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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合同範文(精選15篇)

監理合同範文(精選15篇)

監理合同範文 篇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合同範文(精選15篇)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範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範檢查和籤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製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並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簽訂須知:

未籤合同先知法

勞動合同是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行為以及處理今後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每個環節,都需要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識,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蔡介紹,我國有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很多,其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最為全面,是規定勞動關係的主要法律。此外,有關勞動合同的法規主要有《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監理合同範文 篇2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與監理方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方委託監理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資訊系統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訊系統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訊系統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於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條款(第四部分);

4.實施監理方案和內容(第五部分);

5.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方向委託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的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方向監理方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方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______份,監理方_____份。

委託方單位名稱(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聯絡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監理方單位名稱(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聯絡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付款方單位名稱(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聯絡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監理合同範文 篇3

本合同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甲方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專案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XX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檔案是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合同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檔案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檔案

7、其它檔案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B――甲方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五、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範文 篇4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雙方自願以及完全清楚並理解本補充合同條款的基礎上,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監理服務補充合同。

自本補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及檔案如有與本補充合同不符的,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監理專案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建築面積 。

二、 監理任務

(一) 監理服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入夥準備階段,保修階段。

(二) 監理服務內容: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資訊資料管理、施工各方關係協調及協助甲方進行投資控制,合同管理等。

(三) 監理範圍:

監理範圍概述: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和工程施工階段(開工起至小業主入夥)建設用地紅線內所含全部工程內容(以招標時的平面規劃圖為準)的建設監理,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 建築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護工程、地基基礎工程、主體及圍護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門窗工程、室內及室外全部裝修工程,鐵藝欄杆工程等;

2. 建築安裝工程:電氣、給排水、暖通、空調、消防、弱電等系統,電梯及自動扶梯等裝置安裝,室內煤氣、室內電氣(含通訊及智慧化系統等弱電專案)安裝、通風工程等;

3. 園區配套工程:小區給排水工程、小區燃氣工程、小區電氣(含通訊及智慧化系統等弱電專案)工程、小區道路工程、小區綠化及園建工程、小區圍牆(包括組團圍牆)工程及小區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環境工程,變配電、場區道路、雨汙水、室外照明等。

4. 專案用地範圍內甲方委託的其他工程。

三、 監理服務期限

監理期限:工程開工 年 月 日至保修期滿,其中開工日至入夥後3個月為監理正常服務期(入夥日期為 年 月 日),入夥後滿3個月至入夥後滿兩年為保修期。(以上監理開始進場工作的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為準);

四、 監理費用計算和支付

(一) 按約定的監理服務範圍,本監理服務合同的監理服務費用為 元/m2,服務費總額暫定人民幣 (RMB ,定義為固定監理酬金,不因政府規定及物價等任何原因而調整。)但監理酬金總金額中應有 萬元( 總酬金的10%)用於本工程監理部現金獎勵,由監理公司按甲方專案部考核及發放名單直接發放給本工程現場監理人員,並且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監督此部分金額是否實現獎勵約定,若期間違反約定,則甲方有權扣除獎勵金額。

(二) 建築面積為暫定量,結算面積以監理服務範圍主體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參見《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

(三) 監理酬金為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範圍及責任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價格,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監理服務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全部稅項、辦公費、電訊費、郵遞費、交通費、提供要求份數報告的影印費及裝訂費在內。

(四) 總監理服務費用須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簽署的付款申請並分期提供完稅發票(發票金額應包括各項獎金及獎勵款)後,按以下付款辦法支付予乙方:

1. 每月由監理方申報該月監理費用並提供相關資料等(包含甲方每月在PDC平臺上對監理專案部的過程評估,過程評估為合格及以上的可正常付款,評估為不合格的需待監理專案部完成績效改進計劃後支付),經甲方稽核後十五日內支付(甲方付款日為每月12日、23日,遇節假日適當調整)。甲方按月支付監理費,每月監理費用為 元(總酬金的90%/總工期),同時計算獎罰。

2. 本合同工程入夥滿三個月後雙方辦理結算,結算前甲方會在PDC平臺上對監理公司的整個履約過程進行後評估,結算後30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5%做保脩金,保修期滿後雙方進行保修結算,保修結算完成後28日內,支付剩餘監理費用。

3. 監理方服從甲方對各月監理人員數量和工種的安排,申報的監理人員數量和工種應符合甲方的要求。

(五) 如非監理原因導致監理服務期限延長,延長時間在3個月以內(含3個月),甲方不予增加任何監理費用,超過3個月則按具體延長時間、經甲方現場確認的監理人員數量及工程量清單中人員工資情況給以補償。

(六) 因監理人責任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延長期間不支付上述任何報酬。

五、 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資料:

1) 乙方進場時甲方提供地質勘探報告一份

2) 開工前一週甲方提供基礎施工圖一套

3) 開工前一週提供主體施工圖紙一套

2. 甲方派駐工地總代表: 先生,全權代表甲方負責該專案的現場各項管理工作並履行相應權利及義務。

六、 監理人員

1. 監理期間,基本監理人員數量要求如下:曲江監理組織人員一覽表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質量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並可通過抽查等方式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經濟技術檔案進行復審及確認。

對乙方與施工承包人、供貨承包人之間的分歧進行協調和裁定。 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值班宿舍。網路點一個(網費自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附件中的《監理合作綱要》約定執行驗證。規定的程式辦理。辦公電費甲方承擔、工作餐費用由乙方自理。

2. 3.現場總監及其他監理人員須通過甲方面試方可進場,總監為 先生。 監理人員必須專職,在本合同約定監理期間,不得再兼任我司及貴司其他監理專案部及其他公司監理專案部的任何職務;

4. 監理公司專案?咳嗽北潿,須提?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我方專案經理部申報,待我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且應代之以同等技能的人員,該人員在其前任離崗前一週內同時到崗。

5. 若監理人員履行合同不力,我方有權要求更換監理公司相關人員,監理公司在接到我方書面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同等技能的人員, 該人員在其前任離崗同時到崗,否則甲方有權對月度支付的監理費用進行調整。

6. 監理公司專案部在未得到甲方專案經理部書面批准之前,不得擅自撤離甲方專案現場。

7. 對於監理公司的人員配置、進場時間要求,若有變動,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監理資料審批時效要求不超過2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需要充分的延遲理由。

七、 監理儀器裝置

1. 乙方必須在進場後一個月內現場備齊以下儀器裝置及辦公用品:(見技術標書)

2. 以上儀器裝置及辦公用品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到場,未按要求進場的,甲方將自行購買或租用並配備給現場監理人員,並從監理費用中扣除實際發生費用(購買或租用裝置的成本)+購買(或租用)成本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結算費用中扣除乙方報價單中所含的此部分費用。

八、 乙方工作

1. 乙方工作見合同附件1《監理工作內容》。

2. 有關質量必須符合同附件2《萬科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規定》和合同附件4《萬科房屋接收標準》的要求。

九、 獎懲辦法

獎懲辦法參見合同附件3《監理合作綱要》。

十、 糾紛解決方式

1.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調解、和解或調解、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在調解和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3. 如乙方在無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執行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和承擔相應的職責,或者以實際行動實質性違反合同規定,在甲方發出通知後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提出要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甚至解除合同的決定。

十一、 其他

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當一方認為有充分理由(包括由於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監理合同、或者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一致認為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專案的監理任務)必須對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進行部分或全部轉讓時,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知會對方。

2. 監理人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專案所在地的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並在出險後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人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後果負全部責任。

3.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戰爭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合同。

4.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均屬合同的補充檔案。

5.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中沒有提到的內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內容以本補充合同為準,若《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中具體條款內容與本補充合同不一致,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6. 如有其他事宜本合同中未體現,可再簽訂補充合同,另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貳份,副本陸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監理合同範文 篇5

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範本協議書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範本協議書協議書由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專案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檔案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檔案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檔案

7.其它檔案

8.附件:附件

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附件

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

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書副本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範文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套房裝飾裝修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專案及內容:

鋪貼地板、油牆、做櫃、線路新裝等工程,詳細內容見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及工程預算書。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元)

為人民幣——

四、工程款項結算方法:

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幣——元),工程完工驗收後,一個月之內付清餘款(即人民幣——元整)。

五、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和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如屬乙方因材料質量或不按圖紙施工,而造成施工專案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在施工期間,甲方提出更改正在進行或已完工的工程專案,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間提出增加施工專案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須經甲方負責人或技術員簽字認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總施工期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五賠款給甲方。如甲方因某種原因令乙方不能進行正常施工的所誤日期順延。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連同乙方提供給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和工程預算書,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執為據。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裝飾公司

代表:

監理合同範文 篇7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__年__月__日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做相應增項。

根據原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範圍

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增項工程製做與安裝。

二、工期要求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

四、質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諾履行與參考甲方設計師提供施工標準。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執行。

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監理合同範文 篇8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監理合同範文 篇9

1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的特點

合同管理是鐵路監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註失路合同管理具有自身的特點:

(l)合同涉及金額較大。一般說來膚路建設工程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專案它涉及到鐵路路基、橋涵、軌道、隧道建設等等各種問題,鐵路標段招標額一般高於25億元,如北京動車段工程總投資為74億元。可見相對於其他合同而言膚路建設合同的標的金額較大。

(2)合同設計內容較多。相對於其他合同而言膚路建設合同比較複雜涉及到的內容比較多而且比較詳細。以20xx年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湯陰東至日照南段的鐵路建設合同為例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澇務分包單位(乙方)是華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雙方簽訂的合同叫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況、合同檔案適用標準和法律、施工圖紙、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駐工地代表、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責任、乙方責任、工程總金額、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質量、質量檢查與驗收、安全施工、現場管理、違約、爭議、附加條款等等注羊細的規定了工程建設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

(3)合同履行時間較長。鐵路的工程量決定了鐵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較長很多鐵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動車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這裡的工期一般是包含節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膽對於雨雪天氣等不可抗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該不可抗力如果影響工期正常進行應當順延工期。

2如何加強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

2.1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籤叮前的準備工作

合同簽訂前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根據鐵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體J清況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選擇最適合的發包方式以及結算和驗收方式。如被譽為“天路”的青藏鐵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線路最長的高原鐵路啟東起青海西寧市南至西藏拉薩市,全長1956公里,青藏鐵路的很多線路施工地點是高海拔地區和無人區,需要克服多年的凍土、缺氧、生態、天氣等難題,僅靠一兩個施工單位的力量是難以完成的,為此清藏鐵路的參建單位有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十幾個單位他們共同商討青藏鐵路建設中遇到的各種難題。

2.2事中控制—籤叮書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與檢查工作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應從兌現合同承諾,自覺履行業主簽訂的《監理委託合同》監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專案在合同的約束下實現進度、投資、質量、安全目標的要求。為了確保鐵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業在對外開展經營活動時要儘量採用書面合同。從施工企業管理的角度而言要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確權利義務、防止糾紛。合同一經簽訂,就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雙方都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捉使合同管理正規化和規範化撇好合同風險工作分析儘可能的避免合同糾紛。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一定要確保鐵路施工單位人員的穩定尤其是技術性人才。關鍵崗位確保由專業性正是人員擔任,監理單位定期報告人員流動情況,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執行,同時,還要成立專門的獨立於合同雙方的第三方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狀況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數量、工期、設計等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有變更應履行變更籤證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等。

2.3事後控制—做好合同總結

處理好合同糾紛合同履行完畢,一定要及時總結和評估。對合同制定執行中的好的管理經驗要總結推廣對合同制定執行中的不好的管理問題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後出現類似問題。合同管理的評估與總結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後階段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河以為下一工程專案的合同管理和造價控制提供實戰經驗。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要儘量採取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請仲裁甚至提起訴訟。要申請仲裁解決糾紛必須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就仲裁解決糾紛達成了一致否則便不能進行仲裁。如果提起訴訟就要儘可能的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3結束語

總之在現代企業管理中,鐵路監理部門應十分重視合同管理工作,nt實提高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我國鐵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質量。

監理合同範文 篇10

1.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是由的。

A.專案監理機構提供 B.專案招標人提供

C.投標人測算確定 D.招標人和中標人協商確定

2.若施工作業所能依據的定額齊全,則在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時宜採用的定額是。

A.概算指標 B.概算定額

C.預算定額 D.施工定額

3.分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標、進行風險分析是施工成本管理的。

A.組織措施 B.技術措施

C.經濟措施 D.合同措施

4.關於施工預算和施工圖預算,以下說法正確的有

A.施工預算的編制以預算定額為主要依據 B.施工圖預算是投標報價的主要依據

C.施工預算既適用於建設單位,也適用於施工單位 D.施工預算由設計單位編制

5.施工成本控制的正確工作步驟是。

A.預測-比較-分析-檢查-糾偏 B.預測-分析-比較-檢查-糾偏

C.檢查-比較-分析-預測-糾偏 D.比較-分析-預測-糾偏-檢查

6.用曲線法進行施工成本偏差分析時,在檢測時間點上已完工作實際費用曲線與已完工作預算費用曲線的豎向距離表示。

A.累計費用偏差 B.累計進度偏差

C.區域性進度偏差 D.區域性費用偏差

7.某單項工程預計建設期為4個月,工程承包合同價值為80萬元,則其宜採用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為。

A.按月結算 B.分段結算

C.動態結算 D.竣工後一次結算

8.某工程包含兩個子項工程,合同約定甲項00元/m,乙項180元/m,且從第個一個月起,按5%的比例扣保脩金,另工程師簽發月度付款最低金額為5萬元。現承包商某月實際完成並經工程師確認的甲、乙兩子項的工程量分別為700m、500m,則該月工程師應簽證的工程款為。

A.3萬元 B.1.85萬元

C..6萬元 D.0萬元

9.在編制實施性成本計劃時應該以為編制依據。

A.招標檔案 B.合同標書

C.實施方案 D.投資估算

10.在進行專案總進度目標控制前,首先應。

A.確定專案的總進度目標 B.分析和論證目標實現的可能性

C.明確進度控制的目的和任務 D.編制專案總進度計劃

答案: 1B 2D 3A 4C5A 6D 7A 8A 9B 10C

監理合同範文 篇11

1.資訊管理手冊的主要內容,不包括。

A.繪製資訊處理流程圖 B.確定資訊管理的任務

C.資訊處理平臺的建立與執行維護 D.確定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2.某高層辦公樓工程專案,由甲公前進行施工總承包,主體結構工程施工由甲公司自行承擔,樁基工程、暖通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經業主同意由甲公司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小張是甲公司總承包專案部唯一的專職檔案管理員,小張的主要工作職責應該是。

A.收集、整理、管理本專案範圍內的所有資訊

B.只要將主體結構工程施工形成的工程檔案整理、立卷後移交建設單位

C.收集、彙總本單位和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立卷後及時間向建設單位移交

D.收集、整理本專案的工程檔案,立卷後及時向地方城建檔案部門移交

3.某施工承包工程,承包人於20xx年5月10日送交驗收報告,發包人組織驗收後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於20xx年7月10日再次送工程交驗收報告,發包人於20xx年7月20日組織驗收, 20xx年7月30日給予認可。則該工程實際竣工日期為。

A.20xx年5月10日 B.20xx年7月10日

C.20xx年7月20日 D.20xx年7月30日

4.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分包人應。

A.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

B.協調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

C.自行準備有關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D.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所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5.某業主擬建一棟磚混結構的宿舍樓,建設工期8個月,施工圖等資料齊全,採用計價方式合適

A.固定單價合同 B.變動單價合同

C.總價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6.單價合同對於承包商而言不存在風險。

A.工程量 B.價格

C.設計錯誤 D.環境變化

7.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的通用合同條款,沒有的變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工程變更。

A.發包人 B.設計人

C.監理人 D.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8.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的通用條款,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於提出的索賠。

A.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 B.在合同工作接收證書頒發後

C.在竣工付款證書接收前 D.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後

9.施工中當前一專業工程對後續專業工程施工質量產生影響時,應該填寫。

A.施工試驗記錄 B.交接檢查記錄

C.質量評估記錄 D.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下列關於歸檔施工檔案的說法,不符合歸檔檔案質量要求的是。

A.工程檔案的內容及其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B.歸檔檔案可以為影印件,但必須加蓋單位印章

C.竣工圖可以利用施工圖改繪

D.工程檔案使用碳素墨水書寫

答案: 1C 2C 3B 4D 5C 6A7C 8B 9B 10B

監理合同範文 篇12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絡方式

第3條 雙方關係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範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絡方式

第4條 監理範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範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檔案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託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檔案。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範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並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監理合同範文 篇13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合同範本《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監理單位的義務?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

監理合同範文 篇1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絡方式

第3條 雙方關係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範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絡方式

第4條 監理範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範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檔案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託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檔案。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範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並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檔案、合同,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託進行監理的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准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並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範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曆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絡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並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 雙方關係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係,乙方在甲方委託監理的範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檔案。

第4條 監理範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範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絡,並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籤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範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絡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檔案、施工合同、設計檔案、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准檔案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於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覆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並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築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於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後於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採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後,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稽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係,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於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稽核、核對或確認後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稽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稽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洩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係。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後,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餘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並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稽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託的監理範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檔案、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後,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區域性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於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範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並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在14天內予以答覆。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後14天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4天內作出答覆;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覆,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後,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並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籤訂後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範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後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範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係,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絡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 監理範圍

監理工程範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並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範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並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區域性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範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範本》主要適用於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築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範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彙,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通用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迪克”(FIDIC)條款並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專案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專案、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專案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通用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第4條”,寫明“監理範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專案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範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其次要寫明委託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諮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裝置:(1)檢測裝置,(2)測量裝置,(3)通訊裝置,(4)交通裝置,(5)照相錄影裝置,(6)電算裝置,(7)打字影印裝置,(8)辦公用房及裝置,(9)生活用房及裝置。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裝置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裝置使用期佔折舊期的比率×裝置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專案,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並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補償金額=裝置使用期佔折舊期的比率×裝置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專案,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並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監理合同範文 篇15

編號:____年____第___號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簡稱業主)

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簡稱監理方)

根據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協議,業主方願意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工程的建設監理任務。

為明確雙方在建設監理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監理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資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工程的範圍及其工程造價

(1)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監理內容及職責分工

(1)設計階段

①提出設計要求,組織評選設計方案。

②協助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商籤勘察、設計合同,並組織實施。

③審查設計和概(預)算。

(2)施工招標階段

①協助設計單位與承建單位編寫開工報告。

②確認承建單位選擇分包單位。

③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出修改意見。

④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材料和裝置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與質量,並審查材料和裝置供應單的資質。

⑤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標準。

⑥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之間的爭執

⑦檢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構件和裝置的質量,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對不合格者提出試驗或更換要求。

⑧檢查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分項工作,簽署工程付款憑證。對嚴重違反規範、規程者,必要時簽發停工通知單。

⑨鑑定隱蔽工程,參與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監督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

⑩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激素檔案資料。

⑾組織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初步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

⑿審查工程結算。

(3)保修階段

負責檢查工程狀況,簽訂質量問題責任書,督促保修。

經雙方協商,業主委託監理方對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施行監理工作,監理方將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相應階段的監理程式及工作細則實施監理工作,對上述各階段實行工期控制,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及合同管理。

第四條 監理依據

(1)國家關於工程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

(2)政府批准的建設計劃、規劃。

(3)依法成立的有關工程承包合同或協議。

第五條 業主職責

(1)負責辦理或委託承包單位辦理建設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2)負責辦理或委託承包單位辦理開工前的拆遷及施工用地、水源、電源、運輸道路、施工執照、開工許可證等各種申報手續。

(3)提供與工程有關的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檔案、勘察資料、設計圖紙、設計概預算及有關的工程承包合同。

(4)業主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範圍、有權迅速做出決定和快捷提供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

監理合同一旦生效,監理方將依據合同全權負責對承包單位的監理,業主對承包單位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應通過監理方轉達實施。

(5)業主在勘察設計及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寫明委託監理及監理職責和權力的條款,以確保承包單位接受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建設進行實質性監督管理。合同應明確監理單位____有權要求承包單位撤換不能勝任本項工程的管理施工人員。

(6)業主負責將有關委託監理的條款通知各有關單位,取得各有關單位對監理工程師工作的配合。

(7)業主必須為監理人員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及住宿用房,並協助解決其生活問題。

第六條 授權總監理工程師

經雙方協商,業主同意監理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委派為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授予其代表行使在工程監理合同範圍以內,按照國家及地方管理經濟合同的有關規定,行使處理監理業務的全部有限權力。

第七條 監理酬金及其支付規定

(1)根據本工程專案的規模、複雜程度及監理深度,雙方同意建設監理酬金按監理方承擔監理範圍內的工程結算總金額的______%核取(其中設計階段為____%,施工招標階段為____%,施工階段為____%)。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15天內業主向監理方支付____萬元作為預付款,勘察、設計完成後支付____萬元,決標後支付____萬元,施工基礎階段完成後支付____萬元,主體結構完工後支付____萬元,建設工程竣工後支付____萬元,剩餘為數竣工移交完畢,以結算總金額為基礎一次結清。

(3)凡業主未按第7條(2)款規定付款時,每拖延一個月,即需支付相當於逾期未付金額10%的逾期違約金。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程專案在建設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斷合同或延長合同工期時,監理方為此專案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用由業主承擔,如系監理方原因則監理方為此專案開支的費用由監理方自負。

第九條 監理酬金

如監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務時,可全額計取;如因監理方過失造成質量事故損失時,除施工單位應承擔直接施工損失外,家你方應按收費的比例退還監理酬金,其計算方法為:直接損失金額×監理收費百分率=應退還監理費。

第十條 監理獎金

對由於監理工程師的合理建議,在滿足工程情況下所節餘的投資,業主應按節餘投資部分的30%,作為對監理工作出色的獎金。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倘若任何一方嚴重地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30天后,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即使提出終止的一方無任何過失。倘若終止是由於監理方以外的人士的過失所導致的,監理方有權要求給予30天終止通知,並要求業主對其直至終止日期提供的服務按實際投入監理工程師人數計算,每人每日為人民幣____元。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由於任何非政府行為,例如天災、山崩、閃電、地震、火災、爆炸、水災、公敵行為、戰爭和封鎖所造成的不可抗力影響,致使業主或監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受影響的一方必須就不可抗力影響__詳情,以書函或電函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其後15天內,將有關機構簽發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以供確認。倘若不可抗力的影響連續超過120天,雙方必須解決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的問題。倘若合同已無效,並不能繼續執行,雙方必須通過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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