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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五年級社團活動方案

國小五年級社團活動方案

篇一

國小五年級社團活動方案

一、活動宗旨:

依據國小新課程標準,積極開展“學生社團”工作,促使社團建設,更有效地實施素質教育,激發學生潛能,拓展學生特長,學生個性得到發展,從而使教師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校園生活得到豐富,使學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階。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社團種類(僅供參考):

1、藝術社團:合唱、書法、繪畫

2、技能社團:科技、手工、刺繡

3、學術社團:誦讀

4、體育社團:田徑、籃球。

四、統籌安排,確定課程

為加強常規督促管理,避免社團活動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1、定活動課程:在全面瞭解教師和學生興趣、特長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實際,開設社團活動課程。

2、定活動目標:重點針對校隊社團活動成果進行考核,納入期末評定的重要依據。(後詳)

3、定活動時間:社團活動每週兩課時的固定活動時間。初步定於週二和週四下3:50-4:30,週一和週三下午照常進行課外教育活動。

4、定活動內容:指導教師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動內容開發,研究適合本組學生的教學活動內容,初步制定社團活動教學計劃。

5、定指導老師:學校每個社團小組設指導教師和輔導教師一名。

6、定活動地點:確保各社團活動小組有固定的活動地點。

7、定活動資金:學校確保各社團活動開展的資金支持。

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結合我校場地和師資的具體情況,本學期我們將開設社團活動小組,具體的小組和指導教師及活動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低段組(1-2年級)課外教育活動和社團活動一週時間安排:略

注:

週二開展:劉進低段籃球周麗娟朗誦劉炯美術雷朝娟書法

週四開展:蘇春燕手工曾建朗誦張燦書法徐學刺繡(手工)

1、課外教育活動教師可以自行商量互調。(週一和週三)

2、原則上社團活動安排不做調整。

3、每個社團活動人數不少於35人。

4、學生報名按時間和活動內容報名分週二和週四分開登記

5、上述社團參考以老師安排為主。

中高段組(3-6年級)課外教育活動和社團活動一週時間安排:略

注:

週二開展:肖建田徑付裕課外閲讀段紅手工黃繼科技張鷗朗誦

週四開展:任豔英語石繡山科技楊靜刺繡鄧浪合唱劉溪明籃球

1、課外教育活動教師可以自行商量互調。(週一和週三)

2、原則上社團活動安排不做調整。

3、每個社團活動人數不少於35人。

4、學生報名按時間和活動內容報名分週二和週四分開登記。

5、上述社團參考以老師安排為主。

五、社團管理

1、每社團指導老師兩名,由學校確定。指導老師負責指導社團的一切活動,包括社團的組織、計劃、執行、評價、總結等工作。

2、各社團應配合學校活動提供各項表演節目,並能代表學校參加各項對外比賽。每學期須舉行社團成果展示,可採用表演、展覽、比賽、聯誼以及各社團的特有方式進行。

3、各社團應積極形成完整的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封面(社團全名、指導老師姓名)、目錄、社團簡介、活動計劃、活動方案、成員名單、評價等。

4、學校每學年將對各社團活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細則另定)。對於表現突出的社團和指導老師,學校將給予適當獎勵。

六、具體活動措施:

1、社團要本着學生自願和教師選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報名。

2、每次活動時間的師生準時地到達活動地點。沒有參加社團活動的學生老師督促到1、1班教室進行活動。每次活動開始,指導老師一定要先在社團活動點名冊上清點人數再訓練,沒到的學生要弄清去向並在記錄冊上寫明。

3、各社團教師擬定活動計劃,每週備活動方案,認真組織活動,做到活動主題明確,記錄冊填寫完整過程清楚。學生活動時老師不幹其它有礙於指導的事,不允許讓學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動。活動時間未到,學生不得提前脱離活動狀態。

篇二

為貫徹落實教體局《關於加強學生社團建設推進學校素質教育的實施意見》【饒縣教體發(20XX)24號】文件精神,切實推進我校新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而又主動地發展,以“三個面向”教育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針,着眼於促進學生興趣、需要和特長的個性化發展,着眼於促進學生當前與未來生活質量的提高,着眼於促進社會的進步和可持續發展,結合我校的具體特點和傳統優勢,努力實現“以學生髮展為本”的教育理念,學校決定大力開展學生社團活動。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國小社團活動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提出的“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大力推進學校素質教育”的意見精神,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本項活動以“生動、活潑、自主、發展”為主題,以推進素質教育和配合“減負”工作為核心,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以使廣大國小生都能積極參加文明、健康、活潑的課外文體活動為工作目標,從而達到促進國小生身心全面發展的目的。社團活動力求成效,以促進每一位學生富有個性的發展,推進我校德育工作的創新發展,推進素質教育深入發展,實現學校“務實抓教育,創新求發展”的工作目標,進一步推動學校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二、活動宗旨

依據國小新課程標準,積極開展“學生社團”工作,促使更有效地實施素質教育,激發學生潛能,拓展學生特長,學生個性得到發展,從而使教師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校園生活得到豐富,使學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階。

三、領導小組

組長:何新中

常務副組長:姜鴻華

副組長:繆恢金徐輝羅玉萍金祿春

成員:繆恢恩林曉波黃開軍吳劍飛繆欣茹楊臻

楊建軍楊成成何如李施繆前昱及各班主任

四、社團種類

學生社團類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以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個人能力為目標的社團,如計算機興趣社團、機器人比賽社團、演講與口才協會、節目主持人社團、校園廣播社團、小記者團等;

2、以文娛、體育、藝術等方面內容為主的文化、娛樂、運動型社團,如文學愛好學生社團(文學社、詩社、經典誦讀社等)、體育愛好學生社團(武術、籃球、足球、乒乓球、排球、圍棋、象棋、健美操、街舞等)、藝術愛好學生社團(舞蹈、合唱、模特、戲曲、課本劇、器樂、聲樂等)、興趣愛好學生社團(集郵、書法、美術、攝影、動漫、古蹟民俗探究、軍事愛好者俱樂部等);

3、以志願者組織社會服務為主要目標的服務型社團,如愛心服務社團、心理諮詢社團、環保社團等;

4、以科學探究等為主要內容的科技型社團,如科技發明社、科技探究社、天文社、航模社等;

5、以中國小國家課程知識體系拓展延伸為方向的學科拓展型社團,如應用文寫作社、趣味數學社、趣味化學社、物理與日常生活社、上下五千年小小論壇、人與自然和社會話吧、英語角等。

五、統籌安排,確定課程

為加強常規督促管理,避免社團活動的隨意性盲目性,規定如下:

1、定活動課程:在全面瞭解教師和學生興趣、特長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實際,開設社團活動課程。

2、定活動時間:每週一課時,兩週一連排,義務教育一至二年級與地方及校本課程相結合,三至六年級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相結合;每雙週週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為社團活動的固定活動時間。

3、定活動內容:指導教師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動內容開發,研究適

合本組學生的教學活動內容,初步制定社團活動教學計劃。

4、定指導老師:學校每個社團小組設主持教師一名和指導教師若

幹名,每位教師均要主持或參與指導一項社團活動。

5、定活動地點:確保各社團活動小組有固定的活動地點。

6、定活動資金:學校確保各社團活動開展的資金支持。

六、社團管理

1、政教處可依據本校的特色,並結合學生的興趣、師資以及場地等條件,擬訂本學期所開設的社團,原則上人數達6人以上方可成立。成立後由政教處具體負責管理,教務處、教研處、校辦、總務處、各年級組等部門積極配合。

2、社團必須有規範的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徵;學生社團名稱中應冠有我校名稱。

3、各社團所制訂的社團工作計劃須報政教處審核,經學校社團領導小組核准後方可進行實施。各社團的培訓內容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相牴觸。

4、每社團指導老師一至兩名,由教研組確定。指導老師負責指導社團的一切活動,包括社團的組織、計劃、執行、評價、總結等工作。

5、社團活動是教學活動的延伸與重要補充,不得利用上課時間從事社團活動。以校內活動為原則,若要參加校外活動或假日活動,需向社團活動領導小組書面提出書面申請核准。

6、各社團舉辦大型活動或跨社團活動時,應將活動實施計劃向社團活動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實施。並於活動後一週內提出活動報告,送交社團活動領導小組。

7、各社團應配合學校活動提供各項表演節目,並能代表學校參加各項對外比賽。每學期須舉行社團成果展示,可採用表演、展覽、比賽、聯誼以及各社團的特有方式進行。

8、各社團應積極形成完整的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封面(社團全名、指導老師姓名)、目錄,內含社團章程、社團簡介、活動計劃、工作總結、成員名單、等第評價等。

9、學校每學年按《大地國小社團管理辦法》和《大地國小社團評價細則》進行管理與評價,對於表現突出的社團和指導老師,學校將給予適當獎勵。

七、具體活動措施

1、社團要本着學生自願和教師選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報名。

2、每次活動,師生準時地到達活動地點。每次活動開始,主持及指導老師一定要先在社團活動點名冊上清點人數再訓練,沒到的學生要弄清去向並在記錄冊上寫明。

3、各社團教師擬定活動計劃,每週備活動方案,認真組織活動,做到活動主題明確,記錄冊填寫完整過程清楚。學生活動時老師不幹其它有礙於指導的事,不允許讓學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動。活動時間未到,學生不得提前脱離活動狀態。

八、社團活動實施要求

1、三定四統一:“三定”即學校要定好社團項目、定好主持人和指導教師、定好活動場所;“四統一”即全校統一課時(每週一課時,兩週一連排,義務教育一至二年級與地方及校本課程相結合,三至九年級及高中階段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相結合)、統一時間(每雙週週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統一考核、統一發證;

2、三個全覆蓋:即社團活動要覆蓋全校(包括村小和教學點)、覆蓋每一名教師(每位教師均要主持或參與指導一項學生社團活動)、覆蓋每一名學生。

3、學校每個社團主持人為該社團開展活動的安全直接責任人,每次活動要採取強有力措施確保安全管理到位;

4、必須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添置必要的設施、提供一定的經費保障。

5、任何社團不得以開展社團活動的名義向學生收取學費和雜費,學生個人蔘加活動所需物品由其自行購買,學校和教師不得代購或代辦。

6、為了更好地提高學生社團活動的成效,鼓勵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在教師的帶領和指導下,開展所選項目鞏固性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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