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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費者權益日主持稿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持稿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是廣大消費者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節日。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3.15消費者權益日主持稿,歡迎大家學習參考。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持稿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持稿(1)

甲.乙:親愛的老師們;親愛的隊員們:

大家早上好!

甲:我是主持人甲;

乙:我是主持人乙;

乙:明天是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天我們就給大家講講有關國際消費者權益的知識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在美國國會

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肯尼迪提出這這四項權利,以後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乙: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從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大規模的活動,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我國自1987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地方各級協會也都要聯合各有關部門共同舉辦大規模的宣傳活動。

甲: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是“消費與責任”“消費與責任”的涵義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各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乙:我很喜歡這個節日,我們是消費者,我們為自己喜愛的商品付了錢,當然應當享有消費的權利。平時我就買到過不合格的產品,很讓我生氣。但我不知道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你能給我們講講嗎?

甲:如果你買到不合格的產品,你首先要跟生產廠家聯繫,讓他們賠償自己的損失,他若不聽,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去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我國工商局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的電話號碼是“12315”,記住,是“12315”

甲.乙:我們今天的廣播已接近尾聲了。希望我們能共同維護好消費者的權益。我們下週再見!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持稿(2)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了,演講稿欄目特意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關於315打假日有關的演講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維權還要繼續,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麼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裏早已明白原來有這麼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麼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着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麼?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卻始終固守着老一套的規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於是投訴到消協,消協首先要做得先 要與商家協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 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鑑定,鑑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鑑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 格,那麼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打假者,或 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黴,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鑑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 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 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麼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 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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