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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鄉鎮駐村幹部現狀的調研報告

關於鄉鎮駐村幹部現狀的調研報告

新形勢、新任務、新情況對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戰。鄉鎮駐村幹部這支黨委政府在農村最前沿的幹部隊伍,身負着團結羣眾、組織羣眾、引導羣眾、服務羣眾的重要使命,在密切黨羣關係,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履行黨委政府職能等方面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何充分發揮鄉鎮駐村幹部在農村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使工作作風在一線得到轉變,幹部能力在一線得到提高,工作責任在一線得到落實,具體問題在一線得到解決,以此來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是當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一個亟需解決的難題。

關於鄉鎮駐村幹部現狀的調研報告

一、駐村幹部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在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現代農業步伐加快,農民持續增收的今天,大部分駐村幹部兢兢業業,主動進村入户,為羣眾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真正地融入了羣眾,在羣眾中樹立了良好形象。在肯定鄉鎮駐村幹部隊伍主流是好的同時,也要看到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遷,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從質到量都發生了新的變化。鄉鎮駐村幹部隊伍在適應這一變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苗頭和問題。

(一)駐村幹部整體力量薄弱。由於行政村數量與幹部配備的不平衡,致使駐村幹部在力量安排上形成較大的反差。據統計,龍山鎮共有幹部106人,共有駐村幹部31人,其中一人駐1個村的9人,佔總人數的29%;由兩個人共同包一個村的有22人,佔總人數的71%。不駐村的鄉鎮幹部75人,與聯村幹部的比例為75:31,其中黨政班子成員3人,黨政辦工作人員10人(包括離退休人員),鎮農財所2人,在外深造學習2人,其他為計生服務所、市容市貌監察中隊和畜牧站工作人員。

(二)駐村幹部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現有的駐村幹部31中,45歲到60歲的達25.8%,駐村幹部高齡化的問題較明顯。在文化結構上,大學本科學歷的僅佔12.9%,專科學歷的佔81.4%,中專學歷的佔3.2%,高中及以下的佔3.2 %。,且大多數學歷為函授所得,知識面層次不齊。駐村幹部的專業結構不合理,真正懂專業尤其是懂農業科技、經濟管理的幹部偏少,有其他專業特長的幹部也很少。

(三)一些駐村幹部工作作風不實。主要表現在:1、工作不深入,下村時間少。隨着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的改善,村幹部以及村民普遍反映現在的駐村幹部下村次數少了,時間短了。一部分駐村幹部把本應下村工作為主變成“坐鎮指揮”,平時多數時間待在單位,無法掌握村級實際情況,在村民中缺乏威信,導致開展工作過於依賴村幹部,有些甚至由村幹部“牽着鼻子走”,駐村工作處於被動應付的狀態,村裏有要求時也等村幹部找上門來,很多時候是鎮里布置了工作任務,或是村裏出了事,才到所駐的村去一下,即使下村了,也只是向村書記或村主任作個交代,很少接觸羣眾。2、服務意識不強,為民辦事不夠。少數幹部缺乏事業心和責任心,下村往往是“身下心不下”,深入基層真正傾聽羣眾呼聲較少,關心羣眾疾苦不夠,作用僅僅停留在傳傳話、送送信、填填表上,充其量只是個“通信員”、“聯絡員”。 3、發展意識淡薄,促進農民增收缺辦法。一些駐村幹部駐村工作僅停留在一些事務性工作上,對如何促進村民增收,如何推動村級經濟發展等考慮不多,缺少辦法。4、組織建設不重視,制度執行不到位。少數駐村幹部對村班子的要求往往停留在“能完成佈置的任務、不出大事”上,而對書記主任不團結、黨員不發展、後備幹部不培養、村務財務不公開、村民代表不開會等問題不聞不問、聽之任之。5、綜治信訪未盡責,矛盾糾紛調處不及時。駐村幹部處在農村第一線,本應在化解矛盾、促進農村穩定工作中起到“急先鋒作用”和“緩衝作用”,使一些矛盾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但是,由於駐村幹部主客觀上的原因,要麼信息掌握不靈、彙報不及時,要麼迴避矛盾、一推了之,而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矛盾不斷激化升級。

二、原因分析

引發上述問題的原因,從客觀上看,由於受機構改革、編制控制、市場經濟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但從總體上看,主要有兩個大的方面:

第一方面是駐村幹部隊伍自身存在的原因。部分幹部自我要求不夠高,工作缺乏激情和責任心,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淡忘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有部分同志存在滿足現狀,不思進取,無所作為,貪圖安逸的思想,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從現有的鄉鎮駐村幹部構成分析,主要有四類人員:第一類是參加工作時間不久的高校畢業生。今年,龍山鎮共有駐村幹部31名,其中參加工作時間不久的高校畢業生有2名,佔駐村幹部總人數的6.4%。這一羣體工作積極性很高,並有着做好農村工作的良好願望,但由於缺乏農村工作經驗,往往工作成績平平,難以贏得村民的好評。第二類是50歲上下的老幹部。龍山鎮現有駐村幹部中,45歲以上的達8人,佔駐村幹部總人數的25.8%。這一羣體農村工作經驗豐富,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思想滯後,創新精神缺乏,工作積極性不高,方式、方法單一,對農村工作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認識不清,對農村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深層次思考。第三類是事業幹部。龍山鎮現有駐村幹部中事業編制的共有16名,佔駐村幹部總人數的51.6%。這一羣體接受雙重領導,一部分因為主管單位分派事務較重,工作往往無暇兼顧,力不從心;另一部分因為編制問題,個人發展機會不大,往往會導致其工作積極性不高,消極應對。第四類是大學生志願者、村官、“一村一大”。龍山鎮現有大學生村官1名,佔駐村幹部總人數的3.2%。這一羣體往往工作變動性大,缺乏穩定性。一方面被鄉鎮機關常常借用或要應對複雜的工作事務,另一方面又要為自己的前途奔波,二者相比自然是不能耽誤前程,工作只能放在第二位。

第二方面是駐村幹部管理制度上的原因。一是激勵機制不完善,缺乏動力。一些埋頭苦幹的幹部受冷落,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嚴重影響了駐村的工作積極性。二是交流機制不完善,缺乏活力。由於駐村幹部大都是鄉鎮一般幹部,異地交流較少,在同一鄉鎮、同一崗位工作時間長了,一些幹部就滋長了惰性,不注重創新,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減退;形成了慣性,工作方法固定僵化,習慣於按照老辦法解決問題;產生了彈性,或礙於面子或親疏有別,導致在羣眾中的威信降低,幹部隊伍缺乏生機活力。三是評價機制不完善,缺乏壓力。鄉鎮考核工作缺乏必要的“剛性”,往往定性多、定量少,以幹部之間民主測評為依據,而不是以實績論英雄。隨着時間的推移,民主測評的人為因素不斷增強,人際關係的作用日益明顯,往往是“只要人際關係好,年終照樣得高分”,測評結果的“羣眾公認度”越來越低,最終導致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狀況。有的藉口各村大小不同、工作基礎不同、駐村幹部工作量不同,駐村工作難考核為由,沒有認真進行考核。而我們現在的考核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僅僅只為評出優秀,而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或者“不稱職”的少之又少,缺乏壓力。四是職責設定不明確,缺乏方向。鄉鎮對駐村幹部下村後到底“做什麼”“怎麼做”不夠明確,駐村幹部有哪些職權,該承擔哪些職責沒有設定,造成駐村幹部認為只要完成領導佈置的任務就算做好了駐村工作。一些鄉鎮就沒有把村級組織建設、村務財務公開、矛盾糾紛排查等工作,落實到駐村幹部工作職責中去。

三、對策及建議

針對新形勢下駐村工作存在的問題,要做好駐村工作,必須要提高駐村幹部綜合素質,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其工作作風。

(一)創新駐村幹部教育培訓。

在目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中,領導幹部受培訓的機會多,一般幹部受培訓的機會少,而專門面向駐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幾乎沒有。完善、創新駐村幹部教育培訓機制,培養鍛鍊其學習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依法辦事、駕馭經濟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協調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開拓創新、抓工作落實、拒腐防變的能力,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

1、營造駐村幹部教育培訓氛圍。針對駐村幹部綜合素質不高的現狀,營造良好的教育培訓氛圍至關重要。社會日益發展的今天,不學習就會停滯不前,農村在改變,村幹部在改變,農村工作也在改變,用一成不變的工作態度,一成不變的工作方法去應對變化發展的農村工作是行不通的。因此,參加適當適量科學的教育培訓對於駐村幹部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工作能力,更好地進行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2、創新駐村幹部教育培訓機制。一是創新培訓方式。駐村幹部的教育培訓應該要從實際出發,一方面可以組織駐村幹部參加集中教育培訓,邀請各級領導、專家授課,加強學習政治理論、業務知識、電腦、法律、經濟以及實用技術、技能等等,另一方面鄉鎮機關可以組織村級幹部來講講村幹部所期望的駐村幹部所需要具備的各項素質,也可以邀請工作出色的駐村幹部來談談駐村心得,交流農村工作方法。二是更新培訓內容。培訓內容要充分體現“按需施教”原則,即駐村幹部最想學什麼,最缺什麼,如新農村建設相關信息,新形勢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方針政策,現代科技知識、鄉鎮工作法律基礎知識、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理論知識、領導科學知識等等,然後對課程設置、教學內容、調研選題進行充分細緻的論證,使課程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可以增加駐村幹部教育培訓內容形式的自主選擇,根據自身的不同需要,不同興趣愛好,不同文化層次,由幹部自己來選擇修哪些課程,以怎樣的形式來修,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培訓學習的積極性,

(二)健全駐村工作機制。

“有收無收在於種,收多收少在於管”。鄉鎮駐村幹部隊伍建設要想有成效、獲長效,必須要實行科學的管理,尤其要找準工作的突破口,在工作機制制度上推陳出新、切中要害。

1、強化激勵機制。駐村幹部多層次的結構構成及不平衡的工作能力,必然要求應該要根據其不同的特點來安排工作,人盡其才,揚長避短,以激勵其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對於工作出色的駐村幹部進行適當的表揚及物質獎勵,如開展“十佳駐村幹部”評選活動,而對工作相對落後的幹部進行談心交流,更好地形成“能上能下”、“幹好幹壞”不一樣的良好氛圍。

2、完善交流機制。駐村不等於“下放”,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鄉鎮一般幹部的流轉機制,對長期在同一鄉鎮、地域工作的駐村幹部實行異地交流或崗位交流。通過建立幹部交流制度,分化“小團體”,消除排外思想,激發工作活力,形成奮發向上,克難進取的良好工作氛圍。另一方面,也可以探索鄉鎮幹部與縣級機關幹部進行交流,激活駐村幹部隊伍活力。

3、健全考核制度。考核要確保公正、公平,這一點在基層工作中至關重要。要制定出硬性的考核內容,可以採用“村民考鄉官”的方式,從村民代表、鎮幹部和鎮領導三個層面加強對駐村幹部的考核,並從新農村建設、村務財務黨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村級組織建設等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捆綁式考核,以提高駐村幹部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此外,也可以採取集會考核的方式進行,由各村將考核材料統一上交鄉鎮黨委集會考核,避免因各考核組標準不一或個人感情等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現象發生。

4、明確駐村幹部職責。把責任分到每個駐村幹部身上,使其切實挑起重擔,“願抓、敢抓、會抓”農村工作。駐村幹部從職責上來講,要求做到“引導、監督、協調、幫扶”。 一是引導。及時宣傳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涉及“三農”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會議精神,引導農民轉變思想觀念,增強發展意識、民主意識、法制意識。二是監督,監督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民主制度的執行等等。三是協調,瞭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農民羣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協調好村級組織之間的關係,增強村級班子的合力,摸清村裏的不穩定因素,協調好村幹部和羣眾之間的關係。四是幫扶。幫助村兩委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培育農民收入的增長點,促進農民增收和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5、建立駐村幹部監督制度。鄉鎮建立有效的駐村幹部督查制度,設立駐村幹部監督考核記錄,安排專人對駐村幹部下村情況進行督查。要推行駐村幹部佩證上崗和去向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羣眾監督。要在各村設立駐村幹部辦公室,公開駐村幹部的工作職責、去向安排及聯繫電話、照片等,便於羣眾進行監督。

6、建立駐村工作例會制度。以鄉鎮為單位,定期(每週或每月)召開彙報會,由駐村幹部彙報所聯繫村的各項工作及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執行情況,由鄉鎮領導進行點評,並根據彙報進行督查。

(三)加強駐村幹部作風建設。

要使駐村幹部真正與所駐村“同呼吸、共命運”,體現黨委、政府的“民本”意圖,必須要重時間、重方法、重實效,從而改變以往存在的“駐村不聯户,駐村不聯心”的狀況,轉變工作作風。

一要注重時間。在駐村時間上,除鄉鎮中心工作需要和縣上重要工作安排外,其餘工作日原則上都要駐村。應區別平原鄉鎮與山區鄉鎮,行政村多的鄉鎮和行政村少的鄉鎮,近郊鄉鎮和邊遠鄉鎮的實際,確定切合實際的駐村時間。對一人或多人駐一個行政村的,要每週不少於5天時間開展駐村工作;對一人聯繫多個行政村或縣上工作任務比較重的,要統籌安排駐村時間,確保每月不少於15天的駐村時間。駐村幹部在規定時間駐村的同時,還要做到“五必到”:即村召開兩委會、黨員會、村民代表會等重要會議必到,村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必到,鄉鎮安排重要工作必到,村舉行重要活動必到,村幹部要求解決重要問題必到,確保特殊情況得到及時處理。

二要注重方法。一是“坐診”。實行駐村工作日現場辦公,以村兩委會為主體,協助村兩委為村民解疑釋難,宣傳政策,接待羣眾,廣泛聽取羣眾意見,併為羣眾提供諮詢服務。二是“出診”。村幹部每週要基本保證走訪農户的户數,每年要基本走遍聯繫村的所有農户。通過走訪農户,廣泛聽取村民反映的問題,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制定解決方案提供依據。三是“會診”。用晚上等容易召集的時間,召開村兩委會,共同商議,研究解決羣眾反映的各類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要注重實效。要通過建立幫扶聯户制度和深化民情日記制度,力所能及為村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不斷增強駐村工作的實際效果。在幫扶聯户方面,一是要明確幫扶對象,把農村黨員幹部户、致富户和特困户作為走訪的重點對象;二是要明確幫扶職責,把為羣眾服務的相關職責具體化,並建立聯繫户、重點户幫扶台帳,作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在深化民情日記方面,要加強督查和指導,真正體現一個“實”字,使其成為駐村幹部“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幫百家富、聚百家心、辦百家事”有效載體,確保民情日記制度不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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