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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報告

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報告

各位領導,同志們:

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報告

201x年,在省委、x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在重點企業和全省環保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較好的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根據會議安排,我主要總結201x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務。

一、201x年工作回顧

201x年,全省環保系統認真貫徹xx系列講話和黨的xx大、xx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x政府決策部署,在落實環保部和省委、x政府對環保工作的要求中積極作為,在把握環保工作形勢中準確定位,在重點工作落實中積極推進,全省環保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年來,我們抓主抓重,突出抓了“六件大事”。

第一,全面學習貫徹黨的xx大和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把學習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研究制定《關於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全年召開13次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議“集中學習”,由省委黨校、省直機關工委領導和廳主要領導分別作輔導講座“專題學習”,在廳系統分層次舉辦6次會議“交流學習”,各黨支部平均召開10次以上會議“系統學習”,先後組織開展3次集中督查全程“督導學習”,加深了黨員幹部對精神實質的領會。黨的xx屆三中全會後,廳黨組及時研究提出了探索“六個方面的改革”和建立健全“八項制度”的具體貫徹落實措施。

第二,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廳黨組高度重視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標準要求,切實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一是在安排部署上緊扣組織保障。廳黨組多次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從思想、組織、輿論上做好充分準備。二是在內容上緊扣工作實際。做到了“四個突出”、“六個結合”(突出領導帶頭、突出查擺問題、突出全程督導、突出宣傳發動;把教育實踐活動與提高黨員領導幹部政治理論水平、與落實環境保護工作“五項措施”、與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與巡視組提出邊巡邊改問題、與加強環保幹部隊伍建設、與黨務政務綜合公開相結合)。三是在查擺問題上緊扣實際。通過提前查、廣泛查、延伸查,共收集到意見建議221條;召開廳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在整改落實上緊扣即知即改。研究制定了《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方案》,明確了13個方面26條具體整改措施。針對環境質量和環境監管信息公開不全面、基層反映文件多會議多、網上反映環境問題解決和答覆不及時、幹部輪崗交流力度不夠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制定措施、即知即改。五是在效果上緊扣長效機制。建立和修訂完善制度14項,整理編制了《工作制度彙編》,切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通過活動開展,廳系統工作作風和效能有較大提升,在“效能風暴行動民主評議工作質詢會”上,效能建設工作滿意率達99%(含滿意和比較滿意)。

第三,認真配合做好省委巡視工作。廳黨組堅持把巡視的過程作為發現問題、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優化環境的過程,統籌配合第三巡視組與廳系統80餘名幹部的談話、赴12個市州和部分縣區延伸巡視等工作;針對提出的反饋意見,制定了8個方面、26項整改任務,已有11項整改任務完成,其他15項整改任務正在有序推進。

第四,精心組織實施“五項措施”。全省採取宣貫培訓、現場推進、專項督查等形式,保障“五項措施”順利實施。一是x政府在全國第一個以政府令的形式頒佈施行了《甘肅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規定》,為落實各級政府、各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各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責任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根據x政府頒佈的《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制定了《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全面開展了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三是根據x政府《關於開展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甘肅省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地方標準》,完成全省109家試點企業標準化建設工作。四是制定了《關於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的意見》,統一執法標準,實施分級執法,創新監管模式,有效提升了執法的質量和效率。五是制定了《201x年全省環境監測結果發佈方案》,每季度在《甘肅日報》、省廳網站公佈各市州空氣、地表水、飲用水環境質量和國控重點企業達標率並進行排名。

第五,突出抓好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堅持將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作為全省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並作為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來抓。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省委常委、蘭州xx書記任組長的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和落實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兩年來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3.36億元,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53億元,支持蘭州市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程。三是強化統籌協調。指導蘭州市編制完成了《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9-2019年)》,協調中央在甘和省屬企業落實治理措施,形成了省市聯動的治污格局。四是強化執法。採取明察暗訪、駐廠監察、聯合執法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各類大氣污染源監管。201x年,蘭州市空氣質量持續得到改善,依據老標準,優良天數共299天,較上年同期增加29天,佔總天數的81.9%;按新標準,優良天數199天,佔總天數的55%,退出了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第六,積極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環境應急工作。岷縣漳縣6.6級重大地震發生後,省廳和定西市有序有效開展環境應急工作,防止因地震災害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一是立即實施地震救援環境應急響應,成立了環境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人員及時開展工作。二是全面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對岷縣、漳縣境內所有環境風險源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共出動人員195人次,排查企業58家、水電站5座。三是迅速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制訂實施了《應急監測方案》,獲得有效監測數據5645個,發佈監測快報22期。四是向有關部門上報地震救援環境應急信息快報39期,並將飲用水水源和河流地表水水質監測結果及時在省廳網站進行了發佈。

一年來,在突出抓好“六件大事”的同時,還統籌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污染減排工作紮實推進。一是強化目標管理,實施了201x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細化了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二是強力推進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污染減排工作。全年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3億元,對369個重點減排項目給予了資金補助。先後組織召開全省火電行業、水泥行業等6個專題會議,督促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污染減排項目建設。三是強化督查考核。對2019年度各地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核查核算,督促各地和有關企業對近兩年污染減排日常督查和年度核查通報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報請x政府下發了《關於實行預警監控確保完成全省污染減排任務的通知》,會同省監察廳對8個黃色預警減排項目實施了掛牌督辦。按照監察部的要求,對部分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責任追究。經環保部初步核查,201x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比上年下降2.62%(計劃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下降1.84%(計劃零增長)、氨氮排放下降4.48%(計劃下降3%)、氮氧化物排放下降6.43%(計劃下降2.5%),全面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

(二)積極保障“3341”項目建設。一是穩步推進規劃環評。積極配合環保部完成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工作,省廳對21個、各市州對7個規劃環評進行了審查。二是提高重大項目環評服務保障能力。制定了實施全省“3341”項目工程及環境保障工作方案,加強200個省列重大項目調度,加快環評工作。201x年全省共審批建設項目5282個,其中省廳審批建設項目203個。三是嚴把環境准入關,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以及選址和產業佈局要求的42個項目不予受理或審批。四是加強對環評機構的管理,完善項目技術審查管理流程,提高環評文件質量。五是強化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監管,對437個建設項目進行了督促檢查,深入推進實施環境監理工作。

(三)突出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一是着力做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制定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隴南市鉛鋅選礦企業廢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見》,編制完成西和縣重點防控示範區防治規劃和實施方案,積極推動白銀市東大溝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爭取和下達資金1.38億元,支持26個治理項目實施。2019年度全省廢水中鉛、汞、鉻、鎘、砷等五種重金屬相比2019年削減明顯,在環保部重金屬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績。二是全力抓好大氣污染防治。x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全省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經x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省委第53次常委會議審定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省廳及時編制了《全省城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19-2019年度)編制大綱》,制定了《甘肅省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簽訂了《省環保廳、省氣象局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協議》。201x年,全省14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10個,達標率為71.4%。三是積極推進水污染防治。抓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xx”規劃》實施,在國家2019年度考核中取得“較好”的成績。召開了第二屆渭河流域環境保護城市聯盟市長聯席會議,會同寧夏環保部門開展了跨區域聯合執法。開展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完成905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安排2150萬元環保專項資金用於34個水源保護工程。積極爭取將張掖黑河濕地、隴南文縣洋湯天池、劉家峽水庫、敦煌渥窪池和安西自然保護區湖泊5個項目列入《國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x年,全省監測的50個斷面中,按功能類別達標的41個,佔監測斷面總數的82%,較上年增加2個。黃河9個監測斷面水質均優於或達到功能類別。14個地級城市和79個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四是努力推進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聯合四部門制定實施了《甘肅省危險廢物“xx”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方案》,組織召開了全省首次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推進會,建成全省固廢管理信息系統,對全省15個地區140家產生單位和22家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進行了考核。根據環保部考核,我省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4.4%和91%,位於西北第一,全國第三。

(四)積極開展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開展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績效評估考核工作,對全省轉移支付地區2019年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核。積極推進生態市創建工作,張掖市生態市建設規劃已經環保部和張掖市人大審查通過開始實施,平涼、慶陽、敦煌市已啟動創建工作。開展了自然保護區管理與建設環保專項監督檢查,編制完成《甘肅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9-2030年)》,實施了甘肅省生態環境十年(2019-2019年)遙感調查與評估項目並通過了國家課題組中期評估;按照國家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工作要求,共安排81個片(線),538個行政村實施連片整治項目。加大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力度,命名省級生態鄉鎮157個、生態村125個。按照國家土壤環境保護要求,編制了全省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

(五)加大環境執法和環境應急工作。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38100人次,檢查企業和建設項目10405家次,立案查處75家,對環保部通報、監察部倒查追責的中鋁集團蘭州分公司等7家企業開展了行政執法後督察,對24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了通報;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召開201x年黃河長江中上游五省(區)應對流域突發環境事件座談會,與內蒙、寧夏簽訂了《黃河甘寧蒙跨界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聯動合作機制協議》,出動執法人員6890多人次開展全省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按照與安監、公安消防、交通運輸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參與調查並妥善處置11起突發環境事件,着力保障了全省環境安全。

(六)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規範行政許可審批,強化重點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審查與核批,嚴格落實放射源轉入、轉出審批備案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全省範圍的核與輻射安全大檢查行動,配合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省內核設施、輻照裝置等重點核技術應用單位進行了全面檢查。加強核與輻射環境應急工作,妥善調查處理礦區開採、輸變電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核與輻射投訴問題,及時安全收貯廢舊放射源,確保了全省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七)努力提高政策法規和監測監控等支撐能力。環境立法和環境經濟政策落實力度不斷加強,積極推進《甘肅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和《甘肅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工作。制定實施了《關於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和《甘肅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暫行辦法》,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完善了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細則,組織開展了督查考核,由x政府辦公廳定期通報情況;制定實施了《甘肅省201x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計劃及實施方案》,發佈了《2019年甘肅省環境狀況公報》,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進行了考核,完成了金昌市、嘉峪關市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組織了全省職工技能大賽“環境監測”省級決賽;規範項目資金管理,修訂完善6項管理制度,對43個重大項目、13個直屬單位進行審計,嚴格執行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等制度;以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慶陽市油煤氣資源開發與生態文明建設環境戰略研究、甘肅省生態屏障建設規劃為載體,切實提高環保科研能力。配合制定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不斷提升全省環保產業層次和發展水平;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參與亞洲銀行關於“甘肅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功能保護與修復綜合技術體系研究項目”開發;應省外辦邀請與德國有關企業就落户甘肅環保產業園區前期工作進行了洽談;認真抓好全省環保重點工作的宣傳報道,組織開展“六·五”世界環境日等系列宣傳活動,加強網絡環境輿情監控,在《中國環境報》、《甘肅日報》、甘肅電視台、省廣播電台、新華網等主要媒體刊發環保工作的典型宣傳報道250多則。

在總結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深刻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企業還存在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的行為,環境保護仍處於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二是重項目審批、輕環境監管的問題比較明顯。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三同時”制度落實不到位,個別企業擅自更改污染治理工藝,減少環保投入,造成環保工程質量低下,污染隱患突出。三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尚未得到全面落實。四是我省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僅達到國家最低要求,企業自行監測公佈率未達到國家80%的最低要求。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在今後的工作中逐步解決和不斷改進。

二、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環保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x政府對環保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實八項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體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積極推動六個重點領域改革,圍繞“3341”項目工程實施,繼續以“五項措施”為抓手,切實推進污染減排、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確保2019年全省環保各項工作和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

環境質量和工作目標是: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控制在環保部和x政府下達的指標之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佈率、監督性監測結果公佈率分別達到75%、80%、95%以上。全省空氣環境質量繼續改善,蘭州市空氣質量保持穩定;金昌、白銀、酒泉市空氣質量爭取達到二級標準;其它城市優良天數有所增加。蘭州、嘉峪關、金昌市按新標準及時發佈空氣質量信息。國控出境斷面水質達標,超過功能區劃類別的河段水質有所改善,水庫水質保持穩定,市、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標。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可控。

為完成上述目標任務,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工作體系。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環保重點領域改革工作。結合實際,探索研究環境保護制度、環境監測工作、環境執法工作、環境公共服務、污染治理資金投入和審批權限改革等六個方面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對省級環境保護的法律依據進行全面梳理,對原法律條款中缺項的方面抓緊修訂和報請出台新法規。完善環境標準體系,結合實際加強地方性標準制訂、修訂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部門的銜接,積極探索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和細化環境損害賠償標準,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在高環境風險行業全面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嚴格責任追究。

(二)不斷加大環境監測和環境執法及環境風險管控力度。依照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和新的自動監測技術規範,修訂《甘肅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管理辦法》。制定省級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審核辦法,儘快建立全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處理平台,防止數據違規修約和剔除。對出現的嚴重質量問題,一經發現查實,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繼續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採取掛牌督辦、集中曝光、約談和後督察等形式,切實解決一批危害人民羣眾健康的環境違法問題。按照 “省級督察、市縣監管、企業負責”的監管體制,確定各級執法機構監控名單和監控內容,實現監管對象和內容全覆蓋。規範實施網格化、差別化、痕跡化、流程化監管模式,建立“定責、履責、問責”的責任管理體系;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落實環境應急管理專職機構和人員,加強環境應急專家管理。進一步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環境應急演練。強化全省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企業環境風險評估試點。

(三)切實保障重點項目建設。以蘭州新區規劃環評為重點,積極推進全省各級工業園區和各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建立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嚴格准入管理,對未按規定開展規劃環評或環保基礎設施不落實的工業園區,不予受理項目環評文件。不斷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質量、效率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大全省“3341”工程和重大項目環評督辦、協調,推進工作。進一步轉變職能,按照項目立項核准權限調整同步下放部分環評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能。全面開展建設項目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省、市、縣環保部門聯動和“三同時”全過程監管,嚴格試生產現場核查,重點落實防護距離要求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擅自變更”、“久拖不驗”等違法行為。推行重點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制度,防範建設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進一步落實環評監管責任,強化環評機構監督考核。

(四)努力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一是分解落實任務。嚴格按照《甘肅省“xx”後半期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行動計劃》,科學制定《全省2019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分解落實目標任務。二是推進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重點督促各地進一步加快新建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步伐,力爭到年底基本完成列入《全省“xx”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內的有關縣級城鎮污水減排工程;全面完成單機3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脱硝工程和已建成脱硫設施火電機組煙氣旁路封堵工作,繼續推進30萬千瓦以下火電機組脱硝工程;全面完成熟料生產規模在2019噸/日以上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脱硝工程,啟動熟料生產規模在2019噸/日以下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脱硝工作;繼續抓好工業涉水行業減排工程建設,推進鋼鐵行業燒結機脱硫工程、石油石化行業重油煉化催化裂化裝置煙氣脱硫工程和有色冶煉行業制酸尾氣二氧化硫深度治理工程建設;繼續推進農業污染源減排工作和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工作。三是切實抓好環境統計工作,認真落實《甘肅省“xx”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實施辦法》,加強全省環境統計數據的調查、分析和管理,切實提高環境統計數據的基礎支撐作用。四是強化污染減排督查考核。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調度、督查檢查、形勢分析、定期通報、預警監控、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等制度,全力推動全省污染減排任務的落實。

(五)繼續鞏固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一是支持中央在甘和省屬企業出城入園、向蘭州新區搬遷擴能和提升改造,重點配合實施蘭州石化公司整體搬遷工程,優化產業和環境功能佈局。二是指導蘭州市抓好《全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xx”規劃》重點治理項目實施,努力實現今年防治目標任務。三是進一步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及時與環保部溝通銜接,瞭解掌握國家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最新動態,爭取國家資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蘭州市政策、資金等方面的傾斜力度,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六)着力開展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一是切實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繼續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實施,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隴南市鉛鋅選礦企業廢水治理的意見》和《西和縣重點防控示範區實施方案》,完成重點治理任務。二是積極做好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認真貫徹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x政府《實施意見》,按照環保部與x政府簽訂的《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按照抓重點、分層次、整體推進的思路,提高全省大氣污染防治的整體水平,採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急處置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污染危害。三是深入開展水污染防治。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共同推進國家重點流域、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的實施,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督促規劃重點項目建設;認真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調查評估,完成以5類污染源場地10個典型區域為試點的年度調查評估任務;深入開展縣區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和專項檢查,確保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四是加大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監管力度。貫徹落實《甘肅省危險廢物“xx”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制定出台《關於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意見》,抓好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監管。落實《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繼續實施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開展化工園區環境管理綜合督查。

(七)深入推進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工作,對建設與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做好涉及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審查工作。開展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及自然保護區清理整頓工作。開展201x年度中央財政對我省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績效評估考核。指導張掖、平涼、慶陽和敦煌市繼續開展生態市創建工作,鼓勵其它地區啟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做好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我省黃河流域瑪曲段生態健康評估試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x政府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行動計劃和規劃編制工作指導意見,積極配合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監督實施好201x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爭取國家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資金。繼續指導創建國家級、省級生態鄉鎮。依據完善審批後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爭取國家將我省土壤污染治理列入國家重點項目並組織實施。

(八)切實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法制建設。積極配合省人大開展《甘肅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和《甘肅省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立法調研和立法工作,力爭年內出台。強化執法檢查,以醫院、通訊、輸變電工程為重點,繼續開展全省核與輻射安全專項檢查。抓好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標準化工作,落實好主體責任。完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提高市州核與輻射監管能力,健全突發性核與輻射事故應對處置機制。

三、保障措施

2019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xx”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全省環保系統要根據省廳的統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全面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全年工作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一)全面落實環境監管責任。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結合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督促落實政府和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推進責任體系建設,切實維護全省環境安全。建立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對企事業單位貫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事業單位認真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二)繼續推進排污許可管理。繼續將排污許可作為加強環境保護基礎工作和實施污染減排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措施,進一步規範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程序,指導各地穩步推進排污許可制度,認真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開展排污許可證年度審驗,定期公佈重點污染源排污總量信息,對企業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定量化管理。

(三)深入開展工業企業標準化建設。把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工作納入年度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定期組織人員深入企業對試點企業開展檢查督導,為企業標準化建設提供有效的指導服務。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將試點企業增加到500家。嚴格做好等級複核和評定工作,加強對評級單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妥善處理好評級進度與評級質量的關係,確保等級評定工作的質量。加強評定結果的運用,把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等級與各類專項執法檢查頻次及行政處罰、環保專項資金申請、工業園區入園條件、企業社會信用評定等工作掛鈎,最大限度地激發試點企業完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強力落實環境執法責任。繼續強化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和工程減排項目環境監管力度,加大監督性監測數據和自動監控數據在執法工作中的應用;建立環境污染糾紛預防處置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會商或通報相鄰區域環境監察信息;繼續實行約談制度,督促落實地方政府的環境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環境違法案件的移送、交辦、督辦制度;定期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和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展評,建立我省“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庫”。

(五)切實加強環境監管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切實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和參與權。一是繼續公開空氣質量和水環境質量信息。每季度初在《甘肅日報》、廳網站等媒體公開發布上一季度各市州空氣質量達標率、地表水達標率、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國控重點企業達標率情況,並分別進行排名。二是及時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在廳網站公佈建設項目受理情況;在審批過程中,對擬批准的建設項目進行公示,對批准的建設項目進行公告;在驗收過程中,對驗收監測和調查結果進行公示,對驗收的建設項目進行公告。三是做好環境監管信息公開。不定期公開掛牌督辦企業名單,每季度公開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國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監督考核合格名單、排污費徵收情況等環境監管信息。

(六)積極營造環保工作良好氛圍。積極推進落實《甘肅省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9-2019)》,對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評估。深化環境警示教育活動,開展“綠色創建”和環境教育基地建設。組織開展好“六·五”世界環境日為主題的系列環保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建立全民參與環保的社會行動體系。繼續開展環境輿情監控、分析和報送工作,加強網絡環境輿論引導力度。不斷改進創新環境宣傳報道工作方式,探索新的新聞傳播途徑,做好大生態文明建設、“五項措施”、環保先進事蹟和環保知識的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環保輿論氛圍。

(七)持續抓好系統內部管理。一是深入學習貫徹xx屆三中全會和xx一系列講話精神,切實用黨的最新理論統一思想認識。繼續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落實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和“3會1課”制度,切實提高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二是深入實施效能風暴行動,加強對中央及省委決策部署、糾正損害羣眾環境權益問題、環境監察專項執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統籌幹部培訓資源,豐富幹部培訓教育手段,進一步增強幹部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實用性。拓寬幹部培養渠道,繼續選派各層次幹部赴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掛職學習鍛鍊,加強市縣黨政領導幹部環保專題培訓和市、縣環保局長崗位培訓。四是進一步健全完善人事、資金、項目、許可、審計等重要工作制度,並將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廳系統工作目標責任書,通過加強督查督辦,及時通報違反制度情況,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保證政令暢通。五是強化績效評估,大力推進資金、項目管理體系建設,確保項目儲備經常化、投資計劃精準化、資金管理制度化。六是繼續推進“雙聯”工作,認真履行組長單位職責,不斷完善“兩規劃一計劃”,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全面落實扶貧攻堅任務,積極培育富民產業。嚴格落實幹部駐村工作制度、駐村聯絡員制度,鍛鍊幹部隊伍,密切與羣眾的聯繫。

2019年的目標任務已經明確,我們要以改革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工作體制和工作能力提高為目的,同心協力,努力完成既定的目標任務,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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