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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協議書(通用17篇)

房屋安全協議書(通用17篇)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加強公司對上下班人員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員工須簽定《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房屋安全協議書(通用17篇)

1. 員工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崗,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2. 員工上下班應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不遵守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 嚴禁酒後駕(騎)車,不開賭氣車、情緒車,駕駛人員如生病、疲勞不準駕車;

4.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駕(騎)車(包括電瓶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駕駛者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駕駛。

5. 員工上下班途中騎摩托車(包括電動車)、電瓶車必須戴好頭盔,未戴頭盔者,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負責。

6. 員工上下班不得騎公司所屬電瓶車。

7.員工上下班途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員工因違反上下班交通安全協議而發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責任自負。

8. 公司所屬員工自駕車輛的油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均自行解決,不得公費開支。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以上協議相關事項,如果違反以上協議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員工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公司:____________ 員工:

年月日 協議員工基本情況(信息必須如實填寫):

姓名: 身份證: 現住地址: 上下班交通方式:

備註:上下班交通方式請填寫自駕車、座公交、騎摩托車(電動車、電瓶車),若偶有自駕車的請註明比如:座公交、偶有自駕車。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暑假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課説明:

1.本次高三暑假補課純屬學生及家長自願。

2.學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在每週的班會上都要強調。

3.學校對老師的管理及老師上課的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制度。

二、對學生的安全要求及家長應該明確的方面:

1.學生在學習期間,學校對學生的安全繼續加強管理,但若因學生不聽從管理,人為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2.家長必須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對通校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不承擔任何責任,家長要教育孩子不能因酷熱難耐讓孩子下水洗澡,加強防溺水事故教育。

3.家長要教育孩子不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尖鋭利器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一旦帶入以上危禁物品將取消補課資格。

4.對於有事要請假回家的學生,由家長寫請假條(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説明原因)並保證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去有危險的地方玩耍。

5.學生在補課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時)由學生自己和家長負責。

6.補習期間,如果學生違犯學校紀律,不請假私自逃離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自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高三年級部

二〇 年 月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4

工程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項目工程,依照《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加強勞務分包隊、組及工程分包單位的勞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切實依法保障務工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工程總承包制,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總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甲方依法與分包單位、務工作業人員簽訂勞務安全協議合同

一、甲方按照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分包項目務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凡經檢查發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並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規定予以處罰。

二、乙方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作業人中班組應完善自己所在單位、區域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工程分包單位勞務建築隊法定人員是所在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全面責任,並根據工程特點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

三、根據建設部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各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隊伍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面負責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首先進行入場員工的的安全培訓教育,做到嚴格遵守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程。若違反安全規程,情節嚴重,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第90條規定予以處罰。

五、乙方務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自己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施工作業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隊自行負責。

六、勞動法規定:使用未滿十六歲的童工及未成年人,違法使用務工人員,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權抽查、監督管理,並按相關政策從重處罰使用單位。

七、因建築施工的特點,高空、深坑、危險場所隨時都有,為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及年老歲數超過國家法定規定的人員入場務工作業。若不按規定違規使用勞務人員,發生的均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加強用工人員的管理,入場民工必須持身份證登記註冊,按公安派出所關於外來人員的管理辦理相關手續執行管理。

九、以上條文,經甲、乙方簽字,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工程負責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負責人: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5

本人已申請學校利用假期間把過去被耽誤的功課補上,為了搞好學習,特向老師做如下保證:

一、上課期間本人服從學校的統一管理和安排,聽從學校領導、老師的指揮,不折不扣地按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來學習、生活。

二、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不無故缺課,不早退,上課不睡覺等。

三、在校期間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珍惜學習時間,努力學習,按時完成老師交給

的學習任務。

四、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財物的保管,絕不給學校領導、老師添亂,煩心。若本人擅自離校,不論發生任何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五、愛護公物,生活儉樸,絕不浪費水電。

以上保證,本人一定做到,若有違反,自覺停課回家。

保證人: 中學 班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廣州中大服務器代維工作室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 涉及乙方為甲方維護的所有的系統信息,包括甲方服務器和終端計算機上的數據。

(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2.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責任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資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4)乙方瞭解並承認,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保密信息保存在由乙方維護的服務器上或終端計算機上,並且由於系統維護服務、數據備份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服務器和終端計算機。乙方同意並承諾,如果這些數據未經甲方許可披露給他人,所造成對甲方的直接損失,並經證實,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向乙方索賠。

(5)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相關保密信息,通過存儲介質、網絡等途徑,傳播至甲方不可控制區域。

3.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信息:

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

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並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

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順義新城濱河森林公園

乙方:

活動名稱:

參加活動人數:

活動地點公園園區

佔用場所日期: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月__日

活動主(承)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羣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範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本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順義新城濱河森林公園與本次大型活動的主(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範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為,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公園方為主(承)辦方提供活動場所,劃定活動範圍。

2、公園指派安保人員負責協助維持活動區域周邊秩序。

3、提供必要的停車場地。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公園內舉辦活動時,主題要健康、合法,嚴禁涉恐、涉爆、涉及宗教內容等非法活動。

2、乙方需遵守公園的各項管理規定。

3、乙方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活動的安全責任人。

4、乙方要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

5、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備案。

6、乙方根據活動需要動用明火和電器設備的,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7、乙方要負責維護活動的安全和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發生。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8、乙方要保障現場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9、乙方在活動期間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由主辦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損失賠償

1、活動場地內的建築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須向甲方照價賠償。

2、由於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為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五條 其他

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安保負責人簽字)

20__年_月__日

乙方 (簽字)

20__年_月__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8

本次同學會為自願參加,為明確參加者的義務及責任,凡參加同學會的同學,請詳細以下條款後,與本次同學會組織者簽定協議備案,同學會活動中自行生效。

1.本次同學會活動屬於同學自願參加的非贏利性活動,組織者僅有負責組織的義務。(即活動線路的安排,人員的組織,活動成本費用的核算及統一收取等工作。)

2.本次同學會有安排户外出遊活動,户外出遊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本次活動的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願參加。

3.在同學會活動中發生的有關人身傷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責任問題與組織者無關,參加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狀況負責。

4.凡參加本次同學會活動的同學必須互愛互助,要服從大局利益,聽從組織者統一指揮,不準中途未經請示組織管理者私自離開。

我們要把同學會活動辦成健康,快樂,安全的活動,需要我們每位同學共同努力!

凡參加本次同學會的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只統一簽訂一份,由活動組織者手執,本協議自活動開始簽字有效,活動結束後自動解除;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組織管理者簽名:

簽訂日期:

參加x年x同學會活動協議人簽名:

簽訂日期: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9

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心願。教育管理好學生,使其健康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學生本人共同防護責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關於《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特與家長(或監護人)簽定以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沒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告誡的;

2.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3.學校的建築物及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清除,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閉或增設警示標誌的;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要求的;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上學時教師沒有和家長進行交接,放學時教師沒有護送並和家長履行交接手續的。

二、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設施無關,或與學校設施有關但學校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誡職責,學生不服從管理或不聽從告誡,導致發生傷害事故的;

3.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4.在放學、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

5.學生在校突發疾病,學校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或送往醫院治療再發生意外,病情惡化的;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6.來自不可抗拒性學校外部突發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參與他人矛盾糾紛、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的;

8.在危險處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庫、河道等游泳的;

9.學生本人吃來源不明或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腐爛變質、無衞生防疫部門許可證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輪車”、“農用車”、“面的”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

11.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引發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鋭物、其它危險物或危險遊戲的;

1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14.學生自殺、自傷的;

15.上學時家長沒有護送,放學時家長沒有來接並且和學校履行相關手續而造成傷害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有意或無意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被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由施加傷害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學生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發生矛盾糾紛時,雙方根據本協議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解。

六、本協議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中途轉學,此協議廢止。

甲方:油坊街國小 乙方:學生

校長:劉新明 家長(或監護人)

20__年9月1日 20__年9月1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鋼包砌築

施工地點:精煉廠滑板工段 施工時間:20__年6月6日始

為了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作業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乙方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3、乙方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有分管安全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作業前,必須經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後方可作業。

6、乙方作業過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質等,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指定的專業人員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7、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經確認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作業中,因違紀安全管理規定或因意外發生工傷事故的,必須上報上級公司和政府部門,並同時報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員實施救護。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若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乙方除承擔上述相應責任外,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與此相關的其他損失。

9、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10、乙方員工不得酒後進入作業現場。

11、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2、乙方須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同甲方員工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不得盜竊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違反,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並移送保衞部門處理。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天進行清理乾淨,施工結束,乙方對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後,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

14、乙方在施工作業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定製管理制度,物料要擺放整齊,工器具用完之後要歸位,做到整潔、整齊、文明。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並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6、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停工整頓。乙方人員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項目款內扣除。

1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8、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9、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不鏽鋼有限公司精煉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1

為了保證在暑假期間自身的安全,特做安全承諾如下:

1、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村規民約,遵守公共秩序,爭做文明小公民。

2、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逗留,不與車輛搶行,不尾追機動車輛。沒有大人帶領不隨意外出。不乘三輪車,不騎自行車。

3、自覺遵守乘車秩序,不佔座搶座,不搶上搶下,不將頭手伸出車外,車沒停穩不上下車,禮讓三先,做到文明乘車。

4、不到遊戲廳、網吧等不安全場所。

5、嚴禁到池塘、水庫、河、壩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

6、不玩弄不明真-相及危險的物品,不做危險遊戲。

7、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騙、防水、防雷等工作。

8、注意飲食衞生,不隨意吃零食,不食用過期黴變、不合格食品及飲料,預防食物中毒。

9、不結夥打仗、鬥毆。

10、不參加封建迷信及有礙社會穩定的一切非法活動。

11、不玩火、不玩電、不去公路上、建築工地等一切危險的地方玩耍,不與陌生人打交道。

以上幾條一定做到,如有違反,後果自負,與學校老師無關。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_單位

乙方:_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因為工作關係向乙方提供電腦和網絡系統,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製作、複製、發佈、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單間租房協議書)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發送垃圾郵件、攻擊其他網絡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絡系統利用單位QQ羣及電子郵箱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製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單位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罰乙方當月工資的10—20%,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3

公 司 名 稱: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公司員工姓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及時答覆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設備。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籤人員辭職後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4

一、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執行。

甲方:_______

乙方:塔司 信號工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認真貫徹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政策、法規、規程、規範、標準和要求。

(2)甲方對乙方對施行施工管理職能,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執行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和合同及各項協議書之合同規定,不得違章指揮。

(3)甲方對施工現場實施統一管理,技術部門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分項方案及審批,對施工現場平面總體規劃進行安排,甲乙雙方對新入場施工人員各自進行安全教育,並各自做好詳細記錄.

(4)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單位、施工負責人、施工人員未進行教育或技術交底自上崗操作的人員進行300元以上嚴重處罰並立即停止工作。

(5)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簽字本安全、文施管理責任書。

(6)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書面隱患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達標驗收合格;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成整改合格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建設工程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的處罰規定》對乙方進行300元-20__元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給予500元-3000元處罰,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後果由乙方自負。

(7)對多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內訌、挑鬧事非、侮辱他人、打架、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存在安全隱患、違章拒不整改制止、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給予500元以上處罰的通知強令乙方進行更換並清除出現場;相關班組、施工人員;問題嚴重的甲方更換整個班組或整個隊伍。限期清出施;在乙方人員、對伍更換清出現場期間,如因此事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治安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經濟損失等有乙方單位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

(8)甲方堅持“四不放過”原側。即對發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三、起重工(掛鈎工、信號工)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於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 乙方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3.乙方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閒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並設警戒標誌,必要時派人監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

6.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範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紮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定;

(11)作業現場光線陰暗。

7. 乙方作業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一指揮。

8. 乙方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後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鈎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9.使用兩台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10.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鬥、混凝土鬥、砂漿鬥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准;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製作質量;

(4)製作完成後,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並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井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範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四、基本安全操作

l.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鈎,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稜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衡。對於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採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o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鈎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牯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採取措施並確認安全後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後方可放鬆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鈎。掛鈎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鈎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採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交底內容:

(2)鎖繩吊掛應便於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於吊物重心。

7.捆綁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並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説明書檢驗,經試吊無誤後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係數不得小於8~10。

五、三角架吊裝

l.作業前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前應將作業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角架頂端綁紮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於60em,捆綁點以下三杆長度應相等並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杆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於l.5m。

4.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後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六、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l.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緩起、緩轉、緩移,並用控制繩保持吊物乎穩。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各必須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使用捲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捲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後應支撐牢固、穩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於總長的1/4,並應採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攆穩定,連接牢固後方可離開現場。

七、吊索具

1.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鈎上補焊、打孔。吊鈎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鈎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鈎。板鈎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鈎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蒲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_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於300ra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於45。。

5.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後,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並試吊,確認安全。

本協議一式三份項目部 塔司 信號工各一份,本協議在簽訂之日後生效。

以上的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5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餘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範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並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運營人:

家長或監護人:

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施工總承包單位):

乙方(起重機械產權單位):

丙方(起重機械拆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茲信守。

第一條 起重機械概況:

(一)起重機械名稱:

(二)機械規格型號:

(三)機械統一編號;

(四)租用工程名稱:

(五)工程地點:

(六)租用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丙方進行安全監督,對乙方、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處罰,有權要求乙方、丙方對作業過程中存在的隱患限期整改。

(二)甲方為起重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和拆裝提供必要的場地、照明等條件。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負責起重設備基礎施工,組織基礎驗收,並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設備基礎。甲、乙、丙三方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進行起重機械安裝。

(四)甲方負責按規範要求做好起重設備的防雷接地裝置。

(五)甲方負責起重設備的使用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六)甲方負責組織編制塔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有多台起重機械作業時,編制羣塔作業方案。

(七)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起重機械的驗收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擔起重設備的安裝、頂升、錨固、拆除的安全管理責任,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二)乙方必須保證出租給甲方的設備安全可靠,不得將帶病、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出租,出租前提供起重機械備案證明及自檢合格證明。

(三)起重設備一經安裝,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基礎地質條件、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甲方交於乙方的一切施工條件符合安全及作業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乙方應對基礎驗收負責,若因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對起重設備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保養和現場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和各種保險裝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並將維護、保養和現場檢查記錄報甲方備案。

(五)乙方委派的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乙方對上崗證件的有效性負責,並保證所有證件按期進行復檢,且複檢合格。

(六)乙方應選擇資質合格的拆裝單位(丙方)進行設備的拆裝,並應對丙方拆裝作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其整改。

(七)乙方應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並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八)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的日常檢驗工作,若發現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乙方因違反國家或地方關於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技術規程等,而導致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對起重設備安裝、頂升、錨固、拆除過程中安全生產負總責。

(二)丙方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同時應服從甲、乙雙方的安全監督。

(三)丙方在進場拆裝前應辦齊拆裝報審手續,在手續不齊的情況下嚴禁進入甲方現場拆裝起重設備。

(四)丙方在拆裝前應到甲方現場實地考察現場情況,應根據現場情況編制起重設備拆裝方案及安裝與拆除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監理備案。丙方按方案組織安裝、拆卸作業,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

(五)作業前丙方須對其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六)丙方須保證安裝、頂升、錨固、拆除的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上崗證件的有效性負責,保證現場作業人員與拆裝報審表備案登記人員一致,否則,丙方承擔由於人員不一致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七)丙方在作業時,須設置警戒區,並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裝現場。

(八)丙方在安裝、頂升、錨固作業結束後,須按照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確保起重機械達到安全使用標準要求。

第五條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甲、乙、丙三方必須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在起重設備進場前、安裝時、投入使用前、運行過程中共同協作,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保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第六條 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將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起重設備交於甲方使用。

第七條 塔式起重機使用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塔司、信號指揮人員等進行聯合安全技術交底,相關責任人員簽字。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因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指派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乙方、丙方應保證起重機械在使用、拆裝過程中不影響甲方施工現場文明安全達標活動。

第十條 事故處理

(一)起重機械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二)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後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丙方職工及家屬。

(三)屬於乙、丙方責任或乙、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一條 爭議條款

當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時,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起重設備撤離施工現場及設備租賃合同結算完畢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無。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範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為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四、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壓較高和心臟疾病。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X 乙方:

X年X 月X 日 X 年 X月X 日

標籤: 協議書 房屋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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