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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精選15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精選15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

初讀該書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大學聯考無暇旁顧的高三,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觸動。不是因為異國情味,不是因為大量的性描寫,而是當時的我,16歲青年,揹負著父母的期望,朋友間的承諾,跨過大學聯考這座橋就有無限可能,儘管會迷茫但依舊信心滿滿的我,無法理解這份“生命之輕”究竟是什麼。生命是多麼沉重啊,即使只有16歲,我也滿心疲憊得感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精選15篇)

而我花了整整一個月才意識到這個“輕”是虛無。

生命本身毫無意義,不值得憐憫,可被強權被集體被一切非生命名義以任何形式被碾壓,然後消失無跡。而個體,在存在的每個時刻都在竭力擺脫這種加害生命的形式,揹負各種以便自己不至於輕的無蹤無跡。

時隔三四年後,又重讀這本書,遠沒有當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審視它。

弗洛伊德的學說中認為“性”是一切慾望的根源。誠然,你對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說是在體驗著高潮的快感。而這種快感只是大腦裡的一種化學物質,它形成、消失,留給你的不是退潮後的溫柔沙灘,而是你的滿心失望。

托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東西。

托馬斯他惶恐於婚姻,惶恐於那個“不慎之夜”的產物—他的兒子,惶恐於自己必須扮演父親、丈夫、兒子的角色。於是他一併擺脫,成為一個沒有倫理束縛的地位較高的成年男性,他隨心所欲的享受著自己的“性友誼”。他熱愛自己的工作,享受手術刀劃過面板的快感,就如同他熱衷與各種女人上床。揭示她們最隱祕的地方來滿足自己無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愛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國受外強凌辱時逃離它,又重返它,失去醫生這份職業,成為一個擦窗工。所有的這一切是他做出考慮,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嗎?他最終聽從特蕾莎的請求,躲到鄉下,沒有女人,沒有無休無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終於意識到他的衰老時,她表達了歉意。從讀者的角度,甚至托馬斯自己也認為是特蕾莎改變、甚至可以說是摧毀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樂,很喜歡現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滿足,當與命運做無數次抵抗極盡智力接受挑戰後,他放下了這些,沒有什麼必須不可的“使命”,他安心於生活,安心於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難受、失望、胃疼的時候,他是如何評價自己的一生,他也許不會評價。因為他始終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誠是維繫他們愛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馬斯是如此的濫交。所以似乎本書中最該同情的角色就是這個可憐的女人。她竭盡全力的想擺脫自己往日的生活,脫離由母親、小酒吧所代表的骯髒、低下、無恥、不加掩飾的生活。她抓住命運的契機,以為可以擺脫。但她卻悲哀得發現,她依舊與別人一樣,托馬斯的濫交使得她的身體毫無獨特之處。於是她埋頭工作,她嘗試與陌生人做愛,她勸說托馬斯到鄉下。當她終於獨享托馬斯的時候,她卻意識到自己愛卡列寧(狗)超過托馬斯。

最終托馬斯與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結局如何,他們始終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對這兩人的愛情保衛戰中始終扮演著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於殘忍得揭露他們的虛偽,世上男女以愛之名掩飾其懦弱。

而整本書最勇敢的人或許就是薩比娜。如果說托馬斯與特蕾莎的結局尚有安慰之處,那麼薩比娜則依舊毫無歸屬可言,她依舊遊蕩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蘭茨,則懷著對她的精神之愛死在了越南。

故事結束,那麼“生命之輕”為什麼不能承受?

每個女人都渴望一個男人的身體壓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負擔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但於特蕾莎而言,托馬斯的肉體毫無重量,因為他同太多然做愛;對薩比娜而言,弗蘭茨的身體毫無重量,因為他是一個未斷乳的嬰兒。

男人使女人幻滅,也最終導致自身的幻滅。托馬斯搬到鄉下,停止做愛;而弗蘭茨在臨死之際終於意識到自己應當守護女大學生,儘管他可笑得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無法保護任何女人。

男人與女人的共同幻滅,在於當下社會的毫無歸屬,如想歸屬必須媚俗。有人自覺地抵抗著媚俗,而有人不自覺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厭惡後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處,後者則是單純得迷戀前者,比如說薩比娜與弗蘭茨。

而活在當下,我們如何媚俗;活在當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將人生定義為虛無。那麼媚俗也就毫無意義可言,可是托馬斯與薩比娜卻依舊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絕;薩比娜是叛離的代表,托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們不自覺地極力保持著自身的獨特性。而弗蘭茨、特蕾莎則是在大社會環境中,在動盪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暫幻滅的當下,他們媚俗、聯絡世界、渴望歸屬,可他們呢難道沒有想反叛嗎?

弗蘭茨起初不允許自己傷害妻子,但他後來意識到自己的這種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個女人)是錯誤的,於是他拋棄了妻子。而薩比娜無法忍受不背叛,於是她叛離了弗蘭茨。托馬斯無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於是他一直追隨她。而特蕾莎無法忍受什麼?她是弱者,也許她無法忍受底層、低下,而實際上“出人頭地”後的她卻無限渴望落回底層,而且她驚恐的發現整個布拉格都在變得醜陋。

自由就是這種不穩定的狀態。這四個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處在晃盪的危險中,這種危險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現給讀者。

作為讀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類、看到了愛情裡的互相背叛,看到強權入侵、大一統、口號、集權、商業化、嘈雜、祕密監視、無知、懦弱,道德淪喪是非顛倒荒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無能為力可憐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當下這個社會真實存在,生活毫無意義,荒謬可笑。人類並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個甚至說是達不到的狀態。

但實際上,我又覺得我們將自身的失望、怨懟轉移到了別人身上。人們放棄拯救自己,而將希望寄託到別人身上。

渴望通過做愛,性高潮這一絕對快感,與別人建立聯絡,彼此合二為一,找到歸屬。但托馬斯卻是這一渴望的對立面。

現代與性有關的小說非常多,我覺得就是作家也在反應這一事實——即即使陷入深愛,彼此身體糾纏,依舊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馬克思曾說過“重要的不是發現問題,而是解決問題。”作家借這些特寫鮮明的人物向我們展示呈現。而更重要的是,我們自身應當如何選擇該過怎樣的生活。

“一次不算數”可生活確確實實只有一次。當下的世界短暫幻滅,毫無意義,可你有不能否認此刻自己強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虛無導致人們脫離大地輕如鴻毛。

最後的結局是特蕾莎與托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這是種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寧曾產下兩隻羊角麵包和抑制蜜蜂”而覺得羊角麵包是托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許是他們終於平靜長久的愛情。

16歲初讀時震撼。20歲再讀,竟有些寬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輕,而我們依舊活到下一秒。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2

“在那永劫迴歸的世界裡,無法承認的責任重荷,沉沉壓著我們的每一個行動……如果永劫迴歸是最沉重的負擔,那麼我們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輝煌的輕鬆,來與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一書的開篇,作者就將我們引入了一個“輕”的世界,一個沒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間。在一次沒有任何意義的人生旅行中,我們不斷妄圖證明自己的存在,不斷希望得到肯定,不斷追求著身心的釋放,故事便在這種徘徊掙扎中拉開序幕。

曾經也寫過關於生命重量的文章,但從未有過讀完此書後如此深刻的感受。靈與肉,媚俗與反媚俗,現實與反抗,這是昆德拉筆下的輕重世界。眾多現實的無奈掩蓋了華麗的辭藻,行文流淌間流露出生命的抉擇。正是這樣一種文筆,才在我的心中湧起了波瀾,久久不能平靜。不同於其他作品,昆德拉筆下的輕重世界直指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困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通覽整本小說,都找不到一個明確地答案來解答這個問題,只能用個人的一生來回答。托馬斯,特蕾莎,薩賓娜以及弗蘭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個體,在無法重演的過去和無法預定的未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著前進,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光亮。

在這個故事中,四個人物各自的媚俗與反媚俗遊戲貫穿始終。主人翁托馬斯拒絕媚俗,然而他卻生活在媚俗之中,無法也不能逃脫。在六個偶然事件的推動下,他選擇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個可以與他睡覺生活的女人。婚後的他不能剋制自己去欣賞別的女人,他在愛情上是忠貞的,在行為上卻是放蕩的。 打著性與愛是可以分開的旗號掩飾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實。他因為特蕾莎而變得沉重,在經歷了愛人離開後短暫的輕浮後,卻又因思念而變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個具有獨特而又溫柔的女子,一向追求靈與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雙重性,最後她的肉體也背叛了她的靈魂。弗蘭茲愛薩賓娜愛到瘋狂,但他們確實不同的兩類人,太多的不一樣註定他們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終也死於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麼薩賓娜就是個脫離媚俗而獨特的存在。從某種層面上來說她才是故事的主角,當特蕾莎,托馬斯,弗蘭茨,瑪麗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斷追求著生命之“重”的過程中時,她卻用背叛,朝著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斷拋棄自我,變換角色,將生命之“重”的意義拋在腦後。在不斷的背叛後,最終發現她得到的只是一場虛空,是“一切背叛的終極”。她一直朝著相反的方向走著,最終在一片寂寞和恐懼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個世界存在的基礎恰恰是輪迴的不存在,生活無法預演,我們既不能把它與我們以前的生活相比較,也無法使他完美之後再來度過,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氾濫,人們肆意的生活,獲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慘,“輕”就真的美麗嗎?

每個人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當人們厭惡自己身上的種.種負擔、責任,而深感沉重時,總是嚮往著如果沒有這些重負,生活該是多麼輕鬆快樂、逍遙自在。可是當這些真正消失的瞬間,卻又往往無所是從,不知如何是好。感覺自己輕如鴻毛,沒有約束,但也沒有歸宿。人生為何如此無奈,想擺脫種.種生活之 “重”的困擾,但又不能承受擺脫困擾後的失重之“輕”,在這個永劫迴歸的生命中重複,再重複。

回望自身,我們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輕重交織的印痕。有時候會會被瑣碎的工作壓得喘不過氣來,就會一味地想要逃脫,什麼都不做。但當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輕”時,卻又沉痛不已。滿腦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課。這種感覺就像是一個貪玩的孩子,作業還沒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實他的內心比坐在那裡完成作業還要痛苦,揹著揹包玩耍,怎麼會放輕鬆呢?所以,當我意識到自己的頹廢時,我選擇了繼續回到繁忙而又緊張的生活中,雖然這種日子過得有些累、略帶疲倦,但是也特別充實。這也許就是痛並快樂著的道理吧。我們的“向上精神”本源於愚昧,我們的“進取心”來自無知,而盲目的進取心又至少給了人生一個“重量”的感覺,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義”和“滿足”的東西。而人生也正是因為有了這兩樣很難得到的東西而變得有價值與趣味。

也曾問過自己,如果時光倒流到某一刻,我會不會重新選擇?會不會重新考慮是否要忍受著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尋一時的“輕”。也許在那一刻我會做出了另一種選擇。如同主人翁托馬斯所說,如果人又兩條生命,那麼他可以選擇一條生命去愛特蕾莎,而另一條不去愛特蕾莎,然後確定哪樣的生活才能讓他更快樂。然而人生註定是一條一往無前的道路,當我踏上征程時,就沒有後悔的餘地了,無論走什麼路都是一種抉擇、一種考驗。在選擇了a之後,就無法選擇b,這是人生遊戲的規則,一個誰也不能擺脫的規則。就像朱德庸說過“幸福分成兩種,一種是看的見的幸福,一種是看不見的幸福,前者是物質的感觀,後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選擇了何種幸福,就決定了哪一種人生。”

故事的最後,意外的結局令人髮指。托馬斯和特麗莎在一片安逸享樂中死於車禍,弗蘭茲死於一次戲劇性的遊行,而薩賓娜在遠離家鄉的美國孤獨的居住著,只有她寂寞的活著。這幾位年輕人“追求”與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謬與悖論:每個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個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虛,追求愛情時怨恨多於歡樂,追求名譽像水中月鏡中花一樣遙不可及,追求錢財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透過種.種幻覺,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終都化為烏有,這與現實卻略顯矛盾了。我們每天都在追求著,拼搏著,努力著,最後追求的結果卻是一場空。那些為著庸俗的目的而掙扎的平庸的生命,為了功名、金錢、嬌妻、兒孫,終生忙碌、義無返顧,到頭來一切都是虛無,一切都是空幻!那我們何必還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過話雖如此,生活還是要面向陽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麼,追求到了什麼,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麼。故事中的每個人物也正是因為追求而美麗,因為那種不求結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價。事實上,我們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奮鬥的腳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種,再肥的沃土也長不出莊稼;不去奮鬥,不去創造,再美的青春也結不出碩果。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在於過程,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滿足感,得到了自身的價值。也許,這已經足夠了,何必在乎其終極意義上的得與失呢?人永遠都無法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來生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好的,因為不存在任何比較。

所以,不管怎樣還是要勇敢面對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輕”。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質量,凡是我們所經歷的,都是我們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個異鄉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這終究不能改變我們證明自己來過的信念,我們希望在這裡留下足跡,無論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還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輕”,對於人也好,對於世界也好。生命實在是有太多的東西需要我們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掙扎才能夠活命。輕與重,徘徊其間,驀然回首,有幾個人能夠看清自己走過的路呢?又有幾個人能記住沿途的風景呢?

人生如潮汐,來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極其修遠,我願用畢生經歷,在輕重之間求索燦爛的人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3

米蘭·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其最受歡迎的作品。作為一部小說,其主體講述了幾對男女間的故事。然而精彩並不在於此,故事中不斷地穿插有富於哲學意味的話,而其哲學精神更是貫穿於作品全部,為作品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這大抵也是這部作品廣受好評的原因之一。

“曾經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樣沒有分量,也就永遠消失不復迴歸了。無論它是否恐依,是否美麗,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麗都預先已經死去,沒有任何意義。它象十四世紀非洲部落之間的某次戰爭,某次未能改變世界命運的戰爭,哪伯有十萬黑人在殘酷的磨難中滅絕,我們也無須對此過分在意。”

小說的開頭,並不急於為讀者描繪出一幅場景,接著引出主人公的出現,而是為我們講述了一個令尼采和哲學家們感到困惘的概念——眾劫迴歸。“想想我們經歷過的事情吧,想想它們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無休無止地重演下去!這癲狂的幻念意味著什麼?”

而實際上“眾劫迴歸”只是一種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來,那“原罪說”無疑會使人人的生命變得無比沉重:耶穌不斷地被釘在十字架上,不斷地為我們受苦,而我們也因於此揹負著更大的罪惡。說起來,這很容易讓人想到古希臘羅馬神話故事中的普羅米修斯,這位創造出人類,教人類蓋房子,教人類觀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計算時間,教人類飼養牲畜來為自己服務,更為人類帶來火種的神,卻因自己對人類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亞細亞斯庫提亞荒山野嶺,用永遠不能開啟的鐵鏈鎖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還派了一隻鷹不斷地叼食普羅米修斯的肝臟,又讓他的肝臟不斷地癒合。這便可以說是對“眾劫迴歸”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來,“眾劫迴歸的確是沉重的.。

正因為“眾劫迴歸”的不存在,我們才能試圖用我們只出現一次的生命作為輝煌與之抗衡。

也正是因為“眾劫迴歸”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時的,我們才會更易於被其緩解環境所麻痺,我們生命中曾經犯下的罪惡,都被我們預先的原諒了。

那麼,選擇輕,還是重呢?主人公托馬斯成為這一問題的代詢者。

離異的托馬斯是一名外科醫生,個人生活放蕩不羈,與多個女人保持著“性友誼”的關係。直到特麗莎出現,事態才有所變化。這個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馬斯看來只不過是“被放在樹脂塗覆的草筐裡的孩子,順水漂來他的床榻之岸。”然而這個女人卻讓他迷茫,迷茫著是要繼續“努力創造著一種沒有任何女人提著箱子走進來的生活”還是與之結合。

選擇前者,就選擇了輕,也選擇了托馬斯可以自視為輝煌的東西;而選擇後者,則意味著他要和特麗莎在一起過一輩子,日子就將不斷地重複,無疑,這一選擇將是重的。

托馬斯也試圖掙脫那日益附於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麗莎之後(雖然是為了減輕她的痛苦才結婚的),托馬斯還是出軌了。七年之後特麗莎的出走,將托馬斯重新置於自由,讓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輕。可是,隨之而來的沉重卻將他擊垮,他已經學會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終於明白,他再也無法回到從前虛無縹緲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麗莎也不想給托馬斯施加過多的負擔,她明白托馬斯要真的對她不忠的話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當這一切真實發生的時候,特麗莎才發現,她沒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這個世界。於是她也嘗試著走向輕,去背叛托馬斯,但實際這卻讓她揹負上更為沉重的負擔。特麗莎太過認真,認真是她的行為方式,這也讓她最終失敗,只能選擇永遠的重。

當我們試圖用人生的全部輝煌,即所謂的輕去抗衡重的時候,我們真的能夠成功嗎?

肉體與靈魂,是人類以存在的兩種基本形式。人類總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靈肉統一,以把握一個更為真實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卻以一個特定的性愛情境,揭示出靈與肉的分離,使人類再次陷入對自我的無把握中。

在托馬斯看來,靈與肉是可以割離的。在發明“性友誼”之初,托馬斯就告訴情人們,唯一能使雙方快樂的關係與多愁善感無緣,雙方都不要對對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麼要求。最後他還得出結論,同女人愛愛和同女人睡覺是兩種互不相關的感情,豈止不同,簡直對立。愛情不會使人產生性交的慾望(即對無數女人的激望),卻會引起同眠共寢的欲求(只限於對一個女人的欲求)。

而特麗莎則追求靈與肉的統一,她無法忍受丈夫的不忠,這讓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脫。托馬斯和特麗莎之間的衝突,至少存在靈與肉的衝突。那麼,是選擇靈,還是肉呢?

何所謂媚俗?小說中《偉大的進軍》就是專門討論媚俗的。它首先從“糞便”開始,並列舉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來,德國長官拒絕討論糞便的問題本身就是一種媚俗。媚俗是人類生存的基本場景,而試圖去躲避它僅因為它帶有被人賦予的並不光彩的成分是極其不正確的。

那麼能否理解特麗莎的行為也是一種媚俗呢?特麗莎不喜歡母親在家中光著身子走來走去,也不喜歡自己在洗澡的時候繼父突然闖進浴室來,這在她成年後也留下了很深的陰影。有一次她拿著自己的攝影作品去投稿的時候,另一個婦女也是拿著一堆裸體人像的照片。或許昆德拉是借這個婦女之口對特麗莎進行諷刺,她說:“裸體可沒有錯。”“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東西都是美的。”

按照這樣的邏輯,我想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為如此來講,我們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們真是媚俗的嗎?還是我們怯於承認罷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個書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對“Being”這個詞也生髮出疑問,因為作為“存在”,“Being”這個詞完全可以替換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終究沒有那樣做。這或許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響,在這裡,“Being”已經不單單是指活著,而是針對生活中生髮出的各種問題作出的抉擇。

有人說,看米蘭昆德拉的作品,裡面的細節都是精心鋪設的。我留意到,托馬斯為了給特麗莎解悶,特意給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寧解悶。陪伴了特麗莎十年的卡列寧,最終也將離她而去,只是,看似還可以守在主人身邊更長的日子,卻因為癌症讓卡列寧不得不和特麗莎提前說再見。

在卡列寧彌留於這個世界之際,特麗莎和托馬斯都在猶豫要不要對它施行安樂死。如果狗也能聽懂人的話,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話,將這一抉擇交給它,恐怕就不會讓特麗莎和托馬斯為難。可是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寧是否要早一點離開,主動權不在它本身,而在於托馬斯和特麗莎。出於私心,特麗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寧能多陪伴她一些時日的,可是對受病魔折磨著的卡列寧而言,早一點死去或許是一種解脫。最後托馬斯,打破了這種僵化不願改變的局面,他到底還是為卡列寧施行了安樂死。

昆德拉對這一部分的描寫也是十分細緻的,彷彿是為了更好的讓讀者感受到特麗莎與托馬斯的為難。這並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選擇輕或重,靈或肉,政治還是媚俗,存在還是滅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後也沒有明確表示該怎樣做。雖然如此,倒也不是無跡可尋,或許小說是為我們暗示了究竟該怎樣選擇的,只是這光芒過於幽暗,對於未來,還需要我們自己做出抉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4

那天坐車路過鐘樓,車如往常一樣,堵得有些厲害,只能一步步往前挪。

從斑駁的車窗望去,地下通道口幾個稍上年紀的婦人,兩個坐在小凳子上,襙著手,半抬著頭,表情木然,用空洞的眼神看著來來往往、匆匆而過的行人,腳邊放置的幾疊報紙在風裡搖曳不止;一個矮胖、頭髮蓬亂的婦人站著,手裡拿著報紙地圖類的東西不停地扭轉著身體,用微乎其微的希望與失望不停交替的眼神看著路人。站臺上約十多個四十歲左右的婦女穿著不合體的工作服拿著鐵鍬張望著車的方向。

--十年代常見的飛鴿還是鳳凰牌的加重自行車旁站著各自的主人,車頭上用木板或硬紙板笨拙的寫著:木工、土工、水工等。這些中年男人相互攀談著,不時用餘光注意著來往的路人,透著他們的希望。我聽不到聲音,就像看一場二十世紀初的默劇,雖然嘈雜喧鬧,卻沒有故事情節、主角配角。不知道為什麼,那畫面不時迴繞於腦中,心就一下子沉靜下來。

世間的劇無時無刻不在上演,任誰也無力改變。可心的救贖之路在哪兒呢?——純粹世界裡的詰問

“最沉重的負擔壓迫著我們,讓我們屈服於它,把我們壓倒在地上。但在歷代的愛情詩中,女人總渴望承受一個男性身體的重量。於是,最沉重的負擔同時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

相反,當負擔完全缺失,人就變得比空氣還輕,就會飄起來,就會遠離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個半真的存在,其運動也會變得自由而沒有意義。那麼,到底選擇什麼?是重還是輕?

米蘭·昆德拉在他充滿哲理的小說《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開篇第二小節中就拋給讀者一個同樣沉重的問題,這樣赤裸裸的詰問頓時讓我無處可逃。在我看來,米蘭·昆德拉所寫的世界不是構建於生活之上,而是來自生命本身的詰問。而此刻,在這個由作者構建的純粹的世界,我可以任由我的靈魂從這繁密物質世界裡抽離,剝開塵世的一件件外衣,去感受體驗這裡純粹的愛與痛,苦於淚,輕與重。

“人生的悲劇總可以用沉重來比喻。人常說重擔落在我們的肩上。我們肩負著這個重擔,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們與之反抗,不是輸就是贏。可說到底薩比娜身上發生過什麼事?什麼也沒發生。她離開了一個男人,因為她想離開他。在那之後,他有沒有再追她?有沒有試圖報復?沒有。她的悲劇不是因為重,而是在於輕。壓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壓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句話深深地刺痛著我的趨於麻木的心。我清楚地看到,曾經的那麼多日日夜夜的迷茫與麻木,痛苦和孤獨,絕望和無助,不是因為生命中的負擔,而是因為靈魂缺少生命中本應承受的重,使得靈魂太輕,身體太重,身體與靈魂無法完美的融合,無法真正的全身心的去感知生命,享受生命。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5

今天,我們學習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我心潮起伏。那絕境求生的飛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它們都在用行動無聲地告訴我們:它們是多麼珍惜生命、熱愛生命啊!更何況人類呢?

飛蛾雖然早已知道自己逃不出人類的手掌心,但是它一點兒也沒有放棄一絲一毫的希望,努力求生;雖然那一截小瓜苗生活在沒有陽光、沒有泥土的磚縫中,但它依然昂然挺立,茁壯生長。

在老師給我們看了杏林子的資料後,我感慨萬分。原來她12歲時就患上了“類風溼性關節炎”,頭不能轉、手不能抬、腳不能走。可是它依然樂觀地面對人生,忍著病痛,寫下了數以百計的文章,身殘志堅。更震撼人心的是,她竟把稿費都捐獻給了“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剎那間,我深深地懂得了,生命是什麼:是奮鬥!是奉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6

人的生命從自己的哭聲開始,在別人的淚水中結束。

生命是脆弱的,如在我們身邊的小生命。小時候,我們或許喜歡用筆尖挑弄在書上運動的小動物,直至小生命不再動搖了,才停止了揮霍。然而,生命被奪取的小動物默默承受著痛苦;生命卻如此脆弱。

生命是堅強的,在逆境中不放棄生的希望,抓緊生命擁有的時光,努力堅強地活下去。也許偶爾會掉眼淚,但哭過之後就會變得堅強起來,在心裡默默告訴自己:不要再哭了,堅強起來,生活一樣要繼續!病魔來襲,看見這堅定的生命,轉身就走了,哪來的勇氣去摧殘這生命呢?

生命是幸福,失去生命是空虛的痛苦。新生的嬰兒是父母牽著手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哭聲帶來了喜悅;對於父母來說,這是的幸福。寶寶很小,總讓人感到要保護她,似乎充滿了魅力一樣。但相反,平時生活在一起的親人,突然躺著再也不起來了。家裡突然空出一個座位,一雙筷子,一個碗。心裡的空虛卻無法填補,因為失去的是內心無法替代的人啊!惆悵,難過,可生命就是這樣隨著時間悄無聲息地溜走了。走了,再也不回來了。別哭,生命面臨枯萎是抓不住的。

人的生命如花。當自己還是一顆埋在土中的種子時,只能等待水滴孕育生命;就像我們的母親一樣。當種子漸漸長芽的時候,嫩綠的視覺視正是生命!那是新生,最驚喜的一瞬間。你看,土地上一顆小芽探頭出來的時候,稚嫩清新。當小芽慢慢長成花的時候,證明花朵在努力地盛放。在延伸著生命的意義,為人們帶來芬芳,帶來美好的心情,這是花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時期。

當花朵漸漸被秋天染黃的時候,花的生命漸漸枯萎了;並沒有遺憾,因為它慷慨地接受了這個不能左右的事實。也許在那時候、花朵會悄悄落淚吧……種子發芽,芽長花,這些生命猶在的過程。如果我們去踐踏花朵,花生存的意義就因此小時,對於花來說,將成為永生的遺憾,何況是我們人類呢?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7

今天,我們學習了《生命生命》這一課。讀完這篇課文,我有非常深刻的感受。

在各種天災人禍面前,生命是那樣的頑強。但同時生命又是那樣的脆弱。生命不一定是長久平安的,它更不是永恆的,它是有限的,而且是短暫的。它是世間最普通,也是最珍貴的。它屬於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支配它,你可以讓它是一塊發光的金子,充實地、毫無遺憾地走完生命的征程;也可以糟蹋它,欺騙它,讓每一天都得過且過,懷著糊弄的心態,結束自己的生命。

諾貝爾曾說過一句話:“生命,就是大自然給人類雕琢的一塊玉石。”我覺得這句話說的太好了,人生就猶如一塊寶石,看你是要粗糙的打磨它,還是要很認真的將它雕刻成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機會只有一次,我們必須仔細認真的對待。

在一個早晨,一個伐木工人和往常一樣去森林裡砍樹。工人用鋸子砍倒了一棵很大的松樹,樹幹因為彈力反射回來,壓在了工人的腿上。工人企圖將腿拔出來,但每一次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

於是,工作人又用斧子去砍樹幹,斧柄斷了,這個伐木工人又用電鋸鋸樹幹,他發現:樹幹倒下呈四十五度角。如果連他的鋸子都壞了,那他就要死在這一片很偏僻且人跡罕至的森林裡了。於是,他狠下了心,拿起鋸子,對準自己被樹幹壓住的腿,忍著常人難以忍受的巨痛,強行截斷了自己的腿。工人簡單的包紮了一下便爬著回去。他一寸一寸的挪動,一次又一次的昏倒,也一次又一次的醒來,接著又一寸一寸的爬著……這個伐木工人求生的慾望令我極為震驚。我沒有想到人在危機的時刻,竟可以做出如此的決斷,我更被這個伐木工人頑強的生命力折服,更敬佩他在死神正面交鋒時能夠冷靜,精神上沒有被打垮。

我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在面對死神時沉著冷靜,不能手忙腳亂。只有保護好自己的生命,才能使自己的那朵生命之花綻放在世界上,綻放在自己的心田。而讓它綻放的關鍵是每天努力著,每天進步著。每天都把微笑掛在嘴角;把自信留在臉上;把用心刻在心上;把努力寫在行動中。每天都做最好的自己!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8

今天我們學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最讓我感動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麼小、那麼弱。可是它卻包含了那麼強的生命力。在那極為惡劣的環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幾天來,它卻依然挺立著,生長著。

記得在幼兒園時,有一次老師發給我們每人一些小麥的種子,讓我們回去養在有水的小碗裡,放在陽光充足的地方,觀察它的生長。看著這些種子一天天的由小變大,長出細細的、白白的、像鬍鬚一樣的根毛;發出嫩黃的小芽;後來長成綠油油的、整整齊齊的小麥苗,我是多麼的開心。那時的我還太小,對這件事沒有更深的體會,只是為這件事感到很快樂。當我讀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惡劣的環境下茁壯生長,我這才深刻體會到生命的頑強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這篇課文讓我學會了珍惜生命,不要讓它白白流失。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讓它輕易失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9

讀了《生命,生命》這一篇課文,令我也常常在想:生命究竟是什麼?

你明白一群螞蟻被火圍困時,怎樣逃生的嗎?只見螞蟻們快速抱成一團,成了一個大圓球,滾著衝出火海!在逃難時外圍的螞蟻一隻只喪生於火海之中,大火吞噬著他們的生命,而他們的英勇獻身卻換來了其他螞蟻的一絲生機,他們的生命在那一瞬間不再卑微和短暫,它變得偉大!變得那樣長久!此刻,我明白了!我最終明白了!生命的意義在於付出!在於捨己為人!

你想過一隻蚊子被蜘蛛網粘住是什麼樣的嗎?是等待死亡,還是垂死掙扎?可這隻蚊子明知死亡已經找上門來,但他掙扎著,奮力鼓動雙翅,似乎他心中的期望之火還未磨滅!一隻蚊子在他生命的最終一秒也在掙扎著,試圖逃脫,他渴望生命的精神是多麼強烈!我明白了!生命的意義就是:不要放棄期望!

與螞蟻這種卑微又弱小的生命相比,我們站在生物鏈頂端的人類是不是變的渺小了?想想生活中,到底有那些人是真正捨己為人了呢?

再與蚊子一比,我們人類是不是更加渺小了呢?我們人類在大難臨頭時,腦子裡留下的只是絕望,連一點掙扎都沒有。

我的生命雖然短暫,但我們卻能夠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與其做個連小爬蟲都不如的貧乏生命,那為何不做個偉大的人呢?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0

前陣子,我十分焦慮,焦躁,覺得自己什麼事情也做不好。直到我讀了這本書。

這本書的封面就很讓人放鬆,我多麼想像那個女孩一樣,放鬆自由地傾聽生命啊!因為是一項國慶作業,我就認真地看起來。

這本書裡沒有什麼華麗的詞語,什麼都很樸素。但當我放下書後,心裡卻不由自主地有了一種奇怪的感覺,好久都沒有感受到……那就是,自由。

我釋懷了:生命的意義並不在於考試成績的高低啊,這些考試,這些功課,在漫長廣闊的生命之河中又算得了什麼呢?我驚醒了,為那些東西煩惱的我,是多麼愚蠢。更讓我感到痛心的是,明明生命之中,美好的事情如此多,生命的力量有事這麼強大,卻還有人為了這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煩惱,放棄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產生了這樣的想法:生命多麼美妙。

最喜歡這樣的一篇:一個臨死之人,仔仔細細地感謝身體的每一個部分,感謝他們給自己帶來的幸福或苦悶,帶來的快樂和悲傷。看著這個,我想起《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海倫凱勒,發現,那些看似理所當然的東西是多麼地重要!

生命也是,我老是漠視了生命的存在,但就是它,給了我味覺去品嚐幸福,給我視力去欣賞幸福,給我嗅覺去把幸福深深吸進肺中,給我耳朵,去傾聽幸福,傾聽生命之歌!

為什麼總是要在臨死前才去感恩呢?看完這篇文章,我恨不得現在就謝過我每一個細胞。

這就是生命的魅力吧。它無處不在,卻無時無刻被漠視,有一些東西充當了鑰匙,為我們開啟生命之門,讓我們注意到他們。

這本書就是這樣的存在。

在此之前,有些東西我從來不願意去想,這本書卻溫柔地逼著我去思索答案。

你聽過夜裡蘑菇生長,發出滿足的嘆息嗎?你聽過飛蛾望著到達不了的明月嘆息嗎?或者,你聽見鳥兒啾啾地責備著自己的孩子嗎?我們太忙了,有那麼多那麼多事情去做,但是沒有一件,比傾聽生命的聲音重要。

如果這都做不到,談何萬物平等?我們只認為我們的才是最重要的,卻還大言不慚說,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我們一邊用不帶血的刀殺戮,一邊道貌岸然地說,我們理解他們。

真是可悲呀。

生命的美妙歌宣告明充斥著你的耳朵,你卻自認沒有聽見。卻自認只是聽見了噪音。我們都是這樣的,自以為是的萬物之靈啊!

如果有來生,我不願再做人了,我想成為氧氣,我遊離四方,各種各樣的生命需要我,用我做燃料,活下去。我雖然沒有生命,卻能無時無刻地聽見這些讓人心情愉快的生命之歌。讓別人更好地活下去,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更可悲的是,為了那些塵埃般不足一提的事,無數的人放棄了生命。就像在漫漫長河中航行,小小的波濤打來,你就認定:啊,我輸了。生命是堅韌的,如果有心戰勝,比這洶湧一百萬倍的波濤,在你眼中只是小小的波紋而已!

生命之歌,或許無需傾聽。

我相信生物之間有著一些微弱的通感,也許在敏感的藝術家心中,無時無刻都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妙。所以,只有靈魂同樣能唱出生命之歌的人,才能真正理解生命。

熱愛它,呵護它,尊重它,只有這樣,再加上一顆感恩的心,讓心靈如氧氣般純淨無私,我們就能用靈魂奏響生命樂章。

存在就夠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1

當我讀到“生命是屬於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塌它,一切全由自己決定。我必須對自己負責。”時,我感慨萬千,不禁想,這句話不正是告訴我們,生命在於奉獻,而不是在於索取、虛度年華、無所作為嗎?

這使我想到了海倫·凱勒。她雙目失明、雙耳失聰。可是,她卻不斷努力,終於成了生活中的強者。還有發明大王愛迪生,他一生髮明瞭一千多種東西,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都使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活得有意義!

在生活中,不起眼的小草貌似柔弱,其實堅韌,具有頑強的生命力。狂烈的大風颳不倒,黃豆般的雨珠砸不垮,嚴寒的霜雪壓不彎。有一次,天上下起了傾盆大雨,我看著似碧氈綠毯的小草被風吹雨打,身體歪歪斜斜的,還在搖搖晃晃,真像一個醉了酒的人!我想,小草真可憐,一定死了。可是事實卻讓我大吃一驚,第二天時,小草又挺直了身軀,好象在展示自己頑強的生命力。

通過讀《生命 生命》一文,我懂得了生命的意義,那就是珍惜生命,決不能向困難低頭。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2

讀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使我明白了許許多多。本來,我不懂得怎樣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讀了這篇課文後,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讀了“那小小的種子裡,包含著一種多麼強的生命力啊!”這一句,彷彿我也感受到那種強大的生命力,種子不怕困難,用自己的嫩芽衝破了堅硬無比的外殼,不受周圍環境的一切干擾,它雖然知道自己生長在一個沒有陽光,沒有泥土的磚縫中,但是它並不難過,而是勇敢地面對,雖然只活了僅僅幾天,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種不屈向上的精神。“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從這句話讓我聯想到那些殘疾的人,他們都認為自己已經不能再健康,而自己了斷,一死了之。我想對他們說“你們應該愛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殘疾了,沒關係,也應該想想自己可能會站起來的,要像杏林子那樣堅強!”

學了這篇課文,讓我懂得了無論遇到什麼挫折都不能放棄生命,我應該珍惜生命,我必須對自己負責!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3

在飛蛾求生的慾望中,我們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綠油油的新芽上,我們看到了生命;在那一聲聲沉穩而有規律的心跳上,我們看到了生命。《生命生命》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飛蛾強烈的求生慾望,小瓜苗生長的勇氣和作者靜聽自己的心跳來點亮了一個吶喊的主題生命!生命!這篇文章,給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過這樣一個問題,生命是什麼?看了這篇文章後,我的心尖瞬間明亮了,生命是勇氣!生命是頂著烈日開放的向陽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條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風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結尾說,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說得多好啊!海倫凱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使她成為巨星,她的靈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努力讓自己做得更好,更優秀,讓自己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簡介後,我的心怦然一震這麼優秀作品的作者,竟是類風溼關節炎患者,這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生,總會有順流與逆流。這在許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來,就能擊潰人的鬥志,讓人徹底崩潰,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敗戰勝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腳下,那麼,成功必定屬於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敗是平常不過的事,我們應該時時刻刻擁有一顆堅強、不屈服的心來面對失敗,讓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4

在飛蛾求生的慾望中,我們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綠油油的新芽上,我們看到了生命;在那一聲聲沉穩而有規律的心跳上,我們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飛蛾強烈的求生慾望,小瓜苗生長的勇氣和作者靜聽自己的心跳來點亮了一個吶喊的主題生命!生命!這篇文章,給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過這樣一個問題,生命是什麼?看了這篇文章後,我的心尖瞬間明亮了,生命是勇氣!生命是頂著烈日開放的向陽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條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風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結尾說,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說得多好啊!海倫凱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使她成為巨星,她的靈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努力讓自己做得更好,更優秀,讓自己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簡介後,我的心怦然一震這麼優秀作品的作者,竟是類風溼關節炎患者,這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生,總會有順流與逆流。這在許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來,就能擊潰人的鬥志,讓人徹底崩潰,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敗戰勝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腳下,那麼,成功必定屬於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敗是平常不過的事,我們應該時時刻刻擁有一顆堅強、不屈服的心來面對失敗,讓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書心得感悟 篇15

生命是個奇蹟,一天我正在房間裡寫作業,突然一隻蜻蜓飛進了我家的陽臺,我立刻把窗戶關了起來,之後蜻蜓就不停地撞著玻璃,發出刺耳的響聲。我厭煩極了,突然我腦子裡浮現出了一個壞念頭:想試圖去抓住它。一連幾次都沒有成功,我惱羞成怒,隨手拿起一本書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書桌上,我把它那瓶子關了起來。正當我高興時,看到瓶子裡蜻蜓不停地掙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飛翔。這瓶子裡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憐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這本書(《傾聽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圓木上吃三明治,一隻蜜蜂打擾了他的閒暇心情。作者三番兩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並沒有放棄,而是頑強的一次又一次飛回作者身邊,最後一次,作者實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進了沙土裡。幾分鐘之後,蜜蜂又從沙土裡艱難地鑽了出來,當它感到自己已經恢復了力量,試著飛了三英寸遠,第二次飛出了六英寸遠,最後撞在一個小土堆上,蜜蜂又飛起來了,這次它飛過了幾個沙堆,它終於成功了。當時作者心裡是多麼內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個道理:只要有一次機會就能生存,這是許多天然動植物的本領。生存條件的艱苦和惡劣使它們比人類更為機敏,哪怕只有一次機會,對於它們也已經足夠了。這隻頑強的蜜蜂讓我明白:在遇到困難時,絕不能放棄,要勇敢面對,要知道德謨克利特先生說過迎頭搏擊才能前進,勇氣減輕了命運的打擊。以後我也要像這隻小蜜蜂學習!

轉過身,那隻小蜻蜓就如這隻蜜蜂一樣,我愧疚地走過去,開啟瓶蓋,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見它和小夥伴們快樂飛翔的樣子,我開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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