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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18篇)

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18篇)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

我校為了強化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有效控制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使我校成為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我校安全管理辦公室與各班簽訂以下安全管理責任書。

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18篇)

一、堅持對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無論是班主任還是科任教師都有責任和義務對本班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避免學生觸犯刑法和養成不良習慣。

二、堅持每天在上課期間上、下午點名制度。如本班學生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學習,必須要求寫請假條,註明原因,家長簽字或家長親自來學校請假方可。學生中途離校,首先要及時查明原因,然後要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在寫出書面紀錄。 

三、堅持有關安全知識傳授制度。每學期至少開三次專題班會。利用相應的有關教材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參加防火、防觸電、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實際演練、實際操作活動。要求上課有教材、有教案、有效果。活動有針對性的內容、有過程、有活動總結、有活動紀錄。

四、堅持每天對校舍、電器及周邊環境的檢查制度。如對教室的主體結構、門窗、玻璃、爐具、電力設施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到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正確引導學生課間做有利於身心健康的遊戲。不要在校園內追逐打鬧、爬牆、上窗台、走護欄等不利於學生自身安全的活動。 

六、堅持對學生飲食衞生教育,不吃零食、不亂扔亂倒垃圾、不飲過期飲料和變質的水。注意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七、要注意流行性傳染病的傳播,教室要定期通風、消毒,對學生進行傳染病知識的宣傳,做好各種記錄。如發現情況及時上報到安全管理辦公室。

八、幼兒園由於學齡前兒童的自制能力、分辨能力都比較差,好奇心又比較強,這就要求保教人員對工作更加細緻認真。

1、保教人員對入園的兒童進行有關安全知識教育。 

2、保教人員堅持每天對全園兒童進行晨檢,預防兒童將易燃、易爆或影響兒童安全的物品帶入園內。 

3、保教人員堅持對園內校舍、活動區域、玩具、生活用品等檢查制度。 

4、兒童無論上課或下課活動不能離開保教人員的視線,隨時都能監控他們的活動情況。 

5、保教人員要定期對飲水設施、個人衞生、周邊環境衞生進行嚴格檢查、清洗、清掃、有必要消毒的要及時消毒方可使用。

6、保教人員隨時清點園內兒童人數,防止孩子中途私自離園。 

7、孩子離園時必須由幼兒家長或幼兒家長委託人來方可離園,否則不能離園。 總之,看好你的學生、管好你的班級,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要求各班要制定出實施方案和措施。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2

為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維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加強對學生的遵紀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學校與家庭教育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做好此項工作,簽定此項責任書。

一、遵紀守法教育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學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⑴曠課、夜不歸宿;⑵攜帶管制刀具;⑶打架鬥毆、辱罵他人;⑷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⑸偷竊、故意損壞公物;⑹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等不健康的音像製品及讀物;⑺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合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8)男、女生不正常交往,早戀現象;(9)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10)私自下河游泳;(11)在規定的在校時間內,擅自離校;(12)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學生在校期間,若發生上述不良行為,學校將按有關規章制度對該生進行嚴肅處理。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要根據學校對該生的處理決定配合教育。如果學生具有上述不良行為而又不服從學校管理教育,由此導致的任何後果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2、家長髮現教唆、威脅、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情況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安全教育

家長要教育學生加強對犯罪和人身安全的自我防範,教育學生要有保護意識。學生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時刻注意安全,一切按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規程、程序去做,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以下行為或導致後果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1)在校期間,學生因違反校規導致的安全事故。

(2)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意外事故;

(3)學生自行外出或者離校發生的意外事故;

(4)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學校管理並無不當的,以及其它在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意外事故。

三、該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並與學生在校就讀期間有效。

班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3

為了本襯區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責任,有效遏制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本轄區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原則。自覺服從社區的監督和管理。

一。首先在單位內加強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和宣傳。安全是人生的第一保障。安全無小事。把安全工作當成頭等大事來抓。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到崗,到人。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以預防為主。

二。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應急預案。

三。重點防火。管理好易燃易爆品和控制好火源。決不能讓小孩自帶火種及玩火。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四。安全用電用汽。經常檢查用電線路和設備。不私拉亂接電線。不超負荷用電;使用液化汽。要經常檢查灶具和導汽軟管,是否破裂漏汽。如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更換。

五。樓梯間走道和安全通道要隨時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堆放雜物等。佔用安全通道。

六。消防設施器材必須配備齊全。定期檢查。加強管理。嚴防損壞丟失。

七。經常開展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應急演練。成立應急隊伍。掌握最基本的應急措施。提高防範能力。

八。對幼兒,小孩,老人要隨時加強監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食品方面: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證持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業經營活動。保證食品的衞生與安全。2.保證所有食品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和新參加工作的).均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3.保證食品及原料採購的正常渠道和驗收制度。保證從食品原料採購,加工,銷售。實施有效的全過程質量管理。杜絕食品中毒事件發生。4.保證不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製品。不使用劣質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級原料。杜絕有害有毒物質混入。5.保證不採購和使用標籤、標識不全及包裝破損或過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6.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儲存。防止生熟食品、原料與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對餐飲、餐具嚴格消毒。方能使用。

十。以上九條要認真執行落實,確保無事故發生。否則社區將申請工商、公安和衞生部門依法處理。

十一。轄區內各單位積極協助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的例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上報。

安全教育責任書範文4

尊敬的家長:

暑期已經來臨,為幫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過長達兩個月的暑期,劉缺屯學校特印發《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責任書》,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與配合,共同幫助孩子們度過一個有意義的假期生活。家長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關注孩子的安全,是我們共同的情感。為了切實維護孩子們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級文件精神,特對孩子在假期裏的安全問題提出以下要求:

1.嚴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護人員和無安全設施的游泳場館游泳;

2.嚴禁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外出游泳;嚴禁到深水區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長陪同學生去游泳,請要求學生下水前做好準備活動、瞭解場館深、淺水區域、掌握游泳情況。

隨責任書附防溺水告家長通知書一份。

劉缺屯學校(公章)

20__年6月21日

劉缺屯學校

暑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回執)

貴校:

以上責任書及防溺水通知書已讀,我們會和學校配合,抓好孩子的安全。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4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幼兒園本着“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各班教師在幼兒入園之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各班任課教師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班幼兒出現安全問題,任課教師負主要責任,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課堂教學安全由任課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孩子,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三,接送幼兒要認清人,如有陌生人接,需通報園長,園長接送的幼兒,必須交到家長手裏,如是生人,必須電話聯繫家長。

四、户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計劃的組織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確保每一個幼兒活動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電安全,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並結合實際隨機向幼兒進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六、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七、各班教師應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保證幼兒在園安全。

八、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發生幼兒傷害,不需教師負責!

九、值班教師應嚴格把好門衞關,防止幼兒走失。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一年中有效。

單位;秦家幼兒園教師(簽字)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6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繫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國小

學生: 家長: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7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於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瞭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於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並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衞生常識性知識,並積極採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 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老師簽名:

孟津縣白鶴鎮中心國小

二0XX年九月六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8

為了預防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職責:

1、學校定期對學生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2、學校要加強上課期間學生的管理;

3、學校發現或瞭解掌握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後,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學生的錯誤並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4、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二、家長的職責:

1、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

2、需乘坐渡船的學生和低年級學生必須有監護人護送;

3、家長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不能私自到水域玩耍、嬉水、游泳;學生不能出現不請假、無故逃課外出游泳或到水域邊玩耍的情況;

4、學生的異常行為被學校告知後,家長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5、住校生離校回家後,家長要及時利用電話或短信向班主任報平安。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9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遊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並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繫,不得隨意委託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着、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繫;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複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範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説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牆、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衞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並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範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並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國小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後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後、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後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範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閲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並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0

貴家長:

隨着天氣的變熱,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全國已發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訓慘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溏、池、沼、溝渠、水庫、海邊等地玩耍和游泳。

二、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三、若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應該到合格的、安全設施齊全的游泳場館活動。

四、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或撥打110、119報警,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五、自五月一日起實行夏季作息時間,望家長做好學生的午休工作。(中午:11:20放學,下午2:20預備)

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違約,後果自負。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1

本人自願參加煙台大學海洋學院**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閲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年9月1日生效)。在我團隊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一、學生個人安全責任

1、在無團隊指揮責任下,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本人在活動中不聽從領隊指揮和其他隊員勸告、違背活動安全準則,私自開展不屬於20xx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範疇之內的活動而造成損失及人員傷害,該種情況下的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實踐過程中如發現或發生有關安全問題,學生本人要在第一時間向領隊報告,學生本人不得在未經領隊許可情況下擅自對安全事故採取措施或發表相關言論,如遇緊急情況學生本人可以採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以減輕事故損失,但仍需及時向領隊報告相關情況。學生本人如不履行該條款內容,將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嚴格執行外出請假制度, 服從組織的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離隊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帶隊老師請假,外出必須有兩人以上,經批准方可行動;

7、本人對參與社會實踐情況已告知家長,並徵得了家長同意;

8、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9、學生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二、指導老師安全責任

1、學生本人蔘與商定活動安全預案,領隊根據安全預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提出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並提前提醒學生本人並阻止學生本人蔘與帶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2、認真指導學生制定實踐計劃,教育學生增強安全意識;

3、密切關注學生的實踐行程,及時指導學生在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惑;

4、及時處理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件,並在第一時間報告校團委及有關部門。

三、其它事宜

此責任書一式四份,校團委、院(系)團委、領隊和學生本人各執一份。

我已閲讀並同意以上規定,保證在實踐過程中嚴格遵守,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團隊名稱:“藍。海韻”暑期社會實踐隊。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2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增強學生遵紀守法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保證假期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關要求及學校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假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及學校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嚴禁賭博、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注重保持大學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熱器、蠟燭及各種灶具,並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內焚燒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場所吸煙。

(三)注意防盜:學生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現金存入銀行並加密,密碼不得泄漏給他人,貴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在宿舍留宿他人,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鑰匙妥善保管。如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消除,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學生入住由學校提供的學生宿舍,必須遵守學院對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返回宿舍。熄燈後按時就寢,不得高聲喧譁,擾亂別人的休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者,應向管理人員請假。

(五)嚴禁在宿舍內及任何場所酗酒滋事、打牌、賭博,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凡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由本人寫出申請,家長簽字同意,並徵得學校主管部門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凡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者一切後果自負。

(七)學生離校外出時,應注意交通安全,防止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傷害,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情均由自己承擔。

(八)學生中途離校或者返校必須例行請、銷假手續,確保假期安全。對違反校規、校紀者,予以處理,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分別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九)在遵守本責任狀責任要求的同時,共同執行《普通高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的全部內容。

二、責任期限

本目標責任書由各班組織學生簽字後生效,至學生假期結束。

安全責任狀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3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望家長在假期中加強對學生監督與管理,切實承擔起家長的監護責任。

1、20xx假自7月 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課。

2、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玩耍,不要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隨意橫穿馬路;走親訪友須由家長帶領,嚴禁不滿12週歲的學生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孩子駕駛摩托車、農用車等機動車輛。

3、嚴禁孩子在無父母陪伴的情況下到水庫、河灣、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4、注意不要讓孩子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孩子玩各種具有危險性的刀、槍等玩具,以防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

5、教育孩子要注意飲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7、要注意家中用電線路安全,注意使用電器的安全,無人在家時,一定斷開電源,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教育孩子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遊戲廳、錄像室、枱球室。嚴格禁止孩子打遊戲機、看不健康書刊或錄像;要引導孩子積極參加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

9、注意防暑防雷電。教育學生夏天多喝水,中午少外出,注意防曬;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10、暑假期間,加強對孩子的學習教育,積極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暑假作業。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作為學校,在校期間對學生已經加強了安全方面的教育與管理,盡到了學校的責任。暑假期間,安全責任在家庭、在家長,希望各位家長認真落實好以上安全責任,如果因學生在家發生安全事故,家長將承擔全部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一份。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家 長(簽字): 學 生(簽字):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5

本人自願參加XX年山東師範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閲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本人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地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 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團隊名稱: 山師水滴支教隊

本人簽字(包括院系、年級):

共青團山東師範大學委員會

XX年6月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6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並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門衞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後方可准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暑假安全責任書),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黴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羅江中學高(初)級班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四川省羅江中學校

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

20年月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7

1、嚴格執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非本校師生進入學校,一律要先做好登記手續,經有關責任人簽字後,方可放行.家長找學生,上課時間不準進入,一律在校門口等待.上學時間內,學生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並做好出入登記. 非本校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本校師生進出校門一律登記。

2、在校期間為上班時間.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認真分發全校報刊雜誌和信件,做到準確,及時,不積壓。

4、保證學校公有財產的安全,如有損壞、丟失按價賠償。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就立即報警或告知學校領導。

5、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處理,並上報有關領導。

6、嚴格禁止教師、學生拾易燃、易爆、有毒化學藥品、危險品等進入學校。

7、值班值宿人員在校內不得飲酒和留他人住宿,發生意外與學校無任何責任。

學校每學期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好,達到要求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實現安全責任目標和安全責任要求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批評或其它處理。對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中心學校和區教育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8

乙方: 棟 號(業主)

甲方:

依照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安全、美觀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依據上述法律、法規制訂的小區裝修管理規定,為確保樓宇安全、美觀和業主的切身利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如下:

1.乙方裝修房屋須嚴格遵守有關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室內裝修,裝修前應詳細、如實向管理處報送裝修方案,並逐項簽署《裝修施工承諾表》經管理處同意後方可施工。

2. 施工期間如需修改裝修方案,應經管理處同意,否則視為違章裝修。

3. 乙方應自覺接受管理處的監控和檢查,配合管理處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的管理,並承擔因施工隊違章施工和違反小區治安、清潔環境管理的連帶責任。

4. 動火作業和超容量使用電器作業前應報管理處同意和協助。

5.乙方應按規定向管理處交納裝修違約保證金和裝修垃圾清運費。如未出現違章損壞樓宇情況,裝修竣工驗收後,管理處如數全額退還裝修違約保證金,否則視違章損壞情況折扣裝修違約保證金,扣除裝修押金仍不能抵償損失的,甲方有繼續承擔賠償損失餘額的義務。

6. 甲方按《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文件為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及資源支持。

7.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需將本責任書張貼在施工現場,以便乙方檢查。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日 年月 日

標籤: 責任書 通用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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