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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傳染病工作總結(精選3篇)

幼兒園傳染病工作總結(精選3篇)

幼兒園傳染病工作總結 篇1

為了有效預防與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確保師幼健康,幼兒園教育教學秩序正常發展,根據上級的文件要求,並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我園在12月份制定了一系列的防控工作,並展開了實施。現將傳染病防控工作總結如下:

幼兒園傳染病工作總結(精選3篇)

一.首先由園內負責人

園長主持召開園內傳染病防控工作。完善了傳染病防控工作方案,並制定了傳染病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並將工作細化,責任安排到人。組長為王園長;副組長兼疫情報人。值班人員:各班老師。

二.全員參與,具體實施。

1.對全園老師進行傳染病防控知識培訓。

2.各班開展有關傳染病的知識的主題班會活動。

3.值班人員每日晨檢要認真檢查每一個來校幼兒,做到“一模二看三查四詢問”。並做好晨檢記錄。

4.各班老師每天來到教室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開窗通風,每天通風不少於三次,每次不少於15分鐘。

5.教室每日消毒,並做好記錄。

6.督促幼兒養成勤洗手、喝開水、吃熟食、勤剪指甲、勤換衣服的良好的衞生習慣。每日測量幼兒體温,並做好記錄。

7.食堂人員要嚴格衞生操作,嚴格消毒制度。

8.各班老師在每日上午11點前,下午4點前,向副組長上報班級情況。

幼兒園傳染病工作總結 篇2

春季是傳染病高發期,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截止到3月29日,xx市xx鎮中心學校幼兒園開展了一系列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活動,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據瞭解,該園成立了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加強監管;堅持開展晨午檢制度,發現異常及時上報;發放《防流感、若如病毒告家長》等,要求家長與幼兒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預防工作;開展預防手足口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對組織全體教職工和幼兒家長進行結核病相關知識培訓,瞭解其病因和臨牀表現;開展血吸蟲病、艾滋病防治宣傳。

針對各種流行病的病因及病理特徵,該園採取多種預防措施並舉加以防控。比如加強開窗通風、勤洗手、多喝水;每天用“84”消毒液對園內所有場所及設備設施消毒;增加幼兒户外活動時間,增強抵抗力及免疫力;入園必晨檢,進行手部消毒。同時,要求家長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衞生和生活習慣,合理膳食,營養均衡。如果孩子出現發燒、嘔吐、頭暈、腹瀉等症狀,家長應帶孩子及時就醫並告知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做好對班裏其他孩子的觀察。

幼兒園傳染病工作總結 篇3

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預防為主、保教結合的工作方針,為集體兒童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的發病率,培養健康的生活習慣,保障兒童的身心健康。

第一部分工作職責

(一)按照《管理辦法》要求,設立保健室或衞生室,其設置應當符合本《規範》保健室設置基本要求。根據接收兒童數量配備符合相關資質的衞生保健人員。

(二)新設立的托幼機構,應當按照本《規範》衞生評價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招生前應當取得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衞生機構出具的符合本《規範》的衞生評價報告。

(三)制訂適合本園(所)的衞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定期檢查各項衞生保健制度的落實情況。

(四)嚴格執行工作人員和兒童入園(所)及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堅持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工作,衞生保健人員應當深入各班巡視。做好兒童轉園(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兒童生長髮育監測和五官保健,將兒童體檢結果及時反饋給家長。

(五)加強園(所)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園(所)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配合有關部門按時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建立兒童傳染病預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檢,兒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記。明確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要早報告、早治療,相關班級要重點消毒管理。做好園(所)內環境衞生、各項日常衞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強園(所)的傷害預防控制工作,建立因傷害缺勤登記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園(所)內傷害干預和評估工作。

(七)根據各年齡段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在衞生保健人員參與下制訂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體格鍛鍊計劃,開展適合兒童年齡特點的保育工作和體格鍛鍊。

(八)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備食堂從業、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制訂各崗位工作職責,上崗前應當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兒童營養等專業知識培訓。做好兒童的膳食管理工作,為兒童提供符合營養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衞生保健人員應當按時參加婦幼保健機構召開的工作例會,並接受相關業務培訓與指導;定期對托幼機構內工作人員進行衞生保健知識的培訓;積極開展傳染病、常見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負責消毒隔離工作的檢查指導,做好疾病的預防與管理。

(十)根據工作要求,完成各項衞生保健工作記錄的填寫,作好各種統計分析,並將數據按要求及時上報轄區內婦幼保健機構。

第二部分衞生保健工作內容與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各年齡段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結合本地區的季節變化和本托幼機構的實際情況,制訂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兒童作息時間和睡眠、進餐、大小便、活動、遊戲等各個生活環節的時間、順序和次數,注意動靜結合、集體活動與自由活動結合、室內活動與室外活動結合,不同形式的活動交替進行。

(三)保證兒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動時間。全日制兒童每日不少於2小時,寄宿制兒童不少於3小時,寒冷、炎熱季節可酌情調整。

(四)根據兒童年齡特點和托幼機構服務形式合理安排每日進餐和睡眠時間。制訂餐、點數,兒童正餐間隔時間3.5~4小時,進餐時間20~30分鐘/餐,餐後安靜活動或散步時間10~15分鐘。3~6歲兒童午睡時間根據季節以2~2.5小時/日為宜,3歲以下兒童日間睡眠時間可適當延長。

(五)嚴格執行一日生活制度,衞生保健人員應當每日巡視,觀察班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以保證兒童在托幼機構內生活的規律性和穩定性。

二、兒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機構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機構應當為兒童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的生活飲用水。保證兒童按需飲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飲水,1~3歲兒童飲水量50~100毫升/次,3~6歲兒童飲水量100~150毫升/次,並根據季節變化酌情調整飲水量。

3.兒童膳食應當專人負責,建立有家長代表參加的膳食委員會並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員與兒童膳食要嚴格分開,兒童膳食費專款專用,賬目每月公佈,每學期膳食收支盈虧不超過2%。

4.兒童食品應當在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單位採購。食品進貨前必須採購查驗及索票索證,托幼機構應建立食品採購和驗收記錄。

5.兒童食堂應當每日清掃、消毒,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食品加工用具必須生熟標識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餐飲具、熟食盛器應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間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後保潔存放。庫存食品應當分類、注有標識、註明保質日期、定位儲藏。

6.禁止加工變質、有毒、不潔、超過保質期的食物,不得製作和提供冷葷涼菜。留樣食品應當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樣品種不少於100克以滿足檢驗需要,並作好記錄。

7.進餐環境應當衞生、整潔、舒適。餐前做好充分準備,按時進餐,保證兒童情緒愉快,培養兒童良好的飲食行為和衞生習慣。

(二)膳食營養。

1.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生理需求,以《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為指導,參考“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DRIs)”和各類食物每日參考攝入量(見表),制訂兒童膳食計劃。

2.根據膳食計劃制訂帶量食譜,1~2周更換1次。食物品種要多樣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選料、洗滌、切配、烹調的過程中,方法應當科學合理,減少營養素的損失,符合兒童清淡口味,達到營養膳食的要求。烹調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兒童的進食興趣。

4.托幼機構至少每季度進行1次膳食調查和營養評估。兒童熱量和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全日制托幼機構應當達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機構應當達到“DRIs”的90%以上。維生素A、B1、B2、C及礦物質鈣、鐵、鋅等應當達到“DRIs”的80%以上。三大營養素熱量佔總熱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質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熱量分配比例為30%、40%和30%。優質蛋白質佔蛋白質總量的50%以上。

5.有條件的托幼機構可為貧血、營養不良、食物過敏等兒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機構,每日至少提供1次點心。

表兒童各類食物每日參考攝入量

食物種類1~3歲3~6歲

穀類100~150克180~260克

蔬菜類150~200克200~250克

水果類150~200克150~300克

魚蝦類100克40~50克

禽畜肉類30~40克

蛋類60克

液態奶350~500毫升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製品―25克

烹調油20~25克25~30克

三、體格鍛鍊

(一)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的年齡及生理特點,每日有組織地開展各種形式的體格鍛鍊,掌握適宜的運動強度,保證運動量,提高兒童身體素質。

(二)保證兒童室內外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械的清潔、衞生、安全,做好場地佈置和運動器械的準備。定期進行室內外安全隱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氣、水和器械,有計劃地進行兒童體格鍛鍊。做好運動前的準備工作。運動中注意觀察兒童面色、精神狀態、呼吸、出汗量和兒童對鍛鍊的反應,若有不良反應要及時採取措施或停止鍛鍊;加強運動中的保護,避免運動傷害。運動後注意觀察兒童的精神、食慾、睡眠等狀況。

(四)全面瞭解兒童健康狀況,患病兒童停止鍛鍊;病癒恢復期的兒童運動量要根據身體狀況予以調整;體弱兒童的體格鍛鍊進程應當較健康兒童緩慢,時間縮短,並要對兒童運動反應進行仔細的觀察。

四、健康檢查

(一)兒童健康檢查。

1.入園(所)健康檢查

(1)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園(所)。

(2)承擔兒童入園(所)體檢的醫療衞生機構及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並接受相關專業技術培訓。應當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開展健康檢查,規範填寫“兒童入園(所)健康檢查表(見附件1)”,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健康檢查項目。

(3)兒童入園(所)體檢中發現疑似傳染病者應當“暫緩入園(所)”,及時確診治療。

(4)兒童入園(所)時,托幼機構應當查驗“兒童入園(所)健康檢查表”、“0~6歲兒童保健手冊”、“預防接種證”。

發現沒有預防接種證或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在30日內向托幼機構所在地的接種單位或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證或補種。托幼機構應當在兒童補證或補種後複驗預防接種證。

2.定期健康檢查

(1)承擔兒童定期健康檢查的醫療衞生機構及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兒童定期健康檢查項目包括:測量身長(身高)、體重,檢查口腔、皮膚、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測查視力、聽力,檢測血紅蛋白或血常規。

(2)1~3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2次,每次間隔6個月;3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1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1次血紅蛋白或血常規檢測。1~3歲兒童每年進行1次聽力篩查;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視力。體檢後應當及時向家長反饋健康檢查結果。

(3)兒童離開園(所)3個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園(所)檢查項目進行健康檢查。

(4)轉園(所)兒童持原托幼機構提供的“兒童轉園(所)健康證明”、“0~6歲兒童保健手冊”可直接轉園(所)。“兒童轉園(所)健康證明”有效期3個月。

3.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1)做好每日晨間或午間入園(所)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詢問兒童在家有無異常情況,觀察精神狀況、有無發熱和皮膚異常,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應當對兒童進行全日健康觀察,內容包括飲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狀況、情緒、行為等,並作好觀察及處理記錄。

(3)衞生保健人員每日深入班級巡視2次,發現患病、疑似傳染病兒童應當儘快隔離並與家長聯繫,及時到醫院診治,並追訪診治結果。

(4)患病兒童應當離園(所)休息治療。如果接受家長委託喂藥時,應當做好藥品交接和登記,並請家長簽字確認。

(二)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上崗前健康檢查

(1)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見附件2),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2.定期健康檢查

(1)托幼機構在崗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見附件2)。

(2)在崗工作人員患有精神病者,應當立即調離托幼機構。

(3)凡患有下列症狀或疾病者須離崗,治癒後須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衞生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並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回園(所)工作。

1)發熱、腹瀉等症狀;

2)流感、活動性肺結核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

3)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

(4)體檢過程中發現異常者,由體檢的醫療衞生機構通知托幼機構的患病工作人員到相關專科進行復查和確診,並追訪診治結果。

五、衞生與消毒

(一)環境衞生。

1.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室內外環境衞生清掃和檢查制度,每週全面檢查1次並記錄,為兒童提供整潔、安全、舒適的環境。

2.室內應當有防蚊、蠅、鼠、蟲及防暑和防寒設備,並放置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應在兒童離園(所)後進行。

3.保持室內空氣清新、陽光充足。採取濕式清掃方式清潔地面。廁所做到清潔通風、無異味,每日定時打掃,保持地面乾燥。便器每次用後及時清洗乾淨。

4.衞生潔具各班專用專放並有標記。抹布用後及時清洗乾淨,晾曬、乾燥後存放;拖布清洗後應當晾曬或控幹後存放。

5.枕蓆、涼蓆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曬1~2次,牀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圖書表面的清潔衞生,每週至少進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圖書翻曬1次。

(二)個人衞生。

1.兒童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保持清潔。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專用,每人1牀位1被。

2.培養兒童良好衞生習慣。飯前便後應當用肥皂、流動水洗手,早晚洗臉、刷牙,飯後漱口,做到勤洗頭洗澡換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裝整潔。

3.工作人員應當保持儀表整潔,注意個人衞生。飯前便後和護理兒童前應用肥皂、流動水洗手;上班時不戴戒指,不留長指甲;不在園(所)內吸煙。

(三)預防性消毒。

1.兒童活動室、卧室應當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每日至少開窗通風2次,每次至少10~15分鐘。在不適宜開窗通風時,每日應當採取其他方法對室內空氣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漿、牛奶等易附着於杯壁的飲品後,應當及時清洗消毒。反覆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後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門把手、水龍頭、牀圍欄等兒童易觸摸的物體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後及時沖洗,接觸皮膚部位及時消毒。

4.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劑。環境和物品的預防性消毒方法應當符合要求(見附件3)。

六、傳染病防控

(一)督促家長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兒童預防接種。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托幼機構兒童常規接種、羣體性接種或應急接種工作。

(二)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傳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機構內發現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後,應當立即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農村鄉鎮衞生院防保組)報告。

(三)班級老師每日登記本班兒童的出勤情況。對因病缺勤的兒童,應當瞭解兒童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原因,對疑似患傳染病的,要及時報告給園(所)疫情報告人。園(所)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追查兒童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四)托幼機構內發現疑似傳染病例時,應當及時設立臨時隔離室,對患兒採取有效的隔離控制措施。臨時隔離室內環境、物品應當便於實施隨時性消毒與終末消毒,控制傳染病在園(所)內暴發和續發。

(五)托幼機構應當配合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環境實施隨時性消毒與終末消毒。

(六)發生傳染病期間,托幼機構應當加強晨午檢和全日健康觀察,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保護易感兒童。對發生傳染病的班級按要求進行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間該班與其他班相對隔離,不辦理入托和轉園(所)手續。

(七)衞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預防接種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護能力和意識。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對家長的宣傳工作。

(八)患傳染病的兒童隔離期滿後,憑醫療衞生機構出具的痊癒證明方可返回園(所)。根據需要,來自疫區或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兒童,檢疫期過後方可入園(所)。

七、常見病預防管理

(一)托幼機構應當通過健康教育普及衞生知識,培養兒童良好的衞生習慣;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強體格鍛鍊,增強兒童體質,提高對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發現視力低常、聽力異常、齲齒等問題進行登記管理,督促家長及時帶患病兒童到醫療衞生機構進行診斷及矯治。

(三)對貧血、營養不良、肥胖等營養性疾病兒童進行登記管理,對中重度貧血和營養不良兒童進行專案管理,督促家長及時帶患病兒童進行治療和複診。

(四)對先心病、哮喘、癲癇等疾病兒童,及對有藥物過敏史或食物過敏史的兒童進行登記,加強日常健康觀察和保育護理工作。

(五)重視兒童心理行為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發現心理行為問題的兒童及時告知家長到醫療保健機構進行診療。

傷害預防

(一)托幼機構的各項活動應當以兒童安全為前提,建立定期全園(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實預防兒童傷害的各項措施。

(二)托幼機構的房屋、場地、傢俱、玩教具、生活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和規定。

(三)托幼機構應當建立重大自然災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災、暴力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如果發生重大傷害時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托幼機構應當加強對工作人員、兒童及監護人的安全教育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的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普及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員應當定期接受預防兒童傷害相關知識和急救技能的培訓,做好兒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預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燒(燙)傷、中毒、動物致傷等傷害的發生。

八、健康教育

(一)托幼機構應當根據不同季節、疾病流行等情況制訂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健康教育的內容包括膳食營養、心理衞生、疾病預防、兒童安全以及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舉辦健康教育課堂、發放健康教育資料、宣傳專欄、諮詢指導、家長開放日等。

(三)採取多種途徑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每季度對保教人員開展1次健康講座,每學期至少舉辦1次家長講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圖書,並組織兒童開展健康教育活動。

(四)做好健康教育記錄,定期評估相關知識知曉率、良好生活衞生習慣養成、兒童健康狀況等健康教育效果。

九、信息收集

(一)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健康檔案,包括: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兒童入園(所)健康檢查表、兒童健康檢查表或手冊、兒童轉園(所)健康證明。

(二)托幼機構應當對衞生保健工作進行記錄,內容包括:出勤、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膳食管理、衞生消毒、營養性疾病、常見病、傳染病、傷害和健康教育等記錄(見附件4)。

(三)工作記錄和健康檔案應當真實、完整、字跡清晰。工作記錄應當及時歸檔,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對兒童出勤、健康檢查、膳食營養、常見病和傳染病等進行統計分析,掌握兒童健康及營養狀況(見附件5)。

(五)有條件的托幼機構可應用計算機軟件對兒童體格發育評價、膳食營養評估等衞生保健工作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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