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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林業調研報告大綱

鄉鎮林業調研報告大綱

一、我省基層林業站建設簡要回顧

鄉鎮林業調研報告大綱

回顧我省林業站建設發展歷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一是1956年至1987年的緩慢發展階段。為適應林業建設需要,我省於1956年開始在重點林區設置區、鄉(鎮)林業站,但發展一直比較緩慢。到1987年底,林業站只有551個,職工僅1995人。二是1988年至1992年的快速發展階段。1988年原國家林業部將林業站建設作為林業改革重要任務之一,提出利用3~5年時間把區、鄉(鎮)林業站建設好。我省即把建站設員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林業站建設步伐加快,發展迅速。截止1992年,全省已建有林業站1095個(佔鄉鎮總數的61.9%),站員4006人,其中正式職工2627人。三是1993年以來的標準化建設階段。1993年6月,全省林業站工作會議在東至縣召開,研究和部署林業站開展標準化建設,標誌着我省開始了以核定林業站機構編制,提高隊伍素質,加強站房、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和制度、圖表及檔案管理建設為中心;以強化林業社會化服務職能,加快林業站自身經濟建設及廉政建設等為主要內容的林業站標準化建設階段。在這一階段,我省緊緊圍繞林業站標準化建設這根主線,鞏固和完善前期建站成果,發揮林業站的多項職能作用,為實現“五八”造林綠化規劃、林業第二次創業和綠色長廊工程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在正全力投入到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之中。

據調查統計,目前全省保留單獨設立的基層林業站有806個,在農林水綜合站加掛林業站牌子的掛牌林業站301個,另有綜合站284個。全省各類站共定林業人員編制4001人,實有林業正式職工4517人。截止目前,全省已經有76個縣(市、區)獲得了國家林業部(局)確認的林業站標準化建設“合格縣”稱號。

二、林業站存在的主要問題與分析

(一)林業站機構不穩定

據摸底調查,從總體上看,目前我省山區及重點丘陵、平原區基層林業站機構較為穩定。21個山區縣基本上以鄉鎮設立林業站,其它重點丘陵、平原區縣多以2~6個鄉鎮設立林業中心站或在重點林業鄉鎮設立林業站。而在一般平原區和丘陵區,如阜陽、亳

州、合肥、蚌埠和淮北市的全部或者大部縣(市、區)均為設立綜合站;巢湖、安慶、六安、滁州市等的一些縣(市、區)多為在綜合站的基礎上加掛林業站牌。全省單獨設立806個林業站,較XX年底全省已建的1313個林業站縮減了39%。

形成目前局面的原因在於,自1992年開展撤區並鄉及鄉鎮機構改革以來,我省林業站就一直受到“撤併”的影響。XX年9月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後,各地又開始撤併林業站機構,下放林業站管理權限,大幅度裁減林業站人員。據統計,到改革後第一年,也是最嚴重時的XX年底,全省實有基層林業站72 3個(較XX年縮減45%),落實核定林業站編制3035人(較XX年縮減43%,佔省編委核定全省林業站編制數的52%),實有職工3221人(較XX年縮減39%)。與國家加快林業發展的形勢,與多項林業重點工程實施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林業站機構的不健全、不完善、不穩定難以保證各項林業重點工程的順利實施。

(二)人員編制少,事業經費難落實

本次調查,各地均反映林業站人員編制少,且多數山區縣林業站人員事業經費不能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加重了林業部門的經費壓力。如靈璧縣有21個鄉鎮,設立6箇中心站,核定編制才18人;寧國市是我省重點山區縣,全市19個鄉鎮辦均單獨設置了林業站,核實編制113人,站均5.95人,而該市有林業用地面積275萬畝,站人均2.5萬畝。金寨縣林業用地面積達430多萬畝,全縣29個鄉鎮林業站,只核實編制89人,站均3.07人,人均林用地面積近5萬畝。都與《安徽省鄉鎮林業工作站人員編制標準(試行)》中山區鄉鎮站編制基數為3人,每1.5萬畝林業用地增編1人的規定要求有較大出入。又如重點山區縣休寧縣,全縣39個林業站,定編128人,站均編制只有3.28人。而且,該縣林業站事業經費得不到保證。縣財政每年總體上劃撥給縣林業局的事業經費只有42萬元。導致該縣32名農民技術員(包括從社會上招收的“林政員”、“林管員”和“林業基金代徵員”),1997年參加了黃山市人事、林業部門聯合組織的考試、考核,被擇優聘用;XX年又參加機構改革中的考試、考核競爭上崗,身份雖已解決,但其工資等待遇卻一直不能兑現。近幾年來,不時有上訪發生。類似的情況在績溪、嶽西、潛山、霍山、金寨等縣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據摸底調查統計,全省各類站共核定林業人員編制4001人,其中,單獨設立林業站的59個縣(市、區)設立780個林業站(注:還有濉溪、肥東、無為等縣少數鄉鎮設有林業站,多數鄉鎮為綜合站,故未計其中),

下達編制3033人,站均3.89人;有18個縣(市、區)設立301個掛牌林業站,下達編制666人,站均2.21人;其它302個編制多屬綜合站中落實林業人員。全省各類站實有林業正式職工中還有23%的人員事業費未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三)管理體制不順,林業站職工待遇低

目前全省基層林業站管理體制多種多樣。據調查,全省有35個縣(市、區)483個林業站“三權”在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實行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主要分佈在山區縣和設立林業中心站的縣;有23個縣(市、區)157個林業站和89個掛牌林業站實行雙重領導;還有20個縣(市、區)148個林業站和212個掛牌林業站,18個縣(市、區)18個林業站和284個綜合站實行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

金寨、青陽、桐城、埇橋、蕭縣、濉溪等縣(市、區)普遍反映,由於林業站現屬鄉鎮以塊為主的管理,存在下列弊端:一是林業站職工成了鄉(鎮)幹部,要參加鄉鎮中心工作,成天包村下隊,計生收税,無力投身林業工作;二是林業站職工待遇低,工資福利難保證;三是森林資源管理失控;四是造林質量難保證;五是林業主管部門落實任務不暢等等。同時,多年來一些地方將林業站“三權”下放與收回幾經反覆,動搖了基層林業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如在工資兑現上,林業站“三權”下放的青陽縣,廟前鄉財政只撥給林業站基本工資(佔70%)的80%,而浮動工資(佔30%)、123元津貼工資等一概不發,林業站職工在家扎大掃把賣,每月只能勉強兑現基本工資。

與此同時,省林業廳沒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市級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內也沒有統一的專門的林業站管理機構。林業站管理的職能分散在辦公室(人祕股)、林業站(造林科)、資源科(股)、技術推廣中心等部門。省、市、縣三級林業站主管部門的管理體系也有待理順與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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