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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管理邏輯(一)

中國人的管理邏輯(一)

當你依靠個人出色的商業嗅覺和交際能力,獲取一紙批文、一塊土地而取得財富時,僅僅證明了你個人出色的人脈資源,而無法證明你是一個成功的現代企業家。

中國人的管理邏輯(一)

當你習慣於信任周圍的親朋好友,而不習慣信任陌生的外人時,你就無法超越手工作坊式的侷限,從而無法走上建立大型組織之路。

當你習慣於控制命令式的個人統治,而不習慣制度化的組織管理時,你就無法擺脱組織依賴個人的局面,從而無法實現組織的基業常青。

這就是來自組織管理邏輯的價值——不懂“組織管理”並不妨礙賺錢,但卻會嚴重阻礙企業組織的基業長青。

重視人脈資源勝過組織競爭

現代企業組織的利潤來源,是來自於準確認知顧客的組織競爭能力。但是,中國傳統商業利潤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而不是出現在“組織與顧客”之間。

被深度誤解的“誠信為本”商業古訓

在中國傳統的商幫“晉商”中,曾廣泛流傳一個誠信故事:當年,一位貨主在晉商店鋪中寄存了一批貨物,因種種原因而多年未取走——按照現代企業管理法律合同條款而言,此事如果就此結束,既不存在欺詐問題,也不存在誠信的問題。但是,這位晉商卻認為這是不誠信的行為。他千方百計地尋找這位貨主的後代,若干年後,終於找到了這批貨物主人的兒子,並把這批貨物親手交給了他。直到這時,中國傳統商人所認為的誠信才真正得已實現。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發現,中國傳統商業的誠信為本原則,並非是遵循純粹意義上的商業契約原則,而是遵守人際關係交往中的社會道德原則。對於中國傳統商人來説,僅僅遵守市場交易商業原則的底線,並非是他們眼裏的誠信,只有而且必須超越這個商業底線,進入到道德原則領域來衡量誠信,才算是中國傳統商人眼裏誠信為本的本意。

借用梁啟超先生“公德”與“私德”的區分法,中國傳統商業所恪守的“誠信為本”原則,遵循的是人格信任的“私德”,並非社會秩序的“公德”。

傳統誠信是“熟人網絡”的遊戲規則

為什麼在今天看起來非常危險、極具不確定因素的人格信任,卻給中國傳統的商人和商幫帶來了滾滾財源?

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以農業經濟為主流而非商業經濟為主流的社會,農業時代的競爭往往是圍繞土地、財富和權力展開的。不入流的商人和商業始終處在社會的邊緣狀態。競爭主體的不平等性、競爭秩序的紊亂性和競爭結果的非建設性,導致了官商勾結、權力尋租的泛濫,商業機會主義的叢生。

在這種表面上看似混亂、無序、非理性的商業競爭中,其實隱藏着一種商業競爭的秩序、標準或原則,那就是必須成為熟人。在這樣的“熟人網絡”裏,冷冰冰的、法律意義上的契約關係,並不會給中國傳統商人帶來滾滾利潤。只有投入極大的情感因素,真心真誠地結交朋友,最終達到高度的人格信任,才會因此而聲譽鵲起、財源滾滾。

“商業利潤來自道德回報”的有效性,是基於中國傳統社會的相對封閉性。一旦封閉的環境被打破,道德的強大效力也就隨之失去或是大打折扣。中國人從誠信道義出發、又歸於商業誠信聲譽的結果,也形成了中國人獨特的市場交易循環,從而演繹出了一套完整的企業道德倫理建設的體系和方法。

“個人財富”與“組織利潤”並不是一回事

一箇中國特有的商業現象,被忽視了——一個創造了鉅額財富的偉大商人,與其所領導的企業的規模、產品、影響力,常常不匹配,甚至形成了鮮明的反差。晚清首富胡雪巖可謂富可敵國,然而,我們所看到的企業產品,僅僅是一些根本支撐不起其鉅額財富的傳統醫藥;即使是今天的華人首富李嘉誠先生,以上百億美元的個人財富,與比爾·蓋茨同列《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但我們卻“看不到”與之匹配的企業規模、產品、影響力。

在這個獨特的中國商業現象的背後,我們所看到的依舊是沿承下來的傳統“商機意識”,即企業組織的利潤並不是來自惟一的源泉“顧客”,而是來自於人際關係、資源佔有、情感投資等多個層面。雖然這些不同層面的利潤來源,看起來是那麼的複雜,但其本質依舊是傳統商人的“哪裏有利潤,就往哪裏走”。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中國商人可以創造巨大的個人財富,卻沒有能力創造出一個偉大的商業組織——他們的思維模式與贏利能力,依舊停留在“商人與客户”的關係階段,事實上,他們所具有的情感投入、察言觀色和人情練達的能力,所匹配的正是傳統的一對一、面對面的傳統商業贏利模式的要求。沉迷於“熟人網絡”商業遊戲的習慣,使得中國的傳統商業組織,總是難以走向“陌生人的世界”,所以,無論中國傳統商人有着多麼遠大的個人理想抱負,商業或企業組織總是難以真正做大。

最高管理者“內聖外王”

當100多年前的西方企業開始思考“誰是最適合於管理企業組織的人”時,中國傳統商業、企業管理思考的卻是“如何讓一個管理者符合‘內聖外王、德才兼備’的標準”?

沿承至今的“內聖外王”制度安排

從企業組織管理的角度來説,制度意味着兩個層面的概念,一個層面是企業組織的產權制度;另一個層面是組織內部的各種規章。其中,最重要的企業組織制度,是以產權制度為基礎而衍生出的現代企業組織治理結構。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得組織功能開始強大起來,個人能力、影響力開始下降,從而由此實現組織的基業常青。

現代企業管理如果不具備這樣兩個層面的制度,幾乎是可不想像的事情。但這樣不可想像的事情,卻在中國發生了。原因只有一個,即:中國2000年來的各類組織管理,一直遵循着“內聖外王”的制度安排,幾乎沒有例外。

從組織管理角度來看,“盛德大業”和“內聖外王”是在描述成為一個合格優秀的組織管理者的實現途徑,即:只有“盛德”才能成就“大業”;只有成為“內聖”才能“外王”。用現代組織管理語言來説,這是典型的組織制度安排。

我們很容易就能發現,在“內聖外王”的組織制度總綱的安排下,一系列棘手的問題是如何解決的。在解決組織管理者替換的問題時,中國傳統組織管理依據“內聖”原理,衍生出了禪讓制,即“內聖”的主動讓賢。聖賢之人選拔聖賢之人作為接班人,由此一代接一代的延續下去,以此作為組織管理基業長青的重要手段。

那麼,假如管理者不合格,應該怎麼辦?中國傳統管理給出的答案是:造反!因為暴君逆子“人人得而誅之”。在中國的歷史進程上,眾多農民的起義或造反的行為,都是受到讚頌的正面行為。而中國的組織管理歷程,也就在這樣“推翻暴君,期待聖人”的循環往復中螺旋式的前進。

沒有了制度化的組織監督制約機制,中國人如何監督管理者呢?因為管理者被設定為是品德高尚、胸懷寬廣之人,所以,“納諫”成為了最主要的所謂監督手段。事實上,即使是在今天的中國各類組織管理中,也有着濃重的期待着管理者能夠聽取意見、擇善而從的習慣。

“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因果邏輯

在中國的各類組織管理歷史上,最長久、最優秀的組織,從來都不是制度最規範、管理最嚴厲的組織,而總是表現為依賴權威魅力、矛盾緩和、人人自覺勤奮工作的組織形態。這是“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管理邏輯。

在今天的中國企業組織裏,組織成員對於管理者的抱怨、責難、不滿,常常表現為對現代組織制度、治理結構的強烈呼喚——這只是一個假象。事實上,被管理者其實是在抱怨組織管理者缺乏“內聖”品質,而並不是在抱怨“內聖外王”組織制度本身。一個基本的管理常識是:制度管理只能創造一個公平的機制,但卻無法造就出被管理者所期待的“內聖”。假如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產生出來的領導人,依舊達不到他們心中的理想要求,他們依然會不停的抱怨、責難、不滿。因此,與其説組織成員是在強烈的呼喚制度管理,還不如説是呼喚管理者成為令人信服的“內聖”。

“個人基業常青”與“組織基業常青”

統治與管理,並不是一回事。個人統治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個人事業的基業常青;而組織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組織事業的基業常青。

現代組織管理的本質,是結束管理者個人的事業常青,從而實現組織的事業常青。但是,中國傳統“內聖外王”組織制度安排的本質,卻並不是為了實現組織的基業長青,而是為了實現個人統治組織的基業長青。或者説,他們所關心的組織自身的基業常青,需要一個特定條件,即:必須以確保個人的權威地位為前提。

因此,在中國的現實組織管理中,“內聖修煉”往往成為了人情練達的代名詞,這意味着人情練達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管理能力,因此,對於一箇中國的企業管理者來説,最重要是練好如何做人的功夫。這些“修煉”出來的所謂能力,既不面向組織目標、效益,也不面向組織效率、績效,而是地地道道的處理人際關係、維護個人地位的能力。

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看到:現代企業制度的制衡作用,非但沒有阻止中國傳統人治管理的弊端,反而衍生出了更激烈的管理控制權的爭奪保衞戰,甚至於企業組織的效率與效益,還不如實施制度管理前的人治管理時代,其原因就是現代企業組織制度或稱治理結構,嚴重剝奪了統治者的控制權,製造出了統治者個人權利與統治的危機。這不但使得組織內部的分工、授權、擴張,成為了一種奢望,而且使得組織外部的合資、合作、重組,也變得困難重重。(孫景華)

來源:中人網

標籤: 邏輯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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