚴相濟典型,積極探討,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三是要強化執法監督。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要大力推進“陽光執法”,建立對羣眾投訴、舉報的受理、調查、處理、反饋工作機制。對案件辦理過程中容易出問題的“關鍵點”,各級政法部門要進行全過程監控管理,及時發現問題,杜絕後患。

第四,大力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政法工作上水平,必須以加強隊伍建設為保障,着力鍛造作風過硬、素質一流的政法隊伍。

一是加強教育培訓。要認真貫徹市委九屆七次全會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把抓轉變、抓提升、抓落實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把促發展、保穩定作為衡量班子隊伍的重要依據。市、縣政法委要對新提拔的科級幹部分期分批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市直政法各部門要對後備幹部、基層工作骨幹分期分批進行一次輪訓,每次培訓、輪訓時間不少於一週,各部門要及早制定培訓計劃,切實提高培訓質量。要強化執法為民教育,使廣大政法幹警真正從思想上把維護人民利益作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羣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羣眾的需求作為第一選擇。

二是嚴格管理。管理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沒有嚴格的管理、嚴格的紀律,政法工作履行職責將無從談起。嚴格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警,嚴格落實四條紀律和十條禁令,切實加強對隊伍的日常管理,經常開展警示談話、警示教育活動,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嚴格管理,必須切實加大紀律的執行力度,對侵犯羣眾權益、損害羣眾利益的,對執法不公、枉法裁判的,決不姑息,必須堅決清除出政法隊伍,必須依法依紀嚴懲不怠。

三是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黨建帶隊建、抓班子帶隊伍,始終把服務羣眾、凝聚人心、優化管理、維護穩定作為重要內容抓緊抓好。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做到常修為政之道,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常懷愛民之情。要強化各級政法黨組織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廣大政法幹警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

2、做到四個統籌兼顧,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各級政法部門在抓好四項重點工作的同時,要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充分發揮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推動發展的職能作用,統籌抓好基層基礎建設、社會面防控、嚴打整治、服務經濟四項工作。

第一,強化基層基礎,夯實維穩根基。基層穩才能全局安,基層好才能整體強。為此,必須着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夯實第一道防線。

一是強化對基層基礎的調查研究。要認真研究探討新時期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特點規律,發現新矛盾,解決新問題。要高度關注民生,積極研究民生維穩的新路子、新辦法。今年,市委政法委將結合維穩實際,採取蹲點駐村的形式,對人口就業、特殊人羣幫教、輟學、網絡管理、寬嚴相濟、基層維穩組織6個方面組織深入調研,進一步瞭解工人、瞭解農民、瞭解基層,增強主動性,掌握主動權。市直政法各部門、各縣區委政法委也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調研,以調研成果指導和推進工作。

二是強化基層組織建設。要進一步加強縣級黨委政法委建設,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職責分工,切實擔負起領導協調基層政法工作的責任。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進一步形成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負總責,政法、綜治、維穩、信訪等部門協作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形成村(居)黨支部為核心,駐村(社區)警務室、治保會、調委會、治安巡防隊等多方面力量聯防、聯查、聯調、聯控的工作機制。要把基層綜治工作進一步向企業、學校、行業協會延伸,積極拓展綜治工作網絡。

三是加大保障和投入力度。各縣區在使用好上級專項資金的同時,也要搞好配套和保障工作,從政策導向、力量配置、經費裝備等方面向基層傾斜。要堅持從優待警,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關心愛護,以增強政法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二,強化社會面防控,推進平安張家口建設。安居樂業是人民羣眾的根本要求,也政法機關的神聖職責。推進平安張家口建設,必須進一步提升全市社會治安防範水平。

一要切實加強人防。公安機關要以加強信息化、執法規範化、構建和諧警民關係三項建設為重點,大力實施警力下沉計劃,充實基層防範力量,進一步深化“三級巡控”機制,提高街頭路面見警率。要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治安防控,形成專羣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着力鞏固物防。認真落實單位內部管理八項制度,對重點部位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設施和視頻監視系統,組織指導企事業單位內部、新建住宅小區建立警務室。

三要全面發展技防。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科技防範五年規劃(XX—2011),今年年底,全市重點單位技防設施覆蓋面要達到100%,內部單位、城區學校及企業的重要部位技防設施安裝率要達到100%,居民小區技防覆蓋面要達到70%以上,公共複雜場所技防設施要達到80%以上。

四要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要不斷擴大創建範圍,提升創建層次,完善創建機制,提高基層自治、自防能力。今年,各縣區的平安單位要達到60%以上,平安家庭要達到90%以上。要結合基層創安,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大力推進法律“九進”,提高廣大羣眾法律素質和履行法律義務的自覺性。

第三,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違法犯罪。違法犯罪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威脅,對此,絕不能手軟,必須除惡務盡。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嚴打方針,本着什麼犯罪突出就打擊什麼的原則,始終保持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各級政法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強化警種聯動,強化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打黑除惡,要向縱深推進,持續嚴厲打擊各種行霸、礦霸、鄉霸、車匪路霸,堅決剷除各種黑惡勢力。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要立足於從重從快,以危害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案件為重點,堅決打擊殺人、綁架、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搶劫、盜竊、搶奪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做到快偵快破,快訴快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從治亂入手,查清摸準治安混亂的地區、部位和場所,查清摸準突出治安問題、不穩定因素,查清摸準影響公共安全的苗頭、隱患,加大對治安重點地區的排查整治力度,防止重大刑事案件的發生。

第四,服務經濟建設,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經濟連着民生,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政法機關在服務經濟建設上有廣闊舞台,必須有所作為。要以積極的姿態、主動的作為,從法律服務、治安環境上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要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4+3”重點產業規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謀劃服務措施,建立聯企制度,制定惠企政策,提供法律援助,簡化審批程序,保護企業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要依法調節經濟社會關係,依法維護公平交易和有序競爭。對涉眾型經濟案件,要快偵快判。要依法快速審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下大力解決執行積案,確保企業和羣眾的合法權益。要大力實施民生工程,高度關注城鄉低保户、下崗失業人員、失地農民等弱勢羣體,廣泛開展警民結對幫扶活動,千方百計地為他們分憂解難。

3、深化五大機制體制,着力構建維護穩定長效機制

機制維穩是治本之策。去年5月份,我們在萬全縣召開現場會推行了四大長效機制,有力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但是,有的縣區重視不夠,抓的不實。今年,要繼續抓好深化和完善。

第一,深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穩定隱患的有效之策。各縣區要高度重視,要對全年經濟社會中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等進行認真篩選,適時逐項進行評估。對縣區階段性穩定工作和重大節日、敏感期社會穩定形勢,要進行專項評估。對預測評估出來的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隱患,要組成專門工作組進行先期排查,先期化解,最大程度地把風險和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程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行為阻力。市委政法委、市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要強化對各縣區評估工作進展情況的檢查督導,對應當進行評估而沒有評估、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視情給予一票否決警示或一票否決。

第二,深化情報信息分析研判機制。做好維護穩定工作,情報信息是前提、基礎和關鍵。要大力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今年,要以加強情報信息員隊伍建設為基礎,以及時發現蒐集基層動態信息為保證,各縣區和相關部門要與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密切合作,要在全市三分之一的行政村、238個社區、大中型企業和大中專院校,分別物色建立一名信息員,把工作觸角延伸到最基層、輻射到各行業。要暢通公開和祕密兩大渠道,加強人力和技術兩大手段,重點收集敵情、社情、網情三方面信息。要不斷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對掌握的情報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做出分析研判,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切實把不穩定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三,深化羣防羣治工作機制。奧運、國慶安保實踐證明,人民羣眾在治安防範、維護穩定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此,要把現有羣防羣治組織建設好、管理好、使用好。要加強鄉鎮專職巡防隊建設,每個鄉鎮(街道)要建立20人左右的專職治安巡防隊,佩戴統一標識,配合專業隊伍開展巡邏防範。要加強村(社區)義務巡邏隊建設,組織發動治安積極分子、志願者,大力開展鄰里守望、十户聯防等羣防羣治活動。要積極發展新型羣防羣治隊伍,組織引導物業管理人員、出租車司機、公共複雜場所從業人員參與羣防羣治組織,不斷拓展羣防羣治工作領域。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動員機制和參與機制,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多渠道籌集羣防羣治工作經費,對參與羣防羣治人員給予適當補貼,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第四,深化黨政聯席會議定期研究綜治維穩工作機制。維護社會穩定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是需要各級各部門共同來完成的重大任務。為此,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綜治維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分析研判維護穩定形勢,安排部署階段性任務,及時研究出台支持性政策,着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對會議形成的意見和決定,要落實責任部門,明確專人負責,規定辦結時限,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第五,深化維護穩定工作督導督辦機制。督導督辦是推動工作落實行之有效的方法。各級各有關部門對本地、本系統維護社會穩定總體情況、重要工作的開展情況和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執法突出問題,要採取聯合督導、專項督導、隨機檢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實地開展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各級綜治辦、穩定辦要建立台帳,掛圖作戰,並以《維穩令》的方式掛帳督辦。對每件矛盾隱患,要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並建立定期“回訪”制度,對按期化解的,及時銷號,仍未辦結的,要提級督辦,並進行通報。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重大事件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對涉及的地方和部門要進行否決警示或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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