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條例(通用17篇)

條例(通用17篇)

條例 篇1

再生育子女條件放寬

條例(通用17篇)

由於全面兩孩是普惠制規定,而有些特殊家庭如再婚家庭,除兩孩外,對再生育有比較特殊的需要,因此廣西對可以要求再生育子女的情形作出了修改。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未生育過的,這三類情形經批准均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進行醫學鑑定確診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這對夫妻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因傷致殘,經依法鑑定,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雙方定居在國境線5公里以內的鄉村且連續居住20xx年以上,已生育兩個子女的;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另外,夫妻一方為廣西户籍,另一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户籍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條例 篇2

強調,巡視條例是黨內監督之利器。有了這個利器,才能更好地發揮巡視利劍作用。指出,巡視條例是制度的籠子和巡視的依據,對巡視工作是強有力的指導、強有力的規範。

《條例》的頒佈實施既傳遞了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強烈信號,又體現了依法依規治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巡視工作的具體要求。其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授權更加充分。要想使巡視這把利劍發揮作用,就必須在黨的統一領導下,獲得充分授權,這些權力包括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巡視對象和範圍的延伸、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等。比如,《條例》改革了巡視工作領導體制,規定由同級紀委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有利於巡視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相互融合、無縫對接;強調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要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的要求;而專項巡視以及抽查個人事項報告、詢問知情人和專項檢查條款的增加,則使巡視監督更加靈活機動、精準有效。

職責更加清晰。《條例》對巡視監督的定位更加明確,重點更加聚焦,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中心,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着力”,堅持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彰顯了巡視監督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程序更加規範。巡視監督要想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堅持依法依規、有序開展。為此,《條例》要求,巡視工作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堅持羣眾路線、發揚民主,並明確規定了巡視的範圍、權限和程序,尤其是對巡視前的協作配合、巡視中的請示報告、巡視後的線索處置等,都嚴格了程序規範。

問責更加有力。《條例》進一步明確了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主要責任人責任、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責任、巡視組長的履職責任、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責任,特別強調對履職不到位的都要追責,並詳細列出問責情形和處置標準,充分體現了在紀律要求上一視同仁、沒有特殊。

條例 篇3

最近,中央紀委重新修訂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就是希望“把紀律挺在前面”,通過抓早、抓小,及早發現黨員幹部中的不良傾向,把問題解決於早,避免進一步發展成嚴重違紀甚至是違法,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通過初步學習,有這樣幾點體會:

一是懂得了這次條例和準則適用全體黨員。説實話,入黨近30年,對於條例和準則還是第一次認認真真學習,過去總認為這些規定都是針對處級領導幹部的,對於普通黨員好像沒有關係。通過學習,認識到,這次修改發佈的條例和準則是針對所有黨員的;也認識到,只有把紀律真正管到位、嚴到份,以黨的紀律強化對黨員幹部的剛性約束,才能最大程度地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

二是懂得了黨紀嚴於法律。通過學習,認識到,條例把紀律“底線”放在桌面上。現行黨紀處分條例20xx年12月頒佈實施,條例中紀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內容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重複,造成極個別情況下出現以紀代法、越俎代庖的情況,這無疑讓黨員身份成為了不法者的“保護衣”。此次條例頒佈,把紀律的“底線”放在了桌面上,刪除了與刑法等重複內容,區別五種不同情況,用專門條款分別做出規定,以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黨員、黨組織的紀律處分層次分明,同時列出5減輕3加重,從點滴上嚴抓嚴打,從小錯抓起,不給任何不作為黨員“投機取巧”的機會。

三是懂得了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通過學習,明白了條例在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大類規定中,把黨員在工作生活中的“負面清單”清晰列出,放在陽光下。黨紀要求更加具體化,讓領導幹部再也無處遁尋“祕術”,把他們的作為圈進籠子,放到陽光下。

四是懂得了必須從小節做起,堅守底線,方能防微杜漸,遠離腐敗。從全國查處的幹部違紀案件也可以看出,如果不及時對他們給予嚴肅處理,任其發展下去,其中個別同志也可能會逐步越過法律的“紅線”,最終滑向腐敗的深淵。所以從“小節”抓起,從小節做起,嚴明黨的紀律,通過抓早抓小,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

聯繫到自己的工作崗位,儘管沒有什麼大的權力,但你在政府部門的這個崗位上多多少少總有一些小權,我們必須腦子清醒,要經得住小恩小惠的誘惑,同時,在其他方面要加強修養,堅守紅線,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條例 篇4

1、黨員受到警告處分的,( A )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第九條)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恢復黨員權利後(C)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第十一條)

A.六個月 B.一年 C.兩年 D.三年

3、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嚴重的, 給予 (D)處分。(第七十三條)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4、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C),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九十五條)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5、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塗改考卷、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 B );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一百二十一條)

A.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B.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C.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D.不追究其責任

6、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 A )。(第一百二十三條)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B.行政處分 C.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7、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給予(B)。(第七十二條)

A.通報批評 B.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 開除黨籍

8、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 D )。(第六十五條)

A.通報批評 B.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9、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 C)處分。(第九十九條)

A.撤銷黨內職務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10、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 D )處分。(第八十三條)

A.嚴重警告 B.留黨察看 C.開除黨籍 D.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11、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 D )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第十三條)

A.警告 B.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 D. 留黨察看

12、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 C )處分。(第一百二十六條)

A.開除黨籍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

13、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C)處分。(第六十七條)

A.開除黨籍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

14、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 C )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佈,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係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第四十二條)

A.一週 B.十個工作日 C. 一個月 D.兩個月

15、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以上表述概括的是下列那一項原則?(D)(第四條)

A.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B.實事求是原則

C.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原則 D.民主集中制原則

16、黨員受到(C)後,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第十一條)

A.嚴重警告 B. 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17、違反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情節較輕的,給予(A)處分。(七十七條)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留黨察看 C.嚴重警告 D.警告

18、對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超過( A )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第三十六條)

A.六個月 B.一年 C.兩年 D.三年

19、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受到(B )及以上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第十四條)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20、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根據( A )制定本條例。(第一條)

A.《中國共產黨章程》 B.憲法和法律

C.《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 D.廉政準則

21.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 A )。

A.直接經濟損失 B.全部經濟損失 C.間接經濟損失 D.物質損失

22.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 A )內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23.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説、宣言、聲明等的,給予( D)處分。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2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等“(B )大紀律”。

A.五 B.六 C.七 D.八

25.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B )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

A.黨委 B.黨組織集體討論 C.黨組 D.黨支部

26.黨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B )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兩年

27.黨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C )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兩年

28.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 D )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兩年

29.減輕處分,是指在<黨紀處分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一檔給予處分。

A.從輕 B.減輕 C.減少 D.降低

30.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D )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A.一年 B.兩年 C三年 D.五年

條例 篇5

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通知。整個條例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為基礎,將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黨的生機活力、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駛和不受侵犯納為方針制定而成。

除此以外,《條例》對黨員權利的保障措施作了進一步規範,對黨的各級組織、各級紀檢機關和黨的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以及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應承擔的責任作了明確界定。在對侵犯者責任追究的相關內容中,更多地體現了我黨以“法”為手段,嚴格嚴肅黨紀的宗旨。對於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主體給與行政乃至司法的處理,從最大程度上保證了黨員的合法權利。

《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具有重大意義。作為一名即將入黨的預備黨員,我深刻地體會到了黨組織對我們的關懷,我會認真地學習、宣傳以及嚴格地遵守《條例》,在接受《條例》保障的同時,積極履行一個黨員應盡的職責,以更高的熱情投入到學習工作之中,不辜負黨組織對我們的信任與關懷。

我們黨是用先進理論武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一直高度重視維護黨員民主權利,不斷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因此《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我們黨關於保障黨員權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他的頒佈實施,是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對於進一步發揮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具有重要的意義。相信隨着我黨體制機制改革地不斷深入完善,通過廣大黨員以及人民羣眾的共同努力已能把我們黨建設成為永葆生機活力、興旺發達的馬克思主義政黨。

通過“樹組工幹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動,本人認為做好一名人事幹部,必須具有為民、務實、清廉的品質,我就談一下自己的心得體會:

為民,就是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自己思考問題和開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忠實地貫徹執行黨的羣眾路線,當好人民公僕,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在正確對待羣眾的問題上,來不得半點含糊。我們要始終不渝地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羣眾,尤其要深入到困難多、羣眾意見多、工作推不開的地方去,同當地幹部羣眾一道分析矛盾、解決問題,為羣眾誠心誠意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

條例 篇6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學校黨支部吳醒文書記組織全體黨員認真深入的開展學習《準則》和《條例》文件,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廉政建設和紀律處分的重要意義。作為一名黨員教師,要緊跟時代步伐,積極響應中央的號召,時刻不忘廉潔自律、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勤勉工作,將清正廉潔貫穿於日常的思想和各項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紀律不可忘,腐敗紅線不可觸,公僕之情不可移。

一、深刻認識遵守廉政準則、保持清正廉潔的重要意義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優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約束人們具體行為的強大動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工作,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對個人思想道德品質的重要考驗。當前,作風問題、腐敗問題對我們黨長期執政形成了嚴峻挑戰,黨領導下的每位黨員幹部也面臨同樣的挑戰。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潔,就必須從源頭抓起,從思想根源入手,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氛圍。中央出台《準則》和《條例》,就是要以學習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紀律保廉,使廉潔意識植根於每位黨員幹部的頭腦之中,人人遵守《準則》和《條例》,牢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工作觀,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不斷增強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思想意識,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貫徹“為民、清廉、務實”的要求,真正從思想上預防腐敗現象、從紀律上制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二、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必須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立足於本職工作聯繫到本身實際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必須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

首先,堅持黨性鍛鍊,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要進一步牢固樹立遠大的理想信念,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熱愛本職工作的意識,維護職業尊嚴,保持良好黨的形象。要掌握時代脈搏,弘揚時代精神,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嚴格遵守和執行各項法律法規,時時刻刻都以法規、紀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忠實履行職能。

其次,必須加強學習,提高業務工作水平。認真學習和領會新時期中央有關推進黨的建設偉大工程的決定精神,以及五中全會精神,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還要充分珍惜學習的機會,加強理論的學習,掌握更多更新的政策和精神,開拓視野,完善知識結構,並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不斷提高個人綜合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再次,切實轉變觀念,樹立依法工作的意識。要切實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同時加強自我教育,樹立嚴肅紀律,從根本上防範和遏制違法違規的發生。當前,要加強對《準則》和《條例》的學習和掌握,正確領會其精神實質,並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的要求開展工作、加強自我約束。

最後,堅持廉潔奉公,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在羣眾和幹部中起模範帶頭作用。在工作中必須保持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的形象,自覺“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理念,在思想上築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蝕的壁壘,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經受住各種誘惑的考驗,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為教育事業奮鬥終身。

條例 篇7

12月15日,我校召開“學準則、學條例”專題集中教育活動動員會議。我通過認真參加單位集中學習和自學的方式,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了細緻的學習,感受頗多。

一、學準則、學條例,使我進一步增強了廉潔從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進一步增強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決心對照《準則》嚴格要求,廉潔勤政,轉變作風,提升素質,服務羣眾,推動各項工作。 一是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為標杆,嚴於律己。通過認真研讀,我覺得《自律準則》對於黨員領導幹部來説,是一個“安全網”,只要我們排除私心雜念,自覺遵守《自律準則》的各項規定,就一定能夠保證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黨員領導幹部對《自律準則》應該心存敬畏,心懷虔誠,認真學習貫徹。要逐條學習,牢記在心;案頭常放,警鐘常鳴,真正使貫徹《自律準則》成為一種從教準則。

二是以《條例》為底線,防腐據變。黨員領導幹部要防腐拒變,必須在日常行為中嚴於律己,守住底線。一要戒貪慾,二要重小節,三要慎用權。

三是以廉建為契機,醒己律人 常懷憂黨之心,恪盡興黨之責是我黨對每一名黨員的基本要求。作為一名高校教師,要模範遵守《自律準則》和《處分條例條例》,以身作則,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為動力,勤政為民 ,要自覺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在守住廉潔底線的同時,更應該在勤於工作、為為高校教育事業有所作為,做出成績。

三、通過學守則、學條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進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幹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質統一起來。在幹好本職工作的過程中,努力通過深化認識,思考歸納,概括昇華,使自己在工作中獲得的經驗思想,心得體會等成為自身業務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質的有機構成部分,從而推動自身素質不斷得到提高,為與時俱進。

二是努力把堅守宗旨信念和開拓創新統一起來。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從中可以看出,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也是每一個黨員所必須堅守的信念意識。但是我們為人民服務的手段,卻必須善於變化,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需要做具體的改革,調整,變化和創新。我們必須把堅守宗旨信念和開拓創新統一起來,既要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聯繫實際,開拓創新的具體行動。

三是加強學習,提高素質。進一步增強學習的自覺性,樹立良好的學風,以提高學習效果。做到理論聯繫實際。要善於把所學科學理論運用於現代化建設的新實踐,要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緊密結合教學工作實際,深入分析新的實際情況。要把學習知識的提高作為競爭意識,自立意識增強的基礎。

作為教師黨員必須堅持從自身做起,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單位的好風氣樹立起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要求,不斷加強自身人格的鍛鍊和修養,在改造主觀世界上下功夫,規範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黨和人民的利益聯繫起來,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實實幹事,不辜負黨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黨員高校教師的良好形象。

條例 篇8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不久前,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今天我們很高興地邀請到了《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工作組成員、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就《巡視工作條例》的相關內容與大家進行在線交流。張主任您好,歡迎您!

張本平: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好!

主持人:張主任,您作為條例修訂工作組成員,可以説全程參加了條例的修訂工作。首先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條例修訂工作的相關情況。

張本平:條例修訂工作於20xx年9月正式啟動。20xx年9月,在中央政治局會聽取巡視情況彙報時就作出指示,要抓緊修訂巡視條例,推動依法依規開展巡視,進一步提高巡視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平。按照中央要求和的指示,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立即成立了條例修訂組,由中央巡視辦主任黎曉宏同志任組長,中央巡視辦、中央紀委法規室、中央組織部幹部監督局有關人員參加,着手展開了修訂工作。條例修訂工作歷時近兩年,經過充分調研、反覆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多次研究修改,於20xx年6月11日,提交中央政治局會審議;6月26日,提交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8月3日中央正式頒佈實施。

新頒佈實施的條例,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引起了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的熱烈反響,認為對巡視工作條例進行修訂,符合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巡視工作發展需要,非常及時、非常必要,對於加強黨內監督、規範巡視工作,嚴明黨的紀律、改進黨的作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作為修訂組的成員,感到條例修訂工作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效果,主要得益於以下幾點:一是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發展,是修訂條例的堅實基礎。黨的以來,中央作出改進巡視工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形成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為巡視工作指明瞭方向,為修訂條例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中央和省區市、部分中央單位巡視工作與時俱進、探索創新,充分發揮利劍作用,積累了很多有益經驗和做法,為修訂條例提供了豐富的實踐基礎。二是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是修訂條例的政治保障。黨中央高度重視條例修訂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xx屆中央紀委第四次、五次全會都對條例修訂工作作出具體部署;中央深化改革方案、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都將條例修訂列入重點工作。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靠前指導、全程指揮,先後主持召開4次專題會議、2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和審議條例修訂工作;趙樂際、趙洪祝等領導同志分別主持召開修訂巡視工作條例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有力領導,為條例修訂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三是各級黨組織和巡視機構的參與配合,是修訂條例的有力支撐。在修訂過程中,各有關地區(單位)黨委(黨組)和巡視機構結合自身實際,積極為修訂工作建言獻策,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有關中央單位在巡視工作領導體制的確立、巡視機構的設置、巡視方式和權限的設定、巡視幹部管理體制的完善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各級黨組織和巡視機構的支持參與,有力推動了修訂工作順利開展。四是條例修訂組紮實深入的工作,是修訂條例的重要保證。按照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修訂組廣泛開展調研,組織開展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專項檢查和專題調研,對中央單位巡視工作進行深入瞭解;廣泛徵求意見建議,將《條例》徵求意見稿普發各地區、部門黨委(黨組)和中央巡視組徵求意見,並委託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徵求下級黨組織的意見建議;充分研究論證,先後20多次對相關內容進行深入研討,與10多個地區、單位進行座談研討,努力保證新修訂條例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集中全黨智慧、體現全黨意志。

主持人:張主任,我們知道,修訂後的《條例》,科學總結了以來我們黨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成果。新條例跟原條例相比,也有很多的變化,您能不能跟我們介紹一下,修訂後的條例有哪些創新呢?

張本平:修訂後的《條例》涵蓋了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領導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管理、巡視對象範圍、巡視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等,既有實體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規定。主要創新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明確“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為開展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並將有關要求體現在《條例》具體條文中,保證貫徹執行。二是明確巡視全覆蓋要求。將“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實現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作為黨委(黨組)和巡視機構的總體職責和工作任務,並按全覆蓋要求對巡視監督範圍作出規定,實現巡視監督沒有禁區、不留空白。三是明確巡視工作主體責任。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並對加強巡視工作領導、聽取巡視情況彙報、運用巡視成果等提出具體要求,體現巡視是“黨委的事”。四是理順巡視工作領導體制。規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工作的領導”,並將“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作為開展巡視工作的基本原則之一。五是規範巡視機構設置和職責。對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配備,巡視工作辦公室的設置和職責,巡視組組長的授權和任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六是圍繞黨的紀律深化監督內容。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調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中心,圍繞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對“四個着力”的監督內容作出進一步概括。七是對專項巡視作出規定。明確“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針對所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或者巡視整改情況,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八是創新巡視工作方式。專設“工作方式和權限”一章,新增“抽查核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同時對受理信訪、到有關地方(單位)或者部門瞭解情況、提請有關單位協助等三種方式進行拓展,增加一條授權性條款。九是強化巡視成果運用。明確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職責,對巡視反饋、移交、整改等環節提出具體要求,強化巡視辦會同巡視組督促整改落實工作的職責。十是嚴肅責任追究。細化了責任要求,列出“正面要求”和“負面清單”,明確四類責任主體的追究情形,形成了完整的巡視工作責任體系。

主持人:您剛才説的這十個方面的創新的確針對性非常強,可以説是有效管用。那麼,新條例對巡視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張本平:修訂後的《條例》,着眼中央和省區市實際,深刻把握巡視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對巡視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作出規範。比如,將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與省區市巡視工作的“指導”關係轉變為“領導”關係,強調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負責並報告工作,明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黨委工作部門,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明確巡視辦為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並承擔“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的職責;規定巡視組向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等等。從而構建起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巡視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等支持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條例 篇9

一、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的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要關心全局工作,積極參與集體領導。

二、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一般應當向下屬黨組織和黨員通報,根據實際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地方各級黨委會會議的內容和本地區的重要情況,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通報或向本地區的黨組織和黨員通報。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個人重大事項的具體內容,另行規定。

三、述職述廉。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範圍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時可以邀請羣眾代表參加會議。在屆中和換屆前的述職述廉後,上一級黨組織應當結合當年的年度考核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四、民主生活會。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通過民主生活會,統一思想,改進作風,加強監督,增進團結,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應當針對自身存在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羣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負責任地作出檢查或説明,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五、信訪處理。各級黨委、紀委通過信訪處理,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實施監督,及時研究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問題。對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應當督促檢查,直至妥善處理。

六、談話和誡免。各級黨委、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委組織部門負責人,應當不定期與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於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

和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談話,主要了解該地區、該系統、該單位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的情況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的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任職談話,應當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問題作為重要內容。發現領導幹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黨委(黨組)、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時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該領導幹部提出的誡勉要求和該領導幹部的説明及表態,應當作書面記錄,經本人核實後,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機關留存。

八、輿論監督。在黨的領導下,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

九、詢問和質詢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有權對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有權對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對質詢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研究處理。質詢人利用質詢故意刁難、無理糾纏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十、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有權向上級黨組織提出要求罷免或撤換所在委員會和同級紀委中不稱職的委員、。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有權向上級黨組織提出要求罷免或撤換所在委員會不稱職的委員、

條例 篇10

請本着對班級認真負責的態度,閲讀並針對每個問題提出中肯建議,並簽名。晚自習前數學科代表統一收回(注:以下提出的問題,除個別註明外,均指所有同學,即便班幹也沒有特權違反)

1.自習課違紀現象(除教師指定人員外)

①課堂上走動;②收發作業;③聊天;④喊叫;⑤其它有礙課堂安靜問題的

處理意見:

2.課堂上:

①(包括自習課與上課課堂)看與學習無關的課外書

②上課趴倒、睡覺或坐姿過於誇張,影響到周邊同學聽課學習的;③不經教師允許中途擅自離開教室的

處理意見:

3.作業問題:

①不按時完成作業(每天作業晚自習第一節下課交,特殊情況經老師允許可以推遲,但要按期限時間完成);

②遲交作業(在規定時間內沒完成上交的,算遲交)

③抄襲作業(主動去抄襲別人和給別人抄襲自己的,同等處理);④作業不按規定要求,字體潦草、塗改兩處或兩處以上的

處理意見:

4.作弊

①聽寫英語作弊;②默寫語文作弊;③考試作弊。

處理意見:

5.亂丟垃圾:

①除允許的塑料瓶外,帶盒裝的牛奶、飲料,冰淇淋,零食進教室吃;②隨意亂丟垃圾;③發現個人桌子底下有垃圾的(若找不到亂丟垃圾的人,則該位置同學負責)

處理意見:

6.儀容儀表:

①髮型不合格,經過老師提醒三次以上還沒有整改或整改不過關的;②指甲過長,經提醒兩天以上不修剪的;③進教室不戴紅領巾的(一天中在教室發現有兩次或兩次以上不戴紅領巾);④衣服上有明顯的個性塗鴉

處理意見:

7.宿舍問題:

①宿舍被扣分的 ;②休息時間使用手機,玩MP4等影響到別人休息的

處理意見:

8.走廊違紀行為:

①在走廊過度打鬧,玩球(籃球,足球,乒乓球等);②故意跳起拍打班級標誌的

處理意見:

9.課前三分種超過倒計時時間入座(沒有備好課堂用具:課本、筆記本、筆等)

處理意見:

10.經教師提問站起來回答問題時,若不嚴肅,擾亂課堂秩序或拖拉時間的

處理意見:

11.勞動值日不盡職的:

①包括逃避勞動、自私心比較重(即只完成自己部分,而不協助同學完成就離開的);②值日負責人當天離開教室不關門關窗不關電腦的

處理意見:

採納學生建議,並結合個人經驗,制定出的違紀條例如下:

20xx級(7)班班級違紀處罰條例

1.自習課違紀現象(除教師安排外)

①課堂上走動;②收發作業;③聊天;④喊叫;⑤故意發出其它有礙課堂安靜的聲音

處理意見:

A.讓該同學擔當一天的紀律委員,若當天有課堂紀律違紀現象,則一同接受處罰。

B.以上違紀,先由班幹出面教育處理,若不聽從班乾的合理處罰意見,則交由班主任從嚴處理。

2.課堂上:

①(包括自習課與上課課堂)看與學習無關的課外書;②上課趴倒、睡覺或坐姿過於誇張,影響到周邊同學聽課學習的;③不經教師允許中途擅自離開教室的

處理意見:

A.對於趴台睡覺的,自動罰站5分鐘,讓自己清醒後即可坐下。

B.對於姿勢誇張的,下課用標準姿勢靜坐10分鐘,班幹監督。

C.對於中途離開課堂的無理行為,請自覺向科任老師道歉,並寫悔過書存檔。

3.作業問題:

①不按時完成作業(每天作業晚自習第一節下課交,特殊情況經老師允許可以推遲,但要按期限時間完成);②遲交作業(在規定時間內沒完成上交的,算遲交);③抄襲作業(主動去抄襲別人和給別人抄襲自己的,同等處理);④作業不按規定要求,字體潦草、塗改兩處或兩處以上的

處理意見:

A.對於不按時完成作業,科代表登記並催該同學於第二個期限時間內補交,若能依時補交,則記錄“遲交”,若仍不能上交作業,則視為缺交。

B.抄襲作業的,應重新獨立把作業完成,並寫一份500字的説明書。

C.作業潦草,將樣品班級展示,並買一本練字本,潦草一次,練習3頁。

4.作弊

①聽寫英語作弊;②默寫語文作弊;③考試作弊。

處理意見:

A.聽寫(默寫)作弊則一個單詞(詞語)抄20遍,短文或句子則抄5遍。

B.取消本學期競選班幹資格。

C.若考試作弊,則報由教導處處理。

5.亂丟垃圾:

①除允許的塑料瓶外,帶盒裝的牛奶、飲料,冰淇淋,零食進教室吃;②隨意亂丟垃圾;③發現個人桌子底下有垃圾的(若找不到亂丟垃圾的人,則該位置同學負責)

處理意見:

A.一週之內,若有兩次或兩次以上帶違禁食品進教室吃,則應主動寫500字的説明書,若要班幹出面催交一次,則加罰100字,依次累加。

C.若一天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則應主動承擔一天的班級衞生保結。

6.儀容儀表:

①髮型不合格,經過老師提醒三次以上還沒有整改或整改不過關的;②指甲過長,經提醒兩天以上不修剪的;③進教室不戴紅領巾的(一天中在教室發現有兩次或兩次以上不戴紅領巾);④衣服上有明顯的個性塗鴉

處理意見:

A.對於髮型不合格,則依照本人在調查問卷中的處理意見處理。

B.(每週不定時由生活委員檢查一次)指甲過長,連續兩次檢查不合格的,則應主動修剪,併為班級買一把指甲鉗,交由生活委員管理。

C.對於校服上有明顯的個性塗鴉,則沒收歸班級做抹布處理,並應及時買新的校服。

7.宿舍問題:

①宿舍被扣分;②休息時間使用手機,玩MP4等影響到別人休息;③休息時間沖涼

處理意見:

A.若一星期宿舍扣分達三次,則請自覺與班主任辦理停宿一週手續,若不主動執行,則停宿時間翻倍。

B.凡是帶手機、MP4到校使用的,請週日晚自覺將手機、MP4交由班主任管理,週五下午放學時再領取,若有不自覺者,一經發現,加倍扣留一星期。

C.休息時間沖涼,則須背誦一篇由語文或英語科代表提供的短文(語文、英語科代表注意收集一些500字左右的美文,備違紀同學背誦使用)

8.走廊違紀行為:

①在走廊追逐打鬧,玩球(籃球,足球,乒乓球等);②故意跳起拍打班級標誌

處理意見:

A.沒收球,並自覺停打該類球一個星期。

B.發現一次,原地彈跳10次,若造成損壞,則照價賠償。

9.課前三分種超過倒計時時間入座(沒有備好課堂用具:課本、筆記本、筆等),除特殊情況外。

處理意見:(以下任選其一)

A.若一天有兩次或兩次以上,則在班幹監督下,下課時間安靜待在自己位置

B.讓該生執行當天全天侯的倒計時,若期間有人不按時入座,則應主動寫500字説明書,若讓班幹催交一次,則加罰100字,依次累加。

10.經教師提問站起來回答問題時,若不嚴肅,擾亂課堂秩序或拖拉時間

處理意見:(任選其一)

A.換位思考:請該生做一天老師,而老師扮演該生提出疑難問題5個,請該生給以解決辦法;

B.第二天請自覺一天課堂上不許發言。

11.勞動值日不盡職的:

①包括逃避勞動、自私心比較重(即只完成自己部分,而不協助同學完成就離開的);②值日負責人當天離開教室不關門關窗不關電腦的

處理意見:

A.摘抄一篇與勞動有關的美文

B.摘抄一篇關於責任心的文章,並在第二天早讀時念給全班同學聽。

注:除以上處罰外,以下有12條建議供參考,特殊情況,經班委商量報班主任同意後,可以採用以下任一條來代替。

1.講一個哲理的故事

2.為班級添加一本有意義的書籍

3.寫500字以上檢討,並展示在班級違紀專欄內

4.自覺上講台向全班同學道歉,並對自己行為做出深刻檢討

5.講一段父母的辛勞故事

6.講一段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的辛勞故事

7.講一個偉人故事

8.任選班上5個同學,説説他們的優點

9.説説自己的優點

10.唱一首校園歌曲

11.清潔講台桌面三天

12.整理班級書架一週,保證天天時時整齊

特別聲明

1.班級違紀條例執行過程,即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若有同學能提出更好的解決辦法,可由班委及班主任商量隨時更改,解釋權歸班委所有。

2.凡是違反以上條例的,若能主動向班主任承認錯誤,並接受處罰,則由班主任酌情減輕處罰。

3.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條例 篇11

《工傷保險條例》於20xx年12月8日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12月20日國務院第586號令發佈。將於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讓我處社保及人事勞動管理人員學習、宣貫修訂後《工傷保險條例》(一下簡稱“新條例”),維護廣大員工和企業的合法權利。現就新條例有關重大修訂做簡要介紹,並提出相應建議。

新條例分為總則、工傷保險基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8章,共67條。

制定《工傷保險條例》,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一、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將超過30萬元。

新條例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xx年數據計算,約為34萬元。

新條例在提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的同時,也適當提高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增加3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至六級傷殘職工增加2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增加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工傷認定範圍擴大。

新條例對工傷認定範圍作了調整,工傷認定範圍擴大:

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範圍,將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都納入了工傷認定範圍,同時對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限定。因此,職工在上下班途中要遵守交通法規,盡力避免“本人主要責任”。

三、工傷認定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

依據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四、用人單位負擔將減輕。

為了進一步發揮工傷保險基金的作用,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決定作了修改:

一是將原來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是為了加強工傷預防,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決定將工傷預防費用增列為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主要用於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

五、單位未辦工傷保險,員工因工受傷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算工傷,相關費用由單位支付。

依據是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與原條例無實質內容修訂,只做了文字修改。

因此,建議各單位、各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要按照條例規定,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特別是各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一定要按規定為公司員工(包括事實勞動關係員工)購買(或支付相關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購買)工傷保險,儘量避免工傷賠付糾紛,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條例 篇12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是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制定的,是從20xx年的秋季新課程改革到現在通過探索、積累經驗、總結歸納出台的,是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的具體的要求。比如對教育教學的要求: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好每一個學生;學生要全面發展;提高教育質量;學生健康快樂成長……。這個標準的制定,使我們明確了將來現代化的學校發展的方向、特色、模式以及教師應該具有的素質。

在基本理念的第一條就提出了“育人為本,全面發展”,其實這句話,就是教育的本質,就是要培養出身心健康、性格完整、合格的大寫的人。

我想,我們的教育要讓學生過一種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怎麼能知道學生是否幸福,看孩子們的眼神:沒有被家長和老師嬌寵的優等生的優越感;沒有學習困難生的自卑;沒有富貴家庭背景下的目空一切;沒有頑劣的小霸王式的蠻橫;沒有破罐子破摔式的差生的牴觸和仇視。沒有受過委屈,沒有被傷害過自尊,沒有受過冷遇,從這種眼神裏,你能感到陽光、美好、自由,更多的是希望。

基本理念的第二條“促進公平,提高質量”。中有這樣的一句話“教好每一個學生”,我想,這是對每一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個學生基礎、性格不同。怎樣才能教好每一個孩子呢?“相信種子,相信歲月”。種子的萌發條件不同,比如紅豆杉種子,由於外殼堅硬,土地要經過一年多日子的滋養才能潤開外殼,解放那胚芽,這就是歲月之功和土地對種子的感受。《泰迪的故事》就是對這個問題最美的詮釋。

“標準”對教師提出了更高要求: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氛圍,激發和保護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學習自信心,遵循學生認知規律,幫助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引導學生獨立思考和主動探究,培養學生良好思維品質,採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因村施教,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不挖苦,不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認真學習課程標準,熟練掌握學科教學的基本要求,加強教師教學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師普通話水平,增強學科教學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教師五年內不少於360學時的培訓要求,定期開展質量分析,研究學生的學習興趣,動機和個別化學習的需要,採用有針對性的措施,提高教學有效性,採取啟發式、討論式、合作式等多種教學方式,提高學生參與課堂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合理控制作業量,佈置分層作業,創新作業方式,改變評價方式,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標準”中對教師的要求,使我有了危機意識、責任意識、高標意識。我必須轉變舊的觀念,加強學習,提高業務理論水平,才能與標準吻合,成為一名合格的現代化的教師。

條例 篇13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指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並結合我辦工作實際,完善各項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嚴格黨內生活,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通知要求,現將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彙報如下:

一、機關黨組織設置情況。

我辦現有正式黨員12人(其中:在職11人;退休1人),成立機關黨支部一個,書記1人,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3人。黨組成員3人,一正兩副。

二、貫徹落實《條例》情況

1、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落實情況。我辦始終把黨建工作放在首位,抓部署、抓安排、抓落實,有力地促進了責任制的落實。一是高度重視,堅持把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今年3月份我辦對全年黨建工作認真進行安排部署,明確了支部黨建工作職責。二是經常召開支部會,研究解決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的黨建工作責任制。做到黨組織領導班子健全、結構合理、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體現。同時做到年初有計劃,年未有總結,完成黨報黨刊和其他學習資料的徵訂任務。四是把加強學習作為推動黨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我們不斷創新學習方法,豐富學習內容,完善學習制度,重大專題調研等制度。廣泛開展內部交流,推動學習活動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進一步調動了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努力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載體,紮實推進學習型組織建設,進一步增強組織的創新能力和服務大局的能力。 五是機關持續深入改進作風情況。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認真貫制落實了關於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制度建設、加強作風建設,持續深入的開展了專項整治工作。

2、黨組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決策水平。狠抓“兩個學習”,提高班子素質。一是政治理論學習。組織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學習,認真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始終與上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業務知識學習。每個班子成員結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學習,班子成員的專業素質和領導水平得到了明顯提高,很快適應了自己所分管的各項工作,為迅速打開全辦工作新局面奠定了素質基礎。

3、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班子的整體優勢。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項民主制度,始終站在全辦的角度分析和決策問題,注重發揮班子整體優勢。堅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子成員會議,及時調度交流工作情況,重大決策充分聽取相關各方面的意見,確保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使辦黨組提高了決策水平,增強了凝聚力和號召力。

4、營造內部和諧,激發拼搏熱情。一是對辦黨組班子成員科學進行分工。黨組班子成員分工是否科學、合理,關係到全辦各項工作能否順利開展。因此辦黨組把其作為首要大事來抓,對班子成員分管的機關科室進行了合理調整,確定每位班子成員的職責分工。二是對重要事項實行民主決策。對於人事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和重要事項等,都能做到事先徵求每位班子成員直至業務科室意見,然後交由黨組會研究決定;對於一些緊急工作和應急事項,能夠與有關領導商議後再做決策。同時還注重發揮班子成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相信同志,適度放權,對屬於其負責的工作,讓他們放手大膽地去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條例 篇14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絡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非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處非法經營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經營額或者非法經營額5萬元以下的,根據情節輕重,可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

(二)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獲得經濟利益的;

(三)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絡向農村地區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和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的姓名(名稱)以及報酬標準的。

條例 篇15

外牆滲漏或電梯出故障等可應急維修

住宅維修資金使用也是業主與物業矛盾的焦點,由於各種原因,使用維修資金並不一定能達成業主法定多數意見,造成設施無法及時維修。

《條例》規定,在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合同備案或者交房前,按照物業總建築面積及交存標準向市、縣(市)房產主管部門統一交存。物業交付使用時,開發建設單位按照專有部分建築面積及同一交存標準向業主收取,其餘部分的專項維修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以不經過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同意,申請使用維修資金:電梯故障;消防設施故障;屋面、外牆滲漏;排水設施堵塞、爆裂;樓體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險;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

需要應急使用維修資金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可提出申請。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的,由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應急維修工程竣工驗收後,應當將使用維修資金總額及業主分攤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條例 篇16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為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為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條例 篇17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税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應納税額為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的餘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

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標籤: 條例 通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43eqkv.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