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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管理規定(精選18篇)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精選18篇)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

一、 倉庫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精選18篇)

1、 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 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 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 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 倉庫記憶體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並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乾粉滅火器一個。

6、 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 物品入倉制度

1、 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

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 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 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並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 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於核對數量。並注意每次入倉後都要做好室內的衛生清潔工作。

5、 大型裝置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並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 裝置工具入倉後,必須詳細記錄採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並將隨機檔案影印存檔,以備日後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 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並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餘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 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5、 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臺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 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 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 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 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 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並出示報事單後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於不屬於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 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 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 此制度適用於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 物品盤點制度

1、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併為採購提供重要依據。

2、 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採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並進行存檔。

3、 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 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並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儘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 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 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稽核上報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 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並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 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核實無誤後,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准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採購制度

1、 物品採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 月計劃的採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採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 採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 採購的物品必須說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並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 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 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 管理中心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採購備用金,並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8、 若遇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急需採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汙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准之日起實施!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 目 的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素質、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維護公司財產,便於公司對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物品的定義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辦公用品和機械裝置,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種形式,固定資產指:無論價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數量較多,總值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應列為固定資產,如印表機、電腦、照相、攝像等裝置。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指:筆、紙、筆記本、檔案袋、印表機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條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 公司物品領用流程

(1)凡領用辦公物品,各人須先至本部門負責人處申請報備,由部門責任人統計本部門申請物品的數量和種類後,於每月26日上報至行政部,下月初6號前由部門責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領取。原則上,行政部每月只發放一次辦公物品,各部門不再額外多領計劃外和辦公文具配置標準外的辦公物品。

(2) 大件物品如檔案櫃、電腦等由行政部採購後直接安置到申購部門。

(3) 領取辦公物品時須做好領用登記手續,物品領用後將責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固定資產

保修期內,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固定資產的,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

辦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為2-6個月內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個人照價賠償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中非人為損壞、由質量問題引起故障的辦公文具可將故障的物品退還到行政部,以舊換新。辦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內,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由當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浪費行為的,行政部下月將不予審批新用品,並對其責任人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所有領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3) 行政部和財務部每年年底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點公司物品,對固定資產按部門進行編號,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責任規定

(1)物品使用

辦公室、會議室、客休區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當天值班人員輪流監管。公用固定資產因質量問題物品出現故障的,由行政部負責維修,公用固定資產因人為損壞併產生維修費用的、因保管不善丟失的,參照辦公物品使用規則進行賠償。找不到責任人的,由部門人員承擔。並對其部門負責人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相機、車輛或其他物品時須做好借用登記手續,註明歸還時間。逾期未歸還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將給予相關處罰;無論是否逾期,歸還物品時未按要求做好歸還登記手續,將給予相關處罰;若逾期未歸還且丟失所借物品者,除照價賠償借用物品(按物品購買時的價格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賠付)外,還將給予相關處罰,所有借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及證照,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4 採購管理

(1) 行政部每個月26號根據各部門的採購請求制定採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2)物品採購無論數量多少,發票至少有采購本人和本部門其他人簽字,報總經理稽核方可到財務部報銷。

(3)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本著質優價廉的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後形成《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4)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造成不當行為者,作辭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公司通過司法程式追究其責任。

4 附則

本辦法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自頒發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 目 的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素質、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維護公司財產,便於公司對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物品的定義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辦公用品和機械裝置,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種形式,固定資產指:無論價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數量較多,總值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應列為固定資產,如印表機、維修裝置等。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指:筆、紙、本子、拉練袋、印表機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條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 公司物品領用流程

1.1凡領用辦公物品,各人須先至本部門負責人處申請報備,由部門責任人統計本部門申請物品的數量和種類後,於每月26日上報至行政部,下月初6號前由部門責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領取。原則上,行政部每月只發放一次辦公物品,各部門不再額外多領計劃外和辦公文具配置標準外的辦公物品。

1.2 大件物品如檔案櫃,由行政部採購後直接安置到申購部門。

1.3 領取辦公物品時須做好領用登記手續,物品領用後將責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2.1 固定資產

保修期內,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固定資產的,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2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

辦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為2-6個月內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個人照價賠償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中非人為損壞、由質量問題引起故障的辦公文具可將故障的物品退還到行政部,以舊換新。

辦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內,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由當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

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浪費行為的,行政部下月將不予審批新用品,並對其責任人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2分。

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所有領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3 行政部和財務部每年年底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點公司物品,對固定資產按部門進行編號,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責任規定

3.1 物品使用

辦公室、展廳、客休區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當天值班人員輪流監管。公用固定資產因質量問題物品

出現故障的,由行政部負責維修,公用固定資產因人為損壞併產生維修費用的、因保管不善丟失的,參照辦公物品使用規則進行賠償。找不到責任人的,由部門人員承擔。並對其部門負責人扣除績效成績2分。

3.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證照、車輛或其他物品時須做好借用登記手續,註明歸還時間。逾期未歸還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將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2分;無論是否逾期,歸還物品時未按要求做好歸還登記手續,將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1分;若逾期未歸還且丟失所借物品者,除照價賠償借用物品(按物品購買時的價格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賠付)外,還將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4分。

所有借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及證照,個人辭職時須歸還。

4 採購管理

4.1 行政部每個月26號根據各部門的採購請求制定採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4.2物品採購無論數量多少,發票至少有采購本人和本部門其他人簽字,報總經理稽核方可到財務部報銷。

4.3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本著質優價廉的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後形成《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4.4 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造成不當行為者,作辭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公司通過司法程式追究其責任。

4 附則及表單

本辦法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自頒發日起開始執行。

附表:《文具領用表、《後勤用品領用表》、《物品借用表》、《固定資產盤點表》、《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4

1.目的:為規範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4.作業程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 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 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後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 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 用。

4.3 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 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 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後 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 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 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 行駛。

4.3.8 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後放可離開叉車。

4.3.9 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 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 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 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 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 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4 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 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後放可提升。

4.4.5 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 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 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 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4.5 停放要求

4.5.1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 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放在五金庫外,佔用安全通道;下雨天請把叉車停放到雨棚內。

4.5.2 停放後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 保養規定

4.6.1 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行政部來處理。

4.6.2 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 行政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 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6.4 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 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

4.7 如違反作業程式的每次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5.保養

5.1 馬達、發電機3個月保養一次;電瓶2個月加水一次;

5.2 第一次維護:80-100小時,維護內容:換機油、柴油濾芯器、機油濾芯器、空氣濾芯器,以後每300小時維護一次。

5.3 每到維護時間由叉車駕駛員申請維護,若未申請,造成損失由駕駛員承擔,並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5

1、目的:加強商場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商場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場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商場,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 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商場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商場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6

為加強XX集團員工食堂管理的科學性,規範就餐行為,創造良好的就餐秩序,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總則

1. XX集團員工食堂採取刷卡就餐形式。食堂服務員確認就餐人刷卡有效後付餐,一人一卡一份餐,杜絕無卡就餐。

2. 就餐卡的種類及管理

1) 員工就餐卡:集團所屬自動化、物流、汽車員工的考勤胸卡即為就餐卡(一卡通)。

2) 客戶VIP貴賓卡:用於來訪賓客的就餐使用。集團所屬各公司、各部門設專人管理本部門的客戶VIP貴賓卡,負責登記、發放、回收客戶VIP貴賓卡。

3) 客餐卡:用於業務往來單位一般辦事人員的自費就餐。食堂設專人負責客餐卡的登記、收費、發放及回收。

3. 就餐卡的使用

1) 在管理系統中,將所有就餐卡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設定有效時間。所有就餐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在非有效時間段刷卡,卡機報警並在卡機內側液晶屏顯示為非就餐時段。

2) 就餐人員須按秩序排隊等候就餐,在服務員準備為用餐人付餐時,方可在卡機的刷卡位置刷卡。刷卡只需一次,當聽見長聲嘀音時,刷卡正常有效。刷卡時間過長將顯示重複刷卡並報警。

3) 。若提前刷卡未被服務員確認,付餐時服務員將要求

刷卡,從而導致重複刷卡。凡重複刷卡將報警,影響就餐人正常就餐。

4) 就餐卡機聲音提示說明:

長聲嘀音:刷卡正常,可以就餐;

三聲短嘀音:非本系統卡,不允許就餐;

九聲短嘀音:重複刷卡,不允許就餐。

二、集團內部員工就餐規定

1. 就餐時間及人員

1) 早餐:07:30 —— 08:30

僅限整夜加班、值班、車隊駕駛員等。

2) 午餐:11:50 —— 12:40

工程部、物流部、專案管理部庫房員工、車隊駕駛員。

12:00——12:50

博實公司其他部門、汽車公司員工。

3) 晚餐:17:00—— 17:40

集團所屬各公司、各部門加班員工。

2. 就餐規定

1) 集團內部員工必須按規定持胸卡(就餐卡),在規定的時間段按秩序排隊等候就餐,充分展示XX集團員工良好的素質和企業文化。

2) 公司規定員工上班時在園區內必須佩帶胸卡。員工忘帶胸卡時,就餐前須到所在公司或部門就餐卡管理者處登記,臨時領用客戶VIP貴賓卡就餐,食堂杜絕無卡就餐。

3) 員工胸卡丟失或損壞,就餐前須到部門臨時領用客戶VIP貴賓卡就餐,並及時到公司辦公室辦理新卡手續。

4) 各公司、各部門因人員變化更換胸卡時,須在非就餐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1:30和下午13:10-- 16:30)到食堂一層食堂辦公室(104室)錄入胸卡資訊。

5) 當員工因公出差,需在非就餐時間就餐時,須提前與食堂取得聯絡,在食堂登記相關資訊後就餐。

三、來訪賓客就餐規定

集團各公司、各部門當有來訪賓客洽談業務或訪問考察,需要在員工食堂就餐時,由接待部門根據來賓情況選擇訂餐或工作餐形式。

1. 訂餐

1) 來賓身份重要並由公司領導或部門領導陪同就餐時,接待部門可通過辦公室訂餐。

2) 來賓為公司客戶,與公司洽談業務且人數為3人以上時,接待部門可通過辦公室訂餐。

3) 訂餐程式

(1) 接待部門接待人員經部門領導同意,到辦公室行政文員處辦理訂餐手續。

(2) 辦公室行政文員負責與食堂協調安排相關事宜,並將資訊反饋給接待人員。

(3) 食堂管理員不接待各接待部門的訂餐業務。

(4) 辦公室行政文員每季度與食堂管理員就訂餐情況進行對賬。

2. 工作餐(客戶VIP貴賓卡就餐)

1) 來賓為普通一般業務,因工作原因需在公司用餐時,可到接待部門客戶VIP貴賓卡管理人員處登記,領取客戶VIP貴賓卡,在接待人員的陪同下,到食堂指定視窗刷卡就餐。

2) 使用客戶VIP貴賓卡就餐時間與集團內部員工就餐時間相同。

3) 來賓就餐後,接待人員負責將客戶VIP貴賓卡交還管理人員處。

四、外來人員就餐規定

1. 集團各公司、各部門外來施工人員、取送貨人員等(簡稱“外來人員”)需在集團員工食堂就餐時,必須遵守就餐管理規定。

2. 外來人員就餐時,須事先在付餐視窗辦理客餐卡,持客餐卡就餐到指定視窗刷卡就餐,餐後退還客餐卡退押金。

3. 就餐時間:

午餐:12:15——12:50

晚餐:17:00——17:40

4. 客餐卡辦理

1) 辦理時間:開餐時間

2) 辦理地點:食堂二層餐廳售飯口登記、售卡、退卡

3) 收費標準:8元/人次,客餐卡押金 22元/卡。

五、附則

1. 集團內部員工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就餐,凡未在規定時間就餐刷卡時,系統將在卡機內側液晶屏顯示非就餐時段並報警,服務員將拒絕付餐。

2. 排隊就餐時切忌不能提前刷卡,否則服務員將拒絕為您付餐。

3. 對於不遵守本規定,擾亂就餐秩序者,情節較輕處以批評教育,情節較嚴重者批評教育並處以50元罰款。

4. 絕對禁止員工將胸卡借給外人使用,一旦發現將給予當事責任人罰款

200元處罰。

5. 本規定自20xx年3月15日起試行,20xx年4月1日正式執行,原《食堂就餐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6.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起草,解釋權歸辦公室。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7

一、 制定目的

公司員工免費享用早中晚餐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福利之一,為加強就餐管理,引導員工有序用餐,規範公司員工的就餐行為,同時為全體員工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就餐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此外,公司會在就餐時間設立就餐簽到點,統計用餐人數,由綜合部進行日常管理並核算員工就餐成本。

二、 就餐標準

1、公司員工免費享用早中晚餐,根據營養合理搭配原則,早餐為粥搭配麵食,午晚餐為二葷一素,搭配湯和米飯。由綜合部擬定每日選單。

2、 如有外來人員需到食堂就餐,由帶領其到食堂的本公司人員,按照公司員工伙食標準收取餐費(15元/人/餐),餐費交至綜合部。

三、就餐時間

1、夏令時就餐時間:

早餐:6:50-8:20

中餐:全體工作人員12:00-12:30,保安、水車駕駛員類特殊崗位11:30-12:00

晚餐:18:00-19:20

2、非夏令時就餐時間:

早餐:7:20-8:20

中餐:全體工作人員12:00-12:30 ,保安、水車駕駛員此類特殊崗位11:30-12:00

晚餐:17:30-18:20

四、就餐管理

1、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食堂,更不得提前就餐。

2、 因會議或外出辦事等其他事情影響正常用餐的員工,在11:30之前提前通知綜合部預留飯菜。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返回公司,需在外就餐者,在11:30之前提前告知綜合部,否則造成食材浪費,將在當天予以5元頓的處罰。

3、 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或哄搶。如態度惡劣,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供應飯菜,由綜合部出面進行處理。

4、 排隊就餐員工一次只能打一份飯菜,不得捎帶。

4、 公司早中晚就餐實行簽到制。員工需在就餐簽到簿上自己名字對應處劃勾簽到後,後勤工作人員再供應飯菜,不能代簽或者不籤。如經查實有違規情況,對該員工予以5元頓的處罰。

5、 員工中、晚餐實行人數預計,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日上午10:30之前和下午3:00之前要將用餐人數報備至綜合部,如不按時報備的視為放棄用餐。

6、 提倡節約,反對浪費,不夠的話再盛,如不喜歡某種菜品可向後勤人員提出少打或者不打。

7、 自覺愛護食財產,嚴禁損壞食堂設施,損害者須作出相應價值賠償,並受到通報批評。

8、 餐後將殘渣剩菜倒入泔水桶內,員工碗筷清洗擺放整齊到指定位置。

9、 未經公司允許,公司員工不可帶無關人員到食堂就餐,違者處以當事人20元扣款。

10、 所有違規罰款將一併納入員工生活費中,並在次月初在公司內公示所有違規行為。

五、 投訴建議

1、 用餐人員對食堂工作人員服務態度,飯菜搭配有意見,可向綜合部投訴,如問題屬實,綜合部將立即做出妥善處理。

2、 用餐員工對於公司用餐管理制度等方面有好的意見和建議時,歡迎向公司綜合部提出。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屬綜合部,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修改後亦同。

2、本制度實行後,凡既有類似的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由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8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作、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各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十二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每年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上繳中央。上繳中央的黨費應當於次年4月底前匯入中央組織部黨費賬戶,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十六條 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係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發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二、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十八條 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群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和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裝置;(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二十一條 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 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度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七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可以留存黨費。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八條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中央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三十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黨組織收繳、使用和管理黨費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參照本規定製定。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過去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9

公司印章是公司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 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為了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總經理授權由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印章(各類印章共計枚)的管理、發放、回收、監督、保管和使用。行政部行政主管負責存放。

一、印章的雕刻

1.公司印章的雕刻由部門負責人據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交行政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

2.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雕刻本部門的印章。經過批准後的雕刻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辦理。

3.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含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

2.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部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三、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②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③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④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⑤公司章程、協議。

⑥員工調動。

⑦員工的任免聘用。

⑧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②各類經濟合同等。

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4.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四、印章的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

負責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2、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分管部門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監督工作。

3、印章管理員

①負責印章的保管。

②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③負責印章使用的稽核工作。

④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⑤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五、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行政部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均在表上予以記錄。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保管印章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經理報告(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同時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主管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為了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須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一),將其與所需印的檔案一併逐級上報,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①合同章的使用: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稽核後的附件,經部門經理稽核, 總經理簽署後 (如涉及價格需財務部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將合同傳遞給行政部蓋章,否則不予以蓋章。

②公章的使用:經行政部經理稽核,總經理簽署,由行政主管蓋章(部分合同需加蓋公章的,公章使用許可權等同合同章)。

③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④私章的使用:適用於簽發支票、檔案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也須先徵得同意後才可辦理。 ⑤董事長簽名章(大、小各一枚):適用於需其簽名的檔案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後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後補簽單。

⑥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行政部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⑦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⑧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同時印章保管人應對檔案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在逐級稽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檔案予以退回.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後,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能蓋章. 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後停止使用公章。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印章的停用

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①公司名稱變動。

②印章使用損壞。

③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燬申請,填寫印章銷燬申請(見附件3)經行政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銷燬。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八、印章的其它事項

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稽核簽字。

2、財務人員依日常的許可權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式。

3、用印後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後交行政部歸檔。

4、公章的使用絕對決定權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式,不得擅自使用。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的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 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負責指紋採集、考勤統計工作,並監督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部門考勤員做好本部門考勤系統維護、員工的排班、異常考勤登記彙總、核實考勤等工作。

2、考勤員制度

在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監督管理下,各部門自行組織內部考勤工作,並指定考勤員一名,如有更換部門考勤員必須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考勤員的培訓。每月28號之前,考勤員必須把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的下月排班表及當月考勤記錄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考勤記錄與指紋打卡等情況進行核實。

部門考勤員為考勤結果第一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設臵考勤員獎勵基金,標準為:50元/月,在月度工資中體現。

3、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輪

班制部門員工實際休息時間,以部門實際排班為準。

(2)行政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輪班的崗位都按行政班制執行。

(3)輪班制工作時間: 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場管理部輪班崗位工作時間: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員工實行指紋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員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紋打卡統計的有效時段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輪班制的員工按照實際上下班的規定時間打卡,有效打卡統計時間控制在上班時間點前2小時後1小時,下班時間點前1小時後2小時。

注:以上指紋打卡的有效時段是系統可統計識別的考勤打卡和結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時間段。

4.2員工打卡異常需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備案。《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4.3外出辦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員工,原則上必須於事前告知部門負責人併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進行備案,如有特殊情況可事後到部門考勤員處補備案手續。無相關記錄將作曠工處理。《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詳見附件二。

4.4員工因公至外地出差無法登記考勤的,必須在出差前填報OA《出差申請表》;如因事情緊急而未申報的,則必須在出差回公司48小時內補辦手續,作為考勤依據。

4.5突發病假或者事假必須於上班前,致電本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需報直接上級領導)請假及告知人力資源部,在請假後一週內(特殊情況依據病情及治療等確定時間)提供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證明(病假條、病歷、收費單、檢查單等),辦理請病假手續。

5、考勤規定

5.1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脫崗;員工不能自行調班,調班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否則按曠工論處。(原則上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3次)。

5.2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員工指紋打卡記錄每漏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過3次,扣10分,即考勤結果與績效成績掛鉤。《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詳見附件三。

5.3員工在未履行相關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每月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超過3次將通報批評;單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半天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相應工資及各種補貼。

5.4員工曠工時間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天的,按公司規定作除名處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一次缺勤超過3天的人員視為自動離職,並按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5.6每月末員工本人必須與部門考勤員核實確認自己當月考勤結果。考勤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罰相應責任人,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5.7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為基準: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數控車間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數控車間除外)

二、 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出差人員與總經理核准人員無需打卡。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至部門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且需填寫未打卡申請,並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交至綜合部存檔,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次。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視窗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視窗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視窗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選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面板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視窗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三、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為依據。

製造有限公司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一、目的:

實施全員目標管理,保證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和任務的完成。公正地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成績,加強員工工作過程的控制,鞭策和激勵員工。提供員工的獎勵、崗位待遇及績效係數的調整、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依據。結合績效+6s考核細則執行

二、適用範圍:

公司在職的全體員工。

三、考核依據:

以員工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表現(工作過程)與工作成果(工作結果)為依據。

四、考核原則:

1、績效考核是為了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免,有所改進和提高

2、考核者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明確公開原則。考核者要向被考核者明確說明有關考核的標準、考核程式和評價方法等事宜。

(2)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有事實依據,儘量避免摻入主觀因素和個人感情色彩。

(3)反饋原則。考核結果要定期反饋給補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被考核者認為有失公正的地方,有權進行必要的解釋和申述。

(4)差別原則。考核不搞平均主義。對被考核者評定等級應有明顯的差別。這種差別,最終要通過崗位待遇、崗位績效係數的調整,以及獎金的分配得到體現。

五、執行機構

公司總經辦統一負責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以及綜合協調工作。各類考核表由總經辦統一印發。考核完畢,最終考核評定成績由總經辦彙總。公司各類人員的最終考核結果將記入員工檔案。

六、申訴渠道

公司員工如對考評結果有異議,可直接向總經理投訴箱投訴。

員工工作考核表(100分)。(省略)

6s考核細則

工作績效的工作標準和考核細則,由各二級主管根據各崗位工種設定情況、工作性質、工作範圍,按照各崗位職責和質量標準化要求來具體制定。要求針對性、可操作性要強。

員工6s考核表(40分)。(省略)

管理人員6s考核表(100分))。(省略)

2、工資分配計算方式。

3、建立激勵機制。

根據員工和管理人員得分情況,月末相加彙總出月度考核總分和月均分,並進行排名,按優秀員工(18%)、合格員工(80%)、末位員工(2%)的比例,評選出月度“三工”。對優秀員工在給予通報表揚,上光榮榜的同時,每人嘉獎100元;對末位員工進行通報批評,並給予50元的處罰,同時作為末位淘汰、內部待崗的後備人選;對連續三個月被評為末位員工的,內部待崗三個月,只發最低生活費。

(四)推行文明用語和規範公司文化用語。

要求所有人員要按照規定的文明用語與人交流,進行對話。此項規定已納入6s管理“素養”考核之中。各單位要嚴格考核,使廣大員工首先從語言上走向文明。同時,要以公司文化規範用語來指導各項工作,成為全公司員工的行動指南和工作標準,落實到具體日常工作中去。

1、文明用語(8類):

(1)問候語

A、您好!B、早上好!C、很忙吧!D、辛苦啦!

(2)接洽語

A、歡迎光臨B、請C、請坐D、請進

(3)辭別語

A、再見B、歡迎再來!

(4)致答語

A、謝謝!B、沒關係C、請別介意D、很樂意為您服務

(5)致歉語

A、對不起B、請原諒

(6)祈使語

A、請問B、請指教C、勞駕D、請讓讓E、請幫個忙!

(7)讚美語

A、好!B、很好!C、太美了!D、對!E、是的F、乾的不錯

(8)祝福語

A、祝你萬事如意!B、祝您成功!C、晚安!

2、公司文化規範用語:

(1)公司精神:精誠、奉獻、智慧、敬業、和諧、創新

(2)公司宗旨:讓您天天滿意

(3)服務宗旨:服務只有起點,滿意沒有終點

(4)管理方針:嚴、實、細、高

嚴:嚴標準、嚴獎罰

實:講實效、辦實事

細:細分析、細謀劃

高:高效率、高效益

(5)公司作風:規範、自省、協作、高效

(6)公司目標:建立一流員工隊伍,提供一流優質服務,壯大物業持續發展

(7)管理理念: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管理,凡事有人監督,凡事有獎有罰

(8)公司形象:員工優秀,服務優質,環境優美

(9)經營方略:經營管理程式化,物業產業多元化,服務管理市場化

(10)公司價值觀體系:

工作觀——超前想好,想好就做,做就做好

創業觀——事在人為,業在人創

學習觀——學習能力決定公司成長能力

生存觀——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

經營觀——從小而大做起,從大而強努力

人才觀——競爭上崗唯才是舉,擇優聘任優勝劣汰

安全觀——生命只有一次,讓平安伴您一生

(11)管理思想——“五個四”:

倡導四個第一:把經濟效益當作第一任務,把員工利益當作第一目標,把員工情緒當作第一訊號,把員工滿意當作第一追求

強化四個創新:理念創新,管理創新,經營創新,科學創新

發展四大基礎:好的理念,好的作風,好的機制,好的行為

提高四項修養:黨性修養,理論修養,道德修養,業務修養

發揚四種精神:創新精神,團隊精神,奉獻精神,公僕精神

管理的14條原則

一、勞動分工原則。同時適用與技術與管理的工作分工要適度,並且越細越好。

二、權利與責任原則。權利是下達命令,強迫服從的力量,權責應對等一致。

三、紀律原則。是組織各方達成的協議規定,當遭到破壞時,要合理地懲罰。

四、統一指揮原則。組織內的每一個人只能接受一個人的命令。

五、統一領導原則。各種活動只能有一個領導才能協調應用資源。

六、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原則。為協調兩方面的利益,管理者應以身作則。

七、人員報酬原則。報酬制度可以多種多樣,應結合實際使用。

八、集權與分權原則。要根據組織的實際情況適時改變分權與集權的程度。

九、等級鏈原則。權利線是確保統一指揮,上下傳遞訊息的必要途徑。

十、秩序原則。組織的每個要素都應該各有各位,各在其位。

十一、公平原則。對下屬要親切、友好、公正。這是組織人際關係的道德準則。

十二、人員的穩定原則。把保持組織中人員的穩定作為管理者的重要職責。

十三、首創精神原則。所有部門都應允許員工創新,這是組織力量的源泉。

十四、團結精神原則。應該努力維護和鞏固組織成員的團結協作和融洽的關係。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3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和工人。

術 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廠的宿舍,分為員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包括總部員工宿舍和工廠員工宿舍。

第五條 總部員工宿舍指公司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自人職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員工及工作滿6個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條 工廠員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廠為駐廠工作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條 工人宿舍指公司為在公司各工廠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職責

第八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九條 各工廠辦公室負責對所在工廠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條 各宿舍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解釋此制度。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個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廠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廠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工廠自建宿舍由工廠統一支付水電費),住總部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嚴格宿舍分類,員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裝置、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9.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長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五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4

根據《無錫市住院病歷質量判斷標準》要求,結合我院住院病歷執行實際,特制訂本規定。醫務科作為質量控制部門,負責對本規定進行監督和實施。

一、有關醫護人員均應熟知《病歷書寫規範》及《無錫市住院病歷質量判斷標準》並認真執行,科主任、護士長對本科室病歷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研究解決,科室有關會議應該把病歷質量管理問題作為重點內容之一,科主任為病歷質量第一責任人,各科室的病歷質量監督員要按要求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反饋病歷執行情況。

二、住院病歷必須在24h內完成,首次病程錄必須在病人入院後8h內完成,病人出院後病歷必須在24h內歸檔。首次病程錄8小時內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住院病歷24小時內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病人出院後病歷72小時內未歸檔的每次扣50元。

三、病歷不允許用膠帶、刀片等塗改,如要修改需用雙橫線,如發現兩處以上明顯塗改,每份病歷扣20元。

四、在檢查中發現主訴不能導致第一診斷的扣50元。

五、現病史中必須要有診斷資料,無鑑別診斷的扣20元。

六、首次病程記錄中對待診、待查病人缺診斷討論(鑑別診斷)或診斷討論無針對性(形式化,未結合實際病情展開討論)或無主治以上醫師審籤,發現一次扣20元(對於上級醫師的審籤意見應尊重,可以探討,或探討後達成一致後執行)。

七、對新入院、重危、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人必須要有主治醫師查房記錄,重點檢查與討論,並審籤(在診治中如床位醫師向上級醫師反映病情並要求進行查房、討論、會診,而未進行,則一

並追查上級醫師的責任)。如未完成每份扣20元。

八、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未對危重、疑難病人進行查房或者查房後未對病情進行分析和對進一步診療提出意見,發現一次扣20元(為避免出現上級醫師已做以上工作,但床位醫師未記錄的現象,對床位醫師一併處罰,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有責任對所查病人的查房記錄及時審籤)。

九、在病程記錄中,應及時記錄對病情變化、檢查結果異常的分析、判斷、處理及處理結果,如未記錄,追查床位醫師的責任,每次扣20元。(床位醫師不在,追查值班醫師的責任,絕對不允許因為要完成以上工作而不去處理病情,或四處尋找床位醫師而置病人病情於不顧,應該是邊處理邊與床位醫師聯絡)。

十、病程記錄應對會診意見和執行情況進行記錄,如無及時記錄每次扣10元。

十一、對重要醫囑的更改理由,重要治療措施,在病程記錄中必須及時記錄,如檢查未有記錄每一處扣10元。

十二、對於確診或治療有困難的病人和應討論的手術病例,病程記錄中應記錄以科室為單位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床位醫師有權利向科室提出科內討論,討論結果必須要有進一步的診療意見,病歷質量判斷標準也明確指出,如果這種討論僅有床位醫師和主持者的發言記錄則視為重度缺陷,如未開展這項工作每次扣50元。

十三、手術記錄的完成時間為當日當班完成,未及時完成扣50元。

十四、植入體內的人工材料的條形碼未貼上在病歷中扣50元。 十五、病程記錄中缺術後3天內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的每一次扣20元。

十六、治療措施明顯不正確,或不及時而貽誤搶救與治療的,這對於病歷質量來講屬重大缺陷,從醫療行為來講則是對病人的極端不負責任,院部將另行討論處理。

十七、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臨終前按照新標準要有搶救與治療記錄,如無記錄每次扣20元。

十八、病歷質量標準對死亡病例要以科室為單位進行討論,討論中有兩項內容必須寫清,即:死因分析和診療過程中的經驗教訓,且以上內容不能僅為床位醫師與主持者發言,無討論每次扣50元,討論記錄不符合規定每次扣30元。

十九、病程記錄與護理記錄必須一致,否則每次扣20元。 二十、知情同意(包括手術、特殊檢查的患者簽名)或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均要落實到位,落實不到位每次扣10元。

二十一、病危病人一定要發放書面病危通知書,在檢查中發現未發放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二、遇上級部門抽查病歷時,對於甲級病歷達標科室給予1000元獎勵,另甲級病歷書寫者每份200元獎勵,若科室出現丙級病歷,扣除科室獎金500元,該份病歷書寫者扣100元,並影響晉升晉級。

注:鑑於臨床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量的不可預測性,對醫務科在實施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院長辦公會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討論並作出處理的決定。每份病歷累計扣款不超100元。

宜興市周鐵醫院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5

第十四條 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採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後予以協助。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受理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後予以提供。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受理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通知負責保管門(急)診病歷檔案的部門(人員)或者病區,將需要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在規定時間內送至指定地點,並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影印或者複製。

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十九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保管。

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影印件。

第二十條 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20xx年。

第二十一條 病案的查閱、影印或者複製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6

為控制吸菸的危害,消除公司安全隱患,保障公司全體員工身心健康,維護公司良好工作生活環境,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如下控煙制度。

一、目的

為消除火災隱患,提高職工健康水平,杜絕火災事故和減少環境汙染。

二、控煙規定與管理責任

(一)全體員工要提高“吸菸有害健康”的認識,自覺禁止或控制吸菸,以公司利益為重,服從領導,嚴格遵守公司禁菸規定。

(二)劃定公司可吸菸區:

公司可吸菸區暫定:廁所、單人辦公室(宿舍)、車間大門外、食堂大廳門外空曠場地、宿舍樓每層樓兩端休息區、辦公樓一樓大廳沙發處。嚴禁亂丟亂扔菸頭,菸頭必須徹底熄滅後入菸灰缸或垃圾簍。

除上述可吸菸區域外公司其他任何室內區域均為禁菸區。禁菸區域內24小時禁止吸菸。

(三)禁菸區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其管理和勸阻工作的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為所轄禁菸區的責任人;每位員工都有監督、勸阻的權利和義務。

(四)各責任人有義務在禁菸區內嚴格執行本制度,嚴於律已,同時有權力對違反此規定者下達處罰通知,並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外來人員在公司禁菸區內吸菸的個人,接待人員有義務給予勸阻,特殊的客戶僅可在接待者辦公室吸菸。

三、處罰

(一)在禁菸區吸菸的員工,首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依此類推;

(二)中層及以上領導在禁菸區吸菸者,加倍處罰;

(三)各部門經理對違規者下達處罰通知單,綜合管理部簽字後,報財務部直接從工資中扣款。

(四)對因違規吸菸或亂扔菸頭造成火災損失的,將根據損失大小,由肇事者和管理者負責相應賠償。

四、監督部門:綜合管理部,負責不定期巡查。

五、本規定自二○xx年六月十五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7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後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採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絡,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並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並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准,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於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採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並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式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准,據以列賬,並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彙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採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菸,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公司物品管理規定 篇18

一、職工食堂每日供應三餐,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用餐時間。

二、公司員工進入食堂就餐一律要掛工號牌,憑餐卡打飯菜。

三、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後,必須排隊打飯,不許插隊,不許替他人打飯。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吃飯的能量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

六、食堂內不準抽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鬨、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在食堂用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

八、就餐人員不準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帶回辦公室佔為已有。

九、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事務部有權報人事部給予罰款處理,從當月浮動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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