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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法學實習報告(通用15篇)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通用15篇)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

一、基本情況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通用15篇)

首先,我想向為我們提供這次難能可貴的暑期法院實習的學校領導和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因為有你們的支持和對我們學習和成長的關心,我們才能有這次與實踐接觸、與社會接軌的機會。同時,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中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做的幫助和努力。

作為90後的大學生,我們不再是温室裏的花朵,不再被動地接受象牙塔裏的知識,因為社會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會發展潮流的綜合型人才。我們這次實習的初衷除了將學到的專業知識應用到實踐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機會努力適應這個社會的需求。兩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雖然有點早,但我想我們都已經做好了準備。20xx年x月xx日,星期一,我來到xx省xx市人民法院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實習生涯。

本次實習我選擇的是家鄉的基層法院,雖説實習之前已經有老師説過基層法院尤其是各縣級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種種缺陷,例如案件很普通,法官們的專業素質並不是很高,案件的審理程序不是很規範等等。開始我的確有點懷疑我是否能有所收穫,不過最終還是實踐説明了一切:我不但充分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更是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其中很多經驗收穫是隻有身在基層才能真正感受和領悟到的。縣級法院的確不能和中院和高院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和基層法院當中的區法院相提並論,但是我們在民訴法上也學到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卻是有限的,而且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它們各自起到各自的作用。所以我們不能否定它的地位和它在整個法院系統中承載的價值所在。經過實習,深入基層,我才算基本理解了為什麼要想成就一個人就讓他先在基層成長的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xx縣人民法院位於xx縣城區,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政工科等部門,我所在的是民二庭,據我的指導老師説我們庭是剛從民一庭分出來的,負責商事案件,主要為各大類合同案件。

因為是第一次實習,又是學校專門為我們提供的,所以我非常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雖説是專業見習,我們都知道要學習的東西遠遠不止旁聽庭審、裝訂卷宗、送達法律文書這麼簡單,而實踐總是能給我們別樣的驚喜。在實習過程中,我處處留心,從點滴中學習,把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看做我的老師,我始終相信在沒有正式步入社會之前,我們的經驗是相當匱乏的,只要做個有心人,那麼甚至一個陌生人都可能會成為我們人生道路上的貴人。生活很多時候就是親睞願意為他付出的人,到最後我們會發現我們得到的會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這次的實習的確讓我有不小的收穫,也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

二、思想收穫

(一)、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是有糾紛的,而法院正是為他們解決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之間的矛盾提供一點幫助。我記得剛來法院第一天,到立案庭辦點事,因為新鮮和出於好奇,就往辦公室四周看了看,才發現立案庭原來也是來訪接待辦公室,而且還設有訴調對接窗口,與此同時,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左牆壁橫幅上醒目的字,是關於對待來訪人禁止使用的言語和接待來訪人的禮貌用語。我才知道原來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要求真的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而且經過後來的親身體會,我明白了懂得以禮待人在我們人際交往過程當中還會起到不小的作用。

(二)、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在我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第一天,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裏的法官、書記員身上散發着的嚴謹的氣質不得不令我折服。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記庭審筆錄或者詢問筆錄的時候,要注重原始性,有非常嚴格的格式要求,不能隨意塗改,在不得已塗改的情況下,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和按壓指紋確認;當事人提交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等等。如果這些不是我親自體驗過,我真不能深刻體會法院工作人員的嚴謹的工作作風和從中體現出來的法律精神。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同時,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作為法律人,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雖然我將來是否從事法律工作還未知,但是隻有從現在開始就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2

經過我們學院領導老師的多方走動,我很高興可以在自己的家門口實習——郯城縣人民檢察院,也許這也是讓其他學校同學嫉妒的原因之一吧,這次檢察院的實習也許是我的第二次實習,但是我依舊是興奮,由於上次寒假時間太短沒能讓我徹底的瞭解檢察院,可這一次無論是從各個科室的工作,還是到單位的人員自己都能熟悉的瞭解。

當我又一次的跨入檢察院的大門,我覺得無比的親切,雖然沒有分到自己以前實習的科室,但是自己還是挺高興的,因為可以有機會去了解更多的科室。這一次我被分在偵監科實習,也許他沒有之前實習的公訴科忙碌,也許他沒有自己跟公訴科人熟悉,也許他沒有開庭的機會等等,但是我告訴自己既來之,則安之,在哪自己都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機會是靠自己爭取的,我會與他們相處的很好,我不斷的安慰自己,不斷地給自己鼓勁兒,分配完科室之後我們便各司其職,剛開始的任務當然是從最簡單的整捲開始,面對雜亂的卷宗我很細心的為他們整理,剛開始不求快但求細,隨着整理份數的增多自己的速度也就自然而然的加快了,一天下來腰痠背疼、頭暈目眩,但是當看到一摞摞的卷宗自己突然很有成就感。

就這樣一天兩天,經過一個星期的努力,偵監科半年的卷宗被我一人整理完了,更多的是得到偵監科工作人員的肯定。滿滿的成就感的背後也讓我明白最不起眼的小事更能體現一個人工作的態度。也許正是因為自己前一個星期的辛勤努力,辦公室一位最有經驗的工作人員開始手把手的我辦案。每天我都拿一個小本子將這位工作人員所吩咐的事情,告誡我的辦案流程都統計在自己的本子上,空閒之餘就會拿出來看一看,沒多久這個本子已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了。不多久,這位工作人員就把一些簡單的案子交給我辦理。

我們科室主要的工作就是提審犯人,審查公安機關的偵察情況,做出是否逮捕決定,但這一流程的提審讓我覺得挑戰性更大,第一次提審難免讓我有壓力,為了可以讓訊問更加全面簡潔,我準備了一上午的訊問提綱,斷地補充不斷地司考,甚至連中午我都沒有去午休,整個腦子裏面思考的都是下午的提審,很慶幸下午的提審很順利的結束了,自己也許是因為準備的很充分,沒有絲毫的緊張,當然又一次的得到了工作人員的肯定。

又一次一位剛剛來到偵監科工作不久的工作人員遇到了一個案子但她覺得很像民事案子,讓她很為難,中午休息的時間他依舊在辦公室裏查閲資料,雖然自己能力有限但是我還是權利去幫助他。我們在一起討論了一中午最終還是對幾個問題很迷惑,沒有民事書籍可以查閲,晚上回到家,我查閲了幾本物權法,民法等書籍,徹底將問題弄明白,最終還是將他的問題解決了,在幫助他的同時,自己學到了更細緻的物權知識,讓我對這種問題記憶深刻,也許在考試中遇到像這樣的案例我會很熟練的解答出來。我覺得在幫助別人的同時更是一種深層次的學習。

我不知其他實習的同學是怎麼做的,但是無論工作人員交給我的是簡單的工作還是有挑戰性的工作,我都是信心的完成,爭取沒有絲毫差錯,除了跟工作人員認真的學習,每天早上八點半上班我都會在八點十分準時到辦公室打掃衞生,提好兩壺熱水等着大家的到來,其實我不想讓大家覺得我有多麼的勤奮,我只是想感謝他們,我們要常會一顆感恩之心,他們每天都會接很多的案子本來就很忙,但是還是很有耐心的教我如何讓辦案,我覺得這純屬是一種奉獻,作為一名學生我沒有太多的能力去報答他,在現在看來就是多幫他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就很開心。

來到檢察院的第一天,除了之前實習的公訴科之外我不熟悉任何人,但是每天都會碰到檢察院不同的工作人員,也許面孔很陌生,但是我都會向他們微笑,主動地向他們打招呼,告訴他們自己是新來的實習的學生,雖然不認識,但他們依舊會很熱情的迴應你,還記得在我們的實習之前的培訓會議上,領導告訴我們,你們實習就是去給人家添麻煩的,給他們添了麻煩,見面也不跟他們打招呼,我覺得這不是我們法學院的形象,漸漸地,大家也許都熟悉了我的面孔,當我還沒有看見他們,他們卻先向我微笑,然後説:“丫頭,來的這麼早呀,哈哈,好好實習!”聽後也很欣慰,因為我們的形象在他們看來還是挺好的,我們沒有辜負學院領導的期望。

很快,我們的實習很快就接近尾聲了,每天看着這熟悉的地方,和藹的人們,忙碌的辦公室,到處都充滿着親切感,很不想讓實習結束,但是天下沒有不散的酒席,想要在這裏工作,就要努力學習,將來向這裏邁進,真正成為這裏的一員,在臨走時,雖然沒有花費很多錢,但我們進的是自己的那份心意,給他們買了些水果表示感謝,他們很是捨不得我們走,這多時間真的幫了他們不少忙,以後實習的機會雖然不是特別多,但記得要常來玩,記得要來看我們,你們都特別優秀,但是你們一定要好好學習,爭取幾年後你們可以前程似錦,雖然極具很簡短的話,但是自己聽了很欣慰,因為我們的努力終於得到了他們的肯定,在臨走前,我們去了院領導辦公室告別,院領導都對我們近段時間的努力很是肯定,但是最讓我們欣慰的是,他們説,雖然這幾年郯城縣人民檢察院沒有招人,但是你們畢業的那一年有可能招人,你們若不嫌棄我們單位,我希望你們可以報考,而且我真心希望以後可以錄取的就是你們幾個人中的其中幾個,因為名額有限,你們真的是太優秀了,我覺得我們這次實習沒有辜負院領導對我們的期望,很感謝學院領導,以後不會辜負的家對我們的期望。

新學期新氣象,努力學習,實現自己心中的夢想!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4

“天下之事,聞者不如見者知之為詳,見者不如居者知之為盡。”通過這次的兩個多月的實習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這個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位於浦東的三石律師事務所,主跟江律師實習工作。事務所並沒有因為我年輕,尚未大學畢業,而隨便給我安插個無足輕重的閒職來敷衍了事。江律師和藹可親,對我悉心指導,而其他律師也給予了我許多幫助,正由於他們的傾囊相授,令我開拓了眼界,對律師領域的工作有了相當深入的瞭解,瞭解到了這個行當的意義,其中的箇中曲折,使我將來從事這個行當,或者其他與法律相關的行當時,能夠更加得心應手。總體來説,這次實習相當有意義,對我幫助很大,實踐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過這次實習的經歷,來談談我的收穫:

作為大二剛畢業的學生,實習工作的機會少之又少。這次炎炎夏日,連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對我來説還真是考驗呢。拋開法律版塊的知識不談,在這次實習中,每天的上下班對我就是一種鍛鍊了。我體會的金錢的來之不易,父母每日為生活奔波的辛勞。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務也做得多了起來,時常幫着父母打掃衞生,準備飯菜。我感覺不僅大腦充實了,身體得到了鍛鍊,也精神也得到了昇華。

剛進事務所,一張張陌生的臉孔着實讓我有些恐慌。要讓這一張張臉變得熟悉起來,讓這一張張臉變得和善、可親,變成會心的歡笑和幫助的善意,而不是偽裝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棄、厭惡的表情,對我也是一種鍛鍊。平時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

我們會為一點小事,一句無意間的話語而爭辯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難時,我們又會互相幫助。在學校裏,我們展示的是真實的我們。但我知道,在社會裏,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在一張張面具之下,心靈都是被紗布厚厚的紗布蓋上一層又一層的。當然,這麼説可能有所誇張,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我始終保持面戴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有機會的話打掃會衞生,沒幾天,我和他們就打成了一片。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知道我的師傅,江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從人際交往而言,我確實獲益非淺。

轉到工作上,則比較簡單了。律師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條款確實是兩碼事。律師的工作重頭應該就是見委託人吧,這類事情可不是能給我經手的。我的實際工作是整理文書。江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師也把他們積存的檔案拿了出來,有的律師可真夠邋遢的,居然夾着自己的律師證的複印件,我差點把它當證據整理起來。

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們一般都是到處奔波,“拉生意、談生意、做生意”一個律師這麼解釋的。所以純粹呆在事務所裏,能學到的東西還是相當有限的。幸好江律師經常帶着我出去走走,讓我眼界大開。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我就瞭解到了律師的談吐技巧,教當事人如何去應對,等等。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論,人為了尋找善惡的平衡點,永遠是往善惡兩端不斷徘徊的過程。

世上沒有善人和惡人,只是在尋找平衡點時,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惡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歸路。基於這個已經為世界80%以上的國家作為基礎教育課程的理論,我如果作為律師的話,一定會全力為當事人打拼,給他一條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尋找到平衡點的機會。而跟着江律師去諮詢才叫有意思。這是一個房地產糾紛的案子,他先和當事人打包票説案子一定能圓滿解決,然後就帶着我去有關單位諮詢這樣的案子按照規定會怎麼處理。原來他自己都沒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糾紛,基本就像是兩個商人在談生意,互相商量價格,最後達成默契,而法官則像箇中介,在一旁默不做聲。刑事訴訟是最讓人有所感悟的,這和案件聚焦、東方110裏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樣。

電視裏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給民眾看的東西。而真實的庭審,讓人不由對被告有所同情。法庭,應該算是社會醜惡面的一部分吧,因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對社會沒有貢獻的那類人。看着他們的哭訴,靈魂不禁得到了淨化,但學習法律的人,似乎應該把感情因素完全拋開呢,法不容情啊!

所謂看人挑擔不吃力。很多人覺得律師是非常輕鬆的職業,整天不用呆在辦公室裏,到處走走,錢就來了。我通過這次的實習,我體會到了律師工作也不是那麼簡單就能完成的,何況如今社會,這麼多的律師,這麼多的律師事務所,相互間的競爭如此激烈,誰還會有閒情去咖啡館稍作休憩呢?誰還會去眷戀路邊的美景呢?

想到這些,我也不禁聯繫到了自己。所謂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過這次的實習工作,我正確認識到了哪些東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東西是我要重點學習的。這次的實習工作成了我學習的指路針。來年的寒假,我還會找一份實習工作,因為知識就是通過不斷的學習,不斷的實踐得來的,相互促進,相互依存。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5

引言

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為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和諧平安”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對本區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為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裏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閲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我於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期間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和多名法院工作者的交流中瞭解到很多關於青少年犯罪的情況,通過整理,統計,分析得到以下內容:

一、關於調查項目的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

幹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做指導。另外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於種種原因,卻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歎惜。

(二)調查方法

為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裏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閲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徵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青少年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2、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青少年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3、侵害客體: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6、犯罪主觀故意:這些青少年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其次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青少年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台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着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着青少年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脱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社會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三) 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為青少年,心理處於未成年人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四)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關係21世紀中國的命運,關係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關係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相對於一般成年犯罪來説,二者之間並沒有什麼質的區別,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進程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着時間、地域、形勢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靜止、僵化的眼光進行考察與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將之放於犯罪的整體中形態中進行分析和論證,要把握好各種不同層次的關係。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可塑性和可造性。從某種意義上看,對未成年人犯罪,社會的責任大於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責任。打擊僅是低層次的防範,預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只有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證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針對青少年犯罪採取的措施

(一)家庭方面 家長對子女必須真正承擔起法定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威有節,循循善誘,使子女懂世事,有禮節,且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會理智地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係。同時,家長要特別注意子女的不良傾向,及時加以誘導和釋疑,使其明白髮展下去的後果,教會子女正確思考和麪對人生。

(二)社會方面 從社會入手,給青少年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對於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氾濫之狀況,應堅持不懈地進行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應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淨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另外,社會各部門應加強聯繫,建立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兒”不再過早凋零。

(三)教育機構方面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和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鍊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進行健康有益的活動來充實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方面

要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後,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棄之不理,應結合他們具有的可塑性強、易改造的特點,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把着眼點放在對他們的感化、挽救上,使他們早日迴歸家庭,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6

這個暑假我到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舟山分所進行了暑期實踐,為期2周。我之所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是因為我是法學院的學生,學習的是知識產權,將來也想要從事相關方面的工作。而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涉及的法律知識面面較寬,實踐性強,作為一個只有在校學習經驗的大學生,在律師事務所實習能夠學習些課堂上所學不到的實際經驗,瞭解法律實務和實際辦案流程,更多的是能提前瞭解律師的工作狀態,為以後的從業做個參考。抱着這樣的目的,我來到了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舟山分所進行實習。 在短短的兩週時間內,我學到了不少專業知識,我在我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由於在校我學的是知識產權專業,只上過一些法律基礎課程,專業的知識並沒有深入學習,所以在律所實習我主要是負責接待當事人,並且在旁聽律師接待當事人分析案子,在這過程中我記錄了律師分析的話,這樣便對於辦案過程有了初步瞭解。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民事訴訟的調查以及和當事人的談判過程,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在律所帶我實習的是該律所的合夥人之一,周律師,是位很有經驗並且優秀的律師。 在去律所實習之前,律師在我看來只要在當事人來諮詢時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或是在法庭上侃侃而談,駁倒對方律師的觀點,為當事人打贏官司即可,是個只靠口才吃飯的工作。然而在律所實習2周後,我便對律師這個職業有了新的認識。

在律所中我見的最多的就是法律諮詢,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後,首先會先諮詢律師,而律師就需要從當事人的利益出發,為其提供建議,從現實可行性的角度為當事人維權。有一個案子的當事人借給他的租客20萬,寫有借條,但是借款人躲債到了外地。該當事人就收不回借款,於是來諮詢律師能不能告他詐騙,該當事人很激動,説,錢也不指望追回了,就想讓借款人坐牢。周律師從專業角度為當事人分析問題,借債並不能構成詐騙,借款人只是借款不還,警察不會因為借款不還而對借款人發出通緝和追捕,因此報案一般立不了案。

周律師建議當事人可以打官司,官司贏面大,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但是打官司的費用較高,與所追款數成正比,而且即使官司能打贏,要是借款人一直不回家,那麼強制執行就無法起到作用。在聽了這個案子後,我才知道實際辦案子並不是我們課堂理論所學那樣,實際的辦案要考慮更多現實因素,即使官司打贏,要真正維權還是需要實際執行的支持。辦案子不僅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更需要多年的實踐經驗和各種知識的支持。

在律所中我見到的來諮詢的經濟類的案件比較多,多是一些追回欠款,公司糾紛的案件。在律所實習的2週中,我也瞭解到要打一個官司的繁瑣,並不是如我以前所想的那樣,只需要在法庭上侃侃而談,駁倒對方就行了,兩方律師分別舉證所涉及的一系列證據就是律師在庭前所要做的準備工作,特別是收集證據這一環節,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小到一份居住證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鑑定書,在取證環節中都不容許有任何差錯或是考慮不周的地方,各證據間也應有內在的關係,而不是零散的、信手拈來的。這種證據的獲得都是經過多次奔波才得到的。

在律所觀察律師的工作狀態,發現對於律師來説,最重要的能力就是溝通能力,而非我們曾以為的口才那麼簡單。在校期間,我認為律師的口才極為重要,能夠在法庭上侃侃而談駁倒對方便行了,其實不然,律師在法庭上只要陳述出自己的觀點與發條依據,一切從當事人的利益考慮。要做到這些就需要律師與當事人進行充分的溝通,這不僅僅要求有好的口才,更需要有專業的知識,生活閲歷,實踐經驗和涵養。

周律師考慮到我才大二,並未學習到系統的法律知識,於是讓我整理卷宗,讓我通過整理卷宗看卷宗上的案子來達到學習的目的。卷宗對於律師來説可以説是機密的文件,因此在整理過程中我格外認真得去做了這份工作。整理卷宗,在沒着手去做前我認為是項簡單的工作,然而真正去做了就會發現這項工作也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在整理過程中只要用心,就可以通過整理卷宗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些都是很重要的知識。因此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在為期2周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在課堂上所學知識的匱乏。

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時候的確掌握了知識,從理論上也知道該如何運用,但是在實踐中真的需要運用了卻不知從何着手,甚至束手無策,於是就需要通過實踐來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實際運用了才能知道自己對於知識的掌握程度,並從中吸取經驗,提高自己的水平。在大學的學習過程中,我們往往學習的都是純理論的知識,而沒有實踐經驗。因此在暑期進行實踐就是很好的機會,把我們的理論運用到實踐中,通過實踐來提高。 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律師雖然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更多的是一個職業,一個謀生手段。律師並未如我們所想的那般光鮮亮麗,工作的壓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瞭解的。要想進入律師這個行業,需要具備良好的素質,並做好打拼的準備,在從業的開始幾年,需要一個漫長的積累與奮鬥過程。一個好的律師需要具備良好的專業知識,溝通能力,人格魅力,執業紀律等。同時要想成為在律師行業的精英,更是需要與各行各業的人打好關係,這是增長案源的重要途徑之一。

在實習中我學到了以往在學校所學不到的,從在討論某律師討論案件的過程中,我學到了討論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閲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的主要觀點,而實踐之中又傾向於哪種觀點,這樣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能幫助我們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同時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於以後成為律師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於日後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應該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成為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説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這2周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同時我也明白了我在學習實踐中的不足之處,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在工作生活中不僅要謙虛好學,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同時也要對自己的觀點有所堅持,適當的肯定自己。我要感謝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舟山分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學生所面臨的就業前景十分嚴峻,眾多法學學生畢業後所從事的工作是與法學無關的,我自身存在的問題也很多,我也體會到作為一個法律人的不易和艱辛,雖然如此我還是確定自己要從事法律工作,實習中體會到的各種問題與艱辛更讓我堅定了這一點。在律所實習使我的暑期生活更加充實了,也使我對法律工作有了深切的體會,讓我對未來畢業後的工作有了新的認識,也堅定了我從事法律工作的信心。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7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四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協助健全法律事務管理制度,持續改進完善;協助公司知識產權業務中涉及法務方面的內容,提出法律建議,並協調做好申報工作和糾紛處理;負責聯絡、協調律師事務所和相關方,配合處理重大法律事務、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維護合法權益;收集、整理、公佈有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信息等等。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在上級集團的指導和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圍繞依法治企的中心工作,全面貫徹企業改革的會議精神,從企業依法治理、合同管理、糾紛處理、法律風險源分析預防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實習期間的主要工作:

(一)參與、協助了“依法治企”的工作。積極調動各種資源,深入開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公司普法指導意見和上Z集團普法規劃及依法治理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深入開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調動公司內外各種資源,力求使公司在法治範圍內做到規範運作,努力達到依法治企的目的。

1、分層次做好全員普法工作,加強領導幹部、經營管理人員及基層員工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運用法律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對於領導幹部着重做好法律意識的加強以及法律風險的防範與控制工作,而對於具體崗位人員則偏重於專業法律知識的輔導,以法律理論知識結合上級集團下發的典型案例評析、糾紛案件分析等資料及時組織學習,如對認識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的學習;針對目前在某些崗位出現了一些與職務相關的犯罪的苗頭,對業務部及駐外辦事處關鍵崗位進行了以刑法為主的普法教育,對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及侵犯商業祕密等罪名進行了着重講解,以預防此類犯罪的發生;在今年新《公司法》正式實施後,即組織有關的人員進行了公司法的學習。同時,還決定在新員工入社教育增加三個小時的法律教育時間,以增強新員工的法律意識。全員普法工作的開展,使公司上下逐漸培養起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一方面使全體員工能以法律為武器維護公司和自身的權益,推動了公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也使公司領導對公司法律工作更加重視,有力的推動了法律工作的開展。

2、積極配合其它部門,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由於目前公司法律事務尚未實行集中管理,在各部門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有時候就需要法律部門的積極配合。實習期間以來,公司的法律部門配合業務部門、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等進行了各種法律事務方面的諮詢,提供了所需要的文書資料,在對外事務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雜誌社的規範運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在事關公司發展的重大事務中,法律工作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是在網絡建設工作中,今年公司的網建任務比較繁重,但是公司並沒有因此而放鬆網絡建設的質量。一方面加強了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學習,對網絡建設中常用的法律進行了強化,以提高他們在網建工作中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另一方面一直以來就聘請了執業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對的網絡建設相關合同嚴格審查,確保合同符合法律的規定。二是在大宗物資採購實行招標時有法律工作人員的參與,對投標人進行審查,以確保招標程序合法有效。

(二)夯實基礎,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事務的基礎工作,根據上級集團合同管理辦法,公司相應制定並不斷完善了管理辦法和制度,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合同是以各部門自行管理為主的實際情況,法律部門嚴格按照上級集團的規定,建立了合同的簽約授權、合同專用章、合同招標、合同文檔管理等項制度,進一步優化了工作流程和崗位職責,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在年初以來,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進主要有:

1、夯實基礎,對合同基礎資料、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強。建立合同管理台帳,實行分類、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動態統計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合同管理和雜誌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合同專用章由專門辦公室刻制、啟用, 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合同的簽訂要嚴格執行“三項審查”制度,用章必須要有主管領導的簽字。

2、狠抓制度的落實,避免有令不行的情況。在上級集團的指導下,公司建立了比較符合現狀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實,那就會使現在這種合同分散管理的情況完全得不到制約。公司明確規定,各類合同須經審查和批准,未經審查和批准的合同,辦公室不予蓋章,財務部門不予結算付款,合同的訂立、審查、結算等必須按規定執行。

3、除了各種經濟合同之外,把員工保密協議合同、勞動合同等也納入到合同管理工作的範圍之內,使合同管理更加恰當的為服務。

(三)消除陳年舊賬,搞好糾紛處理工作。

公司以往經濟糾紛較多,今年以來積極妥善的處理了部分歷年轉接的糾紛,挽回了公司的損失。對於新出的不正當競爭案也的得到了處理。

(四)法律風險源分析工作。

我們學習了公司領導在策劃工作會議上有關法律風險防範與控制的專題發言,結合南方市場的實際情況,對公司法律風險源進行了認真的分析,主要存在於這幾個方面:

1、業務網絡開發方面所形成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所有權欺詐、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手續的風險;

2、經營、廣告等合同簽訂與履行中的風險,主要是資金回收難形成流動資金不足的風險;

3、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如在知識產權管理、職務管理、人事管理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範所引發的糾紛等。

二、通過實習,我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四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就目前公司法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大膽的提出以下幾點:

1.法律工作參與公司管理的深度和廣度都不夠。

作為在法治國家中的一個現代企業來講,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公司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説隨時隨地都要與法律打交道,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和版權中體現得非常明顯。但是按照目前法律工作開展的情況來看,法律工作範圍僅僅侷限於在合同管理、糾紛處理及少數事務性工作;從深度來看,也僅僅是做一些簡單的程序性工作,很難從實質上起到維護公司權益的目的。

2.法律工作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還需加強。 今年公司業務網絡的增加,抽調了法律工作人員參加,由於時間和精力實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法律工作的深入開展。另外一方面法律工作人員尚未取得法律資格證書,實際工作經驗還顯不足,對於工作也有一定的影響。

三、經過實習,我對今後公司法律工作提幾點思路及建議: 1.強化法治意識,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公司的領導十分支持法律事務工作,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過深入開展普法活動,使全體員工逐漸培養起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法律事務工作要更積極地參與到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配合各部門、各下屬單位在合同簽訂與履行、投資項目等工作中嚴格把好法律關,完善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從實質上維護的合法權益。

2.通過各種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通過自學、參與培訓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特別是實際經驗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資格證書,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的權益。建議上級集團能多組織相關的培訓和交流,學習先進單位的做法和經驗,並進行交流推廣,以其之長,補己之短。

公司的法律工作在上級集團的指導下,相對以前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離具體的目標還相差甚遠。在上級集團的關心和領導的支持下,公司將繼續按照上級集團的要求,克服困難,夯實基礎,使企業的法律工作進一步加強,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在實習過程中還在公司運營、管理、其它具體操作等方面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實習期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公司法律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糾紛處理、法律風險源分析預防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合同文書、保密協議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法律知識,和強化了自己的法律意識。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雖然不是在法院等機構實習,但我也學到了法院裏學不到的東西。但是由於實習前簽定了實習保密協議,對企業的一些涉及商業機密的法律案例要求完全保密或不能詳細闡述。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法律顧問及多個行業的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總之,這次實習是收益頗豐!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8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繫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xx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xx人民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着社會的公平與正義。xx人民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繫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餘,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於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並沒有涉及到,在以後的時間裏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閲,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複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實習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裏資料都想以上所説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裏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並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國小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麼問題。

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後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後,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説兩個應該寫到一起。於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説,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於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説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後續權利。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並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諮詢下,她採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並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並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於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瞭解的話,那麼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於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鬆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儀裏,等掃完後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穫,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説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於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於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於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後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鑑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於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説了,學什麼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於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於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於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決書缺乏説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説並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説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説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後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説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説,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鑑於以上的總結,對於以後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後民四庭庭長跟我説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侷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範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後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9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市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區人民法院坐落於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衞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

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

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

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三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

申訴案件越來越多,入黨申請書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問題。

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着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

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參考網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

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兑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

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工作總結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説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

因此在這裏説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寫作網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0

實習人:

實習內容:案件訴訟業務

實習地點:

實習時間: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為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繫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後請律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並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麼簡單,裏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並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後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着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閲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複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閒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後是怎麼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緻的瞭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為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複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後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脱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才是真正的收穫。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採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 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於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於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麼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裏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範,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裏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閲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於那種觀點,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於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於日後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説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最佳。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1

因此我利用暑假在法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這也是我進入大學以來第一次比較正式的假期實習。其中具體工作主要是在書記員辦公室一些輔助性事務,比如複印、掃描資料,協助整理卷宗,草擬法律文書(判決書等),填寫、送達法律文件(傳票、協助執行通知書等)。但是就是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瑣屑工作卻讓我們切切實實得到了實習的鍛鍊。

在這次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我們學生的能力離實際工作的要求確實有相當的差距。舉個例子,在卷宗整理完後,需要用打碼機在每一頁打上號碼,如20xx年的卷宗的第一頁即為060001,以此類推。另外,對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同一案件的卷宗分為正、副兩卷,正卷存放起訴狀(及答辯狀)、案件受理通知書、傳票、各種證據、本案的判決或裁定,有時還有財產保全的相關材料等;而副卷則存放合議庭評議筆錄等內部文件。對這種卷宗,正、副卷是要分開打碼的。但很不幸,平時做事有些粗枝大葉的我可是犯了大錯誤,給副卷打完碼忘記調整號碼機順序即繼續打碼,結果正、副卷的號碼連起來了,只好隨後返工。而在這個過程中,有時要從某一頁接下去打,我居然沒看清開始頁碼便草率開始,結果自然是多次返工。後來我提醒自己不要急於求成,看清要求再開始,這才正確完成了任務。但在這當中的多次返工也給人家單位造成了麻煩——比如一頁紙上的頁碼劃了再打,一片塗塗改改的墨團影響美觀。

還有一次我被派去給當事人的代理人遞送法律文件,證件到了才知道來人是那個代理人委託的人(也就是轉委託),我也沒重視送了文件收了他的委託書就上了樓,回去才知道因為是轉委託,需要把領文件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收上來,只得再跑一趟,還好人家沒離開法院,不然還會麻煩。另外在草擬判決書時,因為是用人家原來的判決書為模板擬製的(即在電腦上找一份類似的判決書,但把當事人信息、案情、證據、實體法依據及判決結果進行更改),有個地方竟然還寫着原來當事人的名字!我頭上冒汗啊……

這幾件事讓我思考了好些時間,結是我必須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評價自己的能力。大學生是“天之驕子”,都是心比天高的一羣,包括我在內的學生們都對自己自視甚高,對大學生找工作難感到憤憤不平或者大惑不解。不過這半個月的“工作”卻讓我有些放平心態了。我們兩個(還有個同學和我一起實習)“天之驕女”連打碼這樣的小事都要出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錯。當然我們可以拿我們沒打碼經驗當“擋箭牌”,不過我不想這樣。因為仔細探究錯誤產生的根本原因,還是我們平時只顧死讀書,動手能力太差。其實我們一天到晚“教學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的生活模式讓我們的生活顯得太簡單了,離紛繁複雜司法實習也太遠了;我們曾經以為我們會很多東西,但一到實際中才發現什麼都要從頭開始學。也難怪剛畢業的學生不好找工作了——人家要的是會幹活的人,而不是“學生”。

可謂是實習出真知,法院工作中的很多細節,比如當事人如何與法院聯繫,如何查閲卷宗材料,領取、送交法律文件、文書時需要什麼證件或介紹信等,這些都是課本上沒有也不可能有的。黨的xx大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家、社會要科學發展,我們公民自身也要科學發展。要不然全面小康社會怎麼又靠誰建設?我們是“80後”,是祖國的新一代、共和國建設的接班人,死啃書、到了實習工作崗位就驚慌失措、到處捅婁子的人該怎麼建設祖國呢?所以我們不是人才,至多是個“半成品”,要想成為“成品”還需要努力在實習中修煉才是!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2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文件的數量大於法律文件。

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預期損失,根據20xx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3

一開始實習的時候,我就旁聽了庭審,瞭解到法庭審判的大致流程;通過整理卷宗、翻閲案例、合議庭筆錄、退一審卷宗等都讓我逐漸熟悉了法院的實務操作。通過實習,讓我瞭解了本專業在實際中的應用,將理論用於實踐中,這樣才能使我今後更?好地掌握基礎理論知識,加深對本行業的瞭解,為以後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

比如整理卷宗,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我為將來能成為其中的一員而感到無比地?驕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再如旁聽庭審,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氛圍,嚴格的程序,激烈的辯論,無不折射出審判的嚴肅和公正,幾乎每次都能帶給?我心靈的震撼和靈魂的洗禮,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閲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為剛跨入法律門檻的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4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縣人民法院實習。邢台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裏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説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着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衞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裏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閲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裏,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説: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範,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説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説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採納和不採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後,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説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並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後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後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後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户,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户。對於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於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於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於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佔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實習自我鑑定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後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瞭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台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電大法學實習報告 篇15

2x年11月至x年1月,我在xx省xx市xx縣公安局實習。此次實習主要目的是:提高我們畢業生的適應社會能力以及將大學四年所學知識能夠與實際相結合,用實踐更好的檢驗我們所學的理論,查缺補漏,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實際相結合;同時,找出在實際工作中與課本所學的不同,認識差異性,並總結找出原因。

實習內容:此次實習,主要帶過的崗位很多,在法制室接觸過基層派出所報送上來的案卷,要將案卷審核,找出實體和程序中的錯誤,指出並退回讓其改正;在基層派出所幹過片警,維繫一方治安,調節羣眾糾紛;也在刑警大隊跑過現場,雖然都是小的案件,但是每次都感覺很新鮮。各個部門有它的職能,在實習的2個月的時間裏,雖然跑了幾個部門,但是從中也學到了不少東西,認識到了每個部門的重要性;也深刻認識到了一個案件的處理,從報案開始,到報送檢察院公訴,最後的案件審判,整個過程也是非常複習和宂長的;同時,也在實習過程中發現了許多問題。

20xx年1月1日起已經施行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在新的《刑事訴訟法》中,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進一步完善了證據證據,由此對偵查取證行為提出新要求。那麼,對公安機關就有一個更高的要求,————“積極更新執法理念,強化證據意識,轉變辦案模式”。在偵查取證過程中積極適應新《刑事訴訟法》的新要求新規定,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有效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使偵查取證與新的《刑事訴訟法》無縫對接。但是,對於基層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來説,缺少相關的培訓學習,相應的接受新法的能力有待提高,致使新《刑事訴訟法》的施行在基層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有滯後性,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具體表現在:

第一、受理、立案存在問題。因為職能的限制,導致偵查部門只重視偵查手段的應運,而忽視相關材料的格式。受案過程的問題主要反映在從報送法制室審查的相關材料中,仍就使用舊立案、偵查的材料,根據公安部規定,在20xx年1月1日以後,所有立案材料都統一使用新格式,而在實習單位7個的基層派出所和2個刑警大隊所報送的案卷來看,只有2個派出所是根據最新規定來記錄的

材料,剩餘7個單位都扔使用以前的格式,合格率僅佔22.2%。填寫內容錯誤、不完整、不客觀也是主要問題之一,比如在製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填寫上,表中的每一項內容必須如實填寫,如缺項必須劃線,報案內容欄應填寫報警人報警的內容,而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再如,詢問筆錄中,犯罪嫌疑人所按手印都是有嚴格規定的,應當每頁都有被調查人的簽名,騎縫有被調查人加蓋手印。本來要求是不能有差錯的立案偵查材料都存在錯誤,説明我們基層機關在工作中存在嚴重紕漏,沒有認真學習落實新《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基層幹警缺乏學習新知識的能力,對新《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沒有起到足夠的重視。

第二、對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保護措施不足。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127號)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親屬的安全。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意公開自己身份,應當為其保守祕密,並在材料中註明。”但是在基層公安機關中,對於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的保護措施很不完善,或者説根本就沒有相應的措施來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親屬的安全。這導致法律條文所規定的權利權利人實際上沒有享有,在實際工作中出現犯罪嫌疑人迫害、威脅舉報人或控告人,自訴案件中迫使其改變控訴,使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第三、現場勘查中,對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盜竊以及現行案件等犯罪現場的勘驗,未進行必要的勘驗、檢查,採集有關證物,最終導致在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況下,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形成孤證,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無法定案。其次,技術人員只重視主體現場的勘驗,忽視關聯現場的勘驗,導致一些關鍵性的痕跡物證未能提取,無法全面證實案件的情況,使得全案證據未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再次,即使進行了現場勘查,但很多的現場勘查筆錄錯誤百出,甚至連案發現場在何處這樣的基本事實都不清楚;有相當一部分案件無現場照片,即使有現場照片,也無準確規範的説明;勘查筆錄與現場照片的內容不一致,造成犯罪嫌疑人供述與現場勘查過程中所獲取的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鎖鏈,削弱了證據的效力。技術人員在對現行案件犯罪現場進行勘驗時,現場勘查工作要有一定的持續性,但目前大部分偵查人員只注重前期的勘查工作,未能根據案情發展的需要,對現場內有關犯罪的物證、書證加以固定和提取,為案件的偵查提供有力的支撐。

第四、訊問過程也存在問題。在實習過程中,明顯感到訊問過程的不規範,比如:訊問筆錄製作簡單粗糙。訊問筆錄不能詳細描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現場狀況、作案時的自然狀態、侵害對象的特徵以及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有罪供述、無罪辯解等情況。在抽樣選擇了50份報送法制室的材料中,其中有7份存在複製現象,導致筆錄的真實性受到質疑;3份存在記錄地點不明確,缺少記錄人員的簽名。筆錄的不合格率達到20%,嚴重影響了辦案效率,喪失了公信力,容易造成工作中的被動。缺乏詢問技巧、詢問抓不住重點,致使記錄的口供失去原來的作用,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由於基層幹警普遍存在任務重,業務能力低、工作中缺乏相應知識的學習,更沒有收到專業的培訓,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只能按照書本或者經驗來做,缺乏科學的指導,容易出現上述問題。

第五、執行程序不規範。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或進行其他偵查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雙人辦案制度,常常從材料上反映出偵查人員在同一時間段進行兩項以上的偵查活動,致使到提捕公訴階段,不能説清原因,被公訴機關認定取證不合法,影響案件的正常訴訟。同時,採取強制措施超期。尤其體現在在拘留期限內的提請批捕和逮捕羈押期內的移送起訴環節。偵查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羈押於看守所後,忙於此案的進一步的偵查取證工作或其他案件的偵查,經常會忽視羈押期限,使得超期羈押成為常態。

基於公安機關在立案、訊問、偵查、羈押、逮捕等程序的問題的談論從來沒有停止過,同時,公安機關也時不時的出點什麼“小事”撥動一下法學界的神經。從79年刑訴法到97刑訴,再到今年新頒佈的《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的工作不管是從實體還是從程序上來講,客觀的評價都是在進步的,它的進步體現了我國法律體系的正規化和完善化。當然,這樣的進步是用慘痛的代價換來的——河北聶樹斌“殺人案”、湖北佘祥林“故意殺人案”、雲南杜培武“故意殺人案”„„這些人都是中國法制建設的推動者,他們用自己的生命來告訴現有制度的不完善,其代價是慘痛,也是引人深思的。

究其原因所在,是多方面的。既有辦案人員思想認識、責任心、法律知識、業務能力等個體方面的因素,也存在破案責任機制、偵審一體化機制、考核機制等制度方面的因素,是其綜合作用的結果。一、隨着刑事案件數量的上升,加之現代科技的發展,是犯罪更加隱藏,難以發現,在最基層的公安機關又是接觸案件最多的而裝備、技術有相對落後的,僅憑有限的人力、物力已經無暇應對,刑警大隊僅起指導作用,辦案的質量難以保證。二、受制度的影響,從最早的重口供到現在輕口供、重證據的轉變是巨大的。但是,仍然會存在有一些老偵查員對口供格外重視,將口供視為定罪依據,這是辦案觀念沒有轉變的依據,是缺乏學習進步的體現。三、近幾年,公安機關越來越提倡“信息主導偵查”的現代警務理念,體現在刑事執法辦案中就是要將刑偵、技偵、網偵、圖偵等手段有機結合,這體現了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公安機關的偵查手段也緊跟時代發生變化,這對刑事執法工作來説是可喜的變化。但是這種變化,並非是要求將傳統的偵查手段完全拋棄。有些偵查員不注重對現場的勘驗、不及時開展訪問工作,導致證據的收集不及時或無法收集到證據。從而使得基層公安機關在刑事執法辦案中出現一個怪現象:網絡依賴症。四、如果説制度、資源是硬實力的話,那麼偵查人員的業務能力就是其軟實力。目前,相當一部分刑事執法人員欠缺這些能力,表現之一是法律知識欠缺,未能嚴格執法。執法人員對相關法律知識不熟悉,不能真正理解立法的本意、不能及時掌握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在執法過程中受法律之外的因素左右對法律作任意解讀,不能嚴格執法。

因為在公安機關實習,所接觸的面是有限的,但看到的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規範的程序還是要有相應的制度來保障。權利的過分強大就要受到約束才能保證不其運行的軌道上不出錯,而我們現在的問題是,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和追責制度。轉變辦案觀念、完善幹警考核制度,提高幹警業務能力素質、加強監督,使我們生活多一份安寧,多一份和諧。英美法系經過百年的發展才形成今天法治的完善,我們不能悲觀的看待中國未來的法治,心有所繫,為之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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