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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平安,維護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我決心做到以下幾點: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一、 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 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爬車、抓車;不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做到自行車鈴、閘、鎖齊全,穿越關中環線時一定要注意安全,路途中堅決做到“一躲避、二靠邊、三觀望、四通過”的原則。堅決拒坐“三輪車、三無車、超載車”等不符合安全規範的車輛

三、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衞生保證的攤點就餐。

四、不私拉電線、電器;不帶手機到學校,不在教室充電。

五、 不攀爬校牆、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築施工現場。

六、 不逃學、曠課;有事必須當面向班主任,由班主任寫請假條經過門衞同意方可離校;不進入網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七、 放學後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八、 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嚴守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奔跑、不推搡”的原則。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煙,不喝酒,不染髮,不穿奇裝異服,着裝整齊,在教室不穿拖鞋、背心。

十、 正確處理同學關係包括男女同學之間的關係,不打架鬥毆,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十一、不私自動別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

十二、 不到水庫游泳釣魚,發現學生私自到水庫游泳釣魚者,學校將嚴肅處理。

以上內容已交家長審閲並同意簽名,若自己發生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後果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X年XX月X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加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確保學校安全。學校校長與學校保衞(值班)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學校保衞(值日)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護校、愛校、以校為家。

二、採用24小時值班制,兩人可採取短期輪換值班。

三、保證學校財產不受任何人為破壞和丟失,特殊情況(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間,由於玩忽職守,學校財產受到人為破壞、丟損,值班教師應付主要責任。

五、實行外來人員來校簽名制,嚴防壞人、神經病患者入校。

六、校長及學校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學校保衞工作進行安全查崗,根據查崗情況,酌情給予加分或減分,並及時提出表揚或批評。對不負責任者應限期改正,否則立即調換崗位。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篇3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發展,營造平安、穩定、和諧、有序的教學工作環境,學校特與各班班主任簽定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項目

1、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明確各班班主任為班級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班主任對所轄班級的綜治、安全工作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要切實履行職責。

2、建立健全班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並根據季節變化做好班級安全工作預警。

3、建立《班級安全管理日誌》制度,要對照《班級安全管理日誌》內容,逐日檢查填寫,存檔備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自身無法解決的要迅速上報學校解決。

4、加強班級安全管理的監控,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和保衞工作。定期檢查班級消防設施,加強對各種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禁學生在教室內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根據季節、氣候變化確定各班安全工作的重點,做好汛期、火災多發期、傳染病高發期和春季交通安全瀕發等特殊時期的宣傳、監控和安全防範工作。

5、各班班主任嚴禁學生到學校周邊小賣部購買早餐、課間餐、

方便零食、飲品等,加強學生飲食衞生教育。

6、做好學生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加強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7、做好學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利用週會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深入開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後一週星期一的“全國中國小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主題活動,切實提高安全教育的實際效果。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增強學生守法意識,提高學生法制觀念。

8、協同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學生、家長搞好子女離校期間的安全監護與教育工作。

9、嚴禁學生進入娛樂性遊戲廳、網吧、翻看淫穢、色情小説、漫畫、錄像等,搞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教育,及時發現及時教育。

10、有住宿學生的班級,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住宿生,注意遵守校規、校紀,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講究衞生、與人為善、和睦相處,共同提高。

11、各班要注意培養學生養成教育,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及時化解各種矛盾,關心學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注意傾聽學生的意見和建議,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説服和溝通的工作,妥善處理班級內部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把影響班級穩定的苗頭消除在班內,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無羣體鬥毆打架事件的發生。

二、獎懲

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學校綜治領導組負責檢查,考評,並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考核成績優秀的給予獎勵,凡未對上述條款進行落實或因工作疏忽而發生不安全,不穩定事件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班主任和當事人的責任,與年終考核,晉級、評模掛鈎。

三、領導簽字:

學校校長:

各班班主任:

x年x月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加強孩子安全教育,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有下列行為導致學生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家長或監護人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週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週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國小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後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國小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後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遊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在校內外吸煙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杆、樹木、圍牆、大門、樓梯、欄杆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衝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摸、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衞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髮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X年XX月X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統穩定,我作為學校負責人,一定紮實認真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標準、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並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吉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吉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衞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高度重視並做實、做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板報、櫥窗、印發資料、舉辦教育講座、召開專題班會、隊會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衞生、運動、勞動、活動、教學實驗、治安、管理失當安全等學校“十項安全”教育以及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絡傷害等安全教育,創造條件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防範能力。

三、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對在校學生實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建立實行學生放學排隊制度,由教師護送通過複雜的交叉路口,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聯繫。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督促家長重視孩子安全,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減少學生離校期間因家長管理不到位而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經常性、有計劃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部位的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月一次。重點做好學校“十項安全”及取暖期煤氣中毒、火災隱患等排查與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確定專人負責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六、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積極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和社區支持,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七、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導檢查,並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保證質量。

八、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重特大惡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發生。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週一班會應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內容。用《守則》、《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歸宿或翻越圍牆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負責。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持假條方可出門,並在門房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學校和家長各保存一份。

商州區大趙峪初級中學(蓋章) 班主任(簽字)

年級 班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年XX月X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裏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家長簽字: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責任公佈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範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並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衞、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範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並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牆或騎坐陽台,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鬥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稜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並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鬥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並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學生髮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後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築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誌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湧而下或一湧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後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遊、秋遊、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遊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後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為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並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後,由於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遊戲活動,否則出現後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 級:

20xx年x月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確保我校田徑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運動會環境,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的實際要求,經我校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在運動之前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並要求每位學生必須保證做到:

1、運動會期間,全校白天課堂停課比賽,上學放學時間照常。晚上自修照常進行,家長注意提醒學生每天按時到校參賽、上課。校運會期間,要求全體學生穿校服。遵守學校紀律,不出校園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在比賽中觀眾和運動員: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發生;不影響、不干擾、不侵犯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尊重觀眾。

3、在比賽中,要避免身體接觸、違規搶(或串)道等危險行為發生。

4、比賽中,運動員有身體不適的一定報告班主任或裁判員,有必要的到醫務處檢查、治療。

5、運動員比賽前一定要檢查:穿適宜競賽的運動服和運動鞋,衣服上不要帶校徽,不帶各種首飾,衣、褲的口袋內不要裝小刀、釘等鋒利的物品。

7、運動前要做準備活動,給機體一個適應的過程。運動後要做整理活動,讓機體逐漸安靜下來,以免造成對心臟的傷害。

8、無項目的同學不在賽場內串行、玩耍和觀看比賽,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觀看比賽,以免被飛來的實心球砸傷,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帶跑,避免和正在比賽的運動員發生碰撞。

9、在比賽中要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服從教師的管理,不得隨意穿越跑道,應按劃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終點附近和投擲區嬉戲、打鬧、逗留,不得進入禁區,以免造成傷害。

10、注意飲食衞生。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產品:不買、不食腐敗變質的食品。不能再比賽後馬上飲食,也不能在運動場上邊走邊吃,不得在塑膠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講究飲食衞生,切實做到飲食安全。

11、運動會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以免出現財產安全事故。

12、校運會期間,不經請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門的(放學時間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保證人簽名:

(育才中學初1307班)家長簽名:

20xx年11月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在元旦佳節來臨之際,首先請接受**國小全體教師最親切的問候和最誠摯的祝福,衷心祝願您及家人“元旦快樂,吉祥如意”!同時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理解、支持!

為使您的孩子與家人度過一個文明、安全、充實的元旦假期,請您務必在元旦放假期間切實履行孩子的安全監護職責,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督。

一、元旦放假時間

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元月4日,共5天,元月5日照常上學,屆時希望您敦促學生帶好相關的課本和學習用品,按時到校上課。12月30日、31日(星期六、週日)補課。

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督

1.交通安全。元旦放假期間,道路上人多車輛多,外出時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時,要有家長帶領;不要在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或做其他事情。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路。

2.防溺水安全。嚴禁孩子私自到河流和水庫中玩水、滑冰。在元旦放假期間請家長負起安全責任。

3.飲食衞生安全。要注意飲食衞生。比如:不吃不潔食物、過期變質食物和“三無”食品;不吃小攤上的東西;不暴飲暴食等。

4.消防安全。監督孩子做到不玩火、不玩電,注意用電、用火、用水的安全。還要注意用烤火煤取暖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煤氣中毒。

5.在家安全。如果家長有事外出,要叮囑孩子不要給陌生人開門,以免發生意外,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加強安全意識。

另外學生課程已經結束,各門功課進入複習階段,為了您的學生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請您督促學生及時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對學過的知識進行復習;也可以指導孩子閲讀有益課外書籍,或陪同孩子觀看慶祝元旦專題節目,積極與孩子進行交流,增強學生的愛國主義激情,培育和弘揚民族文化。

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願。希望家長在元旦放假期間能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學習、娛樂、鍛鍊和休息時間,在平安和健康中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假日。最後,祝各位家長新年快樂、工作順利!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蓋章):

**國小

20xx年12月30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各種形式(主題班隊會、知識競賽、徵文等)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和管理監督與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學生活動場所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安全公約,制定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管理、監督和教育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切實盡到相關職責。

六、家長要經常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規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預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等。

七、學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長全面負責,同時要配合學校做好校內的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教誨,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班主任、學生、家長,都要簽名(蓋章),責任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章):

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二0 年 月 日

年級 班

學生(簽章):

監護人(簽章):

二0 年 月 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温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證件,謹防被盜或遺失;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園內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台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年級 _______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特簽訂此責任書:

1、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學生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關注學生的人身安全,讓學生有安全感;要叮囑學生不準身帶火柴、火機、不玩火、不點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自動用液化器具。

2、班主任要告訴學生不準上山抓蠍子,不許在山上往下放石頭。

3、班主任要求學生嚴禁向高登攀,如:越牆、爬電杆、上房上樹掏鳥玩耍等;嚴禁到河套、池塘、大眼井洗澡,滑冰、遊玩,水大不準趟河。

4、午睡期間班主任要把學校的作息時間及時告訴學生,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及時午睡;聽從值周教師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師請假;走讀生按時在家午睡,嚴禁在街上玩耍和到處亂跑,按作息時間於上課前三十分鐘,方可向學校出發,不得中途遊玩;到校後值周教師負責監管。

5、班主任要告訴學生不亂吃食物、不食腐爛變質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班主任要向強調學生不在大樹下,高大建築下避雨,雷雨天不高舉物體,以防雷電擊傷。

7、嚴禁到危險的地方(如:危牆、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變壓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嚴禁亂動電器,以防觸電;不準參加搶險活動。

責任期限為一學年

________中學國小(蓋章)

簽字人: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加強孩子安全教育,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有下列行為導致學生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家長或監護人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週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週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國小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後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國小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後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遊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在校內外吸煙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杆、樹木、圍牆、大門、樓梯、欄杆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衝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摸、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衞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髮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學校春季作息時間: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學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學16:10(一、二年級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週五下午放學14:30。

年級學生:家長:班主任:

監護人電話: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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