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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工作紀律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1、嚴格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本部門以到達班組時間核定),遲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檢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潔,窗明几淨,更衣櫃內物品擺放整齊,桌椅、檔案盒、茶杯實行定置管理。當天值班人員進行清掃(7:30前),否則考核5分/次。

3、班組成員請假時需提前10小時進行,電話請假每次考核3分,連續3次電話請假考核15分。未請假不上班按曠工處理(執行公司曠工程式),未在提前10小時請假考核3分/次。

4、早會完畢後及時開始工作,凡未及時開展工作在休息室內抽菸者,考核個人5分/次。

5、對分管的裝置巡檢、維護保養不到位扣罰10分;導致裝置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間應嚴格服從班長及車間領導的工作分配,當天的任務當天必須完成,否則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間及上班前四小時內不允許飲酒,否則考核50分/次。

8、節假日值班期間,及週六、日值班人員應按時上班,無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當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串崗。崗位有工作任務時要迅速到達崗位進行處理,無故延遲檢修時間每次考核20分/次。

10、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影響生產或工作的扣罰100分;

11、在部門、班組煽動員工罷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個月內累計累計違反工作紀律3次,扣罰100分;

二、巡檢紀律

1.班組成員應以積極主動、認真的態度對待巡檢工作,仔細檢查每臺裝置,對有異常、試執行等裝置要加強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聯絡整改,否則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機的巡檢內容,能正確判斷異常情況並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到車間,重大缺陷須立即彙報車間領導,否則考核10--20分/次。

3.班組成員應按時巡檢,巡檢後按要求認真填寫《裝置巡檢記錄表》,將發現的問題記錄到表內,未巡檢簽字的,每次考核個人10分(車間查處的考核個人20分)。

4.巡檢應嚴格執行五字操作法:聽、看、查、摸、聞;

5.有人請假或休息時,班長應安排其他人員代替巡檢,班長未安排考核班長10分/次,代替巡檢人員未巡檢考核10分/次。

三、檢修任務書、日常維修

1.檢修人員進入生產裝置區域內進行檢修工作時都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證,一次不辦理的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重要裝置不辦理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20分/次。

2.檢修工作票證的填寫,要嚴格按照標準填寫,不得亂寫亂畫,缺頁少項,否則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

3.檢修工接到工作任務後及時與工藝班長聯絡,共同落實安全措施,確認措施落實完畢無危險因素後雙方簽字,方可開始工作,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10分/次。

4.檢修結束後及時清理現場,並聯系工藝人員試車,確認簽字後交付生產使用,工作票證妥善儲存,凡月底檢查時缺少一張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2分/次。

5.檢修工作現場要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容器內作業時,使用的照明、電動工具要符合規定,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關鍵裝置、部位的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10分/次)

6.檢修完畢後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藝人員及時恢復,對不能恢復的要有臨時措施,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

7.檢修完畢後要及時恢復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未及時恢復的每件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件。

8.裝置檢修完成投入使用時週期不夠15天者追究質量責任,根據裝置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別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20分。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 不能在帶電的情況下插拔任何與遠教裝置主機、外部裝置相連的部件、插頭等。

二、在遠教裝置執行過程中,不得頻繁地關閉或開啟電源,不得隨意移動和振動機器。如果電腦出現宕機,應採用系統熱啟動和系統復位方式。如果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也需要至少關機一分鐘後再重新開啟電腦電源。

三、遠教接收系統的電腦在使用時,如果硬碟出現嘎嘎響聲時,應立即關機,要及時請專業人員處理,以保護硬碟及資料。

四、 不要用手觸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熒屏

五、 電壓過高或過低或是遠端教育裝置過載或失控時必須連線UPS電源等防護裝置。

六、雷電天不能使用遠教裝置,並將電源插頭拔下。

七、遠教裝置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境清潔。要及時清除裝置上的灰塵等雜物。裝置不使用或使用後,要用檯布蓋好。

八、遠教裝置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滌或清水。清潔機身時,要把(清潔柔軟的)抹布擰乾,不能把液體(水)滴入裝置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的表面有保護塗層,除非必要,否則不用擦拭;擦拭時只能用沾清水的脫脂棉等擦拭。

九、遠教裝置長時間不用,要一個月左右開機通電執行一次,以使遠教裝置始終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十、當環境發生異常(如:火、水等)時,要及時做好裝置的保護,必要時要將遠教裝置及時移出所處環境。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揮裝置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裝置,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相關職責。

1.生產部負責對生產裝置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車間負責各自部門的生產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3.裝置保障部參與對新裝置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 生產裝置的使用規定

第三條 生產裝置驗收合格後,由使用部門辦理生產裝置領用手續。

第四條生產部結合裝置保障部根據需要編寫《生產裝置操作規程》,發放給使用部門。對於精密、大型裝置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裝置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裝置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通過現場考核,確認合格後方可讓其操作。

第五條 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 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立即上報,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七條 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日常使用工作,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定,造成裝置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八條 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第九條 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

第三章 裝置維護保養規定

第十條 現場使用的生產裝置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於維護保養。

第十一條 生產部根據裝置的效能、使用頻率等要求制訂《生產裝置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嚴格執行。

第十二條生產部要求裝置操作人員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日常生產中出現機器故障,應及時修理,自行無法修理的,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協助解決。修理結束後應填寫《生產裝置檢修記錄單》,檢修好的裝置使用者應在《檢修單》上簽字確認。生產部應將重大檢修情況記錄在相應《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為建立裝置設施維護保養標準,使裝置設施保持安全正常執行,以滿足生產需要,減少缺陷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如下:

1.實行人員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執行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

3.執行人員通過崗位練兵和培訓,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三會”。“四懂”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4.執行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與停車。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及檢查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堅持做到“五定”、“三級過濾”。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裝置狀態。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文明生產。

5.執行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須記於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人員(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裝置,負有維修責任,並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並主動向執行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轉動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8.未經批准,不得將配套裝置拆件使用。

9.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總結執行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裝置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的裝置故障管理行為,儘可能地減少裝置故障的發生次數和降低裝置故障發生後的維修成本,以延長裝置的折舊時間,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涉及公司裝置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項。

第2章裝置故障管理內容

第3條公司裝置的故障管理內容主要分為裝置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裝置故障後的管理工作與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內容。

第4條裝置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過對裝置與執行狀態的監測與診斷,判斷裝置有無劣化情況。發現裝置的潛在隱患,須及時進行預防維修,以防止裝置故障的發生。

第5條裝置故障後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裝置故障發生後,及時分析裝置的故障原因,研究解決方案,採取相關措施排除故障或改進裝置,以防止裝置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3章裝置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做好裝置的宣傳培訓工作,使裝置使用人員與裝置維修專員能夠自覺遵守裝置的操作、檢測、檢修等相關規章制度。

第7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現狀與裝置的基本資料、執行狀態及特點確定裝置故障管理的重點。

第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確定裝置檢查的工作規範,明確界定裝置正常、異常與故障的界限。

第9條裝置維修人員應有計劃地採用裝置檢測工作與診斷技術對裝置進行全面的檢修,及時發現裝置的劣化徵兆與劣化資訊。

第10條裝置維修人員在檢測裝置時需要著重掌握裝置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機構和零部件的技術狀態以及裝置的異常資訊。

第11條為迅速查詢裝置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除需要培訓維修管理專員掌握一定的裝置電氣、液壓等基本知識外,還需要將裝置的常見故障、分析步驟、排除方法等編製成裝置故障查詢程式說明書,以便裝置維修專員能夠及時查詢、排除故障。

第4章裝置故障後的管理要求

第12條裝置維修人員接到裝置故障的資訊後,需要立即趕往現場排除故障,以免影響生產進度。

第13條裝置維修人員的裝置故障處理程式如下。(1)分析裝置故障的原因。(2)擬定裝置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裝置故障。(4)請求驗收處理過故障的裝置。(5)詳細記錄裝置故障的處理情況。

第14條裝置維修人員維修完裝置後,應根據裝置的種類及故障原因對裝置故障進行分類,並擬出相關的解決對策,避免此類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15條裝置維修人員遇到有代表性的裝置故障後,在維修完裝置後,應將此次故障及時編入裝置故障查詢程式說明書中,使其不斷完善。

第5章裝置故障的記錄

第16條裝置故障的記錄工作是裝置故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裝置請修單、裝置檢修記錄表、裝置維修記錄表、裝置維修驗收單等內容。

第17條裝置維修經理應指派專門人員進行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與裝置故障有關的裝置檢修、維修資訊。

第1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定期查詢裝置的故障記錄,根據記錄的內容分析裝置的故障頻率、平均故障間隔期及裝置的故障規律,以便提前安排裝置的檢修工作,提高裝置檢修與維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根據對裝置故障記錄的統計分析,繪製裝置故障的統計分析圖表(如單臺裝置故障的動態分析統計表),作為裝置維修人員在裝置檢修時的目視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條裝置故障的原始記錄由指定的人員進行保管且不允許外借,裝置維修人員需要借閱時應辦理規定的手續並且只提供影印件。

第21條裝置故障的原始記錄不允許任何人銷燬,確需要銷燬時必須得到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並且原則上裝置故障原始記錄的儲存時間必須達到五年才可銷燬。

第6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裝置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裝置部所有。

第23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裝置檢修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對公司裝置檢修工作的管理,解決裝置的潛在隱患,以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減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檢修方面的相關事項。

第3條公司裝置的具體檢修事項由公司裝置維修人員負責。

第2章裝置檢修計劃

第4條為確保公司裝置的平穩執行,公司的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狀況與裝置的特點制訂詳細的裝置檢修計劃。

第5條裝置檢修計劃的制訂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1)裝置說明書。(2)裝置執行記錄表。(3)裝置維修記錄表。(4)裝置檢修記錄表。

第6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制訂的裝置檢修計劃應分為年度檢修計劃與月度檢修計劃,其中月度檢修計劃應根據年度檢修計劃分解實施。

第7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把握裝置檢修計劃的時間,原則上儘量滿足生產的要求,並儘量安排在生產淡季進行。

第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在制訂裝置檢修計劃的同時需要考慮裝置檢修的資金預算,包括人工預算與材料預算兩個部分,檢修資金預算與檢修計劃同時報審。

第9條裝置年度檢修計劃應於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經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審批後執行。裝置檢修計劃的預算與裝置年度檢修計劃同時提交,須經裝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與主管副總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0條裝置的檢修計劃原則上不做更改,確需更改時,必須得到生產部經理、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

第3章裝置檢修準備

第11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將裝置年度檢修計劃分解到月,並通知裝置檢修計劃所涉及的單位及人員。

第12條在每月的裝置檢修計劃實施前,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指出裝置檢修時的重點與注意事項,並通知到具體的負責人。

第13條裝置檢修人員應在檢修執行前檢查裝置檢修工具,並根據裝置檢修工具清單逐項核對。

第14條為提高裝置檢修的效率,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裝置執行記錄及特點提前判斷出裝置檢修時可能需要替換的零部件,並及時儲備。

第4章裝置檢修實施

第15條裝置檢修人員進行裝置檢修時,首先應與裝置使用單位辦理好裝置的交接手續,確認裝置的狀態,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防止在檢修後出現推諉的現象。

第16條裝置檢修人員應嚴格按照裝置檢修計劃與裝置檢修工作規範進行工作,養成科學、嚴謹的工作習慣,嚴禁私拆、私卸檢修裝置的重要部位。

第17條裝置檢修人員在裝置檢修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換下的零部件必須登記造冊,嚴禁漏記、錯記或故意不記,一旦發現,公司將進行嚴厲的處理。

第18條裝置檢修人員在裝置的檢修過程中必須注意檢修安全,按照公司《檢修安全制度》的相關制度執行,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第19條裝置檢修人員在檢修中發現檢修計劃中的額外問題時,應立即通知檢修管理人員,由其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額外的工作。

第20條裝置檢修管理人員需要嚴格控制裝置檢修的進度,按時完成裝置檢修的計劃。出現意外情況需要延長檢修時間、增加檢修預算時,裝置檢修管理人員應就現實情況向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進行彙總,得到審批後才可修訂裝置檢修計劃,否則由裝置檢修管理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21條裝置檢修人員按計劃完成檢修後,應開動裝置進行試車,確認裝置執行完好。

第5章裝置檢修驗收

第22條裝置檢修完成後,裝置檢修人員應填寫裝置檢修驗收申請單,待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23條一般裝置的檢修工作由裝置檢修經理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即可;重點、特殊裝置需經裝置檢修經理、技術部相關人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24條裝置驗收完成後,裝置檢修人員應將裝置檢修資料交相關人員進行存檔儲存,以備不時之需。

第6章附則

第25條本制度由裝置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裝置部所有。

第26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檢修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二條:檢修人員要做到“三好四會”(管好、用好、修好;會操作、會檢查、會維護、會排除障礙經常向執行人員瞭解裝置狀況,及時消除裝置缺陷。

第三條:裝置定期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制度,嚴格執行維修標準,確保裝置安全,經濟執行。

第四條:嚴格檢修技術裝置的交接驗收工作,重點檢修專案要進行試執行。裝置改造後要寫出書面報告。

第五條:認真做好檢修技術記錄,積累各種技術資料。

第六條:對發生事故和異常情況,要認真調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不斷改進工作。

第七條:要節約各種原材料,愛護工具、裝置,提倡修舊利廢,反對鋪張浪費。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7

裝置維修是指裝置技術狀態劣化或發生故障後,為恢復其功能而進行的技術活動,包括各類計劃修理和計劃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為認真貫徹“養修並重、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定檢維制,確保機械裝置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裝置週期和使用壽命,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生產技術部、機修班、生產班組。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副總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排程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公司維修班負責,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維修班協助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主任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生產技術部裝置科。

3.2.2生產技術部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副總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副總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專案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保、生產技術部、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專案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裝置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車間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專案負責人是本專案第一負責人,對檢修專案的安全負總責。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專案的安全具體責任。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專案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裝置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專案車間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裝置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不拆卸裝置的複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對電機進行吹灰和乾燥。

對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裝置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更換成套部件。

清洗複雜部位零件。

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塗漆烘乾。

3.4.3大修:為使裝置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作業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裝置設施執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裝置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裝置;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裝置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裝置、管口不見天。

三條線:裝置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裝置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專案完成後,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裝置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後,必須清理乾淨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後老裝置。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專案完成後,由生產技術部主持有生產、裝置、安全、車間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聯絡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裝置由主管副總主持,一般裝置由裝置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裝置做空、負載試驗,並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並做好交工資料交裝置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專案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裝置維護保養實行分級管理,抓好維護保養制度的建立,嚴格執行裝置的維護規程,分廠、車間要安排好計劃,要具體組織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開展裝置升級賽,並定期進行評級、檢查。崗位工人實行三定:定機、定人、定職責。做到臺臺裝置有人管、時時處處有人抓,形成一個從上而下的裝置管理網。

第二條:狠抓專業知識的培訓工作。廣泛開展“操檢結合”、“一專多能”和“三好四會”。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維修、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條:嚴格執行潤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加油或換油,使裝置潤滑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第四條: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不準超負荷和拼裝置;不準違章作業;非本機人員不準隨意操作和使用裝置;不準隨意取消和調整加大裝置安全裝置的設定值;不準隨意拆、卸、割、焊和改變裝置結構。

第五條:開展裝置維護保養升級賽,確保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並依靠操作工人和維修工人的共同努力,在不斷提高裝置完好率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甲級維護”和“紅旗裝置”的比例,提高我公司的生產裝備水平。

第六條:加強技術訓練,提高操作水平,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操作規程學習,經考試合格後方能准許獨立操作;操作與維修人員也應按規定進行定期考核,合格者准許作業,裝置操作與維修人員每年均應分期分批地進行不同形式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

第七條:操作工人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使裝置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檢修工人要填好檢修記錄。

第八條:認真執行裝置的定期檢查評比、考核工作,堅持計劃檢修,保證裝置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要搞好預測預防,做到優質巡檢,減少維修次數,降低維修率;做到有計劃維修,對裝置進行週期管理,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提高維修質量,提高裝置三率。

2、實行裝置包機制,要求分包到人,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均有人負責。

3、責任人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科學的維修方法,精心維護,認真貫徹“以維護為主,維修為輔”的原則,做到“三懂四會二好二定五運用”(懂結構、懂效能、懂原理;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檢修、會排除故障;用好、管好;定時巡檢、定時擦洗;運用聽、摸、擦、看、測方法)。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啟動,執行與停車。

5、要經常保持裝置清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6、嚴格執行裝置潤滑管理制度

⑴保證潤滑油質量,對各種潤滑油分別保管,不得濫用,混用,必須經過“三級過濾”(入油桶前進行一級過濾;入油壺前進行二級過濾;入加油點前進行三級過濾)。

⑵按“五定”方法,保持油路暢通。(定時:按規定週期給設備註油或換油;定點:明確規定或用圖顯示出裝置需要注油的潤滑點;定量:按規定的注油量加油,並有消耗定額;定質:按不同裝置的規定使用不同品種規格的潤滑油,不得擅自改變;定人:落實到專人負責)。

⑶油具要標記清楚,專油專用,定期清洗,用後放回原處,裝置所有潤滑油的規格、質量、潤滑點、加油時間及換油週期,必須按規定執行。

⑷對潤滑所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本崗位自存的油品、油具要班班檢查,認真交接,做好記錄。

7、備用裝置要有專人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要定期執行盤車。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8、要抓變化,出現異常情況,果斷採取措施,立即上報。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準盲目開車。

9、維修工要定時巡檢,主動向操作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詳細做記錄,結合中小修進行消除。

10認真做好裝置檢修

⑴檢修準備工作必須做到九個落實:組織工作落實;施工專案落實;技術措施落實;裝置零部件落實;各種材料落實;勞動力落實;施工圖紙落實;施工工器具落實;施工方案落實;施工安全措施落實。

⑵檢修前要辦理安全手續,切斷水、汽、氣、電、風等,清理乾淨,方可進行施工。

⑶檢修時必須有檢修規程(檢修專案、內容、檢修間隔期、檢修時間、質量標準、)與工時定額(備品備件消耗定額、主要料消耗定額、檢修任務的分工與細則)。

⑷檢修現場必須有檢修進度網路圖、施工現場佈置圖,做到規範化。工具、備件、拆下來的零部件分別排列整齊,放在托盤上。

⑸檢修完要辦理驗收手續,現場要工整、料淨、現場清潔,有完整的檢修記錄,測量資料,承載、承壓部件有鑑定合格證。

11、定期檢查裝置腐蝕情況,建立腐蝕檔案,其內容包括:裝置各種型號、規格、工藝條件、物料介質、預防措施、定期檢修、腐蝕情況檢查記錄表等,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12、維修工具要齊全、完好、無損。除個人工具外,其他公用工具要有專人保管。

13、定期召開裝置維護保養會議,總結經驗,互相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14、建立裝置及其維護、檢修檔案,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裝置技術指標;附屬裝置明細表;裝置狀況;裝置執行檢修時間統計;裝置檢修記錄;裝置潤滑情況;檢修計劃執行情況;檢修定額變更執行情況;裝置革新改造情況;裝置缺陷及事故記錄。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裝置報廢工作屬裝置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裝置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裝置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裝置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裝置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裝置。

第五條凡屬報廢裝置,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裝置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裝置不予報廢。

第二章裝置報廢程式

第七條裝置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裝置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物件。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裝置物件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裝置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裝置,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裝置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裝置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裝置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裝置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裝置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裝置。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裝置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裝置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裝置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為加強裝置的維護與保養,堅持“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常處於良好狀態,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別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專機專責制度或包機制度,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二、所有裝置都要有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人員要達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實行操作合格證制度,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三、認真執行裝置潤滑制度,堅持五定(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定期對潤滑部位清洗換油)和三級過濾(向固定油桶經過濾、由油桶向油壺裝油經過過濾,由油壺加入到加油點經過過濾),保證油質、工具清潔好用,潤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對本崗位範圍內的裝置管道、儀表盤、支架、地面等應保持整潔、油漆、保溫完整,加強靜密封點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洩漏率,搞好環境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五、備用裝置應處於良好狀態,停用、閒置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加強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的管理,對於傳動裝置要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六、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程式與規定步驟進行裝置的啟動與停車,做到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

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查、看、聞),定時定點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

3.認真填寫執行記錄,發現裝置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消除,髒、鬆、缺、亂、漏等舉手之勞可以解決的問題,應隨時在檢查中進行解決。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實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務、交指標、交原料、交操作指標、交質量、交問題、交經驗、交工具、交安全衛生、交記錄;五不接即:裝置潤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況交待不清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交接雙方要在現場逐項交接,在操作日記上正式簽字。

七、生產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要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發現特殊響聲、振動、漏氣、火花等緊急情況,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記錄執行記錄本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廠房建築物、構築物、裝置基礎、處管道及支架,應有專人經常維護,保持完整,定期檢測。採取防潮、防汛、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裝置管道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定期進行檢查和調整。

九、維修工人(機、電)對包機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對包機的裝置需定時上崗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人們解決裝置執行情況,發現易處理的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缺陷要詳細記錄,結合中小修或停車機會處理。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裝置檢修管理,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裝置“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執行,特制定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裝置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執行部負責裝置執行管理,執行部是電廠生產執行、檢修排程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裝置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裝置、自動化裝置、通訊裝置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裝置小修、輔助裝置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裝置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專案通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裝置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裝置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裝置的正常執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裝置說明書要求,對裝置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區域性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裝置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裝置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4主裝置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裝置狀況,對主裝置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裝置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裝置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裝置說明書要求及裝置執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專案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專案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裝置定期維護專案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裝置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裝置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裝置消缺驗收按《裝置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執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裝置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執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裝置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裝置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裝置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缺陷記錄》、《裝置檢修交待》、《裝置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裝置和與主裝置同步進行的輔助裝置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裝置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稽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裝置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裝置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供、用電裝置檢修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檢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電網和裝置的正常執行,為公司生產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消除電力傷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自下發之日起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2、適應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唐山氯鹼有限責任公司供電裝置、用電裝置和拖動裝置檢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電管理。

3、管理規定

1)在變電所和電氣裝置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必須熟知和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每年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一次,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值班電工做安全措施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完成。

2)在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必須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檢修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安全措施經專人確認後許可檢修時,檢修人員才進行檢修作業,要求值班電工必須現場監督,檢修電工在本班組管轄的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時也認真執行,檢修工作人員檢修完工將工作票交回後方可允許送電。

3)所有用電的機械裝置停止運轉檢修時,檢修負責人必須到提供電源的變電所和變電站辦理停電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檢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許檢修後方能檢修,檢修前通知裝置所在化工崗位操作工,把轉換開關轉到停止位,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檢修工作完成後,要清理完現場,檢修負責人才能將工作票交回,才允許送電。

4)檢修電工要檢修正在運轉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停車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現場裝置,值班電工指定要檢修的變電所(站)裝置,並分別監督檢修。

5)檢修電工要檢修停止運轉處於備用狀態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簽發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

6)檢修工作票除正常簽發人簽字外還要有電氣值班人員、檢修裝置崗位班長和檢修負責人簽字,並分別由電氣值班室、操作崗位值班室和檢修負責人留存,檢修完工後檢修負責人將檢修工作票交回後方可撤安全措施送電。

7)所有停用或暫時不使用的用電裝置(不處於熱備用的裝置),裝置使用單位要即時到供電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電工接到停電要求立即辦理停電,並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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