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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模板(通用18篇)

工程合同模板(通用18篇)

工程合同模板 篇1

經甲、乙雙方研究,甲方同意將盛景城3#樓外牆保温裝飾工程承包給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合同模板(通用18篇)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盛景城 3#樓

2、工程內容: 3#樓地下2層,地上10 層。

3、工程地點: 商河縣車站以北,鑫源街以南,濱河路以東。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及工期

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所包括的所有外牆外保温、外牆塗料、外牆瓷磚等裝飾裝修全部工程,保證竣工驗收。

工期自 20xx-10-1 至 20xx-11-1

第三條: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檢測費用、包工期、包資料、包牆體節能工程驗收合格。生活費、住宿自理。施工用具除升降機由甲方提供外,其餘所有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等全部責任和風險。

第四條、承包單價

合同綜合單價: 元/㎡綜合單價(以實際外牆裝修面積為準)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

1、本工程整體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範規定及甲方施工技術交底的要求,如驗收不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範、標準圖集及強制性條文和國家節能保温規範標準,抹灰驗收標準,合同工期,保質保量完成合同內容。若因按圖紙使用施工材料聚苯顆粒導致節能驗收受阻與乙方無關,若需消防部門通過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如保温質量不能通過職能部門驗收,乙方無條件返工至合格為止,且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根據工程竣工資料的備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完整的保温分項工程資料。

5、工期責任:乙方必須確保工程進度,嚴格按甲方和土建情包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不得延誤竣工驗收。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高度注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時清理落地灰,做到工完場清,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乙方不按要求清理,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人員清理,人工工資按200元/日扣除。

7、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統一管理。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不文明行為和盜搶事件的發生,如果發生則按甲方的處罰制度嚴格執行。

8、自身施工作業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內的文明施工,必修做到工完場清。

9、乙方應認真按照圖紙、施工質量檢驗標準、規範以及甲方技術交底、工程部要求、地方驗收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並對工程的施工技術、質量標準、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第六條、結算方式

保温層完成50%付合同總價款的15 %;

保温層全部完成付到合同總價款的30 %;

抗裂砂漿完成付到合同總價款的40 %;

外牆塗料全部完成付到合同總價款的55 %;

外牆瓷磚全部完成付到合同總價款的65 %

驗收結算完付到合同總價款的 80 %;

資料備案齊全、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付到合同總價款的 95 %;餘下5%作為質保金半年屆滿後一週內付清,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三日開始計算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每月向乙方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並督促其進度計劃如期完成。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質量安全監督,對違反管理制度、擾亂現場施工秩序,經教育

3、乙方施工所用工具全部自理。

4、乙方人員進入現場後,要自覺執行甲方現場管理的一切規定,服從甲方管理,並有不改者,甲方有權勒令乙方予以辭退。

義務做好和各工種施工隊伍的配合和協調關係,產生矛盾和糾紛時,要及時報告甲方,服從甲方統一協調和安排。

5、乙方據施工情況,滿足相關的作業人員名額,滿足技術要求及施工進度,做到文明施工、材料節約、安全生產等要求。施工過程中杜絕不必要的浪費,一經發現將給以經濟處罰,罰款將從撥付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須完全服從甲方工期進度計劃安排,必要時根據甲方進度計劃安排,採取24小時連續作業,隨時調配勞動力,確保甲方總工期計劃及分段工期計劃。凡甲方、監理、業主等指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及時整改,確保本工程,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不及時整改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出現私自中途退場、擅自解散工人否則甲方不予結算工程款、並追加經濟損失及責任。

8、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指導、監督與檢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地方驗收標準和施工工藝規範規定認真施工,達到相應的驗收標準,否則甲方有權利清除乙方退出現場,不予結算。

9、乙方必須完全服從甲方工期進度計劃安排,必要時根據甲方進度計劃安排,隨時調配勞動力,確保甲方總工期計劃及分段工期計劃。

10、乙方人員參加打架、鬥毆、盜竊、破壞甲方財產、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視情節和後果,除賠償經濟損失,除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參與者的法律責任外,甲方對乙方處以1000~10000元罰款,從撥付工程款中強行扣除。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將由地方司法機關處理。

11、乙方因自身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乙方承擔,延誤工期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並擔負違約責任。

12、乙方保證不可僱用童工、年老體弱、負案人員、違法違紀人員,如有發現,立即清出現場。

13、乙方必須為進場的有關人員辦理第三方保險及意外傷害險,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事故處理

1、乙方必須派有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工作。

2、乙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負責管理。

3、乙方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工期無事故發生。

4、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當地國家機關安全生產及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指揮、以確保安全生產。

5、傷亡事故處理;對違章工傷事故,甲方只承擔協助調查、分清責任的義務,不承擔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如發生事故30000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超出後定性由責任方付款及承擔經濟損失。按國家規定對事故進行補償,甲方不直接對待乙方工人及家屬。

第九條、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部門調解,和解與調解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與本合同一樣具備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工程合同模板 篇2

發包方(甲方):安徽醫科大學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安徽醫科大學

1.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簽訂合同起 年 月 日前竣工。

1.5工程質量:合格。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 )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3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涉及經濟簽證的,需按照安徽醫科大學有關規定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2.3如確定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三條乙方職責:

3.1 工程質量方面:乙方應加強施工中的質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等級。

3.2勞動安全方面: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人員的勞動管理和勞動教育,注意勞動安全,做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等工作,不得隨意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圍護設施,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規章制度。

3.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現場施工應服從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齊、規範,施工現場保證工完場地清;保持施工現場整潔、通暢。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工作前嚴禁喝酒,對違反責任者將從重處罰,所處罰金將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3.4成品保護方面:乙方應加強成品保護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別人破壞,又要防止破壞別人的成品。屬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壞後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破壞其他人的成品,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3.5負責保護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否則應承擔相應費用。

3.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與清運等工作,並承擔費用。

3.7保險和工程施工期間所發生傷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3.6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工期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同意標準》等國家指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工程款結算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2)種;

(1)固定價格。

(2)中標價(含投標風險)+經濟簽證。變更部分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決算。涉及經濟簽證的,需按照安徽醫科大學有關規定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工程結算採用定額:20xx年《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合肥地區綜合價目表》(第二版)、1999年《安徽省裝飾工程綜合估價表合肥地區價目表》、《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xx安徽省估價表》。材料價格採用 年 月份合肥市建設工程市場價格信息。

6.3取費標準:按四類取費。

第七條質量保證期

本項工程質保期1年。質保期內,工工程因自然力等主客觀因素出現鬆動、脱落等現象,乙方需在2日內到場免費維修。

第八條付款方式

8.1工程驗收合格後,向中標人支付至合同價70%的合同金額;

8..2經安徽醫科大學審計部門審計並出具結算報告後支付至決算價的95%,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無息)。

8.2結算價的5%留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招標人退還該工程質量保證金(無息)。

第九條材料供應約定

9.1乙方採購的材料,應為符合本項目要求、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

9.2凡乙方採購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元違約金。

11.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1.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來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2.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合肥地區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建設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13.1在本次施工中乙方要時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時儘量避免在校園內產生很大的噪聲,以免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和人身安全。

13.2乙方嚴格按程序施工,每道程序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再施工下一道程序,從而確保工程質量。

13.3在施工中,本工程如有變更部分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給予辦理經濟簽證。

13.4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造成已完工程量返工,甲方因承擔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平等地、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招投標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合同未明確的內容一律以本項目招標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發包方: 安徽醫科大學(蓋章) 承包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3

委託方:

承接方:

甲方決定將一標段弱電智能化系統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為保證工程順利完成,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一標段弱電智能化系統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和內容:周界防越報警系統及户內防盜報警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可視對講系統、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車輛出入管理系統、電梯五方通話(電梯與機房間的佈線、攝像機安裝調試、樓層顯示器安裝)、LED電子屏顯示系統、機房建設等智能化工程的深化設計、設備採購、安裝、室外線路敷設、系統調試和操作培訓等全部內容。

(1)深化設計內容包括:

①在按照甲方招標時所提供的設備平面布點圖,在不改變設備、品牌、型號的基礎上,完成安裝節點圖、拓撲圖、施工圖等的設計(如需更改設備位置和數量,須經甲方認可)。在通過甲方認可後加蓋建築智能化設計專用章,作為項目報建、施工、驗收的依據。深化設計圖需在合同簽訂15日內交付甲方審核(提供紙質文件一套、電子檔一套)。

②按照甲方招標時所提供的設備清單及平面布點圖,完善智能化系統的深化設計方案。方案應包括但不限於各子系統所參照的規範、標準、技術參數、系統原理、系統功能等,並作為系統報建、實施、驗收、日後使用、維護的依據。深化設計方案需在合同簽訂15日內交付甲方審核(提供紙質文件一套、電子檔一套)。

③乙方的深化設計不得超過合同總價。優化過程中工程量如有減少,甲方可按合同單價在總價中減少。

(2) 各子系統所必須實現的功能及措施:

①周界防越系統須與視頻監控系統實現聯動功能,一旦周界有非法入侵,在報警系統得到報警信號的同時,視頻監控的顯示系統需彈出對應點的監控畫面,以使值班人員能夠及時觀察報警點及其附近的實時環境。周界防越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的室外設備的防雷設備和措施費用已經包括在合同價內。乙方需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實施而不作其他費用增補。

②中心機房弱電核心設備的防雷接地須單獨配置,不接入樓宇的接地系統,所需的包括室外接地系統,以及各凡接入中心機房的線纜、設備所需配備的防雷器等均由承攬方提供。

(3)乙方可委託具有二級以上設計與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本工程的設計與施工。

4.工程造價:工程固定總造價人民幣 元(含税),大寫:。合同總價明細及弱電各系統價格明細分析見附件一~九(乙方投標報價清單)。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智能化工程總價包括施工圖設計、供貨、安裝、調試、驗收、保修期內維保、税金、風險費等全部費用。

(2)合同價是按照甲方提供的設備清單和完成該部分設備安裝、系統調試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和税及利潤。

(3)各子系統中需由建設工程當地主管部門審批,從系統設計、施工至竣工驗收均須由當地相關的政府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負責辦理一切手續、按時投入使用,並承擔所有費用。

5.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協議書

(2)招標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技術圖紙以及國家規定有關規範和標準。

(6)設計圖紙

(7)投標書及其附件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清單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上述文件應認為是互為補充和解釋的,但如有模稜兩可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

二、工程期限

1.配合甲方工程進度並根據甲方要求(正式通電兩個月內)竣工、驗收通過並交付甲方,因承攬方原因導致系統未及時通過相關主管部門驗收,而影響到甲方樓盤銷售,乙方需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損失,同時須承擔以經濟損失金額10%的罰款。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的期限,應由甲方當時確認後方能作為工期順延的依據。

(1)由於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同所含工程範圍及內容)。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責權

(1)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接口及材料堆放地。

(2)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撤換甲方認為不合格的乙方工地代表或施工班組。

2.乙方責權

(1)按照合同約定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乙方必須積極協調好與工地現場各施工單位的各種關係。乙方在竣工、驗收通過、移交甲方前,負責其所有的產品保管和成品保護等工作。

(3)乙方應符合工程當地政府部門的各項規定(例如:弱電工程設計資質、弱電施工

資質、安裝許可證、工人暫住證等)。

(4)乙方按相關規定和標準,編制好需移交的各相關技術資料、竣工資料等材料。

(5)保證施工現場及周圍的環境衞生及文明施工。水電掛錶施工,按實結算。

(6)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須經甲方認可,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並有生產廠家的授權證明書和質保書。

(7)根據甲方要求製作相應圖紙,並提供有利於節約成本的建議。

(8)竣工之後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9)負責本工程的乙方項目經理,必須是經過建設主管部門考核通過的機電專業二級以上的建造師,並提供無其它在手項目證明;進場施工期間必須做到每天到現場,及時到業主現場辦公室簽到,按時參加例會。如不到場,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並更換其它符合要求的項目經理進行後續工作。

(10)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第三方的人身、財產的侵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竣工結算方式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價款可以調整的條件僅限於:

(1)甲方提出承包範圍變化,且該變化導致單項清單子目及其連帶子目總價(不累計)變化在1000元(含)以內的總價不再調整; 1000元以上的部分(即扣除1千元)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調整(若合同中有相應單項,單價不變;若合同中沒有相同的單項,按乙方投標書中的單價組成分析方法、材料單價、取費及優惠率計算,並經甲方批准後執行)。

(2)由於工程質量問題或不滿足招標人要求標準導致的變化不作任何調整。

(3)由於投標前,承攬方未認真進行現場查勘而導致的超過招標文件設備清單的材料增補,相關費用不得進行增補。

2.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後一週內預付合同總價30%的工程款;

(2)設備進場前付至合同總價的40%。

(3)竣工並驗收合格,由甲方進行項目審計。審計完畢,付至審計總額的95%,其餘作為質保金。

(4)質保期間乙方能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維修、保養;竣工驗收二年期滿,經物業公司和甲方確認無質量問題後,可結清餘額。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港閘區工程建安發票。

3.結算條件: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承攬方在1個月內提供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經總包、監理審核後,報業主審核。業主應在1個月內審核完畢。

要求報送的結算資料如下:

(1)經甲方工程部確認的竣工驗收證明;

(2)經甲方工程部簽字確認後的竣工圖紙;

(3)經甲方工程部簽字確認後的變更籤證單和各種獎罰單(如有);

(4)經甲方工程部簽字確認後的工期延誤證明(如發生延誤);

(5)根據竣工圖紙和變更籤證計算的工程量計算書和結算報價書;

乙方必須安排專門人員密切配合甲方進行結算核對,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結算審核。

六、工程質量及要求

1.本工程的質量必須達到 優良 。若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承攬方負責免費返修,直至達到要求。

2.承攬方在設備進場及使用時,需按照規範要求提供每個設備的原廠合格證書、檢測報告等文件,作為設備進場報驗單的附件。

3.承攬方不得私自更改所供設備的品牌、型號、規格,如有違反,承攬方除需將設備更換成合同約定的設備外,仍須承擔該部分設備價20%的金額作為不誠信罰款。該條款的約束範圍包括在設備進場、系統建設階段、驗收階段及系統使用階段。

4.其它要求如下。

(1)弱電各系統設備、材料、施工必須符合現行有效的國家以及行業的相關規範、標準、要求,且必須符合工程所在地有關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要求和招標文件的要求。

(2)設備應有詳細的中文使用説明書(如原廠商無中文使用説明書,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交付甲方的維修手冊或使用手冊中應含有該設備的中文詳細操作説明和重點注意説明),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實施生產許可證或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誌的產品,應有許可證或質量認證的編號、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等。

(3)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設備、材料必須為全新、無缺損且未經使用過的產品,並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牌、型號、規格。

七、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田愛軍 (電話:) 。乙方駐工地代表: 陸建(電話: )。

八、施工及設計變更

1.甲方如需變更設計,由甲方與原設計單位商定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當按甲方通知設計、施工。

2.乙方設備清單中的設備品牌和型號,不得以任何藉口降低檔次。如因技術更新或其他原因造成設備品牌的更換,須經甲方、監理審核認可,且所更換品牌型號的性能應均高於報價清單中的品牌型號。

九、竣工驗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應當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5個工作日內 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主管部門,進行綜合驗收。

2.驗收依據:包括但不限於招標文件所要求的規範、標準、建設主管部門意見、技防主管部門意見、建設監理意見、甲方主管部門意見等。

3.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期限及時修理或返工,直至驗收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4.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合同及相關文件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當在驗收前 5個工作日內 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及其它洽談記錄;

(2)工程竣工圖肆套;

(3)工程用材用料生產合格證與所有檢測合格報告;

(4)其它相關施工資料肆套。

5.乙方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乙方應當將一切雜物及剩餘材料清除乾淨,應免費培訓(含提供培訓資料)甲方或物業管理有關的操作人員,直至其熟練操作為止。

6.工程完成時,乙方須提供相應的專用工具、完整的竣工資料,且必須為原件(書面資料及相同內容的電子檔資料),主要包含正確的竣工圖、往來文件、安裝驗收資料、調試驗收報告、產品詳細資料、系統及設備操作維護手冊及國家/地方規定之竣工資料。

7.操作及維護手冊:乙方應提供至少二份中文操作及維護手冊及具有相同內容的電子文檔,格式最小為A4尺寸活頁夾裝。

十、保修條款

1、乙方保證所出售之標的具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之品質。

2、乙方提供的免費質量保修期和工程維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設備為 1 年、系統為 2年。各系統、設備、材料的品質保證期執行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如各系統、設備、材料的原生產廠商提供高於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之品質保證期,則按原生產廠商的品質保證期執行。保脩金為總工程款的5%,且為總工程的一部分。

3.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和工程維保期內,乙方提供免費運行保養。如出現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並應在2天內免費修復或更換出現缺陷或品質不符的部分與設備。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有權從質保金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相關損失。

5.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甲方或用户未經乙方事先同意進行改造而引起的設備、線路損壞,或因誤操作引起的人為損壞、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壞,乙方應按本條第3款的約定進行保修,可收取適當的維修成本費用。

6.質量保修期和工程維保期滿後,維修中止。如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提供維修服務,則另行簽定維護保養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合同總價千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價的 20 %)及經濟損失。

(1)乙方延遲竣工達 10 天。

(2)乙方偽造或冒用他人營業執照、資質等。

(3)乙方有賄賂甲方行為的。

(4)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施工進度明顯低於項目要求,並影響到其它工種的正常實施的。

(5)設備材料的品牌、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使用貼牌和假冒偽劣產品的。

工程合同模板 篇4

甲 方:

乙 方: (姓名)身份證號: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部整體管理水平,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優勝工地,全面落安全治理各項措施,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消防法規及上級綜治的要求,並結合本項目部的具體情況(規範管理),特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書》,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下列職責:

1、施工班組要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和安全帽,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項目部彙報,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帶一律按50-100元/次處罰。。

2、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拆除和破壞施工產品及半成品,不得偷竊和破壞現場的任何生產設施,一經發現按項目制度處以50-20xx元的罰款。

3、現場內嚴禁打架、偷竊、吸毒、等違法行為,不準留宿來歷不明人員,一經發現,處以50-500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送當地公安部分查處。

4、所有進現場人員必須持身份證,務工證、暫住證,(女性持有計生證)進入施工現場。

5、乙方因生產、生活等原因而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受至處罰的,由項目部直接調查處理,根據情節予以當事人200-5000元罰款。構成刑事犯罪的,送公安部分嚴厲查處。

6、工作時間段嚴禁喝酒,一經發現酒後上班,按每次50元進行處罰,兩次以上,一律開除,並承擔酒後工作所造成的人生安全及一切損失。

7、施工過程中,高空拋物、不繫安全帶及不採取安全措施者,按每次50-200元予以罰款。

8、特殊工種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無證操作者,一經發現按100元/次予以處罰,因無證或違規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9、無故浪費材料,一經發現,處以原材料價格的3倍進行罰款。責任書籤訂後,如乙方違反以上協議內容,一切安全責任均有乙方負責,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止。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5

發包人(全稱):x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樁基(錘擊沉管夯擴樁)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和進度,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就有關樁基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公園。

2、工程地點:新城。

二、工程承包方式、範圍和內容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機械(含機械進出場)、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範圍為xx公園c區荷塘月舍的錘擊沉管夯擴樁樁基施工,機械進出嘗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等由乙方承擔。具體樁數和工程量以建設單位和甲方共同認可的施工圖和工作聯繫單,以及樁基施工記錄為準。

3、工程承包內容為xx公園c區荷塘月舍錘擊沉管夯擴樁樁基施工(含建設單位要求施工的試驗樁)。具體承包內容包括場地平整,障礙物處理,樁位測量放樣定位,鋼筋、砼材料供應,鋼筋籠製作安裝,混凝土現場拌制及澆灌,試件、試塊取樣製作養護試驗,成樁及樁孔防護,施工技術資料收集整理成冊,辦理施工技術資料簽證,施工現場的臨時水電安裝和臨時設施的設置等整個樁基施工全部內容。

三、工程決算單價及結算原則

1、本工程量決算按建設單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函,有關現場監理、業主工作聯繫單、簽證單等,經甲方認可後作為決算依據,甲方雙方約定上述樁基施工的結算單價為570元/m3(不含税金),此此單價按現場監理、建設方和甲方共同認定的實際成型的樁砼量計算,樁空孔部分和超出設計要求的超灌部分砼均不予計價,結算工程量以甲方與建設單位決算的工程量為準。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鋼材、水泥、砂礫材料發票及民工工資表。

3、甲乙雙方約定試驗樁結算單價為570元/m3(不含税金)。

4、乙方樁基施工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承擔,按現場實際用量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四、工程工期

1、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試樁和工程樁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從第一根樁施工開始計算工期,乙方根據甲方的工期如有延期,則延期2天后,第3天開始延期每天按XX元處罰,累計處罰最多不超過樁基工程總造價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監理、業主簽證累計工期順延,乙方發生的增加費用由甲方協助向業主簽證。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3天內,就延誤時間、內容和因此發生的增加費用支出向甲方及時提出報告,由甲方轉報業主、監理並協助簽證。

五、工程質量

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樁基質量為確保合格,不準出現三類樁及三類以上的樁質量問題,不準由於樁質量問題引起對工程評優創杯的質量影響。如由於樁基工程質量問題,導致樁基驗收不合格或影響工程質量評優創杯,除乙方無條件返工處理合格外,甲方可視情對乙方作出質量處罰,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質量處罰。

六、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全面履行合同,確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本工程樁基施工圖紙、地質資料、場地基準標高、基準水準點、總定位座標控制點等有關乙方要求的技術資料。

(3)及時協助乙方做好有關簽證工作,對乙方提交的簽證報告在3天內報送業主並協助督促業主籤復。

(4)負責辦好施工手續,需乙方協助的工作乙方無條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鑿樁工作由甲方負責,不屬乙方施工範圍,如樁頂、樁身等超出標準部分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由甲方在工程款結算時扣回。鑿樁前,相關後續後續單位應與樁基施工人員共同做好相關的現場記錄。

(7)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佈置臨時設施的場地和臨時用水水源、臨時用電電源。

2、乙方責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嚴格按現行標準、規程、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履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確保正常施工。

(2)服從甲方、監理、建設單位的指揮和管理。

(3)服從現場有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監督管理。

(4)負責施工機具、設備和人員調配,乙方保證進場的樁機能滿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員調配投入計劃必須徵得甲方同意,現場管理力量必須滿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事故,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並承擔其費用。考慮到南昌電力供應情況,乙方應自行配備備用電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樁基工程完工後,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監理、建設單位和質監部門認定為齊全完整有效的相關工程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7)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和監督管理等。

(8)工種之間必須友好相處,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9)乙方施工人員家屬探親,禁止上工地現場,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由項目部批准許可,並由本人做好家屬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應由家屬嚴加看管。如發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10)嚴禁在宿舍內用火燒飯和隨意拉電線,以及燒電爐等違反安全管理行為,一經查實處沒收器具並每次罰款100元。如發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11)施工期間發生矛盾,應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彙報,尋求商量解決,嚴禁聚眾鬥毆,如在施工現場發生聚眾鬥毆事件,不論有無理由每次罰款伍仟元;嚴禁在工地或宿舍內賭博,發現時每次罰款貳仟元,罰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押送公安機關處理,項目部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12)乙方勞務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必須簽訂勞務合同,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屬乙方責任,按事故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自負外,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並視責任輕重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13)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即刻上報項目部,嚴禁隱瞞事故不報。

(14)積極配合項目部工作,做好上情下達,及時簽訂各級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5)乙方經濟責任人是樁基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帶頭遵紀守法,不準違章指揮,準確把握安全、質量、進度、效益的關係,保證全員安全,施工順利進行。

(16)積極配合項目部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宣傳及業餘上課,並落實到每個職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以人為本的現場安全氣氛。

(17)乙方必須確保專職技術、質量、安全員的到位,並嚴格履行職責,如不到位項目部有權對乙方作出每天100元每人的處罰。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設置專職安全員,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費用。乙方負責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和相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料。

八、材料供應

本工程樁基所用的鋼筋、水泥、砂石等由乙方自行採購,各種材料質量必須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及時做好進場材料台帳資料和相關簽證工作。

九、樁基驗收

工程具備樁基驗收條件,乙方經甲方同意按現行相關標準、規範、規程等要求組織質量驗收,並通知甲方報送有關部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資料以及驗收報告後,積極協助乙方進行樁基驗收。

十、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備料款和進度款,待荷塘月舍全部工程中50%的工程主體結構完成時,甲方開始支付乙方荷塘月舍樁基工程款的25%,待荷塘月舍全部工程的主體結構全面完成後,乙方荷塘月舍樁基工程款甲方應支付至80%,餘款在荷塘月舍全部工程的主體結構全面完成後三個月時給予付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將施工樁機和機具全部撤離現場,所有涉及施工質量事宜和樁機工程結算的資料,均已經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質監部門書面確認,符合有關質量和結算要求,且履行相關的簽字、蓋章等有效手續,並且整理齊全完整有效的資料上交給甲方後,甲方方準按上述約定付款方式,支付乙方的荷塘月舍樁基工程款。否則,甲方有權暫不予支付乙方樁基工程款。

十一、附則

1、乙方必須有效組織施工人員、機具、材料、資金,必須滿足本工程的進度需要,嚴禁轉包,一旦發現乙方有轉包現象,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應無條件由甲方自行處理。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嚴格執行項目部、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管理混亂,質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隊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應滿足彌補甲方的所有損失後,餘款結算給乙方,對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絕。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送甲方分公司、公司經營科各壹份備案。

4、甲、乙雙方經濟責任人簽字、按手印之日即生效,工程款結清之日失效。

5、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向甲方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合同訂立時間XX年10月20日。

甲方經濟責任人(簽字、按手印):乙方經濟責任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手機及電話:手機及電話:

另附乙方經濟責任人身份證複印件

工程合同模板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該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上營變電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點:上營村。

3、工程主要內容:1500米DN40給水管道安裝。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預定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價及其它

總承包價80000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清工程款項。

四、合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規劃、設計、施工所需的相關要求及數據;

2、監督工期及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配合乙方做好與工程相關的協調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組織施工。

2、乙方保證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每個單項工程結束後及時清理打掃施工現場。

五、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相關驗收規範的標準。

2、工程竣工驗收後達到建設局要求,方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進場前必須提供樣品合格證明,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共同認可,方可進場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結束付50%,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50%。乙方開户名稱:祿豐萬泉供水有限責任公司

開户行:祿豐農行營業室

賬户:

七、工期延誤

若甲方原因則工期順延,若乙方原因則按500元/天罰款。工期嚴重滯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為工程驗收後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遵守甲方及監理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維護好相關設施和保護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並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乙方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合同法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祿豐縣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雙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7

一、單項選擇題

1、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仲裁由的促裁委員會仲裁。

A 工程所在地 B 雙方選定

C 施工單位所在地 D 建設單位所在地

2、在委託代理關係中,因代理人的行為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 )

A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共同承擔責任 B 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C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協商確定責任 D 代理人獨自承擔責任

3、合同法律關係是由( )三要素所構成。

A 主體、客體、內容 B 當事人、合同行為、合同利益

C 法人、合同、權利和義務 D 合同管理、經濟協作、法律責任

4、材料採購合同中對材料質量檢驗的方法,( )是錯誤的。

A 經濟鑑別法 B 化學試驗 C 理論換算法 D 物理試驗

5、FIDIC合同條件規定的“合同有效期”是指從雙方簽署合同協議書之日起至( )止。

A 頒發履約證書日 B 工程接收證書指明的竣工日

C 頒發工程接收證書日 D 承包商提交的結算單日生效日

6、合同變更或解除是一項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雙方( )

A 口頭協商即可 B 應簽訂書面協議

C 與第三方一起協調 D 承辦任何手續

7、某水泥廠因技術問題致使生產的水泥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該廠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換上自己的包裝後,作為樣品與採購方簽訂水泥供應合同,則該合同屬於( )簽訂的合同.

A 採取脅迫手段 B 採取欺詐手段 C 超越經營範圍 D 無效代理

8、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約定有缺陷的情況下( )

A 當事人可以約定補充協議 B 當事人可任意進行

C 當事人不能約定補充協議 D 當事人必須按交易習慣進行

9、《仲載法》規定,組成仲裁庭的仲裁員由( )

A 由一方當事人選定 B 由仲裁委員會指定

C 由仲裁委員會議指定 D 由雙方當事人指定

10、工程師在確有必在時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停施工,但工程師應當在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後( )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A 1天 B 2天 C 7天 D 14天

二、多選題

1、合同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下面確定方法的表述,正確的是( )

A 給付貨幣的,在給付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B 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C 交付動產的,在接受動產一方所在地履行D 履行標的是行為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2、《合同法》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 )的效力。

A 清理條款B 質量條款C 結算條款 D 風險條款

3、在委託監理合同中,屬委託人應履行的義務有( )

A 開展監理業務前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B 負責建設工程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創造外部條件

C 免費向監理人提供開展監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資料

D 與監理人協商一致,選定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

E 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在與第二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4、設計合同承包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 )

A 負責設計變更

B 負責修改預算

C 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D 參與施工組織

E 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規定,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 )

A 支付違約金 B 賠償損失 C 順延工期

D 繼續履行 E 採取補救措施

6、監理工程師對設備採購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 )

A 對合同及時編號、統一管理 B 簽發到貨質量證明

C 分析合同的執行情況 D 監督合同的履行

E 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和結算條款辦理結算

7、在FIDIC合同條件中,工程移交證書的主要作用( )

A 指明竣工日期 B 轉移工程照管責任

C 頒發證書日即缺陷責任期起始日 D 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公開招標條件下,所發佈的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 )

A 工程概況 B項目資金來源 C 投標須知 D 評標方法 E 招標範圍

9、根據《合同法》規定,生效的要約可因一定事由的發生而失效,這此事由包括( )

A 要約人依法撤回要約 B 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C 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D 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變更

E 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10、委託合同的基本特徵有( )

A 合同的標的是勞務 B 必須是有償合同 C 合同是諾成,非要式合同

D 條款內不包括違約責任 E 合同是雙務的

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B 2.D 3.A 4.C 5.D 6.B 7.B 8.A 9.D 10.B

二.、多選題

1.B、D 2.A、B、C 3.A、B、C、E 4.A、B、C、E 5.A、B、D、E 6.A、D 7.A、B 8.A、B、E 9.B、C、D、E 10.A、C、E

工程合同模板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郵編:_______郵編:_______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合同內容

1.1甲方工程名稱:

1.2項目地址:

1.3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向甲方該工程提供“________”板式櫃、配套五金件及電器產品的供貨、安裝及相關服務。

第二條合同數量及合同價款

合同總造價暫定200萬元(大寫貳佰萬元整),合同價款為含製作、運輸、搬運、安裝、調試、税金、服務、水電費等在內的綜合包工包料價格,不再計取任何費用。最終結算按實際數量結算。如方案另有調整,按附件一報價單的單價進行按實結算。

材料的詳細單價、配置説明見附件一,具體方案以甲方最終確認的方案為準。

備註:合同數量暫定電器部分803套,櫥櫃部分約為400套。

第三條結算方法

3.1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單價、按實結算。

3.2付款方式:轉帳支票/電匯/其他。

3.3付款方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對生產、安裝過程進行監督,要求乙方對生產、安裝過程中的疑問做出解釋。

4.2甲方負責廚房冷、熱進水及排水的安裝到位。

4.3甲方原因造成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乙方在書面交由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後,可將工期延長,不算違約。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請甲方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2乙方請甲方對不和本合同圖紙要求的現場狀況進行限期整改。

5.3乙方負責本合同工程之生產、運輸、安裝及售後服務。

5.4乙方必須對安裝完工的產品進行調試、驗收。

5.5乙方必須按室號移交產品説明書、保修卡、合格證。

5.6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服從甲方、監理部及裝飾總包單位的管理,如對精裝修成品造成損壞,應按原價進行賠償。如因其他分包企業對成品廚櫃造成損壞,由甲方督促造成損壞的一方按原價進行賠償。

5.7售後服務:詳見附件二保修説明。

5.8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持現場的乾淨整潔,產生的垃圾必須日做日清。

第六條工程進度及工程驗收

6.1到貨日期及安裝進度:供貨安裝分兩批,第一批安裝工期為20________年3月30日前安裝完畢,第二批(現場具備安裝條件)安裝工期為20________年4月10日前安裝完畢。

6.2驗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標準驗收。

6.3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傢俱安裝完畢並完成自檢後,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批次產品質量、數量的驗收。甲方應在驗收產品質量、數量後在乙方驗收單上簽字確定,如驗收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未在乙方驗收單上簽字,,則視為數量屬實。

6.4如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整改,並重復6.3驗收程序。

6.5本合同工程驗收以由乙方出樣並經甲方驗收確認的板式傢俱為準,板式傢俱材料參照附件一中的報價單。

6.6對在本合同工程驗收當中雙方存在異議的部分,雙方參照《家用廚房設備》國家標準GB/T18884.2-20________執行。

6.7在甲方向乙方確認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第七條安全生產和防火

7.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施工條件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甲方為廚房設計的供電系統應滿足廚房電器的總容量要求,並符合有關設計規範。

7.2乙方提供的施工圖和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

7.4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供貨期供貨並安裝。如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供貨及施工,每推遲24小時,扣除該批次工程總款的0.5‰作為補償,超過15天未能按約定時間施工,需方並有權另行選用分包商。

8.2甲方負責在產品質量、數量驗收,並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過程中配合不協調,若屬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需由甲方簽證工期順延。

第九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至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結束。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十一條附則

11.1乙方需據精裝修施工單位的進度計劃安排施工。

第十二條合同份數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簽字後生效):

工程地點:

聯繫電話: 移動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人(姓名):

聯繫電話: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面積: m2

1.2工程內容(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1.3工程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提供部分主材。

2.乙方包工,甲方提供部分主材。

1.4工程期限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施工圖紙

1.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

2.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物品、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物品、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原則。

3.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施工中嚴格執行案例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第五條 材料供應

5.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如果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並負責。

第六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工程質量,由雙方商議的標準執行。

第七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7.1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

金額大寫:

7.2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款分四次付清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款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木工進場時甲方支付二期款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塗飾工進場時,甲方支付三期款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餘款於工程完畢後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工後自動終止。

第九條 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意見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可則向相關部門提出上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10

[摘要]在建設工程開始施工之前會簽訂一些合同,這些合同所起到的作用就是規範工程項目,並且合同中也明確的寫明瞭發包人以及承包人在此工程中應該執行的內容。本文我們就根據目前建設工程的施工市場發展前景對合同管理的問題進行分析,並給出合理的建議。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分析

引言

在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要在一些問題上達成一致,使施工過程更加順利,但是施工合同的內容比較複雜,所以在管理合同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

1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主要是用來規範施工方操作的一份文件,在施工中的每一項標準都是由此施工合同進行規定,在合同中所出現的對於工程施工質量的要求、工程所用工期以及整個工程造價都是在兩方進行協商之後並且達成一致的,所以當施工合同一旦簽訂,對工程施工的生產計劃和技術標準也都確立下來,並且雙方在施工中所承擔的責任和要履行的義務也在合同中有詳細的説明,合同管理的好壞對於項目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術經濟效果和目標實現都有直接的影響,這樣也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施工的管理體系。

2傳統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問題

2.1對於施工合同沒有正確的認識

施工合同在施工中十分重要,而這一點被很多企業所忽視,所以導致合同的執行力度不足。是因為某些企業或者單位不重視對合同的管理,所以這些企業或者單位沒有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也沒有足夠的經費進行保障,無法對工程施工進行對比和排查。

2.2合同的執行力度不足

在施工合同中出現的內容都是由兩方進行協商後並達成一致,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履行施工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以及責任。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爭議,必須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否則會造成兩方毀約的後果。另外,如果施工合同管理只存在於紙張上,沒有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進行嚴格的管理會延長工程工期,耽誤工程款的交付等。

2.3缺乏完整的合同管理體制

由於建設單位沒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導致合同管理沒有特定的人員進行管理,出現問題時員工推卸責任,給建設單位造成利益損失。

3提高合同策劃的科學性

對於一項工程來説,其建設施工和合同的總體策劃有直接的影響,要明確合同總體策劃的根本性和指導性的地位,將影響工程建設和合同簽訂所出現的問題反映出來。首先怎樣將工程量進行劃分,保證每個合同都獨立承擔相應的工程量;其次工程承包中的委託方式以及承包方法如何進行選取;要採取什麼類型的合同形式;合同中要明確哪些注意事項等,以上列出的幾點都是需要建設單位管理好。

4在工程施工中高效合同管理

4.1建立實施合同的保障體系

4.1.1在建設單位中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聘請專業的工作人員進行合同管理的工作,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使建設單位能夠更加專業化和高效化。

4.1.2對所有的工作人員進行合同法的觀念教育,將合同制定和履行合同的執行力提高上去,讓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有法律意識,明白違約的嚴重性和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4.1.3仔細分析合同的履行情況,每一個環節都要在合同管理的工作中落實,包括施工小組和技術人員與承包方的詳細業務。組織工作人員對工程合同進行學習和解讀十分重要,讓工作人員對合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避免在合同管理時出現違規的現象。

4.2提高合同追蹤的及時性

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的影響因素,導致實際的建設情況與本來計劃的有比較大的偏差,而這種產生的偏差在累積中會不斷的擴大,最後會造成合同的執行力度增大,解決此問題的方法就是對合同進行追蹤,分析出現的問題並找出原因,最終達到合同穩定執行的目的。

4.3加大對於合同的管理力度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加強合同的管理力度十分重要。為了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建設單位必須將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作為規範建築市場的重要內容,要加大對於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對待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可以阻止招投標,不給辦理工程報建手續,盡力將建築市場風氣淨化。

4.4根據合同分析進行監督

4.4.1監督工程施工現場中的代表以及施工小組和其他工作單位,給施工小組提供幫助,確保施工計劃的落實,同時在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結合合同內容進行講解。

4.4.2在一項工程中會有很多合同,比如説設計合同、造價合同等,這些合同對工程相對應的地方都有一定的要求,這就形成了一個管理網絡,對於這些合同要進行梳理,保證每個合同所提到的部分都能順利進行。

4.4.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的請求,命令以及會議內容都要進行詳細的記錄,在合同中找到相應的規定進行管控,防止出現差錯。

4.5避免合同中的違約現象

現在我國施工合同履約率較低,據統計平均合同履約率只達到了50%,已經給我們國家市場的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所以在工程項目開始施工之前,必須對於施工合同中所列出的內容仔細審查,儘量避免出現合同違約的現象。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不同的意見,雙方應該根據現有的制度進行協商解決,其中包括對工程質量的保證制度,工程的安全防範措施管理制度等。

5結束語

根據本文的描述來看,在建設的過程當中有一個好的合同對於工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並且在最近幾年的建築行業發展中,由於工程合同管理不善而造成工程質量較差以及合同糾紛的情況是非常的多的,通過上文的詳細分析,介紹了幾個主要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針對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其中包括合同簽約、規範、管理以及履行情況等等,並且這些具體措施的實施有效的解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問題,為建築行業的發展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參考文獻

[1]史振龍.建築工程合同管理特點的闡述[J].建材與裝飾,20xx(08):114-115.

[2]羅標.解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及其索賠[J].低碳世界,20xx(20):246-247.

[3]潘軍鋒.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判疑難問題研究[J].法律適用,20xx(07):65-73.

[4]李祥軍,晉宗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爭議成因及對策研究[J].建築經濟,20xx(08):62-65.

工程合同模板 篇11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所起到的作用並不遜於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進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隨着建築市場的繁榮和競爭的加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完善的合同能夠將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的規定,是保證工程進度、成本、質量等方面的基礎。文章從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重點探討了當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分析;對策探討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隨着我國建築領域市場機制的逐步完善,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將會越來越突出,施工合同的確立將會成為調節發承包雙發經濟利益關係的重要憑證,也是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基本保障。對於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對於建築工程項目各參與方自身利益的維護。並且施工合同能夠將發承包雙方在建築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各項責任義務及權力等方面進行明確的規定,是合同各參與方能夠自覺履行相應的義務,行使相應的權利。由於建築工程不可預見性的因素較多,完善的施工合同更加能夠有效的維護合同各參與方各自的利益,確保建築工程項目能夠有序的進行。並且合同的存在也為建築工程項目的合同參與方提供瞭解決糾紛的依據,使得項目各參與單位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2.1法律意識淡薄

從現階段的建築工程領域來看,不公正合同的存在仍舊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發承包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存在着明顯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現象,仍有許多建築工程合同的多數條款是由發包單位制定,而且這些條款多強調了承包單位的義務,卻在強調義務的同時有意的弱化發包單位的對等義務,尤其是在違約和賠償等方面。而且也有的發包單位在建築工工程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規定自身違約行為的處罰辦法,這就使施工單位的合同風險加大,而且也有失合同簽訂的公平原則。而且由於近年來建築市場的繁榮,許多建築單位為了競爭而過分的降低自身在工程合同中的地位,這就使許多建設單位利用合同來規避自身的風險,將這部分風險更多的轉移到施工單位身上。而面對這樣的合同的時候,許多施工單位為了獲利而不得不採取偷工減料的方式來保證自身的經濟效益,甚至有的單位出現轉包等違法現象,這就給建築工程的質量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2.2合同文本不規範

我國工商總局及建設部針對於建築市場聯合制定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但是仍有許多建設單位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轉移風險和迴避業主義務,而不採用標準的合同文本。

2.3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的現象同樣充斥着當前的'建築工程市場,給市場秩序造成了極大的衝擊。許多建設單位為了符合相應的法律程序而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同時又與施工單位商定再簽訂一份施工合同。這種合同從法律意義上而言屬於無效合同,不僅對於合同雙方的利益維護不利,而且還有可能會對建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留下巨大的隱患。

3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探討

3.1加強對於承包單位的資質管理

我國建築市場實行准入制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承攬工程,這是建築法為了確保建築工程市場規範和建築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的最基本的規定。而這一規定對於規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也有着非常積極的作用。避免了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杜絕了過分壓價的競爭,也更能夠為建設工程的發承包單位雙方提供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簽訂工程合同的環境。

3.2規範工程招投標管理

建築工程招投標制度也是規範建築工程市場競爭行為的有效措施,對於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有着更加積極的作用。符合公開招標條件的項目必須實行公開招標,為參與投標的施工單位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同時也要加強對於招投標的管理,堅決打擊串標、圍標等違法招投標行為。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對於陰陽合同這種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行為要予以堅決的打擊,規範建設工程市場的合同行為。

3.3推行合同示範文本

為了更好的規範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問題,我國應當借鑑於國際發達國家的經驗,大力推行建築工程合同示範文本。隨着全球化的進程,我國建築市場也面臨着與國際接軌的問題,在這方面我國建設工程領域首要做的就是在合同管理方面進行規範和加強。我國新的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很大程度上參考了FIDIC合同的文本格式,比以往的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有了很大的改進,更加利於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建設工程領域的健康發展,也將建設工程項目發承包雙發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於規範和引導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行為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3.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最大的難點就在於糾紛的解決,隨着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工程項目數量頗多,但是也存在着許多建設單位蹭市場熱度,在資金沒有完全到位的情況下就上馬項目,這樣的做法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因此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市場的規範和管理工作,嚴把審查關,提高建設單位的履約能力,對於資金不到位的項目堅決不予辦理工程報批手續,努力取締墊資、帶資施工項目,從源頭上給予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利,更進一步的維護工程承包單位的合法利益。

4結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項目管理的基礎,只有合同雙方能夠真正的站在公平、公正、公開的角度上,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夠有所保證。而有了這些保證,建築工程項目才有可能會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之下順利的實施。

參考文獻:

[1]趙微.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xx(8):13.

[2]周麗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門窗,20xx(5):56.

工程合同模板 篇12

游泳池專項設計合同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 託乙方承擔珠江廣場項目酒店游泳池專項設計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

第二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珠江廣場項目皇冠假日酒店 2、工程地點:深圳市龍崗區龍崗中心城龍翔大道與龍城北路交匯處

3、設計及服務範圍:1.珠江廣場項目皇冠假日酒店恆温游泳池施工圖設計

2.配合施工技術指導、施工圖紙修改、變更、優化設計

3.配合珠江廣場項目驗收、移交

4、本工程的投資控制(選擇其中一項):

( )本工程實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值為 / 元/m2或總造價不超過 / 萬元。 (√)本工程不實行限額設計,但各設計階段的估算、概算、預算須報甲方審批。

5、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和文件的內容、要求及提交時間見附件二; 設計文件確認表(見附件三)。

第三條設計費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含税價總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_ 3.7 萬元,其中設計階段 2.96萬元,服務階段 0.74 萬元,本合同付款分為設計階段和服務階段,設計階段內的工作佔合同總金額的80%,服務階段內的工作佔合同總金額的20%。

2、設計階段設計費的支付,應在該階段內每完成一項工作內容(包括設計文件和服務),並經甲方籤認《設計文件確認單》(附件三)後30天內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3、服務階段費用的支付:

(1)在該階段內,現場配合施工的工作內容佔本階段費用的80%,工作內容以配合現場施工為主,包括進行必要的安裝技術指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圖紙修改、變更和合理性優化。該階段工作需甲方籤認《現場施工服務階段確認單》(附件四)後30天內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2)驗收、移交階段費用的支付需待本項目通過相關專項驗收和成功移交洲際酒店管理集團後方可支付。

4、乙方在甲方支付以上款項的同時須提供合法有效等額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5、設計費和服務費包括其它雜項支出。雜項支出包括:曬圖(圖紙共一式八份)、複印、釘裝、計算機光盤、長途電話、傳真、航空郵件、速遞費用、供貨運輸費、垃圾清理費、施工水電費及成品保護費等等。

6、設計費和服務費包括相關設計人員現場辦公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7、設計費和服務費包含工程所在國家應付税款。

第四條設計內容及要求

1、皇冠假日酒店游泳池設計範圍

該游泳池為室內恆温恆濕游泳池,

工藝系統設計需經濟合理,同時滿足洲際標準和五星級酒店定位,設計泳池設備相關參數滿足甲方招標要求。設計內容主要包括水處理循環系統、給排水系統、恆温系統、恆濕系統、池水照明系統、控制系統等。包含因機電二次深化設計互提條件引起的圖紙優化設計。

2、配合現場服務範圍

乙方須及時跟蹤現場施工進度,對現場施工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對專業設備安裝和系統調試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圖紙按甲方要求進行必要的修改、變更和優化設計,同時乙方須配合甲方對施工進行專項驗收。

3、設計深度

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符合洲際標準。設計圖紙須充分消化甲方提供基礎資料,準確表達給排水接口位置,水處理工藝經濟合理,繪製詳細的平剖面圖和安裝詳圖,達到施工圖設計深度。同時滿足現場施工、滿足甲方材料設備招標需要,最終圖紙需加蓋出圖章。

4、設計時間和出圖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合同約定的資料、文件後,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設計內容及要求30天內完成圖紙,出圖方式為藍圖,共10套,並裝訂成冊。甲方指定的圖紙接收人為珠江廣場項目部設計文祕 陳式婷 。如有變更,甲方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甲方應提供的具體資料及文件內容見附件。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時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順延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15天以上時,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商定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

2、因乙方提交設計資料的設計深度、設計風格、設計質量及服務質量等不符合甲方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乙方應予以返工或提高服務質量,甲

方不再另行支付設計費用。

3、負責該工程設計會審的組織工作及有關費用。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資料文件及提供服務。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經甲方批准的上一階段設計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並應嚴格執行國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等進行設計,並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設計中採用尚未成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

4、初步設計經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審查後,提出在原定任務書或設計委託範圍內進行必要修改的,乙方應負責承擔,並不得影響設計工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一天,應承擔該階段應付金額 1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每個階段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結算後預付款返還甲方。

3、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延誤超過1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設計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部分。

5、在甲方進行本設計所涉及工程的建設過程中,乙方應指定本項目設計負

工程合同模板 篇13

非招標廠區道路工程施工合同提要:質量標準和驗收:按本合同第一條工程內容要求和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驗收。雙方另有約定,以雙方約定為準

非招標廠區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 合同編號: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施工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工程價款:

二、質量標準和驗收:

按本合同第一條工程內容要求和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驗收。雙方另有約定,以雙方約定為準。

三、承包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況下的損壞由承包方負責,出現質量問題由承包方免費負責修理,質保期限為 月,承包方在接到發包方通知後24小時內上門服務。承包方未按時上門的,發包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維修,費用從承包方預留的質保金中扣除。

四、工程施工期限:

從 年月 日起 天(日曆日)完工,若因工程內容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工期可予以調整。

五、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此工程必須按合同附件圖紙規定施工,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材料進場需經發包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時間:

餘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後支付。

七、工期提前和延誤責任:

承包方必須根據本合同工期完成,如延期,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如下雨、停水、停電等客觀原因,根據實際情況順延。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合同共 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

1、在工程施工中,如承包方發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負責,同時承擔對發包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包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內容施工,不得分包和轉包。

甲方: 乙方:

單位地址:z省z市z街道z路 號 單位地址: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傳真:傳真:

工程合同模板 篇14

一、詞語涵義

1 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人:指與發包人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人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 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人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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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1.4 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人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監理人按第18.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 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 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二、合同文件

2 語言文字和法律

2.1 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 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人作出解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內。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 發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 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人應在其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 發佈開工通知

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發佈開工通知。

4.3 安排監理人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人應在開工通知發出前安排監理人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人用地範圍和期限,辦清施工用地範圍內的徵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完成由發包人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 提供測量基準

發包人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託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現場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 辦理保險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人投保的保險。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人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 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提供應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 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人應按第33條、第35條和第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 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人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 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

發包人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 環境保護

發包人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人按第30條規定所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並監督其實施。

4.14 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人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 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5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 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人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發包人免於承擔由於承包人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 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人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人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 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 執行監理人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人應認真執行監理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

5.5 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人負責的施工圖紙,報送監理人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 辦理保險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險。

5.7 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 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人應嚴格按施工圖紙和《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 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人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 環境保護

承包人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按第30條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

5.11 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人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人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 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人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人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 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人前,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移交後承包人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人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發包人為止。

5.14 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其人員、施工設備和剩餘材料。

5.15 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 履約擔保

6.1 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訂協議書前向發包人提交經發包人同意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人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

6.2 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人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人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人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後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人。

五、監理人和總監理工程師

7 監理人和總監理工程師

7.1 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人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人要求監理人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人批准,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人行使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人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人無權免除或變更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或發包人的義務、責任和權利。

7.2 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人駐工地履行監理人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人應在開工通知發佈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人,總監易人應由發包人及時通知承包人。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並通知承包人。

7.3 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監理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範圍通知承包人。他們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 監理人的指示

(1)監理人的指示應蓋有監理人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人收到監理人指示後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人對監理人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監理人研究後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並通知承包人。若監理人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人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人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人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後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人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人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只從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 監理人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人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採取可能涉及發包人或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並與雙方充分協商後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聯絡

8 聯絡

8.1 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

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 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七、圖紙

9 圖紙

9.1 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僅作為承包人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於施工。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僅作為發包人選擇中標人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於施工。

9.2 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人委託監理人提供給承包人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人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期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人。由於發包人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人按發包人施工圖紙繪製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期限報送監理人審批。監理人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批覆承包人。承包人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人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批覆承包人,則應視為監理人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人的批覆不免除承包人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 施工圖紙的修改

發包人委託監理人提交給承包人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人在該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簽發施工圖紙的修改圖給承包人,具體期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承包人應按修改後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圖紙的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 圖紙的保管

監理人和承包人均應按第1.2款(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 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人和承包人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 轉讓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也不得轉讓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人的開户銀行代替承包人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人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人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償的權利轉讓給承包人的保險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應經批准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後分包出去。主體工程不允許分包。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人同意的部分分包工作,亦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分包人應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人徵得監理人同意。(1)按第12.1款的規定提供勞務。

(2)採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1)發包人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人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發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人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人的其他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由承包人與其簽訂分包合同,並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人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徵得承包人的同意,此時發包人應負責協調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因此項分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人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人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於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而又屬承包人的安排和監督責任所無法控制的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人負責,發包人也應直接向指定分包人追索,承包人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人的人員及其管理

12 承包人的人員

12.1 承包人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人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僱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相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 承包人項目經理

(1)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承包人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人聯繫時,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決定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監理人提交報告。

(2)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人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人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人指派的項目經理應經發包人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徵得發包人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並通知監理人。

13 承包人人員的管理

13.1 承包人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他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併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幹應相對穩定,上述人員的調動應報監理人同意。

13.2 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84天內向監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承包人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人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 承包人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人應在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説明承包人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人有權隨時檢查承包人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 監理人有權要求撤換承包人的人員

承包人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人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人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 保障承包人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人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人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人應做到(但不限於):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人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佔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並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以及符合環境保護和衞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採取有效的防止粉塵、降低噪聲、控制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措施。若其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人應有責任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後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合同規定由承包人負責採購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經與供貨廠家簽訂供貨協議,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人。

14.2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進度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並抄送發包人。監理人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後,應與發包人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人,並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交貨時,承包人不應拒絕,並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人批准,否則由於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貨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6)若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後,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5 承包人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 承包人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人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准前,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並需經監理人核查後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換合同規定的承包人設備時,須經監理人批准。

15.2 承包人的材料和設備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人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人在徵得監理人同意後,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於自己的閒置設備。

15.3 承包人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人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並應由具有設備檢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人檢查後才準進入工地。承包人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並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人擬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人的施工設備。若承包人計劃租賃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並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後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人從其他人處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人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人或發包人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15.5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人一旦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或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承包人應予及時增加或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 交通運輸

16.1 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人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人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人和監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 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 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

承包人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 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進度

17 進度計劃

17.1 合同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期限以及監理人的指示,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監理人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批覆承包人。經監理人批准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作為控制本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並據此編制年、季和月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在施工總進度計劃批准前,應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和監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進展。

17.2 修訂進度計劃

(1)不論何種原因發生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7.1款所述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在28天內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監理人應在收到該進度計劃後的28天內批覆承包人。批准後的修訂進度計劃作為合同進度計劃的補充文件。

(2)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施工進度計劃拖後,承包人均應按監理人的指示,採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承包人應在向監理人報送修訂進度計劃的同時,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趕工措施應以保證工程按期完工為前提調整和修改進度計劃。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後,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後,應按第20.3款的規定辦理。

17.3 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進度計劃

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的內容和期限,並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控制要求,編制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

17.4 提交資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應在按第17.1款的規定向監理人報送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同時,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格式,向監理人提交按月的資金流估算表。估算表應包括承包人計劃可從發包人處得到的全部款額,以供發包人蔘考。此後,如監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還應在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提交修訂的資金流估算表。

18 工程開工和完工

18.1 開工通知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並從開工日起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

18.2 發包人延誤開工

監理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發出開工通知或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的必要條件,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後立即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8.3 承包人延誤進點

承包人在接到開工通知後14天內未按進度計劃要求及時進點組織施工,監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7天內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趕工措施報告應詳細説明不能及時進點的原因和趕工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承包人應在上述規定的完工日期內完工或在第20.2款和第21條規定可能延後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內完工。

19 暫停施工

19.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屬於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費用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2)由於承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3)由於現場非異常惡劣氣候條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證安全所必須的暫停施工。

(5)未得到監理人許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6)其他由於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19.2 發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屬於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均為發包人的責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

(1)由於發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2)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因素引起的暫停施工。

(3)其他由於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19.3 監理人的暫停施工指示

(1)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佈暫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應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暫停施工。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人應在暫停施工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於發包人的責任發生暫停施工的情況時,若監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提出暫停施工的書面請求,監理人應在接到請求後的48小時內予以答覆,若不按期答覆,可視為承包人請求已獲同意。

19.4 暫停施工後的復工

工程暫停施工後,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人應立即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復工通知後,應在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9.5 暫停施工持續56天以上

(1)若監理人在下達暫停施工指示後56天內仍未給予承包人復工通知,除了該項停工屬於第19.1款規定的情況外,承包人可向監理人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監理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後28天內准許已暫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繼續施工。若監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則承包人有權作出以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合同中部分工程時,按第39.1款規定將此項停工工程視作可取消的工程,並通知監理人;當暫時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可視為發包人違約,應按第42條的規定辦理。

(2)若發生由承包人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時,承包人在收到監理人暫停施工指示後56天內不積極採取措施復工造成工期延誤,則應視為承包人違約,可按第41條的規定辦理。

20 工期延誤

20.1 發包人的工期延誤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使關鍵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拖後而造成工期延誤時,承包人可要求發包人延長合同規定的工期。(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項的工作內容。

(2)增加合同中關鍵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第39.1款規定的百分比。

(3)增加額外的工程項目。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6)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擾或阻礙。

(8)其他可能發生的延誤情況。

20.2 承包人要求延長工期的處理

(1)若發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並在發出該通知後的28天內,向監理人提交一份細節報告,詳細説明發生該事件的情節和對工期的影響程度,並按第17.2款的規定修訂進度計劃和編制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若發包人要求修訂的進度計劃仍應保證工程按期完工,則應由發包人承擔由於採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

(2)若事件的持續時間較長或事件影響工期較長,當承包人採取了趕工措施而無法實現工程按期完工時,除應按上述第(1)項規定的程序辦理外,承包人應在事件結束後的14天內,提交一份補充細節報告,詳細説明要求延長工期的理由,並修訂進度計劃。此時發包人除按上述第(1)項規定承擔趕工費用外,還應按以下第(3)項規定的程序批准給予承包人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

(3)監理人應及時調查核實上述第(1)和(2)項中承包人提交的細節報告和補充細節報告,並在審批修訂進度計劃的同時,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和補償費用的合理額度,並通知承包人。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由於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承包人應按第17.2款(2)項的規定採取趕工措施趕上進度。若採取趕工措施後仍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擔採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外,還應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逾期完工違約金額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誤構成違約時,應按第41條的規定辦理。

21 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徵得發包人同意後,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時,則應由監理人核實提前天數,並由發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獎金。

21.2 發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時,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共同協商採取趕工措施和修訂合同進度計劃,並由發包人和承包人按成本加獎金的辦法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

(1)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後的進度計劃。

(2)承包人的趕工措施。

(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費用和獎金。

十三、工程質量

22 質量檢查的職責和權力

22.1 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的84天內,向監理人報送一份內容包括質量檢查機構的組織和崗位責任及質檢人員的組成、質量檢查程序和實施細則等的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

22.2 承包人的質量檢查職責

承包人應嚴格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定期提交監理人審查。

22.3 監理人的質量檢查權力

監理人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為監理人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監理人到施工現場或製造、加工地點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進行察看和查閲施工記錄。承包人還應按監理人指示,進行現場取樣試驗、工程複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提供試驗樣品、試驗報告和測量成果以及監理人要求進行的其他工作。監理人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23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

23.1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和交貨驗收

(1)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承包人會同監理人進行檢驗和交貨驗收,驗收時應同時查驗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承包人還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並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人,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監理人應按合同規定參加交貨驗收,承包人應為監理人進行交貨驗收的監督檢查提供一切方便。監理人蔘加交貨驗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檢驗和交貨驗收中應負的責任。

(2)發包人負責採購的工程設備,應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共同進行交貨驗收,並由發包人正式移交給承包人。在驗收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進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並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人,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設備安裝後,若發現工程設備存在缺陷時,應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屬設備製造不良引起的缺陷應由發包人負責;如屬承包人運輸和保管不慎或安裝不良引起的損壞應由承包人負責。

23.2 監理人進行檢查和檢驗

對合同規定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監理人與承包人按商定的時間和地點共同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監理人未按商定的時間派員到場參加檢查或檢驗,除監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檢查或檢驗,並立即將檢查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人。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監理人應在事後確認承包人提交的檢查或檢驗結果,若監理人對承包人自行檢查和檢驗的結果有疑問時,可按第22.3款的規定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結果證明該材料或工程設備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承包人承擔抽樣檢驗的費用;檢驗結果證明該材料或工程設備質量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發包人承擔抽樣檢驗的費用。

23.3 未按規定進行檢查和檢驗

承包人未按合同規定對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規定補作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行,並應承擔所需的檢查和檢驗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監理人有權按第26.2款規定指示承包人予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2)監理人的檢查或檢驗結果表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監理人可以拒絕驗收,並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除應立即停止使用外,還應與監理人共同研究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3)若按第23.1款(2)項規定的檢查或檢驗結果表明,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權拒絕接收,並可要求發包人予以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3.5 額外檢驗和重新檢驗

(1)若監理人要求承包人對某項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的檢查和檢驗在合同中未作規定,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額外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行,但應由發包人承擔額外檢驗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不論何種原因,若監理人對以往的檢驗結果有疑問時,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檢驗,承包人不得拒絕。若重新檢驗結果證明這些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承包人承擔重新檢驗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若重新檢驗結果證明這些材料和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發包人承擔重新檢驗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3.6 承包人不進行檢查和檢驗的補救辦法

承包人不按第23.3款和第23.5款的規定完成監理人指示的檢查和檢驗工作,監理人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員或委託其他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或人員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不得拒絕,並應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24 現場試驗

24.1 現場材料試驗

承包人應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試驗室,配備足夠的人員和設備,按合同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進行各項材料試驗,併為監理人進行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監理人在質量檢查和檢驗過程中若需抽樣試驗,所需試件應由承包人提供,監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試驗設備,承包人應予協助。上述試驗所需提供的試件和監理人使用試驗設備所需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4.2 現場工藝試驗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進行現場工藝試驗,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在施工過程中,若監理人要求承包人進行額外的現場工藝試驗時,承包人應遵照執行,但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影響的工期應予以合理補償。

25 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

25.1 覆蓋前的檢查

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經承包人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後的24小時內,承包人應通知監理人進行檢查,通知應按規定的格式説明檢查地點、內容和檢查時間,並附有承包人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監理人應按通知約定的時間派員到場進行檢查,在監理人員確認質量符合《技術條款》要求,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才能進行覆蓋。

25.2 監理人未到場檢查

監理人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到場進行隱蔽工程和工程隱蔽部位的檢查,不得無故缺席或拖延。若監理人未及時派員到場檢查,造成工期延誤,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和賠償其停工、窩工等損失。

25.3 重新檢查

對隱蔽工程或工程的隱蔽部位按第25.1款規定進行檢查並覆蓋後,若監理人事後對質量有懷疑,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鑽孔探測以至揭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其重新檢查所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按第23.5款(2)項規定的相同原則劃分責任。

25.4 承包人私自覆蓋

承包人未及時通知監理人到場檢查,私自將隱蔽部位覆蓋,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採用鑽孔探測以至揭開進行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6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處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滿足《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規定的等級、質量標準和技術特徵。監理人在工程質量的檢查和檢驗中發現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時,可以隨時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並禁止在工程中繼續使用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處理

(1)由於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設備造成了工程損害,監理人可以隨時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補救,直至徹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系由發包人提供的,應由發包人負責更換,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若承包人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監理人的上述指示,則發包人有權委託其他承包人執行該項指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利潤以及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7 測量放線

27.1 施工控制網

監理人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承包人應根據上述基準點(線)以及國家測繪標準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測設自己的施工控制網,並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理人審批。

承包人應負責管理好施工控制網點,若有丟失或損壞,應及時修復,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復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完工後應完好地移交給發包人。

27.2 施工測量

承包人應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施工測量放線工作,並應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員、儀器、設備和其他物品。

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監理人監督下進行抽樣複測,當複測中發現有錯誤時,承包人必須按監理人指示進行修正或補測,發包人將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複測費用。

27.3 監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網

監理人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網,承包人應及時提供必要的協助,發包人亦不再為此另行支付費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網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28 補充地質勘探

在合同實施期間,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進行必要的補充地質勘探和提供有關資料;承包人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進行補充地質勘探時,須經監理人批准,並應向監理人提交有關資料,上述補充勘探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其臨時工程所需進行的補充地質勘探,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十四、文明施工

29 文明施工

發包人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發包人對文明施工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免除承包人按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條規定應負的責任。

29.1 治安保衞

(1)發包人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發包人應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監理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認真執行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監理人在檢查中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指示承包人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時,則監理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

(2)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其安全職責。承包人應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的安全人員,加強對施工作業安全的管理,特別應加強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業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具,並經常對其職工進行施工安全教育。

(3)發包人或委託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隊伍負責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備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設備和救助設施。

(4)發包人或委託監理人在每年汛前組織承包人和有關單位進行防汛檢查,並負責統一指揮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災工作。

承包人應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防汛和抗災等工作,按發包人的要求和監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檢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資和器材,按合同規定做好汛情預報和安全度汛工作。

30 環境保護

30.1 環境保護責任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30.2 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人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人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十五、計量與支付

31 計量

31.1 工程量

《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人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表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人按第27.2款的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人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人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5)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人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1.3 計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1.4 計量單位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31.5 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

承包人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32 預付款

32.1 工程預付款

(1)工程預付款的總金額應不低於合同價格的10%,分兩次支付給承包人。第一次預付款的金額應不低於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的40%。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的額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工程預付款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預付款應在協議書籤訂後21天內,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了經發包人認可的工程預付款保函,並經監理人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批准後予以支付。工程預付款保函在預付款被髮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額為本次預付款金額,但可根據以後預付款扣回的金額相應遞減。

(3)第二次預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設備進入工地後,其估算價值已達到本次預付款金額時,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人核實後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收到監理人出具的付款證書後的14天內支付給承包人。

(4)工程預付款由發包人從月進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時開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時全部扣清。在每次進度付款時,累計扣回的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a

r=-------(c-f1s)

(f2-f1)s

式中:r––每次進度付款中累計扣回的金額;

a––工程預付款總金額;

s––合同價格;

c––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f1––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開始扣款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達到合同價格的比例;

f2––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全部扣清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達到合同價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計完成金額均指價格調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額。

32.2 工程材料預付款

(1)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達工地並滿足以下條件後,承包人可向監理人提交材料預付款支付申請單,要求給予材料預付款。

①材料的質量和儲存條件符合《技術條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達工地,並經承包人和監理人共同驗點入庫;

③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訂貨單、收據或價格證明文件。

(2)預付款金額為經監理人審核後的實際材料價的90%,在月進度付款中支付。

(3)預付款從付款月後的6個月內在月進度付款中每月按該預付款金額的1/6平均扣還。

33 工程進度付款

33.1 月進度付款申請單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按監理人規定的格式提交月進度付款申請單(一式4份),並附有第31.2款規定的完成工程量月報表。該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項目及其他項目的應付金額。

(2)經監理人籤認的當月計日工支付憑證標明的應付金額。

(3)按第32.2款規定的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

(4)根據第37條和第38條規定的價格調整金額。

(5)根據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有權得到的其他金額。

(6)扣除按第32條規定應由發包人扣還的工程預付款和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

(7)扣除按第34條規定應由發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額。

(8)扣除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付給發包人的其他金額。

工程合同模板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建設工程承發包過程中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發生,根據國家、省和廣州市有關建設工程承發包以及《廣州市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簽訂廉潔協議的暫行規定》,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省和廣州市關於建設工程承發包工作規則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和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在乙方兼職以及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甲方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八、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更、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等為藉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遊和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十、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長期無償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辦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甲方領導、甲方上級單位或紀檢監察、檢察機關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藉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後續工程投標優先權。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經乙方檢舉,被紀檢監察、檢察機關立案查處認定的,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得被索賄款1-3倍作為獎勵(此款由索賄人承擔),由此產生的辦案費由甲方索賄人承擔。

十二、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後果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中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導致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廉潔協議是工程承發包中甲乙雙方的行為規範,應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設和廉政建設。雙方簽署後協議立即生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辦部門一份,監察部門一份。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驗收交付使用並經考核單位考核後自動終止。

甲方:

主管領導: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經辦部門:

負責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工程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監察部門:廣州市越秀公園政工科

負責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承包範圍:

3、工程名稱:

4、工期:

5、工程質量達優。

6、音響設備總造價(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7、包括安裝調式及線材運輸税收。

二、付款方式

1、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款造價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 元整作為工程定金,小寫 元整。

2、餘款工程造價為70%,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三、工程期限

1、按甲、乙雙方協商的時間安裝調式,乙方不得拖延時間。

2、甲方要提供乙方完整的施工場地,必要時提供夜間施工的方便。

3、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要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的安全等管理。

四、售後服務和保修期限

1、本協議設備保修期為壹年,保修設備具體見清單。

2、消耗品不保修。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17

發包人:和平鎮人民政府(簡稱甲方)

承包人:羅志剛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我村新農村建設道路維修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麻洋村金平路開挖工程

2、工程地點:麻洋村金平路段

3、工程內容: 土方開挖、路面平整、核桃樹移栽。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xx 年 8 月 20 日

2、竣工日期:20xx 年 9 月19 日

3、合同工期: 30日曆天。

三、甲、乙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全權負責工程施工中的協調及質量監管工作。

2、乙方全權負責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質量監管及維修保護。

3、甲方的義務:

⑴為乙方提供施工場所及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審查施工技術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

⑵負責工程質量的控制、檢驗。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和相關技術規範嚴格施工,確質量和進度。

⑵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及時返

工,其費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擔。

⑶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

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金額、付款原則和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工程合同金額:1(含税金)

¥: 7800.00元

大寫: 柒仟捌佰元整

2、工程款支付:為工程竣工驗收決算後,按實際工程量辦理結算,並支付齊全部工程款。

3、違約責任:若一方違約,則按承包總額50%支付違約金。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20xx年8 月 19 日

工程合同模板 篇18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的 工程項目,具體項目以甲方委託的資料為準。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

2、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為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註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於3年。

乙方項目經理:

乙方主要審計人員:

3、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

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乙方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

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4、結算審計完成後,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複核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他造價諮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後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10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標投標文件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原件,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資料、現場簽證資料、設計變更單及其他結算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為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

4、乙方在審核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核對的,乙方有權書面(需蓋公章)通知施工單位在5日之內(自通知之日起計算)將缺失資料補齊或前來核對,所補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且必須為原件,並且簽章齊全。

(二)乙方的義務: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精通工程造價業務且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審計。

2、審計過程中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審計工作。

3、自簽收委託人移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供該部分結算審計報告。全部單項工程出具審計報告後天內出具最終審計報告。時間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順延。

4、按照不同施工單位分別進行審計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按照各單項工程出具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兩種形式的審計報告必須提供相應書面報告同內容電子版各1份。報告可以都送給審計部 結算資料 事務所來取

5、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就審計報告內容進行解釋的義務。

五、結算審計費用

結算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 ׉ + 乙方審減額 ×%,若乙方審減額低於:甲方送審額 ׉,則按照審減額支付審計費用。

甲方送審額是指針對本項目甲方進行初審後的額度,具體數據以甲方確認為準。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若甲方發現乙方造價人員有明顯違背職業道德的審計行為(如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定造價諮詢機構。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4、其他: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 託 人:受 託 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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