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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通用7篇)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通用7篇)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1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國小的教育教學工作起着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通用7篇)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

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悦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髮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髮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採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衞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裏説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牀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後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於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藴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儘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髮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瞭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製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製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儘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

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瞭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鑑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國小生髮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國小生髮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髮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髮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曆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髮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髮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髮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願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願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並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於動手、勤於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並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並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誌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國小生髮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並通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採用幾種形式:

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②表現性評價。

③即時性評價。

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通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週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並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裏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通過收集反映學生髮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捨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

(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

(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

(4)學生興趣特長髮展表。

(5)考試試卷。

(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願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

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

這一評價形式多用於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並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複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餘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區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製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製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區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彙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並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於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項目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

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後互評,最後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

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儘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並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説,今後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麼怎麼,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蒐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並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採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國小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國小生畢業標準由國小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准予畢業。

國小生升入國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國小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併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國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後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後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覆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瞭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後,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並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3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貫徹和落實全國職業教育會議和《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事業教育的決定》精神,辦出職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

(一)、推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中等職業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轉變教育思想,樹立以全面素質為基礎、以能力為本位的新觀念,培養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技術和管理第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他們應當具有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繼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立業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髮展狀況。對職業中學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立足我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範,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職業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職業中學學生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職業教育課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中等職業教育以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學校、用人單位、社會和家長理解並接受,要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查、就業選人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佈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並廣泛徵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度、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諮詢、投訴、複議等事宜的處理。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德育處、生產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的具體負責人。

(三)成立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責主動領取評價表;組織本班家長召開家長會;組織學生自評、互評並組織統計評價結果;組織評價小組成員填寫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及時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學生和家長學期評價結果;接受學生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標準

我們分析和綜合了部分學校的成功經驗,根據《教育部關於中國小評價和考試製度改革意見》,結合職業學校自身的特點將學生綜合素質評估確定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社會與交往素質和藝術與修養素質五個方方面。具體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道德道德素質包括思想品質和公民道德兩個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學生專業文化素質包括專業模塊修習記錄(具體見附件)和學習能力評價兩方面。專業模塊修習記錄獨立進行統計,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佈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綜合實踐能力的測評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身體心理素質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4)社會與交往素質

主要根據平時學生在班級、社會等實踐活動中的表現,評價其在團隊合作,交流溝通,對社會的認知等意識和水平。

(5)藝術與修養素質

學生藝術素質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修養素質評價根據學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現客觀反映學生的個人修養水平。

五、評定方法

評價從時間上分為學期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類,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評價小組評三類。

(一)學期評價

學期評價是每學期期末,在班級評價小組組長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自評、互評、小組評,最後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學期評價登記表》的過程。

1、自評

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自我評價,直接填在登記表上,同時在《反饋表》上填寫評語,填完後教師應立即收回登記表保管,以免遺失。

2、互評

(1)、學生互評的方法為:首先,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減少學生在評價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現象。其次,在評價開始時由班主任下發《學生綜合素質互評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學生都參與對本班全體同學的評價(連同本人一併評價),為確保評價的公正性,評價採用無記名的形式,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為便於統計,素質評價卡中“A、B、C、D”四個等級直接轉換為分值,分別以“5/4/3/2”的形式出現。學生互評完成後,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互評計分方法為:某評價要素被評為

A級得5分、B級得4分、C級得3分、D級得2分,二十個要素滿分100分。在統計某生評定結果時,應將全班其他同學對該同學二十個要素評定的總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參加對該同學評定的人數,得出該同學的總平均分。

(3)、互評等級確定方法為:若某生20個評價要素總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則綜合素質互評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為B級,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在計算總平均分時,如出現小數,則按四捨五入法轉化為整數後計算等級。

3、評價小組評定

在學期評價過程中,評價小組應對學生互評結果進行逐一審核,根據本班A級指標數,結合學生平時表現,評價小組認為學生互評結果基本反映學生實際的,則直接將學生互評結果認定為小組評定結果。但評價小組若發現學生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嚴重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並將調整過的內容填在評價表上,並對每個學生打出終評等級及時填寫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上,同時評價小組集體填寫綜合評語,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小組評結果視為該生該學年度的評價結果。

另外,凡受學校處分的,該學期評價結果降為C等。到終結性評價結束時尚未撤銷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終結性評價結束後受學校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該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別受公安機關和學校處罰或處分的,評價時按就重不就輕的原則進行評價。凡在三年內曾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降一等處理;

國中第六學期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終結性評價直接降為D等。

學期評價結束後,班主任應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反饋表》發給學生,並請學生反饋給家長,家長和學生本人分別填寫意見並簽名。自評、互評和小組評均結束後,班主任應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瞭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己,以實現教育的目的。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高二下學期結束前,由評價小組集體進行。

1、等級確定

終結性評價等級應依據學生之前各學期的評價結果來確定。首先將各學期評定分數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出現小數時以四捨五入計),然後按A級(90分以上)、B級(75—89分)、C級(60-74分)、D級(60分以下)的劃分方法,將分值轉化為等級,作為學生終結性評價等級。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成員應在對學生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共同討論並擬定出學生綜合評語,評語語言應準確、精練,重點突出學生品格與態度的一貫表現。

對於評價小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無法裁決的向教育局評價委員會報告。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終結性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終結性評價結果的參考,終結性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綜合素質的總結性評價,作為學生就業的基本條件之一併記入檔案。

2、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評價小組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並認真填寫在評價登記表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參照互評、自評,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均應於評價結束後一週內告知學生,學期評價結果應及時請學生簽字。同時,獲A級的學生名單應向全校公佈,接受師生監督,並公佈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評價工作小組應同時接受家長和學生的申訴,妥善處理學生和家長提出的各類異議。

七、關於評價的幾點説明:

1、若評價小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2、學生的評價結果依據必須保留至少一學年。

3、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應於評價結束後一週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

4、學期評價中,若學生受到學校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C級。

5、若學生有違法犯罪行為並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D級。

6、若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打架鬥毆、惡意損壞公物等現象造成重大影響或結果的,綜合素質評價一律為C級。

7、一般情況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儘量少用C級和D級。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__]26號)、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的通知>》(教基[20__]6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__]6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從20__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始實施。

一、指導思想

(一)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描述學生高中期間學習情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為學生髮展提供信息,為學生畢業提供依據,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條件。通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引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髮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素質教育要求進行全面發展評價,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特長的發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評價內容的多元和動態的評價過程,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教學評價方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制度。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價方式,規範、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教學評價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教育教學評價制度,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所理解與接受,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合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評價操作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制度建設,提前公佈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並廣泛徵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諮詢、投訴和複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審定評價結果,受理諮詢、投訴和複議申請。

四、評價內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評價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反映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高中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文字描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和成長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__]47號)的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為: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結合粵教基[20__]115號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學生檔案》進行。

1.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見附件2《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2.評價方法

採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採取適當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包括愛國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質、法制觀念、團隊精神等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同學的評價、成長記錄袋等有關材料進行評價。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佈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評價,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體能素質、體質健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藝術課程和參加學校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表現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以及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按《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見附件4),着重考查學生在實驗範圍內的觀察能力、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條件不具備的學校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學校。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按《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方案》(粵教研[20__]7號)實施。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按照《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及説明》,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內容,公佈考試要求、試卷結構和題庫。

2.考試組織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考試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要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髮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説明和解釋,並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受理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必須公示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指導監督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工作,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諮詢、投訴、複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的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於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製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並向社會公佈。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5

為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實施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中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 客觀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經研究,決定遴選一批積極性高、條件具備的區域,開展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中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基礎較好、常態化開展信息化教學應用的區域中,遴選30個左右的區域開展試點工作。用5年左右的時間,形成百萬級規模中國小生綜合素質發展基礎數據庫,創新評價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成長情況全過程縱向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形成數據驅動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解決方案,客觀總結我國中國小生綜合素質發展的規律,確保評價正確方向,完善評價內容,強化技術支撐,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區域應積極推進教育數字轉型,具備較好的教育信息化發展水平,具有區域統一的教學管理平台,常態化信息化教學應用效果較好。

2.申報區域應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具有較好的基礎,擁有一年以上的評價數據積累和組織實施經驗。

3.申報區域應配備足夠的人員、條件和經費保障,能夠有效組織學校、師生配合參與測評活動,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4.申報區域能夠根據工作需要,協調本區域的信息化服務廠商和相關平台,支撐做好數據匯聚工作。

5.申報區域原則上以地市為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可以由省域或區縣進行申報。優先考慮參與試點工作的轄區、學段、學校覆蓋面廣的區域,原則上不少於50%的學校。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認定

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報區域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申請書》(附件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推薦彙總表》(附件2),連同申報區域的申請書一併報送至教育部。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

2.遴選認定。教育部在各地審核推薦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最終遴選出符合條件的30個左右區域,開展試點工作,並予以公佈。

(二)組織實施

1.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試點工作依託北京師範大學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負責落實教育部的相關部署,為試點區域提供理論和技術方案支持,並對試點工作提供專業指導。

2.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各試點區域結合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區域工作實施方案,確定進度安排,在專家團隊的統一指導下按計劃、分步驟制定數據採集與匯聚方案,落實數據採集工作,保障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制定數據安全使用方案,落實數據安全保障工作,保護學生個人隱私。

3.提升專業測評能力。由專家團隊牽頭,組織對試點區域開展平台、工具及活動組織的專業培訓,分享測評經驗,實現區域間資源和經驗的共享,培養一支數據驅動的綜合素質評價專業隊伍。

4.優化綜合素質測評方案。由專家團隊牽頭,為試點區域提供綜合實踐測評活動、綜合素質評價分析服務,並組織試點區域凝練實驗成果,形成優化的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以及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政策建議報告。

5.發揮輻射帶動效應。發揮試點區域的引領作用,推廣優秀成果經驗,優化教育評價模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中國小生綜合素質。

(三)過程考核

教育部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工作進行年度考核,並在試點工作結束後進行終期驗收。考核採取審閲工作報告、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形成綜合素質評價的典型案例、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活動、合理應用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分析結果、凝練數據驅動下的綜合素質評價範式。

四、有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管理職責,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認真組織好試點區域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為入選試點的區域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

2.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申報單位要明確人員分工和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20__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報送紙質蓋章版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五、聯繫方式

(一)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聯繫人:李琳娜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通信地址:

(二)北京師範大學

聯繫人:鄭勤華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6

為了做好我校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省、市教育部門的指示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在吸取試點學校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經行政會討論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鄧柏香(學生家長)

成員:

職責:制定學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操作辦法;組織成立班級評定小組。

2、綜合素質評價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監察評價全過程;接受學生、教師、家長的諮詢、投訴、舉報;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協調處理有異議的評定結果。

3、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指導班級開展評定工作;制訂各種表格;收集信息並及時進行信息反饋;負責數據輸入。

4、班級評價小組:

職責:指導學生進行自評和小組互評;依據評定,內容與標準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小組集體評議,形成評定結果意見;撰寫學生綜合性評語;填寫相關評定材料;按照規定公示評定結果。

二、衡鋼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後)

三、程序與辦法

(一)學生自評

寫出自我描述評語(200字左右);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作出客觀的自我評分,再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自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自評等第。

(二)學生互評

1、成立班級學生互評小組,每個班級隨機分成6個小組,每個小組8-10人左右。

2、小組互評。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小組成員對組內其他同學,就學生綜合素質的維度進行評價並打出“互評分”,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學生“互評分”的平均值,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互評等第。

(三)師評:

1、各班級評價小組按下列原則給出學生各維度的“師評分”:

①看學生在各維度是否有不良表現,若有評價細則所列出的各種不良表現,則按每項不良表現在相應的維度扣分。

②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前五學期中5次評為校“三好”的計100分,4次計98分,3次計96分,

1-2次計94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得超過92分。

③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在學校受過“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若在測評前撤銷處分的計C等,若在測評前未撤銷處分的計D等。

④在維度“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的要素“責任感”一欄“熱心參加校內、班內的有關活動”這項中,擔任過班幹部、組長(課代表)且工作負責的分別計5分、3分,其它計1分。

⑤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學習方法”一欄中的評價依據以九年級第一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為參考,根據班上A等指標數,期末考試成績在A等指標數內計20分,後10名計12分,其他計16分。

⑥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探究與創新”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或活動獲市一等獎以上計20分,獲市二等獎計18分,獲市三等獎的計16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能超過14分。

⑦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習慣與技能”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計30分;參加校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6名計28分;其他學生根據兩操的出勤評分,但不能超過26分。

⑧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欄中,以體育測試成績為計分依據:A等計40分,B等計36分,C等計32分,D等計28分。

⑨其他未作特殊説明的,則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進行計分。

2、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師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維度的師評等第。

(四)、評價結果的認定

根據自評分、互評分、師評分按1:2:7的比例合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標數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學校認定等第。

(五)、根據小組集體評議結果,以班主任為主給每個學生撰寫綜合性評語。

(六)、班主任填寫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附後)

(七)、班級評定小組集體評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有重大分歧的問題應提交學校評定領導小組評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級評定小組的評定結果。

四、各班A等指標及B、C、D等級的比例

1、學校A等指標數:296人×30%=89人

2、A等指標分配:

92班:29人93班:15人94班:15人

95班:15人96班:15人

3、B等比例為58%,C等不低於10%,D等控制在2%以下。

五、工作時間安排

①5月9日(週二)第七節課,召開九年級全體學生大會,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動員。

②5月15日晚自習,每個九年級學生寫出自我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

③5月16日上午第四節課,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自評、互評並收集學生自我評語,作為師評參考依據之一。

④5月17日下午2:30,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等第結果。

⑤5月18日(週六)上午8:00各班班級評價小組對本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⑥5月19日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師評及學校認定等第結果。

⑦5月20日,各班上報“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班級等第登記表”到教務處。

⑧5月20日-21日學校將各種數據輸機;班主任填寫《畢業生評價表》。

⑨5月31日,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和信息軟盤,國中實驗操作考查成績統計表、綜合實驗活動、藝術學科學生成績登記表和信息軟盤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篇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和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重要意義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和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於促進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有利於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二、基本原則

1.方向性。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增強國家和民族認同感;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客觀性。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導入客觀數據,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對學生進行評價。

3.公正性。明確寫實記錄的內容和要求,嚴格規範評價方法程序、結果應用和組織管理,強化有效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4.指導性。引導學校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引導教師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學生成長過程,激發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優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

5.普適性。將評價融入日常教育教學全過程,在確定評價內容、設計方法程序時,充分考慮我省城鄉學校實際差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個學生都能記錄自己突出的表現,得到恰當評價。

三、評價內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羣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願者;守紀、孝敬、感恩、合作、誠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個人受到的獎懲情況。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學習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日常鍛鍊、體育比賽、運動特長、衞生習慣方面的突出表現,應對困難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記錄在音樂、美術、舞蹈、文學、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突出表現。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普通高中學校要基於學生髮展的年齡特徵,結合本校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方法與程序

1.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寫實記錄的重要載體是《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單》(以下簡稱《寫實記錄單》)、《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以下簡稱《綜合素質檔案》,詳見附件1)。

《寫實記錄單》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以電子或紙質形式呈現,供學生及時記錄本人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時使用。《綜合素質檔案》由省教育廳制定,每學期期末和高三畢業時,學生整理、遴選寫實記錄素材後填寫。

2.日常記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在《寫實記錄單》上自主記錄能反映自己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註明重要活動的名稱、地點、內容、持續時間和效果等。及時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包括活動報告、圖片、音像資料、證明、證書、實物等,至少每個月要有一次記錄安排,活動記錄和材料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突出重點。一般性的活動可不記錄。

3.整理遴選。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本學期的《寫實記錄單》,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突出表現事實材料,在電子管理平台上填寫《綜合素質檔案》。高三畢業時,學生對本人六個學期評價表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但不得增補或修改,生成畢業時供高校招生參考使用的《綜合素質檔案》。學校利用電子管理平台導入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模塊成績與學分等客觀數據。

4.公示審核。學生每學期期末自主錄入到《綜合素質檔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畢業時的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學生對本人6個學期檔案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後的內容和教師評語表、在電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綜合素質檔案》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為一週。經公示無異議後,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按要求在檔案中籤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後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學校應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和詢問的,應及時予以核實、回覆。

5.形成檔案。綜合素質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學校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從高中一年一期開始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檔案主要內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長記錄。包括每個學期和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所記錄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

(2)《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評語表》(詳見附件2)。畢業時學生以典型事例為依據,陳述自己在社會責任感、專業志向與才能、個性特點與愛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形成自我陳述報告,原則上不超過800字。教師評語主要基於學生的寫實記錄和任課教師的意見,對學生高中三年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素質、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作出簡要的總體評價。教師評語要公正、客觀,體現正確的價值導向,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3)典型事實材料。檔案中所記錄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的事實材料應以原始素材分門別類呈現,有關證明要有相關部門或單位的簽字、蓋章。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便於檢索、查找。

形成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可以根據權限查看相關內容。

6.材料使用。

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幫助學生分析其發展優勢與潛能,引導學生髮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髮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學校要根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繼承和發揚成功的經驗,改進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教育教學工作;各級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督促和指導學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學生的自我陳述報告、教師評語和學生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及相關事實材料等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採取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並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五、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綜合素質評價實行全省統一部署、分級管理。各市州、縣市區、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精心組織實施。

省教育廳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省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市州、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工作要求;組織設計和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台;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督導評估,作為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制定監督制度,組織開展培訓、檢查、指導,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分別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全面落實《實施辦法》,明確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指導、督促學校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切實抓好綜合素質評價培訓工作,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做好區域內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檢查和指導;加強宣傳,協調各方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

2.堅持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本《實施辦法》,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各部門、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工作職責;要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學生、家長正確認識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意義;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組織教師、學生開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訓,對學生進行培訓時,要重點學習本《實施辦法》,讓學生了解、熟悉評價內容,指導學生填寫《寫實記錄單》和《綜合素質檔案》;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搭建平台、整合資源,引導、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活動;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和記錄有關事實材料,避免集中突擊。

3.實行電子化管理。以全國中國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台。利用電子管理平台,錄入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等信息,導入客觀數據。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開發與省平台對接的電子管理平台作為補充,保存學生日常記錄,使綜合素質評價有據可查。

4.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制度,督促市州、縣市區和學校全面落實《實施辦法》,引導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範進行;暢通舉報渠道,確保學生檔案材料客觀真實;對有爭議的結果要重新進行審核確認,確保結果公正;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者實行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於20xx年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於20xx年5月底前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本辦法於20xx年在部分地方試點,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級開始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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