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歲兒童健康隨訪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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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健康隨訪工作制度
一、兒童系統管理對象為本轄區常住的0—6歲兒童(包括外地户口兒童),管理重點對象為0--3歲。
二、掌握本轄區常住(本地+外地)兒童數,所有兒童均需在0—6歲兒童花名冊中進行登記。
三、對每名兒童應按4、2、1的體檢原則進行系統管理。
四、每次體檢均應按“0-6歲兒童管理服務規範”要求進行,6-8、
18、30月齡時分別進行一次血常規檢測,4-6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血常規檢測。
五、按要求做好小兒口腔檢查,聽力篩查及視力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轉診、矯治。
六、對體檢中檢出的體弱兒,按體弱兒管理要求常規進行登記及管理。
七、做好資料統計、上報工作,要求報表及時、準確,並留底保存。
八、按要求填寫兒童體檢記錄、各種登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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