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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層工作總結

司法局基層工作總結

一、 司法所建設和司法所業務指導工作根據市下達我縣今年16個司法所建設項目,我局高度重視,局領導帶領基層股人員到有司法所建設的鄉鎮具體落實建設項目,並依據各鄉鎮的實際情況安排落實每鄉鎮司法所建設項目。今年,我局基層股先後18次到各鄉鎮落實檢查司法所建設工作。目前,高卓營司法所已完工驗收並配備了辦公設備已投入使用;袁家溪司法所已完工驗收;三河口、下溪司法所正準備驗收;民建、榮丁司法所正在裝修;煙峯、沙腔、永紅、梅子壩、民主、雪口山、鎮江廟、石樑司法所主體工程已完工;蘇壩司法所正在修建之中;大竹堡司法所流標後與政府協商調換房屋進行裝修。

司法局基層工作總結

我局認真負責地履行指導司法所業務工作職責,先後25次到民建鎮、高卓營、大竹堡、蘇壩、三河口、梅子壩、沙腔、煙峯、袁家溪、榮丁、下溪、雪口山、民主、老河壩、勞動、建設等司法所進行有關基層工作的指導,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績。今年全縣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協助當地政府調解社會矛盾糾紛168件;參與調解委員會調解凝難複雜糾紛216件;防止羣體性上訪1件72人;制止羣體性械鬥13件465人;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85次;參與“嚴打”整治及專項治理活動90人次;為基層人民政府提司法建議21條,為維護本轄區的社會穩定做了實事,受到當地黨委、政府對司法所工作的肯定。

二、 人民調解工作

1、認真抓好《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的貫徹宣傳落實

今年是《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學習宣傳活動年,我局把對《條例》的宣傳、學習、貫徹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制定具體措施、落實專人負責,採取多種形式,分階段、有步驟的抓好該項工作。《條例》出台後,及時出台了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具體意見。在學習宣傳貫徹中,充分領會《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內容和精神實質,高度重視出台《條例》對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的重大意義。充分利用電視、專欄、牆報、橫幅等進行廣泛宣傳,造大聲勢,擴大影響,使《條例》的頒佈家喻户曉、深入人心;積極主動深入鄉、村(社區)、廠礦企業,開展《條例》宣傳,現場接受羣眾諮詢,耐心答疑解惑,免費發放宣傳資料,為《條例》的宣傳貫徹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在宣傳活動中,共出動宣傳車 28 台次,開展大型宣傳32 場次,舉辦專題講座24次,共免費發放宣傳資料35000份,懸掛宣傳橫幅165幅,製作專欄、牆報等38期,解答法律諮詢1246人次。通過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人民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的優越性,將大量的矛盾糾紛引入人民調解糾紛解決機制化解。

2、狠抓人民調解網絡建設。我縣認真按照《條例》的要求,着力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人民調解網絡。一是在鄉鎮、村(社區)和重點企業建立健全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組織。目前,建立村調委會203個、社區調委會5個、企業調委會11個、鄉鎮調委會20個。二是在重點單位和部門,有計劃、有步驟地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分別協調縣公安局、縣衞生局、縣農業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消費者協會(工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醫患糾紛、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糾紛、勞動爭議糾紛、消費糾紛等5個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確定了專抓調解工作的人員,落實了辦公場所和必要的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同時,在縣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調解委員會,引導法律援助案件進入調解程序,減少訴累,得到定分止爭的目的。

3、狠抓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夯實基礎。隊伍建設是基礎,也是保障。我局把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長抓不懈。一是充實調整人民調解員。督促指導各鄉鎮對調解員隊伍進行整建,將部分責任心強、辦事公道的人員充實到人民調解隊伍。結合民族地區特點,在少數民族聚居村組和彝漢雜居區,積極選聘在當地有威望、受尊重和有一定調解能力的人作為人民調解員。二是實行調解員隊伍信息化管理。各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規範了調解隊伍的管理,將本轄區、本部門、本行業的人民調解員個人信息錄入微機。我縣於9月底前完成了將全縣1832名人民調解員基本信息錄入了人民調解員信息庫。為整合調解資源打下了堅實基礎。三是加強培訓。為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我縣於2月10、14、17日對全縣203個村的203名村調解委員會主任進行了調解業務和法律知識培訓的基礎上,組織人員於3月24、26日,4月7、8、9日,7月28、30日到梅子壩、高卓營、三河口、沙腔、煙峯、民建、袁家溪等鄉鎮對387名鄉、村、組、企業調解人員進行業務培訓。7月1日、10月26日對鄉鎮司法所長和司法助理員進行人民調解工作業務培訓,全縣採取多種形式培訓調解人員1746人,通過培訓,有效提高了人民調解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4、強化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為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在XX年底,我縣對XX年元旦期間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了安排。XX年1月6日,縣司法局專門下發《加大春節期間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及普法宣傳力度的通知》(馬司法發[XX]1文),對我縣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進行指導。同時組織司法幹警於3月24日、26日,4月7至9日、14日,分別到老河壩、高卓營、煙峯、蘇壩、袁家溪、沙腔、榮丁、民建、三河口9個鄉鎮指導春耕生產期間民糾紛排查調解工作。深入建設鄉五一村,協助該鄉調解五一村二組與吉壽石美宅基地及土地轉包糾紛;協助縣國土局處理民建鎮光明酒廠土地權屬爭議糾紛;協助國土局協調、處理下溪鄉政府與本鄉黃貓山村老油房組的宅基地糾紛;協助農業局處理老河壩鄉和平村瓦廠組村民粟深利與瓦廠組的土地糾紛;協助林業局到下溪鄉處理下溪鄉珍珠橋村保華組李世貴等4人上訪要求將退耕還林補助款發放給原土地承包經營户的糾紛;協助榮丁鎮處理榮丁鎮馬老村巖朝組與該組村民何安芝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為不斷推進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縣政府於4月27日召開了全縣人民調解暨“五五”普法工作會,會上,縣人民政府與各鄉鎮人民政府簽訂《人民調解目標責任書》,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全縣工作目標管理。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我縣於9月份連續下發了《關於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大調解”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馬邊彝族自治縣人民調解工作相關制度》、《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通知》等規範性文件。為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今年,全縣各級調解委員會調解各類民間糾紛1663件,較去年同期的1681件減少18件;調解成功1607件,成功率97%。防止羣體性械鬥13件465人;防止羣體性上訪1件72人。

4.完善人民調解工作機制,規範運行。一是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和重點時期的動態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化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建立三大調解協作機制。我縣建立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大調解協作配合機制,整合調解資源,實現矛盾糾紛的聯動聯調,進一步提高了調解成功率。三是積極推行“三三制”調處法。要求鄉鎮對當地不能當場調解結案的糾紛,嚴格按照“三三制”調處的要求,認真開展調處,努力把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小糾紛不出村(社區)、大糾紛不出鄉鎮、疑難糾紛不出縣”的目標。四是建立“以獎代補”機制。對人民調解員調解成功的案件,根據其易難程度,分別給予30元至200元獎勵(補貼),調動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五是健全考核機制。今年我縣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全縣工作目標考核,制定了細化、量化的《人民調解工作考核細則》,採取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人民調解工作進行嚴格考核,防止工作走過場。六是落實經費保障機制。按“大鄉1萬元、小鄉5千元”的標準,落實了鄉鎮人民調解工作經費10萬元;劃撥資金10萬元,專門用於人民調解工作的“以獎代補”。

三、 基層法制宣傳工作

今年為加強基層法制宣傳工作,基層工作股積極配合縣法建辦開展“五五”普法宣傳工作。XX年12月4日,協助縣法建辦在縣城進行“12.4”宣傳活動;XX年1月6日,協助法建辦到榮丁鎮開展普法教育宣傳;3月20日,協助縣法建辦到民建鎮北門橋頭設宣傳點進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宣傳;協助縣法建辦於3月24、26日,4月7至9日,7月30日、8月17、18日到三河口、沙腔、梅子壩、高卓營、煙峯、榮丁、下溪、袁家溪等鄉鎮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消費者權益保障》、《婦女權益保障》、《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採取多種形式宣傳與村民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宣講法律法規148場次,受教育人數51668人次;舉辦法制宣傳專欄55期;設法制宣傳點50個;發放普法宣傳資料25825份,解答法律諮詢2468人次。進一步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三、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及社區矯正工作

1.安置幫教工作。今年,全縣迴歸社會的刑釋解教人員42人,改其中刑滿釋放人員26人(農村村民20人;城鎮居民6人);解除勞教16人(農村村民12人;城鎮居民4人),安置幫教率100%:落實責任田地32人;從事個體經營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為配合監獄對服刑人員的改造開展了向服刑人員親屬寄送(服刑人員年度改造情況告知書)活動,為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做了實事。及時關心服刑人員的家庭生活狀況,協調民建司法所解決了民建鎮興隆村6組服刑人員沙瑪石遷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學的具體困難。今年對我縣XX年至XX年全縣迴歸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263人,其中刑滿釋放人員216人、解除勞教人員47人。經過調查清理,其中本地就業人數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銜接人員19人,其中見檔不見人11人,虛假信息1人,遷出本縣人員5人,死亡2人。重新違法犯罪4人。

2.社區矯正工作。今年是我縣社區矯正工作試點時期,為使社區矯正工作有一個良好的開端,今年協助有關部門抓好積極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18日開展了對全縣社區矯正對象的摸底調查工作,經調查我縣有社區矯正對象22人,其中:緩刑13人;剝奪政治權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醫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區矯正工作管理機制。成立了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馬邊彝族自治縣社區矯正工作施行細則》,對我縣的社區矯正工作進行規範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區矯正人員的信息檔案工作。積極協助鄉鎮司法所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信息建檔工作,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範化管理。四是認真抓好社區矯正人員的監控管理工作。積極協助鄉鎮司法所對社區矯正人員簽訂監護協議,及時掌握矯正人員的思想動態和人員去向。確保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社會穩定。

四、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今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在自治縣司法局的領導下,按照“面向基層、立足基層、服務基層”的工作原則,積極抓好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辦理民事案件8件,結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辦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結案1件,代寫法律文書25份,協辦公證2件,解答法律諮詢328人次。

五、存在的問題

1、司法所建設任務重,建設進度緩慢,資金不足,房屋結構不符合規範化要求,列入政權建設後,辦公設備無資金配套。

2、個別鄉鎮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不夠,對村、組調解人員業務培訓不到位。

3、人民調解人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製作調解文書需要進一步提高。

六、XX年工作打算

1、繼續加強對人民調解人員業務培訓。

2、加強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

3、繼續抓好“兩勞”人員的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

4、積極配合自治縣法建辦抓好“五.五”普法的檢查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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