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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夥協議書(通用17篇)

餐飲合夥協議書(通用17篇)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餐飲合夥協議書(通用17篇)

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 豬小強特色烤豬蹄(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 閔行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熟制豬肉食品 ,範圍包括 食品、點心、自制飲料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丙方: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2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XX省XX市XX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X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李X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李X君、施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X兵所經營的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夥人李X君和施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X君和施參與經營的押金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年之內交付陳X兵;

3、合夥終止後,若李X君和施任何一人不願再繼續參與合夥,陳X兵自願返還李X君、施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共 4 頁

1、盈餘分配:合夥企業盈餘按陳X兵佔50%、李X君佔25%、施佔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權限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户;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①、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夥企業歇業。

5、全體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

共 4 頁

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夥、退夥

1、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的事由: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夥人陳X兵所有;

④ 、陳X兵於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X君及施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章: 、 、

簽訂日期: 、 、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3

餐飲合夥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經多方合夥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着自

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健康、綠色、便宜的飲食。

第二條 合夥名稱:

經營地:116號—118號商場內負壹層BEF—E號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武俠文化餐飲、加盟

第四條 合夥期限:長期有效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拾陸萬元,佔總投資40% 的股份。 乙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捌萬元,佔總投資20%的股份。 丙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捌萬元,佔總投資20%的股份。 丁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捌萬元,佔總投資20%的股份。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夥期間多方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收回。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權債務承擔

多方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共同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一方應當以各自的出資比例為據,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多方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合夥人擅自退夥,作無償退夥處理,不做任何補償,不得動用任何共有財產和無形資產(包括註冊商標、營業執照等)。

2.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④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不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財產。若合夥人擅自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財產,當作合夥人擅自退夥處理。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乙,丙,丁方負責合夥門店的進出貨管理,經營管理、財務管理;人

力資源管理。

2、 甲方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市場

開發、營銷策劃、人力資源管理及財務監管等。

3、 多方合夥人互相監督,重大事項多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否則當作合夥人擅自退夥處理。

(三)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否則當作合夥人擅自退夥處理。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的辦法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4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址:xx市(縣)xx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萬元,丙出資x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個體工商户登記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共同於投資開辦一家 洗車店(原址位於: 後遷至 ),以甲方的名義辦理了個體工商户登記,當時商定由甲方佔 %股份乙方佔 % 股份。

一、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前就 洗車店債權債務以及合夥期間盈虧情況進行了賬目核對,並形成了對賬手續(詳見甲、乙雙方核對的數據 ),依據對帳的狀況甲、乙雙方已於 年 月 日結清相應款項。

二、因甲方準備退出 洗車店的合夥經營,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夥。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自已所有的 洗車店所佔 %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為此乙方需在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向甲方一次付清 元人民幣整作為股份轉讓價款。自本協議簽訂後, 洗車店由乙方自主經營。

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辦理 洗車店個體工商户註銷登記,並協助乙方辦理重新申請個體工商户註冊登記手續。

四、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名 蓋章) 乙 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個體工商户如果不屬於家庭成員變更經營者的,那就只能註銷原個體工商户登記,由新業主重新申請個體工商户登記手續。

2、對於洗車店的財物雙方進行清點並造冊,並清理合夥經營期間的帳目,由雙方進行簽字確認。

3、在簽訂這個解除合夥協議書後,由你們將錢支付給合夥人後,應當由合夥人出具收條,在收條上註明是洗車店合夥股份轉讓款。

4、只有購買了合夥人的股份後並辦理重新工商登記,洗車店才能和前合夥人完全脱離關係。

《個體工商户條例》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户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6

某某村養雞場合作經營協議書

甲方:××鎮某某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朱金明(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已在本村村部前建有生態蛋雞養殖場一座,為更好地經營養殖場,使養殖場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和發揮養殖場引領村民調整產業結構,通過大力發展養殖增收的示範作用,甲方決定引進具有資金實力和專業養殖經營管理經驗的×××聯合經營某某村養殖場。

甲乙雙方經過深入接觸和磋商,對雙方合作經營某某村養殖場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以某某村養殖場現有全部廠房、場地和設備作為合作經營的出資,出資(廠房、場地和設備)清單另附。

、鑑於乙方具有資金和經營管理經驗的優勢,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由乙方負責某某村養殖場的全面經營管理,甲方不得隨意干涉。雙方合作經營項目甲方的投入以合同簽訂時某某村養殖場的現狀為限(見廠房、場地和設備清單),其他生產經營的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簽訂後的第一個合作經營年度內乙方對某某村養殖場的現金投入不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甲方有權核查確認。

三、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需擴大某某村養殖場的經營規模,建立生態蛋雞育雛場,甲方應另行提供場地,由乙方自行出資修建廠房籠舍和購買設備。

四、乙方所有的如:商標、無公害認證可以在養殖場生產經營中無償使用。

五、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某某村養殖場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為保障甲方的出資利益,乙方同意在每一個合作年度內向甲方支付保底出資收益人民幣×萬元。此款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六、乙方在經營養殖場期間作為乙方的一個經營項目應當進行獨立核算,為避免雙方在合作中為生產經營成本和利潤多少等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雙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對某某村養殖場的財務賬目進行監管。

七、雙方合作經營養殖場的利潤按甲方30%,乙方70%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在每年的利潤按此比例分配額如分配給甲方的利潤不足×萬元,則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保底出資收益執行。

八、乙方同意甲方指派1-2人作為某某村養殖場的管理人員參與養殖場的經營管理,向乙方工作人員學習養殖場的管理經驗,以備將來這些人能帶動甲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達到雙方合作經營某某村養殖場對甲方村民的示範效果。甲方指派的人員(包括財務人員)的誤工工資由甲乙方各支付50%,乙方支付的數額計入養殖場的經營成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鎮政府備案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鎮某某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朱金明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車輛,因經營虧損,資金週轉困難,現雙方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夥,達成如下解除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經營情況

1、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大貨車自 年 月 日起,合夥經營車輛為川E28215號牌;

2、合夥總投資8.8萬元,甲乙雙方各投資4.4萬元;合夥期間車輛由合夥人陳正平駕駛;合夥車輛掛靠四川省瀘州市建平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經營,並由該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了強制險、商業險;

3、合夥期間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解除效益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由甲方支付現金 元(大寫 元)給乙方,川E28215號牌大貨車歸甲方所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該車輛無論是否存在車輛損害均與乙方無關;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自行經營川E28215號牌大貨車並自行承擔經營風險;

3、自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合夥經營E28215號牌大貨車期 1

間的所有債權債務、所有權利義務均由甲方承擔;

4、自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合夥期間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及雙方合夥經營期間的糾紛由雲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解除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解除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雲南省鎮雄縣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現有甲方經營的加油站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加入,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方承諾其擁有原加油站的全部股權並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佔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擔責任

二、經雙方共同清算,截止乙方投資日期日為止,甲方所有的原加油站現有資產折價人民幣為萬元,

三、乙方投資元,於年月日投資到位,佔公司股份的%。

四、在合作期內,雙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加油站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甲方繼續作為加油站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加油站的經營事宜,乙方擁有監督權,合作期間,原工商登記的事項如需變更要經雙方共同認可方可進行。

五、合作期間,加油站的經營利潤和虧損按所佔股份的比例享有和負擔。

六、加油站的分紅每年進行一次,如利潤用於追加投資,雙方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七、如一方轉讓股份,要首先爭取另一方的意見,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否則,轉讓無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年月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____ ,範圍包括 _____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 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注:此款關於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組織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組織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單位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組織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整機)、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組織名稱繼續經營原組織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組織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金太朗”(原名)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金太朗茶樓 地址:涪陵區建涪路46號(好友大酒樓二樓)

2、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茶樓公共設施共計投資人民幣138000.00元,甲乙雙方以聯合出資方式進行投資。其中:

(1)甲方出資:人民幣48000.00元,佔茶樓公共設施35%

(2)乙方出資:人民幣90000.00元,佔茶樓公共設施65%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須按以上比例投資對茶樓進行再裝修。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後由甲方向房東續租,投資期限按續租期順延。

5、茶樓財產為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7、投資人的義務:有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有義務為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有義務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

8、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本茶樓的經營利潤。

9、風險承擔: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本茶樓的經營風險。

10、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1)本茶樓由投資人共同經營管理,重大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等)共同商討,由乙方實施執行。

(2)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天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報表。

11、本協議經投資人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投資人協商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2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3

合夥人:甲(姓名),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世金牛肉麪飯店。總投資為×萬元,全部為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體工商户,由乙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個體工商户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條飯店盈餘先償還甲方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約定每人拿一份勞務工資,待甲方投資全額收回後,雙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餘。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戰略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

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

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3、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

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5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各簽字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山葉茶居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山葉茶居 地址:巴州區檔案局綜合樓二樓

2、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聯合均攤現金出資(包含茶樓門市租金、裝修設施設備採購、日常經營等費用),現定每股東 萬元(不足部分各投資人再均攤,結餘部分作為儲備金)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月

5、茶樓財產為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其餘投資人研究統一,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服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與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三年內不得轉讓,六年期內不得轉讓給原始投資人的外來投資人。三年後如轉讓,必須經全部股東舉手表決,在同等價格內有限轉讓給原始投資人。

7、投資人的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為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不得再從事與茶樓經營範圍有衝突的投資。

8、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⑴各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承擔經營風險。⑵本茶樓如有意外風險,應由全部股東承擔並出面解決。⑶因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因實施行為的合夥人個人承擔。⑷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⑸合夥人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9、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⑴本茶樓由投資人 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重大的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設施設備採購等)共同商討,由 實施執行。

⑵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日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

⑶經過協商:由 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賬。 履行出納的職能,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 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要提前通知全股東,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10、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⑴未履行出資義務;⑵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

造成損失;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1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12、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3、其他規定

⑴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 乙 丙 丁 戊

己庚壬

年 月 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6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項目名稱及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資金額、方式。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合夥協議書 篇17

協議人:曾某某段某某

協議人合股興辦養殖場,為了共同利益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協議人目前實際情況和現狀在合股興辦養殖場的初始階段,段某某投入60%的現金股,曾某某投入40%的股份(其中現金股30%,技術股10%)

2.養殖場進入發展階段,曾某某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50%以下。

3.利潤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進行受益分配。

4.財務管理,實行共同管理,分工負責,互相監督,段某管現金,負責供銷,收付,曾某某管數據,負責記帳和發票、憑證管理,所有開支須經雙方同意方能支付,並定期結算,做到日清月結。

5.雙方應精誠團結,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對外負連帶責任,對內風險平擔。

6.不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7.對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名: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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