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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4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4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3號)及省、市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開展檢測工作,為規範管理、落實職責、區鎮協調,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4篇)

一、組織實施

由區農業局統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各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具體實施。

涉及農貿市場、屠宰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各級工商、經貿部門要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及檢測機構。

二、監測職責

(一)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全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屠宰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瘦肉精、氯黴素、孔雀石綠等檢測項目,重點檢測上市農產品。並對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及日常監督。

(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對轄區內生產、銷售的農產品的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重點檢測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上市產品。

三、監測方法

(一)實施例行檢測和隨機抽檢制度

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轄區範圍內的例行監測點。每個鎮(街道)確定1個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基地,1個以上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以下統稱為市場)和1個生豬屠宰場(無屠宰場的鎮、街道不用)作為例行監測點。各監測點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當地蔬菜生產、銷售的基本狀況和質量安全水平。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定期對各鎮(街道)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市場進行隨機抽檢,原則上每週抽檢1至2個鎮(街道),每個鎮(街道)抽檢3至5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市場(不限於例行監測點)。

(二)監測項目

1.農殘檢測:依據季節選擇主要時令蔬菜品種作為監測對象,以當地當家品種或主要銷售品種為主,同時對最主要的3-5個品種進行全年跟蹤監測。原則上,瓜果類(茄果類、瓜類)、葉菜類(甘藍類、白菜類、芥菜類、綠葉菜類)、豆類為每次監測的必檢種類,分別佔抽檢總數的30%、40%和20%左右,根莖類等其它蔬菜佔10%左右。監測的蔬菜品種如因季節等原因,抽檢比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獸殘檢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對全區的生豬屠宰場不定期抽樣檢測。

3.水產品檢測:主要開展氯黴素、孔雀石綠等項目的快速檢測。

(三)監測數量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每週隨機抽檢:蔬菜樣2次、每次88個樣品,豬尿樣(或組織樣)1次,每次42個樣品。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必須每天對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對例行監測點每週抽檢1至2次。每次抽樣監測的樣品總數不得低於50個,其中生產基地抽樣監測數量約佔60%,市場抽樣監測數量約佔40%。

(四)判定依據和原則

區、鎮兩級檢測機構以定性速測為主,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農藥、獸藥殘留等檢測標準進行判定。需要定量檢測的,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送佛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

四、結果報送與發佈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例行監測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並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彙總後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原則上每週報送2次,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經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定後,市場的監測結果可在市場公告欄發佈,生產基地的例行監測結果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及時將隨機抽檢及鎮(街道)例行監測結果報送區農業局。經區農業局審定後,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全區和各地的例行監測結果。

未經區農業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佈監測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落實專人負責。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機構。各鎮(街道)要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配備3至5名專職檢測員,並經培訓後持證上崗。檢測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儀器設備須按要求配置(詳見附件)。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鎮(街道)須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檢測站建立前,其職責由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

(三)搞好試點。從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裏水鎮為試點先行開展檢測工作。試點工作由區農業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協助桂城街道、裏水鎮具體落實。

(四)強化培訓。承擔監測工作的具體檢測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選配認真負責、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檢測技術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鎮(街道)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檢測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五)保障投入。各鎮(街道)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經費投入。

(六)規範管理。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鎮(街道)檢測站進行監測能力考核和監測結果集中審定,以確保監測工作科學、準確、公正。同時通過簽訂監測工作計劃任務書等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及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五放心”工程建設和《龍遊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為期4個月的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緊緊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通過集中整治,加大監管力度,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加強各種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全過程監管,全面強化廣大經營企業的質量責任,全面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使我縣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確保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食品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範,食品消費環境進一步改善,人民羣眾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量化的目標主要有4項:即到今年年底,城區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台賬制度;村級連鎖配送佔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25,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根本性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重點單位,是指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遊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製假售假屢打不絕、反覆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六項專項整治。具體內容包括:

(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專項整治。①嚴把准入關。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後照,依法登記註冊,並對從事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批發零售、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主體,尤其是對前置審批項目以及根據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掌握的後置審批項目,在經濟户口軟件中予以特別標註,實現對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户口的特別管理;②進一步全面清理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的範圍包括全縣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按照“誰登記、誰規範、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註冊登記機構分別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工商局組織,基層工商所採取逐户排查的辦法實施,主要清理、檢查食品經營主體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對發現存在主體准入方面的問題依法及時處理,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時間安排:9―10月份。(責任部門:工商局)

(二)集中開展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檢查整治。大力宣傳國務院《特別規定》,在經營者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引導、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台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舉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的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對轄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數,並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區域上,要由擴大到農村,在品種上,要由食品擴大到危害消費安全的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重點產品,在城鄉和食品、危害消費者安全的重點產品都要實施自律制度。加大對市場開辦企業、櫃枱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建立並落實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和銷售者是否遵守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要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點檢查銷售者是否履行法定義務,是否有表面退市實際上繼續銷售的行為。對經營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和建立並執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別規定》依法處理。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經營食品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品經營店鋪100%建立進貨台賬制度。時間安排:9月份組織開展准入制度專項檢查行動。(責任部門:工商局)

(三)無照經營整治。結合工商局正在開展的“無照經營整治百日大會戰”,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力度,在全縣範圍內重點圍繞食品等重點產品

進行整治規範,着重整治餐飲行業、行業性區域性的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大型商場超市、食品農產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的無照經營行為及超範圍經營食品行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和“誰審批、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疏堵結合、懲教並舉”。要充分體現黨中央重視民生、倡導和諧社會的基本國策。特別針對一些無照經營户是失業人員、失地農民、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羣體的情況,要宣傳國家税費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指導幫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其走上合法經營的道路,從最大範圍實現“取締一户、教育一批、規範一片”的目的,緩解管理矛盾,構建和諧市場秩序。對無證、照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會同城建、衞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行綜合整治,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履行各自職責,嚴格按照《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查處和取締。通過整治,到今年年底,實現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時間安排:10月份組織開展查處取締小食雜店、小攤點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城建、衞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

(四)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一是集中開展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是否落實商品准入制度、是否開展索證索票、建立進貨台帳、實行特殊經銷關係和倉儲備案等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範、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二是開展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結合縣委縣政府“五放心”工程,與經貿、農業、衞生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對銷售豬肉的農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範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簽訂協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格豬肉市場準入,採取駐場檢查、定點檢查等方式對豬肉經營户進行重點監管,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堅決堵住病死豬肉、注水豬肉進入流通渠道,切實保障豬肉質量。凡發現在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温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舉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時間安排:11月份組織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農業、衞生)

(五)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切實做好監測的後處理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要以中秋、“十一”、元旦為重點,突出抓好月餅等節日性食品,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消費安全。二是加強對十類重要商品的質量安全整治。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十類重點產品,主要檢查產品合格證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是否有虛假廣告、商標侵權以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實施3c認證的產品,重點檢查其是否加貼了3c認證標誌及是否偽造或者冒用3c標誌。三是開展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檢查進口產品的商標、廣告、包裝和標識。對進口食品,重點加強對合格證、保質期、進口相關手續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監督檢查,嚴禁銷售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依法查處進口產品中的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和其它違法行為。時間安排:9―11月份(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質監)

(六)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整治。根據《廣告法》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職能,結合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與藥監、衞生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大力整治虛假違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加強廣告監測,強化對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堅決查處誇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治癒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等違法廣告。時間安排:9―12月份(責任部門:工商、藥監、衞生)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要求、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印發《特別規定》單行本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行動實施階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統一組織對全縣流通領域從事相關重點產品生產經營的經濟主體進行集中普查,並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六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並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着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各工商所及相關單位於12月3日前報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並於12月10日前將流通領域整治行動總結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線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縣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長為組長,江先敏、邵鵬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消保科(12315舉報申訴中心)。領導小組將負責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並將根據行動進展情況適時對各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查。

(二)精心組織,全面落實。各工商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專項整治與既有工作安排相結合,要把專項整治與貫徹《特別規定》相結合,要總結以往各類專項整治的經驗,鞏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職責與部門配合的關係,立足流通領域監管重點,界定自身職責;對已經明確由其他部門牽頭的,要做好配合和協作。三是要堅持依法辦事,明確責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分階段實施,務求取得實效。以工商所為單位,對轄區的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落實片區監管責任制。要充分利用經濟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狀態明;要以信息化手段為依託,用好現有的業務軟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積極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結合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總結經驗,完善監管措施,強化建章立制工作。①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制度體系,深化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十項制度;②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要繼續深入推進萬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難攻堅,提質擴面,四輪驅動的工作思路,從全覆蓋、全建設轉入到全監管階段,在配送和監管環節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發放心店財政補助和統一更換放心店店招的時機,認真全面開展一次放心店回頭看,切實落實“六統一”,確保放心店質量不下滑;工商、經貿部門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龍頭企業普遍推行巡訪制度,不斷加強企業自律,進一步提高放心店的連鎖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級連鎖配送比例應達到25,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到70以上;繼續推進多層面放心店創建工作。積極推進放心示範店向城市社區延伸;通過積極培育流動放心店及“無店村”周邊的“就近放心店”和採用流動服務、送貨下鄉等措施,有效解決“無店村”食品安全保障問題;積極推行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範指引,增強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③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開展工商進社區、進鄉鎮、進市場、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④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完善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加快12315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充分發揮具有“相對集中受理、分工協作辦理、應急指揮調度、信息彙總分析、進行消費提示”五種功能相結合的12315指揮平台和綜合執法體系的綜合指揮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按照《特別規定》關於發生產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反應的要求,妥善處置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同時,發揮12315預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統上下貫通的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不斷提高處置食品等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⑤堅持完善三級通報、信用評價制度,着力構建共管自律長效的廣告監管機制。⑥深入推行農副產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聯動機制和信息交流通報制度,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寸步難行。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規行風建設。⑦對消費維權監督網要進行一次鞏固、整合,要以羣眾監督網為基礎,紮實推進“多員合一”試點工作。⑧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切實做好服務“三農”工作,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落實農資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深化“兩帳兩票、一書一卡”制度和“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制度。加大查辦涉農大要案力度,堅決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農資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快農資經營行為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大力支持培育農業產業發展,實現縣政府提出的“放心農資”的工作目標,做到假冒農資不上市、偽劣農資不下田、農民利益不受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加大質量監測力度。充分發揮工商部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職能,採取定量監測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部門檢測與縣檢測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對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集中,與人民羣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測。①加大對食品和十類重點商品的質量監測力度,擴大監測批次。在監測方式上,以採用省、市、縣三級聯動形式為主,針對同類重點商品,集中系統監測資源,發揮集羣作戰優勢。在監測場所上,除了商場、超市之外,要加強對批發市場、專業市場等流通領域源頭的監督抽查。在監測結果運用上,要實現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發佈層級。②發揮快速定性檢測作用,充分運用好檢測車、檢測箱等檢測設備,着重加強農藥殘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尤其是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經銷病死、注水禽、畜製品等違法行為。增加檢測頻次,加強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生鮮超市等檢測力度。農批市場檢測批次每日須達20批次以上。農村工商所應配備檢測箱,要將日常巡查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深入農村等偏遠地區進行流動檢測,增加檢測覆蓋面。

(五)加大查辦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對通過巡查、檢測以及受理舉報投訴中發現的各類經銷有毒有害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產品質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過”的辦案理念,集中人力,從快從重處理。加大對食品、藥品、醫療廣告監測和檢查力度,強化違法廣告懲處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六)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調配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並曝光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於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對其他部門移交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

(七)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要強化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採取抽查、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要把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後果的,堅決依照《特別規定》予以處理。要充分發揮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對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執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監察,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和造成後果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八)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進行彙總和綜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隨時專題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週報告制度,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送,每週三各工商所要將上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彙總統計表格報送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12315舉報申訴中心),相關科室單位按月上報,各單位於12月3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確保農產品符合國家和國際質量安全標準要求,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503號令)和《山東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就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運用出口標準對生產源頭的倒逼機制,從規範農業化學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從根本上確保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打造環翠農產品質量安全品牌,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二)工作目標到20xx年底前,完成組織領導體系、農業化學投入品監控體系、出口農產品標準體系和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檢測監控體系,建立質量安全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制定推進區域化管理髮展規劃、推進時間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啟動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並建成一定規模的標準化基地。到20xx年,達到 “投入無違禁、管理無盲區、產品無公害、出口無障礙”目標,建設一批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在全區範圍內實現區域全覆蓋、農產品品種全覆蓋、從陸地到海上空間全覆蓋,從根本上確保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到20xx年,達到四個100%,即:全區農產品100%達到無公害標準,出口農產品100%達到目標市場要求,大宗農產品100%建立市場可追溯體系,優勢農產品100%使用統一標識代碼。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農業化學投入品監控體系。制定並完善農業化學投入品准許名單、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專供管理規定、銷售管理規定和使用技術規範等規範性文件。建立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專營專供製度,加快完善化學投入品區專營、鎮(辦事處)配送、村直供的三級配送體系,確保農户購買方便、使用放心。工商、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安監等部門要建立質量審核備案制度和稽查制度,嚴格控制農業化學品供給,規範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使用。安監部門要對農業化學投入品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實行登記備案,嚴把准入關;工商、農業、商貿等部門要對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渠道進行清理,實行專營專供,嚴禁劇毒、違禁農業化學品流入市場;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等部門要對使用環節加強指導檢查,規範用藥,科學用藥。各鎮(辦事處)要採取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業和標準化基地做好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進貨、銷售、使用及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流通過程記錄,並妥善保存2年以上,農產品發生質量問題的,按生產經營環節依次追溯質量責任。

(二)健全出口農產品標準體系。根據產業特點,引導出口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目標市場技術標準、規程,按照國際市場要求和良好農業操作規範(GAP),制定出口農產品產地環境標準、生產技術規程以及收穫、運輸、貯藏、包裝、標識等標準。鼓勵引導農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開展質量管理(ISO)、良好農業操作規範(GAP)、良好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體系認證。

(三)建立建全檢測監控體系。農業、海洋與漁業、環保、檢驗檢疫部門要對農產品產前土壤、水質、環境的本底進行抽樣檢測、評估;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在產中適時進行田間、養殖場採樣檢測、分析;檢驗檢疫部門要對產後的儲存、加工、包裝、出口等過程進行抽樣檢測、監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測協作,完善檢驗檢測條件,加大儀器設備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門、企業及社會檢驗檢測資源,加快農產品公共檢測平台建設,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農產品檢測監控體系。

(四)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商、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等部門要聯合對各農業企業、種養基地和“三品”(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認證單位的產品進行統一包裝標識和編碼。各農業投入品銷售單位、種植養殖業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記錄體系,包括進銷貨台帳、生產日誌、包裝標識、檢測報告等;對於發生問題的區域和企業,根據最初信息源立即啟動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產日期,確定種植養殖基地、代碼編號,通過查閲田間或養殖場管理日誌、台帳、檢測報告等分析原因,堅決做到 “六不放過”,即查不清原因不放過、查不出責任人不放過、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過、不落實整改措施不放過、對有關事故產品不處理不放過、對事故責任人不追究處理不放過,逐步建立以生產、貯存、包裝、流通、銷售為鏈條的農產品可追溯制度。

(五)壯大農產品龍頭企業。要提高農產品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指導企業嚴格按照目標市場消費標準組織生產和出口;加大對優勢企業的扶持力度,重點培育一批規模大、起點高、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依託大型骨幹企業建設區域性檢測中心,在做好企業自身產品質量檢測的同時,為周邊地區中小企業提供檢測服務;大力引進外資,充分發揮外資企業在農產品質量控制、檢驗監測、追溯制度方面的優勢,發展現代農業。

(六)加快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在加強對“三品”認證單位監管基礎上,要結合實際,規劃建設具有區域產業特色的農產品標準化基地,並對每個基地建檔立卡。健全完善企業與基地、農户及農業生產合作組織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形成推進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整體合力。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推廣國際通用的 “良好農業操作規範”,按照進口國的質量安全標準選用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化學投入品,並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用藥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規定。對基地實行農資供應、技術指導、生產管理、質量檢測和收購銷售 “五統一”,建立健全生產記錄,實現基地生產標準化、規模化和產品的無害化、優質化。

(七)培育農產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積極開展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標誌品牌註冊;積極支持有條件的農產品出口企業和生產基地開展國際認證;綜合運用市場開拓資金、品牌建設扶持資金等多種政策手段,加大對優質農產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要根據區域產業特點,搞好出口農產品的市場定位,採取差異化營銷策略,提高農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在鞏固日韓傳統市場的基礎上,努力拓展歐美等重點市場,積極開拓東盟、中近東、獨聯體、南美等新興市場。同時,以培育地理標誌品牌為抓手,以提供無公害農產品為目的,大力開拓國內市場。

(九)爭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按照以企業為主體、以基地為依託、以標準為核心、以品牌為引領、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思路,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標準+品牌+市場” 五位一體的區域化管理模式,積極爭創 “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按照“政府主導、國檢指導、部門聯動、龍頭帶動、全民行動”的模式,成立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組織實施。各鎮(辦事處)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各自農產品生產、加工特點,抽調骨幹力量,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各項工作。要注重調動村委會、專業合作組織開展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建立以鎮(辦事處)為功能區域,以村和農業生產合作組織為基本單位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領導體系建設,配套相關基礎設施;支持檢驗監控體系建設,改善檢驗檢測條件;支持農業化學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設,對化學投入品配送體系建設給予扶持;支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編碼制度;支持標準化基地建設,不斷加大以獎代補政策落實力度;支持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對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的企業給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設,對獲得國家、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的,給予相應獎勵。

(三)加強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建設。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疫情疫病監控計劃,對農獸藥殘等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及時發佈預警通報,並及時對質量安全體系進行完善。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有效防範進口國採取停止進口程序或封關等措施。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術規範、國內外市場動態、生產經營者誠信狀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溯狀況等信息。

(四)紮實搞好服務指導。農業局負責農作物病蟲害測報預報和防治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組織編寫實用技術指導和宣傳普及資料,向農民發放 “明白紙”;畜牧局負責養殖動物的預防免疫、疫情測報和防疫工作,及時組織編寫預防及治療用藥技術指導和宣傳普及資料,向養殖户發放 “明白紙”;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養殖水生動物疫情測報,及時組織編寫預防及治療用藥技術指導和普及宣傳資料,向水產養殖業者發放 “明白紙”;威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搞好出口品種種植養殖基地的監督管理工作,包括技術標準培訓、發放 “明白紙”等;力爭多引導外地企業來我區建立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出口企業向威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區農安辦申報出口農產品基地材料;各鎮(辦事處)要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需要的指導服務措施,各職能部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要積極配合,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積極投入,探索建立農產品規範化、產業化發展模式。

(五)認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定期督導,強化考核。區農安辦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辦機制,每月對各鎮(辦事處)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專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抓緊、抓細、抓出成效。

(六)切實加強宣傳培訓。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絡等媒體,廣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採取舉辦實用技術講座、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生產技術規程、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進行廣泛宣傳,引導涉農人員加強自律,增強全社會的質量安全意識。各職能部門要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專業培訓,重點抓好部門管理人員、生產經營人員和農户培訓,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基礎,切實提高區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3.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織結構圖 4.20xx年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推進時間表 5.農業化學投入品流程圖

附件1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孫開連(區委副書記、區長)副組長:柳富勝(副區長) 樑 皓(副區長) 劉 賓(副區長) 成 員:蔡和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王樹春(區長助理、商業貿易局局長)曲靜娟(區政協副主席、環保環翠分局局長)周 寧(區政協副主席、外經貿局局長)孫 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徐 翔(區政府督察室主任)周 軍(公安環翠分局局長)李 鐵(工商環翠分局局長)張仁珠(區海洋與漁業局局長)張宗浩(區財政局局長)張志強(區農業局局長)於學明(區畜牧局局長)阮向東(區安監局局長)樊西民(張村鎮鎮長)榮傳偉(羊亭鎮鎮長)高 軍(温泉鎮鎮長)陳 剛(橋頭鎮鎮長)郭賢傑(孫家疃鎮鎮長)李 盛(竹島辦事處主任)李曉寧(鯨園辦事處主任)叢曉紅(環翠樓辦事處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農安辦)設在區農業局,周寧、張志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4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保障城鄉居民身體健康

為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需要,提高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縣場競爭力,保障城鄉居民身體健康,增強我縣農業整體素質,實現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瑪納斯縣人民政府“瑪政辦發〔20xx〕6號”文件精神,在縣農委的關懷和支持下,在縣農技中心領導的精心策劃下,瑪納斯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的建立工作於20xx年底正式啟動。

二、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貫徹區州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精神,自20xx年開始,我檢測中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20xx年利用科普集縣及時印發資料(material)多份進行宣傳,利用電視媒體主要通過電視台專題欄目《農事顧問台》專門做了2期關於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宣傳;並在《關注》節目中以專題的形式做了一期從抽樣到檢驗結果公示全過程一期節目,目的讓全縣老百姓都能對認識到蔬菜、瓜果的安全性。尤其今年的3.15日我站檢測員在人民市場現場做蔬菜、水果樣品,通過《瑪納斯新聞》播報全縣蔬菜安全性。另外,我站還通過黨辦口口羣和電台的行風熱線節目做大量的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取食過程中使用方法。以上工作的開展為了讓廣大幹羣瞭解該法的具體內容和農殘檢測的重要意義。形成了全社會關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氛圍。

三、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

我國目前農藥殘留較為突出的是蔬菜中的農藥殘留問題。蔬菜是一種生長期短,茬口多的作物。在蔬菜生長旺季,也是病蟲害發生的旺季。為提高蔬菜的產量和質量,農民需要用化學農藥防治病蟲害。但一些農民的文化素質不高,或受金錢利益的驅使,不按規定的用藥量、用藥次數、用藥方法和安全間隔期施藥甚至將不允許在蔬菜上使用的劇毒、高毒農藥拿來使用。由此產生了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開展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加強蔬菜種植管理和蔬菜現場的監管非常有必要。

1、取樣

根據瑪政辦發《關於對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抽檢檢測的通知》,我們主要抽檢兩個蔬菜基地:蘭州灣鎮一村蔬菜基地、頭工鄉北園子蔬菜基地;兩個批發市場:人民路農貿市場批發商和經營户、西光明路農貿市場批發商和經營户;二個超市:富貴超市、家和城市。

蔬菜基地的菜農對我們的工作很支持,其實菜農也非常需要農藥方面的新知識、新信息。在採樣的同時,我們向菜農們介紹宣傳了安全用藥的一此注意事項,鼓勵菜農們使用低毒無公害的農藥。在農貿縣場和蔬菜批發縣場,由於我們工作剛剛開展起來,相關立法還不完善,我們沒有抽檢工作證,採用農技推廣中心的工作證,而少數經營者考慮金錢利益,所以我們有時取樣時會被拒絕。

2、檢測

檢測所用儀器為福建省農殘速測儀。依據國家現行標準方法,檢測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是否合格。

3、結果

根據瑪政辦發《關於對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抽檢檢測的通知》要求,蔬菜農藥殘留檢測時間為每週三,檢測結果週四前上報縣農業局和州檢測中心,並將檢測結果在抽樣地公示。到目前為止,我們共進行蔬菜、水果生產基地農殘檢測13批,抽取蔬菜、水果樣本77個,其中果菜37個、葉菜23、根莖類8個、瓜果類9個,合格樣本77個,不合格樣本0個,格率為100%,;蔬菜批發市場和超市農殘檢測38批,抽取蔬菜樣本585個,其中蔬菜類519個:疆內436個、疆外83個、果菜213個、葉菜259個、根莖類37個、菌類10個,合格樣本

100個,不合格樣本0個,格率為100%;瓜果類68個:疆內39個、疆外27個,合格樣本100個,不合格樣本0個,格率為100%;本年度共出信息簡報35期。計劃11月再檢測3批樣,就結束本年度檢測工作。

四、儀器配備

瑪納斯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標有: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圍繞這個主要目標,經縣農技中心領導多次開會研究,我們從廈門綠安儀器公司購買了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儀二套。氣相、液相色譜儀一套。

五、存在問題及今後工作

1、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立法有待於進一步完善,儘快建立現場准入制度,加強對蔬菜農藥殘留的監控。我們在蔬菜基地和農貿現場取樣時,由於沒有抽檢證,有些菜農還會不配合、不理解,工作不方便。

2、缺乏專業檢測人員。目前,檢測中心化驗檢測工作由推廣中心工作人員兼職,沒有專職的檢測人員,這遠遠不能適應一個縣級化驗室的工作要求,致使一些工作無法開展。

3、缺乏經費。今年以來,我站除人員工資外,沒有任何業務工作經費,若再不予以經費支持,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工作將難以為繼。

4、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實施,繼續加強宣傳學習,嚴格依法搞好各項工作,增強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長期重要的工作來抓。

5、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隊伍建設,認真搞好技術培訓,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6、加大投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一旦出現因農產品質量引發羣體中毒事件,將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瑪納斯縣農技推廣中心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5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市、區質量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解決我鎮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鎮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務

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本鎮工作實際,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四個方面:

㈠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深入開展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的治理;大力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黴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2、突出重點區域,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要求農產品的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的後續監管,嚴肅查處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鎮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範圍;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場)使用違禁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下降;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基本杜絕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防止進一步污染。

責任單位:農技中心

配合單位:食監所、質監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好市場準入關。加快推進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和銷售、經營性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鎮40家企業中凡生產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要求產品(初級農產品除外)的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在產品上加貼qs標誌。其餘企業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2、推動量化分級監管。全面執行食品企業量化分級管理,推動企業開展達標升級活動,引導企業加大技術投入,開展技術攻關,提高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鎮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量化分級工作,為*年的有序有效監管打下基礎。

3、提高日常監管有效性。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加大監管頻次,落實回訪,對食品生產企業從原料進貨、生產加工過程到產品出廠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重點產品組織開展突擊檢查、夜間巡查、錯時檢查,保持食品生產監管高壓態勢,要求超額完成*年的巡查監管頻次。

4、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突出重點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查,對抽查不合格企業嚴格開展後處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對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監管。強化添加劑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嚴格食品添加物質備案管理,監督企業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超量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基本解決企業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6、大力整頓食品小企業小作坊。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幫扶具備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企業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推進規範化食品加工園區(點)建設試點,整合具有區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強。對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窩點一律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工商部門配合下,堅決予以取締。

7、強化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產食品、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將觸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公安部門依法嚴懲。

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和食品企業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繼續推動食品企業加入電子監管網,健全食品生產長效監管機制;引導小企業、小作坊向規範化、正規化發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區目錄產品的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食品加工園區(點)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責任單位:質監局所

配合單位:食監所、工商所等

㈢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負責開展轄區內超市賣場、集鎮區和農村食雜店等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專項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門開展食品專業市場、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積極開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檢,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2、全面深入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進一步規範衞生許可證和監督工作,加大對餐飲衞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食品的監督力度。尤其要加強對集中供餐配送單位、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衞生監管。

3、配合所部開展豬肉質量安全的專項整治。會同鎮農技中心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含有瘦肉精殘留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豬肉、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流通消費環節。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鎮大型賣場、超市100%建立進貨台賬;徹底解決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村、街道、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台賬制度,記錄貨物來源;基本消除銷售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的違法行為,基本遏制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規範保健食品經營行為和廣告發布。

責任單位:食監所

配合單位:質監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全面開展10類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建立企業質量檔案。以實施生產許可證和3c認證管理的.電線電纜、人造板、低壓電器、家用電器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為重點,全面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建立企業質量檔案,並實施分級監管;加快推進重點產品中的名優企業加入電子監管網。

2、開展證後監管。加強對發證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製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嚴格監督檢查後處理。

3、嚴格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對國家、市、區產品抽查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嚴格執行整改複查和複查情況上報工作。對發現存在區域性嚴重質量問題的情況,及時彙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部門。

4、加大執法檢查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銷售以及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督促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嚴把原材料、基礎元器件、外協件入口關,嚴格工作紀律,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嚴格產品出廠質量把關。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鞏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類產品質量檔案建檔工作,10類產品無證生產行為基本消除,獲證企業生產產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區域內的製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得到杜絕。

責任單位:質監局所

配合單位:食監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實加強領導

成立“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協調有關重大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發展管理辦公室綜合科,負責研究整治行動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為鎮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各單位應根據本鎮行動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治目標和整治方案實施細則。

㈡健全責任體系

各單位要切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調研,掌握情況,及時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位,並督促檢查。對產品生產集中的重點區域,深入開展區域整治,創建優質產品生產基地。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區域製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是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單位要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對在行動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製假售假活動的政府、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製售假冒偽劣產品屢教不改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户,要依法查處。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層層落實責任。

㈢強化行政執法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重拳出擊,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城區聯動的綜合打擊局面和強大的打擊合力。各職能部門發現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並移送其監管部門,有關處理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

㈣加快制度建設

堅持標本兼治,以食品安全為重點,通過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推動企業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獻防範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

㈤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宣傳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提高全面質量法制意識和道德觀念,形成“假冒偽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樹立政府狠抓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進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單位要編制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並將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督查督辦,推動工作落實。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綜合評價方法》,將各單位的工作情況納入今年鎮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範圍,並將適時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進行檢查、抽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各單位每月3日和18日(逢節假日順延)必須將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情況彙總後,報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四、時間節點

㈠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時,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各單位要落實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分工,明確責任,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根據轄區、職能範圍內的實際,制定行動方案,做好廣泛的宣傳動員和認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實整治方案和實施細則,緊密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切實解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督查組,現場指導、督查督辦,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㈢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認真總結經驗,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斷完善監督執法制度,形成長效監管機制。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並將結果納入年終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範圍。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6

為充分發揮供銷社組織經營服務優勢,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發揮作用、做出貢獻,根據省社•關於印發†全省供銷合作社“農產品質量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供字„20xx‟23號)要求,結合我係統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 目標任務

針對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充分發揮供銷社組織體系健全,長期根植“三農”的優勢,圍繞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積極做好農資配送中心及網點建設和“供銷直供”品牌農資供應、發展專業合作社、培育專業合作聯合社、規範標準化生產基地、開展黨建帶社建經營服務模式和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提升“益馨園”品牌、建設產品生產加工車間或聯合農產品生產加工“龍頭”企業、以山東沂蒙優質農產品交易中心為信息平台做好農產品推廣銷售,在農產品生產經營中起到示範引領和服務帶動作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 工作措施

(一)創新農資經營方式

1、積極組建農資配送中心。由縣社牽頭,整合提升一處操作能力強、輻射範圍廣的農資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實可操作的項目內容,不斷提升和完善農資配送能力。

2、保證農資質量,優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級化肥聯採直供工作的同時,縣社將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擇優選擇1—2個農資品牌,開展縣域直供。

3、建立健全農資經營網絡。在組建農資配送中心的基礎上,各基層社要本着盤活、優化、整合社有資產的原則,建立農資直營店(科技服務中心),作為鄉鎮農資二級配送中心,負責該鎮的農資配送工作。各基層社要按照全縣社區規劃建設,擇優選擇一部分經營能力強、社會信譽高的農資經營網點,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則,作為社區農資超市,納入到供銷系統中來,開展農資經營服務。各基層社還要依託所建或整合的專業合作組織,設立農資經營點,開展農資經營服務。

(二)創新農產品經營服務方式

1、積極領辦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和聯合社。一是各基層社要立足於當地優勢資源或主導產業,至少領辦或創辦2處專業合作社;二是、xx供銷社要積極做好雜糧、果品和花生專業合作聯合社的註冊組建工作。合作社和聯合社成立後要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統一使用供銷社標識,確保將生產服務落實到實處。

2、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各社要積極依託所成立的專業合作社,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並嚴格按照標準化操作規程對基地進行統一農資供應、統一種植管理、統一技術指導、統一收購銷售的“四統一”的經營服務模式,並在標準化生產基地建立健全生產台賬制度,形成質量追溯機制,切實保

障基地產品質量安全。

3、積極開展“黨建帶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專業合作社後,堅持以為農服務為基本方向,以供銷社、合作組織、社區(村)黨組織 “三位一體”為核心內容,以提高經營性收入為重要保證,以推進現代農業服務規模化為關鍵落實步驟,積極推進“黨建帶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實現供銷社、村集體和合作社的優勢互補、多方共贏。一是按照縣委組織部和縣社要求,做好雙向任職。通過供銷社經濟合作服務平台與黨的基層組織聯合合作,吸納優秀的基層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聘為基層社幹部職工,選拔政治素質好、技術服務水平高、市場開拓能力強的供銷社幹部職工到村擔任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助理等職,形成優勢互補,壯大供銷社幹部隊伍,提升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二是通過所組建的專業合作社,將供銷社基層組織向村級延伸,整合資源,搞好服務,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三是發揮基層供銷組織的平台作用,將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範圍向農民田間地頭延伸,圍繞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增加農民羣眾收入,為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羣眾提供載體和保障,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服務功能,增加供銷社和合作社收益。

4、積極開展現代農業服務規模化。各基層社要以供銷社組織體系為依託,以專業合作組織為載體,整合農資、農機等資源,成立專業服務隊,為農民提供測土配方、農資直供直施、種肥同播、統防統治等各類社會化服務,強力推進現代農業服務規模化,不斷擴大服務規模,創新農業生產經

營模式,實現農業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從根本上解決因化肥、農藥等農資使用不規範導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5、各基層社要藉助山東沂蒙優質農產品交易中心這一信息平台,依託縣社註冊的“益馨園”農產品品牌,通過建設產品生產加工車間或聯合當地農產品生產加工“龍頭”企業等方式,對基地所產產品在進行收購的基礎上,做好產品包裝箱的印製和銷售工作切實解決農民所種植產品賣難的問題。

三、加強領導、確保推進

縣社成立由黨組成員、副主任任組長,辦公室、業務科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負責該項工作的開展落實,各基層社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並由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7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對我市農產品產、加、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前做好有針對性的應對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應急工作原則

總原則:農產品質量安全異常問題應急工作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監測、果斷處置的方針,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農業局統一領導和指揮農產品質量安全異常事件的應急工作;局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異常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各相關部門要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準備,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預備隊,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一旦發現農產品中毒事件,要做出迅速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及時控制事件的蔓延,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和預報。同時,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提高全社會質量安全意識,指導廣大農民羣眾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做到防控結合,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應急工作機構

為確保我市農產品安全,農業局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工作組,由農業局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的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與應急事件處理、督查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檢查到位。

三、應急工作措施

在做好我市農產品產前、產中和產後監管工作的前提下,要做好突發事件的預測和處置措施,確保我市農產品無任何隱患。

1、認真做好農產品環節事件的應急處理。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一旦遇到農產品生產有害或中毒事件發生,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奔赴事發地點,仔細查看現場,及時研究制定解救途徑和措施,確需到醫院治療的,抓緊時間聯繫就近醫院,確保生命安全。

2、認真做好銷售農產品環節時間的應急處理。在銷售環節中,如遇到農產品質量問題,發現後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查看,並採樣送市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確屬質量問題,將追究農產品生產者和農業投入品銷售者的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

3、認真做好農產品消費環節時間的應急處理。在農產品消費過程中,如遇消費者中毒事件的發生,將按照程序嚴格查處,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最究其刑事責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8

為建立健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體系和運行機制,及時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全面提高應對處置事故的能力,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鄉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

按照“統一領導、全程監管、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處置,科學規範;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部門負責,公眾參與”的原則,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適用於:在板橋鄉轄區範圍內發生食用初級農產品安全事故,造成對社會公眾病亡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並對我鄉農業發展產生嚴重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件分級

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參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分級),全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重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

1、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跨越縣級行政區域,或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範圍的;

(3)需要省政府、省領導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2、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市內2個以上縣(地級以上市,以下同)級行政區域,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的;

(4)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需由市政府或其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3、較大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的;

(3)縣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一般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鄉鎮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村(居)的,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但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鄉鎮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見附件),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周小碧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和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資料等日常事務。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佈事故的相關信息;

(4)向鄉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鄉安辦負責全鎮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不定期地開展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抽樣,及時掌握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安全隱患及問題。

2、預警

鄉農業服務中心根據監測信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好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

3、報告

全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採集和報送等,鄉農業服務中心和畜牧獸醫站要主動監測,並及時報告上級。各村(居)主任為信息報送員,負責轄區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

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較大質量安全事故(Ⅲ級)應在獲知事故後2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後1日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性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舉報相關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五、處置

1、確定事故級別。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內開展事故調查,確認是否屬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範圍,確定事故級別。報告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事故確定的級別,指揮部啟動相應預案。鄉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符合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級別時,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迅速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先行處置。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蔓延,協助開展醫療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同時,對導致事故發生的農產品實行查封、扣押和場所封存。

4、設立現場指揮部。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應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於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和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必須立即上報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5、事故查處與報告。

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市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縣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鄉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

事故調查處理組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採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銷燬、暫停採收、暫緩屠宰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同時報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政府。

6、指揮與協調。

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後,應急指揮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7、響應終止。

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相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和解除查封、扣押、場所封存的建議,根據不同級別,分別由相應指揮部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8、後期處置。

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鄉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9、責任與獎懲。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追究責任建議。

10、總結報告。

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鄉應急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上級相關部門。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9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農產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在北京奧運會舉辦前後進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牧局,並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農業生產因素引起的農產品污染安全事件,造成可能對農產品安全構成潛在的危害,並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縣農牧局成立“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負責指揮、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5個行動組,即:種植業生產安全組、養殖業生產安全組、供京蔬菜基地檢測組、農業投入品檢查管理組和信息安全組,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四、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主管領導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報告程序

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後,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縣農牧局報告。縣農牧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繫人,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隊伍保障

縣農牧部門及局屬各單位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準確、高效。

(三)技術保障

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隊伍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研究,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建立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諮詢和指導作用。

(四)物資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當保障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

(五)事故處理

1、一旦發現有進京質量安全隱患的農產品,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鄉政府及縣主管部門。

2、縣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派出檢測組及相關人員深入到現場,對有質量問題的農產品進行相關調查和取樣鑑定。

3、對存有質量問題的蔬菜運輸車輛,縣農牧局要及時會同公安、工商、質檢部門予以扣留,並進一步核查,如核查屬實,則就地銷燬。

4、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及上市前,發現使用違禁農藥的,要就地銷燬。如屬用藥方法不當,要繼續監控,直到合格為止。

5、事故處理完畢,按相關規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0

20xx年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__屆五中全會精神,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起步之年、開局之年,也是深入推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關鍵之年。為了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城鄉居民消費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產品競爭力增強,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我中心20xx年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20xx年我們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__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面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為主線,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目標,緊緊圍繞全市農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科學發展觀,創新發展理念,努力開創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總體目標與任務

20xx年工作的總體目標為:通過加強宣傳、推進准入、強化監管、加快認證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不高、不穩,有時還會出現反應的局面得到改變,穩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20xx年工作的基本任務為:

1.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全面推進市場準入工作。

2.全年完成監測抽檢樣品15萬份以上,同時配合農業部做好例行監測工作。

3.認定無公害基地50個,認證無公害農產品30個;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有新的突破。

4.力爭使農產品檢測合格率較20xx年提高1-2個百分點。

5.開展大型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3次,舉辦培訓10次,培訓各類技術人員500人次,發放宣傳培訓資料10萬份。

三、主要工作與措施

為了確保全年目標的順利完成,我們將採取有力措施,着力作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關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是在宣傳形式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結合重大節日及“3%26#8226;15”、“科技之春”、“科技下鄉”等多項活動,採取印發宣傳材料、現場諮詢等多種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二是在宣傳內容上,重點突出對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及生產技術規程等知識的宣傳,特別是對市場準入第二階段實施方案等內容的宣傳。

三是在宣傳對象上,重點做好對生產者的宣傳,提高他們標準化生產能力;對經營者的宣傳,增強他們守法經營的意識;對消費者的宣傳,倡導安全消費理念。通過深入持久地宣傳,逐步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2.紮實穩步推進市場準入工作,努力構建安全消費市場

一是在完善蔬菜類市場準入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批發市場和超市的自檢行為,切實抓好入市驗證、無證檢測、結果公示和不合格退市等各項制度的落實工作;

二是按照《市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充分調研論*的基礎上,有效推進市場準入工作。

三是加大對超市和批發市場的日常監督抽檢力度,規範檢測行為,完善數據上報制度,逐步推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構建安全消費市場。

3.加快認步伐,強化後監管,增強我市農產品的競爭力

一是充分運用國家在“三品”認證工作方面的優惠政策,採取多種方式,積極申請資金,鼓勵扶持生產基地、協會、龍頭企業等進行申報,加快基地和產品的認定認準步伐,年終力爭實現新增無公害基地50個、新增無公害農產品30個的目標。

二是建立健全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生產檔案的管理,包括基地環境質量、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品名、生產廠家、使用量、使用時期等)、生產管理情況、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監測報告)、生產者、技術負責人等方面;

三是加強對“三品”的例行檢查力度,堅持“數量與質量並重、認證與監管同步”的方針,突出抓好認證產地的投入品使用和獲證產品(基地)的管理,實行年度抽查、檢查制度。

4.積極開展例行監測工作,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一是全年開展12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活動,對生產基地、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的農產品,每次監測品種不少於10個,監測樣品不少於1000個;

二是配合農業部做好全年的例行監測工作;

三是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做好節日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

四是對每次例行檢測結果及時進行彙總,結合市場準入的日常監測數據,分析結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為*決策提供依據。

5.加強業務指導,力爭使區縣檢測站建設有新的進展

一是對區縣站建設過程中的儀器選型、檢測室建設及管理進行指導,使其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要求;

二是對區縣站的業務進行技術指導,使其儘快開展工作;

三是對檢測人員開展技術培訓,使其能儘快適應相關工作要求。

6.加強隊伍建設,努力塑造一支適應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需要的管理隊伍

一是抓思想工作,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深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__屆五中全會精神,組織職工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討論,以增強大家責任感,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強化業務技術學習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專家輔導、自學、集體討論相結合的方式,切實提高職工整體業務技術水平。

三是通過各項規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實,規範執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素質優良、作風過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隊伍。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預防、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確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實減少、減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平安”建設。

第二條:編制依據

依據《xx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xx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縣行政區域範圍內農業生產中由農業投入品、動植物病蟲害、轉基因生物引起食用農產品污染、食物中毒等,造成對公眾健康重大危害,並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工作機制。

二、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三、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質量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四、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各鄉鎮及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控制事故發展,並迅速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業局。

五、依靠科學,加強協作。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第二章:事故分級

按照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四個級別。同一事故的分級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第五條: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全市、全省及其他省(市、區)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二、發生跨地區(港、澳、台)或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三、國務院認定的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六條: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影響範圍涉及縣內8個以上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二、超出事發地鄉鎮政府處置能力的;

三、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含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四、一次食用農產品中毒事故造成10人以上人員死亡(含10人);

五、農業部認定的重大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

六、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部門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七條:較大農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縣內2個以上8個以下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二、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含100人),或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下但出現死亡病例的;

三、農業部認定的一般性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

四、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八條: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響範圍涉及縣內2個以上行政村、企業、學校等,對人民羣眾食用農產品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

二、造成傷害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三、縣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第九條:縣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小組)組成

局農業局成立縣應急指揮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局辦公室、農作站、經作站、畜牧獸醫局、科教信息科、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水產站、產業科、農經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局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第十條:局應急指揮小組的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4、向縣政府、市農業局、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等有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審議批准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第十一條:局應急指揮小組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農業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主任由局分管領導兼任,副主任由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科教信息科和局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有1名負責人為聯繫人。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各地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報及響應過程存檔資料等日常事務;貫徹落實局應急指揮小組工作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局有關科站、鄉鎮農辦做好應急處置;協助解決事故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信息溝通、動態掌握、工作協調;向局應急指揮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完成局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工作組

在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的範圍、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從各成員單位及事件發生地所屬鄉鎮農辦中抽調人員組建應急處置工作組。應急處置工作組包括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綜合組、專家組。本預案啟動後,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應當根據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並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第十三條:應急處置工作組的的組成及職責

一、事故調查組

組成:由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確定事故調查的牽頭負責單位和協助單位。

職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意見,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估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二、事故處理組

組成:由事故發生環節的監管職能單位牽頭,相關單位協助。

職責:嚴格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方案,依法實施行政監管、行政處罰,督促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追蹤源頭。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責任。

三、綜合組

組成:由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牽頭,根據事故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職責:迅速制定信息發佈方案,分析事故進展,及時彙總、報告、通報有關情況,負責對外宣傳。

四、專家組

組成:由局首席專家並邀請省、市、縣相關專家組成,根據事故類別等確定具體成員。

職責:對事故應急工作提出諮詢和建議,並對農產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四章:監測、預警與報告

第十四條:監測

全縣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局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局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農產品種養過程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各鄉鎮農辦負責對本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及時掌握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安全隱患及問題,並上報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第十五條:預警

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監測信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好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

第十六條:報告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採集和報送等,各鄉鎮農辦要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第十七條: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或個人;

二、各鄉鎮農辦;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以及相關職能單位;

四、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五、農產品經營者和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第十八條:報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人員)對事故現場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並立即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和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

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報後,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事故進行認真分析,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小組。

二、在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向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安委報告。

第十九條:報告要求

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較大質量安全事故應在獲知事故後2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件後1日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性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一、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範圍、危害程度、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二、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三、總結報告

包括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第二十條: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縣農業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縣農業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通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之間應及時通報,避免風險和危害範圍進一步擴大。

一、通報內容: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處置進展及結果等情況。

二、通報範圍:鄉鎮農辦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的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報送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測信息,對可能引發的事故險情,由局應急指揮小組通報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安委。

三、通報方式:以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指揮小組名義傳送文件、召開會議或以農民信箱進行快速通報。

第五章:應急響應

第二十二條:分級響應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分四級,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由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由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由局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由農業部、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局應急指揮小組及其辦公室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第二十三條:協調響應

做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與《xx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相一致,相補充。當發生涉及到初級農產品的食品安全事故時,縣食安委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級別相應啟動預案;若縣食安委未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時,則局應急指揮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第二十四條:執行響應

對上級指揮部負責啟動的響應,下級必須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工作部署,積極開展應急響應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五條:啟動響應程序

一、確定事故級別

局應急指揮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內開展事故調查,確認是否屬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範圍,確定事故級別。報告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安委。

二、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事故確定的級別,局應急指揮小組啟動相應預案。

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報縣政府、局應急指揮小組決定啟動縣農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局應急指揮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方案,趕赴現場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縣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達到更高級別的水平時,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級別自動升級,按升級後的程序處理。

三、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隨時間進一步發展加重、其危害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的,應當報縣人民政府、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或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並不會進一步擴散的,經局應急指揮小組審定,應當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終止響應。

第二十六條:處置程序

一、先行處置

先期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發單位和事發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跨地區、跨領域、影響嚴重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先行處置方案,按照《xx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局應急指揮小組在省、市、縣有關部門領導下,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二、設立現場指揮部

局應急指揮小組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於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I級)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必須立即報告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xx市農業局應急指揮小組。

三、響應措施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處置小組的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綜合組、專家組等工作小組須迅速開展應急工作,並全力協助衞生部門開展救援工作。

四、事故查處與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局應急指揮小組派出事故調查組和事故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

事故調查處理組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採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銷燬、暫停採收、暫緩屠宰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同時報告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和縣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條:指揮與協調

局應急指揮小組按照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第二十八條:信息的共享和處理

一、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農業廳和省海洋與漁業局;縣內有可疑農產品流到外市外省的',也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農業廳和省海洋與漁業局。

二、I—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逐日上報相關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

三、I—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除國家有規定外,由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承擔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通報和傳遞等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響應終止

I—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報局應急指揮小組同意,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第六章:後期處置

第三十條:善後處置

在當地鄉鎮政府的領導下,由鄉鎮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牽頭,農辦參與,負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並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第三十一條:責任與獎懲

縣農業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追究責任建議。

第三十二條: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會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農辦,共同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浙江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並抄送縣政府、縣食安委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

第七章:應急保障

第三十三條:市場供給保障

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後,相關部門要做好相應農產品的組織、調運,保障市場正常供給,加強市場監管,嚴防哄抬物價,嚴厲打擊偷運、盜運等各類違法行為。

第三十四條:物資、資金保障

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資金,由當地鄉鎮政府負責落實。

第三十五條:技術保障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鑑定工作必然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由局應急指揮小組委託的檢測機構應立即採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諮詢和指導作用。

第三十六條:加強宣傳

各相關部門及鄉鎮農辦應加強對廣大消費者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引導科學消費,加強對廣大民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應急處置認識。

第三十七條:實戰演練

制度化、規範化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不斷提高縣農業局及鄉鎮相關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xx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辦公室聯繫電話:。

第三十九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條:本預案解釋權歸xx縣農業局。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2

為確保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不發生重大事故,有效指導和規範應急處理工作,預防並及時控制轄區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雅安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雅質領辦﹝20__﹞36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健全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指導和規範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並及時控制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促進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費者身體健康損害和農畜產品生產損失,並對我縣農畜產品安全形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的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最大限度地預防或減少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報告,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上報情況,縣上再逐級上報市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迅速介入,立即作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科學判斷,深入調查,找準事件成因,對其影響與後果作出準確評估;妥善處置,事件發生地鄉鎮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審慎處理,平衡權利訴求,維護羣眾利益;準確披露,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及時向社會發布權威、科學的信息,讓政府的聲音主導輿論。

四、事件分級

根據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和緊急程度、可控制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同一事件的分級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Ⅰ級

特別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危害影響範圍超出四川省行政管轄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身傷亡的;在國際、國內造成極大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四川省形象和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獲證單位在證書有效期內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或因外源污染造成獲證產品含有毒有害物質,已導致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嚴重損害,事件危害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中國台灣)、跨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Ⅱ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甚至危及生命;在全省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如不採取措施,超標農畜產品可能流向省外大中城市,嚴重影響我省農畜產品生產流通秩序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州)級行政區域;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農業農村部或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Ⅲ級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範圍涉及同一設區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管轄範圍的;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市(州)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羣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州)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Ⅳ級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範圍發生在縣級行政管轄區域之內、超標農畜產品涉及2個以上鄉(鎮)範圍,如不採取措施可能流向城市的;有可能影響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五、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成立寶興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是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由農業農村局局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科站負責人組成,負責協助處置本縣較大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一般事故,以及由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引發的相關突發事件。

2、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寶興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部、省、市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負責對各鄉鎮一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重要信息的發佈;

(4)向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縣食安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3、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分管局長為辦公室主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負責人為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各鄉鎮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報及響應過程存檔資料等日常事務。

4、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在發生一般級別(Ⅳ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指揮部將根據事故的範圍、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從各成員單位及事件發生鄉鎮中抽調人員組建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包括事件調查組、處置組、綜合組。

5、專家諮詢工作小組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要立即從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成立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諮詢委員會,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諮詢和建議,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6、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受理舉報電話: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地址:寶興縣穆坪鎮沿江路315號寶興縣農業農村局。

7、鄉(鎮)應急指揮機構

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在縣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和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人員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崗位人員立即到位,對重要崗位不能及時到崗人員,應由替補人員及時補位,並實行嚴格的領導幹部帶班或值班制度,並及時將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設聯繫人和聯絡員,聯繫人由主管負責人擔任。

8、專家工作組

根據需求,召集有關專家成立專家諮詢組,協助參與現場調查、影響分析等工作。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組,承擔為預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提供諮詢和建議;參與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併為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9、技術支持機構。

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委託有資質專業檢測機構及有關科研院所組成。

10、寶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組。

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儲備和人員動員制度。由分管領導任應急保障組組長,相關科室主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應急處置提供經費、物資、車輛、法律等的支持和保障。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和信息發佈制度,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開展產地環境、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監督檢測和農產品、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時分析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問題及發展趨勢。對本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及時將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預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及所屬檢測機構為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實施機構,負責本縣區域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預警。

根據監測和蒐集的信息,會同有關專家,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流向和擴散範圍,及時做好信息預警工作。同時,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毗鄰縣區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警通報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

3、報告制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緊急情況報告和管理。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採集和報送等。任何單位和個人、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農畜產品生產單位以及農畜產品批發市場和個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各有關部門、消費者在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立即向寶興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報告程序

遵循由下至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

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及時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政府報告。

發現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並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和省農業農村廳報告。同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根據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和綜合信息,對可能發生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報告時限要求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後1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件後2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後1日內做出初次報告。

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6、初次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的可能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7、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8、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七、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決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由省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較大和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Ⅳ級),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2、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並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時,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建議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並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建議同級應急指揮機構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終止響應。

3、指揮協調

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啟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處置行動。

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應急終止

按分級響應權限,由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縣政府應急指揮部門批准,應急響應結束。

八、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包括人員安置、財物補償、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縣農業農村局提出建議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和解決。

2、責任追究

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分級響應權限,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分別按照“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或交由有關部門依紀依法懲處:

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質量安全事故真實情況的;

拒不執行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3、總結評估

Ⅳ級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結束後,縣級相關專業組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縣委、縣政府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九、事件通報

縣農業農村局要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範圍、程度及時向社會準確披露信息,澄清事件真相,主導輿論方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十、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實現縣農業農村局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2、人員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工作行為,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積極配合,有效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3、資金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應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報告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應急處置資金,工作經費等,保障事故應急工作有合理而充足的資金,所需經費應當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4、技術保障

農畜產品的技術保障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家組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受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委託,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採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及時提供檢測結果。

5、宣傳培訓

各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引導科學消費。同時,應加強對所有參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6、建立舉報制度

縣農業農村局公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舉報投訴。接到舉報後,屬於農業部門職責範圍的,農業部門要及時分析,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工作;不屬於農業部門職責範圍的,要以書面形式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或明確告訴舉報人向有權處理的部門直接舉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3

學校安全工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關係到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它的責任重於泰山,必須常抓不懈,時時警鐘長鳴。為了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使我校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加強領導,健全網絡,落實責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網絡,明確各自的職責是學校安全工作正常運轉的有效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健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和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制度,依法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到負責到人。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把安全工作作為對每位教師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職責: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史軍鋒

副組長:郭現傑

組員:潘衞國 劉書霞 高學利 肖志華 秦旭然 馬豔霞 張曉莉 霍軍華

2、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計劃、安排的審定,全面監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計劃、安排的實施、執行情況,並提出指導意見或評價。

副組長:配合組長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方案、安排等,進行各項工作的具體安排、實施,指導開展各項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校內外安全工作。

組員:依據工作方案或根據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具體、深入地開展和落實安全工作。

二、目標要求:

本學期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要求是:認真貫徹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學區關於加強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努力杜絕一切因學校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消除學校的安全隱患,使教師有一個安全祥和的工作環境,學生有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環境。

三、工作要點:

(一)教育教學安全

1、各科任教師要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學生,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2、由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各班都要周密考慮,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各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來,不能有絲毫的大意。

3、加強對各班各室的用電管理,不準私拉電線,亂接開關,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器。

4、體育課及其他室外遊戲,教師應全程監督學生的活動,活動量較大的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5、各班主任開學初要制定班級安全工作計劃、班級安全工作制度,學期末要有安全工作總結。計劃內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責任要明確,如值日生、班長、學習委員等(班幹部安全工作職責)。

6、各班主任要備齊足夠全面的安全知識宣傳資料,一式兩份,上交學校一份,教師張貼一份。

(二)學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從根本上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課間,少先隊派出得力人員巡查,發現追逐打鬧或玩危險遊戲的同學及時制止,對違紀的進行處理和上報。

3、中午,由值周員負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少先隊安排專人門口值勤。

4、課外活動由各班主任負責組織或跟隨,少先隊派出人員配合組織,值周員檢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作為每天的必講內容,長假前要教育學生不坐三輪車、摩托車、無證車和超載車,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訓練學生堅決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路。

3、嚴禁學生騎車上學。

4、加強門衞的工作責任,校門口不得亂停車輛,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校要辦理登記手續。值周員全天緊鎖校門,沒有允許校長允許,任何人無權開校門。午休期間,值周員、輔導員要親自在校門口值勤。

5、學校和家長、學生簽訂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共同教導,要求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否則按責任書內容執行。

6、上學路上,要求兩人以上必須走成路隊,由大同學負責管理小同學,指周老師早期出外巡查。

7、中午、下午放學,全體教師出動,專人護送路隊過規定地點。

8、在教室內張貼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圖畫並利用班會、集會、隊會等由小組成員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

(四)校產校舍安全及水、電、取暖安全

l、定期組織校舍安全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特殊天氣隨時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彙報排除。

2、每個教師都應確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關心校產校舍及其它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加強保衞工作,防盜防火。

4、由值周員和護校人負責看護校產,誰出問題誰負責。

5、冬季預防煤氣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風口,預防火災發生,堅決做到人走火熄。

6、學校教育學生遠離學校電路、電線,不得觸摸閘刀、開關,教室內插板、開關設置在學生觸摸不到的地方:教師宿舍內人走火熄和關閉電熱毯,以防止電路起火。

(五)教學設施安全

1、電器、教具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按規定接插線,插線前應檢查電線絕緣皮是否完好,禁上亂拉電線。

2、體育器械在使用前體育教師或活動課輔導教帥要先認真檢查一遍,確定完好後方可組織學生使用,使用時教師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關注學生的活動,加強保護,防範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學小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教育,進出教室輕走、不擁擠,嚴禁在教室內追跑打鬧。

(六)切實確保學生活動安全

校內組織運動會、各種集會、升降旗儀式、課間操等集體活動時,值周教師、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負責人,要保證學生上、下課出進教室有序,上廁所進出有序,預防學生踩踏事故發生。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並有學校領導帶隊,有足夠的老師管理,有活動安全預案才可。

(七)、認識到位 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全體教職工要積極行動起來,人人講安全,人人關心安全,時時處處繃緊安全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學習樂土。安全工作無小事,任何人必須高度重視,工作必須落到實處,堅決不能麻痺大意,掉以輕心,更不能抱僥倖心。

小屯學校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4

為切實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衞工作,圓滿完成上級部署的工作任務,根據縣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思想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為重點,認真落實暑期安全保衞工作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責任制,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我校不發生安全事件,不出現師生傷亡事故,不出現師生違法違紀事件。

二、 建立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暑期安全保衞工作,按縣教育局要求,我校將成立暑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

組長:李桂芝 負責我校暑期安全保衞全面工作

副組長:張風桐 負責學校綜合治理工作

成員:卜慶雪 負責五 六年級學生暑期安全工作

蘇振軒 負責三 四年級學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濤 負責一 二年級學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實暑期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制

為了使暑期安全保衞工作落到實處,我校實行目標責任制,我們將專門研究制定學校暑期安全保衞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24小時值班,每天有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認真填寫值班日誌和電話記錄;值班時間要認真在學校內和學校周圍巡查,發現問題必須在40分鐘內向帶班領導彙報,重大事件學校將在1小時之內向教育局彙報。

2、全體教師在暑期內要遠離黃、賭、毒,遠離邪教,不違法亂紀,不參與、組織、協助收費辦班、不從事有償家教活動。

3、全體班主任教師是本班學生教育、監控、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生要分成小組,定期向班主任彙報情況,學生出門要告知班主任行蹤和聯繫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學校彙報,發現重大問題隨時報告。

4、進一步強化學校門禁制度,外來人員禁止入內,確有事情的要履行來客登記制度。

根據以上制度,全體教職工同校長簽訂責任狀,明確責任、目標、任務,做到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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