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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揮裝置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裝置,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相關職責。

1.生產部負責對生產裝置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車間負責各自部門的生產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3.裝置保障部參與對新裝置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 生產裝置的使用規定

第三條 生產裝置驗收合格後,由使用部門辦理生產裝置領用手續。

第四條生產部結合裝置保障部根據需要編寫《生產裝置操作規程》,發放給使用部門。對於精密、大型裝置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裝置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裝置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通過現場考核,確認合格後方可讓其操作。

第五條 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 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立即上報,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七條 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日常使用工作,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定,造成裝置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八條 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第九條 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

第三章 裝置維護保養規定

第十條 現場使用的生產裝置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於維護保養。

第十一條 生產部根據裝置的效能、使用頻率等要求制訂《生產裝置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嚴格執行。

第十二條生產部要求裝置操作人員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日常生產中出現機器故障,應及時修理,自行無法修理的,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協助解決。修理結束後應填寫《生產裝置檢修記錄單》,檢修好的裝置使用者應在《檢修單》上簽字確認。生產部應將重大檢修情況記錄在相應《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裝置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的裝置故障管理行為,儘可能地減少裝置故障的發生次數和降低裝置故障發生後的維修成本,以延長裝置的折舊時間,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涉及公司裝置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項。

第2章裝置故障管理內容

第3條公司裝置的故障管理內容主要分為裝置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裝置故障後的管理工作與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內容。

第4條裝置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過對裝置與執行狀態的監測與診斷,判斷裝置有無劣化情況。發現裝置的潛在隱患,須及時進行預防維修,以防止裝置故障的發生。

第5條裝置故障後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裝置故障發生後,及時分析裝置的故障原因,研究解決方案,採取相關措施排除故障或改進裝置,以防止裝置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3章裝置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做好裝置的宣傳培訓工作,使裝置使用人員與裝置維修專員能夠自覺遵守裝置的操作、檢測、檢修等相關規章制度。

第7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現狀與裝置的基本資料、執行狀態及特點確定裝置故障管理的重點。

第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確定裝置檢查的工作規範,明確界定裝置正常、異常與故障的界限。

第9條裝置維修人員應有計劃地採用裝置檢測工作與診斷技術對裝置進行全面的檢修,及時發現裝置的劣化徵兆與劣化資訊。

第10條裝置維修人員在檢測裝置時需要著重掌握裝置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機構和零部件的技術狀態以及裝置的異常資訊。

第11條為迅速查詢裝置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除需要培訓維修管理專員掌握一定的裝置電氣、液壓等基本知識外,還需要將裝置的常見故障、分析步驟、排除方法等編製成裝置故障查詢程式說明書,以便裝置維修專員能夠及時查詢、排除故障。

第4章裝置故障後的管理要求

第12條裝置維修人員接到裝置故障的資訊後,需要立即趕往現場排除故障,以免影響生產進度。

第13條裝置維修人員的裝置故障處理程式如下。(1)分析裝置故障的原因。(2)擬定裝置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裝置故障。(4)請求驗收處理過故障的裝置。(5)詳細記錄裝置故障的處理情況。

第14條裝置維修人員維修完裝置後,應根據裝置的種類及故障原因對裝置故障進行分類,並擬出相關的解決對策,避免此類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15條裝置維修人員遇到有代表性的裝置故障後,在維修完裝置後,應將此次故障及時編入裝置故障查詢程式說明書中,使其不斷完善。

第5章裝置故障的記錄

第16條裝置故障的記錄工作是裝置故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裝置請修單、裝置檢修記錄表、裝置維修記錄表、裝置維修驗收單等內容。

第17條裝置維修經理應指派專門人員進行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與裝置故障有關的裝置檢修、維修資訊。

第1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定期查詢裝置的故障記錄,根據記錄的內容分析裝置的故障頻率、平均故障間隔期及裝置的故障規律,以便提前安排裝置的檢修工作,提高裝置檢修與維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根據對裝置故障記錄的統計分析,繪製裝置故障的統計分析圖表(如單臺裝置故障的動態分析統計表),作為裝置維修人員在裝置檢修時的目視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條裝置故障的原始記錄由指定的人員進行保管且不允許外借,裝置維修人員需要借閱時應辦理規定的手續並且只提供影印件。

第21條裝置故障的原始記錄不允許任何人銷燬,確需要銷燬時必須得到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並且原則上裝置故障原始記錄的儲存時間必須達到五年才可銷燬。

第6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裝置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裝置部所有。

第23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裝置檢修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對公司裝置檢修工作的管理,解決裝置的潛在隱患,以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減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檢修方面的相關事項。

第3條公司裝置的具體檢修事項由公司裝置維修人員負責。

第2章裝置檢修計劃

第4條為確保公司裝置的平穩執行,公司的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狀況與裝置的特點制訂詳細的裝置檢修計劃。

第5條裝置檢修計劃的制訂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1)裝置說明書。(2)裝置執行記錄表。(3)裝置維修記錄表。(4)裝置檢修記錄表。

第6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制訂的裝置檢修計劃應分為年度檢修計劃與月度檢修計劃,其中月度檢修計劃應根據年度檢修計劃分解實施。

第7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把握裝置檢修計劃的時間,原則上儘量滿足生產的要求,並儘量安排在生產淡季進行。

第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在制訂裝置檢修計劃的同時需要考慮裝置檢修的資金預算,包括人工預算與材料預算兩個部分,檢修資金預算與檢修計劃同時報審。

第9條裝置年度檢修計劃應於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經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審批後執行。裝置檢修計劃的預算與裝置年度檢修計劃同時提交,須經裝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與主管副總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0條裝置的檢修計劃原則上不做更改,確需更改時,必須得到生產部經理、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

第3章裝置檢修準備

第11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將裝置年度檢修計劃分解到月,並通知裝置檢修計劃所涉及的單位及人員。

第12條在每月的裝置檢修計劃實施前,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指出裝置檢修時的重點與注意事項,並通知到具體的負責人。

第13條裝置檢修人員應在檢修執行前檢查裝置檢修工具,並根據裝置檢修工具清單逐項核對。

第14條為提高裝置檢修的效率,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裝置執行記錄及特點提前判斷出裝置檢修時可能需要替換的零部件,並及時儲備。

第4章裝置檢修實施

第15條裝置檢修人員進行裝置檢修時,首先應與裝置使用單位辦理好裝置的交接手續,確認裝置的狀態,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防止在檢修後出現推諉的現象。

第16條裝置檢修人員應嚴格按照裝置檢修計劃與裝置檢修工作規範進行工作,養成科學、嚴謹的工作習慣,嚴禁私拆、私卸檢修裝置的重要部位。

第17條裝置檢修人員在裝置檢修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換下的零部件必須登記造冊,嚴禁漏記、錯記或故意不記,一旦發現,公司將進行嚴厲的處理。

第18條裝置檢修人員在裝置的檢修過程中必須注意檢修安全,按照公司《檢修安全制度》的相關制度執行,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第19條裝置檢修人員在檢修中發現檢修計劃中的額外問題時,應立即通知檢修管理人員,由其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額外的工作。

第20條裝置檢修管理人員需要嚴格控制裝置檢修的進度,按時完成裝置檢修的計劃。出現意外情況需要延長檢修時間、增加檢修預算時,裝置檢修管理人員應就現實情況向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進行彙總,得到審批後才可修訂裝置檢修計劃,否則由裝置檢修管理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21條裝置檢修人員按計劃完成檢修後,應開動裝置進行試車,確認裝置執行完好。

第5章裝置檢修驗收

第22條裝置檢修完成後,裝置檢修人員應填寫裝置檢修驗收申請單,待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23條一般裝置的檢修工作由裝置檢修經理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即可;重點、特殊裝置需經裝置檢修經理、技術部相關人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24條裝置驗收完成後,裝置檢修人員應將裝置檢修資料交相關人員進行存檔儲存,以備不時之需。

第6章附則

第25條本制度由裝置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裝置部所有。

第26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工作紀律

1、嚴格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本部門以到達班組時間核定),遲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檢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潔,窗明几淨,更衣櫃內物品擺放整齊,桌椅、檔案盒、茶杯實行定置管理。當天值班人員進行清掃(7:30前),否則考核5分/次。

3、班組成員請假時需提前10小時進行,電話請假每次考核3分,連續3次電話請假考核15分。未請假不上班按曠工處理(執行公司曠工程式),未在提前10小時請假考核3分/次。

4、早會完畢後及時開始工作,凡未及時開展工作在休息室內抽菸者,考核個人5分/次。

5、對分管的裝置巡檢、維護保養不到位扣罰10分;導致裝置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間應嚴格服從班長及車間領導的工作分配,當天的任務當天必須完成,否則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間及上班前四小時內不允許飲酒,否則考核50分/次。

8、節假日值班期間,及週六、日值班人員應按時上班,無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當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串崗。崗位有工作任務時要迅速到達崗位進行處理,無故延遲檢修時間每次考核20分/次。

10、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影響生產或工作的扣罰100分;

11、在部門、班組煽動員工罷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個月內累計累計違反工作紀律3次,扣罰100分;

二、巡檢紀律

1.班組成員應以積極主動、認真的態度對待巡檢工作,仔細檢查每臺裝置,對有異常、試執行等裝置要加強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聯絡整改,否則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機的巡檢內容,能正確判斷異常情況並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到車間,重大缺陷須立即彙報車間領導,否則考核10--20分/次。

3.班組成員應按時巡檢,巡檢後按要求認真填寫《裝置巡檢記錄表》,將發現的問題記錄到表內,未巡檢簽字的,每次考核個人10分(車間查處的考核個人20分)。

4.巡檢應嚴格執行五字操作法:聽、看、查、摸、聞;

5.有人請假或休息時,班長應安排其他人員代替巡檢,班長未安排考核班長10分/次,代替巡檢人員未巡檢考核10分/次。

三、檢修任務書、日常維修

1.檢修人員進入生產裝置區域內進行檢修工作時都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證,一次不辦理的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重要裝置不辦理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20分/次。

2.檢修工作票證的填寫,要嚴格按照標準填寫,不得亂寫亂畫,缺頁少項,否則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

3.檢修工接到工作任務後及時與工藝班長聯絡,共同落實安全措施,確認措施落實完畢無危險因素後雙方簽字,方可開始工作,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10分/次。

4.檢修結束後及時清理現場,並聯系工藝人員試車,確認簽字後交付生產使用,工作票證妥善儲存,凡月底檢查時缺少一張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2分/次。

5.檢修工作現場要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容器內作業時,使用的照明、電動工具要符合規定,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關鍵裝置、部位的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10分/次)

6.檢修完畢後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藝人員及時恢復,對不能恢復的要有臨時措施,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

7.檢修完畢後要及時恢復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未及時恢復的每件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件。

8.裝置檢修完成投入使用時週期不夠15天者追究質量責任,根據裝置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別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20分。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為建立裝置設施維護保養標準,使裝置設施保持安全正常執行,以滿足生產需要,減少缺陷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如下:

1.實行人員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執行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

3.執行人員通過崗位練兵和培訓,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三會”。“四懂”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4.執行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與停車。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及檢查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堅持做到“五定”、“三級過濾”。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裝置狀態。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文明生產。

5.執行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須記於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人員(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裝置,負有維修責任,並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並主動向執行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轉動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8.未經批准,不得將配套裝置拆件使用。

9.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總結執行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 不能在帶電的情況下插拔任何與遠教裝置主機、外部裝置相連的部件、插頭等。

二、在遠教裝置執行過程中,不得頻繁地關閉或開啟電源,不得隨意移動和振動機器。如果電腦出現宕機,應採用系統熱啟動和系統復位方式。如果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也需要至少關機一分鐘後再重新開啟電腦電源。

三、遠教接收系統的電腦在使用時,如果硬碟出現嘎嘎響聲時,應立即關機,要及時請專業人員處理,以保護硬碟及資料。

四、 不要用手觸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熒屏

五、 電壓過高或過低或是遠端教育裝置過載或失控時必須連線UPS電源等防護裝置。

六、雷電天不能使用遠教裝置,並將電源插頭拔下。

七、遠教裝置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境清潔。要及時清除裝置上的灰塵等雜物。裝置不使用或使用後,要用檯布蓋好。

八、遠教裝置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滌或清水。清潔機身時,要把(清潔柔軟的)抹布擰乾,不能把液體(水)滴入裝置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的表面有保護塗層,除非必要,否則不用擦拭;擦拭時只能用沾清水的脫脂棉等擦拭。

九、遠教裝置長時間不用,要一個月左右開機通電執行一次,以使遠教裝置始終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十、當環境發生異常(如:火、水等)時,要及時做好裝置的保護,必要時要將遠教裝置及時移出所處環境。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所裡成立以所長為組長、以安全員為副組長、以配網運檢班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事故應急搶修小組”,實行統一指揮。

二、配網運檢專責等相關人員發現事故情況必須及時向所裡彙報,不得隱瞞事故真相和破壞事故現場私自處理。

三、成立事故搶修小組由所長統一指揮,配網運檢人員應加強線路巡視和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線路安全穩定、經濟執行。

四、事故搶修,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向社會公佈搶修電話(8895598)。

五、線路、裝置發生事故時,搶修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做好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面積擴大。

六、按照供用電服務承諾在規定時間內對接到的應急搶修任務進行搶修、無法及時處理的事故,及時報告公司排程室及有關領導,並積極配合事故搶修。

七、供電設施計劃檢修時,在7天前向社會公告停電區域和停電起止時間,特殊重要客戶特別通知,臨時處理供電設施故障停電時,及時通知客戶。

八、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時,立即報告公司和有關部門,並配合做好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

九、事故搶修小組成員在接到事故搶修應急電話後,應儘快趕到搶修現場,做好安全措施。統一指揮實施。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機構設定

各供電所(局)設立24小時專職值班人員,負責對客戶報修的電力故障進行處理。

二、業務受理

1、正常工作時間由客戶服務中心或各供電所受理報修電話。

2、非正常工作時間由排程接聽報修電話。

3、接到不屬搶修範圍內容的客戶報修電話或其他人員接到客戶請求報修電話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

4、接到故障報告電話或接待來人報告故障時必須問清事故地點、性質、程度和聯絡電話或聯絡人姓名,從而便於確定搶修組織規模、工具、裝置與器材。

5、接報後,應在《故障報修記錄簿》記錄備查,同時填寫《修理票》交給值班人員。

6、組織搶修

1)接到搶修通知後應立即判斷是否屬於搶修範圍,如果屬於必須立即組織搶修力量處理故障,不得延誤,當力量不足時可上級部門申請抽調臨時力量。如果不是處理範圍,應立即通知相應的部門。

2)如接到群眾報告的高壓線路故障,應直接報告當值排程員。

7、交通與通訊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發生所在的供電所(局)負責安排。特殊情況下可安排社會車輛,確保搶修人員快速行動,儘快到達事故現場。

參與故障維修或事故搶修的人員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以便於及時與客戶或單位聯絡。

8、記錄

接到報修後,應填寫《故障報修記錄簿》,同時填寫《修理票》交給值班人員。維修人員處理完畢後請報修客戶在《修理票》上簽字,返回交給值班員存檔。

9、值班紀律

必須有人堅守崗位(局組織活動時應留人值班),鈴響5聲之內必須摘機。

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間飲酒,不得脫崗。

10、搶修紀律

1)為客戶搶修電氣裝置故障,必須按規程進行。

2)在可以滿足安全用電的情況下,可以採取臨時供電措施,但應向客戶書面交待安全事項,並在規定的時限內處理結束。

3)應當收費的專案必須按標準收費,嚴格保護企業利益(為孤寡老人、傷殘人搶修故障免費權屬局)不受損害。

4)嚴格遵守服務紀律,不得收受客戶禮品和禮金,不得故意刁難客戶。

11、違紀處理

1)電話鈴響5聲之內未摘機通話的,作過失一次處罰,扣50元獎金。超過1分鐘無人摘機扣200元。

2)接報後不安排搶修,又不報告相關部門作待崗處理。

3)因離崗影響正常安排超過15分鐘的扣100元。超過半個小時的作待崗處理。

4)因飲酒造成延誤或其他嚴重後果的一律待崗。

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指揮的受話人、責任人一律待崗。

6)搶修中推諉塞職、檢修質量達不到規定、違反安全規程或違反服務紀律等按有關規定處理。

7)以上規定中如有未盡事宜,以本局相關規定為準。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加強全廠裝置的維修工作,確保裝置及時修復,減少停機時間,確保全年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標規程。

二.適用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廠區所有裝置的維修。

三.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或修改,由分管經理審批

2、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協同崗位操作人員和裝置維修人員執行

3、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四.內容及要求

1、依據裝置故障、事故等發生的不同情況,將裝置維修分為三大類:定期維修、

2、定期維修

2.1 堅持預防為主的裝置維修原則,進行定期維修,並制訂相應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計劃。

2.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維修計劃,以便儘可能延長裝置正常使用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的機會。

2.3 裝置管理部負責建立裝置維修檔案,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2.4 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後,由生產部和裝置部共同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共同填寫裝置維修驗收單,雙方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投入生產。

2.5進行正常系統定期維修時,如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生產部,以便做好充分準備。

3、緊急維修

3.1 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應立即通知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安排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3.2 如因緊急維修,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時,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3 如發生故障的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的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生產的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的保修負責人。

3.4 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裝置管理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分管經理報告。

4、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4.1 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裝置管理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議。

4.2 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分管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4.3 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生產影響最小的時間進行。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廠長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科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全環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機電隊,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技術員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裝置科。

3.2.2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廠長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廠長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專案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全環保科、生產科、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由安全環保科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專案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裝置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專案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裝置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專案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裝置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拆卸裝置的複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對電機進行吹灰和乾燥。

對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裝置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更換成套部件。

清洗複雜部位零件。

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塗漆烘乾。

3.4.3大修:為使裝置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作業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裝置設施執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裝置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不落地、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裝置;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裝置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裝置、管口不見天。 線、裝置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裝置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專案完成後,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裝置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後,必須清理乾淨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後老裝置。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專案完成後,由廠長主持有生產、裝置、安全環保、車間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聯絡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裝置由主管廠長主持,一般裝置由裝置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環保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裝置做空、負載試驗,並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並做好交工資料交裝置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專案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公佈電力事故搶修電話。

2、當值班員接到電力事故搶修電話或通知,立即通知供電所所長,由所長按照電力緊急搶修流程圖,填寫好電力緊急搶修工作單,安排有關搶修人員前往現場進行處理,並作好記錄,搶修班人員保證通訊暢通。

3、線路、裝置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報告班長後,由班長安排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查詢線路、裝置事故點和原因,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所長。

4、搶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時限要執行供電服務承諾的時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區45分鐘,農村90分鐘,特殊邊遠山區適當延長。

5、處理事故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事故搶修可不辦票,但應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前要按規定進行驗電、掛接地線,按現場指揮人員和工作負責人的統一協調指揮進行處理工作,嚴禁盲目蠻幹、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6、維護事故現場,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範圍。

7、突發事故而造成停電,當用戶查詢時,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工作。

8、做好處理事故具體記錄。

維修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條 預防性維護保養

1、所有裝置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並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專案。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以便儘可能延長系統裝置正常使用之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並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裝置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並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須儘可能減少對業主之影響範圍),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第二條 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 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並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如發生故障之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裝置維修檔案,備查。

第三條 裝置的更新及系統改造

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工程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議。

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管理方總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業主影響最小之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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