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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幹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政法幹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沈宏同志,是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的一位偵察幹警。他從1989年至今在檢察戰線上辛勤耕耘了15個春秋。十幾年來,他憑着對黨和人民事業的執着追求和真摯熱愛,以其飽滿的工作熱情、踏實的工作作風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忘我工作、樂於奉獻,在寧國反貪工作史上譜寫了一篇篇絢麗的篇章。他多次獲得宣城市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寧國市優秀公務員、本院先進個人等光榮稱號,贏得了黨和人民羣眾的高度讚譽。

政法幹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一、嚴格要求自己,堅定思想信念,努力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在反貪崗位上,沈宏同志以其勤奮的工作態度和出色的工作成績贏得了社會的承認,但他從未因此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放鬆對自己世界觀的改造。在新的形勢下,面對反貪工作日益繁重而複雜的任務,沈宏同志始終堅持政治理論的學習,尤其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納入自己的學習日程,始終保持一種與時俱進的精神。學習中他注意把握“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論精髓,認真對照“三個代表”的要求,自覺查找自身在思想上、作風上和組織紀律上存在的問題和差距,站在更高的層次上重新審視自我,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努力追求自我完善。學習中他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努力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到實際的工作任務中去,把自己的工作同黨的事業聯繫在一起,堅定思想信念,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努力工作,無私奉獻。為深入把握“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他還積極參與“執法為民大討論”的學習活動。在活動中他積極參與,努力撰寫學習筆記、學習心得和體會,積極和大家共同交流,從而進一步端正了執法思想,更新了執法觀念,牢固樹立了嚴格、公正、文明的現代執法理念,進一步提高了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這些都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實現“加快發展、富民強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創造長期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將“立檢為公,執法為民”落到實處打牢了思想根基,為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證。

二、嚴格執法,文明辦案,辦下了一些有影響的案件。

他深知,反腐敗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作為反貪幹警,講政治就要堅持有案必辦,辦案必鐵,多辦一起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就是對反腐敗多做了一份貢獻,就是“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一個實際行動。

打鐵先要自身硬,這是沈宏同志偵查辦案的座右銘。艱苦的磨練和長期的辦案實踐,使他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辦案風格,不論多麼堅固的堡壘,他都能攻克,用他的話講就是“沒有攻不破的防線”。

沈宏同志勇於攻堅,敢打硬仗。目前,查辦經濟犯罪案件,調查難、取證難、處理難。沈宏同志總是迎難而上,主動請纓,哪裏有大案要案或疑難案件,哪裏就有他的身影。寧國市飲食服務公司、寧國賓館為國有企業,違反國家規定,虛列支出套取資金,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共計30多萬元。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為其法人代表,其行為涉嫌私分國家資產罪。這一罪名乃是宣城市首例涉嫌私分國家資產罪,沈宏同志主動請戰,在舉國上下抗擊“非典”的關鍵時期,南征北戰幾千公里調查取證,克服了經驗不足的困難,諮詢資深人士,查閲相關案例,頂住了社會壓力,終於辦下了此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終於得到了有罪判決。

沈宏同志還善於從偵查過程中深挖案中案。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系寧國賓館的職工,他為了承接部分工程業務,在行賄人郭某某和受賄人寧國賓館總經理汪某某之間進行溝通、引薦和撮合,使得行賄和受賄得以實現,而且數額巨大,涉嫌介紹賄賂罪。這一犯罪事實被沈宏同志敏鋭地捕捉到了,最終以介紹賄賂罪予以全面立案偵查,使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得到了應有的判決。

沈宏同志堅持辦案為改革開放大局服務。近些年來,每逢國家有重大改革舉措出台實施,他都給予極大關注,注意研究新的犯罪動向,及時地建議立案查辦這些案件,不讓犯罪分子鑽改革開放的空子,用法律武器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今年4月,他成功地查辦了寧國市國有汽車客運公司原總經理汪某某趁企業改制之機,進行挪用公款的案件,挪用數額達200萬元,令人瞠目。在辦案過程中,汪某某企圖鑽國企改制的空子,其辯護人提出“汪某某是為了企業的成功改制和進一步發展,且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沒有挪用的直接故意,挪用公款不能定性”的辯護意見。針對國有企業改革出現的新問題,沈宏同志認真學習研究了國家有關政策,請教了國有企業主管部門和專家學者,確鑿地查清了汪某某的犯罪事實,起訴後法院給了汪某某有罪的判決。

三、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法律理論水平和偵查技能,繼續為檢察事業努力奮鬥。

沈宏同志在取得了法律大專學歷的基礎上,並不滿足於已有的知識和成績,而是不斷地進行探索和積累,堅持一案一總結,一案一提高。在反貪工作異常繁忙的情況下,他還努力克服工學矛盾,毅然堅持自學法律本科課程以及《偵查學》、《犯罪學》、犯罪心理學》、《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偵查實務》等教程,使自己地法理、法律知識系統化起來,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以期不斷提高法律理論水平和偵查技能,繼續為檢察事業努力奮鬥。

綜上,沈宏同志在自己的反貪工作中做出了很大的成績。但他並未驕傲自滿、停滯不前。他時常警醒自己,要以自己為鑑、以過去為鑑,這樣才能不斷進步,不斷提高。他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發揮自己的光和熱,為使反貪工作再上新台階奉獻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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