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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精選5篇)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精選5篇)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 篇1

為切實做好全縣中國小幼兒園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校園消防安全,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精選5篇)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中央領導關於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南寧市消防條例》,在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迅速全面開展火災防控專項行動,督促學校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預防和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國“兩次會議”、及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慶日創造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組織領導

縣教育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鄭桂文同志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黃喜新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縣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穩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李煥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署要求,統一督促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各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推動本鎮、本學校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打牢火災防控基礎

各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要貫徹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迅速全面佈置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學校校長(園長)是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到崗位、到人。要着力加強消防設施、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安全設施的投入,按規定配齊、配好消防安全器材、設施,滅火器材、應急指示燈等,清除私接亂拉電線、消防通道封閉堵塞等現象。 切實完善師生火災逃生疏散指示標識,學校教學樓、宿舍樓、圖書館、階梯教室、體育館等重要場所,均要在每一樓層顯要位置及重點部位設置火災逃生疏散示意圖,要根據實際在樓梯上安裝反光疏散指示標識(牌),以利於在緊急狀況下師生有序安全疏散。

(二)深入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什麼隱患嚴重就重點整治什麼隱患”的原則,全面紮實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以教學樓、宿舍樓、食堂、圖書館及實驗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為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規定,是否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要逐樓逐層開展排查,不留死角,落實隱患整改責任人,採取強有力措施在規定時間內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禁止佔用、堵塞和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嚴禁夜間在師生宿舍通道門上加鎖,要將影響逃生滅火的門窗障礙物、未達到A級要求的彩鋼板建築、在建工地臨時消防設施、安全防護網阻燃情況和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況作為必檢必查內容,依法拆除影響逃生滅火的門窗障礙物、不符合消防標準的彩鋼板臨時建築和不符合阻燃性能要求的安全防護網,根據實際增設逃生裝置、輔助疏散設施和消防設施。

(三)推廣安裝簡易消防滅火設施

各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要認真落實《南寧市消防條例》中“幼兒園和寄宿制學校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規定,積極推廣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實用技術,要積極向政府申請加大財政投入,積極將改造經費納入年度預算開展建設,全面提高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和宣傳教育能力)建設。

(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各中國小、幼兒園要認真落實公安部等9部委《關於推進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網站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消防宣傳固定陣地並每年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示範課”教學等活動,建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和校外消防輔導員制度。高中學校要將消防知識技能納入新生軍訓課程,中國小幼兒園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學校要主動聯繫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消防知識進校園活動,進一步完善消防應急處置預案。中國小每月、幼兒園每季度開展應急疏散演練,通過實戰型應急疏散演練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應對處理複雜情況及危機局面的能力,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冬季風乾物燥,學校用火、用電、用氣等大量增加,節慶假日、重要活動多,引發火災的風險較大。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繃緊安全這根弦,杜絕僥倖心理和麻痺意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紮實推動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

(二)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中國小、幼兒園要認真按照工作要求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完善“機構健全、層次明晰、責任到人”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崗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改以及用火、用電、用氣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三)總結經驗,形成機制。各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要及時收集工作中的亮點,及時報送相關信息,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工作中遇有重大或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請各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於20xx年11月起每月21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全國“兩次會議”結束後2日內報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以上材料以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的形式報送縣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郵箱:############)。

聯繫人:鄧漢榮、劉紅梅;聯繫電話:。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 篇2

為切實加強我縣各中國小校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鞏固全縣校園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活動成果,深入推進 “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確保20xx年全國、全省、全市“兩次會議”及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推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進“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依法嚴厲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切實提高學校防控火災的能力,確保20xx年全國、全省、全市“兩次會議”及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全縣校園不發生火災,為全縣營造安全穩定的育人環境。

二、時間安排

從20xx年11月26日起至“兩次會議”結束。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負責火災防控工作的安排、情況收集、彙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一是要落實教育系統消防工作責任。各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按期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二是要強化校(園)主體責任。各校要進一步增強在消防工作中的責任主體意識,深入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網格化管理,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抓好落實。

(二)深入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在此期間,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全縣秋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針對本地火災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排查。檢查中要堅持全面推進、重點整治,要加強統籌協調,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把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到位。要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針對火災暴露出的突出問題,落實治理責任。要強化巡邏防控、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防範、學校師生的教育管理等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消防違法行為專項治理。各學校、幼兒園要加強與其他職能部門溝通配合,形成全方位消除火災隱患的新格局。

(三)深入推進“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保證校園建築依法通過消防安全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保證校園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達標;嚴格消防安全隱患治理標準,確保學校教學樓、辦公樓、圖書室、實驗室、儲物室、食堂、地下倉庫等場所消防安全達標,尤其是對校園內火災防控重點區域,要採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四)全力做好重點時期消防安全保衞工作。緊盯全國、全省、全市“兩次會議”及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切實加強消防安全保衞工作。全國、全省、全市“兩次會議”期間,要重點加強對重點學校和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力度。聖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各學校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加強夜查和巡防看守,落實各項火災防控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五)加強冬季防火宣傳教育和消防應急演練工作。冬防期間,各學校要大力開展以“冬季防火安全”為主題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縣中國小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要通過安全教育課主渠道,向學生和家長講授消防安全知識,要通過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板報專欄、顯示屏等媒介定期播發和刊登消防常識及公益廣告,報道消防工作動態,曝光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為冬防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學校要按照應急演練常態化要求,開展以消防逃生演練為重點的應急演練活動,還要重點加強對校園安全管理人員、教師、後勤人員和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演練和培訓取得實效。

(六)做好火災撲救和災害處置工作。一要落實應急救援機制。各校要以遏制火災、有效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為重點,修訂和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聯動預案,明確組織指揮機構、通信聯絡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職責任務分工等內容。二要加強戰勤保障工作。各校要立足易發火災的特點,立足急難險重火災和滅火救援的需要,配齊配足各類常規和特種消防裝備,為滅火救援提供支持。三要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好用。各學校、幼兒園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校園消防水源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養,尤其要落實防凍措施,如有損壞必須立即修復,確保滅火供水需要。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組織機構,認真研究本校園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制定可操作性強的工作實施方案,對冬防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對本校園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隱患,校(園)領導要抓好整改落實。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學校要結合“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堅持源頭管控、綜合施策,繼續嚴把安全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關。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分區域包乾制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全面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

(三)及時反饋信息。各學校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為全面準確掌握冬防工作開展情況,各學校務於20xx年11月30日前上報冬防方案,“兩次會議”結束後1日內上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 篇3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與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與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與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與具體位置、燃燒物質、人員圍困情況、聯繫電話和姓名等信息)。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與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繫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設備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貪財_;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冬防工作的指導原則,更加深入的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相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貫徹落實“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秦山”的安全工作理念。全面推動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措施的全面貫徹執行。為通信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冬防時間

從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0日結束。

三、工作任務

1、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冬季防火工作,加強領導,決不能有麻痺思想,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深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一把手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在考核政績時對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

2、 公司全體幹部、員工要積極投入到冬防活動中來,徹底消滅火災隱患。

3、要切實落實好各項安全制度。深入、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

4、要開展全員消防培訓工作,尤其是要加強機房、基站、營業廳等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培訓,達到消防部門要求。

5、檢測維護現有消防自動報警和氣體滅火設備,使其處於良好的運行工作狀態,遇突發事件達到好使、好用。

6、開展冬防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除火險隱患。

7、各單位要按照“安全自檢、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管理工作機制,重點要抓好通信機房、無人值守基站的安全防火工作,根治火源和電源的安全檢查。各部門要對本部門的一切設備和電源線路進行一次徹底檢查,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了的重大問題要寫出書面報告上報市公司綜合部統一解決,在沒解決之前,要採取安全措施,保證萬無一失。

8、各單位要保管好公司配發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要達到每位員工都會使用。在冬防期間,任何部門和個人不許在室內外使用明火,對施工所用電焊等高危作業,必須經綜合部批准後方可運用。

9、加大消防監督力度,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規行為。對冬防期間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和不安全行為的要從重處罰,對火險隱患整改不利而發生火災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處理,層層追究,追查到底,依法查處。

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範文 篇5

一、木工棚防火須知

1.木工棚內嚴禁吸煙。

2.木工棚內嚴禁動用明火。

3.木工棚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刨花、零星木塊清除乾淨。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二、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置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註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三、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間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市建委《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四、禁火區域劃分及審批規定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衞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8.古建築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手續上報審批。

五、特殊建築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24M高度以上的高層建築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並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要求,增設臨時消防水箱,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

2.高層建築施工樓面應配備專職防火監護人員,巡迴檢查各施工點的消防安全情況。進入內裝飾階段,要明確規定吸煙點。

3.高層建築和地下工程施工現場應備有通訊報警裝置,便於及時報告險情。

4.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築和重要文物單位,應由主管部門、使用單位會同施工單位共同制訂消防安全措施,報上級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工。

六、滅火器材配備措施

1.臨時搭設的建築物區域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隻10L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M2應配置一隻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七、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焊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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