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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

1總則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2篇)

1.1目的

為了加強對第三方合作伙伴、人員、系統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合肥師範學院在資訊保安管理過程中對外來人員和第三方人員的行為規範管理。

1.3職責

合肥師範學院第三方資訊保安管理由資訊科技中心負責,並應按照本辦法嚴格落實。

2管理細則

2.1解釋

(1)本辦法所指第三方包括第三方公司、第三方系統、第三方人員:

(2)第三方公司是指向我院提供裝置、產品、服務的外部公司。

(3)第三方系統是指為我院服務或與我院合作運營的系統。這些系統可能不在我院機房內,但能通過介面與我院的系統發生資料互動。

(4)第三方人員是指為我院提供開發、測試、運維等服務或參與合作運營系統管理的非本單位人員。

(5)對第三方公司的資訊保安管理應遵循如下原則:“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接入誰負責”的原則。

2.2總體要求

(1)對於與我院開展合作運營的第三方公司,資訊科技中心要求其按照相關網路與資訊保安的管理規定,嚴格落實資訊保安責任,建立日常安全運維、檢查制度,確保不發生資訊洩密、重大安全漏洞。

(2)資訊科技中心須要求在我院開展現場長期服務的第三方公司,在派駐現場設立專職人員,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按照國家法律及我院的資訊保安管理要求,開展派駐現場的安全管理,指導和監督派駐現場人員的資訊保安,確保不發生違規行為;接受我院的監督和考核等。

(3)第三方公司資訊保安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在變更前1周將有關變更資訊報送我院資訊科技中心。

(4)資訊科技中心要督促指導第三方公司及人員遵循我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範,將安全要求作為考核內容,納入雙方合作協議,定期組織對第三方安全檢查。

2.3第三方公司及人員管理

(1)第三方公司必須與我院簽訂保密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第三方公司的保密責任以及違約罰則;第三方公司應與其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第三方公司員工的保密責任以及違約罰則。

(2)第三方公司必須嚴格遵守我院客戶服務的要求和規定。

(3)第三方公司在合作過程中,如不可避免地接觸到相關敏感資訊(下面簡稱敏感資訊),應保證不損害敏感資訊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可核查性、可靠性、防抵賴性。

(4)第三方人員管理的範疇包括臨時人員和長期人員:臨時人員指因業務洽談、技術交流、提供短期和不頻繁技術支援服務的人員;長期人員指因從事合作開發、參與專案工程建設、提供技術支援或顧問服務的人員。

(5)由第三方公司參與開發並提供服務的業務系統或軟體程式,如系統或程式能接觸到客戶敏感資訊,應要求將第三方系統開發文件提交資訊科技中心留檔,文件應註明分發範圍,並要求開發人員、測試人員、專案管理人員嚴格遵守分發控制要求。

(6)第三方公司參與或獨立開發的業務系統或軟體程式,應落實版本管理工作,並主動在上線驗收前向資訊科技中心提交其原始碼或程式碼審計報告、以及安全測試報告,資訊科技中心進行備案存檔。

(7)第三方公司應對其參與或獨立開發的業務系統或軟體程式原始碼進行妥善保管,嚴格控制第三方人員訪問許可權,避免程式碼洩漏。

2.4第三方接入管理

(1)第三方人員進入我院核心區域或者登入我院各業務系統操作時,應嚴格遵守我院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範。

(2)第三方人員工作區域與我院的教學、內部辦公、維護區域分離,在安全域中劃分獨立的第三方使用者接入區,如系統開發接入區、系統維護接入區等,並應採用更嚴格的'訪問控制策略和管控手段。

(3)第三方使用者接入區部署的常駐終端,應有嚴格的接入認證,並滿足我院相關終端安全合規性檢查標準。

(4)第三方使用者接入區內的非常駐終端,需按照相應申請審批流程向資訊科技中心申請,並按照我院終端相關安全合規性標準進行檢查,獲得授權後方可接入,資訊科技中心應將申請審批記錄備案。

(5)資訊科技中心應組織對現場服務的第三方人員終端進行安全稽核、檢查,不定期抽查。

(6)禁止第三方人員在未授權的情況下通過遠端方式接入第三方使用者接入區,如第三方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通過遠端登入,須經過資訊科技中心審批授權後,臨時開通遠端登入功能,並及時撤銷。遠端登入必須通過堡壘機系統等進行集中認證、授權和審計,應遵循許可權最小化原則,控制使用者訪問的系統及許可權。

2.5第三方帳號及許可權管理

(1)第三方人員需與所屬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報備資訊科技中心後,方可申請相關係統帳號(不含超級帳號和系統帳號管理員帳號)、接入或訪問我院內部的生產系統以及其他相關資訊系統。

(2)第三方人員申請新增或變更帳號時,必須符合專人專號原則、許可權最小化原則。帳號申請應經過資訊科技中心稽核並批准方可生效,帳號申請授權書應約定使用者、許可權、使用期限等事項。

(3)資訊科技中心授權的第三方人員臨時遠端接入帳號,其帳號及許可權有效期最長不能超過3天,帳號到期或者接入任務完成後,應及時刪除臨時帳號並稽核。

(4)第三方人員的帳號口令不得使用弱密碼。帳號口令必須是在必要時間或次數內不迴圈使用。口令不得以任何形式明文存放於可公共訪問的裝置或物理介面上,保證帳號口令在傳輸和儲存時的安全。

(5)在運維和運營環節,由於工作需要在一定時間段內頻繁接觸敏感資訊的第三方人員,必須提前獲得資訊科技中心授權,經審批通過後方可被授予相應許可權,資訊科技中心應備案申請審批記錄及事後審計。

(6)第三方人員訪問我院資訊系統時,第三方人員的帳號、認證、授權管理和安全審計應納入堡壘機系統集中管控。

3附件

附1:第三方人員保密協議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河北藝術職業學院(以下簡稱“河北藝校”)對第三方人員的管理、有效防範第三方人員進入河北藝校帶來的資訊保安風險,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長期或臨時進入河北藝校工作的非河北藝校員工的資訊保安管理。

第三章定義和風險

第三條本制度所描述的第三方人員包括來自軟體開發商、產品供應商、系統整合商、裝置維護商和服務提供商等非河北藝校人員。第三方人員分為臨時第三方人員和長期第三方人員。

第四條臨時第三方人員指因業務洽談、技術交流、提供短期和不頻繁的技術支援服務而臨時來訪的第三方人員。

第五條長期第三方人員指因從事合作開發、參與專案工程、提供技術支援或顧問服務,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在河北藝校內部辦公的第三方人員。

第六條第三方人員的訪問方式包括現場訪問和遠端網路訪問。

第七條接待人是指河北藝校相關部門派出的,負責接待和管理第三方人員的員工。

第八條資訊保安執行小組負責組織相關管理員定期評估第三方人員帶來的資訊保安風險,至少每季度評估一次。必須防範第三方人員帶來的以下資訊保安風險:

1、第三方人員的物理訪問帶來的裝置、資料丟失。

2、第三方人員的誤操作導致各種軟硬體故障。

3、第三方人員導致的資料、資訊外傳洩密。

4、第三方人員對計算機系統的濫用和越權訪問。

5、第三方人員給計算機系統、軟體留下後門。

6、第三方人員對計算機系統的惡意攻擊。

第四章進出安全管理

第九條臨時第三方人員進入河北藝校時,必須按照相關管理制度流程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第十條長期第三方人員,在其所在單位簽訂保密協議後,由接待人按照相關管理制度流程代為申請臨時出入證。第三方人員服務期結束或人員更換前,應及時收回臨時出入證。

第十一條接待人應向第三方人員告知有關資訊保安管理規則,不應透露與第三方人員工作無關的.資訊,不得任其任意走動和未經允許使用計算機裝置。

第十二條長期第三方人員工作完成後,由河北藝校組織相關人員對第三方人員的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評估。

第十三條除預定的工作內容外,接待人員不得為第三方人員安排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對接待人員的接待工作,部門負責人和本部門其他人員有責任進行監督。

第五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五條第三方人員必須簽署安全保密協議後才能進場工作。

第十六條在確認已與河北藝校簽署有效的保密協議的情況下,第三方人員如因業務需要查閱河北藝校資料、檔案、實物和訪問資訊系統,必須獲得相關負責人批准並詳細登記。提供資料時應由河北藝校開具清單請第三方人員簽收,簽收清單由資料提供部門妥善儲存。

第十七條未經批准,禁止第三方人員攜帶移動裝置或移動儲存介質進入河北藝校,移動儲存介質必須在接待人的監控下使用。

第十八條未經許可,第三方人員不得在辦公區域和機房內攝影、拍照。攝影和拍照內容要經過主管領導許可和接待人確認。接待人需要對拍攝內容稽核。

第十九條禁止第三方人員試圖瞭解和查閱與工作無關的河北藝校其他資料。

第二十條第三方人員必須遵守與河北藝校簽訂的保密協議,嚴禁向任何人員透露河北藝校內部敏感資訊。

第六章安全操作管理

第二十一條未經批准禁止第三方人員攜帶的計算機接入河北藝校內部網路。

第二十二條第三方人員如業務需要必須接入河北藝校內部網路的,必須由網路管理員為其分配固定IP以便進行管理,並報安全管理員稽核並備案。

第二十三條第三方人員開發測試環境只能連線測試網,且必需採用防火牆進行有效隔離,嚴禁接入資訊系統實際執行環境。確需線上測試的專案,應上報資訊保安執行小組批准,由安全管理員進行備案,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選擇適當的時間進行。

第二十四條第三方人員如因維護工作而需要遠端訪問,必須報資訊保安管理小組稽核、批准,由安全管理員制定相應的安全策略並進行全程監控和記錄。遠端網路訪問結束後,應馬上切斷外部連線,檢查伺服器狀態是否正常,確認後開啟應用。

第二十五條未經授權禁止第三方人員直接對網路裝置和主機進行操作,第三方人員可以協助(如口述操作過程)相關管理或操作人員完成所需操作。

第二十六條第三方人員在機房內的所有工作情況,都必需說明該工作可能引起的安全風險,並由接待人確認後才能操作。接待人必須對第三方人員的操作進行全程監控,記錄第三方人員的操作內容,操作完成後由第三方人員和接待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案。接待人員對第三方人員的所有行為負責。

第二十七條第三方人員更換硬體裝置前需向接待人員指出硬體損壞的證據,由接待人員上報資訊保安執行小組批准,由資訊系統相關管理員對裝置的資訊備份及相應的處理後,方可進行更換。

第二十八條需要採用必要的裝置和手段(如防火牆、IDS等裝置。認證、審計等手段)對第三方人員的各種操作進行有效的監控和限制。資訊保安執行小組需要不定期對第三方人員的行為進行抽查,確保河北藝校資訊保安。

第七章相關檔案

第二十九條與本制度相關的其他檔案及表單包括:

1、《安全運維管理組織機構與職責》

2、《員工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3、《資訊保安崗位人員管理制度》

4、《培訓及教育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的解釋和修改權屬於資訊保安領導小組。

第三十二條資訊保安領導小組每年統一檢查和評估本制度,並做出適當更新。在業務環境和安全需求發生重大變化時,也將對本制度進行檢查和更新。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第三方派駐法院工作人員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加強行為規範和約束,將第三方派駐法院工作人員管理納入法院日常管理體系,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第三方派駐法院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第三方駐院人員)是指法院購買司法輔助外包專案服務及為法院提供司法輔助服務的第三方公司或機構派駐法院從事司法輔助事務人員。不包括按照《成都市雙流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外包管理辦法》規定的聘用制工作人員。

第三條第三方駐院人員管理應堅持依法依規、雙重管理的要求,第三方駐院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法院規章制度及第三方公司及機構規定。第三方駐院人員需服從法院及第三方公司或機構的“雙重管理”,第三方公司或機構履行管理的“第一責任”,對第三方駐院人員進行全程管理。法院履行管理的“屬地責任”,協同第三方公司或機構對人員在法院工作期間進行輔助管理。

第二章 法院組織領導及管理職責

第四條為加強對第三方駐院人員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第三方駐院人員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政治部主任任組長,政治部(督察室)、綜合辦、審管辦(研究室)、行裝辦、法警大隊、立案庭、執行局及相關人員使用部門(以下簡稱“使用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治部(督察室)。

第五條領導小組協同第三方公司及機構做好第三方駐院人員在法院工作期間的監督管理工作,成員單位做好統籌監督管理,使用部門做好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在法院工作期間的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擔負“屬地責任”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第六條領導小組做好第三方駐院人員管理工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溝通反饋等工作,具體負責以下工作:適時召開第三方駐院人員座談會,聽取駐院人員意見建議;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研究第三方駐院人員相關事項;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聽取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我院成員單位情況彙報;每年向院黨組專題彙報一次第三方駐院人員工作情況。

第七條成員單位負責以下工作:

(一)政治部(督察室)牽頭全院第三方駐院人員的綜合性監督管理,修訂完善本院第三方駐院人員管理辦法,參與第三方駐院人員招聘,聯合使用部門進行日常督察,對第三方駐院人員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查處;

(二)審管辦(研究室)牽頭庭審速錄駐院人員的綜合性監督管理,負責宣傳駐院人員的監督管理;

(三)執行局負責網路司法拍賣駐院人員的監督管理;

(四)立案庭負責送達駐院人員的監督管理;

(五)法警大隊牽頭安檢駐院人員的綜合性監督管理;

(六)綜合辦負責檔案數字化駐院人員的監督管理;

(七)行裝辦負責科技法庭維護、駐場運維、財務派遣、物業駐院人員的監督管理;

(八)其他部門負責對所在部門的駐院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使用部門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實行“屬地管理”、“全員全程”管理,負責以下工作:

(一)指導第三方駐院人員的業務工作,對工作成效、完成質量進行督查檢查;

(二)負責加強第三方駐院人員工作紀律、考勤紀律、保密紀律、安全紀律意識等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及時掌握第三方駐院人員情況,密切關注其行為規範、司法禮儀、敬業態度,做好教育引導工作,有關情況及時報領導小組;

(四)每月向外包公司通報第三方駐院人員考核評定結果(或由牽頭部門彙總後統一通報),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工作業績、工作紀律、司法禮儀等情況及時反饋,作為其續聘、解聘、獎懲的重要依據;

(五)安排第三方駐院人員參加我院組織的法紀教育會議;

(六)第三方駐院人員出現離職空缺,應及時與第三方公司及機構進行溝通反饋,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七)針對人員情況變動,應及時更新部門第三方駐院人員情況,報牽頭領導小組備案。

第三章第三方公司及機構管理職責

第九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對第三方駐院人員的日常考核管理負“主體責任”職責,對第三方駐院人員進行全程管理。應立足服務專案內容,進一步健全管理辦法,明晰第三方駐院人員崗位職責、考勤制度、工作紀律、保密及安全管理、教育培訓、獎懲制度、行為規範、職業道德等細則,應加強對人員日常考核管理,規範用工程式。

第十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按照我院司法輔助外包專案服務或向我院提供司法輔助服務要求,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合理配置,規範用工管理,規避用工風險。

第十一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按照服務專案要求,根據我院工作實際需求,嚴把進人關、擇優聘用,並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應嚴格審查派遣至我院的第三方駐院人員資訊,需符合我院服務人員崗位條件,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建立“一人一檔”,對身份資訊、無犯罪資訊、學歷資訊、廉政承諾、保密協議、業內外行為規範、安全承諾等進行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應及時掌握第三方駐院人員工作情況,公司管理層應定期到法院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工作進行檢查,與我院使用部門建立常態化反饋機制,對第三方駐院人員加強業績評價、規範工作流程、加強法紀法規教育、逗硬日常考核、嚴格獎勵懲處,確保第三方駐院人員符合崗位要求。

第十四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應針對駐院人員政治面貌等組成情況,加強臨時黨小組、臨時團支部等組織建設,積極參與法院機關黨建、機關團建工作。

第四章 第三方駐院人員條件及崗位職責

第十五條第三方駐院人員需求及配置由我院司法輔助服務專案協議內容確定,根據工作實際動態調整。

第十六條第三方駐院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二)具有崗位相關的文化程度和經第三方公司及機構培訓後具備的職業技能,具體標準由我院第三方駐院人員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第三方公司及機構作出規定;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法律或行業、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第十七條第三方駐院人員的崗位職責及範圍,由所簽訂的服務專案協議界定,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根據工作實際動態調整。

第十八條第三方駐院人員應當按照崗位要求,在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人崗相適應。

第十九條第三方駐院人員應嚴格遵守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法院相關工作紀律和制度,嚴格保守法院工作祕密,規範業內外道德行為,自覺維護法院良好形象。

第五章退出及懲戒機制

第二十條第三方駐院人員出現以下情況,我院將人員直接退回第三方公司及機構:

(一)連續曠工3次及以上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3次及以上的;

(二)因違反工作紀律、保密紀律或者工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

(三)工作業績不合格的,或者經我院提出,拒不改正;

(四)違反司法禮儀規定累計2次及以上的;

(五)被我院通報批評或被辦事群眾投訴累計2次及以上的;

(六)擾亂工作秩序,致使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七)有違法記錄的,不宜繼續工作的;

(八)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九)被新聞媒體曝光或被點名通報批評的;

(十)其他輕微違規違紀行為的。

第二十一條第三方駐院人員出現以下情況,我院將與第三方公司及機構終止服務關係,並視情況追究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法律責任及要求賠償:

(一)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入職條件;

(二)嚴重違反我院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違反行為規範、司法禮儀;

(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職責道德;

(五)業內外品行不端、作風不正、行為不當;

(六)因失職、瀆職、營私舞弊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發生違法犯罪行為的;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第三方公司及機構應當參照本辦法要求,細化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適用於與我院有服務協議的所有第三方公司及機構及駐院人員。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本院負責解釋。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資訊網路中心辦公區及中心機房的管理,保證資訊網路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學院資料等機密不被竊取,保障工作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凡來資訊網路中心聯絡工作或接洽業務者,需持本人有效證件,私人來訪需出示本人有效證件,徵得接待部門相關領導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2、來訪人員應自覺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進入與被訪人員無關的部門,如辦公室及其他場地。

3、凡需進入中心機房參觀或學習的外來人員,應徵得資訊網路中心負責人的同意後,由資訊網路中心領導安排辦理相關手續,按相關程式進入中心機房;並應在有關部門人員的.陪同、帶領下,方可進入中心機房。

4、來訪人員所攜帶的物品,進入資訊網路中心辦公區及中心機房時必須進行相關注明,以便出門時核對。

5、外來人員不得在資訊網路中心辦公區及中心機房與工作人員閒談、嬉笑、影響工作人員工作。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第三方使用者在共享學校內部資訊、或訪問內部資訊系統時的行為,保護學校網路與資訊系統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用於內部管理對第三方機構和人員進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的第三方包括學校的其他部門、相關的教育機構、網路監管部門、網路資訊的'產品供應商、代維服務商、合作廠商等,制度的執行和責任由與第三方接觸的相關部門承擔。

第三條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涉及到共享內部資訊、或訪問內部資訊系統時,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四條在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中,本管理辦法是指導第三方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據,相關組織和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辦法,並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制定並遵守相應的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做好第三方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來訪出入管理

第五條第三方人員進入學校中心機房或相關實驗室時,應遵守學校相關安保制度。

第六條接待部門應當建立第三方來訪預約制度和接待記錄制度。對第三方人員的訪問應進行登記,詳細登記來訪原因、工作單位、出入時間、會見人、目的、有效證件。

第七條第三方人員訪問過程中,必須安排專人陪同,不得任其自行走動。

第八條未經特別許可,第三方人員不得在機房、實驗室內攝影、拍照。

第九條如因業務需要須向第三方提供含有學校內部保密資訊的檔案、資料或實物的,接待人應當在獲得相應的批准或授權,並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後再行提供,提供時應開具清單請第三方簽收。

第四章機房出入管理

第十條除以下情況外,不得引領和允許第三方人員訪問機房等重要區域:

1.學校領導批准的參觀活動;

2.必要的儀器裝置現場安裝、維修、調測;

3.第三方因業務需要進入上述區域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條第三方人員訪問機房須遵守機房管理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第三方人員進入計算機房或進行上機操作,須經資訊化部門領導或安全負責人批准,並進行相應登記,記錄原因、目的及操作內容,指定專人全程陪同。

第五章網路訪問管理

第十三條第三方人員不允許私自連線學校內部網路。如果必要,必須提出申請,徵得允許後方可接入。第三方人員連線網路要進行相應登記備案,並簽訂網路使用安全協議。

第十四條第三方人員如果需要訪問網路資源,須提前明確申請要訪問資源的型別、範圍和方式,以便管理員進行審批,並提供相應的訪問許可權和訪問方法。除了明確授權可以訪問的資源以及相應訪問方式以外,其他所有資源和資源訪問方式都應該理解為禁止的。

第十五條第三方人員操作伺服器或網路裝置,必須使用臨時帳號,使用之後由相應的管理人員及時清除。

第十六條網路資訊管理部門有權對第三方人員在內部網路的活動進行檢查、審計和監控。

第六章標準維護與解釋

第十七條本管理辦法由部門資訊保安領導小組每年複核一次,在必要時進行修訂,並頒發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資訊管理中心。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6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中國貿促會《關於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範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以下簡稱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選任管理工作,保障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以下簡稱第三方機制)有效執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是指由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第三方機制管委會)選任確定,作為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以下簡稱第三方組織)組成人員參與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的相關領域專業人員,主要包括律師、註冊會計師、稅務師(註冊稅務師)、企業合規師、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以及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機構、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有關組織)的專業人員。

生態環境、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政府工作部門中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可以被選任確定為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或者可以受第三方機制管委會邀請或者受所在單位委派參加第三方組織及其相關工作,其選任管理具體事宜由第三方機制管委會與其所在單位協商確定。有關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中的專業人員可以被選任確定為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參加第三方組織及其相關工作。

有關單位中具有專門知識的退休人員參加第三方組織及其相關工作的,應當同時符合有關退休人員的管理規定。

第二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選任管理應當遵循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分級負責、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三條 各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統籌協調本級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選任、培訓、考核、獎懲、監督等工作。

國家層面第三方機制管委會負責研究制定涉及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規範性檔案及保障激勵制度,統籌協調全國範圍內涉及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相關工作。

上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加強對下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涉及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相關工作的具體指導。

第二章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選任

第四條 國家層面、省級和地市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組建本級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以下簡稱名錄庫)。經省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稽核同意,有條件的縣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可以組建名錄庫。

第五條 名錄庫以個人作為入庫主體,不得以單位、團體作為入庫主體。

名錄庫應當分類組建,總人數不少於五十人。人員數量、組成結構和各專業領域名額分配可以由負責組建名錄庫的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根據工作需要自行確定,並可以結合實際進行調整。

省級以下名錄庫的入庫人員限定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專業人員。因專業人員數量不足未達到組建條件的,可以由省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統籌協調相鄰地市聯合組建名錄庫。

第六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應當擁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具備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時間精力,其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同意其參與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三)持有本行業執業資格證書,從事本行業工作滿三年;

(四)工作業績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

(五)熟悉企業執行管理或者具備相應專業知識;

(六)近三年未受過與執業行為有關的行政處罰或者行業懲戒;

(七)無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黨籍等情形;

(八)無其他不適宜履職的情形。

第七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一般應當按照制定計劃、釋出公告、本人申請、單位推薦、材料稽核、考察瞭解、初定人選、公示監督、確定人選、頒發證書等程式組織實施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選任工作。

第八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組織實施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選任,應當在成員單位或其所屬或者主管的律師協會、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稅務師協會等有關組織的官方網站上釋出公告。

公告應當載明選任名額、標準條件、報名方式、報名材料和選任工作程式等相關事項,公告期一般不少於二十個工作日。

第九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可以通過審查材料、走訪瞭解、面談測試等方式對報名人員進行稽核考察,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擬入庫人選。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可以通過成員單位所屬或者主管的有關組織瞭解核實擬入庫人選的相關情況。

第十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將擬入庫人選名單及監督聯絡方式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可以通過在擬入庫人選所在單位或者有關新聞媒體、網站釋出公示通知等形式進行,公示期一般不少於七個工作日。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對於收到的舉報材料、情況反映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視情提出處理意見。調查核實過程中可以根據情況與舉報人、反映人溝通聯絡。

第十一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在確定擬入庫人選時應當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政治素質、執業(工作)時間、工作業績、研究成果、表彰獎勵,以及所在單位的資質條件、人員規模、所獲獎勵、行業影響力等情況。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職務的人選。

第十二條 公示期滿後無異議或者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向入庫人員頒發證書,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名錄庫人員名單應當在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成員單位的官方網站上公佈,供社會查詢。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明確入庫人員的任職期限,一般為二至三年。經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稽核,期滿後可以續任。

第三章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根據履職需要,可以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參加有關會議和考察活動,接受業務培訓。

第十四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應當認真履職、勤勉盡責,嚴格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指導意見》等有關保密、迴避、廉潔等義務。

第十五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結合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情況,定期組織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調研考察和座談交流,總結推廣經驗做法。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指導所屬或者主管的有關組織,加強本行業、本部門涉及第三方機制相關工作的理論實務研究,積極開展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

第十六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可以通過定期考核、一案一評、隨機抽查、巡迴檢查等方式,對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對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獎勵激勵、續任或者調整出庫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建立健全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獎勵激勵制度,對錶現突出的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給予獎勵激勵,或向其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提出獎勵激勵的建議。

第十八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及時將考核結果、獎勵激勵情況書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可以通過有關媒體向社會公佈。

第十九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建立健全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履職臺賬,全面客觀記錄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業務培訓、參加活動和履行職責情況,作為確定考核結果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在對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履職情況開展考核評價時,應當主動徵求辦理案件的檢察機關、巡迴檢查小組以及涉案企業等意見建議。

第二十一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評價結果應當確定為不合格,並視情作出相應後續處理:

(一)不參加第三方組織工作或者不接受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分配工作任務,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在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在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中存在行為不當,涉案企業向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反映或者提出異議,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其他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害第三方組織形象、公信力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對違反有關義務的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可以談話提醒、批評教育,或視情通報其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將其調整出庫。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及時將其調整出庫:

(一)在選任或者履職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情況的;

(二)受到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黨籍的;

(三)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業懲戒,情節嚴重的';

(四)違反《指導意見》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的;

(五)利用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身份發表與履職無關的言論或者從事與履職無關的活動,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六)考核評價結果兩次確定為不合格的;

(七)實施嚴重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或者其他嚴重有損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形象、公信力行為的;

(八)其他不適宜繼續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的情形。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發現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的行為涉嫌違規的,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其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反映情況、提出懲戒或者處理建議;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有關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第二十三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建立健全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禁入名單制度。對於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被調整出庫的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應當列入名錄庫禁入名單。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對列入名錄庫禁入名單的人員應當逐級彙總上報,實現資訊共享。

第二十四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因客觀原因不能履職、本人不願繼續履職或者發生影響履職重大事項的,應當及時向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報告並說明情況,主動辭任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並將其調整出庫。

第二十五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履職臺賬、考核情況以及本人意願、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意見等,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名錄庫人員進行動態調整。名錄庫人員名單調整更新後,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

第四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六條 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各成員單位、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所在單位或者所屬有關組織以及涉案企業,應當為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履行職責提供必要支援和便利條件。

第二十七條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選任管理工作所需業務經費和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履職所需費用,試點地方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多種經費保障模式。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報送備案。

有關部門、組織可以結合本行業、本部門實際,制定名錄庫人員的具體入選標準。

本辦法出臺前,已組建的各地各級名錄庫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繼續試點。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全國工商聯會同司法部、生態環境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國貿促會等部門組建的第三方機制管委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7

為提高工廠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減少車間的'生產製程不良率,工廠將在每月推出:勤工獎,優秀員工獎,突出奉獻獎,優秀管理獎。

獎罰條件:

(1)勤工獎:指當月未發生過遲到早退及請假的。

(2)優秀員工獎:指上班期間未發生過遲到早退,月生產之產品不良情況未發過一次。

(3)突出奉獻獎:指及時發現管理及品檢未發現的生產問題和可以減少工廠生產本錢的實用方法。

(4)優秀管理獎:指能及時安排並完成生產任務,及時處理工廠的內部問題和客訴問題。

(5)員工上班未按生產平安操作標準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6)員工每次打壞模具及生產的產品不良情況,按情節輕重處以10元以上罰款處理。

(7)員工每天下班前未清掃乾淨自己工作崗位者罰款10元/次。

(8)所有吸菸人員上班時間到指定吸菸區吸菸,每次吸菸人數不得超過三人,菸頭必須熄滅後丟進垃圾桶,下班後廠區內不得隨地亂丟垃圾,如有發現罰款5元/次。

(9)車間洗手間、吸菸區、通道樓梯間每天值日人員必須清掃及清理垃圾,凡當天值日人員未清掃者罰款10/次。

以上條款望大家積極配合,以免後續發生錯獎錯罰的現像。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8

1、總則

1.1為保證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外派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外派人員的橋樑紐帶作用,使外派人員更好地服務於駐在企業,並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實現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不斷提升公司的集團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由公司派遣、並常駐於參、控股企業(以下稱“駐在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技術管理人員。

1.3對外派人員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企業管理部共同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職責對外派人員的調配、檔案、薪酬福利等實施管理,負責組織對外派人員試用期的考核,協助企業管理部門對其業績組織考核。

公司企業管理部主要負責外派人員的業務管理和績效考核組織,並協助外派人員與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或與其他分子公司的業務聯絡,組織相應資源支援外派人員履行職責。

1.4派駐獨立法人企業的人員除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管理外,還應服從駐在企業相應管理體制與制度的約束。

1.5外派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協調能力和對企業、對工作高度負責的基本素質,熟悉公司的企業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發展規劃和專業技術特點,具備獨立履行擬任崗位職責的能力。

2、派遣程式

2.1根據公司直屬或控股企業的需求、或公司認為需要向上述企業派遣人員時,由總經辦會議研究確定人選,或由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內部遴選、或向社會招聘。

2.2根據擬定外派人員的不同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應的教育培訓,並與派駐企業共同確定工作職責,並制定擬任崗位的《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公司和駐在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保管。

2.3確認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員,由總經理簽署《調派通知單》,外派人員持《調派通知單》和《職位說明書》前往派駐單位報到。

3、外派人員工作職責

3.1外派人員除自覺履行駐在企業的崗位職責外,應根據自身崗位特性和公司對外派人員的'要求,履行其相應的職責。

3.2經營管理人員工作職責經營管理人員是指公司派駐參股控股企業的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等人員。主要職責是:

3.2.1企業戰略規劃管理貫徹公司整體發展戰略,以構建一體化的戰略規劃體系為基本指導思想,制定或參與制定、審議駐在企業的戰略發展規劃和中長期經營計劃。

3.2.2經營計劃管理嚴格執行公司經營計劃管理的有關規定,編制或參與編制、審議駐在企業的年度和月度經營計劃;組織並監督檢查經營計劃的實施,客觀、及時地向公司反饋駐在企業經營計劃執行情況。上報給公司的經營計劃,應包括銷售、採購、收運、生產、財務、

人力資源等內容。

3.2.3流程制度管理制定企業主要的作業流程、制度,不定期組織討論內部控制原則,評估組織結構和主要流程、制度的實施狀況,不斷優化流程制度。

3.2.4借貸、抵押、擔保及股權投資、資本性投資專案的管理下列重要事項,必須經企業董事會討論通過,取得書面授權後才能辦理,如有異常,需及時向公司報告:

1)駐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企業間的資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單位的借貸事項;

2)各企業以其名義及資產對外進行借款、抵押擔保;

3)資本性投資專案中的技改專案(如生產線的改造、新臵)、基礎建設專案(如房屋建築物修建)等,必須進行經濟及風險評估、編制專案可行性報告及專案的推進方案;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如汽車、轎車、房屋建築等)的添臵(修建)、租賃等。

3.3財務人員工作職責財務人員是指派駐參股控股企業的財務經理、財務主管、各類會計等人員。主要職責是:

3.3.1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內部會計核算標準;

3.3.2根據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要求,正確組織實施駐在企業內部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核算;

3.3.3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及內審制度,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隨意核銷費用,不準任意減增利潤或虧損等。

3.3.4按時向公司上報各類財務報表,及時反饋駐在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異常情況。

3.4技術人員工作職責。技術人員是指派駐參股控股企業的總工程師、主管工程師和骨幹工程技術人員。主要職責是:

3.4.1根據駐在企業的生產工藝、技術路線等,形成企業的正式規範性檔案,並逐步形成技術管理制度,組織貫徹執行。

3.4.2根據公司技術發展方向,結合駐在企業的環境特點,提出駐在企業技術發展戰略,尋求具有產業化前景的技術研發課題;

3.4.3協助駐在企業實施技術保密及技術人才培養工作。

3.4.4定期就企業的生產工藝及技術發展,向公司提出技改方案及合理化建議。

4、人事管理

4.1外派人員在駐在企業一般安排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限,對於不適應駐在企業工作的,由公司研究決定調回、交流或解聘。

4.2外派人員的工資由公司根據其崗位級別確定,原則上由駐在企業發放。因地域工資水平差異而導致的差額,駐在企業高於公司標準的,按駐在企業標準發放;低於公司標準的,由公司補足其差額部分。

4.3由公司內部選派的人員,可以選擇社會保險的參保地點,願意將社會保險移至駐在企業所在地的,由人事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外派人員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獎金,由駐在企業按本企業標準執行。

4.4為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對外投資專案的管理工作,公司對外派人員

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補助標準,按照公司相應的發放辦法一次或分次發放。

4.5公司根據集團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派人員的正常交流制度。重要崗位的人員,定期組織進行跨企業、跨區域之間的交流;一般崗位的人員,根據需要適時組織交流。

5、業務管理

5.1外派人員在駐在企業的業務活動,公司各部門有責任給予大力支援。能夠直接對口聯絡的,外派人員可以與相應管理或業務部門聯絡,需要統一協調的事宜,由企業管理部門負責。

5.2公司直接涉及的相關業務,包括財務、工程管理、技術研發等部門,有責任協助外派人員履行職責,對於外派人員提出的業務支援要求,必須認真對待,及時處理。

6、情況報告

6.1外派人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報告個人工作情況和駐在企業的經營情況,報告的形式包括書面報告和當面述職,對於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或緊急事項,應及時報告,且不限報告形式。

6.2外派人員每年四次定期報告工作情況,具體時間應在每季度首月的二十五日前報告上季度的工作,其中一季度為報告全年工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駐在企業的經營情況、發展前景、股東關係、經營班子工作評價、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以及本人履行職責情況、

業務活動中出現的問題、需要公司協助解決的困難、對該企業及其經營活動的看法等。

6.3經營管理類、財務、技術類最高主管每半年需向公司總經理當面述職。述職由公司統一安排,相對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集中地點進行,結合公司集團化管理的相關培訓活動統一組織實施。述職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由公司負責,按相應標準報銷。

7、績效考核

7.1外派人員除接受駐在企業組織的績效考核外,同時接受公司的相應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職責的監督檢查和年終統一組織的考核測評。考核由公司人事管理和企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區分組織,考核結果與年度經濟補助標準掛鉤。

7.2績效考核目標分為兩部分,即本職工作的績效目標與企業增值活動績效目標。本職工作績效目標由其所在企業確定並進行考核,企業增值活動績效目標由企業管理部門在與外派人員磋商的基礎上確定。

7.3對違反本辦法,工作不稱職、失職或不接受公司監督管理的人員,將對其實施通報批評、扣發補助金等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8、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企業管理部。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兼職人員的薪資管理工作,特制訂如下辦法。

第二條 工資的構成。

兼職員工的工資,由下列三項構成。

(1)基本工資。

(2)交通津貼。

(3)規定時間外加班津貼。

第三條 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決定的原則是,考察員工所擔任的職務、技術、經驗、年齡等事項後,由人事科根據個人表現分別制訂。

(2)基本工資給付的'原則是,不得低於勞動保障部門所制訂的最低工資。

(3)員工因私事請假、遲到、早退,應從工資中直接扣除相應的缺勤基本工資額。

(4)公司與員工共同達成基本工資的協議後,應由人事科制訂僱用合同書加以明確。

第四條 規定工作時間外的加班津貼。

(1)兼職員工的工作時數因業務上需要並由其主管要求加班而延長時,或於休假日返回公司工作時,應依下列計算方式,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併發放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津貼。

(2)深夜加班者(從晚上10點到翌日清晨5點),則應給予深夜工作津貼。

第五條 交通津貼。

員工從住宅到公司上班時單程距離超過5公里者,則依公司所制訂的交通津貼給付細則並視員工出勤狀況給付津貼。

第六條 尾數的處理。

工資計算時,有未達到元的尾數產生時,一律計算到元,其尾數按四捨五入的方法計算。

第七條 工資扣除及工資給付方式。

(1)下列規定的扣除額應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①個人收入所得稅。

②各項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根據公司與工會的書面協議規定,應代為扣除的代收金額。

④其他法令規定事項。

(2)工資對上列各項扣除後,員工所得應以現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第八條 工資計算期間及工資給付日。

工資計算期間從前一個月的××日開始到當月的××日為止,並以當月的××日為工資給付日。

第九條 離職或解僱時的工資。

兼職員工申請離職或被解僱時的工資,應從離職日的7日內,計算並給付該員工已工作時間所應得的工資(申請離職日恰為工資給付日,則於當日計算並給付)。

第十條 獎金。

兼職員工服務屆滿一年以上且表現優異者,經部門主管呈報人事科核定為優秀員工,則可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獎金計算及給付。

獎金計算的標準,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單位,並於每年7月根據員工的表現,個別發放。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為維護集團公司和客戶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物資計量準確、公平、公正,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檢磅人員要自覺服從所在單位管理(包括考勤、勞動紀律、安全衛生等),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實事求是。

二、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記錄,將本班的工作情況及特殊事項交接清楚。

三、嚴格檢查地磅的準確性,發現異常後,立即停止過磅並及時反映。

四、磅秤未歸零時,禁止車輛過磅。

五、前車未完全下磅,禁止後車上磅。

六、做到每車必檢,嚴禁漏檢或不檢,做到準確報車號。

七、嚴格檢查車內、外是否有人或者其他物品。

八、對每天所購進、銷售物資情況及車輛內外檢查情況做認真記錄,每10天做一彙總上報到紀委。

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崗敬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杜絕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十、保持地磅整潔,上班時須穿工作服、帶工作證。

集團紀委設專項檢磅監理人員,對檢磅人員工作情況直接進行監管,定時對檢磅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檢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處理。

希望各檢磅人員認真落實並執行好本制度。違反者,情節輕微的,處每次扣考核分3-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賠償因此帶給公司的所有損失並予以辭退。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一、人員動態

1、內部流動人員:指本單位聘用的員工、外委合同單位的員工

2、外部流動人員:指租戶單位員工、社會單位人員以及社會閒散人員等

二、工作要求

(一)內部單位人員

1、嚴格執行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和規定,新員工應聘需提供合法有效證件以及相應證明材料,本單位組織對其學習或工作履歷進行審查。

2、員工離職或解聘人員,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辦理相關手續,並報備本單位品質安全部(下稱:安全管理部門)。

3、外委合同單位的員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由其所在單位出具員工名錄,並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安全管理部門。

(二)外部流動人員

1、本單位安保人員應密切觀察進出本轄區的人員、車輛等,需要進入辦公樓等區域的'外部人員,必須對其身份進行確定和登記。

2、公共區域停留的人員,特別是長時間逗留人員,應對其進行詢問,瞭解其去向,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勸離或提供指引服務。

3、發現有外部人員在本管理區域發生事件,應迅速報告安全管理部門,採取得當的措施控制局面,有犯罪事實的應控制來人,立即報警。

4、外委保安管理部門應安排人員不定時對管理區域進行巡邏,加強對重點部位、死角部位的檢查力度,對有施工任務的人員,嚴格管理杜絕非施工區逗留。

5、物業安保部門應通過技防設施加大對管理轄區的監控,仔細觀察公共區域人員動向以及攜物停留等情況,對發現的可以人員、物品等,在第一時間迅速傳報派人現場確定。

6、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會議,研究、分析和佈置工作,保障管理區域人員動態可控,防止發生傷害、失盜等情況。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2

總則為了完善食堂管理,為職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食堂工作人員、在就餐的職工。

一、食堂管理委員會對職工食堂進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職工的投訴。

二、食堂管理實行“食堂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即由食堂管理委員會對本食堂飯菜質量、衛生狀況、就餐環境、員工配備等全面負責,並對發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三、食堂工作人員負責為職工提供一日三餐。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樣品種要變化多樣,每天蔬菜、魚肉、瓜果必須新鮮、潔淨,無汙染、無變質、無發黴,過夜變質食物嚴禁使用。

五、烹調菜餚時,肉魚豆類菜餚做到燒熟煮透,隔餐菜應回鍋燒透。食物不油膩,味精等儘量降低使用量。

六、廚房操作間內的裝置、設施與用具等應實行“定置管理”,做到擺放整齊有序,無油膩、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做到無汙水、無雜物。

七、餐廳要清潔、衛生、通風,採取多種有效措施,不定期開展消滅蚊子、蒼蠅工作,應採用防蠅門簾、紗窗、電子滅蠅器、滅蠅紙、滅蠅拍、定時噴撒藥劑、實行垃圾袋裝等各種防護措施,將餐廳蠅蚊汙染減低到最低限度,做到無蒼蠅、無蟑螂、無飛蟲叮咬。

八、桌椅表面無油漬、擺放整齊,經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每月大檢查一次,保持清潔,玻璃門窗乾淨,地面乾淨、無煙蒂。

九、餐具用後要清洗乾淨,不能有洗滌用品殘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經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後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櫃中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誌

十、食堂工作人員要待領導、職工全部用餐完畢,清理好桌面,打掃好衛生後方可離開。

十一、堂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定期身體檢查,出現不適合食堂工作的情況,解除聘用。

十二、餚標準原則上為2葷4素1湯以下。職工要文明就餐,應充分考慮當天就餐人數,打菜適量,遇有來客時儘量少打,避免出現菜餚不夠的現象。

十三、堂內不能隨地吐痰,食物亂堆亂放,亂扔紙屑、垃圾,不得大聲喧譁。

十四、堂管理委員會若接到有效投訴,將對作出100-500元經濟處罰再責令整改。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3

為保證天然氣站場規範化、制度化管理,確保安全、平穩、可靠供氣,嚴格站場進出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燃氣站場為易燃易爆場所,進站人員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第二條 進站人員需事先經主管領導批准或由公司領導同意,進站前履行登記手續,佩戴發放的臨時進站證件,否則站內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入內。

第三條 進站人員必須接受值班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站內危險源、危險區域分佈情況及危險等級,進站人員的防護要求、行為要求,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及注意事項等。

第四條 進站人員必須正確穿戴防靜電工作服,配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鐵釘鞋、裙子等進站,進入站場需觸控靜電釋放柱。

第五條 進站人員不得將手機、火種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站內,可將上述物品交由門衛或值班人員暫時保管。

第六條 進站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允許一律不得觸控、操作、使用或移動站內任何生產裝置和設施,注意保持站內衛生,同時必須在值班人員指定區域內活動、參觀。

第七條 站內嚴禁使用攝錄影裝置,特殊情況下經主管領導批准且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 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生產區內施工作業,應嚴格執行《進站施工管理制度》。

第九條 如確因工作需要,進站生產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站場規定,接受檢查並配帶防火帽後在值班人員的`引導下方可入內。

第十條 如發生緊急情況,必須服從值班人員的引導進行搶險或疏散,對於不遵守指揮或規定釀成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本站人員進站要持有本人相關證件。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對物業管理區域綠化工作實施控制,為公司員工提供清潔衛生、清新優雅的工作環境。

第2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綠化作業控制。

第3條職責

(1)綠化主管

①負責確定綠化專案與標準。

②對綠化工作進行定期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綠化工作整改。

③制定綠化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辦法。

④進行人員分配以及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改進建議。

⑤根據作業頻率,負責日檢工作,並對員工進行綜合考核,做好有關記錄,認真做好綠化養護日記,並定期向部門經理報告。

⑥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糾正服務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現象。

⑦負責進行綠化班員工的崗位培訓工作,定期開展業務知識學習和專業技能操作培訓。

(2)綠化班人員

①負責花草樹木的澆水、施肥、除草、治蟲防病、修剪整形、防護等工作。

②對破壞綠化者,要及時勸阻、教育,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③及時處理枯枝落葉,清理現場。

④妥善保管、使用各種工具和肥料、藥品等。

第二章綠化工作人員管理細則

第1條遵紀守法,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2條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第3條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第4條講文明,有禮貌,服從領導,團結同事。

第5條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第6條不做有損企業形象的'事。

第7條不準擅自拿用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損壞、遺失工具要照價賠償。

第三章綠化工作管理細則

第1條綠化服務的責任範圍

綠化人員的綠化責任範圍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5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凡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登高架設工、塔吊起重工、訊號工、急救人員、機械操作工等工種),必須按國家建設部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憑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每年進行一次複審教育和參加體檢,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自發證之日起定期到發證機關進行復審考核。

4.工種發生變化時,應經企業安全有關部門同意,進行備案,一般工種轉變為特殊工種時,應接受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儲存好自己的上崗證件,如有丟失及時彙報。

7.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6

1.管理目的

專案實施完成後,完善外包人員的規範化作業.保證系統正常生產.

2.運維人員要求

乙方在完成專案終驗後,直接轉到專案維護, 乙方指定的工程師由甲方直接管理.乙方運維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外形象制度,該崗位工作人員無論是本公司職員或外包商職員,一律以我公司員工對外。

2.1 運維人員資源要求.

乙方必須給運維人員配備電腦及上網環境及居住環境(要求到達現場,不超過5分鐘路程). 必需配備可移動熱線電話,24小時保持開機,處於能接通狀態.

2.2 人員技術要求.

按附件五中人員的要求,該名運維人員必須參與過該專案的實施,有從業經驗一年以上.

2.3 運維人員考勤要求

要求早8:30到現場,晚5:30離開.得到終端使用者同意,可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4 運維人員的考核

每一個季度,甲方會針對運維人員的巡檢情況,故障解決能力,專案的穩定性等綜合情況打分,納入到考核,按考核分值付款.

3.專案運維雙方介面

甲方管理介面人:

許勝凱 (甲方一卡通小組組長), 電話: ,郵箱:

甲方客服專員 :

4. 客戶關係處理要求

1. 直接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配合直接客戶的業務推廣,讓直接客戶零投訴。

2. 終端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好維護巡檢及故障及時處理,讓終端客戶零投訴。

3. 潛在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合理詳細的解說一卡通相關業務,讓潛在客戶有良好的印象。

5.工作內容

主動巡檢要求:

1. 乙方運維工程師每天20:00前提交專案日報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2. 乙方運維工程師每週五20:00前提交專案週報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3.乙方運維工程師每季度最後一天20:00前提交專案季度總結報告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4. 主動巡檢內容及表格,詳見本規範附件。

故障處理:

維護工程師接到故障任務,要求在10分鐘內響應,並處理故障(電話或現場),按終端使用者的要求時間內解決故障,並提交case報告。

4. 客戶回訪

1. 甲方客戶專員,每月電話回訪移動及終端使用者,並統計回訪結果,作為考核的一部分。

2. 甲方每季度的回訪結果,傳送到乙方運維工程師及乙方高層管理人員。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7

高速管理所收費人員行為規範

1.四大禁令

(1)嚴禁貪汙、挪用通行費票款、截留髮票和通行卡。

(2)嚴禁私自放行車輛。

(3)嚴禁私自挪移監控設施,逃避監控。

(4)嚴禁與司乘人員發生吵鬧、毆打、辱罵或使用服務忌語。

2.上崗紀律

(1)準時上下崗。

(2)上崗期間如臨時有事,應事先徵得班長同意,落實頂崗人員後才能離崗,並按時歸崗。

(3)因故不能按時歸崗,因提前一班向班長提出調班申請,落實好替崗人員,填寫調班單,經雙方班長同意簽字,報管理所批准後,由替班人員頂崗。

(4)因急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的,因電話向所領導請假,事後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如事後發現情況不實,按曠工處理。

(5)不得隔日、隔班繳款,不得代繳款。

(6)接受稽查人員稽查。

3.文明服務規範

3.1文明接車

有主動接車意識,車到收費亭時面視司機,微笑服務,態度親切、自然,並按規定使用文明用語,遇司機提問、求援等做到有問必答。

3.2規範用語

3.2.1文明用語

使用文明用語應正視司機,面帶微笑,口齒清楚,使用普通話,因時因境選擇用語。

(1)收取通行費簡捷用語:您好;您應付××元;收××元;找××元;謝謝!

(2)當需要駕駛員協助,均應“請”字當頭。例:請您把票拿好,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開到邊上等候等等。

(3)當工作有差錯需要駕駛員配合時:請原諒;麻煩您;對不起;謝謝合作(支援)等等。

(4)當駕駛員因故出現急躁時:請不要著急,有話慢慢說。

(5)當駕駛員要求無法滿足時:對不起,。

(6)當駕駛員向我們致謝時:不用謝;沒關係;這是我應該做的。

(7)其他符合情景的'簡捷、恰當的禮貌用語。

3.2.2服務忌語

嚴禁使用服務忌語(服務忌語是指不禮貌的語言,或他人忌諱的語言,或會使他人引起誤解、不快的語言)。

3.3著裝規範和儀容儀表

(1)上崗時統一著裝,佩證上崗,外場人員加著安全標誌服。儀表、儀容端莊大方。

(2)男員工不留長髮、不蓄鬍須,女員工上崗不施濃妝。

(3)穿戴整潔,徽章佩戴規範,不戴飾品上崗。著春秋裝時,內著工作襯衫,系工作領帶。

(4)嚴禁將工作服和各種徽章借給他人使用。

(5)穿著工作服時,不準袖手、插兜,不準勾肩搭背、嬉笑打鬧,不準進入商業性舞廳、夜總會、酒吧間等場所進行娛樂活動

3.4服務忌語

嚴禁使用服務忌語(服務忌語是指不禮貌的語言,或他人忌諱的語言,或會使他人引起誤解、不快的語言)。

3.5著裝規範和儀容儀表

(1)上崗時統一著裝,佩證上崗,外場人員加著安全標誌服。儀表、儀容端莊大方。

(2)男員工不留長髮、不蓄鬍須,女員工上崗不施濃妝。

(3)穿戴整潔,徽章佩戴規範,不戴飾品上崗。著春秋裝時,內著工作襯衫,系工作領帶。

(4)嚴禁將工作服和各種徽章借給他人使用。

(5)穿著工作服時,不準袖手、插兜,不準勾肩搭背、嬉笑打鬧,不準進入商業性舞廳、夜總會、酒吧間等場所進行娛樂活動。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8

1、醫院入口處實行24小時值守。住院患者憑腕帶進入、就醫患者憑掛號單進入、陪護人員憑陪護證進入,醫務人員憑職工卡進入。

2、所有進入醫院人員必須遵守醫院規定,聽從醫務人員指導,如:掃健康碼,測量體溫,接受流行病學史調查等,並戴好口罩,注意手衛生,未佩戴口罩者,謝絕進入醫院區域。

3、請儘量減少陪護及來院探視,建議視訊、電話等方式進行探視,以免交叉感染。

4、若特殊情況需要到病房探視,僅限1人探視(必要時提供核酸檢測報告),時間為11:30~12:00,17:00~18:00兩個時段,其他時間謝絕探視。

5、因病情需要陪護時,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許固定1名家屬陪護,一人一卡,特殊情況需增加或更換陪護的,須經科室同意。

6、陪護人員不得串門、不在公共區域逗留,不能隨意更換、外出,必要時進行核酸檢測。

7、兒童不得帶入病房。

8、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請不要來院探視陪護,並請您及時就診。

(1)發熱(體溫≥37.3℃);

(2)兩週內曾途經高、中風險區域或有到高、中風險區域旅行、居住、短暫停留史及境外返黔人員。

(3)兩週內與上述人員有過接觸史;

(4)兩週內曾經接觸過新冠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確診患者;

(5)兩週內有發熱、乾咳或身邊有多名類似症狀人員;

(6)家屬有發熱、咳嗽等症狀;

(7)顯著乏力、腹瀉等其他可疑不適症狀。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19

1、校長由教育局委任,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主持學校工作,對學校負有全面領導的責任。

2、根據辦學目標,每學期開學前要制訂好學年、學期工作計劃,並抓好實施、檢查、總結等環節,使學校每年有所進步。

3、要熟悉教職員工的素養、特長,按規定手續任命辦公室主任、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學年教學人員和教研組長,決定教職員工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長。

4、貫徹以教學為中心的治校原則,積極實施,推動教學研究。

(1)每學期組織兩次教學研究活動

(2)每學期重點抓一個科研專案。

(3)深入一個教研組,作為工作點。

(4)每週聽課不少於1節,每學期不少於30節,並要認真評課。

(5)每學期直接檢查一次備課、作業,至少參加兩次教務主任召開的教研組長會議。

5、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定期召開行政會議,妥善安排好每一階段工作,抓好重點。

6、實行分層管理,發揮中層管理人員和年級組長的作用,並做好對幹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好對教職員工的獎懲考核。

8、審查年度經費預算,根據部門承包原則,合理安排經費,提高效益。

9、有計劃安排好教職員工的學習,提高教職員工教育理論水平和師德水平,把教職員工的思想工作作為教職員工隊伍的基本建設。

10、根據師資目標,有計劃調整師資結構,培養選拔骨幹教師,妥善安排在職、業餘、脫產教師的崗位進修。

11、每學期定期召開家長會或舉辦家庭教育活動,推進家庭教育活動的'開展。

12、支援教職工代表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眾組織工作,尊重教職工代表會在職權範圍內作出的決議和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的建議。

13、關心師生員工的生活,使教職員工集體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20

1、專案部所有外僱人員本著適用、經濟、少量的原則進行僱用。

2、各部門所需外僱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主管經理稽核,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僱用。

3、各部門所有外僱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由專案經理部統一制定、統一支付。

4、所有外僱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合格後和專案部簽訂外部人員僱傭合同。

5、所有外僱人員及用人部門應服從專案部對人員崗位的調整,否則專案部有權解除其勞動關係。

6、各部門外僱人員的考勤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記錄,每月10日前上報財務。

7、對於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和專案部不在需要的外僱人員應及時解聘,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報告,主管經理審批後交財務,解除勞動關係。

8、所有外僱人員出現安全、質量等事故,專案部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外僱人員承擔其相應責任。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骨幹員工的成長,拓寬員工個人發展空間,完善公司人才梯隊建設,為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幹部梯隊人員管理遵循'平等、擇優'的原則,多渠道、多層次地發現和培養幹部梯隊人才,加強公司幹部梯隊建設。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幹部梯隊人員管理的歸口部門。

第二章幹部梯隊人員的甄選

第四條公司各級管理者均有責任和義務關注並促進下屬員工的成長,並根據下屬員工的能力素質、工作表現、工作業績以及發展潛力等實際情況,推薦本崗位幹部梯隊候選人;經相應程式稽核和審批後,納入公司幹部梯隊人才庫,作為公司幹部梯隊人員重點培養,並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條幹部梯隊人員甄選程式:

1.一年以內將作為主管培養物件的,由綜合管理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商議後填寫《幹部梯隊人員推薦表》,報業務分管領導稽核,總經理審批。

2.一年以內將作為部門副經理、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由綜合管理部會同業務分管領導商議並填寫《幹部梯隊人員推薦表》,經總經理稽核後,報分管我公司的集團公司領導審定。

3.二年以內將作為公司總經理助理至副總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由公司總經理推薦並填寫《幹部梯隊人員推薦表》,經集團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分管我公司的集團公司領導審定。

4.三年以內將作為公司總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由分管我公司的集團公司領導推薦並填寫《幹部梯隊人員推薦表》,經集團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執行總經理稽核後,並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定。

第六條幹部梯隊人員的.甄選應考慮以下因素:認同公司企業文化,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管理或技術能力突出,在本職崗位有較為豐富的經驗積累,勤于思考、勇於創新,業績突出,已基本具備更高職級所需的素質和潛力。

第七條公司各級管理者應以階段性工作結束、半年及年終績效考核為節點,重點考察骨幹員工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適時向公司推薦符合條件的幹部梯隊人員候選人。綜合管理部每年3月之前完成公司幹部梯隊人員的梳理,以及新增幹部梯隊人員稽核和審批,梳理和更新干部梯隊人員後備人才庫,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各管理崗位暫無干部梯隊合適人選的,在員工招聘時重點關注梯隊人員的甄選。

第三章梯隊骨幹人員的培養和動態管理

第八條根據幹部梯隊人員自身特點和發展意願,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幹部梯隊人員累計不少於3個月的崗位輪換鍛鍊。

第九條崗位輪換鍛鍊的主要形式為:

1.短期內脫離本崗位,暫時調往與本崗位相近或相關崗位工作,包括輪換至本部門其他崗位、其他職能部門相關崗位、其他單位與本崗位工作內容相關的崗位。

2.崗位見習,即在直接上級輔導下,暫時部分或全部承擔其直接上級的工作職責。

第十條幹部梯隊人員崗位輪換期間,一般應由輪崗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領導)指導工作,儘可能安排崗位輪換人員承擔具有典型意義的具體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幹部梯隊人員崗位輪換結束時,應提交工作總結,由輪崗部門負責人填寫《幹部梯隊人員輪崗鑑定表》,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每年3月底之前綜合管理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業務分管領導,完成對主管至副總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幹部梯隊人員的民意測評和評估工作,並出具書面評估意見。

第十三條每年4月底之前綜合管理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業務分管領導,結合民意測評和評估結果,完成對主管至副總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幹部梯隊人員的面談溝通,並建立溝通記錄。

第十四條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幹部梯隊骨幹人員年度分層面動態評估專項報告,其中:

1.作為主管培養物件的,報總經理審閱。

2.作為部門副經理、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報總經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團領導審閱。

3.作為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崗位培養物件的,報總經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團領導及集團分管人力資源的執行總經理審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五條幹部梯隊人員動態評估專項報告原則上包括:年度專項培訓情況總結、崗位輪換工作總結、幹部梯隊人員異動分析、幹部梯隊人員培育成果論述及下年度相關工作改進措施、幹部梯隊人員民意測評結果及書面評估意見等。

第十六條公司將根據幹部梯隊人員工作表現、崗位輪換鑑定意見,按照選優汰劣的原則,及時進行調整和補充梯隊骨幹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調整出梯隊骨幹人才庫。

1.梯隊骨幹人員經評估、考察被認為不合格。

2.年度績效考核成績不理想。

3.公司認為不再符合作為梯隊骨幹人員的其他情況。

第十七條公司各管理崗位人員的選拔和任用原則上將以幹部梯隊人員為主,具體參照幹部選拔與任用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方人員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 目的:使商場各項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全面提高商場管理水平;

第二條 方式:以商場物業檢查標準'為依據,對商場各操作工種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由商場和集團考核兩部份組成,集團考核主要採取抽查方式;

第三條 實施:每月各商場可在綜合考核基礎上,從各操作工種崗位中評選出最多a級一名、b級二名、c級三名的優秀員工,上報經集團人事行政部稽核後予以公佈,並分別給予50、30、20元獎勵;

第四條 商場物業主管有權對違反物業檢查標準的相關崗位人員進行罰款,罰款等級對應檢查標準所列級別。分別為a:20元、b:10元、c:5元,所開具的罰單由主管登記後交所屬財務部收取;

第五條 實行對違規違紀連帶責任人採取層層加倍扣罰的辦法,具體:商場經理查處一次,除扣罰當事人外,加倍扣罰相關物業主管;商場管理部查處一次,則再追加扣罰商場經理;若集團總經理查處一次,商場總監一併受連帶扣罰(舉例:保安:10元,物業主管:20元、商場經理:40元、商場總監:80元);

第六條凡當月有一次罰款者不參予評選當月優秀員工。

水電工工作檢查標準

內容 標準 備註

儀容儀表

1按規定著裝、佩戴齊全

2精神飽滿、姿態良好、舉止文明

3不袖手或將手放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工作態度

1使用規範、文明、禮貌用語

2工作態度端正、有良好職業道德

3辦事認真、有較強奉獻精神

4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地為顧客服務

工作紀律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不脫崗曠工

3不在崗位上閒談、吃東西、嘻笑打鬧

4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種好處

5不無故在商家攤位前逗留

6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不消極怠工

7不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吵、打鬥事件

工作要求1熟練掌控商場管理範圍內基本情況,如:商家用電基本情況、商場房屋結構、防盜消防裝置、主要通道具體位置、配電房、水泵房等重點位置

2能分析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和突發事件

3遵守配電房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4定期或不定期檢測配電、水泵房

5開展商場巡場工作並按規定填寫'巡場記錄'

6保證商場燈箱廣告照明正常

7保證商揚內所有電動裝置:如電梯、廣播裝置執行正常

8及時更換商場內已壞照明燈,保證公共通道、過道照明正常

9保證商場內所有電線穿越pvc管

10保證商場內無私接電源、無使用1000w以上電器

11對新入場商家裝修用電進行監督、檢查

12保證商場所轄區內不漏水、漏電,不出現停水、停電現象

13不用對講機閒談並保證對講機及時充電

14按規定時間和程式清場

15不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

16能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潔工工作檢查標準

內容 標準 備註

儀容儀表

1穿規定工作服、戴規範工作牌上崗

2精神飽滿、儀表整潔、不蓬頭垢面

3上班時間禁止閒談、吃東西、打毛線

工作態度

1使用規範、文明、禮貌用語

2工作態度端正、具備良好職業道德

3辦事認真負責,有一定奉獻精神

工作紀律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脫崗

3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種好處

4不無故在商家攤位前逗留

5不私自承接商家裝修垃圾的清運

6不用公司垃圾袋為商家裝運垃圾

7同事之間不在公眾場所發生爭吵

8各樓層分工清楚,認真記錄並向物業主管上報

9認真交接班、保證不脫班

工作要求

1每天巡場不少於12次

2保證商場停車場、自行車車棚內無雜物、紙屑、油汙及積水

3保證停車場通道、人行道內無雜物堆放、無明顯泥沙、汙垢

4保證排水溝無明顯汙垢、泥沙,排水暢通無汙水

5及時清運垃圾箱,保證無隔夜垃圾,垃圾筒周圍無汙垢、積水,離垃圾箱2米內無異味

6保證商場內地面無垃圾、油汙,通道、過道、樓梯、空場地無明顯紙屑、口痰、菸頭

7保證商場內通道無掛放拖把、亂置垃圾筐,電梯、樓梯扶手無明顯灰塵,電梯兩側無衛生死角

8保證消防栓、滅火器、報警按鈕、疏散標誌、應急照明處無蜘蛛網、明顯痰跡

9若發現有商家亂扔雜物、紙屑、菸頭,應及時勸阻並立即清掃

10保證每日午後1:30前商場通道、過道內無飯盒堆放

11保證對商場內外廣告、指示牌及燈箱、宣傳欄每週清掃不少於1次

12保證各樓層公共門窗、牆面無蜘蛛網、積塵及不規範張貼畫報

13保證衛生間無積水、汙漬、雜物、尿垢 ,便槽、尿槽無堵塞,同時一樓保潔員須兼顧各出入口及周邊清潔

14若發現有外來人員散發資料、攝像或有可疑人員、小商販、乞丐等閒雜人員在商場內外徘徊,應即時通知保安予以處理

保安工作檢查標準

內容 標準 備註

儀容儀表

1按規定著裝、佩戴齊全

2精神飽滿、姿態良好、舉止文明

3不袖手或將手放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工作態度

1使用規範、文明、禮貌用語

2工作態度端正、有良好職業道德

3辦事認真、有較強奉獻精神

4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地為顧客服務

工作紀律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不脫崗曠工

3不在崗位上閒談、吃東西、嘻笑打鬧

4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種好處

5不無故在商家攤位前逗留

6保守內部機密

7不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吵、打鬥事件

工作要求

1熟練掌控商場管理範圍內基本情況,如:商家基本情況、商場房屋結構、防盜消防裝置、主要通道具體位置、配電房、水泵房等重點位置

2能分析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和突發事件,具備一定分析、處理問題能力

3保證正常交接班、停車場保安須按規定填寫'工作日誌'

4每日須進行商場巡場,同時保安須按規定填寫'巡場記錄'

5不用對講機閒談並保證對講機及時充電

6每日清場後保證無無關人員滯留,同時公共門窗、捲簾門必須關好

7商場清場後半小時內必須進行復查,若商家加班應有保安在場

8不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

9能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商場廣播員工作檢查標準

內容 標準 備註

儀容儀表

1穿規定工作服、戴規範工作牌上崗

2精神飽滿、儀表整潔、不蓬頭垢面

3上班時間禁止閒談、吃東西、打毛線

工作態度

1使用規範、文明、禮貌用語

2工作態度端正、具備良好職業道德

3辦事認真負責,有一定奉獻精神

工作紀律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脫崗

3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種好處

工作要求

1播音前須先預習,熟悉廣播稿後方可播音並保證廣播流暢

2不擅自廣播、傳達錯誤資訊,不播放不文明、不健康的內容

3播放音樂應以能聽清為宜,不應影響商家正常經營營業

4應配合公司促銷重點,收集商家有關促銷活動的廣播稿上報後予以播放

5不無故停止廣播,遇重要事宜須重複播放相關內容

6保證嚴格遵守商場固定播音時間

7保證不帶無關人員進入播音室

8不無故請人代播,遇特殊情況須請示上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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