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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品管理規定(精選3篇)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精選3篇)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篇1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精選3篇)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做到合理配置、科學使用,使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及分類

2.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使用辦公用品的所有部門和個人

2.2本規定中的辦公用品分為兩類:

2.2.1辦公耗材:辦公使用的各類消耗用品,如文具、辦公用紙、電腦耗材等。

2.2.2辦公器材: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辦公傢俱和辦公電子產品等。

3職責

綜合管理部是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調劑並建立公司辦公器材總賬和標識卡,對使用情況監督檢查以及報廢后的處理。

4採購與配置

4.1辦公用品採購應按照公司資金業務審批許可權的規定進行採購。

4.2辦公耗材採購

公司每月辦公耗材的日常採購,由綜合管理部按照採購計劃進行。各部門臨時需要的辦公耗材,由各部門自行採購。

4.3辦公器材採購

4.3.1各部門需要添置辦公器材,由本部門按照要求填寫《辦公器材申請表》(見附件1)經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提交綜合管理部稽核。經稽核確實需要添置,由綜合管理部予以內部調劑,無可調劑的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4.3.2辦公器材的採購,歸口部門應按照公司《物資採購(發包)管理辦法》的管理規定執行。

4.3.3綜合管理部對新採購的辦公器材進行驗收,建賬後移交需求部門使用。

4.3.4辦公器材安裝中所涉及的強電、弱電、電話、網路等,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協調。

5辦公器材管理

5.1日常維護

5.1.1綜合管理部負責對辦公器材建立統一編號,圖例見附件2(例如:桌子001),並建立臺賬進行管理(見附件3)。

5.1.2辦公器材使用過程中,日常維修由使用部門自行維修。若無法自行維修時,應通知廠商現場處理。

5.2綜合管理部每季度對各部門辦公器材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保證辦公器材完好。

5.3使用者跨部門調動、因編制原因、離退人員,其辦公器材留在原部門由綜合管理部封存。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私自轉讓、自行調入、調出、互換,留用。對長期不投入使用或使用率極低的辦公器材,綜合管理部予以收回。

5.4辦公器材採取“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使用部門和使用者具有保管和維護責任,不得丟失、損壞和挪作他用。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器材損壞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損失。

5.5報廢處理

5.5.1辦公器材確因自然損壞或因使用時間過長而無法修復,使用部門及時提出報廢申請,經綜合管理部確認,報公司領導批准後予以報廢處理。

5.5.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各種理由和名義將本單位和個人使用的辦公器材私自報廢、轉讓或變賣等自行處理。已批准報廢的辦公器材,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辦理帳、卡登出手續並回收處理。

附件

附件1 辦公器材購置申請表

附件2辦公器材管理臺賬

附則

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提出,授權綜合管理部對本規定進行解釋。

本規定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釋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

附件1

辦公器材申請表

填報部門:                     

配置

申請

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地點

①   綜合管理部留存

申請理由

申請人/日期:                    業務部門領導簽字/日期:

□領用                     □借用

業務

辦理

領(借)用所含物品:

領/借用人/日期:

經辦人/日期:                           歸口部門領導/日期:

備註

1、配置辦公傢俱用品時,請提前一個月申請。2、領/借用品須妥善保管,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壞,須照價賠償。3、借出用品應及時歸還。

辦公器材申請表

填報部門:                     

配置

申請

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地點

②   個人留存

申請理由

申請人/日期:                    業務部門領導簽字/日期:

□領用                     □借用

業務

辦理

領(借)用所含物品:

領/借用人/日期:

經辦人/日期:                           歸口部門領導/日期:

備註

1、配置辦公傢俱用品時,請提前一個月申請。2、領/借用品須妥善保管,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壞,須照價賠償。3、借出用品應及時歸還。

附件2

序號

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

顏色

用品編號

鑰匙數量

存放地點

狀況

使用人簽字

日期

備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辦公器材管理臺賬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 制定目的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是針對本公司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分發和保管的一項制度,目的在於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和流程,減少鋪張浪費,節約成本,提高辦公效率。

第二條 負責部門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和管理,都應由_____部統一負責。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分類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中的辦公用品通常包括:書寫工具系列、紙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與圖文系列、辦公生活用品系列、專項辦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具體分為以下三類:

1.消耗品:鉛筆、刀、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複寫紙、標籤、便籤、橡皮、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圓珠筆、修正液、筆記本、信封、白板筆、固體膠等。

3.管理品:剪刀、釘書器、直尺、筆筒、計算機、資料夾、檔案盒、檔案袋、票夾、印臺等。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購買

1.申購

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向_____主任報告,確定訂購數量。如果辦公印刷製品需要調整格式,或者未來某種辦公用品的需要量將發生變化,也一併向_____提出。

調整印刷製品格式,必須由使用部門以文書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_____部門稽核確定大致的規格、紙張質地與數量,然後到專門商店採購,選購價格合適、格式相近的印刷製品。

2.採購規定

(1)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選擇直接去商店購買或者訂購的方式。

(2)在各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訂購的辦公用品,則申請部門還必須另填一份訂購單,經_____部門確認後,直接向有關商店訂購。

(3)_____部門,必須依據訂購單,填寫“訂購進度控制卡”,卡中應寫明訂購日期、訂購數量、單價以及向哪個商店訂購等等。

(4)按訂購單以及訂購進度控制卡檢查所訂購辦公用品,以及在預定日期送到與否。

3.驗貨

所訂購辦公用品送到後,按送貨單進行驗收,核對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確保沒有問題後,在送貨單上加蓋印章,表示收到。然後,在訂購進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記,寫明到貨日期、數量等等。

收到辦公用品後,對照訂貨單與訂購進度控制卡,開具支付傳票,經_____簽字蓋章,作好登記,轉交_____室負責支付或結算。

4.注意事項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_____統一採購、分發給各個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_____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採購。在這種情況下,_____部門有權進行稽核,並且把稽核結果連同申請書一起交付_____部門儲存,以作為日後使用情況報告書的稽核與檢查依據。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保管

1.登記

所有入庫辦公用品,都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

2.保管

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3.盤存

辦公用品倉庫應定期清點。清點工作由_____人員負責。清點要求做到賬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須查詢原因,然後調整清單,使兩者一致。

4.持有量調查

(1)必須對本公司各部門所擁有的辦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種用紙與印刷製品做出調查。

(2)調查方式是,每月_____日對前一月領用量、使用量以及餘量(未用量)做出統計,向上報告。

(3)_____室對報告進行核對,檢查各部門所統計的數量是否與倉庫的各部門領用臺賬中的記錄相一致。最後把報告分部門進行編輯儲存。

第六條 辦公用品分發領用

(1)各部門的申請書必須一式兩份,一份用於分發辦公用品,另一份用於分發領用用品臺賬登記。在申請書上要寫明所要物品、數量與單價金額。

(2)接到各部門的申請書(兩份)之後,有關人員要進行核對,並在申請受理冊上做好登記,寫上申請日期、申請部門、用品規格與名稱,以及數量,然後再填寫一份用品分發傳票給_____室。

(3)_____室進行核對後,把申請的全部用品各齊,分發給各部門;

(4)用品分發後做好登記,寫明分發日期、品名與數量等。一份申請書連同用品發出通知書,轉交_____記賬存檔;另一份作為用品分發通知,連同分發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門。

第七條 對辦公用品使用的監督與調查

調查內容包括:

1.核對用品領用單據與用品清單。

2.核對用品申請書與實際使用情況。

3.核對用品領用清單與實際用品清單。

經理職責

1.核對收支傳票與用品實物清單。

2.核對支付傳票與送貨單據。

第八條 辦公用品的報廢

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做好登記,在報廢處理冊上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九條 附則

本規定經_____核准後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_____。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企業、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在國家法律和政策指導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本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發展經濟,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的經濟效益。通過合理有效地利用股東投入到公司的財產,使其創造出最佳經濟效益,目的是發展經濟,為國家提供稅收,為股東奉獻投資效益。

第四條、公司依法經登記機關核准登記,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五條、公司名稱:_______保安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六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區____路_____號。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和經營期限

第七條、公司的經營範圍:安全保衛服務;押運服務;特種保安服務;保安犬的服務;保安諮詢;提供保安駕駛員和代駕服務;勞務服務;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的設計與安裝;開、修鎖服務;安全技術防範新產品的研製開發、推廣應用;消防工程的設計與安裝及器材的銷售維修服務;民用爆炸物品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服務;非公機構公章刊刻;印表機維修;物業管理服務;保安服加工(在分支機構經營);銷售:安保器材,鎖,免疫、犬飼料,保安裝備,保安服裝,辦公裝置及電腦耗材,汽車配件,保安裝備,日用百貨(經營範圍以工商登記機關依法核准的為準)。

第八條、公司經營範圍中涉及須報經審批和須領取經營許可證的,經有關部門批准,領取許可證。

第九條、營業期限: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十條、公司股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十一條、公司的註冊資本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的註冊資本全部由股東投資。在註冊資本總額中,貨幣資金_____萬元,佔資本總額______%。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第十三條、公司由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一)______市公安局出資_____萬元;

(二)_____市保安總服務公司出資______萬元。

第六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均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配紅利;

(二)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三)股東會上的表決權;

(四)依法按公司章程規定轉讓其出資;

(五)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賬目;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並提出建議或諮詢;

(六)被推選擔任執行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時,對剩餘財產的分享;

(八)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執行股東會決議;

(二)依其所認購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按其繳納股金;

(三)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公司設定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出資方式、出資數額;

(二)登記為股東的日期;

(三)其他關有事項。

第七章: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七條、公司股東出資方式、出資資額、出資時間如下

出資方式:

出資資額:

出資時間:

第十八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註冊資本

(一)股東增加投資;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註冊資本。

第十九條、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只能是經營虧損。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低於《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第二十條、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需要股東表決通過。公司減少註冊資本,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東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

第二十二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公司須重新編制新的股東名冊。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議按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二十四條、股東大會分為定期會和臨時會。

第二十五條、股東定期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於每年的三月份舉行。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開股東臨時會

(一)股東提議時;

(二)執行董事認為必要時;

(三)監事認為必要時。

第二十六條、公司召開股東會議,於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傳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工作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條、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東會議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主持。

第二十九條、股東會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執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員妥善保管。

第三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一名監事。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經營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監事列席股東會議。

第三十二條、公司設經理,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議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經理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股東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範圍。經理不在時,由經理指定的其他人代其行使職權。

第三十四條、公司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罷免。

第三十六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

(三)審查經理提出的公司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並向股東會報告;

(四)簽署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參股等重要檔案;

(五)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機構和賬冊制度。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三十八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查驗證。

第三十九條、財務會計報告在股東大會_______日以前置備於公司並送交各股東,以便查閱。

第四十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提取利潤的_______%作為法定公積金,提取利潤的_______%--_______%作為法定公益金。

第四十一條、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議決定可在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註冊資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於公司員工的集體福利。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四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第四十四條、公司依照前條規定解散的,在___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清算組織由股東代表組成。被依法責令關閉的,由有關機關組織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

第四十五條、清算組織在成立之日起___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_______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_______次。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未接到通知書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清算組織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時,要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織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清算組織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七條、清算組織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制定清算方案。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不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未按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清算組織在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公司債務時,停止清算,並向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織將清算事務移交給_______人民法院。

第四十九條、公司清算結束,清算組織將清單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公司登出登記,清算組織負責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條、清算組織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織成員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清算組織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其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一條、執行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高階職員必須按公司賦予的權力行使職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私利,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任何股東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本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五十二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並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

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或者建議。

第五十三條、公司職工依據《工會法》建立工會組織,工會依法開展活動。

第五十四條、需要建立其他組織或機構的,公司按法律、法規定執行。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規定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本章程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股東會加以補充。股東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修改、補充條款,均為本章程的組成部分,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備案後生效。

股東簽名:

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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